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我们共进晚餐的女主人喜欢大家一起聊天,所以参加聚会的人不多,最多不超过八人,通常只有六人。晚餐后大家走进客厅去交谈,那里的座椅安排也颇有讲究,没有哪两个人可以坐到角落里去窃窃私语,坏了大家的兴致。我一进门就发现,在场的所有客人我都认识,这使我感到欣慰。除了女主人之外,还有两位看上去聪明端庄的女客人,除了我,还有两位男客人。其中一位是我的朋友奈德·普雷斯顿。我们的女主人历来有个规矩,从不邀请妻子跟丈夫同来,用她的说法,夫妻同来只会让彼此更拘束;如果有人不喜欢单独赴会,那不来也罢。不过因为她的餐桌上总会有美酒佳肴,谈论的话题也差不多总是很有趣,所以她邀请的人多半都会应约前来。有时也有人责备她邀请丈夫的次数多于邀请妻子了,对此她总会辩解说,这是没办法的事,谁让做了丈夫的男人本来就比嫁为人妻的女人多呢?
奈德·普雷斯顿是个苏格兰人,性情开朗,总是乐呵呵的,很有讲故事的天分。只是有时难免讲得太啰唆,因为他不是一般的健谈,他讲故事会像演戏一样倾情投入。他是个单身汉,收入不多,只够满足他简朴的生活之需。在这方面他也算是幸运的。他患上了一种慢性肺结核病,不至于马上丧命,却可能会拖上好几年,妨碍他正常工作谋生,时不时地会发作,发作时他需要卧床休养两三个星期,不过休养好了之后他又会和平时一样快活开心,一样健谈。我猜想他没有足够的钱去昂贵的疗养院休养,而他的脾气肯定难以适应那种疗养院里的生活。他喜欢交际,身体好的时候不喜欢待在家里,午饭和晚饭都喜欢在外面吃,晚上不肯早睡,一直坐着抽烟斗,喝很多威士忌。假如他甘心过一个病人的生活,或许他到现在还活在人世,可是他不甘心那样活着。谁又能责怪他呢?在五十五岁那年,他死于脑出血,那天夜里他参加了某个家庭聚会,回家后就发病了,要不然他又可以大吹自己如何在聚会上出尽了风头。
同某些肺病患者一样,他常常因为体内发热而亢奋,总想找些事做,满足活动的欲望。我不知道他从哪儿听说沃姆伍德·斯克拉比斯监狱需要找探访人员,他听说后兴致勃勃,立刻跑到内政厅去向负责监狱管理的官员申请这份差事。做监狱探访员是没有报酬的,虽然也有一些人愿意做,有的是出于同情,有的只是出于好奇心,但是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感到厌烦,或者认为占用时间太多了,也就打了退堂鼓。结果呢,他们本来要去关心的那些囚犯还是无人关心,这些囚犯需要解决的问题,诸如他们目前的喜怒哀乐和未来的生活,也就照样无人过问。有鉴于此,内政厅的官员在录用人员时就特别小心,不再录用那些看着就干不长的人,他们会仔细审核申请人的经历、性格以及整体能力。录用后还会有一个试用期,细致观察其工作表现,如果印象不佳就干脆婉言谢绝,告诉对方不需要他们提供服务了。不过奈德·普雷斯顿顺利通过了严格的面试,那位精明严厉的面试官认为他各方面都很可靠,令人满意。他从一开始就同监狱长、看守人员和囚犯相处融洽。他丝毫没有等级观念,这里的囚犯不管入狱前是什么身份的人,都觉得同他相处挺自在的。他对囚犯从不说教,也不讲大道理。他一生不要说犯罪,连亏心事都从未做过,可是他能平心看待这些囚犯所犯的罪,就好像这些犯人只不过是同他患有肺结核一样生了病而已,这种麻烦事儿谁遇上了都得忍受,整天谈论没有用。
沃姆伍德·斯克拉比斯监狱关押的都是初犯,监狱的建筑看上去阴森森的,令人望而生畏。奈德曾带我去过一次。当锁着的大门打开,我们走进监狱后,我浑身起了鸡皮疙瘩。我们穿过一个个大厅,看见犯人在那里面干活。
“你要是看到自己认识的人,就假装没看见好了。”奈德关照我,“他们不喜欢被人认出来。”
“难道我会在这儿碰到熟人吗?”我冷冷地问。
“这可说不准。你要是有朋友经常开空头支票,或者在哪个公园里做了有伤风化的事被抓,这也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你都想不到我在这儿会经常碰到以前一起吃过饭的哥们儿。”
奈德的一项职责是帮助刚关进监狱的犯人度过最难熬的开头几天。刚接受了法庭审判并被判了刑的犯人通常会在精神上受到严重打击,办好入狱手续后,进了监狱还要经历一整套程序,脱光衣服,洗澡,体检,接受询问,换上囚服,再送进牢房锁起来,经过这样一番折腾后他们往往会精神崩溃。他们有时会歇斯底里地又哭又喊,有时会不吃不睡。奈德要做的是鼓励他们振作起来,而他那轻松乐观、自然可亲的态度通常会产生神奇的效果。如果有囚犯牵挂妻子儿女,他会去探望他们,如果看到他们陷入贫困,他就慷慨解囊。他给犯人传送消息,帮助他们消除同亲朋好友隔绝的无奈感。他常常读体育报刊,为的是可以告诉囚犯哪匹马在重要的赛马会上获得了胜利,或者大家看好的拳击冠军是否击败了对手。他还给犯人出狱后的未来生活出谋划策,在他们快要刑满释放时,他会关心他们适合做什么工作,并去说服雇主给他们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由于大家对犯罪的话题都感兴趣,所以只要有奈德在场,总会聊到这个话题。那天吃过晚饭后,我们便舒坦地坐在会客厅里喝酒。
