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年开始不久,为本科生讲授人格心理学课程的戈登·奥尔波特请我去他课上做一次客座讲座。梅里尔曾提醒我,有些同事对高影响实验的伦理问题持有强烈的反对意见,我怀疑当时他脑海里就闪现过戈登的名字。当年63岁的戈登是社会关系系最杰出的教授,职业生涯早期就声名鹊起。就在我刚念小学一年级,还在学习如何阅读的时候,他已当选为美国心理协会主席,此事令我钦佩不已。
我视戈登为哈佛的样板教授,一位睿智而博学,正直而和善的学术泰斗。论穿着,他无可挑剔,西装笔挺,皮鞋锃亮;论举止,也总是十分得体。和他待在一起时,我觉得自己特别邋遢,总忍不住检查裤子前面的纽扣是否扣好。我和戈登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但在属于哈佛的记忆中,他占据着一个重要的位置。我很喜欢他,认识时间越长,就越是喜欢。我想他也有些喜欢我,当然不是很喜欢。因为正如我所猜想的,我们不是一路人。
就在讲座开始前他对我进行介绍时,我的猜想得到了证实。作为有绅士风度的学者,在给客座讲座者冠以一般的恭维语“才华横溢”“富有创造性”之后,戈登居然以“虚伪大师”作为结语,吓了我一大跳。我不太肯定“虚伪”的确切含义,但想必与说谎有关。有可能是一个间接的恭维,但更可能是一个直接的辱骂。这样的措辞与戈登教授的性格显然不符,令我异常惊讶,导致讲座开头说的几句话都是结结巴巴的。
讲座结束后,我随戈登回到他办公室。我们在门口停下来,他伸出双手与我亲切握手。当他开口跟我道谢时,我问:“戈登,‘虚伪大师’是怎么一回事?你是称我为高明的谎言家,还是其他什么意思?”他的脸突然变得通红,请我进他办公室。
“不不不,当然不是这个意思。我是在称赞你做那些欺骗性实验时所表现出的过人才能。你和费斯廷格先生真是这方面的高手。”
“请原谅,戈登,但我感觉你认为这类研究是……是……垃圾。”我故意用了意第绪语中表示“垃圾”的单词。我知道戈登听得懂,因为在德语里这是同一个单词,而戈登的德语很好。
他笑了。“哦,我可没这么说。这样说吧,我自己绝不会做那种实验。你们认为那种实验具有戏剧性,而我认为它是欺骗性的。”
“随你怎么称呼它都行,”我说,“但你应该知道,在实验的最后阶段,我们向每一位被试解释了整个实验的来龙去脉,并没有人对实验程序表示不快。”
“说得好,”他回应道,“但一开始为什么要那么做?为什么要演戏、耍花招、欺骗被试?”
“原因只有一个:表演也好,欺骗也好,是我检验自己最感兴趣的假设时能采用的唯一方式。”
“为什么你们不能直接问问被试遇到某种情况时将会如何做?”
我当下了然。一开始还以为戈登在跟我开玩笑,现在才意识到,戈登虽然才学渊博,但对实验研究知之甚少,甚至可以说是一无所知。他似乎也没弄明白人类的一个最基本的特点:在大多数假设的情境下,我们不知道自己会如何行动;按某种方式行动后,我们往往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那么做。客座讲座时我讲到了入门考验实验,我就以此为例,向戈登描述说,在实验最后向被试解释真实的实验假设时,重度入门考验组的被试一致认为我的假设很有趣,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坚持说他们对讨论小组的喜爱与入门考验无关。他们向我保证,是因为讨论确实很有趣,他们才会喜欢的。
戈登敲着下巴思忖着,问我:“那么你认为他们说错了,是因为……”
“因为实验中我们将被试随机分配到不同的情境中!实验组和控制组唯一不同的就是入门考验的程度。从统计学来看,不同组别最后对讨论小组的态度差别并不是偶然发生的。因此我可以相当肯定地说,如果被分配在控制组,这些被试肯定不会喜欢讨论小组的。”
“你的逻辑相当严密,”他说,“我可以请你吃午饭吗?”
