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站去伯恩茅斯,南海岸最壮丽的旅游胜地。下午五点半,我在疾风大雨中抵达。夜色沉坠,街上到处都是嗖嗖行驶的汽车,车头灯在亮闪闪的“雨弹”中扫来扫去。20世纪70年代期间,我在伯恩茅斯住过两年,以为自己对那里应该是了如指掌的,不料车站那一带已经过大面积重建,新造了马路和办公楼,还有那种星罗棋布、叫人直犯迷糊的人行地道,逼得你每隔几分钟就要像只囊鼠一样从地底下钻出来,看看自己到底在哪里。
“东崖”是高高地栖在一片黑色大海上的中型饭店区,等我赶到那里时,身上已经湿透,嘴里咕咕哝哝。关于伯恩茅斯,有一点得提一提,此地饭店的选择之多,肯定会把你宠坏。附近街区的每条马路边都有好多熠熠闪光、宾至如归的宫殿,我在一条小路上挑了一家,也没什么旁的缘由,只不过因为我很喜欢它的招牌——粉红色霓虹灯打出优雅的大写字母,在薄薄斜斜的雨丝中闪闪烁烁、勾魂摄魄。我走进门,甩掉身上的雨水,只瞥一眼便看得出这是个好去处——干净、雅致而老派,根据墙上的一块告示得知,价格也挺诱人,住一晚外加早餐才二十六英镑,而屋里的暖意劈头盖脸地涌来,弄得眼镜片上直冒热气,还逼得你一阵阵打喷嚏。我从袖子上拧出好几盎司水,然后要了个单人房,准备住两晚。
“外面在下雨吗?”我一边连着打喷嚏一边填登记卡,间或停下来用手臂背面抹去脸上的水,接待处的姑娘就趁这时候轻快地问我。
“没下雨,我的船沉啦,最后七英里我只能游过来。”
“哦,是吗?”她继续说,那口气简直让我猜疑,她压根儿就没留心我在说什么,“你今晚跟我们一道吃饭吗,先生?”她瞥了一眼我那张被水弄脏的卡,“布莱尔克里姆先生?”
我思忖还可以有另一种选择——在倾盆大雨中苦苦跋涉——最后还是觉得住下来好。此外,从她那喜气洋洋的榆木脑袋到我被水洇湿的潦草笔迹之间,随时都有机会让他们把我的饭钱算到别的房间去。于是我说我就在这里吃饭吧,然后拿了把钥匙,一路滴滴答答地寻到自己的房间。
自从1973年以来,在英国发生深刻变化的事物有成千上万,就其变化的幅度而言,极少有能跟常规英国旅馆匹敌的。如今你的房间里能有一台彩色电视机,一套咖啡具——托盘上还附赠一小袋味道还算过得去的饼干,一间配有松软毛巾的私人浴室,一小篮彩虹色的棉球,一列装着洗发水、沐浴露和保湿润肤液的小袋子或者小塑料瓶子。我的房间里居然还有一盏妥帖的床头灯,外加两只软软的枕头。我可高兴啦!我在浴缸里放了好多水,把沐浴露和保湿润肤液一股脑儿倒进去(别害怕,我仔细研究过了,可以向你保证,它们的成分都一样),然后,当一串狂欢的肥皂泡缓缓升到浴缸顶上三英尺左右的位置时,我回到房间里,轻松自如地将孤身旅行者自顾自的那一套习惯一一实施:小心翼翼地打开我那只背囊,把湿漉漉的衣服晾在取暖器上,再把干净的衣服搁在床上——那股一丝不苟的劲头,就好像我正要出发去参加我的第一场高中舞会——然后我把一只旅行时钟和闲读的材料搁在床头桌上,将灯光调到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确定的舒适惬意的水准,最后踌躇满志地拿起一本书,打算在那种除了简·曼斯菲尔德的电影以外颇为鲜见的丰厚奢华的泡沫里好好打几个滚。
