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青年没有群体的重要性,他仅仅是一介个体。
——塞利纳
1
N蓬头垢面,不修边幅。小拇指的指甲又黑又长。是那种令女人讨厌的男人。N不过是一个大城市里普通的一员,他个子瘦小,把衬衣拉起来,可以数出一条条细长的肋骨。一根根地撑起他那个狭小的胸腔,里面装着你我都有的内脏。他就喜欢数自己的肋骨,从上到下,又从下到上,或许那和他的工作有关。
N从事会计工作。他头脑清晰,要在报表上填充一串串的数字,里面包含了公司的盈亏、同事的欠账,上到高级管理层,下到清洁工的工资差距,还有公司未来的支出预算。一张张报表和欠条塞满了他的生活。有生以来,N已经习惯了把任何事情的本质进行数字上的量化,通过精确的数字来衡量生活的多寡。这样的习惯,让他生活的节奏靠着去数清楚和他有关系或者没有关系的金额变动来维持。
填字游戏不断,密密麻麻的数字爬满了每张纸的角落。所以,对N来说,一串数字后面多一个零或者少一个零,意味着他是否能顺利地继续过这样被数字填满的生活。一不小心,他的生活将会因为一个零而被彻底断送。所以对这份需要滴水不漏的耐心和认真去维持的工作,他一直小心谨慎。另一方面,这种工作,对普通的他来说,也不是一劳永逸,反而是稍有疏忽,就威胁到他的生存。所以他说,现在我活着,就靠数数为生。听上去很夸张,但很真实。
N的生活极为有规律,早晨六点准时起床,吃过早点,上班八小时,晚上回家打开电视,洗澡,睡觉。这个简单的流程已经重复了无数次。他按部就班,任何事情都在他的掌握之内,一丝不苟。这样缺乏弹性、十分僵硬的生活方式他过得十分自得。每个细小的生活细节成为了一种仪式——一个杜绝自己懒惰的方式。
他在洗澡的时候,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洗浴模式。进了屋,脱去衣服,打开水龙头,用香皂开始洗左手,洗右手,洗腿,洗头。每个步骤都被精确划分好了占用的时间。他的身体就像个上了发条的机器,一刻不差,分秒准确。如果计划被打乱,他就会严重地感到紧张和不安。
N的规律生活已经蔓延到了睡觉的时候。N做梦也不能停歇,他总是梦到一个个数字长了翅膀,在他的脑子里飞来飞去。只要闭上眼睛,就必然有这么一副景象。长了翅膀会飞的数字。也可以说,他从来就没有梦。他是一个生活里连做梦的权利都被数字剥夺的人。
在N以前的经历中,有过两个女朋友。仅仅有两个。一个是大学同学,也是和他一样,靠数数字为生的女人。他选择分手,理由是,以数数字为生的女人,手上会起老茧,乳房会变瘪,做爱会冷淡,买东西会因为价格不适而进行唾沫飞溅的砍价。结婚之后,那样的女人不用蜕变就是一个更年期患者。会在他洗澡的时候,翻他的钱包数钱。打理家务会有洁癖。会禁止他的手淫,跟踪他每一分钱的流向。另一个女朋友,是一个中文系毕业的才女。
他在交往一年之后提出分手,理由是,那样的女人花钱铺张浪费,需要买化妆品买书来进行自我充实。容易有外遇,没有安全感。在他睡觉的时候,会念那些风花雪夜的狗屁爱情故事扰乱他的宁静。结婚后,不给他做早点,反而让他每天早起为她去楼下拎牛奶。不洗衣服,却频繁地换衣服。吵架就离家出走。
通过N的精心计算,他要么打一辈子光棍,每晚数着数字手淫;要么找一个既不会数数字,也不会写诗的女人做老婆。这是一个会计在工作之余得出的结论,并以此作为一项基本原则指导着他的未来择偶。
他以为,这样按部就班的生活将会在他的生活里一直持续下去,没有一点变化的可能,直到睡在病榻不能动弹为止。至于他的婚姻,将在他的计划和规律范围内。N并不自知,他对生活持续僵硬的坚持,已经被精神分析学者判定为强迫性神经官能症。他感激这个病,让他每天都有能力控制生活。他所有潜藏的软弱都被这意志的强音掩盖。
十分不幸,一次车祸中,N的肋骨被撞断了两根,那排列整齐的肋骨就这样无端地少了两个编号。而那两根断了的肋骨并没有刺穿内脏,让他幸运地继续苟活。除此之外,N的头部受到了严重撞击,那十年如一日的数字从他的脑壳里撞飞了出来。他听到了那些数字从他脑袋里被撞出来之后砸在地上的声音,好听极了,像一个个鼓点,狠狠地砸在他的耳膜深处。在被判为短暂性失忆之后,N整天躺在病床上想让那些已经不在的数字重新飞回来。与此同时,N的强迫性神经官能症状都随着这次事故消失了。
