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早晨7点差10分,天很冷。我站在布卢姆斯堡公共汽车站外边,看得到自己的呼吸。只有寥寥几辆汽车出现,后面都拖了一条蒸汽云。我宿醉未消,几分钟后就要爬上一辆公共汽车,坐上五个小时去纽约。哎,我还不如去吃猫食算了。
是我哥建议我坐公共汽车的,因为这就省得在曼哈顿找地方停车了。他说我可以把车留给他,一两天之后再回来取。在凌晨两点,喝了许多啤酒之后,这个打算似乎蛮精明的。可现在,站在清早的冷风之中,我发现我真是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在美国,只有既坐不起飞机又——这在美国可真算是穷到家了——买不起汽车时,你才会去坐长途汽车。在美国,买不起汽车的人距离大塑料袋子的生活只有一步之遥啦。所以,长途公共汽车乘客主要由下述人构成:活动期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危险的持枪者、处于吸毒昏迷状态的瘾君子、刚从监狱里放出来的人,要不就是修女。偶尔还能看到一对挪威学生,之所以能认出他们来,是因为他们的脸红扑扑的,看起来是那么健康,脚上还穿着蓝色小短袜和凉鞋。但是总的来说,在美国坐长途汽车,综合了监狱生活和越洋运兵船生活的大多数毛病。
所以,当公共汽车停在我面前,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车门打开时,我颇带疑惧地上了车。那司机本身看上去就不太可靠,他的头发让他看上去好像刚玩儿过通电电线一般。车上大约还有另外六个乘客,不过只有两个看起来像是患了严重精神病的,有一个正在自言自语。我挑了个后面的位置,坐定了准备睡觉。昨天晚上,我和我哥喝了太多的啤酒,而且不妙的是,潜水艇三明治里的香辣调料这会儿也开始在肚子里扩散,就像熔岩一样在里面冲来滚去,过不了多久,不是从这头就是从那头,就要开始往外渗啦。
我感到后面有只手放在我肩膀上。透过座位的间隙,我看到那是一个印度人[1]——我的意思是说那是一个从印度来的人,而不是一个美国印第安人。“我可以在这个车上吸烟吗?”他问我。
“我不知道,”我说,“我已经戒烟了,所以对这种事没怎么在意。”
“但是你认为我能在车上吸烟吗?”
“我真的不知道。”
他安静了一会儿,又把他的手放在了我的肩上,不是轻叩几下而是搭在了上面。“我连一个烟灰缸都没发现。”他说。
“别逗了。”我机智地应答,没睁开眼。
“你认为这是不是意味着不准吸烟?”
“我不知道,我也不在乎。”
“但是你认为那意思是不是不准吸烟?”
“你要还不把你的手从我肩膀上拿开,我就要往上面呕吐了。”我说。
他迅速移开了手,沉默了大概有一分钟,又接着说:“你能帮我找个烟灰缸吗?”
这才早上七点钟,而且我还极不舒服。“你能不能别来烦我?”我厉声喝道,其实只想开个野蛮的玩笑而已。两排座位后面的一对挪威学生看上去被震呆了。我瞟了他们一眼,似乎在说:“你们这些健康的小屎蛋,也别想造次!”然后又跌进座位里。今天将是难熬的一天。
我断断续续地睡着,处于一种令人不满的半睡半醒状态,把发生在自己周围的事都杂糅进自己的梦中——齿轮的碾磨声,孩子的哭泣声,这辆汽车在来回横穿马路时的疯狂转弯声,那是司机伸手摸索掉落的香烟或者一时陷入精神恍惚造成的。大部分时间我梦到公共汽车朝悬崖猛冲过去,驶向空中。在梦里,我们跌落了数英里,在云层中静静地翻着跟头,只听到外面空气呼啸的声音。然后是那个印度人对我说话的声音:“你认为我现在可以吸烟了吗?”
