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歆慈/译
这是本书较长的一章,有关伦理有太多内容要讲,偏偏这一主题在关于写作技巧的书中往往被疏漏。这要归责于叙事新闻记者的宏伟抱负。非虚构叙事作家的工作充满选择,而这需要清晰的伦理。在新闻现场,作者对话题的认定并非总是局限于可以观察到的细节。他们要介入与消息源有关的长期和私人的关系网中。回到案头,他们友好坦诚地与读者分享彼此间的信任。他们提供一套情感的、政治的以及学术的洞察,看似是站在自身的立场,但同样也代表了刊登这些故事的出版物。同时,通过风格化的写作,他们将读者引导到具体的感受、洞见和结论当中。
在每个阶段中,叙事作者都必须做出影响文本可信度,因此也影响到文本体裁的决定。主题的选择是以偏见或是臆测作为前提的吗?作者与信息源的关系是双方自愿建立并且无可指摘的吗?读者了解到的是真实的场景和人物吗?背景调查是可靠和完整的吗?
关于真实世界的写作很少能避免如履薄冰。作为观察他人生活的作者,我们不能谨小慎微地徘徊在薄冰边缘。我们要置身其中。为了能够在行动中遵守道德操守,我们首先要承认这种危险。作者的介入程度会受到雇主的影响,但说到底依然取决于个人的决定。本章探讨了一些非虚构叙事作者所面对的基本道德问题。
我们如何处理与写作对象的关系?职业的叙事新闻写作者搜集的资料可能会侵犯被采访对象的隐私。一方面友谊的原则和需求可能会支配消息源的感受以及针对你的行动,另一方面职业新闻人的原则和需求则影响着你的行动。作者要如何处理这种两难局面?
我们如何让读者知道故事里的信息是如何搜集的?不同领域及其衍生领域的非虚构作者们对于披露和解释自己的消息源持不同的态度。学术作者,如同新闻记者一样,以彼此开诚布公和公开的信息源为基础的集体原则进行写作。博学的作者们热衷于在括号、注脚、参考文献和附件中进行引用。过去,新闻记者很少费心注明消息来源。如今对消息来源的细致说明在非虚构类叙事中已经越来越常见。索尼娅·纳扎里奥(Sonia Nazario)发表在《洛杉矶时报》上的普利策获奖文章《被天堂遗忘的孩子》(Enrique’s Journey,又译为《恩里克的旅程》)有7000字的尾注。许多读者告诉她自己非常仔细地阅读了这些部分。
同时,回忆录作者的工作由于回忆的准确性不足以及复杂的家族感情关系而面临大量的伦理困境。
只有当作者们能够“铁肩担道义”,叙事类写作才可能获得伟大的褒掖。在本章中,11位报纸、杂志、图书和回忆录作者将探究如何写出既优秀又深具道德感的作品。
马克·克雷默,温迪·考尔
事实与虚构的界线
罗伊·彼得·克拉克
小说家们揭示人类处境的伟大真相,诗人、电影制作者、画家也是如此。艺术家们创造的终究是模仿这个世界的东西。虚构作家们用事实让其作品可信。他们将我们带回被精确排列和描述的历史时期和地点:葛底斯堡战场、纽约自然史博物馆、底特律的一间爵士酒吧。他们通过细节,使我们去看,使我们忘却怀疑。
几个世纪以来,非虚构作家借助了小说家的工具去揭示那些无法用更好的办法展现和渲染的真相。他们将人物置于场景和环境中,让他们对话,揭示有局限的视角,在时间中穿行于冲突中、奔向冲突的解决。
从历史上看,非虚构作品包含着许多编造的内容。似乎50年前的专栏作家、体育和罪案记者们(只是列举了最明显的几种)被授权可以虚构。“吹水”(piping)这个词,意为捏造引文或创造信源,来自于这个比喻:记者报道了警察对鸦片馆的突击后,自己也“嗨”了。
“卓越新闻”皮尤项目(Pew Project for Excellence in Journalism)的汤姆·罗森第尔(Tom Rosentiel)总结了新近的混乱:
“在美国,事实与虚构的分水岭、真实和编造间的界线正在变得模糊。正是新闻的‘信息娱乐’(infotainment)带来了这种混淆,新闻变成了娱乐,娱乐却成了新闻。编辑蒂娜·布朗将一家新闻公司——赫斯特(Hearst)和一家电影工作室——米拉麦克斯(Miramax)的力量结合在了一起,创办了一本混合了新闻报道和剧本创作的杂志。这只是不同文化元素被混合的最新信号……”
争议还在持续。埃德蒙·莫里斯(Edmund Morris)在其被授权撰写的里根传中创造了一个虚构人物;CBS(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新闻运用数字技术修改了其竞争对手在时代广场的一个标志;一本由一所大学出版的,据说是怀亚特·厄普(Wyatt Earp)妻子的回忆录,被发现存在虚构内容。其作者,格伦·博耶(Glenn G.Boyer),则捍卫他的作品,称其为一部“创造性的非虚构作品”。
添乱的大有人在,还有学者证明了记忆本身就是带有虚构性的。我们对事件的记忆并不一定就是事件本身。根据此定义,回忆录其实就是把现实和想象混合成“第四种体裁”。记忆的问题同样影响着新闻界:记者在描述信源和目击者的记忆时,实际上都是把新闻权威借给了某种虚构。
后现代主义者们可能会觉得所有这些都是无所谓的,认为根本没有事实,只有观点,只有对于受到个人经历、文化、种族、性别和社会地位影响的现实的解释。而最好的新闻工作者在眼下所能提供的,只是以不同的框架呈现事件和问题。“报道真相?”他们问,“谁的真相?”
帮助新闻工作者在事实和虚构作品之间的深潭中巡航的基本原则还是存在的。从众多新闻工作者的集体经验中,从我们的对话、争论和讨论会中,从诸如约翰·赫西(John Hersey)和安娜·昆德伦(Anna Quindlen)这些作家的作品中,从写作风格教材和道德规范、标准和惯例中,这些“航标”还是能总结出来的。
《广岛》(Hiroshima)的作者赫西,在至少一部早期作品中运用了合成人物,不过在1980年,他也因他的作品成为所谓的“新新闻”的范本,表达过礼貌性的愤怒。在1986年《耶鲁评论》(The Yale Review)的一篇文章中,他质疑了杜鲁门·卡波特(Truman Capote)、诺曼·梅勒(Norman Mailer)和汤姆·沃尔夫59 的写作策略。一些当代非虚构作家以“为达到更高的真实”为编造辩护,这种说辞在新闻行业无法成立。