出院后,他再次回到那个由白衬衣和黑皮鞋构成的世界,看着手里那些密密麻麻的报表,他傻眼了。那些最简单的数字让他看得胆战心惊。他的数字飞出了他能用大脑思考的范围。N的老板把他叫到办公室,命令他把桌上的报表在一个星期之内都补交齐全。
当他再看看那些等待他填满的报表时,脑子一片空白。那些曾经让他愉悦的数字,没有一个能出现在大脑里。
后果可想,N没有完成报表上的任何工作,被炒了鱿鱼。在把老板的门关上的瞬间,他听到了那胖得冒油的男人说:“简直就是一个废物!”是吗?少了两根肋骨的N走在大街上。他心想,这样一个废物走在大街上,没有人知道他是一个废物。
他大脑里精于计算的数字飞走了,他和生活和平相处的日子也暂告一个段落。
N的状态在失业之后明显起了质的变化,他不再是一个在数字里过平凡生活的人,也不再是那个强迫性神经官能症患者。或许由于没有一种强大理性的干涉,他变成了另外一种人。这样的人,是他在曾经的生活里不曾想过的。他的白衬衫,黑皮鞋,公文包,在这次意外之后彻底与他决裂了。这样的变化出现在八年前。而现在,N从头到脚没有一个地方和理性的数字有关。他那会计员的证明,于他而言已经失去了所有的意义。他的仪式钟表报废了。
如今N已经三十有余,在这八年里又发生了诸多的事。他不小心混成了摇滚爱好者,不小心成了搞摇滚的,不小心被摇滚搞,灰头土脸地又滚到生活的轨道上来。他所能维持生活的一技之长,已经在一次变故后,彻底地脱离了他。N现在还能做的,与数字有关的事情,就是还能数清楚自己手上的钱。在失去工作之后,N惊讶地发现,手上的钱每天都会减少,当他站在街边,从兜里掏出最后一张钞票的时候,时间停在那一刻。太阳在头顶,他的嗓子冒出一股腥辣的味道。
总有一种可能,我们为人生做好了接近完美的规划,但最后发现,事实上一次意外,一个小小的变故,将把这样的规划打回原形。原形,一无所得的思考,思考下去,似乎前半生用来生活,后半生用来思考,这就是生活的平衡。
2
N猥琐地生活着,小指甲比以前还长,比以前还黑,头发蓬乱,眼神涣散,和这城市只有一墙之隔。他开始听摇滚度日。在当年那个只要提到唐朝黑豹就被说成是摇滚的年代,是善良的,也同样是美好的。听国外的乐队,无论现在已经多么的不摇滚了,但在中国的市场上还依然算是尖货。现在市场上被盗版商人们大肆盗版的U2,THE DOOR,THE BEALTES,SAUDE,在当时却以一种十分新奇的面目出现在中国。而现在不过是听腻了流行的人们在音像店里换个口味的选择。
N还记得,当年买到了NIRVANA的打口。而如今,NIRVANA每年都在4月8日这天成为了借口。这个借口持续着,仿佛永不疲倦。这在当年是无法预料到的。20世纪90年代,一堆人蹲在打口小贩的窝里,翻找碟的兴奋,现在说来已成过去。没有人还记得当时的青春,是和最开始流入中国的摇滚一起流淌的。青春不再,摇滚也渐渐死去。在我们年老的时候,摇滚或许成为了一具祭奠青春的腐尸。这种当年偶尔的预感一闪而过,但青春毕竟是青春,N依旧义无反顾地,在丢失了所有理性数字之后,转而物极必反地朝拜着感性的图腾。这个图腾是被车祸以及失业所赐。若不如此,或许现在他还是一个只会在数字的庇护下维持着生活的男人。
在一个西方思潮大肆涌进中国的年代,N成为了一个“中国垮掉的一代”。至于如何成为,以及为什么成为,他却不甚了了。就好像某个时代,人们喜欢穿那种紧巴巴,勒得自己喘不过气的牛仔裤就是一个实例。当然要正面去分析在某个固定年代的集体行为,得出的结论都将被后来一群人推翻。这和美国的20世纪六七十年代如出一辙。在此,他感到了一种虚无感,那种长期伴随着颓败的生活方式以及年龄不断走高趋势的虚无感。他认为自己的刻意反叛是一种力量的证明,却因证明的未果变得异常虚弱。他曾尝试过带上吉他流浪于异地,就像那些几十年前的美国混子一样的流浪生活。可他发现在中国这块广袤的土地上,这样的生活方式无异于自讨苦吃。那些关于漫无目的且略带乌托邦景观的旅行实际上是另一种自虐的行为。当N最终回到城市,他决定开始新的生活,这次他在一个霹雳舞厅里给乐队作伴奏。
在舞厅里,N认识了一个叫良子的人,那人和N在同一舞厅弹贝司。个子不高,比他小两岁,长得十分抽象,穿得像理发师。这是N最初对良子的印象。
一起合作的时候,良子以十分歇斯底里的态度完成了一段前奏,惹得下面那些已经习惯了邓丽君小亮嗓的男人女人们吓出了一身冷汗。从那时开始,N想,良子真是个了不起的人。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是想用音乐毁灭点什么东西?