醒来后,我发现肩膀上有一摊口水,对面还来了一个新乘客。那是一个面容憔悴、头发稀疏灰白的妇女,她一根接一根地抽烟,还打着惊人的饱嗝儿,就是孩子们用来逗乐的那种——味道醇厚、低沉饱满、余音绕梁的饱嗝儿。对此,那女人竟然完全处之泰然。她就那么看着我,张开嘴,一个饱嗝儿便滚了出来,这就够惊人的了吧,然而还不够,她会吸一口烟,并在打嗝儿时喷出一大团烟雾,此举更加惊人。我往后扫了一眼,发现那个印度人还在那儿,看起来非常痛苦。一看到我,他就想探过来再问一个问题,但我举起一根手指阻止了他,他只好坐了回去。我盯着窗户外面,感觉糟透了,为了打发时间,我试着想象比这儿更不舒服的环境,可是除了濒临死亡或者身处比基斯[2]的音乐会之外,我实在想不起其他的。
我们于下午到达纽约。我在时代广场附近的旅馆里找了个房间,这个房间一晚上要110美元,却那么小,以至于我必须走到走廊里才能转过身来。我还从来没住过一下子能触到四壁的房间。我做了你在旅馆房间也会做的所有事情——摆弄灯光和电视,顺便查看一下抽屉,把所有毛巾和烟灰缸放进我的行李箱——然后我就溜达出去,去看看这个城市。
我上一次来到纽约是在16岁时,我和我的朋友斯坦登门拜访我哥哥和嫂子。他们那时住在昆斯区一个古怪又恐怖的社区,叫莱福瑞克城。这儿群集着大约12栋高高的公寓楼,周围是一连串孤独的方形广场,广场上遍地坑坑洼洼,坑里的雨水总要好几个星期才干涸,花圃里还丢满超市手推车。估计有5万人住在此地,真没想到,竟然有这么多人挤在一个地方。我搞不明白,在美国这样一个广大而又开放的国度,人们为什么会选择住在那种地方?但是对这儿的所有住户来说,这里就是他们的家。在他们的生活中,永远没有自己的后院,永远不吃烧烤野餐,永远不会在午夜时分,走出后门到灌木丛中嘘嘘顺便数星星。他们的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会以为超市手推车是野生的,就像野草一样。
晚上,我哥和嫂子出去时,斯坦和我就会拿着双筒望远镜,坐下来扫视旁边楼的窗户。我们有几百个窗户可以选择,每一个里面都有一缕电视发出的幽光。我们寻找些什么呢?当然是裸体女人——可喜的是我们还真看到了几个,不过这通常会导致我俩为了争夺双筒望远镜控制权而激烈扭打,等我们再回到那扇窗前时,那女人早就穿好衣服出门了。然而大部分时候,我们只能看到另一个男人在用双筒望远镜扫视我们的窗户。
我记忆特别深刻的是走出大楼后体验到的威胁感。一群群身穿皮夹克、无处可去的半大小子,坐在公寓楼周围的墙上,注视着每个经过的人。我一直以为,我们一过去,他们就会跳下来,抢走我们的钱,还用他们在监狱工厂做的刀子刺我们。可是他们却从来没打扰过我们,他们只是盯着看看而已。即便如此也够吓人的啦,因为我们毕竟只是从艾奥瓦来的毛头小孩嘛。
现在的纽约仍然吓坏了我。当我向时代广场走去的时候,又体会到了同样的威胁感。多年以来,我读了那么多关于谋杀和街头犯罪的报道,以至于现在我对每一个不来打扰我的人都感激涕零。我真想给他们分发卡片,上面写着:“多谢不杀之恩。”
不过,唯一骚扰我的是那些街头乞丐。纽约大约有3.6万名流浪者,在这两天的闲逛之中,他们中的每一个都向我要钱,其中一部分还要了两次。纽约人恐怕只有去加尔各答,才能从无所不在的乞讨中解脱出来吧。我开始深感遗憾,我没能生在一个绅士可以用手杖打这种人的时代。有一个家伙——是我最喜欢的——上来问我能不能借给他一美元。此话令我绝倒。我本想对他说:“借一美元?没问题。最要紧的,是不是说好收1%利息,然后星期四再到这儿碰头结算呢?”我不会给他一美元的,毫无疑问——就是最亲密的朋友我也不会给他一美元——但我还是往他的脏手套里塞了10美分,并向他眨眨眼,揭穿了他的花招。
时代广场真是不可思议。从没见过那样的灯光,那样的拥挤喧闹。每栋大楼的整整一面都让位给了闪烁、跳动、飘摇的广告,仿佛电波海洋上的风暴。大概有40个巨大的广告引诱你去花钱和消费,除了其中两个,所有广告都是为日本公司做的——美达影印、佳能、松下、索尼。我强大的祖国却只有柯达和百事可乐做代表。“战争已经结束了呀,美国狗!”我郁闷地想道。