“最近监狱里有什么有趣的案子吗,奈德?”我问他。
“没什么特别的。”
他说话的声音又大又刺耳,笑声有些沙哑。这时他咯咯笑着打开了话匣子:
“今天我见到了一个老太婆,挺逗的。她老公是个窃贼。警察盯了他好多年,但是一直没法治他的罪,直到最近才终于把他送进了监狱。在他每次行窃前,他和妻子都会编造好一套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所以他虽然三四次被抓住送审,可是警方一直没法抓住他的破绽,每次都让他逃脱了法网。前不久他又被抓住了,可他不慌不忙,他和妻子编造的不在现场的证词无懈可击,他料定自己还会跟以前一样无罪释放。他万万没有想到,这回他妻子走上证人席后却没有提供他不在现场的证词,结果他就被定了罪。我去见了这个窃贼。他对自己被关进监狱并没太当一回事,倒是对妻子没有替他做证感到百思不解。他要我去见他妻子,问问她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就去见她了,你们知道她怎么对我说吗?‘哦,先生,是这么回事。这套证词编得太完美了,我实在舍不得把它浪费掉。’”
我们当然哄堂大笑。讲故事的人总喜欢热心的听众,而奈德·普雷斯顿也从来不肯放过给人讲故事的机会。他接着又讲了两三则趣闻,这几个小故事似乎都可以证明他一直津津乐道的一个观点:在英国普遍实现民主社会之前,我们称作下层民众的人身上有着更多的热情,更多的浪漫情调,更少计较利益得失;相比之下,经济条件富裕、受过良好教育的所谓上层社会,反倒往往因过于谨慎而变得胆小怕事,墨守成规。
“只是因为劳动阶层读书不多。”他说,“因为他们不善言辞,你们就认为他们缺乏想象力。你们都错啦!他们的想象力可丰富呢。因为他们长得五大三粗,你们就认为这些人情感麻木,你们又错啦!他们情感很细腻的。”
接着,他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下面我尽量用我的语言如实转述一下这个故事。
有一个家伙叫弗雷德·曼森,长得很帅气,身材高大挺拔,有一双蓝眼睛,五官清晰,笑容和蔼可亲。不过,他身上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他的一头浓密的大波浪鬈发,还是深红色的,所以他走在街上总有人回头盯着他看。那真叫一头秀发!或许也就是这头秀发使他看上去非常性感。他的男子气简直像香水一样醉人。他的眉毛也很浓,颜色只比头发略浅一些,红头发的人往往皮肤很难看,幸运的是,他的皮肤光滑得像橄榄。他的眼神大胆奔放,他身体健康,充满青春活力,时刻面露微笑或放声大笑,那神情太迷人了。他今年二十二岁,谁见了他都会觉得他是个热爱生活的人。毋庸置疑,有这样的外貌,更撩拨人心的是,他还那么性感,因此他肯定很有女人缘。他模样迷人,性情温柔,还富有激情,但是他与异性交往多少有些滥情。他倒并非真的无情无义或厚颜无耻,相反,他是个天性善良的人,但是不知怎么的,他总会向自己一时兴起勾搭上的对象表明,他只是想要图一时快活而已,要他专情于哪个女人是不可能的。
弗雷德是个邮差,在布里克斯顿工作。那是伦敦一个人口稠密的地区,也是一个声名狼藉的地方,据说窝藏在那里的罪犯比伦敦任何一个郊区都要多,因为通宵有电车来往于泰晤士河两岸,窃贼深夜在伦敦西区入室行窃后可以毫不费力地乘电车溜回来。弗雷德喜欢他的工作。布里克斯顿区有数不清的大街小巷,街道两旁的小房子里居住着在附近上班的人,还有每天要到河对岸去工作的职员、店员和各类技术工人。弗雷德身体健壮,走街串巷送信对他来说是一种乐趣。有时要送个包裹,或者一封挂号信,需要签收,这时他就有机会见到人。他喜欢跟人交往,不管他被派到哪个地段,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同那一带的住户混得很熟。过了一段时间,他的工作有了变化,他不再直接送信,而是从那些红色的邮筒里取出信件,送到布里克斯顿区的邮局去。有时取完邮件后,他的邮袋会很重,可他有的是力气,这点重量不在话下。
有一天,他正在一条比较高档的街上从邮筒里取出邮件,那条街上都是半独立式住宅,他刚把邮袋扎好,一个姑娘朝他跑了过来。
“邮差,”她喊道,“请把这封信带上好吗?我是特地跑来想赶上这班送走的。”
他冲女孩友善一笑。
“我乐意为女士效劳。”他说着,放下邮袋,又解开了袋口。
“本来不想给您添麻烦的,可这是封加急信。”她说着,把手里的信递给了他。
