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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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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醒来,退去一身的疲惫,等大脑从昏睡中渐渐苏醒、振作,可是因为见不到阳光,也不知是否真的已经睡醒。这是多么不寻常的感受啊。我刚一醒来就想到了这个,接着,便又陷入了对黑暗的恐惧。所幸,我的手终于摸到了麦克鲁斯金的手帕。我撕开手帕,环顾四周,两只胳膊还牢牢绑在椅背上。警局里静悄悄的,貌似空无一人。炉火已经灭了,看天色,大约是傍晚五点的光景。厨房的角落里、餐桌下,暮色早已聚成了斑驳的黑影。

我感觉体力有所恢复,头脑也清醒了,于是伸伸腿,用尽胸腔里的全副力气舒展开双臂。当下心里想,睡眠真是好处无穷,尤其像我这样想睡就睡,简直就是一种天赋。有那么几次,当大脑再也无法面对现实的时候,我竟然就睡着了。这正好跟德塞尔比相反。这人虽然了不起,却有个致命的弱点。他经常莫名其妙地打瞌睡,甚至连一句话都还没有说完。[50]

我站起身,在地板上来回踱步,伸展腿脚。就在经过壁炉的时候,我从椅子的方向看过去,无意中瞥见了一辆自行车露出的前轮,就在通往警局后面的走廊里。一开始,我不以为意,可是等活动完筋骨,也就是一刻钟后,再坐回到椅子上,这才惊觉那车轮有些异样。我敢发誓,车子已经移出来不少,因为现在大半个车轮都露出来了,而刚才轮毂是看不见的。这或许是由于坐的位置换了,所以才造成幻觉。可是,这又不太可能,因为椅子很小,但凡想要舒服,坐姿就不会有太大变化。一想到这里,我的好奇便开始变为惊讶。

我连忙又站起身,三步并作两步,来到走廊。我四下张望,忍不住惊叫一声——现在,这几乎已经变成我的习惯。原来,麦克鲁斯金走得急,居然忘了关房门,整串钥匙都还挂在锁上。房间靠里面的地方放着一堆油漆罐、几根旧横木、扎了孔的自行车内胎、补胎工具,还有一团黄铜和皮革制的物件,看着有些奇怪,像是装饰用的马辔,可显然有别的用处。不过,我更关注的倒是房门口。警长的自行车倚在门框上,一半露在门外。这显然不是麦克鲁斯金干的,因为他拎油漆罐回厨房,前后才一会儿工夫。而且,忘在门上的钥匙也能证明,他骑车出门前没再回过房间。至于我昏睡的时候,应该也不会有人潜到屋里来,只为挪动一下车的位置。可是,我转念一想,又明明记得警长跟我说过,他因为怕自行车溜了,所以才决定把车关禁闭。我心想,既然这车得像猛兽一样锁起来,那么一旦有机会,它肯定也想逃走。不过,我还是将信将疑,这事太玄乎了,最好还是别多想,除非事实摆在眼前,让你不得不信。因为假如屋里只有一个人和一辆车,而这辆车居然会自己挪动,那这人肯定会被吓跑。现在,我就想着怎么能逃出去,所以绝不能怕这怕那,更何况,这车兴许还能助我一臂之力。

再瞧这车,似乎有种很独特的外形或气质,意态轩昂,绝非同类可以相比。车保养得极好,墨绿的把手和油槽发出迷人的光泽,锃亮的辐条和轮圈上见不到一点锈迹。它站在我面前,纹丝不动,宛如一匹温驯的马驹,个子看着特别矮小,完全不像是警长的坐骑。可我真和它一比身高,发现它反而比一般的车还要大。这也许是因为各部分的比例太完美了。只有比例完美,才会造就如此优雅的器物,才会超越一切尺寸与现实的标准,独存于非凡绝对的领域。车的横档虽然粗壮,但气质却是那么婉约、妩媚。它倚墙而立,好似娉婷的女郎,而非浪荡的懒汉。簇新的车胎轻点着平坦的地面,一切精准到无懈可击。我伸手抚摩车座,享受着无心却温柔的快感。那感觉竟然像在抚摸一张人脸,不只是简单的形似,还是触感引发的某种联想,指尖莫名的熟悉感。年深日久,车座的皮革已显暗沉,质地也变硬了,但却仍然不失高雅。皮面上满满的深痕与细纹,正如我饱经沧桑的脸。这是个娴静的车座,沉着刚毅,毫无怨尤,除了曾经的苦难与忠诚,再也没有表露什么。我知道我喜欢这辆车胜过之前所有的自行车,甚至是某些长着两条腿的人。我喜欢她的谦逊,她的温婉,她那恬淡、优雅的气质。此刻,在我目光的摩挲下,她像一只温驯的飞禽,顺从地蜷伏着,隆起的羽翼正等待着手的轻抚。车座迷人地舒展着,仿佛在引诱我;车把飘浮于空中,宛如一对翩翩的翅膀,正频频向我招手,邀我马上驾驭她,带她去逍遥快活,迎着最轻盈的阳光,伴着地面的疾风,奔向远方的安全港;前轮在我胯下优雅地转动着,嗡嗡作响;强劲的后轮则默默使着劲,在干燥的路面上扬起了微尘。这车座是多么完美!这曲臂是多么诱人!这温暖依偎在她后腿上的打气筒,又是多么令人欣慰!