于是我们一同前往哈佛教授俱乐部享用了一顿美好的午餐。为了将话题从研究上转移开来,我问他是不是在新英格兰地区长大的。
“哦,不是,我的家乡离新英格兰很远。我出生在印第安纳州郊区的一个小镇上,在克利夫兰长大。我父亲是一位乡村医生。他挣得不多,也从不想大富大贵。我能到哈佛念本科只因为学校给了我奖学金。你为什么露出惊讶的表情,难道你认为我是在哈佛园出生的吗?”
这次轮到我脸红了。“当然不是……好吧,我承认我这么想过,你看上去确实……”
“怎么会这样,阿伦森教授,我绝对相信你对我有成见。”
我把双手举过头顶做投降状:“我错了。”
“一个常见的错误。”他说,然后优雅地放过了我。
优雅是戈登的一个主要标志性特征。1967年戈登去世,后来我受邀对其1954年的经典著作《偏见的本质》(The Nature of Prejudice)撰写一篇回顾性评论,作为该书出版25周年的纪念。“奥尔波特当时的结论,与今天的理性学者所做的结论并无显著差异,”我写道,“这是向他的睿智、博学和决断力致敬。”现在读这本书,你会明显觉察到,在对偏见及其严重后果的理解上,戈登的思想观点是远远超前于他的时代的。
和戈登共进午餐后不久的一天,我受邀到耶鲁大学心理学系做一场学术报告。会后,一位年轻的助理教授向我做了自我介绍,并请我去他办公室,想向我详细讲述自己正在设计的一个实验项目。他叫斯坦利·米尔格拉姆,实验是有关服从权威的。他受到纳粹战犯阿道夫·艾希曼(Adolf Eichman)被抓获并取保候审一事的启发,想研究普通人对权威人物所下命令的服从程度,哪怕是服从权威意味着要将很大的痛苦施加到一位无辜者身上。我认为这个研究课题很好,但也非常冒险。当时我并未预料到这个实验后来会成为社会心理学最重要、也最受争议的一个实验。
在实验中,米尔格拉姆告诉被试,他们是在进行“一个有关学习的实验”。实验者准备了一系列成对出现的单词,被试(担任教师的角色)的任务就是测试另一个人(学生)对这些单词的记忆情况。被试坐在一台机器前,机器上装有一排拨动开关,每一个开关上依次标着从15伏到450伏的电压。被试被告知学生与这台电击仪器是连在一起的,每当学生背错单词,穿着白大褂的实验者就要求被试对学生实施电击。每出现一次错误的回答,就增加电击的强度。米尔格拉姆的研究问题是:一个人对权威人物的盲从到底会达到什么程度?在这个实验中,权威人物是指穿白大褂的实验者。当然事实上并没有人遭受电击。学生是实验同谋,他回答的答案是事先编写好的。
服从
处于不平等的权力关系中的权力较低者听从权力较高者的命令,例如权威会强迫公众服从。
两年后,米尔格拉姆发表的研究结果震撼了整个心理学世界。之前他曾询问过几位精神病学家,以及自己的同事和学生,请他们推测有多大比例的被试会一直增加电击强度直至最大。所有人都确信只有不到2%或3%的人,也就是少数虐待狂,才会把电击强度加到300伏以上。然而实验中,近2/3的被试一直将电击实施到最高强度,只是因为实验者对他们说“根据实验要求你必须继续做下去”。虽然很多被试感觉不舒服,甚至已经浑身冒汗、提出抗议、抱怨连连,但他们仍然服从了实验者的要求,不断提高电击的强度。随后的复制试验中,不管被试是学生、推销员还是木匠,是男人还是女人,是美洲人、欧洲人还是中东人,结果几乎一样。
米尔格拉姆已经回答了戈登的问题:为什么你不能“只是问问人们”他们将如何行动?他的回答远比我的例子更有说服力。米尔格拉姆的电击实验清楚地表明,“只是问问人们”如果有权威命令他们去伤害另一个人,他们认为自己将如何行动,这种研究方式只能得出完全缺乏可靠性的答案。