“写给谁的——男朋友?”他咧嘴一笑。
“不关你的事。”
“好嘛,还挺傲气的。不过我可得告诉你,他不是个好人。别相信他。”
“你脸皮真厚。”她说。
“大伙儿都这么说我的。”
他摘下帽子,用手捋了捋他那头蓬松的红色鬈发。那姑娘见到他的头发,顿时惊呆了。
“你的头发是在哪儿烫的?”姑娘嘻嘻笑着问。
“你想去的话,哪天我可以带你去。”
他低头看着那姑娘,眼睛里含着笑。他身上有什么东西让姑娘心里一颤。
“好了,我得上路啦。”他说,“我要是不赶快送完这些邮件,不知道这个国家会出什么乱子呢。”
“我又没缠住你啊。”她冷冷地说。
“这就是你的错啦。”他回了一句。
他看了姑娘一眼,姑娘顿时心怦怦直跳,满面通红。她转身跑回家去。弗雷德留意到她的家离邮筒隔了四座住宅。那是他的必经之路,他走过她家的房子时,抬头望了一望,看到楼上的窗纱抖了一下,他知道那姑娘在看他,心里一阵欣喜。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他每次从这儿经过时,都会抬头望一眼,可是没再见到那姑娘的影子。有一天下午,他刚拐上姑娘家所在的那条街时,就意外碰见了她。
“你好啊。”他停下脚步跟她打招呼。
“你好。”
她脸涨得通红。
“最近没看到你啊。”
“你又没想见到我。”
“这只是你的想法。”
姑娘比他记忆中还要漂亮,一头黑发,黑眼睛,高个儿,身材苗条,皮肤细腻,有一口洁白的牙齿。
“哪天晚上跟我一起看电影怎么样?”
“你想得美吧?”
“不是白想的啊。”他嬉皮笑脸地说,他的笑容还是那样迷人。
姑娘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我可不这样想。不去。”
“噢,别这样。谁都只能年轻一回嘛。”
他身上有一种特殊的吸引力,使姑娘不忍心板起脸来拒绝他。
“真的不行。我家的人不会同意我跟不认识的小伙子出去。你知道吧,我们家只有我一个孩子,他们可宝贝我了。再说了,我连你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这有什么,我现在告诉你不就得了?我叫弗雷德。弗雷德·曼森。你不可以告诉他们你是同女性朋友去看电影吗?”
这种奇异的感觉她以前从未有过。她不知道到底是痛苦还是快乐,只是莫名地感到喘不过气来。
“我看这样也许可以吧。”
他们约定了时间和地点。弗雷德在电影院门口等她,两人碰面后一起走进了电影院。电影开演后,他伸手搂住了姑娘的腰,没有说话,姑娘两眼盯着银幕,默默地推开了他的手臂。他又抓住她的手,她将自己的手抽走。他有些惊讶。他平常了解的女孩子可不是这样做的啊。他想不明白,要不是为了搂搂抱抱,为什么要来电影院呢。看完电影后他送姑娘回家。她告诉了他自己的名字叫格蕾丝·卡特。她父亲在布里克斯顿街上开了一家布店,雇有四个伙计。
“生意挺好的吧?”弗雷德问。
“他没说过不好。”
格蕾丝是伦敦大学的学生。她准备毕业后当老师。
“有这么好的生意在等着你,为什么要去当老师呢?”
“我爸不让我掺和他的生意——他说好歹供我读了这么多年书了。他是想要我上进,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她父亲开始只是布店里的一个小听差,后来当上了伙计,因为他勤奋肯干,为人忠厚,脑子也聪明,现在成了老板,生意不大,但也还算景气。有了这份成就,他便对自己唯一的女儿寄予厚望。他不想让她跟生意沾边,希望她能嫁给一个专业人士,至少要嫁个伦敦城里的人。到那时他就卖掉布店,安度晚年,而格蕾丝也可以成为当之无愧的上流社会夫人了。
两人快走到她家的街角时,格蕾丝伸出手来要跟他告别。
“你最好不要送我到家门口了。”她说。
“你不打算在离开前吻我一下吗?”
“不要。”
“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这么做。”
“你还会再跟我去看电影的吧?”
“我想不会了。”
“噢,别这样嘛。”
他的语气这么恳切,充满柔情,她感觉自己双膝都发软了。
“要是再去,你能规矩点儿吗?”
他马上点头。
“你能保证吗?”
“我发誓。”
同她分手后,他挠了挠头。这姑娘有意思!他从没遇到过像她这样的女孩。气质高傲,这是毫无疑问的。她说话的声音能把人迷住,温柔悦耳。他努力去想听她说话的感觉到底像什么。感觉就像她说的每一个字都在吻他。这听起来的确挺傻的,可他真的是这样感觉的。
打那以后,他们每星期都会去看一两次电影。过了一段时间,她不再拒绝他搂住她的腰、抓住她的手了,不过绝不允许他再往前跨一步。
“有没有男孩子吻过你?”他有一次这样问她。
“从来没有。”她回答得很简单,“我妈说得很有意思,她说女孩子得让男人懂得尊重你。”
“我就想吻你一下,太想了,格蕾丝。”
“别犯傻了。”
“就一下也不行吗?”