我顿时惊觉,我居然和这奇异的伴侣谈起心来,而且非但如此,还与她产生了患难与共的情谊。我们都害怕警长,都在等待惩罚,都认为这是最后逃跑的机会,都知道希望正寄托在对方的身上:若不能以爱与同情相濡以沫,就别想逃出警长的魔爪。

漫长的黑夜已经透过窗户潜入警局。到处是神秘的暗影,物与物的间隙已然消弭,地板被拉长了,空气变得稀薄,抑或是我的耳朵变灵敏了——我第一次听见从厨房传来嘀嗒的钟声。

此刻,战斗想必已经结束。马丁·芬纽凯恩和独腿帮的弟兄正蹒跚走入山林,眼睛花了,脑子乱了,彼此喋喋不休,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胡话。而警长想必已在回来的路上,趁着黄昏的暮色,在脑海中梳理这一天发生的故事,等着说给我听,逗我开心,然后再将我处以绞刑。至于麦克鲁斯金,他也许还在后头,在一堵老墙下等待最暗的夜色,嘴里叼一根揉皱的香烟,车上披挂着六七件厚外套。那八个巡警想必也正在回家的路上,还在纳闷为什么会被蒙上眼睛,不许目睹如此壮观的一幕——一场不战而胜的斗争,唯有疯狂的车铃声与混乱的尖叫声回荡在眼前的黑暗中。

想到这儿,我便伸手去摸门闩,同时不忘带上警长的那辆车。我们出了走廊,经过厨房,像两个优雅的芭蕾舞演员,安静、敏捷、谨小慎微,因为有共同的目标,所以动作特别利索。来到在外等候的乡间,我和车驻足了片刻;望着低垂的夜幕,凝视无聊的暮色,心里一时有些茫然。警长和麦克鲁斯金是从左手边出去的,来世就在那个方向,我所有的麻烦也都在那里。我把自行车推到路中央,毅然将车轮转向右边,然后飞身上了鞍座。于是,她便在我胯下如饥似渴地跑起来,动作颇为自如。

我要怎么形容这惬意的感觉呢?人与车的圆满合一,车体每个部位所带来的美妙回应。仿佛我与她早已相识,早已心意相通。她很懂我的心思,所以在胯下转动得特别轻盈、敏捷。她在崎岖中找寻坦途,娴熟地俯仰摇摆,为了迎合我变换的坐姿,甚至不厌其烦地调整左侧的踏板,来适应我那笨拙的木腿。我一声叹息,俯身前卧在车把上,满心欢喜地数着夜幕下远处路旁的树木——它们每一棵都在告诉我,我已经离警长越来越远。

就这样,我一路疾驰,任凭寒风呼啸而过,吹起我短短的鬓发。寂静的夜里还有别的风在飘动,在树与树之间悠游,吹拂着树叶与草丛,表明那绿色的世界并未在黑暗中失落。路旁,白日里总在喧哗的小溪,此刻已经隐匿了身影,只传出淙淙的流水声。各种甲虫恣意地飞舞,旋转,回环,胡乱扑到我的胸前。头顶上,赶路的大雁与飞鸟不住地啼叫。再看天上,星星正透过云层闪着微光,这里一点,那里一点。而她,从始至终,在我胯下向前飞奔着,一丝不苟。车轮轻点着路面,稳健、踏实而准确;车上的每根金属条都像是天使射出的银箭。

在我的右手边,夜色越来越浓,这说明路旁的那所大宅已经距离不远。等我骑到那里、差点要路过的时候,才把它认出来。原来,这就是老马瑟斯的家,离我家不到三英里远。我心里一阵雀跃。就快见到老朋友迪夫尼了。我们俩将要站在酒馆里,品尝黄色的威士忌,我向他讲述我离奇的遭遇,他则会抽着烟认真聆听。他如果有任何怀疑,我就把警长的自行车给他看。然后,第二天我们就继续找那只黑色的钱匣。

受了好奇心的驱使(又或许是正好在山坡上,觉得不安全),我抬起腿,不再蹬踏板,轻轻地踩了脚漂亮的刹车。我原本只想回头看一眼那房子,可一不小心,刹车太猛,把车给惊到了。她吓得在我胯下发抖,但又尽力想保持状态。都怪我太鲁莽。为了减轻她的压力,我赶紧跳下车,然后往回走了几步,注视着夜幕下老宅的轮廓和树木的暗影。门敞着,屋子里冷冷清清,没有一点生气。这座死人的空宅正在把荒凉渗透进四周的黑夜。门前的大树满怀悲伤,轻轻摇曳着。黑洞洞的大窗后,镜面折射出微弱的反光;老马瑟斯生前常坐的那间房外面,蔓延的常春藤依稀可辨。我上下打量这房子,庆幸我已经离家不远,可突然又有些恍惚起来。记得那时我在屋里找钱匣,碰见过老头儿的鬼魂。现在看来,那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而且绝对是噩梦般的记忆。我用铁锹砸死了马瑟斯。老家伙早就死了。这几天的经历太惊险,弄得我神经紧绷,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记得自己在逃离那两个凶恶的警察,只记得离家已经很近。除此以外,什么也没记住,什么也不想记住。

