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像人们所普遍认为的那样,意欲出自认知,并且是认知的结果或产物,那么,如果意欲强旺,那悟性、见解、知识也就必然地丰富。但情况可完全不是这样。相反,我们发现许多人具有强烈的,亦即果断的、坚定的、激烈的和不屈不挠、顽固执拗的意欲,与此意欲相联的却是微弱、低级的悟性。谁要是跟这种人打上交道,都会陷入绝望之中,因为他们的意欲对任何道理和表象都无动于衷,根本就拿他们没办法。这种意欲就好比被藏在一个袋子里面;它从里面盲目地向外挣扎、欲求。动物的悟性就更低了,虽然它们的意欲经常是激烈的和执拗的。最后,植物则只有意欲,没有任何的认识力。
如果意欲活动是发自认识力,那么,我们每次的动怒就只能与动怒的诱因相对称,至少能与我们对这些诱因的理解准确挂钩,因为愤怒不过就是我们当时对事情的了解的结果而已。实际发生的情形却极少是这个样子。相反,我们愤怒的程度通常都大大超出了引起这一愤怒的理由。我们的“勃然大怒”(贺拉斯语),通常都是由微不足道的事情引起,并且也不是因为这些事情本身的过错;它就像一只恶魔发出的咆哮——它被囚禁了起来,正在苦候机会挣脱,而现在为终于得偿所愿而欢呼。如果我们本质的深处是认知者,而意欲的活动只是认知的结果,那情形就不可能是这个样子,因为结果里面怎么可能会有在基本成分里不存在的东西?结论不可能包含比前提更多的东西。因此,这里所表现出来的意欲是完全有别于认知的一种本质,意欲只是利用认知以便与外界联系。意欲遵循自己本质的法则,它从认知那里除了获得动因以外,别无其他。
智力作为意欲的纯粹工具与意欲的差别,就犹如铁锤与铁匠的差别一样。在谈话中,只要智力能够单独保持活跃,那这一谈话就是冷静的;谈话的人几乎好像不在现场一样。而且,他也不会真的有损面子,至多就是出点洋相而已。只有当意欲参与其中时,这个人才算是实实在在地出场了:此时他变得热烈了;事实上,谈论的事情通常会变得火爆、灼人。我们总是把生命中的温暖归之于意欲;相比之下,我们会说冷静的理解力,或者说,冷静地调查一件事情,即在不受意欲的影响下进行思考。如果我试图把这关系颠倒过来,把意欲视为智力的工具,那就等于把铁匠视为铁锤的工具一样了。
没有什么比这种情形更加让人恼火的了:我们以探讨、分析原因的方式与一个人展开辩论,不厌其烦地向其论证,以为我们纯粹在跟他的理解力打交道,但到最后才终于发现:这个人其实无意(14)理解我们的论辩;因此,我们面对的是他的意欲——它无视真相,故意误解我们所说的话,运用诡辩和刁难的言词,但却以理解力作其挡箭牌负隅顽抗。这样,别人当然就拿他毫无办法了,因为向意欲运用探究和论证,就好比把凹面镜里影像发出的攻击施于一个实体一样。因此也就有了这一经常被人重复的说法:“我的意愿就是我的理由。”(尤维纳利斯语)日常生活为我所说的情形提供了足够大量的证据,但不幸的是,在科学探索的路途上这类证据也俯拾皆是。如果一些最重要和最非凡的成就不获承认,某些人就能获得个人利益,那要他们承认这些真理和成就简直就是与虎谋皮。这些人的利益牵涉在内是因为这些真理与他们每天教给别人的东西互相矛盾;或者他们不敢利用和在以后教导这些真理;又或者就算没有出现这些情形,他们也不会承认这些真理,因为平庸之辈的口号始终是“如果有人要出类拔萃的话,那就请到别处出类拔萃好了”——这是爱尔维修(15)对西塞罗书中埃伏色的名言所作的美妙复述;或者就像波斯诗人阿拉里所说的:“钻石与石英在一起会被视为非法。”谁要是期望这始终是人多势众的庸俗群体能够对自己的成就作出公正评价,那他的希望肯定会落空;或许在一段时间里,他无法理解这些人的行为,直到他终于发现:在他诉诸这些人的认知时,他其实要和他们的意欲打交道。他就会发现自己处于上述处境。事实上,这就像一个人在法庭上慷慨陈词,但他面对的评判员早已被别人收买。在个别的情况下,当那些人中的某一位打定了主意剽窃他的思想时,他就可以获得确凿的证据,证明与他作对的是那些人的意欲,而不是认识:因为他会吃惊地看到那些人其实相当识货,能够准确看出别人的过人之处和知道什么才是最好的,就像那些从不会错过任何熟透的樱桃的麻雀。
与在此讨论的意欲成功对抗认识力相反的情形,就是当我们摆事实、讲道理的时候,我们对话一方的意欲是在我们这一边:到了这个时候,所有人对我们的话语都一致信服,所有的辩论都充分有力,整个道理马上就说得清清楚楚。那些鼓动大众的演说家就深谙此道。在以上两个例子里面,意欲都显示为原初的自然力量,智力对此是无能为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