后来,舞池里的人们都需要吴侬软语式的情歌,以便能搂上女人,好好在舞池里乱摸一气。N看看良子,良子也看看他。两个人有默契地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就下了台。留在台上的人面面相觑。再后来,有人在台下起哄,老板只能让下一场的霹雳舞天王先上场。就这样,一前一后,他和良子已经走出了灯红酒绿的舞厅,后面响起一阵排山倒海的掌声,看来还是霹雳天王有噱头。两人对视一笑。良子话不多,用一大把乱七八糟的头发挡着脸,偶尔能从他那头发间隙中看到脸上坑坑洼洼的青春痘。
那晚下雨了,空气因为雨的来临而显得浑浊压抑。不一会儿,就真地下了起来。良子在街边买了一箱啤酒,邀N一起回家去喝酒。就这样,N和良子回了家。不大的平房,墙壁四处漏水,椅子上堆着许多的脏衣服。墙上贴着约翰·列侬的海报。只是列侬的脸似乎被雨水浸得有点变形,皱巴巴地垂着。
良子把所有的盆都搬了出来接水。把两个笨重的音箱塞到棉被里去,就这样,GUY AND ROSE的音乐在棉被里断断续续地传了出来。N从来没听过这个版本,主唱的嗓子像被油糊了似的。
雨还在下,良子拿出啤酒,用牙齿咬开了瓶盖,他和良子整整喝了一宿。期间,良子和他一起看了迷墙的MV。良子似乎变得不那么丑了,或许因为酒精,显得脸部肌肉放松,脸色红润,以此掩盖了那些脸上的坑。酒精下肚,两人话也变得多了。良子谈到了过去,他父母的离异,没一个人肯接受他,让他很早就一个人四处流浪。良子说,在两年前的冬夜,他一个人顺着国道走了将近一千公里。一直走到云南和西藏的交界处。吃睡都在藏民家,那些阳光,那里的人们,及几近纯粹的生活,没有任何的顾虑和烦恼,当时那里还没有被开发。现在,两年的时间就可以轻易地改变一个地方。
关于变和不变的东西,在良子和他的心中似乎都是一个永远的主题。青春和摇滚,感世伤怀。最后良子在喝了几瓶酒之后,在少许的沉默中说,无论如何将来老了都要去那里生活。
死在那里几乎成为了良子最后的志愿。
N和良子谈到了一些想法,两人最后达成一致。长时间的流浪让青春一无所得,所以他们决定搞一个乐队,一个属于他们的乐队。乘着酒兴,两人都有相见恨晚的感觉。把乐队的名字都想好了,叫V55。风格介于朋克和英伦摇滚之间——迷幻的愤怒。
酒已经喝得差不多,良子从床底下摸出了一小包东西,还有一个用了很多次的一次性针筒。良子把白粉和水搅合在一起注射到血管里。他的表情放松极了,像一块被注水了的猪肉。
良子有气无力地把针筒递给N,他摇了摇头。良子并没有勉强,横躺到地上,享受着来自酒精和毒品的幻觉。一会儿,良子从地上蹿起来,手抱BASS,来了一段即兴演奏。N的酒量明显不如良子,只能瘫软地躺在床边,看着眼前的良子横七竖八地来了一段。那声音,的确过瘾。当第二天醒来,他问良子是不是还记得那段即兴的时候,良子只是自嘲地一笑。N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过去的,只听见良子酣畅的呼吸声和滴落在盆里的雨水声交替互和。
从第二天开始,良子和N就开始了整个乐队的筹划,良子还翻箱倒柜地找出几首已经谱好了曲子的歌。两人躲在家里一练就是一天,中间打个电话让人送两份外卖。
就这样,N的生活里有了良子和音乐,渐渐忘记了意外对他生活的改变。那个会计员是他吗?那个曾经伴着数字入睡,并以数字为手淫节奏的习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为了一个过去,成为了一次偶然的梦魇。
3
良子的才华是在相互配合的时候显现出来的。良子的乐感十分到位,并且还有着难得的敏感。歌词都是由良子来创作,他不过是做好吉他手的工作。最后,乐队的风格渐渐定型,但明显差一个鼓手。
如果有鼓手,他们的音乐将做得更为饱满。在多次招募之后,发现实在找不到合适的鼓手,最后只能想办法买一台鼓机来代替。唯一的问题是没有钱。一次,良子出现的时候,头破血流,着实把N给吓了一跳,然后是良子丢给他一张支票,叫他去取款。N再三追问良子钱是哪来的。良子没说。直到伤好了之后,才告诉他,他跑去他爸的单位闹了一场搞到的。他已经有很多年没有见过他爸,他爸也根本就不愿意为他掏一分钱,还骂他是个狗改不了吃屎的吸毒鬼。没有人相信,他要这笔钱是为了他的理想。也没有人承认,他的吸毒和家庭有关。后来他和他爸打了一架,把他爸打得鼻青脸肿才最终给了他买鼓机的钱。N听了良子的话,拍了拍良子的肩膀。他突然发现,在良子被头发遮盖了的脸上有两行泪,正顺着坑坑洼洼的脸流淌。
乐队因为有了鼓机,音乐显得更暴虐,虽然鼓机不是人,声音还有些死板,但良子写的歌词和音乐的节奏足够弥补。他们开始边排练边找酒吧演出。终于在一个酒吧落脚,并长期驻唱。时间过得很快,他认识良子已有两年。他们的付出基本上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效果,不过是在人群喧闹里,带来一种十分可有可无的节奏。这些节奏让人疯狂,或者垂泪。但都不再是他们一心所想的梦想。这个梦想在时间的流逝中,变成别人的背景音乐。很多像他们一样的乐队,参差不齐地如雨后春笋开始出现。良子和他的情绪都在时间消磨中出现疲软。