我正要转身离开,这时,突然感到有些异样,仿佛就在我转身的刹那,房子变了个模样。这感觉很诡异,让人不寒而栗,我顿时惊呆了,脚动弹不得,两只手紧握车把,内心在挣扎着:到底是回头看一眼呢,还是坚定地往前走?我决定往前走,于是蹒跚地向前挪了几步,可就在这时,我的眼睛像着了魔似的,竟不由自主地转了回去,视线重又落在老宅上。我瞪大眼睛,一脸惊愕,忍不住又是一声惊叫。楼上有个狭窄的窗口竟然亮着灯。

我驻足观望了片刻,感觉很神奇。本来,屋里住人、窗口点灯,没什么可怪的。看那昏黄的光线,想必是一盏很普通的油灯。这几天见过的奇事也不少了,包括各种怪异的光线,但我还是得承认,眼前这一幕非同寻常。那灯光看着很不对劲,诡异得让人毛骨悚然。

我打量着灯光,捏着令人安心的车把,一定在那儿站了很久。其实只要我愿意,车子随时能把我带走。我从她那里逐渐汲取着勇气和力量——我的家已经遥遥在望,库拉汉、吉莱斯皮、卡瓦纳,还有两户姓默里的人家,也都离这儿不远。至于那铁匠,大高个乔·希德里,他的家更是近在眼前。也许,点灯的这个人已经找到了钱匣,他要是遇见苦苦找寻的失主,比如我,应该会很乐意把东西归还。也许我该敲敲门,碰碰运气。

我轻轻将自行车靠在门墩上,从口袋里掏出一段细绳,把她随意往铁栅上一拴,然后战战兢兢地走向幽暗的门廊。这时,只听见沙砾在我脚下咯咯作响。我探出手,在漆黑中摸索。门深嵌在墙里,因为墙实在太厚。我进到大厅,这才发觉风把门吹得直摇晃,而门已是半开半掩。在这荒凉的空宅里,我感到一阵寒意,甚至想回去找我的车。然而,我并没这么做。我摸到了门,一把抓住坚硬的金属门环,猛叩三下。三声闷响在屋里荡开来,然后又传到黑暗、冷清的花园。可是,没人来应门,也没有丝毫动静,四周一片死寂,我只听见自己的心跳。没有跑下楼梯的脚步声,楼上也没有哪扇门忽然打开,射出一片强光。我又敲了敲那空洞洞的门,还是没人回应。于是我又想到了打退堂鼓,想回到在门口等待的女伴身边。但我还是没这么做。我往楼道里面走去,随手摸出包火柴,点燃了一根。大厅是空的,所有门都关着;风在墙角蜷起一团枯叶,墙上有苦雨残留的污渍。楼道的尽头能瞥见白色的旋梯。火柴在指尖噼啪一响,然后就灭了。我再次陷入了黑暗,茫然不知所措,再次听到了心跳的声音。

最后,我鼓足勇气,决定上楼搜查一遍,等结束后就尽快回到车的身边。于是我又点了根火柴,把火柴高举过头,快步走向楼梯口,脚步缓慢却沉重。我一直记得这房子,记得在此搜寻钱匣的那个晚上。爬到楼梯顶上,我停下脚步,又点了根火柴,然后大喊一声,警告我要来了,同时也想惊醒还在熟睡的人。然而,这一声大叫并未得到回应,所以当叫声消逝的时候,反而更让人感到凄凉与孤独。我急忙冲到前面,打开离我最近的那间房的门,记得那天晚上我正是睡在这里。就着微弱的火光,我发现这原来是个空房间,而且很久没人住过。床上的铺盖全拿走了,四把椅子上下反扣着,拴在一起,堆置在墙角,梳妆台上盖着一大块白布。我砰的一声关上门,原地站定,又点了根火柴,竖起耳朵,想知道是否有人在监视我。四周寂静无声。于是我穿过走廊,推开了朝向大门的每一扇房门。房间全是空的,没人住,也没有一丝光线。我不敢站着不动,所以赶紧跑到其他房间,发现也都一样,于是我越想越怕,便冲下楼梯,跑到大门外。我刹住脚步,只见楼上窗口的灯还亮着,背后漆黑一片,而窗口则俨然是整座房子的中心。我心里很慌,茫然不知所措,身上发冷,心情很糟糕,于是迈开大步,重又回到大厅,冲上楼梯,站在走廊上,审视着朝向大门的所有房间。房门刚才都已经打开,然而,屋里却不见一丝光亮。我快步穿过走廊,想看看是否有门关上了。门都还开着。走廊里鸦雀无声,我默默地站了三四分钟,大气都不敢喘一口,心想是人是鬼这时也许会现身了吧。可是,什么动静都没有,什么都没有发生。

