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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作家的梦和青春》2011年秋季学期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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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让我坐在走廊里。”利瓦伊说。 凯丝从他的腿上跨过去,来到宿舍门口。“我要学习。” “芮根要晚一点才回来,我已经在这儿坐了半个小时了。”他压低声音悄悄说道,“你隔壁那个穿着粉色雪地靴的姑娘总是跑出来跟我说话。你就可怜可怜我吧。” 凯丝皱起眉头看着他。 “我不会打扰你的。”他说,“就只是安安静静地等芮根回来。” 她白了他一眼,走进房间,没有关门。 “我能理解为什么你和芮根会一拍即合了。”他站起身,跟在她后面走了进来,“你们俩有时候都极其粗暴无礼。” “我跟她没有一拍即合。” “我听说的可不是这样……嗨,既然你如今去餐厅吃饭了,我能吃你的蛋白棒吗?” “你已经在吃我的蛋白棒了。”凯丝愤怒地说,她在自己的书桌前坐下,打开了笔记本电脑。 “背着你干这事让我感觉很糟。” “很好。” “可是你现在这样不是更快乐吗?”他坐在她的床尾,背靠着墙,将两条长腿在脚踝处交叉起来,“你看起来营养状况已经好一些了。” “嗯,那我要谢谢你咯?” “然后呢?” “你什么意思?” 他咧开嘴笑了。“我能不能吃一根蛋白棒?” “你真是个奇葩。” 利瓦伊弯下腰,将手伸到床底下。“蓝莓黑加仑口味是我的最爱。” 凯丝如今确实比从前要开心,不过她可不打算对利瓦伊承认这一点。到目前为止,身为芮根的关怀对象并不需要付出很大代价——只要跟芮根一起下楼去餐厅吃饭,同时帮着她嘲笑每一个从她们桌旁走过的人就行了。 芮根喜欢坐在厨房的门旁边,排队取自助餐的人就是从这里涌进餐厅。她把这里的座位称为阅兵专座,谁都逃不过她的眼睛。“你瞧。”昨天晚上她说,“瘸哥来了。你觉得他的腿是怎么断的?” 凯丝抬起头看了看那个家伙,他是个看来挺时髦的角色,头发乱蓬蓬的,戴着一副超大的眼镜。“恐怕是被他自己的胡子绊倒的吧。” “哈!”芮根说,“他女朋友替他端着盘子呢。看看她,真像个闪闪发光的独角兽。你觉得他俩是在给AA美国服饰拍广告时认识的吗?” “我相当肯定他俩是在纽约认识的,然后花了五年才走到这儿。” “哦,狼女在三点钟方向。”芮根兴奋地说。 “她有没有戴那个能夹在身上的尾巴?” “不知道,等一下……没有。讨厌。” “我还蛮喜欢她那个尾巴的。”凯丝朝着那个染了一头黑发的胖姑娘亲切地笑了笑。 “如果上帝让我进入你的生活就是为了阻止你戴上该死的尾巴,”芮根说道,“这个任务我接了。” 从芮根的角度来看,凯丝的怪异之处已经很有问题了。“你的西蒙·斯诺海报是自己制作的,这就够糟糕了。”昨天晚上芮根准备上床睡觉时说道,“你还非得把海报弄得这么‘基情’四射吗?” 凯丝抬起头看了一眼书桌上方那幅西蒙和巴兹手拉手的画作。“别打扰他俩,”她说,“人家是真心相爱的。” “书里不是这么写的,我确信自己记得很清楚。” “在我的笔下,”凯丝说,“他们就是相爱的。” “你说在你的笔下是什么意思?”芮根停了一下,把她的T恤从头上拉下来,“不,听着,别费事了。我不想知道。光是跟你进行眼神交流就已经够我受的了。” 利瓦伊说得对,她俩一拍即合,因为现在芮根一说起这些东西,凯丝就想笑。要是芮根没赶上吃晚饭,凯丝也还是会下楼去餐厅,坐在她俩常坐的位子上。