她摇摇头。
“为什么不行啊?”
“因为我太喜欢你了。”她声音沙哑地说了一句,立刻从他身边跑开了。
这句话让他着实大吃一惊。他特别想要得到她,这种感觉他以前对任何一个女孩都从未有过。姑娘刚说的这句话一下子让他不知所措了。这些日子他一直对她朝思暮想,盼望每天晚上都能跟她在一起度过,他一生从没对任何东西有过这样强烈的盼望。他有生以来头一回感到心里没底了。这姑娘哪方面都比自己强。她的爸爸每天都在赚钱,自己又接受了这么好的教育,这一切都比他这个小邮差强啊。他们约好了下一个星期五晚上见面,他简直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焦躁不安,唯恐她不来赴约。他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姑娘说的那句话:或许这句话的意思是她已经决定要甩掉他了。当他终于看到她从街上走来时,他心里的一块石头才落了地,差点儿要喜极而泣了。那天晚上他既没有搂她的腰,也没有牵她的手。在送她回家的路上,他也没有说话。
“你今晚一直没说话,弗雷德,”她开口道,“你怎么了?”
他又往前走了几步才回答。
“我不想告诉你。”
她突然停下脚步,抬头看着他,脸上露出惊恐的神情。
“不管发生了什么,你都要告诉我。”她声音有些颤抖。
“我没救了,我管不住自己了,我迷上你了,脑袋都昏了。爱上你之前我从不知道爱是什么。”
“就这些?你真把我吓坏了。我还以为你会跟我说你要结婚了呢。”
“我?你把我看作什么人啦?我要结婚也只会是跟你。”
“哦,那还有什么事拦着你吗,傻瓜?”
“格蕾丝,你说话算数?”
他一把将她搂进怀里,激烈地亲吻她的嘴。她没有抗拒,而是热情回吻,他能感觉到她跟自己一样激情荡漾。
两人商量好了,由格蕾丝去告诉她的父母她要跟他订婚,并且约好星期天他去她家见她父母。因为星期六布店很晚打烊,卡特先生回到家时已累坏了,所以直到星期天吃过午饭后,格蕾丝才有机会向父母宣布这个消息。乔治·卡特是个精力充沛的人,他个头不高,但身板结实,气色红润,随着生意越做越好,他的身体也开始发福。他差不多已经完全秃顶,上嘴唇留了一撮灰白的胡子。他同很多伙计出身变成老板的人一样,他对待伙计严酷得简直像个奴隶主,总会花最少的工钱逼迫伙计干最多的活。他很精明,什么事都逃不过他的眼睛,谁也别想跟他玩儿花招,但他并不是蛮不讲理,甚至还挺和善的,所以他的伙计并不讨厌他。卡特太太是个安静、善良的女人,面容端庄,还能看出昔日的美貌。夫妇俩都五十几岁了,因为他们结婚挺晚的,两人谈了十年恋爱才走进婚姻。
他们听格蕾丝说了这个消息后,都非常吃惊,但并没有生气。
“你挺狡猾嘛。”她爸爸说,“我可压根儿没看出你已经有了心上人。行吧,我看早晚会有这一天的。他叫什么名字?”
“弗雷德·曼森。”
“是在学校认识的吗?”
“不是的。你们一定也在附近见过他。他负责收我们这儿邮筒里的信件。他是个邮差。”
“啊,格蕾丝,”卡特太太惊叫道,“你是在开玩笑吧?我们供你读了这么多年书,你可不能嫁给一个小邮差。”
卡特先生一时说不出话来了。他的脸从来没有涨得这么红过。
“你妈说得对,女儿,”他憋了半天终于嚷了起来,“你怎么可以这样自暴自弃?这太荒唐了!”
“我没有自暴自弃。你们见了他之后再说吧。”
卡特太太放声哭了起来。
“你这是作践自己啊!太丢人了!我往后还怎么抬起头来做人啊!”
“哦,妈,你别这么说。他人很好的,工作也很稳定。”
“你懂什么!”她妈妈呜咽着说。
“你是怎么认识他的?”卡特先生插话问道,“他的家庭怎么样?”
“他爸是开邮车的。”格蕾丝不服气地答道。
“劳动阶层。”
“是啊,那又怎样?他爸爸在邮局工作了二十四年,他们都很看重他的。”
卡特太太不停地咬着手绢角。
“格蕾丝,我有话要跟你说。在我跟你爸爸结婚前,我是给人家当用人的。他从来都不让我告诉你,因为他不愿意让你为我感到羞耻。这就是我们订婚了好多年后才结婚的原因。我服侍的那位夫人对我说,如果我一直服侍到她过世,她会在遗嘱里留一笔钱给我。”
“我就是靠这笔钱起家的。”卡特先生插嘴说,“要是没有这笔钱,我根本不可能走到今天。我现在可以告诉你,你妈妈是世上最好的妻子。”
“我从来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卡特太太继续说道,“可我一直胸怀大志。我这辈子感到最骄傲的时刻就是你爸说我们会雇得起一个女仆来帮我做家务,我还记得那时他说:‘总有一天,你会有人帮你做饭、打扫房间的。’他说过的话已经做到了。可是现在你就要回到我当年的处境去了。我铁了心要你嫁一个有身份的男人。”
她又哭了起来。格蕾丝很爱她的父母,不忍心看到他们这么难过。
“对不起,妈,我知道你会感到失望,可是我没办法,真的没办法。我很爱他,我太爱他了。我相信你们见到他以后也会喜欢他的。今天下午我们要去公园散步,我能不能带他来家里吃晚饭?”