于是,我走进那貌似居中的房间,伸出两只手,摸黑踱步到窗前。我朝窗外一瞧,差点被吓了个半死。右边房间里竟然亮着灯!浑浊的灯光映着迷蒙的夜色,照亮了旁边的一棵树,照亮了深绿的树叶。我虚弱地倚在墙上,注视了片刻,然后开始往后退,蹑手蹑脚,不敢弄出半点响动,而眼睛却始终盯着黯淡的树叶。很快,我就退到了墙边,站在距离门口不到一码的地方,树上的微光仍然清晰可见。然后,几乎是一跃而起,我冲到走廊上,闯进了隔壁房间。这一跃半秒钟都不到,可当我冲进房间,发现里面居然没有灯,也没有人,只有一室的积尘。我吓得额头上直冒冷汗,心扑通扑通地跳,光秃的木地板仿佛还在脚下嗡嗡作响。我走到窗边,向外望去。昏黄的灯光依然映在夜色里,照着同样的树叶,但光线却是从我刚离开的那间房里出来的。这时,我感到附近肯定有什么怪异而邪恶的东西,就在三码的范围内,它在用灯光捉弄我,想让我上钩,更可怕的东西还在后头。

我不敢再想下去,于是像关箱子、合上书那样,啪嗒一声停止了思考。我突然心生一计,一个很难实现的想法,几乎非人力所及,但又别无他法。说来倒也简单,就是马上离开这房间,下楼,出大门,走上硬邦邦的石子路,走到底,骑上那还在等我的自行车。其实,她就拴在门口,但此刻却像远在千里之外,在另一个世界里。

我确定我会受到鬼祟的攻击,不会活着走出大门,所以便垂下手,放在腰间,捏紧拳头,两眼盯着脚面,生怕看见暗中出现的怪物。我不紧不慢地出了房间,穿过漆黑的过道,顺利地走到楼梯口,走到大厅,走出房子,很快就踏上了石子路。此刻,我感觉很惊讶,也很安心。我来到大门口,走到门外。她还停在原处,端然地靠在石门墩上。我伸手一摸,发现绳子还是松的,和来的时候一样。我用双手饥渴地抚摩她,知道她和我还是一条心,也想平平安安地回家。我不禁又回头望了一眼身后的房子。还是那窗口,灯依然亮着,一切平静而祥和,就好像屋里有人正满足地躺在床上看书。假如我能控制内心的恐惧或理性,我会离开这邪恶的老宅,头也不回,然后骑上车,回到我那久别而温暖的家,只要拐四个弯就能到的家。可是,我心里仍在纠结着什么,眼睛也不听使唤,还在盯着那窗口。也许我该乖乖回家,别再打听黑匣子的下落,因为这老宅里似有不祥之物。我站在暗影里,两手紧握车把,困惑,忧虑,不知如何是好。

我突然有了个主意。因为左腿容易疲劳,我正要换腿休息,这时,我发现脚边有块挺大的石头。于是我弯腰捡起石头。这石头有车灯那么大,圆形、光滑,很是凑手。我想把它扔向那亮灯的窗口,激怒藏在屋里的人。一想到这里,我的心又扑通扑通跳起来。反正我有车,可以迅速逃离。我知道,这石头要是不扔出去,我绝不会安心;那神秘之光要是继续神秘,我就不可能释怀。

我撇下自行车,走回到门前的甬道上,右手挥动着大石头。我驻足在窗下,仰望楼上的光束,就见一只很大的昆虫飞进飞出。我感到四肢越来越无力,因为恐惧,全身变得很虚弱。我瞥了一眼近处的门廊,以为有什么可怕的幽灵正暗中窥视我。可是,那里除了黑森森的暗影,再也没有别的。我伸直手臂,来回挥舞着石头,然后奋力抛了出去。咣当一声巨响,窗玻璃碎了。石头落到屋里,在木地板上滚动着,发出沉闷的声音。与此同时,碎玻璃稀里哗啦全撒在了脚边的石子路上。我毫不犹豫,转身拔腿就跑,一直跑到自行车旁边。

然而,什么都没发生。或许,也就四五秒钟的时间,可感觉却像长达数年。窗玻璃的上半部分全空了,窗边只剩下犬牙交错的残屑。也正因为砸出了一个窟窿,室内的灯光似乎变亮了。这时,屋里忽然蹿出个黑影,挡住了左侧的所有光线。那黑影并不完整,看不出个所以然,但我敢肯定它块头很大,正一动不动地站在窗边,凝视着黑夜,想知道是谁扔的石头。然后,它就消失了。我这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于是内心生出了更深的恐惧。我很肯定还有事要发生,所以吓得一动都不敢动,生怕暴露了我和我的车。

果然,预料中的事很快就发生了。我还在盯着窗口看,这时,背后传来了轻柔的声音。我没有回头,但很快就知道这是人的脚步声。这人长得很敦实,为了不惊动我,他正踩着路边的草地走来。我心想自己躲在门口的暗处,他经过也不会发觉,于是便尽量保持不动,比之前更甚。过了片刻,离我不到六码的路面上,突然响起了咯噔咯噔的脚步声。那声音在我身后,越来越近,然后忽地停了下来。不开玩笑地说,我的心几乎也停止了跳动。我身后的每个部分——脖子、耳朵、背脊、脑勺——全都缩成了一团,如临大敌,等待着猛烈的攻击。可是没想到,他居然开口说起话来。

“多美的夜色啊!”

