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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人生是什么?存在主义的基本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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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存在主义是一种特殊的人生哲学

在中外哲学史和思想史上,关于人生观问题的争论从来没有停止过。但是,直到存在主义出现以前,哲学家们往往是从人性和人的相互关系的传统形而上学理论的角度去研究人生哲学的。

大家知道,在中国古代,譬如说,在春秋战国时代,曾经在人性的问题上出现过激烈的争论。有的思想家,像孟子等,主张人性本善;因此,人要不断地自我修养和防范外界的污染,才能保持好的本性。只有保持住自己的善性,才有美好的和崇高的人生。但是,另外的思想家,像荀子等,就主张人性本恶;人要在受教育和各种社会活动中,逐渐地克服自己的恶性,这样才能恰当地履行自己应尽的社会义务。

在国外,从古希腊哲学开始,一直到近代的欧洲各国哲学,也同样一直持续着对于人性、人生的意义、社会道德问题的争论和探讨。譬如说,早在公元前三百多年,古希腊的柏拉图就断言人的本质是神秘的灵魂,而灵魂是由理性、意志和感情组成的。在他看来,理性是最高的美德——智慧——的基础;意志是勇敢的美德的基础;克制感情是节制的基础。第四种美德——正义,则是前三种美德,即智慧、勇敢和节制的和谐的结合。与柏拉图的上述主张相反,他的同时代人德谟克利特(Democritus,460-370 B.C.)认为抽象地讨论人的本性和人的美德是毫无意义的;“人生的目的在于灵魂的愉快……在这愉快中,灵魂平静地、安泰地生活着,不为任何恐惧、迷信或其他情感所苦恼。他把这种愉快称为幸福”。① 在他看来,人的最高理想是自由。他说:“在一种民主制度下过贫穷生活,也比帝王统治下享受所谓的幸福好些!就像自由比受奴役好些一样。”②

后来,德谟克利特的学生伊壁鸠鲁(Epicurus,342-270 B.C.)更直截了当地反对各种关于人性虚伪的道德说教,明确地主张生活的目的就是享乐。他认为享乐就是没有痛苦。他说:“因此,当我们说快乐是最终目的的时候,我们并不是指某些人想象的放荡者的快乐或肉体享受的快乐;这些人或者是不知道,或者是不同意,或者是曲解我们的意思。我们所谓的快乐是指身体没有痛苦和灵魂没有纷扰。”③

到了近代,中外各种人生哲学仍然未能摆脱所谓“人性论”的窠臼。按照这种人性论的格式,个人的或集体的或阶级的人性,乃是人生哲学的研究对象或主要论题。或者,用哲学的语言来说,以往的哲学是把形形色色的人性当作“实体”来加以研究。不论是唯物主义者,还是唯心主义者,他们都以承认人性的存在为前提的。他们的分野只是在于人性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例如,现代的马克思主义自称是最彻底的唯物主义哲学;他们认为,唯有他们的哲学才把唯物主义的原则贯彻于人生哲学领域。马克思主义把以前的唯物主义统称为“下半截唯物主义,上半截唯心主义”;因为在他们看来,以前的唯物主义只是在研究世界的本原和人的认识的本质问题时才是唯物主义的,而一旦接触到人性的问题就陷入唯心主义的泥淖。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的人生观和社会观的出发点,就是马克思的一句名言:“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就其现实性而言,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④ 换句话说,人性就是阶级性。正因为这样,在存在主义者看来,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仍然是把人性作为研究对象,所不同的只是把人性归结为阶级性。

存在主义一反以往一切哲学——不管是古代的,还是近代的;不管是东方的,还是西方的;也不管是唯物的,还是唯心的——对于人生问题的传统研究方法。在存在主义者看来,人根本就没有本质;人是一个一个的、在不同瞬间的“存在”,人之所以成为人,乃因为他存在。换句话说,人首先必须存在,才谈得上有关人生的一切。如果人自己就不存在,那么,一切也就不存在。存在主义认为,以往哲学的根本错误,就是脱离人的存在这个基本前提而抽象地讨论世界的本原、认识的本质、人的本性等问题的;因此,他们的一切论争,最后都导致最抽象的“形而上学问题”,无助于解决各个人的具体的生存问题。所以,在存在主义看来,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值得研究的问题,是每个人的现实的存在问题——他是如何“存在”的?他的存在状态怎样?他是自由自在地存在吗?他的现在的存在距离“不存在”——“死亡”还有多远?在人的趋向“死亡”的存在过程中,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存在方式?……如此等等。

存在主义反映了社会上某些人只急于解决眼前的生存问题的生活态度和思想方法。这些人(这些人的数量可能相当多!)由于受其本身的社会地位或特殊的生活方式的限制,在他们生活的绝大部分,或甚至是全部时间里,只关心自己在不同瞬间的生存;他们不想,或根本无法考虑除了现存生活以外的事情。因此,他们对自己的现存生活考虑得很仔细、很集中、很深入、很全面。在这些人的眼里,我能在此时此刻达到最高的生活境界,就是最好的存在状态。换句话说,解决目前的生存问题是压倒一切的最高问题。其他人的问题、社会的问题,或个人的未来的问题,都无关心的必要。至于跟人的现时的存在无关的世界本原等问题,更无理会的必要。