浴罢,我穿上干净衣裳,身上散逸着一股子叫人着迷的玫瑰油的味道,出现在宽敞而空旷的餐厅里。我被人带到一张桌前,桌上排着一溜装备——一只酒杯里塞了一团折成花朵状的红色纸巾,不锈钢的盐瓶、胡椒瓶搁在一只不锈钢小船上,一只盘子上堆着精心塑成的齿轮状黄油,一只细颈瓶里插着一支假百合花——我立马就明白了,这里的食物稀松平常,不过会训练有素地将它们摆弄得花团锦簇再端出来。我蒙上双眼,数到四,然后伸出右手,心里很清楚会落到正在一旁徘徊的服务生送来的一篮棍子面包上——请允许我如是说,我把时间掐得如此娴熟。服务生不仅对此颇为感叹,而且因此确信无疑:他在对付的这位旅客可是位行家里手,不管是奶油蔬菜汤,还是将蔬菜配上层层套叠的勺子端上来,抑或明明是几圈硬邦邦的生牛皮,偏偏要冠之以“金牌猪肉”之美名,凡此种种,都骗不过我。
又有三位食客驾到——一对圆圆胖胖的父母加上一个身量更肥硕的十多岁的儿子。那侍应生经过一番深思熟虑,让他们坐在一个恰到好处的位置上,我既不需要伸长脖子,也不需要重摆椅子,就能将他们看得真切。看别人吃东西总是很有意思,不过最最有意思的还是看着一桌胖子狼吞虎咽。说来奇怪,即便是最贪得无厌、最饕餮成性的胖子——在我前面的三位显然可以获得饕餮冠军的头衔——吃起饭来的样子似乎也并不怎么开心。看上去,他们只是在尽一项旷日持久的义务,务必保持自己的那个大块头。只要眼前堆着吃的东西,他们就低下头风卷残云,上菜间隔时便交抱双臂,瞪大眼睛慌慌张张地在房间里四处打量,那副模样,就好像跟同桌而坐的人素不相识一样。不过,只要推来一部甜点车,一切都为之改观。他们开始兴高采烈地唧唧咕咕,刹那间,房间里他们那个小小的角落就充满了欢声笑语。今晚的情形就是如此。我的餐友将眼前的粮草大肆清扫,速度领先我半道菜。让我忍不住惊恐的是,光是他们几个就把甜点车上的泡芙夹心酥球和黑森林蛋糕给分光了。我发觉,那个男孩子两种都拿了双份,真是头贪吃的肥猪!
轮到我时,可以挑的品种只剩下一丁点儿湿答答的蛋糕,一块蛋白甜饼——我知道但凡我用勺子碰碰,这玩意儿就会像只派对上的纸花炮那样炸开——要不就是在约莫一打看起来还算凑合的黄油硬糖浆布丁里挑一个,每只布丁上面还顶着一小片稀奇古怪的黄色脆皮奶油团。我闷闷不乐地挑了一只黄油硬糖浆布丁。那水桶似的一家三口蹒跚着从我桌边走过,个个下巴上都闪着巧克力的光泽,他们冲着我彬彬有礼、脑满肠肥地微笑,我报之以坚若硬壳的眼神,向他们示意:以后再也甭对我来这一套。我猜他们是心领神会了。翌晨,进早餐时,他们挑了张我视线之外的桌子,果汁车推来时也对我退避三舍。
伯恩茅斯是个很美妙的地方。首先,那里有海,若是全球变暖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这里倒是能与人方便,只不过眼前我还看不出这海有多大用处。其次,这里有曲径通幽的公园,总称“享乐花园”,把市中心干脆利落地分成两半,为逛商店的顾客提供了一处宁谧的绿地,这样他们从市中心的一头跋涉到另一头时,可以在那里歇歇脚——话说回来,当然啦,若不是有这些公园,也就不会有什么长途跋涉。人生就是这么回事。
