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第一周,心理学系主任罗伯特·西尔斯(Robert Sears)召集所有一年级研究生开新生报到会。他首先对我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介绍了必修课的一些信息,随即便话锋一转,板起脸来,令人不安地清了清嗓子,要求我们好好看看在座的各位同学。“明年的这个时候,你们现在所看到的同学里将有一半会离开,”他说,“由于我们没法准确预测研究生们的前途,所以招生政策规定,录取人数是培养人数的两倍。”教室里一片静寂,极度的焦虑弥漫其间。
那天下午我问研究生三年级的拉尔夫·哈伯,西尔斯所说的是不是真的。“哦,没错,”哈伯回答,“我念一年级时,几乎有三分之二的同学被通知走人。其实他们有的很聪明,功课也很好。当然你是不用担心的。”我点点头,心里却凉了半截,思忖道:拉尔夫并不知道我对心理学其实没什么研究。这样的欢迎仪式与卫斯理大学的一比较,让我产生了极大的心理落差。我想这就是参加大联盟的感觉吧。
第一年我在必修课上表现很好,但远远称不上出类拔萃,两门统计课的成绩尤其糟糕。虽然我很用心地学习这两门课,但总觉得像雾里看花,结果两门统计课都只拿了B。我猜想,斯坦福要求学生修读两门统计学课程,说明教授们认为统计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我觉得自己很可能要被赶走了。
相比学生,我最能胜任的是助教之职,主要讲授心理学导论课的研讨课。在这些研讨课上,我设计了一种讲课风格,称为“温和的苏格拉底式”风格。阿伦·古尔维奇曾展示了苏格拉底式发问的力量,但他过于犀利。他有预期答案,如果对回答不满意就会表现得很不耐烦。我不会对自己不满意的答案全盘否定,而是顺着答案的思路提出一个能激发学生思考的问题,将学生引领到一个有趣的视角里。学生们反响热烈,一直坚持来听课,说明他们喜欢我的教学风格。
拉尔夫也在秋季学期讲授心理学导论的几堂课。按系里的安排,我们每个冬季学期都会再教一次,做课程主讲教师欧内斯特·希尔加德(Ernest Hilgard)教授的助教,课上使用的教材就是他写的。在拉尔夫的怂恿下,我们俩厚着脸皮跟希尔加德提议,想合作讲授一门研讨课程,而不是老一套的助教课程。我们计划,在研讨课上,学生们不用阅读教材,而是阅读教材里提到的那些心理学家的原著,像约翰·华生、斯金纳、西格蒙德·弗洛伊德、赫布、亚伯拉罕·马斯洛和库尔特·勒温等人的著作。希尔加德起先对我们的提议并不赞成,但考虑几天后他还是同意了,并叮嘱我们:“别搞砸了。”
我和拉尔夫从希尔加德约200人的班上挑选了15名学生。除了修希尔加德的课程,他们每星期有一个晚上来上三个小时的研讨课,地点是拉尔夫家的客厅。无论是对学生还是对我和拉尔夫而言,这都是一次丰富的学习经历。学生们精读原著,小组讨论既生动又富有教益。每位学生都评价说这是他们在斯坦福上过的最好的一门课,其中超过一半的学生后来读了心理学研究生。作为教师的我对此感到十分满足,但作为科学家的我却不允许自己沾沾自喜。因为我深知这群学生并非是从斯坦福全体学生中抽出的随机样本,他们是被精挑细选出来的,毕竟每位同学都清楚地意识到,研讨课需要花费许多额外的学习时间,但仍然心甘情愿来上课。
正是因为拉尔夫的提议和游说,我才有了这次精彩的教学经历。我觉得自己已经欠了他很多人情。然而一年之后,他又救了我一命。圣诞节我开着那辆小小的VW,载着薇拉、莉莉和三个孩子去洛杉矶探望亲戚。回来的路上,我冒雨驱车经过巴捷柯峡道,那是一段两旁都是陡坡的盘山公路。当时夜色迷朦,行至一个弯道时,一阵狂风席卷而来。我急忙向左打方向盘,车子滑过两股车道,冲下了对面陡坡。车子悬在空中时,我听到薇拉叫喊:“哦,不!”那一刻我在想:我的人生难道就这样画上句号了吗?