存在主义还认为,即使在解决个人的现时的存在问题的时候,也只能以个人的存在的自我显示为中心去对待和处理。他们承认,个人的存在在任何时候,都受到外界的包围。因此,个人在解决自己的存在问题的时候,必然要受到外界的存在的限制。但所有这些问题,都只能以切身的“亲在”的自我存在为中心去分析。

因此,存在主义从它产生的第一天起,就蔑视其他的一切哲学。它声称,唯物主义哲学也好,唯心主义哲学也好,都没有抓住哲学的基本问题。存在主义声称,它绝不受以往传统哲学的束缚,去研究世界的本原和人的认识能力“抽象的”、“形而上学的”问题,因为据说所有这些问题不但不能使人类接近真理,反而会进一步搅乱本来就已经混乱不堪的现实生活。

存在主义者打了一个比喻,讽刺唯物主义者研究哲学的态度。他们说,有一次,被人们称颂为“圣人”的唯物主义者泰勒斯(Thales,c.624-547 B.C.)漫步在旷野中,专心致志地凝视着天空的星体,并沉思着有关宇宙的重大问题,以致他不知不觉间失足坠入水井中。当时离他不远的一位幼稚少女却仰天大笑。在存在主义者看来,这一故事是对一切像泰勒斯那样企图寻求真理的哲学家的嘲弄。泰勒斯似的人物一个个掉进水井里死去,但真理依旧未被发现。相反,那个死沉沉的水井倒是一个确确实实的、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存在”,而那位仰天大笑的、从未考虑过宇宙本原等深奥问题的少女也是确确实实的“存在”。存在主义由此得出结论说,人何苦要去探讨那些离自己的生活十万八千里的宇宙的奥秘呢?还是珍视自己的现实的存在吧!

存在主义也反对以往的唯心主义者的哲学传统原则和传统方法。他们认为,像主观唯心主义者,如贝克莱(George Berkeley,1684-1753)那样,把一切归结为人的主观感觉,或者,像客观唯心主义者,如黑格尔那样,把一切都归结为在人之外的某个神秘地方存在着的“绝对精神”,都是同样把人的存在抽象化,或者说,把同每个人的命运直接有关的生存问题“升华”为不可捉摸的、看不到的精神现象。

海德格尔在批评以往传统哲学的时候,引用了柏拉图在《智者篇》(Sophistes)中的一段话:

当你们用“存在着”这个词的时候,显然你们早就很熟悉这究竟是什么意思,不过,虽然我们也曾相信领会了它,现在却茫然失措了。⑤

然后,海德格尔发人深省地提出了问题:

“存在着”(seiend)这个词究竟意指什么?我们今天对这个问题有答案了吗?不。所以,现在重新提出存在的这一意义问题 (die Frage nach dem Sinn von Sein erneut zu stellen)。我们今天之所以茫然失措仅仅是因为不领会“存在”这个词吗?不。所以现在首先要重新唤醒对这个问题的意义之领悟。⑥

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一书的导论中,用大量的篇幅论述存在的意义问题,不厌其烦地批评传统哲学把“存在”与“存在物”或“存在者”相混淆,“使存在问题不仅尚无答案,而且甚至这个问题本身还是晦暗和茫无头绪的”。⑦ 海德格尔指出:“根据希腊人对存在的最初阐释,逐渐形成了一个教条,它不仅宣称追问存在的意义是多余的,而且还认可了对这个问题的耽搁。”⑧ 延续近两千年的传统哲学对于“存在”的研究的“耽搁”,集中地说明了传统哲学探讨人生和真理问题的根本错误。海德格尔强调,存在主义作为一种崭新的哲学,必须一反传统哲学忽视“存在”问题的错误路线,首先充分理解“存在”的意义,并以此作为其基本任务。海德格尔指出:“任何存在论,如果它未首先充分澄清存在的意义并把澄清存在的意义理解为自己的基本任务,那么,无论它具有多么丰富、多么紧凑的范畴体系,归根到底它仍然是盲目的,并背离了它最本己的意图。”⑨