他们在不演出的时候排练,喝酒,聊天。不过这样的时光渐渐变少,在后来一段时间,他发现良子的状态十分差,甚至已经不再和他交谈,只是习惯性地喝酒,在没有毒品没有钱的情况下,会消失一段时间,当再出现的时候,也经常是脸上挂彩,精神萎靡。他试图劝良子戒毒,因为他们的曲子已经到了可以出小样的地步。两个人的默契也已经磨合得差不多。至少他们所谓的理想,和青春有关的东西并不是一无所获。
后来一次机会,乐队里多了一个成员,终于代替了他们那让人十分泄气的鼓机。鼓机变卖后,换来一笔不小的活动经费,可以租下一间还算理想的排练场所。他们的鼓手叫O,是个不太安分的无政府主义者,个头也和良子差不多,不吸毒也不喝酒,经常向他们俩唾沫飞溅地发表一些政治言论,发表到高潮处的时候就向N要上根烟过过瘾,不过从来不向良子要,O害怕良子在烟里下药。O曾经最让人汗颜的经历就是当街裸奔,被警察抓到局里扣了一晚。
O谈起那个事件时,十分坦然,把那美其名曰为行为艺术。在上世纪90年代,行为艺术的先锋让人还闹不清楚是怎么回事情,O就已经有条有理地开始阐述他的行为理念,甚至还抽象地定义了自己行为的意义,是压抑状态下释放表达的极端表现,作为人类朝着原始动物性的回归。当时O说到这些的时候,良子和他都笑得喷酒,而O却紧锁眉头确信自己的伟大。大部分的时间,他和良子都是听着O讲个没完,偶尔插上两句。
自O进了乐队之后,十分卖力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每次结束都会累得湿了衣服。在这样的付出之后,音乐渐渐有了起色。但良子的毒瘾也开始变大,开始不按时参加乐队排练。刚开始,在N的循循善诱下,良子不发一语,只是低沉着头闷哼两声,继而埋头喝酒。渐渐,良子情绪难控,在台上演出,会把BASS砸到台下,使得他们一晚的演出没有任何收入不说,良子的BASS还要重新花钱购置。这样,三人不断地转移阵地,基本上跑遍了这个城市里所有的酒吧。
开始时,O还十分赞赏良子比他还牛的行为艺术,给他的行为来了一段扭曲的解释,说那是对观众和自己的双重侮辱,是最高级的表现。良子当时听了就觉得O纯属瞎掰,没怎么搭理O。但慢慢地,次数多了后,这位整天把“行为艺术”挂在嘴上的O对良子也渐渐不满。良子和O打过一架。O骂良子是个白痴,说要搞音乐就拿出点样子来,否定了他曾经对良子十分牛的定义。良子也骂O是个饭桶,说他嘴上挂着的行为艺术全他妈是假话。N劝架的时候,分别被良子失手踹了一脚,还被O塞了一拳。最后以N痛苦不堪地蹲在地上,终止了这场斗殴。
良子依旧死性不改继续这样的生活——出现,消失;再出现,再消失,越来越消瘦,人也似乎苍老了很多。一次喝酒的时候,N注视着良子,欲言又止。他不知道应该如何开口,才能继续他们的谈话。长时间的沉默之后,良子打着哈欠去找他的针筒和毒品去了。那个背影,N至今都不能忘记,落魄的良子,已经被毒品侵蚀了的良子,最无助的良子。突然,N觉得良子似乎有一天真的会永远消失。N想叫住良子,但他的脖子被什么东西卡住了,喊不出来。良子那时转过头来,和N目光相对。良子朝着N,笑了。那笑容,让原本十分丑陋的良子变得充满了忧郁。
良子又消失了。记不清楚这是第几次消失。N和O只能两人自己到酒吧应付现场。完后,O拉住N十分郑重地说,他不想被良子拖累,要离开乐队。N没有多说什么。因为良子的行为实在让人无法忍受,O的决定也在情理当中。O拍了拍N的肩膀,这算是他们的最后一次合作。
过了很多天,良子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出现,这让N想起了那次见到的良子的背影,这让他突然有一种十分不祥的预感。他去找到O,说,即使乐队不做了,也应该找到良子,就这样,N和O一起来到了良子的平房,敲门,没有回应。两人耐心地坐在门口,等。十分漫长。就是那天,他们两人看着天色从早晨到深夜。他们说了很多。
N:这样没谱的生活,真让人疲惫。
O:所以,我想去北京。
N:去做什么?
O沉默很久,说:不知道。不过想改变一下生活方式。
N:也好。否则这样下去,挥霍无度,青春像狗屎样的没完没了。
两人抬头,这城市的雨又开始下。O颤笑,是的,没完没了。
良子一直没有出现。在N和O等了两天之后,现在连O也开始有点着急。
O:你说良子这狗日的,是不是,死啦?
说这话的时候,一阵风从良子屋里吹来,阴森森的。
N:不会的。不会的。
其实在N的心里,这预感已经强烈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但他不愿意承认。最后要不是直接看到良子的尸体,他是怎么也不愿意承认的。他宁愿相信良子继续流浪去了,或者是缺钱偷窃,被人抓了。他都不愿相信,良子,死了。就死在了他的眼皮底下。
到了第三天的时候,O拎了块板砖,敲碎了良子屋子的窗户,爬了进去。随即听到O失控的一声惨叫,N也跟了进去。在他面前,良子直挺挺地躺在地板上,没有穿衣服,但穿着袜子和鞋。脸色铁青,嘴唇泛白,嘴角还渗出一点乌黑的血。好像在微笑,嘴角是往上翘的。双眼瞪得跟俩铜铃一般大。肌肉已经硬化,跟个木偶样地躺着,良子的一只手紧紧抓着针筒,另一只死死地抓着床单一角。手上的其中一个针眼还有淡淡的淤血。漏进的雨水还时不时地滴在良子的胸口上。滴答滴答,清脆地溅起一丛丛水花。