以前,这些公园在地图上给标成“上享乐花园”和“下享乐花园”,可是某些议员或者别的什么心怀善意的势力发觉,把“下”和“享乐”如此亲密无间地拼在一起,会产生意味深长的不良暗示,于是,经过一番游说,成功地把“下”字从名号上移走,现在就只有“上享乐花园”和光秃秃的“享乐花园”。这样一来,那些喜欢从字眼上寻求快感的性变态就被放逐到了海滩上,他们一定对此满怀感激,因为他们大可以靠着防波堤将自己摩挲一番。反正不管怎么说吧,伯恩茅斯就是这样一种地方——对于一点小毛病,总是摆出一副绅士派头,且颇为自豪。
对于这座小城经过精心培育的温文尔雅的名声,我早有所闻,所以我在1977年搬去时暗自猜测,此地该是某种英国版的巴特埃姆斯或者巴登巴登[1]——修剪得一丝不苟的公园,配备管弦乐团的棕榈庭院,漂亮张扬的饭店,里面有戴着白手套的男人把铜器擦得亮锃锃,穿着貂皮衣、胸脯鼓鼓囊囊的年长女士在遛那些个你看了恨不得踢上几脚的小狗仔(你知道,这可不是因为心狠,只是出于一种简单而真诚的愿望,想瞧瞧你能让它们飞多远)。不幸的是,我只能宣告,上述各项,一一落空。公园倒是挺诱人的,可是那里没有目迷五色的豪华赌场,也没有富丽堂皇的温泉娱乐馆,他们只搭了个小演奏台,周日间或会有个把鱼龙混杂的管乐队上台,穿衣打扮宛若巴士售票员。公园里还有些小小的“勃起”的木头装置——鉴于“下享乐花园”这层渊源,但愿你能原谅我如此措辞——桩子上点缀着五彩玻璃罐,里头都点着一根蜡烛。有人向我保证,这些蜡烛有时候会在宁静的夏夜里点燃,构成闪闪发亮的图案,什么蝴蝶啦,仙女啦,还有其他神奇的景象,保准能一连几个小时提供健康的夜间娱乐。这事我可说不准,因为我从来就没看到它们点亮过。而且由于资金短缺,再加上年轻人为了取乐,总是会把罐子从架子上拽下来往各自的脚上砸,这情形愈演愈烈。没过多久,那些装置就只好被拆掉拿走了。
乍一看,城里大体上与先前并无二致,但事实上,“时代进步”的痕迹和市议会发挥的作用无处不在。横贯市中心的主干道基督堂路已经完全成了步行街,街上还点缀着一幢古怪的玻璃和钢管造成的大厦,看上去就像是替巨人定做的巴士候车亭。两条购物拱廊街经过一番浓妆艳抹,如今那里有一家麦当劳、一家水石书店和一家迪伦斯书店,还有一两栋别的建筑。只是相比之下,与我的个人趣味并非如此密切相关。反正,总体而言,东西是比以前少了。“比尔斯百货”关掉了它那个出色的图书部,“丁格尔斯百货”任性地取消了它的食品厅,而“比尔森斯”——也是一家百货商店——整个就给一锅端啦。一家名叫“国际商场”的小超市同样销踪匿影,更叫人黯然神伤的是,还有个雅致小巧的面包房,连同天底下最棒的糖霜甜甜圈也都没了。唉,唉。至于增加的好处嘛,就是如今路上纤尘不染。要知道,想当年我在这里的时候,基督堂路可是一只露天的垃圾桶。
里士满山上那个业已失踪的面包房所在的转角附近,矗立着《伯恩茅斯回声晚报》那些华美的、略带点装饰艺术风格的办公楼。我曾经作为助理编辑在那里干过两年,我待的那个房间简直就像是从狄更斯的小说里直接搬来的:文件堆在凌乱不堪的架子上,昏暗的灯光,两排弓着背坐在办公桌前的人,所有这一切都浸淫在一种不祥的、叫人心力交瘁的沉默中,唯一的声音是焦躁的铅笔在沙沙作响。另外,墙上挂钟的分针每走一格,就会发出一种虽然柔和却听得见回音的闷闷的声响。此刻我隔着一条马路,抬头凝望昔日办公室的窗户,身子不由微微打战。