赫西承认,主观性和选择性在新闻工作中是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如果你收集了10个事实却只用了9个,这其中就已经嵌入了主观性。删减过程会导致失真。语境、历史、细节、条件或其他视角都会丢失。但即便删减可能会曲解新闻工作者想要表述的现实,其结果仍旧是非虚构作品。然而,一旦添加了编造出来的素材,作品性质就变了。当我们添加一个未曾出现的场景或一句没说过的引语,我们就越界至虚构作品了。这一区别将我们带向两条基本原则:
一、不要增添,不要欺骗。
为使这两项基本原则明确,我先用了最简单的语言来陈述。但这可能会因为没有给出具有说服力的例证或合理的例外而造成混淆。比如,“不要欺骗”这句话,说的是新闻工作者对读者的承诺。也有另一种言论,讨论新闻工作者们是否可以运用欺骗手段作为一种调查策略。在这一题目上存在诚实的争论,但即便你通过隐匿手段挖掘新闻,不在你所发现之事上糊弄公众也是你的职责所在。
二、不要干扰他人。
要很努力地接近事件和当事人,付出时间,前赴现场,成为场景的一部分,从而能够观察事件却不改变事件的状态。这能助你避免“观察者效应”:因观察而导致观察对象发生变化(该理论由物理原理演化而来)。
当然,在某些情况下,新闻工作者需要引起别人对他们及他们的报道过程的注意。勇往直前,高调地与贪婪、腐败、秘密交易者们对垒。但请记住,记者介入得越深,其改变被调查对象行为的风险就越高。
故事不能仅仅“是真实的”而已,他们还需要“听上去真实”。有经验的新闻工作者深知事实可以比虚构更离谱,一名走进佛罗里达州圣彼得堡一家便利店的男子,给了收银员的脑袋一枪,子弹却可以从他头上弹开,蹦至房梁,然后扎入一盒曲奇里。
要避免使用匿名信源,除非新闻万分重要且信源极易因此受到伤害,揭露重大不法行为的揭秘者就属此类:一名美国非法移民可能希望在不必担心被驱逐出境的前提下,分享他或她的经历。但作者也务必竭其所能让笔下人物尽可能真实。一名艾滋病患者可能想要且理应拥有被匿名处理的权利,而将其医生和医院的名字公之于众,则能帮助消解虚构之嫌。
永远不要在你的故事中加入未经确认的信息。在新媒体大环境下,这一点非常难做到。曾经以日为单位的媒体周期现在都以分钟甚至秒计。电视新闻每天24小时运作,越来越多的故事也在半夜被发布到网上。新闻分秒必争的趋势越来越强烈。而对时间的狂热却是清晰判断的大敌。花些时间,才能做出经过核实且恰如其分的报道。
在媒体热衷于逞能的文化环境下,策略性的谦恭就有了很大生存空间。这项美德告诉我们,真正的真相,是难以企及的;然而即便你永远无法“得到”它,你还是可以努力“达到”它。谦恭也指向对不同观点的尊重。
只有基于一个对民主生活至关重要的大观念,这些原则才有意义:世界是可知的。我们创造的故事对应着那些存在于世的事物。引号间的词句对应着确实被说出来的话;照片中的鞋子是当事人在照片被拍摄那一刻所穿的那双,而非后来加进去的。
关于真实性和可靠信源的传统可追溯至第一份美国报纸。一家叫作《国内外公共事件报》(Publick Occurrences)的波士顿报纸在1690年9月25日发表如下声明:“除非我们达至信息的最佳来源,并有理由相信确有其事,否则我们不会妄下一字一句。”
不要增添和不要欺骗的原则并不局限于新闻故事,而应在所有非虚构作品中被始终贯彻。在黑白照片中加入色彩就是一种欺骗,除非技术痕迹显而易见或已被注明;用数字手段去除、添加、移动或复制照片中的元素也是欺骗,无论它使照片多么吸引眼球。这与传统的照片剪辑是两回事,虽然传统照片剪辑同样可以是不负责任的。
为了达到一些难以获得的真相,记者和作家们有时要借助人物的合并、时间的糅合、内心独白及其他非常规手段的力量。用眼下描述的原则来测试这些技巧也许能有所帮助。
合成人物的运用,即诱导读者让他们相信好几个人物其实是同一个人,是一种不应出现在新闻工作或任何自诩为非虚构作品中的虚构技法。该方法有着被滥用的前科,绝对禁止这种合成似乎是必要的。约瑟夫·米切尔(Joseph Mitchell)虽然是他那个时代非虚构作家的领军人之一,但在晚年,他也把自己的一些早期作品打上虚构类的记号,原因正是这些作品依赖于这种合成。
在复杂的故事中,时间和时序往往很难被掌控。时间有时候是不精确的、模糊的或不相干的。但糅合时间,让读者误把一个月当作一周,或一天当作一小时,这在非虚构作品中是不可容忍的。约翰·贝伦特(John Berendt)在其最畅销作品《午夜的善恶花园》(Midnight inthe Garden of Good and Evil)的作者附言中写道:
尽管这是一部非虚构作品,我还是运用了一些讲故事的自由,尤其是在时间处理上。在叙述偏离了严格意义上的非虚构作品的地方,我的目的在于对人物和事件本质所趋向的真实性保持忠诚。
非虚构作家不能模棱两可。与贝伦特模糊的自白形成反差的是韦恩·米勒(G.Wayne Miller)在他的《心脏之王》(King of Hearts,一本关于开胸心脏手术先驱者的书)开头所说的:
这完全是一部非虚构作品;它不含合成的人物或场景,所有名字也原封未动,不含捏造。作者仅在他听到或看到文字(比如在信中)的情况下才使用直接引语,其他所有(不加引号的)对话、陈述均在作者肯定确有其事的情况下释义改写。
看上去像是记者进入信源脑海里的内心独白,是一种有风险的写作策略,但在最强的限制条件下也是可被允许的。它要求(记者)与信源十分亲近,而后者也被问及了他或她自身的想法。对于涉及某人想法的内容,编辑必须坚持询问写作者关于信源的信息。
越是深入这片领域,我们越是需要一张优质的地图和一块精准的罗盘。诺曼·西姆斯(Norman Sims)曾引用约翰·麦克菲的话,总结了核心法则:
非虚构作家是通过真实的人物和真实的地点与读者沟通。所以,如果那些人物有所发言,你就写下他们说了什么,而不是作者决定让他们说什么……你不能进入他们的头脑代替他们思考,你不能采访死人,对于不能做的事情你可以列下一张长长的清单。而那些在这份“清单”上偷工减料的作家们,则是仗着那些严格执行这份清单的作家们的信誉,在“搭便车”。
在虚构和非虚构间,要有一条稳固而非模糊的界线。我们可以发现不少有趣的例外,以及考验所有这些标准的“灰色地带”。国家公共广播电台(National Public Radio)的霍华德·贝尔克斯(Howard Berkes)曾采访过一个非常结巴的男人,而故事内容又并非是关于言语障碍的。贝尔克斯问这名男子:“如果我剪辑一下这卷录音,让你听起来不结巴,你觉得如何?”这名男子当时高兴得很,于是录音就被剪辑了。这是在创造虚构作品,欺骗听众吗?或者,是帮了信源一个忙,同时也照顾了听众的感受?
