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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万零一种死法》我是个神,我无力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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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我们愿意更雪上加霜地提供美国名小说家冯内古特看似戏谑、实则更悲观的看法。他指出,想戒酒的人,有匿名戒酒协会可去;想戒赌的人,有匿名戒赌协会可去;想戒毒的人,也有匿名的勒戒所可去,然而,想戒掉这生死予夺的权力,想戒除成为神的幻觉呢?我们有这样的协会或机构来帮助他们吗?

我是马修,我是个酒鬼,我无力自拔……

我是马修,我是个毒虫,我无力自拔……

我是马修,我是个神,我无力自拔……

和布洛克、冯内古特一样,很抱歉,我们也没有终极的答案。

《行过死荫之地》日已西夕·笑话远矣

我是马修,我只听不说——

这句近日来开始在台北某个文化圈流传开来的话,原是布洛克笔下这名纽约无牌私探马修·斯卡德参加戒酒聚会时最常讲的。这里,我们不上纲延伸这句话呼之欲出的象征意思,但我们读小说的人的确一再感觉到,斯卡德真的是一个欲说还休的沉静之人,在纽约这么一个喋喋嚷嚷的城市中,他不停地走、看、听,话不多而且语常简短,这些简短的话又通常只是即兴的几句机智好笑的话,但总是讥讽的意思少,自嘲的成分多。

我个人曾读过一本布洛克的访谈专书After Hours,书中布洛克自言,一九八二年他的马修·斯卡德系列写完第四部《八百万种死法》,尤其是书末斯卡德在戒酒聚会中崩溃般大哭起来时,感觉上这个系列好像该告一段落了。然而,舍不下的反而是布洛克自己,他喜欢斯卡德这个人,“我喜欢透过他的眼睛来看这个世界,喜欢通过他的感受来说这个世界。”于是,他努力想为斯卡德打开另一条新路。废掉过六本书的草稿,直到四年之后的一九八六年,才有《酒店关门之后》问世,从此,这位重生的前酒鬼侦探重新走上纽约市街,性格也稳定下来,布洛克真的找到一双属于他自己的敏感眼睛和一个属于他自己的敏感心灵,自在地看待并述说这个他爱恨交加的城市和世界。

重生后的斯卡德,已经不怎么像系列侦探小说中的主人翁了。毋宁更接近布洛克自己——因此,不止一次有朋友谈到当前哪个明星演员适合扮演斯卡德时,我虽然以为某人提议的汤米·李·琼斯还不坏(但不能演得那么帅,得低调沉静点),但最终仍觉得还是布洛克本人最合适,尤其我们看过他照片里长的样子,也很接近我们所了解的斯卡德。

这次的《行过死荫之地》,是布洛克一九九二年的作品,险刻紧张,一气呵成,是一本深沉动人的杰作,我们留给大家自己读,这里谈谈别的。

一个人对抗一个世界

朱天心曾这么说雷蒙德·钱德勒笔下的高贵私探菲利普·马洛:“令我叹为观止的是,这个人好像在任何状况底下,面对任何事情,他总有办法找出一堆聪明讥诮的话来。”

这个观察,当然是准确的——打从半世纪前达许·汉密特创造了旧金山的冷酷私探史贝德,以及雷蒙德·钱德勒创造了洛杉矶的高贵私探马洛以来,这一支被称为“冷硬私探”的侦探小说家族,便差不多确立了看待这个世界的基本态度: 一个孤独的个人,对抗一整个不义的庞大世界。

谁都看得出来,这是一场实力极其悬殊的争战(奇怪的是,一开始他们居然还有自己会赢的侥幸之心),因此,这个孤独的人便不得不有某些特质: 

一、他是疯子神经病秀逗桑,否则不会呆到去挑起这场战斗。这是堂·吉诃德先生。

二、他若精神状态没太大问题,那就得是个有信念、聪明、在现实颇潦倒且满口讥诮之言的人。这正是冷硬私探的根本造型。

为什么非有信念不可?因为若不为着某些不合时宜的信念,世界不义就去他的不义吧,干我何事?

为什么非得聪明不可?因为若不够聪明,大约是不大可能穿透外表的假象,察觉出隐藏的不义来;而且若真不够聪明,那这场悬殊的战争更是打都别想打了。

为什么非有点落魄潦倒不可?因为若设定这个世界如此不义,富且贵,不正代表一定得扭曲自己的部分人格体格骨骼,去附和某些正直之人绝不愿玷污自己的罪恶吗?

那又为什么非得语带讥诮呢?

这就一言难尽了。

穿透不义的笑话

我承认我个人一直有个严重的偏见,我总认定,愈是聪明的人愈爱讲笑话,而且愈难忍住不讲,想到个好笑话硬要自己不说,其委屈如锦衣夜行,正是所谓的: 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笑话不能忍。

然而,当笑话穿透过一个不义的世界时,就像光线穿透过三棱镜成为一道彩虹一般,笑话成了讥诮。

在这折射过程之中,笑话找到了它更丰饶的滋生土地,同时它也发现自己从博君一粲的表演转换成某种攻击的武器。

什么样的丰饶大地呢?一般而言,笑话的主要养分来源不出于愚昧、虚伪和过度的神圣,而这些恰恰好也是不义世界的最基本特质。这解释了,何以所谓的“铁幕笑话”总是质精且量多,数十年来供应源源不断;这也同时解释了,为什么政治和宗教总孕育了最多好笑话,古今中外皆然,笑话中最常出现的角色一直是官员和僧侣。

不信的人,可拨个电话去问问画漫画的著名影像政论家CoCo。

那,笑话成了攻击什么的武器呢?当然就是那些它嘲笑不遗余力的愚昧、虚伪和神圣。在攻击这些不义元素的众多武器之中,笑话一直不失为较优雅较有教养的一种,活跃于孤注一掷的暴力革命之前和绝望放弃的虚无之前——以暴力打倒不义的革命分子通常没心思也没足够聪明说笑话,至于放弃争斗的虚无主义者则早就连讲笑话的心情都没了。

讲笑话的人,一般稍带贬义地称之为“犬儒”。

我个人比较不能同意“犬儒”这个称谓中所携带的负面意思,我同情说笑话的人。毕竟,犬儒笑话中的阵阵酸气,很大一部分系来自于对抗整个不义世界的必然疲惫和辛酸,菲利普·马洛正是如此。

我喜欢的说法出自房龙之口,这位写《人类的故事》《圣经的故事》《宽容》的聪明、温厚、有教养的史家,在叙述人类数千年历史的同时,他说的是:“嘲讽和怜悯是我们生命中的两个好顾问,前者以它的微笑令生命更欣然,后者以它的眼泪赋生命以神圣。”“如果我们不懂得嘲笑,我们甚至会懦怯到去恨那些人。”

神不对还是拜神不对

作为一种武器,或说作为一种药物(您不觉得这两者常常是同一种东西吗?),笑话最有效的对象或说病症是什么?