车子翻转了一圈又一圈后终于停了下来,车顶朝上。不可思议的是,车里没有一个人受重伤。薇拉受了轻微的脑震荡,我的一个膝盖磨破了,莉莉和孩子们都没有受伤。我迅速把每个人拉出车外,从陡峭的山崖爬上公路,试着挥手向过路车求救。但没有人愿意在漆黑的雨夜停下车来帮助路边一个衣衫不整的家伙。最后我只得站在路中央,挥臂逼迫一辆车停下来。我向司机说明事故的经过,他答应到前面帮我们打电话叫救护车。他没有食言,救护车将我们送到了最近的医院,我们在那里待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我给研究生同学约翰·赖特打电话,他开车把我们接回帕洛阿尔托。后来约翰和我找到出事的路段,顺着陡坡往下走,寻找那辆VW。它完全报废了,翻滚时驾驶室的门已经脱落,车子仰躺在半道上。“天哪,”约翰说,“你怎么没被甩出去?车子又滚又压的,你怎么还安然无恙?”
“多亏了拉尔夫·哈伯,”我说,“是他一直叮嘱我给车装上安全带,大概是看了《消费者报告》(Consumer Reports)之类的杂志。我讨厌装安全带,不仅价钱贵,而且你得去店里请人在车底板上打洞,然后把可恶的安全带装上去。但我最终还是装了,因为实在不想听他聒噪。”
迪克·阿尔伯特也救过我的命,不过远不是字面所表达的意思。寒假里的一天,迪克在晚饭时间来小洋楼串门,带来一个芝士蛋糕和一瓶库瓦西耶干邑。他举起酒瓶,自嘲地笑了笑说:“好歹还是拿破仑白兰地。”接着他询问薇拉是否允许他和我们共进晚餐。我们越来越喜欢迪克,期待他时常不请自来的晚餐造访。迪克是我们所认识的人中最有时尚品位的,他在品鉴红酒、白兰地方面流露出的高雅品位令我们着迷。毋庸置疑,这种品味连教授都很少有,更别说还在读博士的代课教师。库瓦西耶干邑和颜色炫目的梅赛德斯车是他的标志。迪克家世甚好,父亲乔治·阿尔伯特是一位有钱有势的公司法律顾问,同时也担任纽黑文铁路公司总裁,以及布兰迪斯大学校董事会主席和其他职务。
认知失调
由于持有两个或多个不一致的认知而引起的不舒服的感觉,以及因为做了一件与自己正面的自我概念不符的行为而产生的不舒服感觉。
上餐后甜点时,迪克问我是否见到了利昂·费斯廷格教授,他秋季刚刚来斯坦福心理学系任教。那时我还不认识费斯廷格,但对他早有耳闻。年仅36岁的他已是一颗冉冉升起的学术明星,可以说是社会心理学界最炙手可热的理论家和研究者。据传他正潜心研究一个新理论,叫做“认知失调”。我们从统计学课上得知,费斯廷格利用业余时间发明的非参数统计技术已被广泛应用。他出色得令人难以置信。唉,我不应该用“出色”来形容他这个人,因为他也是以铁石心肠著称的。
九月份以来,心理学大楼里一直在流传费斯廷格过去的故事:他在上一所学校的专横霸道和百般挖苦令研究生们倍感屈辱,纷纷放弃社会心理学,决定去当护林员、房产经纪人甚至心理咨询师,总之离他越远越好。那时我尚未想好自己的导师人选,正在考虑是不是跟西尔斯、希尔加德或者阿尔·班杜拉(Al Bandura)共事,后者正在进行有关儿童攻击性模仿的有趣研究。我还不确定要选谁当导师,但肯定不会选利昂·费斯廷格。
迪克说:“费斯廷格的确是一位出类拔萃的学者,有人甚至称他为天才。他得好好表现,因为他是学校里薪水最高的教授之一。”迪克是很少能打听到这类消息的人之一。“作为特殊人才,罗伯特·西尔斯允许费斯廷格来学校的前两个学期都不用干活。这期间他可以安顿下来,专心建立自己的实验室,而不必教课。现在到了春季学期,他将讲授一门研讨课,可只有三位学生注册,这简直就是在浪费稀缺资源。系里认为研究生们不选费斯廷格的课是因为怕他。对了,我发现你也没注册,为什么?”
