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谈点振奋人心的事情,就说说约翰·法洛斯吧。1987年的一天,法洛斯在伦敦一家银行的窗口前排队等候办事。这时,一名叫道格拉斯·巴思的劫匪抢到他前面,挥舞着手枪,威逼出纳员交出钱来。法洛斯义愤填膺,喝令巴思“滚开,去队伍后面排队”。队伍里的其他人也纷纷点头表示赞同。劫匪完全没料到这段插曲,只得灰溜溜地空手走出银行,不一会儿就被逮捕了。
提到这个故事是为了说明英国人特有的一种高尚品质,那就是与生俱来的礼貌风度。如有违背,必然会招致危险。对他人的尊重与无声的体谅在英国人的生活中是基本的法则,这在日常对话里比比皆是。几乎每个英国人碰到陌生人都会用上这样的表达:“十分抱歉,可是……”然后再提出请求,“能告诉我去布赖顿怎么走吗?”“帮我找件合身的衬衫好吗?”“能将您的巨足从我脚上挪开吗?”一旦要求得到满足,他们会无一例外地给你一个略带迟疑及歉意的笑容,再次表示抱歉,占用了你的时间,恳求原谅,并且一不小心又把他们的脚放在你的巨足即将踏上的地方。
似乎是为了证明我的观点,第二天早晨我从老苏格兰饭店退房的时候,我发现排在前面的一位女士一脸无助地对前台接待说:“十分抱歉,可是我房间里的电视好像怎么都打不开。”她竟然特地跑下楼来向工作人员道歉,就因为饭店的电视机出问题了。除了在英国,还有哪里会发生这样的事呢?
而这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而然出于本能。我还记得初到英国不久的时候,有一天去火车站发现十几个售票窗口只开了两个(可能我得解释一下,英国的规矩是银行、邮局、火车站不论有多少个窗口都只开两个,高峰时段再加开一个),两个窗口前都有人。如果是在别的国家,会发生如下两种情况:要么就是两个窗口前挤满人,争着抢先办自己的事;要么就是排两条队伍,每个人都神色郁闷,认为另外一队速度更快。
可是在英国,等候买票的顾客早就自觉地拿出更加合理而又聪明的办法:他们在距两个窗口几英尺开外的地方只排一条队伍,哪个窗口空了,前面第一名顾客便上前购票,队伍随即跟上。这方法太公平太民主了,而且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没有人命令他们这么做,也没有人给他们暗示,他们就这么做了。
现在的情况也比较类似,那位搞不定房间电视的女士已经道完歉(我得说一下,那位前台接待以超乎寻常的优雅风度接受了她的道歉,甚至还暗示如果她房间里还有什么东西出了问题,请她千万不要自责),前台接待便招呼我和另一位在排队的绅士:“下一位是谁?”那位绅士便和我礼让一番“您先请”“不,您先请”“哦,还是您先来吧”“您太客气了”。这一番温文的礼节的确暖人心脾。
于是,抵达爱丁堡的第二个早晨,我心情愉悦地走出了饭店,与天地和谐融为一体。刚才那场温文尔雅的邂逅让我如沐春风,觉得阳光格外耀眼,整个城市面貌也焕然一新。今天的乔治大街和皇后大街看上去格外迷人,石头路面在阳光下闪耀,昨天那种潮湿、阴郁和黑暗如今完全涤荡一空。远处的福斯河入海口泛着粼粼波光,小公园和广场绿树成荫,生气勃勃。我登上小山丘来到“旧城”俯瞰全城,惊讶地发现整个爱丁堡完全变了样。王子大街上的现代建筑仍然像道伤疤,令人遗憾;可是,后面的小山丘上缀满了时髦的屋顶和尖塔,给城市增添了别样的美丽。这是我前一天完全没有看到过的。
整个上午我就像观光客一样四处转悠,去了圣吉尔斯大教堂,看了圣十架字宫,爬上了卡尔顿山,最后取了背包回到车站。爱丁堡之行终于没成为遗憾,我非常开心,又可以继续上路了。