婚后,我和太太回美国住过两年,在那里完成了大学学业,因此我在《伯恩茅斯回声晚报》的工作非但是我在英国得到的第一份真正的工作,也是我成年后打的第一份正儿八经的工。在那里工作的整整两年,每时每刻我都觉得自己不过是个年方十四的孩子,却要假模假式地装扮成大人。毫无疑问,这是因为几乎其他所有的助理编辑年纪都老得足以当我的爹,只有坐在另一头的、形容枯槁的那两位除外——因为他们的年纪,已经老得足以当上述那些人的爹了。
我坐在两位善良而博学的男人身边,他们一个叫杰克·斯特雷,另一个叫奥斯丁·布鲁克斯。他们俩花了两年时间,耐心地跟我解说“尚未裁决”是什么意思;根据英国法律规定,“拿走一辆汽车”和“偷走一辆汽车”之间有怎样重大的区别;还有,为了防备“诽谤中伤他人”的罪名,永远不能说某嫌疑犯遭到“质疑”或者“审问”,得说他是“协助警方调查”。为了我的安全起见,委托我编辑加工的报道,大半来自两家主要的女性俱乐部——“城市女性协会”和“女性学会”。我们每天都收到成堆成堆的这些个玩意儿,看上去都像是用同一种花体字写的,说的都是一样叫人无知无觉的事儿:“波克斯堂的阿瑟·斯莫特先生示范精彩纷呈的动物手影艺术表演”“伊芙琳·斯塔布斯太太以迷人风趣之谈吐演说其最近接受的子宫切除术以飨嘉宾”“斯鲁普太太因最近不幸被其獒犬‘王子’所伤,无法按原定计划就如何管理爱犬发表演说,好在斯梅斯维克太太挺身而出,顶替出场,绘声绘色叙述其担任葬礼风琴师之经历”。她们个个都会整页整页地滔滔不绝,什么感谢词啦,吁请筹款啦,长篇大论地唠叨什么成功的义卖会和咖啡早餐会啦,还会巨细靡遗地列出某某人提供了某某点心某某饮料,这些东西又是多么讨人喜欢。我可从来没有挨过比这更漫长的日子。
我记得,那里的窗子只能借助一根长长的棍子才能打开。每天早晨我们到办公室以后约莫十分钟,有个老得简直握不住铅笔的助理编辑就开始折腾他那把椅子,拼命想让椅子离桌子远一点。他要磨上一个小时才能从椅子上站起来,再花一个小时才能蹒跚着脚步走到窗前,用棍子千方百计把窗子打开,最后用一个小时把棍子斜靠在墙上,蹒跚着走回办公桌前。一等他重新坐定,坐在他对面的男人就“噌”地站起身,大步流星,用棍子“砰”的一声关上窗,然后一脸挑衅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每每此时,那位老伙计就闷声不响、坚忍不拔地从折腾椅子开始,把整个过程重来一遍。就这样,两年时间里,这样的事情周而复始,日日不辍,四季如常。
我还从来没见过他们俩有谁干过一丁点活。年长的那位当然干不了啦,谁让他每天绝大部分时间不是在往窗前走,就是从窗前走过来呢。另一个家伙大半时间都坐着,一边吸一支没点着的烟斗,一边瞪大眼睛傻笑着盯住我。每回我们大眼瞪小眼的时候,他都会跟我提几个云山雾罩的问题,个个跟美国有关。“跟我说说吧,”他说,“我看到哪里说米奇·鲁尼跟艾娃·加德纳[2]结了婚却从来没有圆过房,这是真的吗?”要不就是:“我常常纳闷呢,没准你能告诉我,我见过类似的说法,讲夏威夷的努阿努阿鸟只吃粉红壳的软体动物,可是白壳的软体动物其实数量更多,营养价值也并不差,这是为什么呢?”