N走到良子面前,把双手放在良子的眼皮上,轻轻往下一抹,良子顺从地闭上了眼睛。N的双手颤抖不止,他的双手摸到了良子的冰冷,那冷似乎还有点刺骨,以至于后来N感到了手关节疼痛很多天。O在旁边吓得一身冷汗,说话语无伦次。以至N听不清O到底说了什么,只感觉O一直在喃喃自语。
N恍惚地抬头看着眼前的O。N突然对着躺在他面前的良子破口大骂:你这狗杂种,你给我起来,别给我装死。你他妈怎么就这么死了呢?说着还用脚踢良子的臀部。但无济于事,良子依然邪乎地笑着,一动不动。N明显地感到了他的脚踢在一块硬邦邦的石头上。他蹲了下来,抱头痛哭。
良子死了,这个事实确定无疑。N不记得后来是如何报警,如何被O搀扶出了良子那屋的。他一路摇摇晃晃,前脚绊后脚地走着,当他最后回望,良子的房子还和当初一样屹立在他的面前,纹丝不动。是的,和良子的死相一样。
后来,N和O变卖了乐队所有的乐器和设备才安置好了良子。N去找过良子的父亲,他只丢出了那么句话,让N直想一拳打在这个穿着整齐、面带红光的老男人的脸上。良子的父亲没有丝毫悲伤,说,这兔崽子早该死,这叫报应。说话时,还用余光斜看着N。仿佛那意思是说,这报应早晚也会到你身上的。N转身就离开了那个机关大院。除了良子他那爹,没人再知道,良子死了。
O果真要上北京。在良子死后,O似乎更坚定了上北京的想法。N送O的时候,两人都不再谈到良子。他们告别,祝福。所有的事情好像没有发生,又或者成为了另一个开始。
火车缓缓开出了站,N站在站台上。他一直站在那里挥手,朝着那辆北上的火车,朝着已经看不到他的O挥手。直到火车消失在他的视线。
4
N从那以后没有再接触音乐,他们以前所做的音乐都随着良子的死而没有了后文。
很久,良子的死,O的北上离开,似乎成为了一场梦横亘在N的面前。N开始常常做噩梦。那个横亘在他面前的阴影,他开始花很长的时间去攀越,但总是在快要接近山顶的时候,滚落下来。他像神话里的西绪福斯,一而再再而三地翻越着青春年少和中年之间的那座山。总在梦魇的最深处,他能看到良子那个笑。笑得扭曲,笑得蔑视。一直以来,N都没有正面问过良子为什么染上吸毒。因为他不敢问,他害怕在答案的尽头是一个让他更加失落的答案。那个答案毁了良子,所以他不想知道。就像一次车祸改变了N一样,或许那些数字的意义和良子一样,飞来飞去,最终飞出他的世界。永远地消失。
青春很容易会成为往事,通过一个故友的死亡,通过另一个故友的离开。年轻时候目睹的死亡,一辈子都记得。N开始在生活里找一种蜕变。他说不上来,他要找到的是什么途径,用于区分命运。良子、O,他们真实存在过吗?这些死在青春里的人,因为青春而死的人。N开始写小说。他要写的东西不是他自己,而是那些已故的人。他自己也曾在青春的惶恐躁动之间。他要写小说,纪念什么,忘却什么。生活在历经变数之后,流逝得更为缓慢。
其实我一直都不敢承认,N就是我。N只是青春的一个名字,而N这个代号,已经不能囊括我所有的生活。我相信生活是一种阶段性的生存体验。那些已经过去的东西,变淡,再变得淡一些。就成为了现在的我。仿佛良子是一剂稀释药,把我的青春稀释了。当我在复述那个以N为青春的故事的时候,我已经变成了另一个人。这另一个人虽然还是我,但我看不到一点提示,一点影子,指明那个现在自闭生存的老男人就是我。
有时候,想想良子死在青春里,是多么光辉的事情。如我现在,只敢用N这样的代号来提及我的流逝年华,而将来的生活,所有的忐忑和未知,都将和我的小说一起经历生老病死。我还活着。活着成为一种叙述。也明白了为什么行将就木的人喜欢用回忆的手段来点缀现在的生活。他们事实上都已经死了,死在回忆中。活着的目的不过是为了叙述过去,重温经历而已。
不幸,我的青春过早夭折,我将带着一具空乏的身体,经历变和不变的东西。我的早死和我无关。总之有一个男人这样说过。而此刻,他或许已经不再年轻。
5
还记得,良子在认识我的那晚向我精确地描述过,死在西藏将是他最大的志愿。事与愿违,良子死在了他的小破屋里,死在了贫困交加的原地,死在了他无法企及愿望的遗憾里。很多时候我会想,如果良子没有死,没有吸毒,最后到了他路过的西藏,会和一个西藏的本地姑娘相爱,结婚,生子。背靠唐古拉山,前有潺潺流水,皮肤黝黑,牙齿洁白,已经分辨不清他到底来自于哪里。年老后和他的孩子们讲述一些自己的故事,不知道那时候良子是否还记得我,记得我们一起的青春。或者开始信仰佛教,剃度修行,出没于山林之间,做一个纯粹的隐士。每当想到那个丑陋的良子还能在大山里折腾出点事的时候,我会心地笑了。这样的梦不要醒来,继续美好下去,或许我还能和良子见上一面。可惜,我和良子的最后一面,只有我在注视他,他则硬挺挺地躺在床边,嘴角是平淡的笑容。他在笑什么?笑生活的悲欢离合,笑自己的遗憾,笑我们应当死在青春的石榴裙下?我没继续猜测,但凭借我对良子的了解,他的死似乎是必然。即使不死,他也该和我一样了,在自我的双重折磨下,变得能轻易退让,沉默寡言。说得再自私一点,良子替我死了。从此以后,提到青春,我脑子里就飘着良子。生活屡遭挫败,我才开始明白,生活并不如我们的愿望,可以美好得清澈见底;相反,常常是浑浊不堪,我们在趟生活这摊浑水。有时候虽然能浑水摸鱼,但大多时候,是要有人为这浑水的未知而付出生命的。