乘火车旅行是多么惬意啊!火车隆隆驶出爱丁堡,进入宁静的郊区,爬上福斯桥(天哪,这座桥多么雄伟!我突然明白为什么苏格兰人谈起它都激动不已了),我立刻昏昏欲睡。火车上空荡荡的,内部装饰极为豪华时髦,以宁静的蓝色和灰色为主调,和我前几天乘过的斯普林特列车形成了鲜明对比,也让人彻底放松,很快我的眼皮越来越重,脖子也越来越软。不一会儿,我的头就耷拉在胸口,开始沉静而安稳地制造几加仑口水——全都是没什么用场的。
有些人根本就应该禁止在火车上睡觉,或者应该仔细盖上防水布才允许他们睡觉,恐怕我就属于此列。也不知睡了多久,我在一阵叫春似的鼾声中双手狂挥乱舞着醒来,一抬头发现自己已经淹没在从胡子到皮带的一大片口水“汪洋”之中,身边有三个人好奇而冷静地注视着我。不过,这次还好,不像平时那样,醒来发现一群小孩子瞠目结舌地盯着我这个口水怪兽,然后惊叫着四处逃窜。
我避开身边的观众,小心地用外套袖子擦拭着口水,专心看起风景来。火车正行驶在一望无际的平原上,大片的农田一直延伸到远处的山丘脚下,胜在宁静之美。天空灰暗沉重,似乎承受不了自身的重量就要垮下来一样。火车不时停靠在某个死气沉沉的小镇上,车站也空无一人,叫什么莱迪班克、库帕、卢查斯之类的,最后终于来到活跃一点的邓迪、阿布罗斯和蒙特罗斯。离开爱丁堡三小时后,火车在黄昏的微光中驶入了阿伯丁。
我热切地将脸庞贴在车窗玻璃上张望。以前我从未到过阿伯丁,也没有熟人朋友来过,对于这座城市我几乎一无所知,只知道这里以“北海石油工业”为主,并且自豪地宣称自己为“花岗岩之城”。在我看来这里遥远而富有异国情调,似乎永远难以企及,于是我十分渴望一睹其风采。
我事先预订好的那家酒店在我那本导游书(这厚砖头后来一把火烧了)上描述得十分温馨,可实际上是家位置偏僻、乱敲竹杠且糟糕透顶的地方。我的房间又小又暗,家具陈旧。那张像是从牢房里搬出来的小床上只堆了一床薄毯和一只单薄的枕头,就连墙纸都要拼命逃离那潮湿的墙壁。看得出来,这酒店曾经想好好发展一下,在床边安装了灯光、收音机、电视机和闹钟的综合控制系统,可是现在全都坏了,成了摆设,闹钟的旋钮一碰就掉了下来。我只得长叹一声把行李堆在床上,回到阿伯丁黑暗的街道上找一个不错的地方吃点喝点。
这么多年来我领悟的一个道理就是:你对一个地方的印象一定而且必然受到达路线的影响。如果从满目绿意的里士满、巴恩斯和普特尼这样的郊区进入伦敦,又在肯辛顿花园或者格林公园这样的地方下车,你肯定以为伦敦是一处无边无际的精致桃源。可是若换作从索斯安德、朗福德以及利物浦街火车站进入伦敦,你的印象会截然不同。因此,也许是我从酒店出来走错了路吧,走了差不多三小时,转过了好几条街,仍然没有发现阿伯丁有什么可爱之处,除了个别偶尔能引人注意的小景点之外,比如地标性古建筑“默卡特十字”附近的步行街区,看上去颇有趣味的小博物馆“约翰·敦斯之屋”,还有几处宏伟的大学建筑。可是不论我从市中心穿过几次,似乎只看到一座大而无当、金光闪闪的新建购物中心,要绕过这幢建筑不知道有多么讨厌(我有好几次都嘟囔着在送货区的死胡同里或者是堆满纸箱的货场里迷路)!市中心有一条长得望不到尽头的大街,两旁的商店完全和我这六个星期走过的每个城市所看到的一模一样。这一片毫无个性,说它是哪儿都行,可以是小曼彻斯特,也可以是利兹的某一部分。我想找到一个地方可以停下来双手叉腰地感叹“啊,这就是阿伯丁了”,却始终未果。也许还是因为季节不对吧,我以前在报纸上看到阿伯丁曾九次赢得“英国花园城市”桂冠,可是我既没看到花园也没发现绿地。最重要的是,我丝毫没有身处花岗岩打造的富裕傲人之城的感觉。