同海德格尔一样,萨特在论述其存在主义时,也首先把矛头指向传统哲学及其传统的思维方法。在《存在与虚无》一书中,萨特在导言中论述了“存在”问题的重要性及其独特的现象学方法论。萨特指出:“近代思想把存在物还原为一系列显露存在物的显像,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⑩ 但是,传统哲学又把显像看作是由某种与它不同的“存在物”来支持的,康德关于现象与本体的二元论,就是这种传统哲学的典型。因此,萨特特别强调,他的存在论的出发点,就是超越“存在物”的现象而走向“存在”的现象并在最终达到“存在”本身。“存在的现象要求存在的超现象性。这并不意味着存在是隐藏在现象背后的(我们已经看到现象不可能掩盖存在),也不意味着现象是一种返回到独特的存在的显像(现象只作为显像而存在,就是说,现象在存在的基础上表达自身)。”[11] 为了区分存在主义的“存在”的不同于传统的“存在物”的意义,萨特说:“存在既不是对象的一种可以把握的性质,也不是对象的一种意义。……对象并不拥有存在,它的实存既不是对存在的分有,也不是完全另外一种关系。”[12] 尽管萨特的存在主义具有不同于海德格尔存在哲学的具体特点,但他和海德格尔一样,为了论述存在主义的特殊的基本论题及其基本方法论,首先集中批判传统哲学将“存在”与“对象”相混淆以及将“现象”与“存在”分割开来的方法论。

存在主义认为,哲学必须以人的存在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因此,哲学只能研究人的存在本身。这就是说,只能研究“纯粹的”人的存在。存在主义指出,如果在人的存在之外寻找哲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就会重蹈以往哲学的覆辙——不是坠入唯物主义者泰勒斯曾经坠入过的那个“水井”,就是陷入贝克莱或黑格尔所陷入过的意识迷宫中,其结果,人的存在问题却没有解决。

如此看来,存在主义不但是以专门研究人生问题为其特征,而且,它还以自己独有的研究人生的特殊方式——不从人性出发,而是从人的存在出发——而与其他哲学相区别。根据存在主义的这个特殊的研究方法,被研究的人生不是一般化了的、共相化了的人生;也就是说,存在主义不打算研究关于人生的一般性问题,如道德、生活目的、理想等,因为所有这些问题都不是决定着一个人之所以存在的因素。他们说,有很多人无所谓理想,也从来不把道德问题放在眼里,可是他们照样存在着,而且,还自觉存在得很好。相反,那些自称以某一目标为理想的人,其存在则时时受到威胁,甚至有可能突然变成不存在了。所以,存在主义认为,研究人的“共性”是毫无意义的;人的存在是没有共性的;人的存在首先是,而且也只能是个人的存在。

总而言之,存在主义所探讨的人生,是有限的、具体的生活,是个人的特殊的存在方式,是个体的人在不同时间里单独发生的特殊生活方式。它要回答和解决的问题,就是个人应该怎样存在。通过对一个一个的人的存在方式的研究,去把握“存在”作为“存在”的基本问题。它是为那些想使自己自由自在地生活的个人而设计的人生观,是为那些只顾个人的一时存在而不顾其余一切的人而构思出来的世界观,是为那些企图使周围的一切都服从于自己的存在的人而制造出来的宇宙观。

所以,当一个人始终都是把他自己与周围一切的人孤立起来,只看到自己的生存的重要性,只认为自己的一切要求、愿望和利益都必须付诸实施,而不顾及周围的一切;或者,当一个人,虽然并不是始终一贯地把个人的存在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但在某个时候,他产生一种必须满足自己的某一个愿望的迫切要求,因而他下最大的决心不顾一切,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在所有这些情况下,人们往往会不自觉地形成自己的存在主义哲学观点,尽管这些人自己不一定知道什么是存在主义,或者根本就没有听说过“存在主义”这个词。实际上,这并不奇怪。因为,当一个人出现上述情况时,他首先就会像存在主义者那样,把他自己当成“个人”,是一个与周围一切人和一切事物无关的“存在”;为了只顾自己,不顾一切,他必然像存在主义者那样,把自己“孤立”起来,接着,他就会感到“孤独”,但又不甘心自己被孤独,于是他要“超越”这个孤独的状态;但他在“超越”之前,不得不顾虑重重,时刻“担心”自己的存在会被毁灭,担心自己的“死亡”;然而,既然已作出“选择”要“超越”一切,他又不会因“担心”而停止“超越”,于是,他产生一种越来越强烈的“渴望”,终于,在这种“渴望”的推动下,他孤注一掷。用一般人的话来说,就是“豁出去了!”——成败在此一举。一旦成功,他就觉得“自由”。以上所说的“个人的存在”、“孤独”、“超越”、“担心”、“死亡”、“选择”、“渴望”、“自由”等等,都是存在主义常用的词汇。这些本来可以很容易在人的日常生活中加以体验的概念,被存在主义者加工以后,就升华为非常抽象的、晦涩的词汇。但是,只要回溯它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最初表现,抓住它们在日常生机中显示的“原型”,存在主义的这些概念是不难理解的。

由此可见,存在主义是一种特殊的人生哲学,但它的特殊性并不在于它是几个别具风格的存在主义哲学家们异想天开创造出来的怪物,而是在于他们用一种特殊的哲学抽象方法提炼了发生于人类生活中的一些现象,然后加以系统化和体系化。

因此,只要抓住存在主义的基本精神,探讨和揭示它的奥秘并不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