卡特太太十分苦恼地看了丈夫一眼。他叹息一声。
“我不愿意,也没必要假装愿意,不过我觉得还是见见他吧。”
这顿饭吃得很顺利,没有出现预料中的任何尴尬。弗雷德并不害羞,他跟格蕾丝的父母聊起天来就像老相识一样随意。虽然今晚的一切都是他从来没有经历过的:吃饭时有女仆伺候,餐厅里摆放的是桃花心木家具,餐后坐在摆着一架大钢琴的客厅里,但他完全没有显出丝毫的局促。他告辞后,格蕾丝的父母回到了他们卧室,详细谈论了一番这个小伙子。
“人长得还挺帅的,这倒不能否认。”卡特太太说。
“长得帅也不能当饭吃。你觉得他是不是冲着女儿的钱来的?”
“这还用说?他肯定知道你攒了不少钱,不过也看得出来他是真心爱她的。”
“啊,你怎么看出来的?”
“明摆着的,看看他瞧她的眼神就行。”
“嗯,这倒也是。”
结果,卡特夫妇也不再反对了,唯一的条件是这两个年轻人要等到格蕾丝大学毕业才能结婚。也就是说还要拖上一年时间,他们夫妇心里抱有一线希望,到那时说不定女儿会变卦的。从那以后,他们经常见到弗雷德。他每个星期天都跟他们一起度过。渐渐地,老两口也很喜欢他了。他那么随和、开朗,整天兴致勃勃的。更重要的是,他爱格蕾丝爱得神魂颠倒。先是卡特太太被他的魅力感染,过了一阵,连卡特先生也承认这个人似乎挺不错。弗雷德和格蕾丝满心喜悦。她每天去伦敦上课,学习非常用功。晚上两人一起甜蜜度过。他送给她一枚很漂亮的订婚戒指,也经常带她去西区吃饭看戏。星期天只要天气好,他就会开车带她去郊外兜风,他说车是从一个朋友那里借的。当格蕾丝问他哪儿来的那么多钱花在她身上时,他哈哈笑着说,有个哥们儿给他透露了一点儿赛马内幕,让他赢了一把。他们没完没了地谈论着结婚后他们会租一套小公寓住,两人一起布置自己的家会有多么快乐。他们更加深爱着对方。他们彼此更情投意合了。
不料,灾祸降临。弗雷德因从他收集的信件中偷钱而被捕。不少人嫌买邮政汇票太麻烦,会直接在信封里夹寄钞票,而信封里有没有夹钞票不难发现。弗雷德在法庭受审时认了罪,他被判了两年劳教。格蕾丝出席了审判。直到最后一分钟她都希望他能证明自己是清白的。他的认罪使她受到沉重的打击。她没有获准跟他见面,他直接从被告席被押送到了囚车上。她回到家,把自己反锁在卧室里,扑到床上哭了起来。卡特先生从布店回来后,格蕾丝的妈妈上楼去了女儿的卧室。
“格蕾丝,你能下楼来吗?”她说,“你爸有话跟你说。”
格蕾丝起身下了楼。她都懒得擦干眼泪。
“看报纸了吗?”卡特先生说着,把晚报递给她。
格蕾丝没吭声。
“哼,这个年轻人完蛋了。”他继续厉声说道。
得知弗雷德被捕的消息时,格蕾丝的父母也大为震惊,可是他们看到女儿这么悲伤,这么坚信事情总能说清楚的,他们都不忍心叫她立刻跟他一刀两断。现在他们觉得应该跟女儿摊牌了。
“原来吃饭看戏的钱都是这么来的。还有那辆汽车。我早就觉得奇怪,他怎么会有一个朋友星期天自己不用车,借给他开。他是租来的吧?”
“我想是吧。”格蕾丝伤心地说,“那时他说什么我都信。”
“你也算是幸运脱身了,女儿,我只能这么说。”
“他这样做只是为了让我过得开心。他不想让我觉得跟他在一起会享受不到我在家里能享受的东西。”
“我希望你不要替他找借口。他是个贼,就这么回事。”
“我不在乎。”她气呼呼地说。
“你不在乎?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就是我说的这个意思。我会等他出来就立刻嫁给他。”
卡特太太惊恐地倒吸了一口气。
“格蕾丝,你可千万不能这么做啊!”她大声说,“想想这多丢人啊。我们怎么办呢?我们可一向是抬起头做人的。他是个贼,一辈子都不会变的。”
“不许再叫他贼!”格蕾丝尖叫道,愤怒得直跺脚,“他这么做只是因为他爱我。我不在乎他是不是贼。我现在更爱他了。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爱。因为一个老太婆会留一笔钱给你,你就肯等上十年才嫁给爸。你觉得这是爱吗?”