然后,等芮根晚一些回到宿舍时——如果芮根晚一些还回来的话——凯丝就会把她错过的一切都告诉她。 “足球凉拖鞋终于开口跟委内瑞拉版林赛·罗韩[10]说话了。”凯丝会这么说。 “谢天谢地。”芮根会这么回答,同时重重地倒在她床上,“他俩这么眉来眼去,我都要急死了。” 凯丝并不知道芮根不回宿舍过夜的时候都去了哪里。也许是去了利瓦伊的住处。凯丝转过头看了看利瓦伊。 他依旧坐在凯丝床上,吃着蓝莓黑加仑蛋白棒,这肯定是第二根了。他的牛仔裤是黑色的,T恤衫也是黑色的。没准利瓦伊也在橄榄花园上班。 “你在当服务生吗?”她问道。 “你是说现在?没有。” “难道你在兰蔻专柜工作?” 他大笑起来。“什么意思?” “我在猜为什么你有时候会穿一身黑。” “也许我其实是个忧郁的哥特族呢。”他笑了,“不过不是天天都这样。”凯丝没法想象利瓦伊打扮成哥特族或是很忧郁的模样,她从没见过有谁的笑脸比他更加亲切。他一笑起来,从下巴一直到后退的发际线都在笑,笑得抬头纹都出来了,双眼闪烁着光亮。就连他的耳朵也加入了这个行动——它们笑得一抽一抽的,就像狗耳朵一样。 “又或者我在星巴克工作。”他说。 她扑哧一笑。“真的吗?” “真的。”他说,脸上依然带着笑,“有朝一日,你也会需要医疗保险,到那时你就不会觉得在星巴克工作很好笑了。” 利瓦伊和芮根常常对凯丝说这种话——提醒她别忘了自己有多么年轻幼稚,芮根只比凯丝大两岁而已。她甚至还没达到法定的饮酒年龄,从法律上来说是这样。这在学校里根本就不算什么事,到处都能买到酒。琳恩已经弄了一张假身份证。“你也可以拿去用,”她对凯丝说,“就说你做了接发。” 凯丝很想知道利瓦伊多大了。他看起来倒是可以合法饮酒了,但这也许是因为他的发型太显老。 利瓦伊并不是秃顶。也不是快要秃顶了。迟早的事吧。 他的发际线在前额处形成了一个尖头,然后就从太阳穴上方急剧地向后退去。但利瓦伊并没有让头发散落下来或是垂到前面以尽量掩饰,也没有像大多数男人那样彻底放弃、只留短发,而是将头发直接向上向后梳,把他的一头金发弄成了乱糟糟的波浪形。而且他还总是拿手去拨弄头发,引得人家更加注意他那长着皱纹的宽脑门。现在他又在这么干了。 “你在忙什么呢?”他边问边将手指插进头发里,用力揉搓着后脑勺。 “静静地学习。”她说。 这个星期凯丝只给《西蒙,别放弃》更新了一章,长度也只有平日的一半。 往常她每天晚上都会在同人上自己的主页发表一点东西。如果不是完整的一章,至少也会写一篇博客。 一周以来,她页面上的评论都很友好。“你还好吗?”“我就来报个到。”“等不及想看你的更新!”“呃!一天见不到巴兹我都活不下去。”可是在凯丝看来,这些都是大家在要求她更新。 以前,关于她作品的每一条评论她都会阅读并回复。这些评论就好像颁给她的金星奖章,又像是五朔节时的花束。但是自从《西蒙,别放弃》去年开始连载以来,评论数猛增,凯丝已经看不过来了。以往每一章的点击量是五百次左右,后来上到五千次是常有的事。 再后来,最大的粉丝网站“恋小说”上有一位重量级人物将《别放弃》称为“那篇第八年小说”,一夜之间凯丝的同人的主页点击量就达到了三万五千次。 她仍然想尽量把评论和提问一一看过,但是今时已经不同于往日了。 她不再是仅仅为了琳恩而写作,也不再是为了她们在之前那些小众论坛上认识的朋友们而写。这篇小说已经不再只是几个女孩子在生日时交换着看的小故事,也不是互相加油打气之作,更不是那种“只为博君一笑”的糟糕小说…… 如今凯丝有了一批追随她的读者,这些人她一个也不认识,可是他们却对她有所期待,向她提出质疑,有时候甚至会转而与她为敌。他们会在其他粉丝网站上抨击凯丝,说她以前写得很好,可是现在已经江郎才尽了——说她笔下的巴兹太过接近原作风格或是还不够像原作风格,说她写的西蒙是个假正经,还说她在佩妮洛普身上花费了太多笔墨。 “你又不欠他们的。”琳恩总是这么说,她会在凌晨三点爬到凯丝床上,夺走她的笔记本电脑,“睡觉了。” “我一会儿就睡。我只是……我想把这个场景写完。我觉得巴兹终于打算告诉西蒙他爱他了。” “他明天也依然爱他。” “这一章很重要。” “每一章都很重要。” “这一次不一样。”这句话凯丝已经说了一年了,“这就是结局。” 琳恩说得对:巴兹和西蒙相爱的这个情节凯丝写过十几次了。她用过五十种不同的方式写过这个场景、这句对白——“斯诺……西蒙,我爱你。” 可是《别放弃》跟这些都不一样。 她以前从没写过这么长的小说,它的篇幅已经超过了杰玛·T.莱斯利的任何一部作品,而凯丝才刚刚写到三分之二。 凯丝是把《别放弃》当作西蒙·斯诺系列小说的第八集来写的,仿佛她有责任让所有的悬念都得到圆满的解决,她要确保西蒙当上大法师,要将巴兹解救出来(杰玛·T.莱斯利是永远不会这么做的),要让他俩忘记阿加莎……要写出所有的告别场景、毕业场景和最后一刻才会揭露的真相……还要描写西蒙和阴险大魔王哈姆德拉姆之间的最终决战。 如今粉丝圈里人人都在写第八年小说。大家都想赶在明年五月最后一部西蒙·斯诺小说问世以前尝试着写出自己心里的大结局。 但是对数以千计的人来说,《别放弃》就是那个结局。 人们总是对凯丝说,读完她的作品以后,他们已经没法再像以前那样看待原作了。“杰玛为什么这么讨厌巴兹?” 有人甚至开始在Esty[11]上出售印有“淡定,别放弃”字样的T恤衫,还配上了巴兹和西蒙怒目相对的照片。琳恩给凯丝买了一件,送给她作为十八岁的生日礼物。 凯丝努力想让自己别被这一切冲昏头脑。每次发表新的一章时,她都会在开头写上这样的话——这些角色属于杰玛·T.莱斯利。 “你属于杰玛。”她在家里对着床上方墙上的巴兹海报说道,“我只是把你借来用一用而已。” “巴兹不是你借来的。”琳恩总是这么说,“是你拐来以后当作自己的孩子养大的。” 要是凯丝一连好多天都熬夜写作到很晚,或者是为了别人的评论或批评而耿耿于怀,琳恩就会爬到凯丝床上,偷偷拿走她的笔记本电脑,抱在怀里睡觉,就像抱着一个泰迪熊一样。 在这样的夜晚,如果凯丝真想写作的话,她大可以下楼去用爸爸的电脑继续写,但她不想跟琳恩对着干。她俩不肯听旁人的话,却愿意听彼此的。 嗨,各位。凯丝在她的同人日志里写道。她真希望琳恩也在这里,希望她在自己发表以前就看到这些内容。 我想再不承认大学不好混是不行了。大学不好混啊!起码这是件很费时间的事情!《别放弃》的更新速度可能会没有以前那么快,就算我想快也快不起来。 但我不会就此消失,我保证。我也不会轻易放弃。这一切的结局我已成竹在胸,到达终点以前,我绝不会停下脚步。 刚一下课,尼克就从他的座位上回过头来。“你跟我做搭档,好吗?” “好。”凯丝说,她注意到旁边一排有个女孩失望地瞥了他俩一眼。也许她本来是想跟尼克一起合作的吧。 班里的每个人都要找一个搭档,在课后共同写一篇小说,一人一段,来回交换着写。派珀教授说,这个练习的目的是要让他们格外注意情节和语态,同时引领他们的头脑走上独自一人无法找到的小路。 尼克希望他俩能在学校的“爱情图书馆”碰面。图书馆真的叫这个名字:感谢您的捐助——唐·莱斯罗普·爱情[12]市长先生。尼克每周要在这里工作几个晚上,负责把书在书库的架子上排好。 吃完晚饭以后,凯丝开始把她的笔记本电脑往包里装,芮根一脸怀疑的表情。“天都黑了你还要出去?你要去约会吗?”听她的口气,仿佛凯丝去约会这事就是个笑话似的。 “我是要去和人家一起学习。” “要是晚了,就不要一个人走回来。”利瓦伊说。他和芮根把课堂笔记在芮根的那一半地盘上摊得到处都是。 “我从来都是一个人走回来的。”