我正被“城市女性协会”和“女性学会”发来的报道弄得一头雾水,只好看看他,开口问了句:“什么?”
“我猜,你总听说过努阿努阿鸟吧?”
“哦,没。”
他挑起一根眉毛。“真的吗?真够特别的。”说罢,他接着抽自己的烟斗。
那是个到处都莫名其妙的地方。编辑大人是位隐士,吃饭要打发秘书给他送进去,自己几乎就不怎么出门。在那里待了这许久,我只见过他两回,一次是他面试我,只用了三分钟,而且似乎弄得他好不自在;另一次,他打开了那扇将他的房间与我们的房间连通的门,这事委实非同小可,我们都齐刷刷地抬眼凝视。就连那老家伙,本来在不停地往窗口蹒跚,此刻也停下了脚步。编辑的惊诧在脸上骤然僵冷,瞪大眼睛盯住我们。显然,当他发现自己办公室里有一扇门的另一边居然有整整一屋子的助理编辑时,他吓得目瞪口呆。有一小会儿,他看上去似乎有话要讲,可后来到底还是一言不发地退了回去,再关上身后的门。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六个礼拜之后,我在伦敦找到了一份工作。
伯恩茅斯还有一样也变了,那便是所有的小咖啡馆都不见了。过去,每隔三四扇门就有一家,里头摆着气喘吁吁的浓缩咖啡机和黏糊糊的桌子。我不知道如今去度假的人都到哪里去喝咖啡——哦,我知道了,到“阳光海岸”去——可是这样一来,为了喝到一杯还算凑合的咖啡提提神,我就只能一路走到“三角地”。那个地方很远,当地的巴士在接受预订的间歇就在那里休息。
后来,我心里盘算着想出去走走,就赶上一辆公车到附近的基督堂城去,打算走回来。我在一辆黄色双层巴士的顶层前排得了个位子。乘上双层巴士的顶层,实在是件赏心乐事。抬头你能看到外面房屋楼上的窗户,低头你能瞥见车站上人们的头顶(等他们过一会儿从楼梯上来,你就能心领神会地看他们一眼,好像在说“我刚刚看到你头顶啦”),若是巴士飞速转过街角或者环形交叉路,你还会被一种大难临头的感觉刺激得浑身战栗。如是,你看世界便有了一个全然新鲜的视角。通常,从巴士顶层看,城区是会显得更秀气一点,不过哪里都比不上伯恩茅斯更明显。若是取街道为视平线,这里基本上就跟英国其他小城没什么两样——好多建屋互助会的办公楼,好多连锁商店,统统都配着大片平板玻璃窗——但是一上楼,你就会突然发觉,你正置身于英国瑰丽的维多利亚风格社区之一。其实,大约1850年之前,伯恩茅斯压根都不存在呢——当时它只是位于基督堂城与普尔之间的两三座农场——后来,它实实在在地繁荣起来,匆匆建成了码头和散步道,以及绵延数英里长的华丽砖房,既有办公楼,又有敦厚而堂皇的住家,这些房子大多数都配着精心雕琢的角楼和其他繁复热闹的饰物。通常,这些玩意儿也只有巴士乘客和擦玻璃窗的清洁工才看得真切。
维多利亚时代的荣光实在是极少惠及地面,这一点真够可惜的。不过,但凡你把平板玻璃全拿走,把底层的建筑都弄得跟楼上的房子一模一样,我们也许就看不见每一家“斯凯奇利干洗店”“利兹永久建屋互助会”和“布兹药方”里面的景象了,那该是多么惨重的损失啊。想想看,如果从“斯凯奇利”门前经过,却看不到成排成排用塑料袋装的衣服、各色各样破破烂烂的地毯清洗器以及某位女士在柜台边上用一只回形针慢悠悠地剔牙,那么生活会变得何等无聊啊。天,简直没法想象。