然而从伦理的角度来看该实验,批评如暴风雨般袭来。心理学家、伦理学家和很多普通读者,都对米尔格拉姆实验中引起被试强烈的不快而感到愤怒。例如,发展心理学家黛安娜·鲍姆林德(Diana Baumrind)声称,电击实验导致被试“丧失了尊严、自尊和对理性权威的信任”,因此“从长远来看是有害的”。
我并不否认该实验带来的伦理问题,而且总的来说,我认为自此之后不会再有人做类似的极端实验了,这也是好事。但大多数的指责都忽视了被试的坚强和乐观。实际上,即使是那些因自己对学生实施了最大强度电击而倍感痛苦的被试,后来也说这个实验给他们上了无比珍贵的一课。没有一个被试抱怨,也没有一个被试表示遭受到了任何伤害。事实上几周后的调查显示,84%的被试表示,参加这个实验令他们很开心,其余的持中立态度,这说明被试的满意度超过了大多数心理学实验。
戈登并没有批评米尔格拉姆的实验。虽然他对实验中的伦理问题感到不快,但他认为米尔格拉姆收集的数据具有重要意义。几年后米尔格拉姆被哈佛大学聘用,如果没有戈登的同意,他不可能被录用。显然戈登从此不再厌恶高影响实验了。
尽管我和迪克在哈佛的志向不同,我们依然是好朋友。我们家在剑桥西北的阿灵顿,他是那里的常客。我和薇拉有时也随迪克到他家的乡村大别墅共度周末。别墅坐落在新罕布什尔州的怀特芒廷。我们一起远足、游泳、弹琴,算不上是行家里手,自娱自乐罢了。
迪克正在研究幼儿教育,而我担任他的课题顾问。有一天迪克来电,询问我是否能和他及蒂莫西·利里(Timothy Leary)共进一顿非正式午餐,讨论他们正在计划的一个研究项目。蒂莫西是迪克的好朋友,一位人格心理学家,曾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教过几年书,跟我差不多同时来到哈佛任教。我跟蒂莫西不熟,但对其早有耳闻,他聪明有趣、精力充沛、魅力四射,身上带着一点神秘色彩,我很欣赏他。本科生中绘声绘色地流传着有关他的流言,多半是夸大其词甚至纯属恶意歪曲。
不过有一项传言确实属实,就是蒂莫西一直在从事迷幻药的研制。在墨西哥的一次旅行中,他因为食用了一些蘑菇而出现幻觉,声称幻觉大大扩展了自己的意识。迷幻效果是暂时的,但那次经历引发的兴奋是长久的。蒂莫西相信蘑菇有改善个人品性和改变世界的潜能。这就是那天午餐时迪克和蒂莫西想跟我讨论的话题。蒂莫西说,他最近从蘑菇中提炼出了能改变精神状态的成分,并制成一种叫做裸盖菇素(psilocybin)的药。他们想用新药做些实验,计划先从波士顿地区神学院的研究生们入手。
迪克说:“这种药将帮助他们超越梦想极限,获得最美妙的宗教体验。”
蒂莫西补充道:“如果给顽固不化的罪犯服用裸盖菇素,想想会发生什么事情?只需几个月时间,监狱就变得门可罗雀了!”
“小小的蘑菇居然有如此大的威力?”我有点不相信。
蒂莫西有些生气了:“它是开启心灵和思想的小蘑菇,是让人们感受到彼此联系的小蘑菇,是我确信可以减少暴力、远离战争的小蘑菇!”
我的随口一问,在蒂莫西看来却是亵渎神明。我被他们这份视自己为救世主的狂热吓住了,没法断定他们的主张是伟大的还是虚浮的。
一阵尴尬的冷场后,迪克说:“我们想以科学正确的方法进行研究。你是实验方面的行家,我们该如何设计一项逻辑严密的实验,使其能够发表在《变态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期刊》(Journal of Abnormal and Social Psychology)上?”