更为糟糕的是,我找不到一个吃饭的地方。我本想找点新鲜的地方,不是这一路上吃过一百遍的那种地方,比如泰国餐馆、墨西哥餐馆、印尼餐馆或者哪怕是苏格兰餐馆也行,可是到处都是中国馆子和印度饭馆,都是在背街上的那种二楼餐厅,楼梯看上去像举行过摩托车拉力赛。我可不敢冒险去爬那可怕的楼梯进入未知领域。其实我知道楼上都有些什么:灯光昏暗,接待区有个软垫装饰的吧台,吱吱嘎嘎的亚洲音乐,桌上摆放着一杯杯啤酒和不锈钢温碟器。我无法面对这样的地方。最后我站在街角,迫不得已玩起了“点兵点将”的游戏,点了家印度餐馆,里面的东西从各方面都和我前几个星期吃的每顿印度菜一模一样,甚至连饭后饱嗝的回味也完全相同,最后我心情黯淡又烦躁地回到了酒店。
第二天早上,我在城里逛了一圈,诚心诚意想要让自己更喜欢这里,可惜事与愿违啊!其实,并不是阿伯丁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只是它平淡无奇得过头了点。我到那家新建的购物中心里转了转,再到周围的街上兜了兜,所有的地方都不出彩,让人过目便忘。后来我意识到问题并不出在阿伯丁,而是出在现代英国的特性上。英国的城镇就像是一沓纸牌,没完没了地洗过重发——同样的牌只是顺序不同罢了。如果我是从另一个国家初到阿伯丁,可能会觉得这里欣欣向荣又独具特色。这里的确繁华而又干净,有书店、影院还有一所大学,应该说应有尽有了。我丝毫不怀疑这里是个宜居之地,只不过它太千篇一律了。不过这是座英国城市,你还想要它如何呢?
一旦有了这样的想法,我就开始喜欢阿伯丁了。虽然不能说我喜欢得恨不得立即搬过来定居,可是既然在哪里都有同样的商店、图书馆、休闲中心,同样的酒吧、电视节目、电话亭、邮局、交通灯、公园长椅、斑马线,同样的海洋气息,甚至就连吃完印度菜后打的饱嗝都回味相同,我为什么偏偏要选这里呢?奇怪的是,昨晚让阿伯丁变得沉闷无趣的每样东西,现在都让这座城市显得舒适温馨,可是我仍然丝毫不觉得自己身处花岗岩之城中。从酒店里拿上行李回到火车站继续向北走的时候,我也不留一点遗憾。
这列火车还是很干净也没什么人,内饰的蓝色和灰色也更加让人放松。列车只有两节车厢,可是仍然有手推车服务,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让人难过的是那位负责手推车的年轻乘务员尽职尽责得有点过头了,凭他那崭新的制服我猜他刚开始工作不久,仍然觉得端茶送水、卖巧克力饼干、找零钱乐趣无穷。可是整列火车只有三名乘客,长度不过六十码,他三分钟就来回一趟。那架推车发出的金属噪音虽不至于让我不断点头致意,却让我口水直淌,颇为尴尬。
火车驶过了一片令人愉悦却无甚亮点的风景。从前我来过苏格兰高地,不过都是风景更为激动人心、更加富于变化的西海岸。这一带的风景相形之下更为恬静:圆圆的小山丘,一望无际的农场,偶然还能瞥到空旷的钢灰色大海,却也令人心旷神怡。一路平平静静,就是在奈恩看到一架大飞机起飞并在空中翻出各种惊险动作,忽而垂直冲上云霄,然后缓慢翻转过来,直扑地面,在紧急关头再一把拉高拔起。我猜大概是皇家空军的什么试飞基地吧,不过猜想飞机被疯子劫持了更有意思。很快,让大家目瞪口呆的事发生了:那架飞机开始朝我们的火车直冲下来,真的是朝火车冲下来,似乎那个飞行员发现了我们,觉得带我们一起飞会很好玩吧。飞机越来越大也越来越近,我紧张地四下看看,发现没人和我一起分享这一刻。最后,飞机差不多都撑满整个车窗了,火车却突然驶入一座山洞,飞机也不见了。我从手推车上买了一杯咖啡和一袋饼干,平定一下情绪,等待抵达因弗尼斯。
我立即喜欢上了因弗尼斯,这个小镇绝不会赢得什么选美比赛,但却无比可人。这里有一座名为“斯卡拉”的老式小电影院,风貌犹存的拱廊市场,山丘上有一座装饰繁复却可爱的19世纪沙石古堡,还有漂亮的沿河步行街。我特别喜欢那座灯光昏暗的拱廊市场,这条带顶棚的大街似乎永远停留在1953年:理发厅门口还有旋转圆柱的标志,里面张贴的发型海报似乎还是《雷鸟神机队》[1]里的人物发型。我还发现一家整人道具商店,卖的东西既有用又有趣,全都是我很多年都未曾见过的:什么喷嚏粉啊,塑胶呕吐物啊(在火车上占位置效果极佳),还有让牙齿变黑的口香糖啊之类的。可惜商店大门紧闭,我记住地方以便明早过来采购。