我十分惊讶,猛然转过身。只见面前站着一名身材魁梧的警察,几乎挡住了全部的黑夜。我之所以说他看着像警察,是因为他膀大腰圆;不过,我也隐约看见他制服上的纽扣直直地垂下来,垂在我眼前,清晰地勾勒出他的胸线。他的脸完全隐没在黑暗中;除了警察的威严,除了强健、宽阔的背部,除了他的霸气和不争的事实,其余什么都看不清。他是如此强大的存在,我不但畏惧他,更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我怯怯地打量他,连手都快握不住车把了。我正想好歹敷衍他一下,这时他又说话了。尽管没有露脸,但他的话却是亲切而深沉的。

“跟我来,我有话要私下跟你说。”他说,“你这车没有灯,光这条我就可以处罚你。”

话音未落,他就像战舰一般缓缓走开了。夜色中,他摇摆着硕大、沉重的身躯,原路返回。而我竟也乖乖跟在后面,三步并作两步,开始往回走。就在快要走过房舍的时候,只见他倏地一下,忽然转身钻进了树篱,然后拨开树丛,穿过森然的树林,把我带到一个神秘而僻静的所在。那地方紧挨着老宅的山墙,树枝和高大的植被填满了黑暗的每个角落,同时也把我们团团围住,让人不禁想起普拉克警长领头的那次地下天堂之旅。跟在这个人后面,我已不再好奇,甚至停止了思考。黑暗中,我只顾盯着他晃动的背影,尽量不要落后。他什么也没说,只从鼻孔里发出粗重的喘息,还有靴子踩踏草地的沙沙声,轻柔,有节奏,就像挥舞镰刀割下一排排青草。

然后,他猛一转身,进了屋子,向一扇小窗走去。那窗户开得特别低,离地面非常近。他拿手电筒照给我看,我绕过他黑黢黢的背影,看见两个窗框里嵌着四块脏玻璃。他伸出一只手,我以为他要把下半扇窗推上去,可他却将整扇窗往外一推,跟开门似的,也不知哪儿来的合页。然后,他低头关了手电筒,开始往那极小的缝里钻。也不知怎么的,他那么大的块头,居然就成功了。不过,他动作特别快,也没发出什么声音,仅仅是擤了下鼻子,呻吟了片刻,因为他的一只鞋卡在了窗框里。接着,他把手电筒往回照向我,想给我指路,而他自己却只露出两只脚和蓝制服的膝盖。我钻进去以后,他一伸胳膊关上了窗,然后攥着手电筒继续往前走。

进来的这地方还真是不寻常。天花板出奇地高,地板却极为狭窄,窄得我根本别想走到警察前面去。他打开一扇很高的门,半侧身才挤出去,进到一条更窄的过道。然后,我们又穿过一道高门,爬上了一段奇妙的方楼梯。那楼梯的台阶好像全是一英尺高、一英尺宽、一英尺深。所以警察只好侧身拾级而上,跟个螃蟹似的,脸仍旧朝着前边手电筒照亮的地方。爬到楼梯顶上,穿过另一道门,进到一间很奇怪的套房。这里比别处略宽敞,房间当中摆着一张桌子,约莫一英尺宽,两码长,被两条金属桌腿牢牢固定在地板上。桌上放着一盏油灯、各种钢笔和墨水,以及几只小匣子、若干文件夹、一大罐胶水。屋里没看见椅子,但四面墙上都有壁龛,可坐下休息。墙上贴着许多海报和布告,都与牛和狗的饲养有关;此外,还有一些有关药液浴羊、儿童入学以及《枪支法令》的实施细则。那警察背对着我,正在远处的墙上填写日志。我突然明白,哦,原来这是一所袖珍警局。于是,我重又将房间环视了一遍,感觉一切都那么神奇。然后,我发现左边墙上深嵌着一扇小窗,下面的玻璃上有个大窟窿,窟窿里透进了一丝凉风。我走到窗前,向外张望,发现昏黄的灯光照着同一棵树的树叶。于是我恍然大悟,我不是在马瑟斯的家里,而是在他家的隔墙里。我又惊叫一声,扶住桌沿,无力地望着警察的背影。他在墙报上涂改刚填好的数字,改完后转过身,把钢笔放回到桌上。我赶紧踉跄地找了个壁龛,一屁股瘫坐下来,两眼死死盯着他,口干舌燥,就像一滴雨落在炙热的人行道上。我几次想要说些什么,可舌头总不听使唤,直到最后,才结结巴巴地说了一句:

“我以为你已经死了!”

我不认识这裹在制服里的肥胖身躯,但那张脸分明是老马瑟斯啊。他跟我上次见到、梦到的都不一样,面部不再呆滞、僵硬,相反,变得红润而有光泽,就像灌了几加仑浓稠的热血。两颊鼓鼓的,像通红的肉球上布满了紫色的印痕。两眼炯炯有神,在灯下宛如宝珠般熠熠闪光。他一开口,我就认出那是马瑟斯的嗓音。

“死了就死了,”他说,“没关系,反正我也当你已经死了。那天早上不是被绞死了吗,怎么还有肉身?”