O在良子死后半年,来过几个电话,他在北京找到一个外贸公司的工作,活得还算滋润。每次谈话结束,他都问我,最近过得如何。我说,还好,还好。是的,一切都还好,良子死了,我们还活着。还能再苛求什么呢?后半句话,我从来不说,就此打住。我没有资格让一个已经走出来的人回过头来看看他的朋友还在黑洞里打转,像旋涡样地没完没了。青春,类似一场说出来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的玩笑。苦涩的玩笑,O说的时候,是否含了把辛酸的泪。
和O谈到他曾经的无政府主义,O笑得我这边的电话都颤抖。提起以前看过的孟京辉戏剧《一个无政府主义者的意外死亡》,O只在电话里咳嗽了两声,我们相继陷入了沉默。艺术,像挥之不去的毒药,偶尔给我们平淡的生活灌上两口。只要挂上电话,这口毒药就被解了,我们继续回到各自的生活里悲叹和沉默。良子真好,听不到这样扯淡的谈话了。他只需安心,躺在四方盒子里,睡个昏天暗地就足够。而我们,依旧妄自菲薄,独断专行,用以为正确的现在不断否定以为错误的过去。在不自觉中,我常常用良子的死作为我目前生活的一个慰藉,想到有一天,我会和良子一样安静地睡下,就真的不用再醒来。
6
我现在基本属于那种混在大路上招摇过市的失业青年。我的会计员身份,我曾经的摇滚斗士,不过是现在摇摇晃晃的一个感叹号。想起这样的变数,我十分同情那些身价千万的人到了晚年的某天突然破产,耗费了一生却换来和从娘胎里出来时候一样一丝不挂的下场。这样,死亡的大门为他们打开,除了一死了之,一个纵身摔个面目模糊。难道还要他们在体验过富甲一方的优裕生活之后,过上不如一开始的贫困生活?那些在励志杂志里摸爬滚打,再摔再打的故事,美好的结局让人鼓舞。但真实的状况却是,一个人在一只脚踏进坟墓,一只脚在享受生活的时候,一次的跌倒,是容易一蹶不振的。或许还真有很多人,用迂回的生活态度在不断前进。不过这和我无关。和我有关的,仅仅只是那些妙笔生花的故事,为我每个月挣来微薄的收入。
我在这样亦步亦趋的状态里面,患上了神经性失眠。我几天几夜不睡觉,不吃东西,一直写到胃里翻腾出一股恶臭味的时候才能停手。在每个月的月初写上五到六篇的杂志稿件时,才开始写自己的小说。在写杂志稿件的时候,我总在思路中断的间隙,感受到飞奔而来的是一种强烈的罪恶感。像一个走钢丝的小丑,不过是娱乐自己娱乐别人的把戏。在写自己的小说的时候,是一种陷身于泥淖的苦楚。我甚至分辨不清我的来路和小说里那些人的来路有什么区别。当小说里一个人死去,我心如死灰般倒下了,倒在了我妄想出的一片血泊中。我捶打着小腿骨,用以分辨我是否在进行正常的膝跳反应。只有捶到小说人物的小腿骨时,我才能抖动一下。
小说感的存在,证明了我的意义。我用反复的手段,强加给了别人一个诱惑的圈套。当这个圈套的发出者用一句响亮的口号明确世界的存在时,所有的人都倒下了,唯独我还活着。小说的背后,是我的酗酒成性。一公斤白酒也不能让我畅然地睡去。我只能憨厚老实地写下一句话,一个段落的痛苦,让人感到一秒钟旁观的欢快。如此而已。我想停止这样的罪恶感,但我停不下来,只有一路走来,洒下多多少少的忏悔,向那些麻木的人洒下,向那些在我故事里谈情说爱的人洒下,向那些在生活里像斗士样的人洒下。但当我喝多了的时候,我就只能把那些多余的仇恨洒向自己。
这样的工作有时候让我厌烦,但更多时候对于能换来温饱的行为,我并不完全排斥。当我拿到稿费的时候,我就买上一斤猪头肉把自己犒劳得像个永不放弃的斗士。没人看清我的面目,没人看见我的双眼饱含泪水。没人看明白,我隐藏着对憎恨和恐惧的谅解。
7
很久,楼下的邮箱里没有我的任何信件,所有的稿件像是石沉海底。在把以前的积蓄挥霍一空之后,我第一次身无分文地走在大街上。饿了,买几毛钱的馒头充饥。当然,我的房租也开始欠费。房东来要账几次,看我那穷酸样,也只好作罢。我陪着笑脸和他说,你过几天再来,一定把欠下的全部补上。结果却是,房东等了又等,不见我的消息,以为我死在了屋里,直接把我的房门给撞开,看见我蓬头乱发像个疯子坐在一堆废纸中间。
当时我抬起头,露出血红的双眼,房东立马吓得退出房间,以为我要杀人,或者已经疯了。以后,有很多天没有再催促我交房租。
这样的生活让我彻底绝望,便用文字来遮挡我的丑陋,用以遮掩毫无动向的未来。但结果是什么?我没有挺身出来揭示我的无力。
门又响了,我以为是房东那个要债鬼。站在我面前的是个西装革履的家伙。我从脚往上看去,一切都精致无瑕:亮闪的皮鞋,手里夹着黑色公文包,身上还散发着由于过于富足而发出的香水和油腻的味儿。要不是他那兔唇依旧,我真就没认出这个油头粉面的家伙是那个曾穿着破得不能再破的烂牛仔的Z了。他手扶门框,腆着个菠萝肚走了进来。边走还边打趣道,怎么,N,不认识我了?我说,没,没有。
他坐了下来,点了根烟。眼睛四处张望我这狗窝。我的沙发容不下Z发福的身子,他坐得极为不爽。在Z进门前,我正裹着一条毛毯,便秘般想着我那换房租的稿子该如何来个石破天惊的开头。现在我还没来得及打量这变得面目全非的Z,他已经向我递来了张名片。上面赫然写着:某文化传播公司负责人。是的。就是这个当年因为兔唇而无法参军的Z,为我们乐队找酒吧的Z,正穿着名牌西装坐在我面前抽雪茄。我开始从Z的发福中,力图回忆起他曾经的样子。
Z以前头顶剃得锃亮,现在已蓄了头发,不长不短,擦了发蜡,看上去像只毛光水滑的耗子。以前瘦若枯柴,脸色蜡黄,像个晚期肝癌患者,严重营养不良。现在却发福得满脸放光。不清楚是什么导致了人的巨变?当所有人在生活里用多种面目生存的时候,我依旧,如此这般,用一种姿势存在。
Z开口说话,N,以前乐队散了,现在还做乐队吗?