“别跟你妈扯这些!”卡特先生吼道。这时他突然想到了什么,用犀利的目光看了她一眼,“你是不是已经不得不嫁给那个家伙啦?”
格蕾丝气得满脸通红。
“没有!压根儿没有这样的事。我也不会做这种错事。他特别爱我,不会做任何他事后可能会后悔的事。”
很多次,在夏日的黄昏,他们相拥着躺在郊外的田野里,嘴贴着嘴,她也会跟他一样欲火焚身。她当然知道他有多么想要她,只要他开口,她不会拒绝。但是每次到了快要控制不住的时候,他总会猛地跳起来说:
“起来,我们去走走吧。”
他会把她拉起来。她知道他心里是怎么想的。他要等到他们结婚后。他对格蕾丝的爱使他产生了一种以前从未体会过的细微情感。他自己也说不清楚是什么,反正他对这个姑娘有一种奇妙的感觉,他觉得如果在结婚前就得到了她,会糟蹋了好东西。格蕾丝猜到了他的心思,所以更爱他了。
“我不知道你这是中了什么邪。”卡特太太呜咽着说,“你一直都很听话的,一天都没让我们操过心。”
“别说啦,孩子妈,”卡特先生怒气冲冲地喝道,“我们必须马上了断这事儿。你得忘掉这个人,听见没有?我要考虑自己的处境,你要是以为我会认一个蹲过牢房的家伙做女婿,那你是在做梦。别再胡闹了,我受够啦。你必须向我保证,跟这小子一刀两断,再也不来往。”
“你以为我现在还会跟他一刀两断吗?你们到底要我说多少遍啊,他一出来我就跟他结婚!”
“好吧,那你就从这个家里滚出去,马上给我滚。别再回来了。”
“别这样!”卡特太太哭喊道。
“闭嘴。”
“我巴不得走呢。”格蕾丝说。
“哼,你要走?也不想想你怎么活?”
“我不能工作吗?我可以在佩恩帕金斯店里找份工作。他们很乐意要我的。”
“啊,格蕾丝,你不能到商店去做售货员。你怎么可以这样降低自己的身份?”卡特太太嚷嚷道。
“你给我闭嘴好吗?”卡特先生怒不可遏地大吼,“工作?就凭你?你从小到大除了学校里那点破事儿,做过一丁点儿的工作吗?你妈要送你去读书的想法太高明了。等你吃了苦头就知道读书有多么大的好处!你去站柜台试试,每天一站就好几个钟头,还要对那么多老婆娘赔笑脸,她们百般找碴儿刁难你,就是为了显示她们有多么高贵。你走着瞧吧,等到你被工头骂个狗血喷头,骂又蠢又笨,你就喜欢你的工作啦!好啊,去嫁给那个劳改犯吧。我想你自己也知道他还得靠你养活呢。你以为像他这种有前科的人还会有人给他工作吗?你滚,快滚,滚得远远的!”
他气得说不出话来了,一屁股跌坐到椅子上直喘粗气。卡特太太吓坏了,连忙倒了杯水给他喝。格蕾丝溜出了房间。
第二天,等她父亲去上班、母亲外出买东西后,她离开了家,只带了一个行李箱装得下的随身物品。佩恩帕金斯是布里克斯顿街上的一家大百货商店,她因外表漂亮,举止得体,毫不费力就被录用了。她被安排去女士内衣柜台做售货员。开头几天她住在基督教女青年会的招待所里,后来跟店里一起工作的另一个女售货员合租了一个房间。
弗雷德被关进监狱的那天傍晚,奈德·普雷斯顿就见到他了,发现他精神沮丧,但只是因为格蕾丝,他对自己的偷窃行为没怎么当回事。
“我总不能给她丢份儿是不是?她爸妈觉得我配不上她。我要让他们看到我会做得跟他们一样好。我们去西区吃饭,我总不能带她去小酒馆吃个三明治,喝半杯苦酒吧。唉,她这辈子从来都没进过小酒馆呢,我要带她去大餐馆吃。既然有人蠢到把钱直接夹在信封里,那不是自找的吗?”