“我逃过了一命。”我支支吾吾地说。

他来回打量我很久。

“当真?”他问。

当真?刹那间,只觉天旋地转,仿佛全世界都在和我作对,五脏六腑里注满了苦水。我手脚发软,一点力气都没有,眼珠像翅膀一样在眼窝里扑闪,脑子疼得直跳,血一冲上来,更是涨得跟个气囊似的。我听见那警察隔老远又开始跟我说话。

“我是福克斯警官,”他说,“这是我的私人警局,请你多提宝贵意见。我一直想把这地方弄得干净些。”

我顿时感觉大脑受到了暴击,身体已经瘫软,但又不肯就此倒地。我知道,只要晕过去一秒钟,我就会离开人世。我知道,只要和那痛苦的一天切断联系,我就不可能醒来,就别想获知真相。我知道他是马瑟斯,不是福克斯。我知道马瑟斯已经死了。我知道我得跟他搭茬,假装一切正常,然后,也许得冒死最后再逃一次,逃回我的自行车身边。我甘愿舍弃一切,包括所有的钱匣,只为和约翰·迪夫尼再见一面。

“这警局倒是挺漂亮,”我喃喃道,“可为什么设在人家房子的隔墙里?”

“这没什么神秘的,我想你应该知道原因。”

“我不知道。”

“原因很简单。之所以设在隔墙里,是想省下一笔财产税,因为如果跟别的警局一样,就会被当作可继承的财产。我要是告诉你今年的税金有多高,你准会吓一跳。”

“有多高?”

“每英镑十六先令八便士,外加三便士的自来水费——尽管那水浑得根本没法用——还有四便士的技术教育费。农民都快活不下去了,老百姓穷得叮当响,你说这国家能不垮吗?我现在手头光传票就有十八张,下次开庭简直不堪设想。对了,你车上怎么不装灯?大小得装一个嘛。”

“灯被偷了。”

“偷了?果然不出所料。这已经是今天第三起。上周六光打气筒就被偷走四个。有些人趁你不注意,会从你屁股底下把车座偷走。好在轮胎偷不走,除非你先把轮子弄坏。等一下,我给你做个笔录。请你描述一下失窃的车灯,尽量说得详尽些,别漏掉任何细节,因为在你看来不重要的东西,对经验丰富的警察来说,也许就是最有用的线索。”

我本来觉得特别难受,不过,这一聊倒让我心里踏实了。等情绪一旦平复,我便开始琢磨怎么逃离这邪恶的房屋。这时,那警察打开了一个记录本。本子很厚,像一大册书被锯成了两半,否则小桌上根本放不下。他问了几个有关车灯的问题,认真记录下我的回答。笔尖在纸上沙沙作响,他喘着粗重的鼻息,时而停下笔来,因为某个单词不太会写。我趁他埋头记录的时候,仔细将他打量了一番。不用怀疑,这就是老马瑟斯的脸。然而,他现在似乎更像个单纯的小孩。一辈子没离开过的皱纹,头回见时还很明显,现在却奇迹般地变浅了,消失了。此刻,他正专心做着笔录,看上去是那么纯真、和蔼,于是,我心里重又燃起希望的火焰。细看之下,他并不像穷凶极恶的敌人。也许,我是在做梦,或者魔怔了。我有很多事弄不明白,也许到死都不会明白——比如老马瑟斯的脸和那肥大的身躯,我可明明记得把他埋在地里了啊;又比如那诡异的警局,居然建在房子的隔墙里;还有那两个怪警察,我才刚逃出他们的魔爪。所幸,离家已经不远,自行车就等在门口,盼着我把她骑回家。如果我说要回家,这家伙会拦住我吗?他知道黑匣子的下落吗?

他将纸上的墨水仔细吸干,然后彬彬有礼地递给我钢笔和本子,让我签名。我一瞧那本子,只见硕大而幼稚的笔迹写满了整整两页。我心想,姓名的问题最好还是别谈了,于是便匆忙在笔录的下方潦草地签了个名,合上本子,交还给他。然后,我尽量轻松地说了句:

“那我回家了。”

他遗憾地点点头。

“很抱歉帮不上你的忙。”他说,“好在今天晚上挺冷,应该不会对你造成丝毫伤害。”

我的体力和勇气本来就在恢复,听他这么一说,更觉信心百倍。要想的事情太多,但我现在不会去想;一切等回到家再说。我要尽早回家,路上不再东张西望。想到这里,我慢慢挺直了身板。

“走之前,”我说,“有件事想问你。我有只黑色的钱匣被偷了,这几天一直在找。不知道你这儿有没有消息?”

话刚说出口,我就后悔了,因为要真是马瑟斯复活了,那他也许会想起抢劫、谋杀的事来,也许会找我报仇。然而,福克斯警官只是笑笑,像是早已猜透我的心思。他坐在狭窄的小桌边,用指甲叩击着桌面,然后转头看了我一眼。这是他第一次注视我,我顿时有些眩晕,仿佛意外瞥见了太阳。

“喜欢吃草莓酱吗?”他问。

这问题太傻,问得也突然,我只好点点头,直愣愣地看着他。这下子倒把他给逗乐了。

“我说,要是那匣子没丢,你就能变出一大桶草莓酱,喝下午茶的时候正好能用上。如果嫌不够,那就变一浴缸,整个人躺进去。要是还不够,那就找一块十英亩的地,往上抹草莓酱,一直堆到胳肢窝那么高。你看怎么样?”