以我们前面所列举的愚昧、虚伪和神圣三者来排名,依序是神圣、虚伪,然后才是愚昧。

以笑话来医治神圣热病是最有用的,这个主张,在我个人所读过的有限书籍中,讲得最好最透彻入理的,极可能是聪明诡谲也爱讲笑话的著名符号学者兼小说家翁贝托·艾柯,他在他那部仿推理的中世纪修道院谋杀小说《玫瑰的名字》中,把一部亚里士多德有关喜剧论述的著作,安排为一连串修道院谋杀的原因。理由是,过度虔诚的老僧侣认定,维护神圣纯净的基督信仰,最可怕的敌人是“笑”,而不是任何激烈的反基督另类崇拜——因为,任何反基督信仰,只是基督信仰之光所存在的阴影,它仍在信仰范畴之中,仍保有神圣的元质,仍在信,只是“暂时”膜拜的对象不同罢了;相反的,老僧侣说,如果说“信仰基督让我觉得好笑”,那所有的神圣意味便当场解体,让人直接走到非信仰的另一条路上去了。

在这里,笑话和人类的理性接上了头,扮演着最有效的除魅功能。

这也说明了,为什么历史上的革命者,尤其是十九世纪以来的社会主义革命者,总如此鄙夷甚至痛恨笑话,不惜把笑话说成资产阶级小知识分子的苍白呓语小丑行径,是布尔乔亚的麻醉剂,只会瘫痪革命的觉醒和行动。他们的痛恶和老僧侣的不惜杀人是对的,因为社会主义者有他们更神圣的神要膜拜,不义,对他们而言,只是拜的神不对,而不是拜神的行为不好,他们一直是历史上最像艾柯笔下老僧侣的一种人,怕笑话的摧毁力量把人引导到不信任何神祇的另一道路上。

历史上的聪明人之中,我一直以为最没幽默感的人,极可能是社会主义的永恒革命导师卡尔·马克思。外表严谨不苟言笑的康德和弗洛伊德,我们都不难发现他们极力掩藏之下的某种狡狯和欣喜,马克思则从头到尾像一只蹲在树枝上睁大眼睛的猫头鹰。

笑话有时而穷

到此,可能有人察觉了,所谓的不义,难道就只有愚昧、虚伪和神圣三者吗?您是对的,当然不止这些,至少还有残酷、狡诈和有组织有持续性的暴力等等。

这当然是笑话作为一种武器的悲哀所在,美国以讲笑话著名的小说家库尔特·冯内古特(当然也是个聪明绝顶的人)便说过这么一句苍凉的话:“笑话凉了,但不幸炮筒仍是热的。”

想想,如果你面对的是斯大林这样一个既没有足够聪明听懂笑话,又没幽默感可容忍笑话,更无心思理会笑话的残酷粗鄙人物,你能讲得出什么好笑嘲讽的话来?或者说,你面对一整排无生命、没感觉、制造出来除了杀人没任何其他功能的枪支大炮,你能像宗教的圣者为石头鸟兽说法一样,跟他们也讲个笑话吗?

再聪明的说笑者,至此都显得再愚蠢不过了。

当然,从钱德勒的马洛以降,这些满口讥诮之言的冷硬私探所面对的美国社会并非这般光景,他们所感受的不义并不存在斯大林这样的屠夫人物,而是逐步证实了一些了不起学者对资本主义社会的预言和诊断,比方说韦伯,不义是起自于科层化的窒息组织结构;或比方说弗洛姆,不义是非人的、匿名的云云。

吊诡的是,一种不是自然人的所谓组织、结构、法人等等,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更彻底的斯大林,它不存在任何感受、同情和理解,它自然也更不是嘲讽所能穿透抵达的对象。

于是,五十年来的冷硬派作家遂如同逐步丧失目标的弓箭手一般——不义的不再只是某个警察、某个律师检察官法官、某个政客或上流社会的虚假慈善家、某个帮派组织的幕后头子,而是躲藏在所有这些背后的那个匿名结构。嘲讽这些受操控支配的棋子人物,既无意义,也胜之不武,不觉得有什么光荣可言。

所以,我们在距离马洛小说半世纪之久的斯卡德小说中极容易发现,书中的“坏人”少了,过往习惯扮演歹角的警察、律师、法官、政客或帮派头子这些人物,也逐渐褪去他们的象征性角色,回复成有血有肉、会正常做坏事、但也会正常同情的普通人。警察有他的无奈,毒虫有他的悲哀,政客有他的懦怯,帮派头子有他的弱点和无力,而追索凶手的固执侦探,也从对抗不义的马洛骑士老化成时时忍着不语的斯卡德局外人。

五十年来时路

这辈子他惟一能得到安宁的时刻,就是把海洛因注射到静脉里的时刻。海洛因除了能够让你突然酣之外,最美的事就是它的感觉跟死亡一模一样,当然,那只是暂时的,所以才会那么棒。

这段话,是《行过死荫之地》书中用来讲库里尔老大的,这是个腓尼基裔的毒虫,他喜欢水、喜欢桥,希望自己死后水葬,书中他开车载斯卡德过桥那段谈话,是全书最感伤的一段。

我们今天回头再看冷硬私探小说五十年的来时路,只觉得笑话凉了、老了、远去了,像布鲁克林桥上的夕晖晚景。

《恶魔预知死亡》不自由·毋宁逃

名导演赫尔佐格拍吸血鬼Dracula是在荷兰一个名为代尔夫特的小城,我去过那里,和纽约不同。是一个典型的荷兰式干净美好小城——据荷兰人告诉我,他们收拾家务的标准是: 屋外的人可从屋前落地窗视野无碍地直接穿透过屋后的落地窗——然而,你坐在代尔夫特暖暖的遮阳篷底下喝咖啡,看着日光底下无新事的明亮街景和活动的人们,你仍会想到电影中受伤的卓久勒伯爵幻化成蝙蝠,跌跌撞撞飞入永恒黑夜之中的悲凉画面。

你很清楚他还是不会死,因为这样才更悲伤。

卓久勒伯爵(我不喜欢近年来台湾把Dracula改译成德古拉,怎么看都像个嗜吃巧克力糖的贵族胖子),据说他是背叛了神,遂遭到永远不死的诅咒——永生原来是诅咒吗? 

非常可能是。尤其如果我们年纪稍大些,且因此经历过较多次的死亡的话,我们极可能发现,死亡的威吓主要来自于恐惧,某种走入黑暗甬道的未知恐惧,而倒不是代表痛苦本身;相反的,在某种特别的情境之下,痛苦往往不是因为死亡,而是“不能死”——福柯在他《规训与惩罚》一书中谈酷刑,指出酷刑其实是一种“延迟死亡”的精密技术,刽子手以丰富的经验和精确的计算,巧妙避开死亡以求犯人痛苦极大化的艺术。

当然,优雅有气度的卓久勒一般而言只存在影片、书本和幻想之中,而酷刑,正如福柯指出的,已退缩到历史的阴暗角落里。但如果我们不拘泥于狭窄的字面意义,换个角度来问: 是不是有什么我们真心喜欢,或甚至于,我们真心爱恋的事物,注定会不等我们先一步离去?如果我们预先晓得了这个必然性,我们还愿意、还敢、还能去喜欢去爱吗?