可是他心里挺害怕。他拿不定格蕾丝会怎么看待这件事。
“我一定得知道她打算怎么做。要是她现在把我甩了——哎呀,那我就全完蛋了,知道吗?那样我就只能找个法子自己了断了,我向上帝发誓我会的。”
他把自己爱上格蕾丝的故事从头到尾对奈德·普雷斯顿讲了一遍。
“只要我想要,我早就可以一次又一次得到她。我当然想要啊,她也想要,我知道的。但是我尊重她,你知道吧?她跟别的姑娘不一样。我可告诉你,她真的是千里挑一的。”
他滔滔不绝地说个不停。他情绪激动,声泪俱下。在这语无伦次的滚滚洪流中,有一点表达得一清二楚。那是一种充满激情的痴狂的爱。奈德答应会去见见那位姑娘。
“告诉她我爱她,告诉她我做的事都只是因为我想让她过得好,告诉她没有她我活不下去。”
奈德·普雷斯顿很快就抽出时间去了卡特家。可是当他说要见格蕾丝的时候,来开门的女仆说她已经不在那里住了。他便要求见她的母亲。
“我去看看她在不在家。”
他递给女仆一张名片,心想自己的名片角上印了他所在俱乐部的名字,应该能打动卡特太太愿意跟他见面。他在门外等了一两分钟,女仆出来请他进去。他跟着女仆走进了那间平时很少用的死气沉沉的客厅。他等了好大一会儿卡特太太才走进客厅来,手指尖捏着他的名片。他猜想她一定是觉得应该要换一身衣服出来见他才合适。她现在穿的这身黑色绸裙显然是在正式场合才穿的。他说明了自己是代表斯克拉比斯监狱来的,他的来访跟一个名叫弗雷德·曼森的人有关。一听他提到这个名字,卡特太太马上摆出一副敌对态度。
“别跟我提这个人。”她大声说,“一个贼,他就是个贼。他给我们带来了多少麻烦。他们应该判他五年才对,真的!”
“很遗憾他给你们带来了麻烦。”奈德平和地说,“如果你能告诉我一些事实,或许我可以帮忙解决一些问题。”
奈德·普雷斯顿的确有些本事。或许他给卡特太太留下了他是个有身份的人的印象,“他是有身份的。”她很可能在心里这么想。总之,她很快就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了他。她越说越难过,禁不住哭了起来。
“现在她一走了之,不理我们了,跑啦。我真不知道她怎么会这样做。上帝知道,我们很爱她。她就是我们所拥有的一切,为了她,我们什么都做了。她爸爸叫她滚出这个家,只不过是一时的气话。可是这孩子太固执了。她爸爸那时正在气头上,他一直就脾气火暴,发现她离家出走后,他还不是跟我一样难受吗?你知道她去了哪里,干了什么吗?她在佩恩帕金斯百货商店找了份工作。卡特先生最受不了他们。总是降价抢生意。卡特先生说这是不公平竞争。想到我们的女儿格蕾丝跟一群女店员在一起干活——噢,太丢人了!”
奈德暗暗记住了这家商店的名字。他完全不相信能从卡特太太嘴里问出格蕾丝现在住在哪里。
“她离家后你见过她吗?”他问。
“当然见过。我知道佩恩帕金斯会马上录用她的,像她这么出色的姑娘谁不要啊?我去那儿找她了,她果然在呢——在女士内衣柜台。我等到商店打烊才过去跟她说话。我要她跟我回家。我说她爸爸会既往不咎。你知道她说什么吗?她说要她回家可以,但以后我们再也不说弗雷德半句坏话,而且要同意等他一出狱她就嫁给他。我当然得回家告诉她爸爸。我从没见过他气成那个样子,我以为他要当场昏倒了,他说他宁愿看见女儿死在他面前,也不愿意让她嫁给一个犯人。”
卡特太太又大哭起来,奈德·普雷斯顿赶紧找机会告辞了。他直接去了百货商店,走到女士内衣柜台说要找格蕾丝·卡特。有人指给他看了,他便走到她跟前。
“我能跟你说几句话吗?是弗雷德·曼森托我来的。”
她顿时脸色惨白,一时说不出一句话来。
“请跟我来。”
她把他带到一个散发着消毒剂气味的过道上,这个过道似乎是通往厕所的。四周没有人。她神情焦虑地盯着他。
“他要我告诉你,他爱你,他在为你担忧。他担心你会特别不开心。他很想知道的是,你会不会甩了他。”
“我?”她眼中噙满泪水,脸上却露出一丝狂喜,“请转告他,只要他爱我,我什么都不在乎。告诉他,如果要等他二十年,我也愿意。告诉他,我每天都在数着日子等他出来,我们好马上结婚。”
她怕在上班时离开柜台时间太长会被经理骂,所以抓紧时间对奈德说了她要他捎给弗雷德·曼森的诉说衷肠的话。奈德赶回斯克拉比斯监狱时已经快六点钟了。囚犯要干到五点半才可以放工,那会儿弗雷德刚放下手上的工具。奈德走进他的牢房时,他脸色煞白,一下跌坐到床上,仿佛他的双腿已经承受不住沉重的焦虑。不过,听了奈德给他捎来的消息后,他如释重负地长出了一口气。他激动得一时说不出话来。
“你一走进来,我就知道你见过她了。我能闻到她的气息。”
他用力吸了几口气,仿佛他真的可以嗅到她的体香,他的脸上写满了欲望,他的五官似乎突然变得模糊不清。
“你们知道吗,他的那副模样让我感觉很不舒服,我只好移开目光去看别处。”奈德·普雷斯顿在给我们讲到这一段时说,然后像平常那样咯咯地尖声大笑,“那就是赤裸裸的满脸色欲啊。”
弗雷德是个模范犯人。他干活儿卖力,从不惹是生非。奈德推荐了几本书给他读,他从图书馆把这几本书借了出来,但也就是借了而已。
“我不知怎么就是读不进去。”他说,“我一翻开书就开始想格蕾丝了。你知道吗,她就那么随随便便亲你一下——噢,那么甜蜜哦,当她真的亲你时,我的上帝,那真是太销魂了!”