芮根恶声恶气地对他说道。 “那是两回事。”利瓦伊对着她亲热地笑了一下,“你又不会让人想起小红帽。你多可怕。” 芮根像大灰狼那样龇牙咧嘴地笑了。 “我想强奸犯不会在乎人家看起来可不可怕吧。”凯丝说。 “你觉得不会?”利瓦伊转过头来严肃地看着她,“我看他们会找容易上钩的受害者下手,找那些年纪轻轻又看起来很逊的。” 芮根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凯丝把围巾搭在脖子上。“我又不逊……”她咕哝道。 利瓦伊费力地起身从芮根床上下来,匆匆套上一件厚重的绿色帆布短外套。“走吧。”他说。 “干吗?” “我送你去图书馆。” “你不用送我的。”凯丝争辩道。 “我两个小时都没有活动了,不在乎走这一趟。” “不,真不用……” “去吧,凯丝。”芮根说,“就是五分钟的事儿。要是你被人强暴了,那就变成我们的错了,我可没工夫受那个罪。” “你来吗?”利瓦伊问芮根。 “见鬼,我才不去呢。外面好冷。” 外面确实很冷。凯丝能走多快就走多快,可利瓦伊凭着他那两条大长腿,一直走得不紧不慢。 他还试着跟凯丝聊起了水牛。根据她的判断,利瓦伊有一门课是专门学习水牛的。如果可能的话,他似乎很愿意学习水牛这个专业。没准还真有这个专业…… 这所大学总是在提醒凯丝不要忘记内布拉斯加是一个土里土气的地方。她以前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一点,因为她在奥马哈长大,那是这个州唯一一个真正的城市。凯丝也曾经有几次开车穿过内布拉斯加到科罗拉多州去,她见识过那些牧场和玉米地,可是在路过这些美景时,她却从来不会多想。她从来不曾想到过住在那里的人们。 利瓦伊和芮根的家乡是一个名叫阿诺德的小镇,用芮根的话说,那里闻起来像肥料,看起来也像肥料。 “那里就像众神之乡。”利瓦伊这么形容道,“所有的神,尤其是梵天[13]和奥丁[14]会爱上那儿的。” 他们已经到了图书馆,利瓦伊还在说着水牛的事情。凯丝上到第一级石阶上,跳上跳下地为自己取暖。站在台阶上的时候,她几乎就跟他一样高了。 “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他问道。 她点点头。“奶牛不好。水牛好。” “奶牛很好。”他说,“水牛更好。”说完他懒懒地歪嘴一笑,“这真的非常重要,你知道。所以我才会跟你说。” “生死攸关,”她说,“生态系统,地下水位,地鼠都快要绝种了。” “完事以后打电话给我,小红帽。” 不打,凯丝心想,我连你的手机号码都不知道。 利瓦伊已经转身走开了。“我会在你宿舍的。”他回过头说道,“打电话到那里就行。” 这个图书馆在地上的部分有六层,地下还有两层。 地下的部分就是书库,这里的构造十分怪异,只有通过某些特定的楼梯才能到达,仿佛书库是藏在校园里其他建筑的地下似的。 尼克工作的地方是北书库的一间白色长方形房间。这里简直就像个导弹地下发射井,只不过摆了书架而已。不管你站在哪里,总是能听到嗡嗡的声音。虽然凯丝一个通风口也没看见,房间里的某些位置却常年有风吹过。他俩坐在桌旁,尼克的笔记本摊开了放在桌上,他得把一支笔摆在本子上,内页才不会被吹得翻来翻去。 尼克写作时是亲自手写的。 凯丝想要说服他相信他们还是在她的笔记本电脑上轮流写作比较好。 “可是那样咱们就不知道哪里是换人写的了,”他说,“因为作品里看不到两种不同的笔迹。” “我用手写的时候没法思考。”她说。 “太好了!”尼克说道,“这个练习就是为了要让你跳出自我。” “好吧。”她叹了一口气。继续争论也是白搭——他已经把她的电脑推开了。 “好。”尼克拿起他的笔,用牙齿咬下笔帽,“我先来。” “等一下。”