如此,我们便把这麻烦拉回到举目所及的日常经验之中去了,发现我们虽然活于二十世纪末除魅殆尽的时代,身为生也有涯的人类,但往往仍不能免于类似卓久勒伯爵的悲伤处境。举个稍微不伦不类的例子好了: 就我个人所知,很多人之所以不愿养狗养猫养宠物,便基于如此的理由,相对于人类,它们的自然寿命短多了,我们得扮演那个一一送走它们的卓久勒伯爵。

这一次布洛克的《恶魔预知死亡》,其实是马修·斯卡德先生(对我们读者来说,他也等于是个不死之人)的爱情故事,从艾略特的名诗《荒原》开始,此诗的第一节题为“死人的殡葬”: 

四月是最残酷的月份,迸生长

紫丁香,从死沉沉的地土,杂混着

记忆和欲望,鼓动着

呆钝的根须,以春天的雨。

驻市侦探

美国革命后的冷硬私探派强调写实,因此,在探案中往往呈现着一时一地的特殊风情,而他们笔下的穷侦探,偶尔或因案情需要,也会浪费金钱跑其他城市,但大体上,他们生于斯,长于斯,追索犯罪贴补家用于斯,不能像古典派神探那样有全国性、国际性乃至于地球公民的身份,比方说,埃勒里·奎因笔下的埃勒里·奎因,虽家居纽约,但办案遍及全美各地;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大胡子波洛,甚至管到埃及、瑞士和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等别人的国家去。

冷硬派的安土重迁,久而久之,便形成侦探小说地图上的群雄割据。许多幸运(或不幸,因为代表犯罪较多)的城市,遂有了代表性的“驻市侦探”,比方说,L.A.有钱德勒的菲利普·马洛铁拳镇抚,即使后来者优秀如苏·格蕾芙顿的肯西·梅尔红(国内小知堂出版社翻译成金丝·梅芳,我个人极不喜欢这译名,总觉得不像书中这位坚定独立却温暖的单身女私探,倒像流落高雄跳艳舞的年华老去金丝猫洋妞,这不能不说是我对小知堂尊敬之余的小小遗憾)亦只能居于次席;同理,旧金山当然仍是达许·汉密特的冷酷山姆·史贝德;东岸的豆子城波士顿则是罗勃·派克笔下的马洛继承人硬汉史宾塞;芝加哥这个会打篮球但治安状态一直不佳的大城,则有莎拉·帕瑞茨基的女权代表侦探V.I.华萧斯基;而遥遥南方亚历桑那接壤犹他边界的印第安保留区,也有两代印第安追踪专家乔·利风副队长和警员吉米·契,在东尼·席勒曼笔下捍卫他们家园的宁静,努力不让白人世界的谋杀案污染他们族人的最后生存之地。

至于最宜于谋杀的大纽约市,当然是我们这位爱走路的罪恶行吟诗人马修·斯卡德先生。

这些侦探即使没真为当地公民和市警局逮过任何一名真实罪犯,但他们的信用和威望还是能穿透白纸黑字,泛滥到现实人生来。比方说,你到伦敦贝格街站下了地铁,举目所及,每片墙上瓷砖全印着福尔摩斯头戴猎帽、嘴咬烟斗、高耸鹰钩鼻为注记的著名侧脸剪影;国内推理传教士詹宏志说他有一回去波士顿,瞥见一家名为“史宾塞”的书店,当下他就毫不犹豫地放心走进去。在波士顿,会叫史宾塞的书店,不是推理小说专卖店还会是什么?难道还会有人以为是那个错读达尔文进化论、如今除非骂他否则再没人会想起他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史宾塞?

纽约·一九四一

著名的人类学家列维施特劳斯曾写过一篇短文记叙他一九四一年对纽约的看法,文章的末段如此写着: 

当然,我们感到这一切遗迹正受到群体文化(mass culture)的攻击,而且几乎要被这种文化所粉碎并掩埋——这种群体文化在美国已经达到高度发展,用不了几十年,它也会到达欧洲。纽约在我们眼前列出了一张处方表,多亏这张表格,在一个日益咄咄逼人、日益丧失人性的社会里,那些发现这种社会完全不能忍受的人们,可以学会由一种幻觉提供的不计其数的临时手段,这种幻觉使人们觉得自己有能力逃避这种现实。这大概就是纽约的万千生活侧面使我们入迷的原因。

为自由而逃

这里,我们不得不服气列维施特劳斯的聪明和洞见,整整半世纪之后,这段话仍像刚刚印刷出来、犹带着油墨和纸张的新香一般。如果我不算误解得太严重的话,列维施特劳斯在这里把一个我们习惯带贬义的词“逃避现实”和另一个我们习惯不假思辨就奉为最高价值之一的词“自由”,给漂漂亮亮联系起来了。

不自由,毋宁死,这是少数受到召唤的仁人志士,对这种不堪忍受的处境所采取积极有力的回应;而选择逃走,老实说,则是历史上更多平凡人更习见的情非得已方法。每当政治、经济、法律、自然环境乃至于社会的阶级身份的压力“咄咄逼人”,到达“完全不能忍受”之时,死亡和逃走便分别展开,那些为数较少慷慨死去的人们为我们留下典范和格言,而千千万万逃走的人们则逐步装满南北美洲、装满澳洲新西兰、装满这个地球每一个还挤得进人的角落——不夸张地说,我们眼前的世界之所以长成现在这样子,有很大一部分是逃避现实的结果。

还有不少人梦想逃到月球或火星或某个只有字母和编号的不知名行星去。

然而,二十世纪的资本主义社会却给了我们另一种新的不自由,列维施特劳斯以“群体文化”的压力来代表,当然,这只是某个面向的指称,马克斯·韦伯的用词侧重其层层架叠如理性迷宫的结构,称之为“铁笼”;米兰·昆德拉直接诉诸感受,称之为“生命中无可脱逃的沉重”;卡尔维诺则用希腊神话中的蛇发女妖美杜莎来进一步引申,当你瞪视她时会化为石头,“我有时候会觉得整个世界都在硬化成石头: 这是一种缓慢的石化过程,尽管因人因地而有程度差别,但无一生灵得以幸免,就好像没有人可以躲过蛇发女妖美杜莎的冷酷凝视一般。”

总而言之,这是一种立基于合理性,遍在的、隐晦的、匿名的、非人的一种窒息性沉沉重量,你很难辩论,也不易找到对象来革命打倒(六年代的马尔库塞、阿多诺和一干青春烂漫的年轻人试过,但没成功),更无法唤起被压迫的单一阶级形成革命大军(马克思对无产阶级的厚望至此了结)。对抗一个有形的不合理暴君,你可以是个志士,也多少找得到同舟一命的同志;但对抗一个无形的合理化结构,你往往只能是个疯子、失败者或流浪汉,而且原子般单操一个。

说起来,列维施特劳斯的“预言”算客气了,他说用不了几十年,欧洲也会被笼罩在内。事实上,几十年后的今天看起来,就连亚洲也囊括于其中。当地球村被如此建构起来,逃走就被逼上了形而上的层次,我们通常只能选择在精神上流放自己。

这是列维施特劳斯所说,纽约这个诡异的城市给我们启示的一条生路;也恰恰是,列维施特劳斯可能没读到的(否则他后来应该会提笔告诉我们),纽约的流浪汉侦探马修·斯卡德先生。