在探讨这些问题的时候,我并非骑在高头大马之上,我也只是一名尽心尽力的骑师,怀揣着一缕作家所独有的志向。我想要打破常规,我想创造新的形式,我想融合非虚构体裁,我想写出能成为时下讨论焦点的故事。
休·肯纳(Hugh Kenner)把新闻语言描述为“看起来有所依据的、依据于语言之外的所谓事实——一个已经被定了罪的人,他可以被观察到正在默默躲避一个水塘,而你的文字报道了这个观察,没有人怀疑。”
如果你想做一些非常规的尝试,那么,让公众也参与其中。追求事实,勇于创新,克守己任,乐在其中,保持谦恭。
此文是从作者的一篇长文改编而得,原文名也是《事实和虚构的界线》(The Line Between Fact and Fiction),发表于文学刊物《创造性非虚构作品》(Creative Nonfction)和波因特学院(Poynter Institute)的网站上。
叙事记者的伦理守则
沃尔特·哈林顿
《无新闻则传谣言:美国新闻轶事》(If No News, Send Rumors:Anecdotes Of American)的作者史蒂文·贝茨(Steven Bates)研究各职业领域中的伦理守则。他写道,大多数职业的从业者都有一个需要效忠的特定客户:医生对其病人,律师对其当事人,人类学家对其研究对象。在1995年的一篇名为《媒体伦理》(Media Ethics)的文章中,贝茨发问,谁又是新闻工作者的客户?他观察了《华盛顿邮报》《纽约时报》及许多其他报纸的伦理声明,发现新闻从业者面临的“客户”不止一家。
基于诚实的关系,我们与信源和叙述对象关系紧密。后者的地位举足轻重,因为叙事记者写个人肖像。
我们同时也要忠于自己的老板,是他们付给我们薪水,而我们所认同并愿意为之奋斗的伦理标准,也是由他们定义的。大部分新闻伦理标准都宣称读者为大。我们时常还把它再上升一个高度,成为所谓的“公众”,甚至“公共利益”,然而像“公共利益”这样宽泛的概念,可以有各种各样的解读。
很明显:伦理对于新闻工作的正当性而言至关重要。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新闻工作者索取了决定自身伦理关系的权利。新闻工作者所面临的伦理困境,在叙事报道中更为复杂。从某些方面来看,“浸入式新闻”记者的工作与人类学家的工作是类似的,只不过人类学家的伦理准则更加显明。他们所需要为之负责的,首先且永远都是其研究对象。尽管在这一点上新闻工作很难企及,我仍然相信叙事记者应秉持一种类似人类学中的伦理守则。我们确实对我们的采访对象有所亏欠。
这条守则在实践领域中已有所展现。我们的采访对象——除非他们是公共人物——更容易因我们所写的东西而起诉我们。他们可以压制信息,或是在即将截稿时收回对出版他们故事的授权。出于这些实际原因,我们必须把他们的故事写对。
人文关怀就更重要了。当我接触到潜在采访对象,我会与之讨论“非公开”与“公开发布”内容的区别。每个人都有权知道政客们都已了然于胸的事。如果他或她说某些内容是非公开的,那么我们不会发表。有时候,在报道后期,我会回到采访对象哪里,询问我是否可以在报道中加入一些非公开内容。我甚至给采访对象阅读整段章节,让他们准确知道我会如何运用这些非公开信息。人们通常并不害怕一些内容是否被使用了,他们担心的是这些内容被如何使用了。如果记者细心备至又考虑周全,人们通常都会同意的。
然而,有时你仍然必须在商量的过程中放弃一些内容,没有故事能包含一切。有必要提出这些问题:这是不是一篇诚实的故事?是不是一篇真实的故事,而不只是事实不错?如果我必须隐匿故事中的某一信息,我会问自己:如果读者知道了我这么做,他们会否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
我曾写了一篇关于自杀青少年家庭的故事。在他们的儿子死了两年后,我与其家人相处了约一个月。我本打算把所有家庭成员都写进故事里:母亲、父亲及三个健在的兄弟姐妹。但我发现不少关于这三个兄弟姐妹生活中的事情是他们不愿公开的。我意识到,如果把这些材料拿掉,我没办法写下他们对于其兄弟自杀的真实反应。而他们的父母则允许我写下任何东西,他们希望故事发表后能成为其他家庭的前车之鉴。于是我改变了计划,把写作重点放在这对父母身上,而兄弟姐妹则未作赘述。我相信这是一篇诚实的故事。完整的故事的确没那么简单,但那不属于我的故事。
在那篇故事上我与好几名心理学家合作。逝者的心理医生认为我所要发表的内容可能会引起另一名家庭成员萌生自杀的念头。这吓到我了,我觉得,保险起见,应该在发表前评估一下这家人对文章的反应。尽管《华盛顿邮报》有规定不允许把文章在出版前给采访对象观阅,我还是手拿稿件前往这家人的住处,给他们念了全文内容。(我给编辑的脆弱不堪的辩词将会是,我确实没有把文章给这家人“看”。如果这家人告诉我《邮报》不能发表这篇文章,我将不得不告诉我的编辑们,我浪费了整整六星期去违反一条《邮报》章程。)我给这家人读了故事,他们开始抽泣。他们彼此拥抱,也抱了我。我也哭了。他们一个字也不想改。
我仍然相信我做出了正确的伦理决定。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是在核对事实。记者总是可以向信源复述引语以及属于当事人的信息。在叙事故事中,几乎所有内容都可以作为需要核对的事实——包括类似于“她很享受落于她脸上的温暖阳光”这样的陈述。
叙事新闻带来了特殊的伦理考虑。我们与采访对象在一起待太久了,几乎从来不用检控官的态度对待他们。我们希望像普通人一样面对采访对象,因为我们也想让他们像普通人一样真诚地对待我们。可我们最终还是要写故事的——一篇出于我们自己,而非当事人视角的故事。叙事作者需要如履薄冰,以确保能够同时对当事人和读者做到伦理的诚实。
如果你是一名叙事记者,又不去了解采访对象不想公开的事,那你就不是一名好记者。如果你不在这一问题上挣扎,那也许你并不是一个有人性关怀的人。同时与当事人亲近,又不纠结于什么应被公开,是不可能的。
公正对待当事人
伊莎贝尔·威尔克森
叙事作家必须小心处理好一项平衡:在不牺牲故事的情况下保护当事人,同时在不牺牲当事人的情况下保护故事。高质量的新闻工作和情感共鸣是可以携手并进的。这种情感共鸣帮我更好地理解我的采访对象,并将自己浸入他们的世界。
我曾写过一篇名为《尼古拉斯的男子汉生活,10》(The Manful Life of Nicholas,10)的故事,写的是一名在芝加哥南部长大、拥有男子汉责任感的小男孩的故事。故事是《纽约时报》关于城市内部被日益泛滥的青少年暴力和毒品所包围的高危儿童系列报道的一部分。《时报》委派10名记者不惜任何时间代价进入到10名儿童的生活中去。每名记者会就每名儿童所能表现出的主题给出建议。我的一条建议是“家庭”,这是一个宽泛到让人恼怒且非常模糊的选题。
在寻找那些愿意让我与孩子长时间接触的父母的过程中,我走访了通用教育发展学校、职业训练班和法庭书记培训班。为吸引尽可能多的候选人,我对这些参加成人教育的候选人提出了非常宽泛的请求:“如果你有9到12岁的孩子,我想跟你聊聊我正在写的一篇关于家庭、关于现今在城市里抚养孩子有多不容易的报道。”我一次又一次地请求,在几个星期里“面试”了好些潜在候选人,可还是没找到合适的对象——一个有着很棒的故事又愿意让我接触到我所需要的信息的人。终于,在一个护士培训班里——我列表里的最后一个地方——有一名迟到了的女子。她并未听到我对众人的说教,当签字表传到她手中时,她身旁另一女子对她说:“如果你有9到12岁的孩子,你就应该签字。”于是这名女子就签字了,在完全不清楚这意味着什么的情况下:她的生活将会暴露在《纽约时报》的封面上。
事后证明,安杰拉·怀特克就是我要找的人,她的儿子尼古拉斯也是理想的主人公。安杰拉能够将她的生活开诚布公,善于表达,且乐于给我全面访问她孩子的机会。她的儿子尼古拉斯是爱思索的、肩负重担的复杂人物,代表了这冷酷世界中的典型儿童。
我尽可能多地与尼古拉斯和他的家人相处,人种学家们把这叫作“参与者观察”。每次无论这家人在做什么事情,我都会参与进去,而不是提问。开始接触的第一天,我跟他们一起在洗衣房叠袜子。
花些时间,做平凡的事,建立起信任,比起纯粹提问更能帮你了解对象。它同样还能褪去采访对象对于记者所做之事的固有印象:出现,挖掘信息,在本子上记下对象所言,并在15分钟后离开。我与这家人相处了一个月——对于叙事记者来说还很短,但对于日报记者而言已经是相当长的时间了。
我们形成了一种节奏:我总是早早地到他们家,在他们所接受的范围内尽可能待到最晚;我同尼古拉斯一起上四年级的课;放学后,我们常去麦当劳。我有时会想,带这些男孩儿们去吃东西是否会改变对话情境,因为按原本的状况他们并未进食。记者们常常通过请对象吃饭换取对话时间,这些男孩们至少也该享受到这点。也许他们应该得到更多,因为他们给我讲了太多自己的事,让我得以做出如此深入的描写。而最终,也因为麦当劳是他们所中意的餐厅,我们的“约会”成本很低。
作为记者,我们过分担忧做一些可能会“改变故事”的事。可我们必须承认,我们的出现本身就会“改变故事”。在生活中徒添一名记者本来就是一个非自然现象,按照定义来说就是在短期内改变了生活。