我不确定这句话是一个建议、一份战书,还是一句讥讽,但无论怎样它都发挥作用了。我不想让迪克认为我是一个懦夫。于是我说:“哦,真巧,我正考虑上这门课,我会去注册的。”
我并没有立刻去注册。春季学期快开学时,我找到贾德森·米尔斯,他是研究生二年级学生,曾在明尼苏达大学师从费斯廷格一年时间,如今来斯坦福做他的研究助理。我问他有关费斯廷格的谣言是否属实。贾德森一脸坏笑地说:“噢,并不完全对。明尼苏达大学并没有学生去当护林员。”有意思的回答,但对我没什么帮助。我觉得自己应该跟费斯廷格本人谈一谈。
我战战兢兢地走进费斯廷格的办公室,先做了自我介绍,随后说自己在考虑选修他的研讨课。我解释说,自己对社会心理学一无所知,问他有什么资料可供阅读,以帮助我决定是否要选修这门课。他仰靠在椅背上,将我细细地上下打量了一番,随即眼珠往上翻,盯着天花板咕哝了几声,好像在说:“瞧瞧这些天他们都把什么样的白痴送到我这儿来了?”他有些不情愿地打开办公桌的一个抽屉,递给我一份书本大小的手稿复写本。
他问:“听说你有小孩子了,真的?”我受宠若惊,觉得他似乎知道我一些事情。我以为他是想表现得友善一些,于是稍稍轻松了一点。“目前就一个孩子,是一个小男孩,刚刚过完周岁生日。”我滔滔不绝地说。但情况有些不妙,费斯廷格并没跟我闲聊,也没有笑。他又咕哝几声,指着手稿告诉我,这是他刚写完的一本书,原稿已经送到出版社了,这本是他手上唯一的复写本。他要我对天发誓,若小孩子把蓝莓酱弄到复写本上,我就要丢脑袋或者被大卸八块,两种方式任选一种。谈话到此结束。
我边走出办公室边在心里咒骂:“讨厌鬼!谁愿意在小研讨室里跟这家伙待上10周?”晚上我把跟费斯廷格碰面的事情讲给薇拉听,问她有什么看法。薇拉说:“感觉是挺讨厌的。你到底选不选他的课呢?”我回答说,最好改选杰克·希尔加德的课,他的研讨课听起来很有趣。而且上学期讲授研讨课的经历,也让我和希尔加德之间建立了很好的师生关系。
薇拉说:“选希尔加德的课固然合情合理,也很保险。可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凡事都力求保险了?为什么不先读读费斯廷格的书,看看自己是否喜欢。我会把蓝莓酱藏好的。”
晚饭后等哈尔睡着了,我开始浏览费斯廷格的手稿。书名是《认知失调理论》(A Theory of Cognitive Dissonance)。我随意翻阅了前面几页,只想了解他究竟说了什么观点,并不打算阅读更多内容。但书稿把我紧紧吸引住了,等回过神来已是凌晨三点钟,我居然一口气读完了这本该死的书。说实话,我从没读过如此精彩的心理学著作。时隔五十多年,如今它仍旧是我读过的最精彩的心理学著作。
书的开篇,费斯廷格首先提出了一个简单的命题:如果人们持有两种不一致的认知,他们就会有失调的感觉,这是一种负面的内驱力,就像饥饿或口渴一样。不过与饥饿和口渴不同,它属于一种认知内驱力,但一样令人不开心。结果人们就会受到驱使,像设法减轻饥饿和口渴那样,减轻认知失调。这种情况下,人们会尽力改变其中一个认知,或两个认知都改变,最终达到两个认知一致或是和谐的目的。
费斯廷格列举了一个典型例子,当吸烟者发现吸烟会导致癌症,就出现了认知失调:认知“我吸烟”与认知“吸烟致癌”不相协调。很明显,这种情形下减轻失调最有效的方式是戒烟,因为认知“吸烟致癌”与认知“我不吸烟”是相互协调的。但大多数吸烟者很难戒烟,很多人试图戒烟,但均以失败告终,循环往复多次也无效。