我摇头。
Z现在说话声音洪亮,坐在他的对面就可以感受到一种强烈的压迫感,曾经的Z不过是个有点娘娘腔的家伙。太长时间不见,也因为我们和以前生活的唯一的联系只是偶尔想到的回忆。所以,我们沉默的时间很多。Z混社会长了,知道该如何打发这尴尬时光,所以他不停咳嗽,直到我问他这几年过得如何时,Z终于清了清嗓子,开始滔滔不绝。
从他如何创业,如何奔走,如何由一个摇滚理想者转而靠摇滚作为手段换取公司的过程。
我只是看着他那上下煽动的小兔唇发呆,偶尔口水从那闭合不紧的地方漏出来。又见他十分斯文地掏出一块手绢抹抹嘴。在他说到需要我点头赞美的时候,我就微笑地点点头,他又十分满意地接着讲下去,就像一只肥硕的老鼠在给一只饿得断气的同类讲述它是如何把一只母牛吞到肚子里去的。每个细节,都把他自己感动得一塌糊涂。我猜想,若是没错的话,Z讲这番奋斗史已不下百次。每次都渴望在听者的眼中看到一种羡慕和惊讶。最好眼睛是个感叹号,嘴巴是个惊叹号。这样他的演讲将更上一个层次,来个彻底的解剖和分析。
Z看到我的目光发散,好像瞳孔放大的垂死者,这时他才闭住嘴不再往下说。他又点了根雪茄,兔唇夹着根雪茄,别提有多好看。烟嗖嗖地往外冒,Z不得不眯着双眼。以防自己的烟把自己呛个正着。或许Z开始明白我对他的奋斗史并无兴趣,最后他不得不换个话题。
Z:O什么时候回来?
我:他来过电话,估计过两天回来看看。
Z:这样也好。到时候你们和我联系吧。我为他接风。
Z又开始了咳嗽,声音忽大忽小。这时候,门再次响了。我起身去开门,这次真的是房东,他见我就劈头盖脸地说,你房租什么时候交,再不交,你明天就睡大街吧。
这时候,Z十分有风度地站了起来,从包里掏出一小沓钱甩到房东的手里。够吗?房东看着手里的一把钱,头都差点儿滚到地上去。够了,够了。够好几个月的了。Z瞅了眼房东,转身拍拍我的肩膀说,以后有时间再来看你。好好保重自己。房东这会儿跑得早没了影,我把Z送出了门。
屋子里猝然安静了下来。Z不过是个善意的朋友,旁敲侧击地鼓励我该过上一些并不混乱的生活。他的变化,不是他的错。他不过是想让自己所经历的苦难得到别人的赞同。我们都绝口不提良子,也绝口不提摇滚。是我们忘了,还是我们真的都老了?
或许,我们用不同的方式在换取这个世界对我们早年的谅解?
房租的问题暂时得到缓解,并不意味着我就能完全坐享其成。Z的奋斗史可以为我赚上一笔不小的稿费。我埋头苦写,其间把Z的生理缺陷扩大化,为了获得更多人的同情,也激起更多的勇气。大多数人不可能的毅力和意志在虚构的一部分人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8
有段时间没有上网。我把所有的精力都奉献给了小说。突然有一天在信箱里收到来信,上面写道:“我看过你的演出,你还在排练吗?从你的眼神中看出一种坚持,和生活琐碎的态度不同。虽然很长时间了,但我还能记得,你的吉他从台上飞了过来。对了,还有良子去哪儿了?你们最近还好吗?希望看到你们还能做出新的东西。”
我关了电脑,不敢再多看一眼。那些语言好似从遥远的地方飘过来,和我现在的生活有关吗?我不太确定。我像是偷看了别人的信件,感到了内疚。那不是我,那是N。
N并不真实,N是一场青春幻觉。
我现在连“理想”这类的词都不敢用,这些名词、形容词太尖锐。以至让人觉得自己的生活渐行渐远,面目全非。谈到理想,曾经不是没有。大把大把的理想,飞得很远很高,也不知道那东西是怎么掉下来的。我宁愿把它想成是某一天,那个理想的高度让人累了,想把这理想的高度降低一些,却不知一再地下降,最后理想的高度就是这地面的高度。我们终于还是把理想踏在了脚下。
我不再想提良子这人。任何时刻都不想再提。但这个陌生人又把良子曾经存在过的事实摆在了我的面前。这个晚上,我又稀里糊涂地在记忆中打转。
三年前,每天清晨醒来,内心里面虽盛满了绝望,但至少每天都是崭新的,会以为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东西。当时常常在路口看到那些大口咀嚼着面包,手提公文包,身穿白衬衣,脚穿黑皮鞋赶早班车的男人,我就能想起曾经的N也是这个样子,我用一种陌生眼神打量我过去二十几年的理性岁月,我觉得生活荒诞透顶。所以我赞成并迷恋荒诞哲学,我认为生活这般才是真实,我的例子不过是跨越了极端的两极罢了。
阳光是散漫的,心里却有股力量蹿起。穿格瓦拉头像的T恤,穿帆布的球鞋,音乐24小时都在响。COLDPLAY的《WE NEVER CHANGE》。I WANNA FLY,NEVER COME DOWN。像极了,就是那感觉在旋转,微微地绝望,满满的理想。主唱的声音淡淡的,飘上去又沉下来的,适合在清晨微凉的时候听,还能看到太阳刚刚升起来。当时的心情坚定极了,要做个纯粹的人,我们永远不改变。