当你花在对象上的时间如我一般多,干涉其生活的问题免不了会出现。我的行事标准,是基于我如何对待自己生活中所遇到的人。只要看起来符合情境,且不会在根本上改变他们的生活轨迹,我也会帮着拿点儿日常购物买回来的东西,或者开车送他们去商店。我们为采访对象所做的事,不应少于我们为自己熟人所做的事。
我们的工作,是尽快、尽量让我们在对象生活中的出现显得亲切、平常。我们必须学习所要进入世界中的微妙规则和等级制度,通过自然、人性化地顺应,找到自身所在的位置。
如何接近,又不至逾矩?如何在当你知道能够凭一通电话、一张支票就能解决一个大问题的时候,心怀同情,又不作干涉?在如此情况下,我必须接受作为记者的角色,并拒绝想要成为顾问、社工或拯救者的冲动。我把焦点集中在对象赠予我的那些隐秘的细节,并将其倾注在报道里;把我的同情和恻隐用来专注于写作。这才是记者解决问题的应有之道,其所能造成的影响,或许比莽撞地介入一时之危机,要大得多。
即便在采访中最困难的时刻为写作提供信息,比如当我想要与某人对峙,或者把孩子们藏进车里的时候。有一次我看到尼古拉斯妈妈打他,因为他把不肯把一件小玩意儿给弟弟。虽然我极想要干预,但我必须记住,我是一名记者,而不是一名受训了的社工。若出面干涉,我所造成的伤害可能比好处更多。对于我所看到的东西,我不具备专业知识或权威,甚至都未完全查明情况。我必须保持信心:一篇感人的故事能够吸引那些真正能起到帮助作用的人,也能鞭策安杰拉有所作为。令人感激和松了一口气的是,两者最后都实现了。
要让人们生活中私密、甚至痛苦的部分保持真实,事实我们必须绝对确定。真实来源于对环境和对象的全面理解。很容易搞错。真实来源于很长的对话,以及把你认为你所听到的内容回放给采访对象。应时常提醒自己,你并不是在支持当事人,而是帮助读者去理解那个人的实际情况。语境至关重要;缓解压力的环境因素需要被解释。而语境只能通过时间才能浮现。《尼古拉斯的男子汉生活,10》末尾的一段是这样写的:
孩子们排成一列,还有他们的围巾、外套和腿。男孩们低下头,这样母亲还能再为他们做一次梳理,虽然她自己上课要迟到了。丢失的手套引起一阵骚乱,接着母亲摇了摇一瓶喷罐,在孩子们的外套上、头上、摊开的小手上来回喷洒,以庇护孩子们上学这一路,因为他们要面对这疯狂而危险的世界中的黑帮招募和子弹。喷在他们身上的是一种闻起来像药房香精的宗教圣油,孩子们紧闭双眼——为了他们能够在日落时分活着并安好地归来,安杰拉的喷雾,总是长足有力。
假如那天早晨我没有早到,我永远不会知晓这一家庭仪式,这最终成为了故事的核心瞬间,成为了暴力在他们生活中已暗暗习以为常的缩影。我是在采访后期才观察到这仪式的,那时候,在他们如何在暴力环境中保护自己的问题上,我已经跟他们聊了好几个小时,都准备结束采访转而开始写作了。没有人提到仪式,也许是因为这对他们来说就像每天早晨刷牙一样平常。
我明白不要在仪式进行的时候去问他们在干什么,而只在那天晚些时候向安吉拉随意提起:为什么她要在孩子们离开家前给他们喷雾?虽然我觉得这很奇怪,我也得谨记,如果安吉拉和她的家人进入我的世界,他们也会觉得奇怪的。为什么她把那么多时间花在电脑跟前?安吉拉和我都是非裔美国人,生活的世界却完全不同。
我们的采访对象给予我们的远比我们所能回馈给他们的要多。我们出版他们的故事,接着赢得升迁、同事的称赞、普利策奖;而他们只是继续生活。不过,得知故事能够改变生活和观念还是令人振奋的。在尼古拉斯的故事发表后,一位读者从纽约飞来芝加哥,给男孩儿们买了双层床,还有另一个人给他们买了台电视,人们给他们寄来衣物和玩具,在密歇根一所学校中的四年级全体学生给尼古拉斯写了信,克林顿总统也这么做了。
我也收到各地来信,但对我最有意义的是来自华盛顿州塔科马市一位先生的来电。他说:“我是希腊裔美国人。我是一名60中旬的牙医。我不得不打电话给你,因为在读了故事之后,我意识到:她也是在写我。我是家里六个孩子中的长子,我不得不成为每一个人的父亲。”这位先生的来电让我明白,我成功地改变了人们对于那些看起来与自己不同的人的刻板印象和假定。
作为叙述记者,我们的责任是双重的——对读者,也对当事人。我们的本职工作虽不是要去帮助故事中的人,但是展现出我们的人性,并在恰当之时伸出援手,并没有错。往往这也是赢得时间和对他们世界的深入了解的唯一方法,这两者又恰好是为读者写出真实可靠的故事所必需的。
赢得许可
特蕾西·基德尔
如果采访对象不是某个公众人物,那么得到其允许跟配合,是我作为写作者所必须面对的最棘手的事情之一。这关乎法律和伦理两者。我努力让私人个体明白我在做什么,也要让他们清楚可能会导致的后果。这是一种“米兰达警告”(Miranda Warning):你所说的一切可能会在我的书中成为不利于你的因素。
我在非常年轻的时候写了《新机器的灵魂》(The Soul of a New Machine)。当时我并不知道一般人没法进入一家计算机公司的内部,尤其是他们设计计算机的地下室。也许那让我做起来容易了点。我想:“嗯,他们会让我进去的。”结果他们就真的让我进去了,不带任何附加条件。从那之后我才了解到那种通行是极不寻常的。
现今,发行人总会要求作者从采访对象那里讨来签了字的授权。律师们告诉我,这类授权在侵权案件中作用有限——在法律中侵权是一块非常暧昧的领域,而在诽谤案件中的作用就更小了。这些授权说的通常都是这样的内容:我想怎么写你就怎么写,我可以毁你的名声,我在我的书里做这些事,等书出版了我会免费送你一本。我的理解是,大多数法庭并不认为这是一张有效的合同。由于这些原因,我不再向在我书中出现的人索要授权了。但是,授权仍然可以作为一件工具,帮助采访对象认真考虑一下他们正在接受采访这件事。
我还是会向受访者全面介绍一下我写他们可能会造成的后果。我试着回答他们所有问题。酬劳也几乎总是被提及。如果没有,我则会告诉他们:“我不能为此付你钱。这必须是你出于自愿做的事。”我会在比较早期就跟受访者讲这件事,那时我还不怎么介意他们是否答应。我当然也希望他们同意,但知道自己可以在那个时间点就选择离开这个选题,也是件好事。我会在最开始自己还没任何投入的情况下就把这些问题处理掉。
真相与后果
凯瑟琳·博
作为一名记者,我的权力要比我故事中出现的人要大得多。这无法避免。尽管声称有方法可以在两者间建立起一种平等关系,这言不由衷,但相互尊重的关系还是可以企及的。你可以尽可能全面、完整地告诉受访者,你觉得或担心在取得和发表他们的故事之后会发生些什么。我总是告诉我的采访对象,文章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他们会讨厌、尴尬、希望自己从未告诉过我的内容。或者,会有一张让他们看起来很胖的照片。
如果你能帮助人们理解他们的故事实际上对社会有更重大的意义,这可能会激励他们与你谈话。最好也能使他们对于你所写故事可能造成的后果做好准备。
我通常不会去写那些主动找到我,自己想要成为受访者的人。我会寻找那些还在解决眼下问题的人,那些并非生活中每件事都充满道义的人,那些还不知道最终是否会有一个幸福结局的人。这些人的故事才应该去讲。
当你写穷人时,也许没有人比你更关心最终可能会发生什么。你所在机构的律师不会担心,因为穷人不会发起诉讼;你的编辑也不会担心,只要故事足够好。道德责任落在作者身上。在采访和写作每一篇故事的过程中你都要做出上千个道德决定。
如果你跟你所写对象住在同一个社区,这几乎是个实际生活的问题。我希望在街上走的时候,不会觉得那里有一群我曾待之不公的人。有时我的同事会跟我说:“我不能进那个社区,因为我写了这篇故事……”如果你无法在故事发表后面对你的采访对象,那么你应该问问自己,是否真的说出了真相。
应对危险:保护你的对象与你的故事
索尼娅·纳扎里奥60
当我们在做浸入式报道时,我们看到了可怜的、处于痛苦或者危险之中的人们。我们该在何时介入?我们的线划在哪里?为最坏的情况作打算是非常重要的。我花了18个月来报道与撰写《被天堂遗忘的孩子》,这是一名洪都拉斯男孩非法进入美国的冒险故事。恩里克的母亲在他只有五岁的时候就离开了他,把他留给了家里人。11年之后,他决定自己动身,搭一辆货车一路向北,穿过墨西哥,去北卡罗来纳州寻找他的母亲。我和他一起走完了最后一段旅程,但是我必须得重新组织大部分故事。我和其他移民们一起坐在货车上,想要体验一下恩里克一路的所见所闻。
对于这种关于身处困境中的人们生活的叙事性报道来说,最好在实地报道之前了解尽可能多的信息。当我开始研究时,政府避难所主任告诉我:“你这无异于自杀行为。”我知道我必须做好最坏的打算。
在去墨西哥之前,我研究了我将要走的火车路线。我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寻访了INS(全称为Immigration and naturalization service,移民归化局)监狱、洛杉矶的高中、教堂,以及沿着美国—墨西哥边界线的避难所——任何我可以找到艰苦跋涉儿童的地方。我想要了解这条线路上可能会存在的任何威胁。我应该去什么特别的地方呢?孩子们在这些地方都会遇到些什么样的危险呢?我知道他们会面临饥饿、酷热与酷寒、口渴、恶警、黑帮、强盗,甚至是火车本身。他们跳上或跳下行驶中的货车车厢;有些孩子因此而失去胳膊和腿。我努力想要提前了解,在旅途的每一阶段,社会结构对孩子们有哪些影响:他们可以从教堂得到食物吗?医疗帮助呢?避难所呢?