监狱准许弗雷德每月跟格蕾丝见一次面,但是他们见面时中间隔着玻璃,旁边还有看守监视,他们感到这种见面太痛苦了,所以见了几次后,他们商定她还是不再来看他为好。很快一年过去了。由于弗雷德表现良好,他有望获得减刑,再有半年就可以出狱了。格蕾丝省吃俭用,尽量把工资都攒起来,随着弗雷德获释的日子临近,她开始为他准备一个家。她在一幢公寓楼里租了两个房间,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买了几样家具。其中一间当然是他们的卧室,另一间是客厅兼厨房。这间屋里原来有个老式炉子,她叫人拆掉,换成了煤气灶。她要把这个家布置得焕然一新,干净舒适。为了把这两间小屋子拾掇得好看而又亮堂,她费尽心思,而且连最起码的日常开销都舍不得花,她变得消瘦,面无血色。奈德怀疑她在挨饿,所以每次去看她时,总会顺便给她带一盒巧克力或一块蛋糕,好让她多少可以吃一点儿东西。他给监狱里的弗雷德捎去格蕾丝的消息,格蕾丝要他保证准确转告她买的每一件物品。他在这两个人之间充当信使,传递着彼此的情意绵绵,更确切地说,是彼此的热烈激情。奈德坚信弗雷德日后会改邪归正,他还从一家在伦敦开连锁餐馆的公司为他找了一份门卫的差事,薪水不错,帮客人叫出租车或找车送客人回家,还可以挣到小费。他一出狱就可以去上班。格蕾丝已经做好了一切必要的安排,就等他出狱马上结婚。弗雷德一年半的牢狱生活马上就要熬出头了。格蕾丝欣喜若狂。
就在这时,奈德·普雷斯顿不巧病了,有三个星期没法到监狱去。他心里挺着急的,因为他不愿撇下他负责探访的犯人不管。等到能下床活动后,他立刻去了斯克拉比斯监狱。看守长告诉他,曼森一直在要求见他。
“我想你最好去看看他。我不知道他是怎么了。你不在的这些日子,他的举止挺反常的。”
这时离弗雷德刑满释放只有半个月了,奈德·普雷斯顿走进了他的牢房。
“你好,弗雷德,最近怎样?”他说,“很抱歉我一直没能来看你。我病了,也没能去见格蕾丝。我想她现在一定挺紧张的了。”
“嗯,我要你马上去见她。”
他的口气非常生硬,奈德吃了一惊。他像是变了一个人,一点儿都不像以往那样开心而又客气了。
“我当然会去的。”
“我要你告诉她,我不打算跟她结婚了。”
奈德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怔怔地瞪着弗雷德·曼森。
“你这是什么意思?”
“就是我说的意思。”
“你现在可不能辜负她啊。她父母已经把她赶出了家门。这些日子她一直在辛苦操劳,已经给你安好了一个家。她还办好了结婚证什么的。”
“这我不管。反正我不想跟她结婚了。”
“可是为什么,究竟是为什么呢?”
奈德目瞪口呆。弗雷德·曼森沉默了一会儿,他的脸色阴沉,显得无精打采。
“我这么跟你说吧。这一年半,我日日夜夜都在想她,可现在我对她厌烦死了。”
奈德·普雷斯顿讲到这里的时候,我们的女主人和在座的客人都忍不住大笑起来。他明显露出吃惊的神情。随后大家又闲聊了几句,聚会就散了。我和奈德同路,便一起走上了皮卡迪利大街,起先我们俩谁都没有说话。
“我留意到那些人都在笑的时候,你没有笑。”他冷不丁地说。
“我觉得没什么好笑的。”
“那你觉得是怎么回事呢?”
“嗯,或许可以说,我懂得他的心思。人的想象力是个奇怪的东西,会枯竭的。依我看,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他没日没夜地想着她,早已耗尽了这个姑娘能在他心里唤起的所有情感,我觉得他说对她厌烦死了完全是真心话。他已经把柠檬榨干了,除了把干渣渣扔掉,还能做什么呢?”
“我也不觉得好笑,所以我没有把这个故事讲完。一开始我还认为他的做法不可理喻。我当时以为他是一时昏了头还是怎么的。我接连两三天都去看他。我跟他争论。我真是费尽了口舌啊。我想只要他见到格蕾丝就没事了,可是他死活不愿见她。他说他想起她的样子就讨厌。我说不动他。最后我只好去告诉格蕾丝。”
我们又默默地走了一阵,谁也没说话。
“我在那个脏乱不堪的臭烘烘的过道上见了她。她一眼就看出了事情不对劲,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她不是个情感外露的姑娘。她的脸上显出一丝优雅,甚至挺端庄的神色。她镇定自若。我跟她说了实情,她嘴唇微微抖了几下,一时什么话也没说。等她开口说话时,她的语气非常平静,就好像——嗯,就好像她刚错过了一趟公交车,只好等下一趟了。就好像这是件麻烦事,但也不值得大呼小叫的。‘既然这样,我就只好开煤气灶自己了断了。’她说。”
“她果真这么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