因弗尼斯最值得称道的是那条异常秀美的聂斯河。河水碧绿宁静,沿岸绿树倒垂。河岸一边是一座座大宅和整洁的小公园,还有那座古老的沙石城堡(如今是地区法院所在地),另一边是尖顶老饭店,更多的大房子还有一座宏伟的大教堂,沉稳如同巴黎圣母院一般坐落在河边一片宽阔的草地上。我随便找了家酒店登记入住,立即开始趁着黄昏的薄霭徜徉起来。河岸两边全是优美的步行大道,细心地安放了许多长椅,暮色渐沉时来散散步实在令人惬意。
沿河两边的那些豪宅几乎全都是建于仆从制度的那个时代。我在想,维多利亚时代末期,因弗尼斯怎么会有如此巨大的财富呢?如今又是谁在出资维护这些漂亮的老宅呢?离城堡不远有一大片空地,我想开发商会称之为“黄金地段”吧,那里矗立着一座特别大气华美的豪宅,屋顶线条蜿蜒复杂,还有无数角楼尖塔点缀其上。这房子宽敞宏伟得令人叹奇,里面都可以骑自行车的那种。可是如今却被木板封上,无人居住,挂牌出售。我无法想象这么可爱的宅子如今却沦落到如此凄凉的地步。我走着走着,沉浸在美梦之中:以极其便宜的价格买下这房子,整修一新,坐拥这迷人之河旁边的大片土地,从此快乐地生活着。想着想着我突然意识到,如果我告诉家人我们不搬去购物天堂般的美国,看着一百多个频道的电视,吃着如婴儿脑袋大小的汉堡包,而是搬去潮湿的苏格兰北部,他们必定极力反对,这才作别了白日梦。
不管怎样,我很遗憾地说自己永远也无法定居在因弗尼斯,就因为中央大桥旁边立着两幢丑得不能再丑的摩登写字楼,把商务区糟蹋到无可挽救的地步。我返回市中心的路上走近这两幢楼细看,惊讶不已地意识到两座单调无聊的建筑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毁掉整座城市。这两座建筑不论是规模还是材料,形状或者设计全都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用丑陋和笨重来形容都不为过。规划也极其失败,围着大楼走上两圈都找不到主入口在哪儿。稍大的那幢大楼里临河的那一面本来可以是家观景餐厅或者平台,至少也可以是看得见风景的商店或者办公室,可是下面的步行街却被一大片货运区占去了不少,还有架高的金属门。在英国最为美丽的河流旁边居然有这样丑陋的建筑,简直糟糕到无法用言语形容的地步。
不久前我去过塔斯马尼亚[2]的霍巴特,喜来登连锁集团在那可爱的海边建起了一幢平庸得吓人的酒店。有人告诉我这位设计师从未到现场来看过,于是将酒店餐厅设在背面,用餐的人无法欣赏到港口的美景。那个时候我想,这可是我听说过的最脑残的建筑设计了。我不敢想象因弗尼斯这两幢大楼是否也出自那位建筑师之手。这世界上如果有两位这么“出色”的建筑师,该是多么可怕的事啊!不过,他明显是为同一家公司服务的。
英国有好几幢建筑都让我非常愿意去炸掉为快,比如哈罗盖特镇的“枫树大楼”,伦敦的希尔顿酒店,利兹的邮局大楼,还有英国电信公司所有的大楼,但要我选出最想首先炸掉的,我会毫不犹豫地选眼前这两座。
最重要的是,你猜得出这两堆稀烂的建筑物是谁在使用吗?大一点儿的是“苏格兰高地企业局”地区总部所在地,另一座是“因弗尼斯及奈恩企业局”办公楼。这两家机构的职责就是维护并提升英国这块可爱而重要的地区的迷人风貌及安乐环境。
[1] Thunderbirds, 1942年出品的美国电影,讲述美国空军“雷鸟号”的故事。
[2] 澳大利亚东南面一岛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