一旦我对特殊的危险有所了解之后,我就得决定我该如何应对它们。比如说,在边界线墨西哥的这一边,孩子们会遇到土匪,会用刀刺伤他们并偷走他们身上的钱财。我还预想可能必须得和一名移民儿童一起穿过里奥格兰德河(Rio Grande)。一般来说,穿越得克萨斯州新拉雷多(Nuevo Laredo)的河流之后,移民们需要用四天的时间穿过沙漠,到达圣安东尼奥。里奥格兰德河的河面看起来非常平静,但是里面却有非常危险的漩涡。在最近几年里,有几百号人淹死在这条河里。为了避开INS,移民者们在晚上穿过沙漠——而这时也正是响尾蛇出没的时间。白天,沙漠的温度会高达45度左右,可到了晚上,它又会变得很冷。从体能上来说,根本就不可能携带足够的水以避免脱水。
我不想冒险在没有内胎、指南针、手机、碘片与救护毯的情况下度过这条河。那么这就会出现一个问题:我会允许小孩使用它们吗?伦理问题与法律问题纠缠在一起。我知道如果我从一个未经允许的地点进入美国——如INS所说的“入籍而未接受检查”——那么可能是犯了一种轻罪。但是如果INS认为我带着一名无文件证明的儿童进入美国,那么我将会被指控帮助与唆使非法入境,这是重罪。
我努力把对自己造成的危险降到最低。一名同事帮我从墨西哥总统的个人助理那里拿到了一封介绍信。这让我和我的摄影师几次免受牢狱之灾。我从火车公司得到了许可,可以坐在火车车顶上。
我和我的编辑以及一名《洛杉矶时报》的律师提前解决了很多问题。我决定我最主要的原则是,我只会在认为某个孩子即将处于紧急危险之时介入。我将如何判断某个孩子是否会面临紧急危险呢?有些情况很明确;当然,我会在孩子溺水的时候救他。在很多情况下,很难区分悲惨与真实危险间的差异。找出最坏的情况有助于我提前做好准备。紧急危险的衡量标准是非常严苛的,但也是不无道理的。
叙事性的故事必须要传达实际情况
报道者应尽可能地不要去改变事件的过程。有时候仅仅只是我在场,什么也没做,也会改变一些事情。我坐在货车上面时,让车子停下来的警察不会像往常一样鞭打他们,也不会抢劫移民者。很显然,他们已经预先知道我的存在。
当我们介入时,我们冒着调查对象把我们看成记者以外人员的风险
我一直提前告诉我的对象们:我没法帮他们。当我在报道一则故事的时候,如果我干预了对象,尤其是主要人物的生活,那么他们就不能被用在我的故事中了。
我确实曾经帮助过一些面临危险的儿童。加斯帕尔,12岁,被蛇头遗弃在墨西哥南部的移民滞留站里。我知道犯罪分子经常会抢劫被送回到危地马拉边境处的儿童。加斯帕尔当时非常绝望,正在哭泣,攥着我要我提供帮助。我打了个电话给他在佛罗里达的叔叔,并将他叔叔的电话号码给了移民官员,以便他们能够安排加斯帕尔在危地马拉的亲戚来接他,而不是被遗弃在边境。
记者们必须自己来决定界线在哪里。我没有帮助恩里克,我故事的主人公。他在美国—墨西哥边境南部的新拉雷多挣扎了两个星期,才拿到了钱打电话到洪都拉斯,索要他母亲在北卡罗来纳州的电话号码。写着电话号码的那张纸被人偷走了。他只好每天洗车,一天只吃一顿饭,日子过得实在非常艰辛。在整个事件中,我的口袋里都揣着一部手机。我知道我的介入会极大地改变这个故事;那么我将又不得不再找另外一个主人公。不过对我决策影响最大的,是恩里克没有处于危险之中。
为了避免改变人物的生活,我们可能不得不向读者们隐瞒一些信息
在《被天堂遗忘的孩子》的编者注中写道:“《时报》决定在故事中隐瞒恩里克的姓,是为了让恩里克及其家庭能够继续过着正常人的生活,就像他们没有为这个故事提供信息一样。”
在我报道和起草这篇故事的初稿时,我更喜欢用恩里克的全名。我找了很久,也费了很多功夫寻找一个愿意让我用全名的调查对象。我带着英语与西班牙语版的许可信让家长们签字,许可信中说明我可以与他们的孩子面谈,新闻报纸也可以刊登他们孩子的照片。恩里克及其母亲都签署过这封许可信。
几年前,在恩里克及其母亲生活的北卡罗来纳州就曾经出现过一个案例,当时《罗里新闻和观察者报》(Raleigh News&Observer)发现了一个移民干活的地方。不久之后,INS就出现在了这家店里,把那个人抓了起来。我找到了北卡罗来纳州的这名INS主管,评估了一下他是否会想办法找到恩里克及其母亲卢尔德。我还试图弄清他成功找到他们的几率。诺娜·耶茨是一位《时报》的研究员,她利用LexisNexis以及ChoicePoint等数据库进行了计算机搜索。她发现如果我们用恩里克的全名很容易就可以找到他。正因为如此,我们决定不采用他的全名。
我们还从故事中抽离了其他的一些细节,这些细节可能会为INS提供一张路线图:他们出发的那个洪都拉斯小镇,以及卢尔德从事的工作类型。同时,我们也做了很多事情以提高这个故事的可信度。我见证了恩里克之旅的一部分,我也采访了目睹恩里克其余旅途的那些人。我用全名来记录他们。我还将那些姓与恩里克不一样的家庭人员的全名放在故事当中。
我们甚至改变了故事某些部分的顺序,以增强读者的信心。在第二部分一开始的地方,恩里克在货车顶上被人揍了。他必须跳车才能逃跑。他爬到了一棵杧果树下,昏了过去。后来他醒了过来,走到镇上。小镇的人看到了他衣服被扒了,在流血。镇长、镇长司机与一名医生都帮助过他。我跟这些人都谈过话,印证恩里克的故事。在早期的草稿中,第二部分是以恩里克被揍的故事开始讲起的。我的编辑建议我从非常可信的镇民们的证词开始——我可以使用他们的全名——他们看到了恩里克被袭击之后的情形。
在《被天堂遗忘的孩子》发表之后的几周里,我们至少接到了1000个电话与电子邮件。我们的目的是为了告诉人们移民状况的变化,移民者之旅的艰辛,以及人们因为太穷而冒着生命危险逃离贫穷的事实。我们也希望读者们能够思考一下我们在边境所设立的大量INS机构,他们把正在找母亲的11岁儿童遣送回去。
1997年南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一份关于移民保姆的研究表明,82%的保姆在其祖国都至少留下了一名儿童。像洛杉矶这样的一座城市,经常是把移民妖魔化的,新闻报纸公民使命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就是把人类的面目还给他们。
任何报道这类故事的人都会见证到伤害。这是叙事性报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必须考量一名孩子所受到的伤害,与见证现实并有力地传递给读者的好处进行衡量。像《被天堂遗忘的孩子》这样的故事可以激励我们的读者更多地思考这些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为叙事记者,我们必须努力写出最能打动人心的故事。这就是我们的使命,也是我们唯一能做的事情。
浸入式新闻的两难境地
安妮·赫尔
几年前,我去肯塔基州(Kentucky),写关于福利改革方面的问题。我到了一个60%以上的居民都接受过政府资助的县城。那里34%的人都靠福利度日。福利很快就要结束了,那里的人们将会面临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
我找到了一个家庭来写。这家人真的是一贫如洗,活在贫困线的边缘。格雷西娅和特里夫妻与他们的两个孩子住在一个小山谷的顶端。一切都很失败。他们偶尔会做一些烟草农务和其他的一些零活儿,大部分是靠政府的资助度日——残疾人SSI(补助保全收入项目)、福利以及WIC(妇女婴儿儿童项目)。但是光靠这些钱还不够。
对他们的采访共持续了三个星期。我先跟他们待了一周时间,之后回到佛罗里达(Florida)圣彼得堡一个星期,后又回到了肯塔基。在我第二次拜访的时候,也就是月末,他们已经快撑不住了。
他们的小孩雅奎琳发烧了(在我到访之后的第二天),她急需医务治疗。当我和摄影师看着他们的时候,格雷西娅正在给她的孩子扇风。他们掏不起油钱去看医生。我们租来的车子停在60米以外的地方;他们看着那辆车。我当然可以感受到伦理困境:是否该提出用我的车载他们去医院?