那么吸烟者会怎样减轻认知失调呢?他们多半将调整另一种认知,即“吸烟致癌”。他们会轻视吸烟致癌的证据,试图说服自己科学家在这一点上并无定论;他们会找寻有吸烟习惯的智者,并告诉自己,这些人都在抽烟,可见吸烟没那么危险;他们也许会改抽过滤嘴香烟,自欺欺人地相信过滤嘴会滤掉香烟里的致癌物质;他们也许会增加一个与吸烟行为相协调的认知,企图使危险的吸烟行为看上去不至于太荒谬,比如“我也许会早逝,但会过得更加愉快”或者“我就是那种酷爱冒险的胆大者”。
费斯廷格的研究就是让认知和动机相结合。正如他所阐述的,失调理论本质上是一种合理化解释诸事的理论:人们如何对所处环境和自己的行为进行合理化解释,并消除认知上的差异,从而过上(至少他们心目中认为)理性和有意义的生活。书中原创的实验研究很少,但有丰富的观点和一些引人注目的研究种子萌芽。这些种子在之后20年的专业期刊上生根发芽、开枝散叶,为社会心理学带来了一场变革。当然当时我还不知道这些,只知道这一理论新鲜、有趣,很刺激。至少它吸引了我,为我开启了一个新的思维视角。
于是我注册了费斯廷格的研讨课。我是这么想的:他的确是个讨厌鬼,不过是个聪明有趣的讨厌鬼。研讨课里只有六个学生,除了贾德森·米尔斯和我,还有两个心理学四年级研究生,一个想转系的社会学研究生,和一个特别聪明的大三学生梅里尔·卡尔史密斯。
研讨课既生动有趣又令人紧张不已。费斯廷格喜欢布置很多阅读书目,大多数与社会心理学并无直接关系或关系不大。课上费斯廷格反复问我们每一本书的内容,以及它与失调理论的联系。大多数情况下,费斯廷格并没有预先想好一个正确答案。与古尔维奇不同,他不是引领我们去寻找某个特定的答案,而是和我们一起寻找答案。但是正如传言所言,他既才华横溢又令人胆战心惊。他的问题异常尖锐,摆明了是在警告我们,最好提供有知识含量的答案,不要遗漏任何细枝末节。
教室里如同蹲着一只老虎,可能在任何时候毫无征兆地扑向你,而且往往出于一些令人无法理解或琐碎无比的原因。甚至连贾德森都不能幸免,他的遭遇更加糟糕。一次轮到贾德森做读书报告,费斯廷格让他阐述一个在我看来极小的细节。见贾德森答不上来,费斯廷格火冒三丈地斥责道:
“你怎么能漏掉这一点?”贾德森结结巴巴地回答了几句,但直至下课,费斯廷格一直在对他发火。当我和贾德森并肩走出教室时,明显感觉到他浑身在发抖。随后他跟我说:“你瞧,我真的认为费斯廷格很喜欢我。”
费斯廷格的确严厉又残酷,但他有时也会流露些许温情、愉悦和顽皮。有时他是一个好盘问的律师,对我们百般挑剔;有时他是大侦探福尔摩斯,将我们视作一起共事的华生医生,共同抽丝剥茧地探寻复杂问题的解决办法。他也会来点即兴幽默,甚至偶尔自我解嘲,逗得我们开怀大笑。我总是怀着兴奋而焦虑的心情盼望着他的研讨课,同时学着不要过分焦虑。
学期过半,费斯廷格布置了一篇学期论文,要求我们分析塞勒姆审巫案。我阅读材料后写好论文交给了他。两三天后我去助教室时途经费斯廷格的办公室,被他一眼发现。费斯廷格高声喊我的名字,示意我进去。他从桌上薄薄的一叠作业中抽出我的论文,用大拇指和食指捏着,伸直了手臂,面带鄙视的表情,将脸转开,如同那是一堆臭气熏天的垃圾。他说:“我料定这是你的论文。”我被他的举动惊呆了,但还是佯装镇定地回答说:“我猜您一定很不喜欢我的论文。”他盯着我,似乎看了很长时间,然后手心向上摊开,耸耸肩膀,眼里流露出我熟悉的神色,那是一种蔑视和遗憾交织的眼神。蔑视的原因很明显:我在浪费他的时间;遗憾的眼神是在暗示,他为天资愚笨的我感到惋惜。他说:“对,我很不喜欢这篇论文。”