我一路坐巴士直到终点站——那是基督堂城里一家新开的名叫“塞恩斯伯里”的大超市的停车场,然后沿着阡陌纵横的立交桥寻到陡崖路。接着我又往前走了半英里,在一条小路的尽头看到“陡崖城堡”赫然矗立,当年这里曾是百货巨子高顿·塞尔弗里奇的宅邸,如今已成一片废墟。
塞尔弗里奇是个很有意思的家伙,他给我们大家都上了一堂颇有教益的道德课。这个美国人早年供职于芝加哥的马歇尔·菲尔德百货公司,1906年搬到英国,打算在伦敦打造全欧洲最大的百货商场。彼时英国人只当他是个疯子,尤其是听说他准备把商场造在牛津街上,远离骑士桥和肯辛顿的商业区的时候。然而,凭着辛勤劳作和那股子全情投入的劲头,他终究还是成功了。有好多年,塞尔弗里奇都堪称正派人士之楷模。他过日子严于律己,晚上早早就寝,工作不知疲倦。他喝好多好多牛奶,从来不到处拈花惹草。然而,1918年他太太去世,他从婚姻的樊笼中脱身,一下子就冲昏了头。他勾搭上一双美籍匈牙利裔的俏妞——歌舞圈里管她们俩叫“多丽姐妹”,然后一头扎进温柔乡。他一手挽住一个多丽,在欧洲的各大赌场流连忘返,赌至昏天,输到黑地。他夜夜在外面觥筹交错,将大把大把的钱傻呵呵地扔在赛马和汽车上,买下“陡崖城堡”,还制订计划要在附近的亨吉斯特伯里海德造一处有两百五十个房间的产业园区。十年弹指一挥间,他赛马输掉了八百万美元,失去了塞尔弗里奇公司的控制权,失去了自己的城堡和在伦敦的房产,失去了自己的赛马和劳斯莱斯汽车,最后只能独自栖身于普特尼的一座小公寓里,出门得坐公交车。他死在1947年5月8日,彼时已一文不名,且完全被人遗忘。当然啦,话说回来,他到底跟一对双胞胎姐妹颠鸾倒凤、欲仙欲死了一场,这可是关键。
时至今日,“陡崖城堡”那气宇轩昂的哥特式外壳依然在一群平房中鹤立鸡群,这景象委实刺眼,只有城堡背面例外——在那里,周边地带一路往下延伸,穿过一个公共停车场,直奔大海。我倒挺乐意知道,这房子是怎么会处于如此岌岌可危、荒凉破败的境地的,可是,在这庄重而忧郁的氛围中,附近空无一人,停车场里也没有汽车。
我踩着摇摇晃晃的木头台阶一路走到海滩上。夜里雨就停了,可是看看天,还是一副山雨欲来的架势。一阵疾风吹来,扬起我的头发和衣服,激得海上恶狠狠地翻起了泡沫。除了惊涛拍岸,我什么都听不见。我被风以险峻的角度斜抵着,在海滩上艰难跋涉,姿态宛若用肩膀扛起一辆汽车上山去。一路上,我从呈新月状排列的一长溜海滩小屋前经过,它们的式样如出一辙,只是油漆的深浅明暗各有不同。大多数房子在冬天里都关着门,但是这条路走到大约四分之三的地方时,有一家却开着,那模样活像是只魔术师的匣子。屋里有个小小的门廊,门廊上一男一女都坐在花园椅上,用足够在北极抵挡严寒的厚衣服裹住身体,大腿上还盖着毯子,承受冷风侵袭,那风似乎随时都有把他们掀个后空翻的危险。男人正竭力想读一份报纸,但风却执著地将报纸往他脸上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