不。我决定尽可能久地等下去,什么也不说。我到这里的目的是为了报道生活在边缘人们的一个故事。如果作为偶然来访者的我解决了他们的问题,那么这个故事就不再真实了。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改变现状似乎颇为不妥。
时间流逝。摄影师和我继续等待着,尽管这对父母亲希望我们能带他们去看医生的意图越来越明显。我开始想:“我为什么要干这份工作?这份工作糟透了。”我想把笔记本放下来,不再是一名记者,去照顾那个小孩。摄影师和我决定再等15分钟。这个故事的目的是为了问这样的一个问题:当政府资助停止时,会发生什么?人们该怎么办?
特里走到拖车里面,拿出了一把猎枪。他到邻居那里拿枪抵押了20美金,带着孩子去了医院。
现在看来,如果我带着他们的孩子去了医院,那么我就可以解决它们的问题,但是见证他们在危急关头是如何挺过来的也是非常重要的。这对于他们来说并不是一时之事,而是几乎每个月都需要面对的问题。这就是生活在边缘的特点。最终,雅奎琳事件并没有破坏我和这家庭之间的友好关系。如果孩子的境况更凶险一些,如果到了我们必须要带她去看医生的地步,那么我当然会扔掉我的笔记本,开车送他们去医院。
你是没有办法避免这类困境的。不过,在你工作一开始的时候,你必须告诉你的调查对象:“我只是到这里来观察的。我会尽可能地待在背景之中。”这种方法并一定一直有用,但是它可以划出一条界线。新闻工作者有非常严格的行为准则。它与写一本书或者其他类型的非虚构写作是不同的,那时候会有更多的给予与索取。报纸作者必须设定更加明确的界线。只要我们在写关于他们的故事,就不能付钱给他们,或者为他们的大学奖学金捐资,或者给他们一点钱,让他们的日子可以好过一点。这让我们这些记者能够更加自由地去研究与探索。我们必须坚守基本的框架,告诉自己:我到这里是来工作的。
个人写作中的伦理准则
德布拉·迪克森
我的记者生涯始于哈佛法学院的学生报纸《记录》(The Record)。我收集了当时的很多故事,所有的谈话与辩论,应用到人们的真实生活中。哈佛法学院的很多人都不会这么做,因为除了办公室,他们从来都不到外面去。一开始,我写的是我的家庭,比如那个乱糟糟的暑假:一半时间为一家很有名的法律公司打工,而另外一半时间则帮助我的妹妹不被驱逐。
我于1995年7月毕业于哈佛法学院。在我完成了律师资格考试后的第二天,我16岁的外甥被枪击了。我的世界又一次崩溃了:我推掉了年薪10万美元的工作,而我的外甥莫名奇妙背后中了一枪。我前往北卡罗来纳,每天都跟我的外甥待在一起。在枪击发生的两周后,在一个儿童康复病房里,我的外甥开始明白,他这辈子都没法走路了——没有人提过这件事情。他一直是一名模范病人,但是他最终还是承受不了了。他开始发脾气,开始尖叫,为什么?为什么是我?
我不能离开病房;我不得不一直跟他待在一起。我拿出了我的笔记本电脑,因为我需要宣泄情感。整天坐在病房里,我写完了整篇文章,这篇文章最终在《新共和杂志》(The New Republic)中发表,题为《谁枪击了约翰尼?》(Who Shot Johnny?),这篇文章的第二段中写到:
在家门口与他的朋友聊天时,约翰尼看到了一辆他以为自己认识的汽车。他激动地挥着手——他的标志性动作——双手在空中舞动着,整个身体看起来就像是一个Y字。当他发现对方没有反应时,他和朋友们就沿着马路闲逛,加入了一群在公寓门口闲聊的人们。那辆车也跟了过来。司机下了车,手里挥舞着一把左轮手枪,朝着空中放了一枪。每一个人都四处逃跑。接着他开始寻找目标,朝着正在跑的我外甥后背开了一枪。约翰尼一直都很清醒。他躺在马路上想要弄清楚自己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从地上起不来。面对询问,他面无表情地一遍又一遍地诉说着这个故事,并一直不好意思地拒绝补充遗漏的细节,这些细节有助于枪击案的调查,但细节的缺乏显然对他很不利。作为一名黑人男子,又被枪击,那么很显然他肯定就是与犯罪团伙或者吸毒有关。也有可能与这两者都有关系。有目击证人证实了他说的情节。
我在四个小时里就写完了草稿;感觉就像了花了几年时间一样。一周以后,我认为我写完了这篇文章。一天晚上,我在医院待了一整天,筋疲力尽地躺在床上时,我的脑海中瞬间浮现出最后两段话:
一个人孤独地躺在马路上,身上不停地出血,下身瘫痪动弹不得,但是他的意识却非常清醒。约翰尼无助地躺在那里,看着可能要杀他的凶手走过来,跟他说“相信你再也不会挥手了……”
他腰部以上都是好的。你就是什么事也做不好了,不是吗?