我告诉他们怎样才能在这本心理学顶级期刊上发表论文,也详细解释了实验设计和实验程序,包括安慰剂对照组的重要性,对双盲过程的严格要求,以及为了消除社会影响和情绪传染的可能性,一次只能测试一人。我注意到迪克和蒂莫西相互交换了一下眼神,仿佛在说:“老兄,这家伙也太古板了!”随即他们耐心地向我解释,为什么他们不可能采纳我提出的大多数建议,首要原因在于他们称做“心理定势与社会背景”的重要性。心理定势是一个人对药物作用的预期,社会背景则指服药时所处的环境。
蒂莫西说:“比如,如果你穿上白大褂,在精神病医院里监督病人服药,病人服药后很可能产生恐惧的幻觉,认为自己失去理智了。但如果是在环境舒适的客厅里,一帮朋友围坐在一起,壁炉让人倍感温暖,人们服药后脑海中就可能出现令人兴奋的幻觉,而不是恐惧的幻觉。”
迪克接着说:“再说,如果我们给一组即将从康科德监狱假释出狱的罪犯服用几次裸盖菇素,然后将这些人的再犯罪率与另一组没有服用裸盖菇素的假释犯进行比较,那不是很好吗?”
“哦,若你们能将罪犯们随机分配到实验组和控制组中,并且能够控制好除了药物之外的任何情况,那么这个实验设计基本合格。”
“任何情况是什么意思?”
“就是字面意思。例如,置身于与一群志趣相投的朋友围坐在壁炉边的温馨情境中,也有可能促使罪犯们萌生重新做人、远离犯罪的念头。如果这一背景出现在实验组中,它也必须出现在控制组中。”
迪克和蒂莫西点点头。长时间的沉默之后,迪克说:“哦,JASP的论文有眉目了。”
回想那次午餐,有件事令我困惑不已,我居然没有考虑到实验中被试服用裸盖菇素后可能受到的伤害。1961年,麦角酸二乙基酰胺(LSD)和裸盖菇素这类迷幻药是完全合法的。社会科学家清楚地知道,人类学研究的一些文化中,人们食用仙人掌、古柯叶、大麻和其他致幻物质,就跟我们西方人喝酒一样,并没产生什么副作用。但从植物中提取有效成分制成的合成药在当时绝对是新鲜事物,没人知道它们对大脑可能产生什么样的长期影响。因此在当时,谨慎的科学家都会关注药物对思维和记忆力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幸运的是,半个世纪后我们了解到,偶而服用裸盖菇素并不会产生明显的副作用,至少我没听说过一例!
迪克和蒂莫西成功地令监狱门可罗雀了吗?显然没有。他们确实利用假释犯作为被试,设法做出所谓的实验。不过正如我所料,研究过程不甚严谨,他们的论文没有被任何一本期刊接受。而且哈佛校方对他们的行为很是不满。我们共进午餐讨论该实验两年后,俩人都被辞退了:迪克让本科生参与研究项目,违反了与校方签订的协议条款;蒂莫西则未能履行教学职责。
离开哈佛后,迪克和蒂莫西走上了两条完全不同的道路:一个通过药物寻求世界和平和致幻经历,一个通过灵修达此目的。可两人都在关注水瓶座时代的来临,并宣称他们将成为这一时代的主要代言人。蒂莫西选择通过药物拯救人类之路,很快成为一名文化偶像。由于在学生和其他年轻人中大力推广迷幻药,他被理查德·尼克松总统称为“美国最危险的人物”,最终因藏有几十克大麻而被捕入狱。
迪克在印度学习和生活了几年,以巴巴·拉姆·达斯的名字回到美国,寻求扩展人类意识的非药物方法并成为一名精神领袖。1980年,我请他到加州大学圣克鲁兹分校为我的社会心理学课程做一次客座讲座。他留着长长的白胡子,身穿一袭白袍,盘腿坐在桌上,90分钟的讲座将300名学生迷得神魂颠倒。课后我和这位圣人朋友一起回忆在哈佛的日子,一谈就是几个小时。我刻意提醒他,当年他为了拿到终身教授资格,特地到办公室将灯打开,希望引起亨利·默里的注意。听后他的脸上浮现出迷人的微笑,对我说,虽然被哈佛辞退令他十分痛苦,但如今他已拿到了一个不一样的终身教授资格,而且这份荣誉更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