武器/珊瑚

说到这里,我忍不住要多引述一些卡尔维诺的发言。聪明的卡尔维诺没用“逃避”、“流放”这样以沉重对抗沉重、容易生出误解的用词,他选择的是“轻盈”,这个词焕发着一层喜悦的光彩,把逃走的狼狈姿态转换成舞蹈——卡尔维诺喜形于色但小心翼翼继续发展他的美杜莎譬喻: 希腊神话中,“惟一能够砍下美杜莎脑袋的英雄是珀尔修斯——他凭着长翅膀的凉鞋而得以飞行。珀尔修斯从不直接注视蛇发女妖的脸,只看她映现在青铜盾牌的形象。”

卡尔维诺说他忍不住将这个神话视为寓言。这个寓言喻示了诗人和世界之间的关系:“他靠风,他靠云,只盯住凭间接视觉呈现的东西,也就是镜面所捕捉的映像。”

接下来,卡尔维诺谈珀尔修斯成功砍下美杜莎脑袋后的处置: 他并未丢弃这只可怖的头颅,而是妥善收入自己的袋子里随身携带,这反倒成为他日后克敌制胜的最佳利器,“珀尔修斯的力量在于拒绝直接观视——不过,他并不是拒绝去观看他自己命定生活其中的‘现实’;他随身携带着这个‘现实’,接受它,把它当作自己的独特负荷。”

这还不够,卡尔维诺又追到奥维德的《变形记》,找到另一桩珀尔修斯和美杜莎脑袋的故事: 话说珀尔修斯成功宰杀了海怪,救出安德罗美达之后,想好好洗个手,为了妥善安置这颗可怖的脑袋,他先铺了树叶,再摆上水生植物的细枝,小心让美杜莎脸孔朝下放好,然而,奇迹这时候发生了,“那些细小的水生植物一被美杜莎触及,立刻石化成为珊瑚,水中的仙子为了拿珊瑚作为装饰,遂争相携来嫩枝和海草,摆到这颗可怖的头颅之前。”

到此为止,卡尔维诺为了不损伤神话的丰饶意涵,不愿再进一步加以诠释注解。

但由此,我们也听懂了一部分: 原来,这么多状似轻盈、拒绝直接观看现实的了不起作家,他们仍然把美杜莎的可怖头颅随身带着。逃离布拉格、却满心不甘安然进入西欧的米兰·昆德拉,他的小说克敌武器的成分多而装饰珊瑚的成分少;魔幻想像但“每一行都有写实基础”的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武器和珊瑚之间颇均衡;至于玩兴较浓的卡尔维诺则在光谱另一端,他倾向于放下武器,制成一树又一树美好的珊瑚遗留给世人。

穿过爱情的镜子

在这些了不起的名字之后,我能冒昧地再续上布洛克以及他笔下也拒绝观看沉沉现实的马修·斯卡德吗?——至少,我真诚地建议,这提供我们更准确理解斯卡德的好线索。

我也喜欢列维施特劳斯所用《爱丽丝梦游仙境》书中穿透镜子的意象: 逃离现实,这是走向未知不确定的冒险之旅,等在前面的,有华丽的自由,但同样有粉身碎骨的危险,你惟一可确信的是,你不会缓缓化成石像。

这次,《恶魔预知死亡》中,马修·斯卡德先生穿过的正是一枚标示着“爱情”的镜子——我想起在一本名为After Hours的访谈书中,说到有一回罗勃·派克和劳伦斯·布洛克这两位当代冷硬私探大师上电视接受采访。主持人先问派克,他笔下的硬汉史宾塞和他那位有心理学博士学位的美丽女友会不会结婚?派克的回答是断然否定,“他们相爱,但他们永远不可能‘逮住’对方。”同样的问题问到斯卡德和伊莲·马岱,布洛克的回答则非常模糊,他说他不知道,也许,哪天这两个人觉得时候到了,可能还真会结婚也说不定,只是,布洛克加了一句,就算真结了婚,“也不意味着他们会就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说得真好不是吗?我还是忍不住用卡尔维诺的话来结束:“我们所选择并珍视的生命中的每一样轻盈事物,不久就会显现出它真实的重量,令人无法承受。或许,只有智慧的活泼灵动,才得以躲避这种判决。”

《一长串的死者》小说,像一只小鸟

这回,在阅读《一长串的死者》之前,让我们来和劳伦斯·布洛克先生算个账吧——作为一个斯卡德系列非常非常忠诚的读者,这绝不是存心挑毛病,而是因为我们喜欢这组小说,认真阅读且一看再看,很自然的,我们会发现一些应该不是来自校对者的失职,而是原写作者的失误。

比方说,艾提塔·里维拉,这个不幸被斯卡德流弹击杀、但也因此改变斯卡德一生的小女孩,她死时的年纪,依斯卡德不同书中的回忆,从六岁到八岁不等——当然,这可以解释为年纪愈来愈大的斯卡德,记忆力有点问题了。

然后,是一家酒店的名字,它有时叫“安塔尔与史毕罗酒吧”,有时倒过来成了“史毕罗与安塔尔酒吧”——当然,这仍可以解释为这家酒店两名老板股份起了消长、股数高的人名字移到前头去了。

再来,是斯卡德先生歇脚所在的西北旅馆,那名用原子笔玩填字游戏、喝含可待因咳嗽糖浆的沉默柜台,有时他叫雅各,有时叫以赛亚——当然,这两个名字皆出自《圣经·旧约》,有可能真是一对来自某基督教家庭的双胞胎,有着同样的长相、嗜好和性格,两兄弟轮番值班。

错误中最有趣的,大概是全系列最重要的女性伊莲·马岱了,斯卡德告诉我们,她原是他任职警局时的应召女郎性伴侣,直到《到坟场的车票》一书性虐待狂李欧·摩利的出现,让他们在分别十二年之后重新聚首,然而,我们也注意到本系列的第一本书《父之罪》中,伊莲·马岱仍恍若无事地接待斯卡德,事后斯卡德还放了三十块钱在她床头柜上。

凡此种种。

你问我个人在意这些疑点吗?老实说,我个人半点也不在意,我说过,之所以发现这些疑点只是读小说时自然记得,它们一点也不妨碍我动辄牺牲睡眠,熬夜读小说。

可爱的女人

这里,让我们先引用一段《圣经·旧约》的掌故,这段掌故在文学史上很重要,因为关系着小说史上两位旧俄的璀璨天才,托尔斯泰和契诃夫。

这段掌故记在《民数记》中,话说摩西带以色列人出埃及,寻求允诺之地,以色列人进军摩押平原时,引起摩押人惊恐,遂用钱贿赂先知巴兰,让他筑坛诅咒以色列人,然而,耶和华插手了这件事,先是,巴兰在赶赴摩押途中,被天使挡住去路,他所骑的驴子看到了驻足不前,他却浑然不觉,好不容易到达摩押步上山巅祭坛,巴兰说出的却尽是祝福以色列人的话语,如此连续四次。

托尔斯泰引用这个掌故来读契诃夫的一篇小说《可爱的女人》,小说写一个非常容易坠入情网的女人欧莲卡,她先爱上忧郁的剧场经理古金,在接到他的电报死讯后,又马上爱上沉静的木材商普斯托瓦洛夫,木材商急病死去,她跟着又爱上有妻有子的军中兽医米洛夫,在米洛夫随部队派驻西伯利亚后,她忧伤未尽,却又一面爱上了兽医十岁的聪明小男孩沙先卡——依托尔斯泰的体会,他以为契诃夫“原本要谴责她,可是他把诗人缜密的注意力集中在她身上以后,却反而把她高举起来了”。——意思是,契诃夫扮演的是先知巴兰,而这可爱的女人欧莲卡则成了被文学家祝福的以色列人。

找一处雪坡

好,这段旧俄文学的公案告诉了我们什么?