几年之后,我决定弄清楚枪击外甥的凶手能不能把什么事做好。我从《谈话》杂志(Talk Magazine)接到了一个跟踪报道这名凶手的任务。我在传讯室见了他,穿着橘色的连体裤魂不守舍,是一个身材娇小的人。我想要知道他为何会成为射击我外甥的人。
这听起来很奇怪,但是我把《谈话》杂志的工作当作了一个家庭故事。我的有些非作家朋友们认为我写一个枪杀我外甥、并致他半身不遂凶手的故事,这种想法是一种残酷的利用。他们无法理解这件事如何能带来积极的一面。要写自己的生活与家庭及朋友,就必须要接受利用自己与他人。要写你自己以及你生活中的人,那么就必须部分地接受你就是一个浑蛋。你必须面对并理解你自己内心的恶魔。
戴尔·巴林杰,枪杀我外甥的凶手,和我的外甥一样都没有父亲。如果巴林杰在生活中也跟我的外甥一样还有别的家人,那么他可能就不会变成如此易怒的一个人。他入狱的时候只有18岁。他有六个孩子,是北卡罗来纳州最臭名昭著的毒贩之一。
我必须咬紧牙关才能够写完这个故事。这是成为这种浑蛋必须承受的另外一面。为了跟踪报道狱中的戴尔,我不能说我是一名记者。我告诉他的监狱教官说我是他家人的朋友。当我最终看到了戴尔时,我确实告诉他我是一名记者,但是我告诉他是通过犯罪司法系统随机抽到他的,是为了跟踪报道年轻的黑人罪犯。
作为新闻记者,我们都知道人们会告诉你一些他们不应该告诉你的事情。戴尔·巴林杰不明白什么是对他最有利的。就他告诉我的内容而言,我可以让他再多坐几年牢。但是我是为读者工作的,而不是警察。我不得不为这一点而挣扎。我体内律师与公民的部分,都认为记录下他的全部经历是义不容辞的事情,但是既然没有人这么做过,所以我决定这一切都扯平了。警察完全可以花更少的力气发现我到目前为止了解到的信息,如果他们真的在意的话。
我成为一名写自己生活中各种麻烦的作家。如果我之前在情绪与情感上具备对付这些事情的成熟,那么我可能就不会渴求成为一名作家。长大之后,我一直都认为我有一个非常糟糕的父亲。也是从那时候起,我开始意识到要当我这样的女儿的父母,是有多么的不容易:一个非常挑剔的孩子,总是有问不完的问题。我的父亲牺牲了一切让我接受教育,并给了我机会,我却利用这点来使他觉得自己很愚蠢。当时我觉得他活该;现在我意识到我是很怕他。我不是一名被动的牺牲者;我和我的父亲是在跳同一支舞。我们都在彼此生活中扮演者角色。在我认清这个事实之前,我无法写关于他的故事。
在我的回忆录《美国故事》中,我详细写的只有我的父亲、母亲和兄弟。我模糊处理了其他人的特殊细节。我面临着每一个回忆录作者们都会面临的一个非常复杂的伦理问题:你会让他们读草稿么?我几乎从来都不会。但是这一次,我确实让我的母亲、兄弟还有跟我最亲的姐妹读了我回忆录的草稿。当我的写作快要结束的时候,我让他们看了我的草稿,我跟他们说:“告诉我,你们觉得哪里不舒服,我会再考虑一下。”我没有给出任何承诺。会困扰他人的事情远不是你所想象的。你可以花两页的篇幅去描述某个人的酗酒,但是让别人感到困扰的却是提到了他们的鞋子很脏。
我有个姐妹不喜欢使用方言。我的家庭会使用诸如:“孩子,你最好给我走开”,还有“我可能会吧”这样的词汇。如果你从人们真正说话的方式来看待事情,那么你可能会被指责态度傲慢。但我倒是认为,认为别人说话的表达方式不对,才是真的傲慢。我母亲的说话方式就是按照她所接受的教育方式;我想准确地再现她的用词。
我让我的家人来阅读草稿是因为我已经决定了,出于各种理由,我对他们的忠诚都超过了我对新闻报道的忠诚。当然,当我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写作时,我也接受了新闻报道的规矩。作为一名作者,我的忠诚度是非常复杂的。我感觉要对采访对象、国家、技艺以及家庭忠诚。对我来说,回到我写的人们并面对他们,倾听他们的想法是非常重要的。
说话的自由:真相的伦理
朗·翁61
我来自一个女生应该温柔说话,走路应该用脚尖,就像在飞一样的文化。然而,我却喜欢穿着靴子,咚咚地走路——就像一头快渴死的母牛一样,我的母亲就是这么形容我的。我在10岁的时候作为一名战争难民离开了柬埔寨,来到了美国。25年之后,当我再次回到柬埔寨的时候,我依然能够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那个恬静的高棉女孩形象。男人们坐在桌子边上高谈阔论,而我却闭着嘴不说话,以示对长兄们的尊重——就算我认为他说的东西是带有性别歧视的。
我的第一本书,《他们先杀了我父亲:一个柬埔寨女儿的回忆》(First They Killed My Father:A Daughter of Cambodia Remembers),就是我作为一名柬埔寨裔美国女性拥有自由的见证。我没有对我的经历缄口不言,相反地,我敞开了泪水和心扉。有些高棉人告诉我:让死者安息吧。但是死者拒绝归入尘土,被人们所遗忘,所以我写了他们的故事。
我的第二本书《幸运的孩子:一个柬埔寨女儿与姐妹重聚》(Lucky Child:A Daughter Of Cambodia Reunite with the Sister she Left Behind),是两个生命的平行故事:我自己,和我的一个姐姐齐欧,她一直生活在柬埔寨。这本书讲述的是我们失散15年的故事:从我1980年离开,一直到1995年回到柬埔寨。自从第一次回去之后,我已经回去过25次。一些普遍的真理,以及我们曾一起度过的孩提时代,将我们两个绑在了一起。在《幸运的孩子》一书中,我把姐姐的故事当做我自己的故事——一个带有想象性质的假设。我这么做是因为她的生活也有可能是我的生活。从我们最年长的兄弟门恩决定离开柬埔寨前往美国的那一刻起,我们就都知道他只能带一个兄弟姐妹离开。他选择了我。如果他选择了我的姐姐,那么我现在过的就是齐欧的生活:不识字,也不会写,在18岁的时候父母就包办婚姻,是五个孩子的母亲,生活在一个没有电也没有自来水的小村子里。
我担心《幸运的孩子》会因为双重叙述而成为一本备受争议的书。事实证明它没有引起任何争议。我认为其部分原因是该书详细的前言部分。
我从齐欧的角度写了她的故事,就像是我见证了她的生活一样。《幸运的孩子》前言部分向读者们解释了我的研究过程。我在前言中写到:“因为我没有在那里见证齐欧的生活,因此这本书是在与她无数次的对话,与家庭成员及邻居面谈,许多次重走旧时路和追忆之后,我所能做到的最佳整合……这就是我们的故事:我的故事正如我记忆中,她的则如她所对我言说的那样。”
我同样加上了一条声明,以解释在书中我对时间的运用:
在美国,我有很多带日期的书籍、杂志、日记、家庭作业、闹钟、日历和其他我用来标记生活的东西。在村子里,齐欧并没有这些东西。相反地,她的日子是从一天流往另一天,从一个收割季节流往下一个收割季节,只是用日出日落,斗转星移以及翁家新一代人的出生来记录的。因此,我就需要尽我最大的努力去“猜测”标志着她生活的时间与事件。
《幸运的孩子》前言中还解释了为了写这本书需要进行一个多层的翻译过程。我不仅翻译了齐欧的柬埔寨语和中文,同时还翻译了她所生活的中国—柬埔寨文化。我不仅将它翻译成英语,还将它翻译成书籍的形式。柬埔寨的讲故事传统是口述历史,而不是出版书籍。
在柬埔寨文化中,即便是对个人写作这一概念的理解也是不一样的。美国是一个非常个人主义的地方:是我做的;我看见了;我完成了。而我在长大过程中总是这样想:这是我的家庭完成的,而不是“这我自己完成的。”我的成就都与家庭分享。《幸运的孩子》从一开始就是我们的集体成果。
有些人可能对我用我姐姐的口吻讲故事感到惊愕,但是我相信她的声音值得倾听。我尽了我最大的努力去准确地展现它,不去介入,并向读者们解释这个过程。移民到美国的人过去都喜欢掩饰他们的历史,忘记自己的语言,放弃他们的传统。很多人都努力在同化,一直到他们身上只显露出一点点他们之前生活的蛛丝马迹为止。现在不再是这样。随着全世界的人来到美国,他们也改变了美国的文学。