凯丝说,“咱们先说说要写哪一种小说。” “你等着瞧吧。” “这不公平。”她探过身去,看着那张白纸,“我不想写和尸体或是……裸体之类有关的内容。” “那么我的理解就是,不写人体。” 尼克的字体是一种歪七扭八的半草书。他是个左撇子,所以边写边把蓝色墨水的污迹在纸上从这头抹到那头。你需要一支毡头笔,凯丝心想,同时努力想从桌子这边读懂他那些倒过来的字迹。他把笔记本递给了她,尽管现在是正着读了,她却还是看不懂。 “这写的是什么?”她指着本子上的某处问道。 “视网膜。” 她站在停车场里。就在路灯下面。她的金发如此耀眼,简直像在对着你闪闪发光,把你视网膜上那些该死的视锥细胞一个一个给烧坏。她向前靠过来,一把抓住你的T恤。然后她踮起脚尖,伸手去拉你。她身上有股红茶和烟草的味道——当她的嘴唇碰上你的耳朵,你却在好奇她是否还记得你的名字。 “这么说……”凯丝说道,“咱们要用现在时来写?” “第二人称。”尼克肯定地说。 凯丝对他皱起了眉头。 “怎么啦?”他问道,“你不喜欢爱情小说吗?” 凯丝感觉到自己的脸红了,她努力想让自己别这样。淡定点,小红帽。她弯下腰到包里去找笔。 不能打字已经让她很难下笔了,在尼克的注视之下就更难。他的样子就好像刚刚递给她的是一个烫手山芋。 “求你不要告诉妈妈。”她咯咯地笑着说道。 “我该略去哪个部分呢?”你问她,“是你的头发?还是愚蠢的潮人香烟?” 她惭愧地拉着你的T恤,你把她往后一推,仿佛她才十二岁。她也确实只有十二岁——她还这么年轻。而你却是如此疲惫。如果你中途离开自己的第一次约会,就为了照顾自己那傻傻的、染了一头脑残金发的小妹妹,戴夫会怎么想? “你逊毙了,尼克。”她说。她踉踉跄跄地走了几步,又在路灯底下摇来晃去了。 凯丝把本子转过去,推回到尼克面前。 他用舌头在嘴里顶着脸颊,然后露出了微笑。 “看来咱们的叙述者是个同性恋……”他说,“而且还是用我的名字来命名的……” “我喜欢爱情小说。”凯丝说。 尼克又点了好几次头。 接着他俩一起大笑起来。 这就跟她和琳恩一起写作的情形差不多。以前她和琳恩会一起坐在电脑前,把键盘拉过来拉过去的,一个人在打字的时候,另一个人就会大声地把内容念出来。 大多数对话都是凯丝写的。琳恩更擅长设计情节和营造氛围。有时候,凯丝会先把所有的对话都写出来,琳恩就接在后面写,由她来决定巴兹和西蒙身处何方、即将去向哪里。有一回凯丝认为自己写了一场爱情戏,结果琳恩却让他俩拿着剑打了起来。 后来,虽然她俩不再一起写作了,每当凯丝不知道让西蒙和巴兹除了对话还能干些什么的时候,她就会跟着琳恩满屋子转悠,求她帮忙。 可是尼克跟琳恩不一样。 他更加专横,更喜欢卖弄。还有,显而易见他是个男生。离近了看,他的眼睛还要更蓝一些,两条眉毛似乎是有生命的一般。他写作的时候喜欢舔嘴唇,还喜欢用舌头去敲打自己的门牙。 值得夸奖的是,他立刻就把同性恋这回事抛在脑后了,尽管凯丝让虚构的同性恋尼克也长了一对黑色的浓眉,也穿了一双拷花皮鞋。 现实中的尼克没法好好跟人家轮流做事,凯丝还没写完,他就把笔记本从她手里拿了过去,她的笔在页面上画下一道绿色的印记。 “等一下。”她说。 “不行,我想到一个好主意——你就要把它给毁了。” 她努力想让自己写的段落看起来像是尼克的口吻,可她自己的风格却总是会偷偷溜出来。当她发现尼克也在模仿她的时候,感觉很开心。 几个小时下来,凯丝打起了哈欠,他们的小说已经比教授要求的长度超出一倍了。“这得花上一辈子才能打出来吧。”她说。 “那就别打出来了,咱们就这样交上去。” 凯丝低头看了看那些涂得蓝蓝绿绿的纸张。“可咱们就只有这一份原稿。” “所以,别让你的狗把它给吃了。”他拉上灰色帽衫的拉链,伸手拿起他那件破破烂烂的牛仔夹克,“十二点了,我该下班了。” 