告诉我们,小说(当然也包括其他的创作形式)并不总和原写作者一开始的意图相符,依托尔斯泰的讲法是,“像巴兰所经历到的这种事,真正的诗人和艺术家也常会遇到: 诗人受了巴勒(摩押国王)所应许礼物的诱惑,或受了希望的诱惑,或是受了含糊不清先入为主想法的迷惑,遂看不见天使正挡在他的路上(然而驴子却看到了),他原是打算要诅咒的,可是,你看,最后他却祝福起来了。”——当然,托尔斯泰是把这不相符拉到极致,成为两者背反,事情通常并不会这么戏剧性,著名符号学者兼小说家的翁贝托·艾柯的分辨方式比较心平气和,他试图分出所谓的“作者意图”和“本文意图”两者,明白揭示了这两者并不完全重叠。

这和我们所指出布洛克小说的错误与矛盾有什么关联呢?

这我们得回到布洛克写斯卡德小说的原始意图来。据布洛克亲口所说,斯卡德系列的原点,在于他想写一个酗酒退职警员的探案,然而独木不成林,你得再给他造型和配备,于是,就像米兰·昆德拉在《不朽》中,从一个手势逐步加上血肉创造出阿涅丝这个美丽女子一般,斯卡德住进了纽约一家小旅馆,不领私探执照,也一开始就有一个妓女女友等等。说真的,这个初步的造型和配备都是有意思的点子,但仍在类型小说的气味之中,尤其是“退职警察加妓女”的组合,丢在大纽约犯罪城市中相濡以沫的配套设计,非常具类型小说的想像力和发展性,一个有经验的写作者会清楚知道,事情已经可以开动了,你已找到了一处够高的雪坡,并顺利滚出第一颗石子——

接下来便是我作为读者的猜测了: 这个斯卡德雪球开始顺利滚动,而且不断黏附上新雪愈变愈大,斯卡德累积了更多的记忆,认识更多的人,有了更多更清楚的性格、主张和感受,五年之后,他终于在追索冰锥杀手(《黑暗之刺》)的过程中,“不当”结识了同为酗酒所苦的女雕刻家珍·肯恩,而且听任珍·肯恩领头跑去匿名戒酒协会。布洛克的“作者意图”到此出现了明白而立即的麻烦,他一定隐约察觉出自己快变成先知巴兰了,所以他选择反击: 在《黑暗之刺》的结尾,斯卡德探头看了聚会中的戒酒之人,带着几分嘲意地说声:“祝好运,女士。”决定再找一家酒馆,再喝一杯波本去——

但这最后的一击证明也是完全无力的一击,扮演拦路天使的珍·肯恩并没认输,在接下来的《八百万种死法》中,珍成功地把斯卡德“诱”入戒酒协会,而且逐步解除他的自嘲和沉默抗拒,最后才会出现斯卡德自承酒鬼的崩溃举动。

作为作者的布洛克说,他觉得这个系列到此该告一段落了——然而,通过上述的讨论,我们知道,这句话的真正意思是,原作者的意图和设计到此完结,往下,小说生出了翅膀,要自己飞了。

不完整的上帝

细心的读者一定注意到了,《八百万种死法》是个分水岭,从此开始,小说的厚度陡然增厚了一两百页,这绝不是偶然或巧合,我以为是个清楚的征象。布洛克自己也不安地察觉了这个变化,作为一个不得不顾虑读者反应的类型小说家,他自言对买书人是否乐于承受一个前酒鬼私探动辄喃喃自语三四百页甚为疑虑,但他决意把自己作为成功类型小说家的信用押下去,押在这组往后已不怎么像类型小说的“斯卡德重生探案”之上。

好,我们已多少理解了,“作者意图”并不必然等于“文本意图”,但这样的分离好吗?难道一个作者不能铁腕镇压他笔下这些蠢蠢欲动的角色吗?

当然可以,一个小说家关起门来,爱怎么宰杀他笔下的人都不会被告谋杀凌虐,但这样好吗?我以为写作者的天职在于把作品写得更好,而不是展示权力。

有很多人讲过,一个小说家之于他笔下的生灵,其意等于上帝。这当然不是真的。最大的差别,我个人以为,上帝是全知全能的,包括对未来,但小说家眼前的景观却不是透明的,小说世界中所谓的“创造”,也不像《圣经·创世记》中上帝的创造方式,那种要有光就有光的方式是超越时间的,小说世界的创造是包含着时间的一段过程,时间意味着变化,因此,如果我们勉强要将小说家的创造因式分解的话,它可能包括了: 设定、摸索、思考、反省、调整、决心等等。

人,对自身的创造物从来不是全知全能的,而且通常无法控制,我个人以为这应该已是常识了,不信的人可想想人类所创造出的核武器、货币、国家社会暨家庭结构云云,玛丽·雪莱所写的《科学怪人》一书早就告知我们这一点了。

松紧之际

多年来,我一直记得一部古老电影中的一段道白,电影名字叫《美人如玉剑如虹》,影片中,剑术师傅对学剑报仇的史都华·葛兰杰上的第一课是,“剑,像一只小鸟,握得太松,它就飞走了;握得太紧,它就窒息了。”

我猜,如果有人想学写小说报仇,小说师傅也应该在第一课跟他讲类似的话。

我们常听也常说,要把小说中的人写“活”。“活”的最简单解释是什么?是他有自身的目的,有自身的意志,对周遭的环境事物,他有属于自身的反应、感受和主张。完全受操纵的人物,我们不会说他活,我们会说他是“傀儡”,这是活的反义词。

从这一点,我便清楚看出小说家这个行业的两难宿命,要嘛你得损失一部分宰制一切的权力和面子,要嘛你就得到一部死板板的小说,这是鱼和熊掌。

然而,换个心情来说,就连《圣经·创世记》中的上帝,也容许他依自己形象所造的亚当夏娃被引诱、犯罪、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一个写小说的人懂得在何时松手,松什么样程度的手,并不一定丢脸,这也可以是乐事——我曾听过朱天心谈她的创作经验,她说,写小说最快乐的时光,是你开始察觉自己笔下的人物眉目逐渐清晰起来,他开始会想会反应,这时,你固然发现自己某些精心准备的安排设计用不上了,有点懊恼,但这也是想像力开始放开四蹄奔驰、却又准确无比的时刻,用孔老夫子的话来说是为“从心所欲不逾矩”。

我相信布洛克在写《八百万种死法》前后,一定有类似的享受之感。

别打电话到纽约

既然如此,小说家要不要干脆趁早认输,早早松手,完全让小说自身带着你走呢?