“我没看法,”我咕哝道,“我根本就没明白。”

“那我换个说法吧,”他亲切地说,“你本来可以有一屋子草莓酱,每个房间都塞满,连门都打不开的。”

我只能摇摇头,心里又不安起来。

“我用不着那么多草莓酱。”我傻乎乎地回道。

警察看我还是没懂,叹了口气,像是已经绝望,而他的表情也开始略显严肃。

“我就问你一个问题,”他郑重地说,“你那次跟普拉克、麦克鲁斯金下到树林里,见到了什么?感想如何?是不是觉得那里的一切都很异常?”

我听他提到那两个警察的名字,吓了一跳,感觉自己再次陷入了险境。我得十二万分地小心。他怎么知道我中过普拉克、麦克鲁斯金的圈套?我不明白。但我告诉他,我觉得地下天堂很不可思议,那里发生的一切都像是奇迹,就算现在回想起来,仍然觉得像做了一场梦。看到我惊讶的表情,福克斯似乎很满意。他莞尔一笑,像是明白了什么。

“和所有难以理解、难以置信的事情一样,”他半晌之后说道,“这其实很简单,三岁小孩都能懂。你人在那儿,居然没想到草莓酱,太可惜了。要知道,你本来能免费拿一桶的,而且会是特等品,选用最纯的果汁,绝少或者完全不含防腐剂。”

“我的所见所闻——并不简单啊。”

“你以为这里面有什么魔法,有什么邪术吗?”

“是啊。”

“其实,都可以解释,也相当简单。等我告诉你真相,你会大吃一惊。”

虽然身处险境,但他的话还是让我颇为好奇。想来,我们谈论这地下的异域,谈论那些门和电线,正好可以证明它的确存在,证明我的确去过,证明那不是一场梦——除非我还在噩梦中,没有醒来。警察说,他要用一句话解释所有的奇迹,这太诱人了。也许知道真相以后,我就不会这么忐忑。我们越早结束谈话,我就能越早从此逃离。

“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问。

福克斯见我一脸困惑,顿时眉开眼笑。我感觉自己就像个小孩,问了一个很天真的问题。

“匣子。”他说。

“匣子?我的匣子?”

“当然。都是因为那小匣子。普拉克和麦克鲁斯金,这俩人真可笑。你以为他们能有多聪明。”

“那你找到匣子了吗?”

“找到了,并且根据新增订的八七年《法案》第十六款之规定予以完全占有。我一直在等你来认领,因为通过官方和私人渠道的调查,断定你就是失主。可是,由于你迟迟不来,我等得有些不耐烦,所以今天就骑快车把匣子送到了你家里。你今天回到家,会发现东西已经寄到。你真是好福气啊,居然有这么个举世无双的宝物。这东西可神奇啦,里头肯定装了发条。我称过,大概四盎司多一点,足够让你衣食无忧,想什么有什么。”

“四盎司什么东西?”

“万有质啊。你不会不知道吧?”

“当然知道,”我支吾地说,“可是没想到有四盎司。”

“我拿到邮局称过,四点一二盎司。我就是这么跟普拉克、麦克鲁斯金开玩笑的。想起来就好笑,每次我把读数推高到危险点,他俩就得跟老黄牛似的一阵忙活。”

想到同事这么忙,他忍不住窃笑,然后又瞥了我一眼,看我有何反应。我一听这话顿时目瞪口呆,瘫倒在座位上,勉强笑了笑,免得他怀疑我并不清楚匣子里装的是什么。如果他说的是真话,那就证明他一直待在这屋里,对着四盎司的神秘物质,安心地做着自然秩序的饰带,发明各种精密而新奇的机械,来迷惑另外两名警官,严重干预时间的进程,让他们以为自己一直过着奇妙的生活,让当地人全都感到困惑、恐惧、痴狂。他居然这么嘻嘻哈哈地说出了真相,这让我非常震惊。我将信将疑,可除此之外,又该如何解释我那些可怕的回忆呢?这警察再次让我害怕起来。但与此同时,我又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心想此刻那匣子和匣子里的东西就躺在我家厨房的餐桌上啊。迪夫尼会怎么做?找不到钱,他会不会很恼火?会不会把这可怕的万有质当作垃圾,扔到屋外的粪堆里?一时间,各种胡乱的猜测蜂拥而至,无端的恐惧和希望,难以言表的幻想,创生、变化、灭亡的种种预兆,还有命运和天意的降临。有了这一盒万有质,我就什么都能做,什么都看得见,什么都明白,总之,只有想不到,没有办不到的事。也许,我还能用它来开阔自己的思维。我可以随心所欲地毁灭、改造和完善这世界。我可以让约翰·迪夫尼从我面前消失,不是动用武力,而是给他一千英镑,让他走路。我可以写一部最精彩的德塞尔比评论集,用最豪华、最牢固的包装印制、出版。我要用上好的堆肥,培养最肥沃的土壤,让地里长出最好的瓜果和粮食。我会神奇地长出一条左腿,有血有肉,比铁还要坚强。我要改善天气,让白天晴空万里,让夜间小雨淅沥,让世界变得清新迷人。我要送纯金的自行车给天下所有穷苦人,还要配上最最柔软的车座。我要让暖风吹拂所有行人,就算他们要去相反的方向。我要让母猪一天产崽两次,让人们捧着重金,争先恐后地来求猪种。我要让家里的酒杯和酒桶取之不尽,永远充盈。我要让德塞尔比起死回生,让他与我秉烛夜谈,引领我更上层楼。每周星期二,我要让自己隐身不见——

