音乐即使在最惊心动魄的场面中也永远不要引起耳朵的反感。
——莫扎特
感官是我们生命中最动物性的部分,但它在精神活动中却有着不可动摇的地位。
感官是生命的哨兵,它看护着我们的心灵和肉体,使它们尽可能地保持舒适;感官是活动的侦察兵,它为我们侦察所遇到的事物与我们是什么关系。
美,是心灵的活动,它是一种感情,是心灵的感动。但是,一个事物如果不能给我们的感官以快感,或让感官感到不能忍受,一般不会令我们产生美的感觉,所以,美的感觉首先表现为感官的爱好。
音乐裁判
感官,尤其是眼睛和耳朵,都有一条通向心灵的通道。感官是一个关卡,它的好恶决定着一个事物能否引起我们的美感。凡是被感官所排斥的东西就失去了进入心灵的资格。一只老虎如果在一个不危及我们生命的特定环境里,我们会观看它,喜欢它。而通常人们不喜欢蛇,即使在一个安全的环境里,人们也不愿太多地看它。和老虎比,蛇并没有更大的危险,或者说它们同样危险,为什么会引起我们不同的反应呢?最简单的回答是,老虎好看,蛇难看。原来如此!仅仅是因为老虎的皮毛是悦目的,而蛇的外形是令眼睛生厌的。应该说,人体的所有机能都对心灵有所贡献。新鲜的空气与心旷神怡有明显的关联,而在吃得过饱和极度疲劳时,则不易产生美感。感官取美舍丑,就像我们在行为中趋乐避苦一样。当然,有时我们为了将来的巨大享乐可以吃苦,同样,为了某一种精神愉悦,我们也可以承受某些丑恶的感官刺激,但这种情况只出现在艺术中——正如人们早就发现的那样,艺术中的丑、悲哀、恐怖并不针对我们,当我们像演习一样面临这一切时,我们的心灵会为之震撼:既然这一切不可挽救,通过艺术获得高瞻远瞩的机会似乎能产生一种壮烈的心境,这也是一种美感。
阿恩海姆:如果说眼睛是艺术活动的父亲,手就是艺术活动的母亲。
无论如何,感官的好恶是美的基本条件。
人类天生喜爱物体的对称、平衡、适当的比例,喜爱鲜艳和谐的色彩,喜爱变化流畅的声音,喜爱清晰的节奏。重心不稳的物体看上去令人担心,嘈杂的声音让人心烦,甚至能使人生病。鳄鱼和狮子对于人类来说都是珍稀动物,也都能把人吃掉。就是说,它们同样的危险,同样的宝贵。但对于一个两岁孩子来说,他对此类知识一无所知,也不可能有这样的经历,他会自然地天生地害怕鳄鱼而喜欢狮子。其实我们多数人也和幼童一样厌恶鳄鱼喜欢狮子,前提是在绝对安全的环境里观看它们的时候。不管是狮子和鳄鱼,还是老虎和蛇,除了它们的外观让我们的眼睛有不同的感觉外,这种好恶还能有什么别的理由吗?
有一种心理学理论(例如格式塔心理学)曾经证明人类在感官上天生喜欢完整性和连续效果,例如圆形、方形、三角形就是具有完整性的“良好图形”,它们让人看起来感到比较舒服,而不规则的形状,人们对它的兴趣则小一些。这些感官的好恶规律实际上早已成为工艺甚至艺术中的基本标准。
但是我们在现代艺术中却发现有一些因素在心理学看来并不符合人的好恶倾向,比如,过于强烈的色彩、不谐和的甚至刺耳的声音、扭曲的图形,等等,这些因素如果能引起美感,必定是在感官接受了一定的训练并接受了这些因素之后。
其实,我们从小到大,人类从古至今,一直在不断地训练着感官的接受能力。你想想看,那么多人爱吃辣椒,可有几个是生来喜欢辣味的?人最初受不了辣椒的刺激,而后会逐渐可以忍受,最后还会觉得需要它,喜欢它。经过训练的感官会接受原来排斥的东西,不断地发现新的愉悦形式。有些人以为,感官的好恶规律在审美经验中并不能说明什么,人的审美要取决于修养。那么,我们要问:修养从何而来?训练。但是,无论怎样的训练都不可能让我们接受所有的东西,有些东西可以慢慢被我们喜爱,有些东西永远也不可能成为我们的朋友。最终的根源还在于感官的好恶。
显然,感官的快感是美感的火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