纽约最让人着迷的地方,就是这里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就在一星期前,一个妇女被电梯吃掉了。你受得了这种事吗?她在上班的路上,正盘算着自己的事情,脚下的扶梯突然塌陷,她一头扎进了机器内部,掉进那些正在嗞嗞作响的齿轮和传动装置里,结果呢?自然是可想而知。你要是那座大楼的清洁工,会怎么样呢?(“伯尼,你今天晚上能早点儿来吗?听着,你最好带个钢丝刷,多带些阿佳克斯清洁剂来。”)在纽约,惊人而又难以预料的事情总是层出不穷。《纽约邮报》头版有一则报道,说的是一个有艾滋病的性变态因为强奸小男孩进了监狱。你能相信吗?“这是一个什么城市啊!”我想,“真是一个疯人院!”整整两天,我一边走,一边看,一边惊讶地咕咕哝哝。在第八大街,一个高大的黑人从门口蹒跚而出,看起来极不正常,他对我说:“我一直在吸冰!一大碗一大碗的冰!”虽然他什么都没要,我还是立即塞给他25美分硬币,然后迅速离开。在第五大街,我走进特朗普大厦(Trump Tower),一座新建的摩天大楼。一个叫唐纳德·特朗普的家伙,是个开发商,正在慢慢地接管纽约,在城市各处建造以自己命名的摩天大楼。这栋大楼拥有我所见过的最没品位的大厅——所有那些黄铜色的、铬黄色的、斑红色的以及白色的大理石,看起来就像是你在人行道上一见到就会绕开的那种东西,而这里却到处都是——地板上,墙上,天花板上,真好似站在一个刚吃完比萨的人的胃里。“不可思议!”我咕哝着继续往前走。隔壁就是一个卖色情录像带的商店,就在第五大街上哦。我最喜欢的是《犹太人色情艺术》第二部。在这里面你可能会看到——脱掉裤子的拉比,淫荡的女人们四仰八叉地躺着,说道:“你已经想干了吗?”“棒极了,真不可思议。”我咕哝着,又缓慢向前。
晚上,当我再次沿着时代广场往回走的时候,眼球被一个艳舞俱乐部所吸引,俱乐部窗口有脱衣舞娘们的照片。舞娘们都是漂亮的女孩,其中一张照片是萨曼塔·福克斯的。福克斯女士现在给《太阳报》这样的英国报纸服务,向读者展示她标致的乳房,每年酬金大约25万美元。难道她还会在时代广场一个烟雾缭绕的地下室,给陌生人表演脱衣舞吗?至少我觉得是不可能的。实际上,我扯这么远是想说明这个俱乐部有一点儿欺诈性质。这是一个耍弄好色之徒的低劣骗术。
他们总是在艾奥瓦的州展览会上跟你玩这套把戏。在车辆后面,脱衣舞娘的帐篷上,会覆盖着一些令人想入非非的色情画,画上是你曾见过的最美丽的、有着丝一般柔滑头发、丰满的胸脯以及柔软身躯的女人——她们噘起的湿润嘴唇似乎在说:“我想要你——对,就是你,长脓包、戴眼镜的那个。快来满足我,小鬼。”年方十四又因性欲而发狂的你,会用整整一颗心及周围许多器官去相信这些画。你会递上皱巴巴的一美元走进去,走进一个脏兮兮的、充满马粪和按摩醇味道的帐篷,发现舞台上那个疲倦的脱衣舞娘和你自己的母亲没有什么不同。那是一种你永远也无法真正释怀的失望。而现在,我的心转到了那些孤独的水手和日本影印机推销员那里,他们坐在下面喝着又甜又热的鸡尾酒,正享受着这索价过高的失望夜晚。“吃一堑,长一智。”带着悔恨的微笑,我明智地评论着自己,然后叫一个乞丐滚开。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庆幸自己没被抢劫,更为自己没被谋杀而高兴。电视机上有一张卡片,上面说只要花6.5美元,就可以看场室内电影。我记得,一共有四部供我选择——《黑色星期五》第19集,里面有个人格混乱的男人用刀子、短柄斧、餐叉和吹雪机,一连串杀了许多正准备沐浴的女人;《猛龙怪客II》,查尔斯·布朗森在里面追踪并杀害了迈克尔·温纳;《辣手娇娃》,西尔维斯特·史泰龙饰演的兰博在里面做了个变性手术,然后炸死了许多东方人。此外还有成人频道播出的《我的小裤裤湿答答》,是一部关于丹麦后现代时期人际关系和社会冲突的敏感作品,作为额外的添头,还穿插了许多火热的性交场景。看一点儿最后这部如何?我把玩了一会儿这个念头——就像新教教派说的那样,只是放松一下嘛——不过我太抠门儿了,实在舍不得花掉6.5美元,而且说到底,我一直怀疑,我若真的按下那个必需的按钮(我可以告诉你,它已经被磨成片片了),明天就会有一个侍者拿着一张电脑打印单站在我面前,告诉我说,如果我不给他50美元,他就把我房间收据的副本寄给我母亲,上面用红笔圈出“各样杂费:德芬特·波尔诺的电影,6.5美元”。所以我就此打住,躺在床上看普通电视台。里面正在重播20世纪60年代的一部喜剧,叫作《艾德先生》,主人公艾德是一匹会说话的马。从那些笑话的性质上判断,我猜出该剧是艾德先生自己亲自撰写的。但是最起码,里面没有任何能敲诈我的东西。
就这样,我结束了我在纽约——世界上最激动人心又令人蠢蠢欲动的城市——的时光。我禁不住反思道,我根本没有理由觉得自己比20层楼下艳舞俱乐部里那些孤寂的兄弟高明。我正像他们一样寂寞孤单。确实,毫无疑问,在这个巨大又无情的城市的各个角落,有成千上万和我一样孤独又无依无靠的人。想到这里,是多么令人忧郁啊!
“可我怀疑,他们有几个能这样干呢?”我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把双手双脚同时伸了出去,一下子就碰上了房间四面所有的墙。
[1]原文为Indian man,既可指印度人,又可指印第安人,故后文作者予以解释。
[2]摇滚乐坛20世纪70年代的老牌迪斯科乐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