为什么我姐姐的生活就应该沉默不语呢,仅仅因为她不认识或者不能写英语、柬埔寨语或者中文?我的书是回忆录,不是新闻报道。回忆录是回忆的集合,而不是自传或者传记。我写它们是因为我希望读者们能够行动起来。我之所以能够写这些书——实际上,我能够活下来——就是多亏了对东南亚战争采取行动的人们。记者们报道了难民营中的生活,鼓励美国人收留像我一样的战争孤儿。我对此非常感激。然而,太长时间以来记者们都在讲述我们的故事,真正过着这些生活的人们也需要走进讲述者的角色。手机、短信与互联网都在改变很多事情。柬埔寨的妇女们——或者印度与危地马拉的妇女们——一般来说是没有机会接触世界的,但是现在有些人也可以接触世界了。
出处的伦理
罗伊·彼得·克拉克
在过去几年里,叙事性新闻的出处及源头经受了严格的审查。尽管大部分因为捏造事实而丢了饭碗的记者们从来不写叙事性文章,但这一类报道的标准还是明显提高了。审查的部分驱动原因是因为奖项政治——普利策以及其他奖,评委们不想因为某个很好的故事被曝光是虚构的而感到尴尬。
1998年的普利策专题作品奖获奖作品是《圣彼得堡时报》的托马斯·弗伦奇撰写的“天使和魔鬼”(Angels and Demons)系列报道,写的是一个杀死三人的凶手,这也是佛罗里达最近几年里发生的大案。来自俄亥俄州农场的一位母亲及其两个女儿当时正在佛罗里达度假。她们去了迪士尼乐园,接着去了墨西哥湾。她们应邀坐上了一艘由一名男子驾驶的小船。男子强奸了她们,在她们脖子上绑了煤块,扔到了海里。托马斯·弗伦奇的系列报道描述了凶手的罪行,司法部门长时间不懈地追查凶手,还有对凶手的审判过程。以下是在俄亥俄州举行的几位女性葬礼的一个场景:
抬棺人占了四排长凳。
尽管是六月的中旬,但是葬礼当天有风,也很冷,整个天空灰蒙蒙的。锡安路德教会(Zion Lutheran)内部有一座非常雄伟的哥特式建筑,红砖墙、绿尖顶,高高地耸立在农场上。教堂里都是人,很多人都是来吊唁的,他们挤满了教堂的地下室与大厅。在教堂外,道路两边停着电视新闻小组的面包车和卡车。记者们不被允许进入教堂,因此他们都在道路两边等候着,手里拿着麦克风,眼睛在看相机。哈尔·罗杰斯路过时数了一下,一共有12位新闻工作人员。
……当哈尔抵达教堂的时候,棺材抬到了最前面,每一个棺材都铺满了鲜花,还饰有一些装帧过的照片。乔在她高中时期的照片中,看起来就像还拥有所有的时间;米歇尔在她小学时代的照片里,带着粉框的眼镜,朝着相机微笑,克里斯特则在另外一张学生照片里……葬礼一切照常举行。会众唱着《你真伟大》,当布道时间到了,牧师大声地问出了很多人心中的问题:上帝怎么可以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坦帕湾,当乔、米歇尔与克里斯特为她们的生命祈祷的那一晚,上帝在哪里?……
“你没有看到么?”牧师说到,他的声音提高了。“你难道没有看到耶稣有多爱乔安、米歇尔和克里斯特吗?难道你没看到耶稣有多爱你吗?当上帝看到我们心中的痛楚、忧伤与悲痛时,他会怎么想?”
整个教堂都非常安静,但是从教堂的外面传来了麻雀叽叽喳喳的声音。
托马斯·弗伦奇并没有出席葬礼。实际上,在他开始写这起谋杀案的几年之前,葬礼就举行了。他是这么重建那个场景的:他去了俄亥俄州,还去了教堂。他跟很多参加了葬礼的人交谈过。有几位参加葬礼的人带着他参观了教堂,告诉他人们坐在什么地方,他们做了什么,他们穿了什么样的衣服,以及他们对牧师的话做出了什么样的反应。他借来一盘录像带,可以准确地知道牧师所说的话以及讲话的语调,人们哭泣的声音,还有教堂外的鸟叫声。他让当地的一位鸟类专家来识别鸟的声音。
有些人可能认为,他应该在文字中说明他虽然没有在场,但拿到了葬礼的录像。或者这个故事应该增加一个编者备注框。网络版的故事中确实包含了一个解释框:
本报撰稿人托马斯·弗伦奇在与哈尔·罗杰斯及其他家庭成员、侦探、公诉人以及其他本案中所牵涉到的人员交谈之后收集了该系列报道的信息。此外,还从4000多页的警察报告、法院文件以及其他记录中搜集了一些信息。有些引言与场景是记者或者摄影师亲眼见证的,有些是摘自警察的报告或者官方诉讼的记录;而其他一些信息则是根据人们的回忆。
有些人则认为这类备注是没有必要的。问题不在于记者是否在场;关键在于材料是否属实。托马斯·弗伦奇必须要确信他写出的葬礼反映的是现实情形。他的编辑需要做一些审问式的工作——一场编辑—作者之间的会议,问及诸如你怎么可以确定它是一只麻雀?你是否检查过了所有可以拿到的照片?汤姆斯及其编辑也必须要讨论报纸与其读者之间应该有多大的透明度。
为何叙事性的报道会有如此高的标准?大量的新闻文章都是关于事件的重建。体育赛事的报道可能是新闻工作里面记者们唯一可以真正见证大部分事件的。作者与编辑比读者们更关注重建事件的出处问题。据我所知,《圣彼得堡时报》的读者们没有人投诉过上述场景。
随着标准的提高,新闻报纸必须接受挑战。“方法块”——一小段能够向读者们介绍报道方法的概述文字,已经变得越来越普遍,提供关于某篇文章或者系列报道的简短元叙事。
网站也可以提供非常详细的出处。“黑鹰坠落”(Black Hawk Down)的网站(http://inquirer.philly.com/packages/somalia)不仅提供了来源备注,而且还提供了一些原始材料及档案,供读者们更加深入地挖掘。这个系列在《费城问询报》(The Philadelphia Inquirer)上连续报道了29天。甚至马克·鲍登系列作品正在发表的时候,故事中的一些士兵及其他人员也都会利用网站来追踪这个系列,并提供更多的信息。他们参与进来,几乎成了故事讲述过程中的辅助记者。
更细致地注意信息的来源可以加深作者与读者之间的关系,还可以让读者与调查对象有机会能够更加深刻地理解故事讲述的过程。
要不要尾注?
索尼娅·纳扎里奥
在2002年《洛杉矶时报》的系列报道《被天堂遗忘的孩子》中,我对尾注使用是很有保留的。我认为使用尾注让报纸会看起来非常带有防御性。我还担心它们可能会给今后叙事性故事的出处标注开一个先例。我疑虑,在眼下这个报纸上专门用于报道新闻的篇幅变得非常有限的时候,我们是否真的应该为尾注用上这么多的空间。结果会是什么被逼出了报纸呢?
事实证明,读者们非常欣赏尾注的透明度。他们喜欢能够看到系列报道中所有信息的来源。令人吃惊的是,他们会用它们来跟踪报道的过程。他们会阅读尾注来了解我做了哪些工作——我是如何搭乘墨西哥的火车,我采访了谁。我从来都没有想过人们会把尾注用于这个目的。
尼古拉斯·莱曼
书,不像是报纸或者杂志,一般人们不会为了准确性对它进行编辑或审核。它不验证事实。很多记者在写了第一本书之后,都为这个在业内已经被熟知的事实震惊了。就我的经验而言,大部分的书籍出版商都对这种震惊都感到惊讶。书籍出版商的工作,本质上来说就是包装现有的文学文本,并将其出售给公众。尽管他们可能不会公开承认,但是书籍出版商看起来更多地是把他们自己想成文学文本的承办商,而不是制造商、转让人或者塑造者。
就信息的核实与落实标准而言,书籍的出版商们根本就不具备报纸和杂志拥有的资源。
而与此同时,书籍又为我们提供了最值得回忆也是最好的叙事性非虚构故事。因为书籍比杂志或者报纸更容易保存,出处的伦理问题也变得更加复杂。各种类型的注释是说明作者如何取得这些材料的方法,对于叙事性非虚构作品的完整性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然而,脚注经常会妨碍一般读者,就像告诉读者别再读了一样。同时,那种总是在字里行间包含出处的新闻学院风格,是会破坏叙事的。我发现最好的一种解决方案就是在书的结尾处添加注释部分。尾注可以让你将传统脚注中的所有材料都包括在里面,又不破坏叙事的进行。我鼓励叙事作者们采用这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