这是另一个大问题了,也有很多写小说、评论小说、研究小说的人做此主张,尤其是在近一二十年这个后现代、后工业、后结构等等一箩筐冠个“后”字标签的时代,这里,我们能说的只是,我们是看到不少勇气十足的实验创新之作,但还没能看到什么像样够水准的成功例子。

我以为,一种稀释的、柔软的、可商量的意志,并不等同于没有意志,放马奔腾,但大致规制方向的缰绳仍握在骑师手中,小说家何时松手和怎么松手,这里可能找不出先验好用的指导通则,而是一种松紧之际的张力和艺术。从布洛克的笔下,我们看到,原先被设定为第一女主角的伊莲·马岱在十多年后的《到坟场的车票》一书,总算又被布洛克安排重现江湖,尽管我相信她已不再是一开始那个甜蜜没意见的应召女郎伊莲了,她和斯卡德覆水重收的新关系也时时跌宕起伏面临重重考验,而且前有双手是劲的雕刻家珍·肯恩,后有(《恶魔预知死亡》)寂寞小女人莉萨,我们知道布洛克也许希望斯卡德和伊莲会一直相处下去,但谁也不知道他们会怎么相处,以及相处的明天究竟会是如何。

好奇的人要不要打电话到纽约,直接去问布洛克本人呢?我猜,他可能会引述两句某重要小说家的话作为回答:“在我还没写之前,我怎么知道自己知道什么呢?”

《向邪恶追索》鉴赏布洛克

卡西尔(Ernst Cassier)一直是我个人相当尊敬的一名学者,他过世于一九四五年的美国,但他一九四一年才从瑞典出来,这意思是,和其他不少位欧陆出身的了不起心灵一样,幸与不幸都在于他们没办法一辈子和平安稳地做学问,而是得浸泡在近代史里最动荡也最令人迷惘的剧烈变动暨杀戮时代,包括两次世界大战,包括极左阵营和极右法西斯的可怖人类实验——人类历史来到那一代,忽然集体疯掉了。

这样经历之下的学问若还能做得好,通常是最动人的。卡西尔不能算是爆炸力十足的学者,他的动人之处,我个人以为是沉稳、诚实、视野辽阔,但极审慎地把人当人看,是很好的知识分子。

说起“知识分子”这个词,在近些年来的台湾总令人百味杂陈,我记得朱天文曾引述过她电影同业吴念真的说法,“哼,知识分子?!”这种问号加惊叹号的命名方式,当然有难以言喻的轻蔑成分在,这里,我们并不打算为台湾这些东倒西歪、某种程度来说被问号加惊叹号也并不过分的知识分子辩护,但我仍愿意为“知识分子”这个词或这份志业辩护。借用以赛亚·伯林的典型说法是,我相信,当这个词变成纯粹的脏名词时,我们的损失远比想像的要巨大得多,无可弥补得多。

我个人真正最担心的是,在如此轻蔑而且轻松的指责底下,往往说话的人有意地隐藏着或无意地滋生着一种退却、软弱和愉悦的偷懒。“知识”永远有着艰难、孤单、不易为世人所知所接受的这一面本质,而且很多时候在我们现行的市场经济机制之中并不受到鼓励,因此,它之于个人常常并不合理,毋宁更接近某种信念。但我们得依靠它来抵抗庞大的世俗权势,以及更庞大的,世俗里永远流窜的那些刻板的、虚假的、懒怠的、存在即真理式的“意见”,当它缺席时,我们便不得不被某种无知无识的民粹所统治。

我们可不可以这么讲,当知识分子并不好时,我们不是去打倒他或取消他,而是用好的知识分子来解决。

什么是好的知识分子?其实非常多,像说出“只有少数人依然有足够能力抗拒、打击刻板印象和真正活生生事物的逝去,而独立的艺术家和知识分子正属于这群人”,并认真奉行不懈的米尔斯;或像“道德自由不是事实,而是假设,不是天赋,而是工作,是人给自己的一项最艰巨的工作,它是一项要求,一个道德命令”的哲学家康德——非常多,只怕我们不去找寻,不会有寻而不获这种事。

卡西尔当然也是名单中的一个。

这里我们好像把话讲远了,也讲激动了,我们其实只是想引用卡西尔的一段话,这是出自于他《国家的神话》一书之中,卡西尔在回溯历史,检查几千年来国家神话的形成及演变之后,说:“摧毁政治神话,非哲学所能胜任。在某种意义下,神话是无法破坏的,理性的议论无法穿透它,三段论无法驳斥它,但是哲学为我们做了另外的重要工作: 它使我们了解我们的对手。”

我以为这样的结论并不黯然,只是对事实一种坚毅的认知。议论帮助我们思索、说服和揭示,但理性有时而穷,最终一步的“证明”它往往无能为力,它让可以信的人丰盈,却不能让不信的人相信——这不仅仅是面对政治神话而已。

Long Time No See

好久不见了,马修·斯卡德先生。

的确是相当一段时日了,距离上一部的《谋杀与创造之时》已整整超过了半年,对为数尽管不够多但心志极其坚定的斯卡德迷而言,这真是有些难受。我所知道的是,在这期间出版社本身接到过相当一些礼貌程度不一、用词强弱不一的各色询问,其中最坦白无隐的一份此刻就放我手边,这是五月七日下午五时四十分传输进来的一纸传真,用纸是TVBS,署名“完全不能接受这种局面的愤怒读者”,此处一字不易来函照登于此:“为什么完全停摆了?近半年以上?非常令人不平衡……”

很奇怪的,有时人家对你破口大骂,反而有某种天涯若比邻的温暖之感。

为了稍事补偿,这里我们超前一步,先引述一段下一部、也是截至目前为止最新一部斯卡德探案《每个人都死了》书中一小段文字,是命案后斯卡德瞪视着死去的被害人所看到所想到的: 他向前趴倒,没事的那半边脸直接压着桌上摊开的杂志,血顺流他的脸颊而下,最终在杂志上汪了一小滩,但不是太多,通常,人真死了,血也就很快跟着停了,因此,早在杀手夺门而出之前他就死了,甚至更早在那把小枪掉落在地上之前。

他年纪多大了?六十一,还六十二?差不多就这年岁,一名中老年男子,身穿红马球衫和卡其长裤,外披敞着拉链的黄褐挡风外套。他的头发并没掉多少,尽管他把前额这一部分头发往后梳,顶上因此显得稀薄了些许。他早上才刮过胡子,下巴那里有轻微的割伤,割伤的地方这会儿并看不到,我是稍早前注意到的,在我进盥洗室之前,他常这样,刮胡子时弄伤自己,经常会。

艾克,艾克与麦克中的艾克。

我站在那儿,身旁的人嗡嗡讲着话,其中有些话可能还是跟我讲的,但什么也没被我脑子接收进来,我眼睛一直停在那篇家庭式学校文章的某一个句子,但一样的,我脑子也没将它接收进来。我只是站在那儿,当然,我也听到了警笛声音,我晓得警方赶来了。

布洛克比较好

美国NBA一位名球评家曾这样子讲过篮球之神迈克尔·乔丹,“每回我看其他明星球员打球,觉得他们也一样厉害,一样好啊,但我把眼光移回乔丹身上,不,没有这回事,没人打得比他好,绝对没有。”

布洛克比较好,但为什么比较好呢?