他们桌旁的书车上仍然堆着满满的书籍。“那这些书怎么办?”凯丝问道。 “早班的女生可以做。这会让她记得自己还活着。” 凯丝小心翼翼地把他俩写的小说从尼克的笔记本上撕下来,塞进自己的背包里,然后跟在他身后走上迂回曲折的楼梯。走到一楼这一路上,他俩一个人也没看见。 现在跟他相处的感觉已经变了,甚至跟几个小时之前都不一样。有趣。凯丝觉得她的真实自我露出头来,不再怕得要死,也不再焦虑不安了。上楼梯的时候,尼克跟她并排走在一起,他俩说着话,仿佛笔记本依旧在两人之间传来传去似的。 到了外面,他们在人行道上停下脚步。 凯丝感觉到紧张的情绪又悄悄地冒了一点出来。她笨手笨脚地摸索着自己外套上的纽扣。 “好了。”尼克说着背上了他的双肩包,“上课时见?” “好。”凯丝说,“我会尽量保管好咱们的小说。” “是咱们的第一部小说。”他边说边走上通向校外的那条路,“晚安。” “晚安。”她望着他渐渐走远,只有一头黑发和蓝色的身影映照在月光下。 图书馆前面的四方庭院里现在只剩下了凯丝一个人,还有一百多棵树,白天的时候她根本就没注意到这里还有树。图书馆的灯光在她身后骤然熄灭,她连自己的影子都看不见了。 凯丝叹了一口气,拿出自己的手机。艾贝尔给她发了两条短信,但她并没有打开,而是拨通了宿舍的电话,希望自己的室友还没有睡觉。 “喂?”铃声响到第三下的时候,芮根接了电话。听筒里还有音乐的声音。 “我是凯丝。” “哦,你好,凯丝。约会怎么样?” “我不是——你瞧,我这就回来。我会很快的。我已经在走了。” “电话一响,利瓦伊就出发了。你最好还是等等他吧。” “他真的不需要——” “要是他找不到你,那麻烦就更大了。” “好吧。”凯丝说,她决定投降了,“谢谢你,就这样吧。” 芮根挂断了电话。 凯丝站在一个路灯柱子旁边,以便利瓦伊能看见她。她尽力让自己看起来像个猎手,而不是挎着篮子的小姑娘。出乎她意料的是,利瓦伊很快就出现了,他沿着小路慢慢地跑了过来。可是他就连慢跑的样子看起来也是懒懒的。 她朝着他走过去,觉得这样起码可以让他少跑几步。 “凯瑟琳。”他说。他俩遇到一起的时候,他停了下来,转过身和她一起走。“你居然还是好好的。” “我根本不叫这个名字。”她说。 “就叫凯瑟,对吧?” “就叫凯丝。” “你在图书馆里迷路了吗?” “没有。” “我在图书馆里总是迷路,”他说,“去多少次都没用。说实话,我觉得自己去的次数越多,迷路的次数就越多。图书馆就好像认得我了一样,总是会出现我没走过的通道。” “你经常待在图书馆里?” “是啊,经常。” “这怎么可能?你一天到晚都在我的宿舍里。” “你以为我在哪儿睡觉?”他问道。她看着他,他咧开嘴笑了。 西蒙蜷缩在自己床上,好像一只受了伤的独角兽幼仔,用那块撕破的绿丝绒蒙住他沾满泪痕的脸庞。 “你没事吧?”巴西尔问道。能看得出他并不想问,也能看得出他很讨厌跟自己的宿敌说话。 “别管我。”西蒙愤怒地说,他被自己的泪水给哽住了,此刻他甚至比平日更加痛恨巴西尔,“她可是我妈妈。” 巴西尔皱起眉头。他眯起那对烟灰色的眼睛,抱起双臂,仿佛是要强迫自己站在那儿别动,仿佛他真正想做的是对着西蒙再施一回打喷嚏的咒语。 “我知道。”巴西尔说,他简直要生气了,“我知道你现在的心情。我也失去了自己的妈妈。” 西蒙用夹克的袖子擦了擦满是鼻涕的鼻子,慢慢地坐起身来,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蓝得就好像第八大海。巴西尔是在骗我吗?这倒是很像他的风格,这个傻瓜。 ——摘自《一生的朋友——永世的朋友》 由同人作者魔法凯丝和叛徒琳恩发表于200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