我接过论文,从走廊溜进助教室,在办公桌前坐了足足10分钟,才鼓起勇气翻开论文,准备阅读他龙飞凤舞地写在页边空白处的那些可怕字句。可打开一看,我惊呆了,论文里竟没有任何标记。我该如何是好?我鼓起勇气返回费斯廷格的办公室,问他:“你没在论文上做任何批注,我怎么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呢?”他瞪了我几秒,然后掌心朝上耸耸肩,眼里又浮现出蔑视和遗憾的神色。他反问我道:“什么?你自己都不重视自己的研究和见解,不愿意倾注更多的心血,也没能推导出合理的结论,难道要我替你做这些?这是研究生院,不是幼儿园,应该由你来告诉我错在哪里。”
我折回助教室,坐在办公桌前生闷气。刚刚度过愉快的一学期,被研讨课的学生们称赞为好老师,转眼一个月后又被心理学系最有趣的教授看做白痴。我又迷惑又气恼,无法忍受这种羞辱,当然不想跟这个混账多打交道。我期待赶快修完这门课,从此跟费斯廷格分道扬镳。
当然这些天以来,通过上研讨课,我发现费斯廷格确实是位卓越的思想家和优秀的科学家。如果耐着性子坚持学习下去,我定会受益良多。长叹一声过后,我重新拿起论文,试着从费斯廷格的角度仔细阅读起来。结果发现这篇论文的推理过程的确不够严谨,分析也不够全面,辩论也不够充分。这个混蛋是对的!现在该怎么办?如果重写一篇,他会愿意读吗?“混蛋,”我自言自语道,“怎么还是本科生的思维?重写这该死的论文,不为别人,只为自己。你有责任这样做,别管那混蛋怎么想的。”结果我真的将论文重写了一遍,我其实十分在意那个混蛋的看法。
接下来的三天,更确切地说是连续的72个小时里,我反复斟酌修改那篇论文,直到自己满意为止。我拿着定稿走向费斯廷格的办公室。门像往常一样敞开着,他正埋首读书。我不想打扰他,于是就在门口等。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目不转睛地盯着窗外,似乎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我犹豫了一两秒钟,大步走进办公室,把论文重重地扔在桌上说:“也许你会认为这篇好一些。”说罢掉头就走。他居然立刻放下手边的事情来阅读我的论文。20分钟后,他拿着论文走进助教室,把论文轻轻放到我面前,坐到桌角,用手按着我肩膀说:“现在这篇值得一评了。”
对我而言,这件事的意义如同收到一份堪称无价之宝的礼物。当然,如果这件礼物拥有更温和友善的包装,我会更喜欢。费斯廷格以最形象的方式表明,没付出最大心血的成果他拒不接受。通过宣布修改后的论文值得一评,他告诉我,他在我身上没有白费工夫。
之后读博的日子里,当我与费斯廷格走得越来越近,并悉心观察他的行事作风时,那一刻的洞见得到了确认。他将自己的时间和精力视若珍宝,如果学生不用功,他不会在他们身上浪费丝毫精力。但如果学生的表现令他十分满意,他就会倾囊相授,并贡献出最有价值的礼物——一语中的的批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不厌其烦的批评,正是对你最高的褒奖。
从那以后,斯坦福对我而言就是利昂·费斯廷格的代名词。斯坦福心理学系拥有一批一流的教授,但没有谁像费斯廷格一样在学术研究中兼具卓越的技能、过人的才华和严谨的态度。费斯廷格不允许我们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妄下结论。他告诫说:“如果你想超越数据本身,那就是在推测你下一个实验项目的假设。”他认为妄下论断的行为不仅草率而且近乎不道德,称其为“耍滑头”。要我说,费斯廷格喜欢的笑话正揭示出他对缜密思维和准确表达的钟爱。一对犹太老夫妇躺在床上。妻子说:“索尔,快关上窗户,外面真冷。”索尔哼了一声,起床关上窗户,转头问妻子:“现在外面暖和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