迈克尔·乔丹比较好,我们当然可以用数字来“说明”他,但他了不起的攻防数字,比之“其他也很厉害的明星球员”,也只是好出一步之遥而已,没有必然的道理说这有限的差距,正正好是人和神判然二分的界线。他比较好,系来自我们长年看球一种难以言喻的整体感受,这真要辩论起来,很容易被讥为是某种偏见或甚至神秘主义,但它不是。每个走过八九年代的像回事的NBA迷都知道,这种感受是堆积出来的,除了不能证明,它绝对是确实无误的,我们花过无数夜晚的孤独不寐时光,贪婪地看了数百数千场球,炼剑一般最终化为素朴而且好像不该用数字脂粉污颜色、但却怎么也说服不了自家老婆的一句话: 他真的比较好。

这我们可暂时称之为“鉴赏力”。

布洛克比较好,我们也可以耐着性子试图说明为什么(事实上,从《八百万种死法》出版开始,我们每一次书前不厌其烦的引介文字不都在这样子做吗?),比方说,前面那一段斯卡德看着死去之人的朴实文字,我们会说,你看它多不像刻板的制式推理文字(一定二话不说先找线索),而是个完整的人的完整感受;我们会说,你看马修·斯卡德的心思多么哀伤也多么温柔,他是看着一个生命的当下终结,是卡尔维诺所说那种“丧失了所有可能性”的骇然死亡,而不是数学课堂上难解的一道联立方程式;我们会说,你看布洛克多认真在努力捕捉那种流动着的、且雪花般稍停就消融无踪的恍惚感受,他正如同书中的斯卡德一样,努力地凝视着这个当下,拼命不让喧嚣的既存推理现实(整整一百五十年的强大书写记忆)拉走他的一丝注意力。这次死亡,尽管只是他口中大纽约市八百万种死亡的其中一次,没必然特别,但因着死者和你所存在的不可替代关系,存在着之前没有之后也没有的特殊联系,这次死亡遂成为独特的、惟一的一次死亡;我们会说,你看——

只要在说的同时,我们脑中仍存留着一张不信的脸孔,我们往往会气急败坏地继续说下去,直到我们音量放大、口不择言到甚至把一个极真的感受讲成一个极夸张、极附会、而且愈听愈假的说法。

只因为我们满怀好意要别人也相信,我们太认真想通过“证明”来完成不可证明的那最后一步,而那恰好是鉴赏力统治的领域。

同类的召唤

我记得小时候学数学时看过一个神奇的证明: 证明1+1=2。这是个耗用书本整整两页长、极其复杂且不易懂(就小时候我的脑子而言)的证明过程。对老早就相信1加1的确等于2的我个人而言,只是一种被打开视野的新奇感受而已,原来这么简单的事我们也可以不当它理所当然,还可以煞有介事再去怀疑它追问它,我并不因此更深信1+1=2终生不渝(这一点我三岁左右就不渝了),它只是成长中众多引导我看到思维广阔深邃世界其中一条惊喜且印象深刻的路而已,换句话说,我没有“被证明”,我的收获是在别处。

这很像紧接着文艺复兴,理性最乐观最步伐昂扬,笛卡尔、莱布尼兹乃至于洛克他们那个时代,他们认真相信,上帝可以而且会被他们证明存在,而历史告诉我们,他们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他们成功打开了人类理性思维的道路,但不仅没能取代古老劝人信神的途径,反而把更多人引到相信人类理性不信神的反向道路去了。

所以我总以为,这种数学式的“证明”,其实终归还只是演绎。演绎是我们理智一种小心谨慎的漫游,其中躲藏着某种触类旁通,躲藏着某种冒险的、会不小心找到新发现的本质,而往往不是封闭在已知世界里直线前进并最终一定回到你设定的原点,它是航海船或篷车队,而不是自家后园子里丈量你买的土地有几坪大。

而这个演绎的揭示,与其说是“证明”,毋宁称之为“召唤”——它不是和仇家对决的好用锐利武器,而是一种有着基本善意基础的对话,它试图在广漠喧嚷的世界中呼唤寻求同类,让彼此觉得温暖不孤单,从而较坚定地往下想下去。就像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里那只一步一步走回他自己世界的聪明大狼巴克,在阿拉斯加的雪地里,他听见了,仿佛叫醒了他生命本能深处的某种悸动,令他血液加速起来,他想跟着那些熟悉的声音去一看究竟。

集义而养气

但鉴赏力之于我们,不会像巴克那么好命,巴克是生命本能的,鉴赏力却不是内建的,而是后来才灌进去的——就像看球够久让我们鉴赏得出乔丹一般,对美好事物的鉴赏,总是来自观看、经验、阅读等等多元的材料吸收过程,并经过我们有意识的思考整理和无意识的自然发酵,从而得到一种不进则退的判断力、理解力和感受力,它的确也有着“流汗辛苦的人必欢呼收割”的艰难一面。

理解它的来之不易,它建立的艰难,我们是不是也该珍惜它、守护它并再再滋养它,而不是因为它某种程度的无用(说服不了不信的人)而弃如敝屣?

孟子当年夸夸其言地说“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其实是有意思的话,他说这话同时其实是谨慎的,因为他深知这个所谓的浩然之气可长也可消,而他的解答是“集义养气”——白话翻译是持续做对的事、做好的事,才能让它沛然不衰退。阅读鉴赏力的维持也是这样,你得持续看好的书,并不厌其烦去细腻地分辨它,如时时磨利宝剑的锋刃一般,否则它仍会不知不觉离你而去,就像我们眼看台湾有多少创作者多少读书人,没两年下来,不仅再没创造力,就连简单的好坏良窳也再认不出来。

如此,我想我们就部分解答了一个始终存在的问题了: 阅读消遣用的推理类型小说,难道不可以是一种休息?何苦要如此时时勤砥砺到小题大做的地步呢?

我不反对休息(尽管我所理解心智的休息其实并不像肉体疲惫后的休息,它不是一种关闭式的不思不想,方式更接近饮食滋养而不是睡眠不动,因此看好的书、听好的音乐、想好的事,其实是心智的最好休息方式),更不反对只取一瓢饮地满足于某种聪明的设计与桥段云云,但在此同时,我更相信的是,当更好的东西出现时,你的鉴赏力不待你辛苦发动自然会起着作用,它不仅不会妨碍你的休息,反而会在比方说你清楚感受到布洛克和埃勒里·奎因是如此不同的情况下,有着更多的满足和幸福之感。

这不就是我们从看《八百万种死法》以来一直就有的感受吗?

