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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英格兰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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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秋天来了!

每年到了这个时候,在很短的时间内——最多一两个星期——这里会发生让人叹为观止的事情:整个新英格兰迸发出缤纷的色彩;所有的树生长了几个月,形成遮天蔽日的绿色屏障,突然间色彩斑斓,熠熠生光,整个乡野就像弗朗西丝·特罗洛普所描述的那样,“变得壮丽辉煌”。

昨天我借口要做重要的调查,驾车到佛蒙特州,款待我那惊呆了的双脚一顿登山盛宴——攀登海拔4235英尺的基灵顿峰。它挺拔壮丽,是格林山脉的主峰。昨天简直就是梦想中完美的秋日,空气里充满了秋天特有的浓烈而清脆的麝香气味;天空瓦蓝清澈;田野是浓墨重彩的绿;树叶的颜色千变万化微微含光。展现在你眼前的景致真的让人目瞪口呆:风景中的每一棵树都独具一格,每一条蜿蜒盘旋的高速公路和每一座丰润的山坡都突然被大自然泼上了无限种明朗亮丽的色彩——火焰般燃烧的深红、光泽莹润的金色、活泼跳跃的朱红、炽热暴烈的橙色。

如果我的感情太过于奔放,请谅解,不过不用这些空洞的词汇似乎无法描述这样壮观的美景。伟大的博物学家唐纳德·库尔罗斯·皮阿提(Donald Culross Peattie)文章向来写得十分枯燥,枯燥得你都可以用来当抹布了。可是他想描绘新英格兰的秋日美景时,也着实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在他那经典的《北美洲东部及中部的树木自然史》中,皮阿提用一种说得好听点叫“工匠式”的语言唠叨了434页(典型段落如下:“橡树一般是沉重且枝叶繁茂的树种,树皮呈鱼鳞状或犁沟状,嫩枝几乎呈五角状,因此树叶也呈五层”),可是最后他注意到了新英格兰的糖枫及其秋日的盛装,那文字风格简直就像是可可中被人掺了烈酒。他堆砌着让人喘不过气来的比喻描述枫叶的颜色:“像千军万马在咆哮……像烈焰的赤舌……像前进有力的乐曲驾驭着交响乐之海上翻滚的浪尖,和着它叫喊的欢歌,给乐队里每一个精心编排的不和谐音都赋予了意义。”

“是啊,唐纳德,”你都可以听到他太太在说,“该吃药了,亲爱的。”

我完全能理解了他为什么在接下去两个激昂的段落中,继续这样的风格,然后突然回过头去讲下垂的叶轴、鳞状芽体,还有下垂的小枝。当我站在基灵顿峰之巅,呼吸到宛如天堂般的清澈空气,放眼皆是浸透在秋日光辉中的美景时,我发现自己所能做的就是不要张开双臂,放声歌唱约翰·丹佛的歌曲大串联。(出于这个原因,最好和有经验的人一起登山,然后随身携带配备齐全的救生箱。)

偶尔你会读到某些学界人士出版的一份科学版的色彩图,上面严肃宣布一项科学上的发现:密歇根州的枫树或者是奥扎克的橡树的颜色变深了。可是这种发现完全无视新英格兰的某些特质,正是这些使得这里的秋日美景举世无双。

首先,新英格兰的树木山水的底子是北美洲任何一个地方都无法与之相比的。那阳光下洁白的教堂、带顶盖的桥梁、整洁的农场,还有抱成一团的村落都为大自然那丰富、朴实的色彩锦上添花。此外,这里树种极其丰富,其他地区望尘莫及:有橡树、山毛榉、白杨树、漆树、四种不同的枫树以及其他数不胜数的品种,它们所形成的强烈对比会让人眩晕。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这里的秋天气候完美,很容易平衡。白天阳光灿烂、温暖宜人,夜里清凉如水、略带寒意,有利于所有落叶树木一起进入色彩迸发的高潮。所以千万不要错过时机,在每年十月份那几个“壮丽辉煌”的日子里,新英格兰绝对称得上是地球上最可爱的地方。

更让人惊奇的是,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这里的秋天会如此绚烂。

你可以回想一下学校里的生物课(也许你这门课没及格,栽在“巫师先生”的手上),秋天是树木为进入冬天漫长的睡眠做准备的时候,它们会停止分泌让叶子变绿的叶绿素。叶绿素没有了,其他一直存在的色素如类胡萝卜素就稍显眼一点。类胡萝卜素使得桦树、山胡桃树、山毛榉,还有一些橡树和别的树呈现出黄色和金色。好了,有趣的是,为了让金黄色持续鲜艳下去,这些树必须不断地为叶子提供养分,即使那些叶子除了挂在那里好看以外,实际上已经没有任何用处了。只有当一棵树应该储备起所有能量留给来年春天的时候,它才会耗费大量精力喂饱那些色素,然后把欢乐送到每个普通人的心底,可是这样做,对于树来说却没有任何好处。

更加神秘的是:某些种类的树它们的厉害之处在于,更宁可牺牲自己也要分泌出另一种叫作花青素的化学物质,造就出新英格兰最具代表性的壮观的橙色和深红色。并不是因为新英格兰地区的树产生的花青素更多,而是新英格兰的气候和土壤正好为这些颜色的独特绽放提供了完美的条件。在气候更加湿润或者温暖的地方,这些树还是不厌其烦地做同样的事——它们几百上千年如一日地这么做——可就是达不到这么美的效果。没人知道为什么这些树在没有什么明显回报的情况下,愿意耗费极大的精力去喂饱那些色素。

可是最大的秘密还在后面。每年有几百万人不远千里驱车来到新英格兰赏秋,当地人亲切地统称其为“偷窥树叶者”。这些人周末就在旅游景点的手工艺品商店里或者别的什么名为“诺亚古董”或者“藏品”的小店里晃荡。我估计大概只有0.05%的人会走到偏离他们爱车150英里远的地方。他们已经接近了完美的边缘却又转身离去,这是多么奇怪而又令人费解的不幸啊!

他们错过的不光是户外那令人陶醉的欢乐——清新的空气、丰富而天然的气息、漫步于干燥的落叶堆成的“地毯”上那无法言说的快乐——还错过了聆听山峰里有人高唱《带我回家吧,乡间小路》这种独一无二的享受,你还能开心地辨认出歌者半英国式半艾奥瓦式的口音和浓重鼻音呢。个人认为,这绝对值得你下车去听听哦。

[1] 弗朗西丝·特罗洛普,Frances Trollope(1780—1863),英国小说家,小说家安东尼·特罗洛普的母亲。

[2] 约翰·丹佛,John Denver(1943—1997),美国著名老牌乡村歌手。

[3] 奥扎克,Ozark,密歇根州的别名。

[4] “Take Me Home,Country Road”,约翰·丹佛的代表作之一。

[5] 作者暗示他自己在高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