“还有个便利,你想都想不到,”警察突然插嘴,打断了我的思路,“那就是到了冬天,能轻易把绑腿上的泥点子去掉。”

“与其这样,还不如先别让绑腿沾上泥点子,对吧?”我激动地反问道。警察一听这话,瞪大眼看着我,很是佩服。

“喔唷,我怎么没想到呢。”他说,“你太聪明了,我真傻。”

“还不止绑腿,”我几乎是嚷道,“所有泥点子都能消灭,对不对?”

他垂下眼睛,表情十分沮丧。

“我真是天下头号的大傻瓜。”他咕哝道。

我忍不住朝他笑笑,说实话,多少有些怜悯的意味。很显然,黑匣子里的东西绝不能托付给这种人。他之所以想出这样变态的发明,是因为他嗜好小孩才爱看的冒险故事。在这种故事里,每个狂念都是无意识的,很歹毒,目的只是为了用想象中最巧妙的办法置人于死地。能冒死逃出他这荒谬的地窖,实在是我命大。与此同时,我还想到有笔小账得跟另外两个警察算一算。我没有在绞架上被吊死,没有被阻止寻找黑匣子的下落,这些都不能怪他们。我真正的救命恩人是面前的这位警察,虽然那很可能也只是个意外。是他把杠杆读数推到了警戒点,所以他是有功劳的。等我有工夫把这事想清楚了,我应该会奖赏他一百英镑。这人看着不像骗子,倒更像傻瓜。麦克鲁斯金和普拉克则不同。我要改造地下的那套机关,给他们制造麻烦,让他们胆战心惊、手忙脚乱,让他们后悔当初那么对待我。我想,这办法也许能省下些时间,而且又不会太费事。我要改装所有的橱柜,不再贮存火柴、威士忌和自行车,而要拿它们来盛装腐烂的内脏、无敌的恶臭,再让看不见的破坏暗中进行。让莹亮、黏滑的蝰蛇到处横行,喷吐毒气,杀人于无形。让绝望的怪兽困守在炉灶里,让它们抓挠门闩,然后骤然释放。让头长犄角的老鼠在天花板上乱窜,在警察的头顶摆动长尾,传播瘟疫。让读数每小时攀升一次,让风险根本无法估计——

“不过,拿来煮鸡蛋倒是挺方便,”警察又插嘴进来,“想要软的,就能有软的;想要硬的,也能硬得像生铁。”

“那我回家了。”我目光灼灼地盯着他,镇定地说。说完,我站起身,而他只是点点头,拿出手电筒,把架在桌上的腿放了下来。

“蛋要是不煮熟,根本就没法吃。”他说,“这最容易造成胃灼热、不消化。昨天,我生平第一次终于把蛋给煮熟了。”

他带我来到那高高的窄门前,打开门,先走了出去,然后顺着漆黑的楼梯往下,把手电筒对着前方,还不时很客气地转过来给我指路。两人都走得很慢,谁也不吭声。有时他侧身走,制服上突出的部分还会蹭到墙壁。终于,我们又回到原来那窗口。他打开窗,往外爬,落入树丛,然后再顶住窗框,等我也翻身爬出来。接着,他手拿电筒,迈开大步,嗖嗖地回穿过草丛与灌木,什么也没说,直到树篱的缺口出现在眼前,我们重又站在了坚实的马路上。然后,他打破沉默,用一种极不自信、近乎愧疚的口吻说:

“我有事想跟你说。其实,多少有些难为情,因为涉及原则问题。我并不想滥用个人权利,因为如果大家都这么做,那这世界会变成什么样?”

我直觉他在暗中注视我,内心有些疑虑。其实我也很困惑,而且有点忐忑,总感觉他还有什么惊人的事要宣布。

“什么事?”我问。

“和我这小警局有关……”他含糊地说。

“哦?”

“我一直嫌这地方太简陋,感觉抬不起头,所以就自作主张,趁煮蛋的时候,拿纸把墙给糊了。现在这里变整洁了,希望不会让你看着不舒服,也不会在里面晕头转向。”

我一听这话,暗自窃笑,顿时感觉如释重负,连忙说他太客气了。

“我是实在憋不住了。”他越说越来劲,“倒不必把墙上的布告都揭下来,因为还连着墙纸,应该不碍事。”

“挺好的。”我回道,“那多谢你了,再见。”

“再见。”他举起手向我致敬,“我保证帮你把车灯找回来,好歹也要一先令六便士。如果一直买一直买,那也得花不少钱呢。”

说完,我目送他一步步退回到树篱边,钻进了杂树丛。很快,电筒在林中变成了忽明忽灭的光点,直到最后彻底消失在眼前。我重又回到马路上,孤身一人。四周十分寂静,只有树枝在夜风中轻轻摇曳。我松了一口气,迈开步往门口走去,我要去拿我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