《每个人都死了》行走的城市

这本《每个人都死了》,我是在日本京都旅游途中念完的。

我所住的商业小旅馆在四条河原町,每天早晨走五分钟的路到鸭川四条大桥头的Doutor吃热狗面包加一杯一百八十円的便宜咖啡当早餐,这家地点最好的新开咖啡馆是此行最大的惊喜,从敞亮的落地窗可直视正月积雪的洁净比叡山。

通常,早餐时间会拉得颇长。我总在咖啡喝完后仍留在原地读布洛克,一直到道德感提醒你该走人了,才绕过四条大桥,加入彼岸晨起钓鱼人(一种三五寸大的扁形煮汤小鱼)和避冬上内陆的海鸥,坐在江畔继续读——在京都,我有个优势,我是外来者,无所事事,不必加入这个城市的正常律动,不必挤行色匆匆的上班人潮,你可以置身局外,看这城市如同看一部进行中的小说,你甚至还可以偷偷认为,你就像马修·斯卡德。

大哥大这种理应蛮讨厌的东西,像书中米基·巴鲁所说的“不是男子汉用的电话”,却意外为这城市带来另一种风情。行走中的京都善男信女几乎人手一只,且不吝边走边讲(奇怪哪有那么多话好讲),因此,原本在国民总雇佣体制下习惯板一张脸的日本人,刹那间表情灿亮丰富起来了,大哥大像揭开一层面纱,或应该说直接把公众领域的街头化为私密的个人起居室,将原来只在独处空间的心事给散布在公众面前。

《每个人都死了》,布洛克的这个书名的确没有骗人,杀人如麻血流成河,因此,在京都这个治安良好的古都行行读读,的确有种奇怪的时空错置之感。这里的人,在正常的死亡来临之前(而且来得极晚,因为吃纳豆吃鱼的日本人一直是进步国家中命最长的,尤其是女性),他们基本上只受一种死亡的威胁——太雅了,雅不可耐,雅死了。

我记得有一回四月樱花祭来京都,在京都重要赏樱点哲学之道途中,我们偶尔看到一方警告牌,从句子中间杂的汉字依稀可看出是,告诫单身女性在此行走得小心。同行有人讶异地问,要小心什么?得到的回答是,怕碰到哲学家,啰哩啰嗦,讲个不停。

而这回再到京都,旅程中最接近犯罪者,除了每天半夜准时出现在四条和河原町交叉口扰人清梦的无聊暴走族之外,便只有我自己——我在四条大桥上不小心捡到一只簇新的男表,是黑白两色的法国牌子Agnès b.。这个牌子总让我想到米兰·昆德拉《不朽》中那名美丽的女子阿涅丝,由一个游泳池里的手势生长而成的,因此,我带着八年抗战和讨回台籍慰安妇的报复决心,没就近交到桥边的交番(派出所)去,转赠给同行一直想当男生的我女儿。

还好马修·斯卡德不生活在京都,要不然大概只能成为在街头帮卡拉OK或色情酒店举招揽顾客广告看板的老流浪汉,赚两个小钱买杯清酒喝。

一个没有乡村的岛屿

如果没太大的意外(比方说台湾经济现况忽然一夕间崩坏),台湾会不回头一路走进一个城市犬牙交壤的岛屿,每一分每一秒,城市像变形虫一般,不断将它的伪足往外伸出。这不容易在日常生活中察觉,但偶尔搭乘火车却是个极有效的观察工具。比方说,我个人大约每隔个两三年会搭一次自强号回我的老家宜兰,因此,脑中存留车窗外的风景记忆,总是几年前的样子等待更新,而更新的方式永远是同一个模式: 穷山恶水或精致的稻田又往后退缩,新的水泥屋子疏落长了出来,而记忆中原来的城镇边缘出现了卖东西的店家,并将原来住家间的空地隙缝填实起来,更常见的是,灰扑扑的新路和新桥探针般插入了绿野,像不回头的斥候部队。

台湾的小说家能写什么?

去年大陆小说家访问台湾期间,我受邀参加联合文学举办的海峡两岸小说家小型对谈(直到现在,我还搞不懂为什么自己会在受邀名单之中),讨论大纲的第二单元是小说的题材问题,这当然是大陆小说家最带劲而台湾小说家最瞠目结舌的一刻,尤其当莫言开始轻轻松松讲起他山东高密老家满山遍野都是的乡野鬼狐故事时,我瞥一眼一旁呆坐两眼发亮的张大春,想起多年前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横扫台湾小说圈、人人都拼了命找寻荒谬题目好仿马尔克斯也来篇魔幻写实小说时、敏锐的张大春领先侪辈第一个找到兰屿、写下他《最后的先知》那般光景,我心中浮现的一句话是: 可真苦了你了,孩子。

乡野虽好,但看来绝非台湾小说家的可能久居之地。

从抗拒开始

然而,总的来说,台湾现阶段的小说书写仍徘徊在所谓的“前城市期”。我们眼睁睁看着或亲身参与(从某个乡下跟着命运或时间的人潮也挤进了城市)城市建造而起的这一代,仍在奋力对抗这个我们极可能也意识到不会再回头的生活改变——只要是不回头的线性走向,总容易成为人们,尤其是不甘屈服的创作思考者所抵抗的对象,就像古往今来的人们仍在奋力对抗青春或爱情的逝去无休无止。

于是,城市之于我们,便多多少少成为一种象征,我们不得已生活于其中,但我们并不真的进入它,我们在内心深处保留了一个只要有办法就要逃离它的念头(从最形而下哪天发了一定要到乡间买幢花园别墅,到生命终极大彻大悟的回归自然犬马相伴云云),这样的念头很容易在人类的思维记忆之中找到支撑和对抗的勇气——城市是文学者的旅店,是宗教心灵的五浊恶世和所多玛蛾摩拉,是心理学家的人类动物园,是马克思主义信仰者和实践者的资本主义高度罪恶及颓败形式云云。

壁垒分明的对抗清楚划开一道壕沟,这里,合适孕育的是革命标语和战斗诗,因为两军对阵,需要较高的音量分贝和较简洁有力的语言形式,才能掷枪般穿透距离到达彼岸。小说娓娓道来的本质,以及它仰赖丰硕生活现实碎片的特殊生长条件,使它的从业人员像个农民而不是铠甲鲜亮的战士,而我们知道,农人的耕种是在平稳可预期的日子里才可能,战争开打时刻,他们只能抛荒逃难。

这使我想到小说名家钟阿城精彩但极容易在民族大义下引发误会的“投降论”——阿城曾举清兵入关后那一段惨烈历史为例,他以为,这种负隅顽抗的代价是历史和社会基本生活的停滞,使人和土地的关系架空起来,这当然是农民的观点:“不投降,就下不了种。”

下不了种,便得选择离去,这是陈映真《夜行货车》里詹益宏的抉择,他毅然返回了南部老家和暂时未被城市所吞噬的美好时空之中;而选择投降并把城市当自己的家,则是我们这部《每个人都死了》里的马修·斯卡德、伊莲·马岱和米基·巴鲁,在死亡一次又一次狞猛逼近之时,他们有能力选择离去(爱尔兰、法国巴黎或随便哪里如得克萨斯州等等),但正如伊莲·马岱在第十三章所说的,“我了解,这里是家”。

无限大的步行

然而投降的成立与否,关系的不只是投降者的意愿,也一定得具备招降者的某种诚意和妥协——从这个观点来看,大台北市的确是个极不合格的小说招降者,试想,一个无法走路的城市,怎么能声称它肯接纳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