印象深刻,大概是星期天,我会起得很早,坐车去找良子,我们一起又坐车穿过整个城市,去他铁哥们的小酒吧。早晨小酒吧不开门,我们在里面扒碟,他哥们和外面人有联系,专门搞一些原盘打口来卖。每次进货,我们都能先下手为强,把好的揣进兜里。挑完碟,请他那哥们吃顿拉面,然后和良子就回我们租的房子排练去了。到了晚上,和良子、O就去吃烧烤,喝酒,瞎聊。回到家,总是深夜两三点了。这样的生活让我们站在阳光下,眯着眼睛能忍受喧嚣。
有时,在城市酒吧厌倦了,让Z联系大理酒吧,我们一行人就上路。到了那里,云动水流,白天到处逛逛。晚上演出,完了喝酒。生活,慢了下来。有音乐,有啤酒,有理想的生活。虽然有时会有一些事闹出来,例如良子跑去买叶子了,把我和O扔下。那些日子,WE NEVER CHANGE。
我不想再回忆那些死了、走了的人。我该在现在的生活中醒过来。我在这甜蜜的回忆中睡了过去。梦见良子了。他说,WE NEVER CHANGE。我对良子说,是啊。你是不会再改变,而我——仓皇地离开了。
天亮了,还躺在床上。虽然没有丝毫的睡意,但我宁愿就这样躺着,和一切都无关的状态。楼底下卖豆腐的女人还是在相同的时间叫卖。听到那声音,起伏平平,让我感觉安心。不久她会离开这里,顺着每天的路线,度过她的每一个下午。如果没有特殊的变动,她到最后会卖完所有的豆腐,和邻居寒暄几句,然后做第二天的豆腐。生活就如此颠来倒去,没有任何的波澜,也许这就是人们企求的平安。
快到中午的时候,O打电话过来,说已经在机场,叫我去接。我随便收拾了屋子就出了门。一路上,我在想象,O该是什么样子了?我们说过的不变诺言,我已经首先打破。昨天梦到和良子说话,我不想和他提起。我们其实都不愿再提什么。因为我们真的,都变了。
到了机场,O在门口向我招手,他还能认出我来。我帮他拎包,他在我的肩上狠狠地拍了两下,这是O两年来第一次回家。我们都没说什么,先上了车。车穿过这个城市,O说,城市没怎么变。我说,是啊。没怎么变。
城市没有变化,而我们呢?
O有那么一点发胖,但不至于是脑满肠肥的那种。脸色红润,说话比以前要矜持很多,言谈也接近稳重成熟。我脑子里的O还是当初那个和良子打架的鲁莽青年。现在对这个穿衣休闲的29岁男人突然之间有点陌生。我拿烟给O,他对我摆了摆手。我把烟放了回去。自己点了一根。这些堕落的恶习还是尽早摆脱为好。
我:怎么想起回来了?
O:来看看你,还有,良子。
“良子”两字被O说出来的时候,明显有一些迟疑,声音降得很低很低。我们都不再说话,我抽着烟,看着窗外的人。O也把头转向另一边。出租车的收音机里传出声音与玩具的《青春》。一路,我们无语。听着收音机里传出的重复LALALA。
下雨了。凭空就让不算冷的天气有点萧瑟了。雨越下越大,毫无预兆。玻璃窗上的雨水顺着音乐的节奏流下来。我突然有点难过。转头看看O,他的眼里面和这天气一样是略显萧瑟的。
为了缓解气氛,我指了指收音机,对O说,原来青春是这样啦啦啦的。
O明显听出了里面一语双关的效果,对着我笑了笑。我们开始了一些谈话,在车上相互问起了近况。
O:你这两年都干了点什么?
我:没干什么。在写小说。你呢?
O:混了两年北京,从以前那个外贸公司跳出来了。现在和一个朋友开了个租碟的小店。
我:还以为你一直待在那公司。
O:没有。
这句话又明显沉重,会引出很多的话题。我们或许都想把这些沉重的话题先搁置起来,所以我们又沉默了。直到下车,我们不再说一句话。
带O到了我的住所,他四处打量了一下,说,你小子住得比我好。我现在还跟朋友挤在二十平方的小屋里呢。
我:不能比。你毕竟是在北京。对了,Z说你回来联系他。
O对我摆摆手说,算了。不想见。
休息了片刻,我们一起去吃饭。两口酒下肚,O的话明显多起来。看着他微微醉意的脸上,我似乎又回到了过去。这感觉让我又兴奋又有点害怕。原来,一些人表面上入流了,但本质或许还是不曾改变。我庆幸,我们真的没变吗?我把这话甩给了O。
我:你说我们变了吗?
O:你指什么?
我:生活状态。
O:现在至少规矩了很多。N,一些事情别老往死处想。即使变化就这样来了,我们真的就只能接受。这样没什么不好的。
我:或许吧。这些问题谈起来感觉是凉的。我很久没再说这样的话了。
O:我也一样。
我:我一直觉得你当初决定离开是正确的。
O笑:为什么呢?
我:我在这城市就学会一样东西,一边感怀伤时,一边还要遗忘。
O:你以为我不是吗?在北京,漂泊的感觉,比现在更难过。不仅要遗忘,还要学会适应。
我们到底需要忘记些什么?三十年已经让我们不堪重负,以后呢?我们在沉默之后,又加了两瓶酒。
我:有没有想过以后的事?
O:想也白搭。只能这样持续下去。如果哪天真的厌倦了,就去找良子。
话题又扯到了一个一直在回避的人身上。如果良子听到,肯定笑得合不拢嘴。他会说,看你们这傻样,我都死了,还整天惦记着我。
我:昨晚梦见良子了,他说,WE NEVER CHANGE。
O:这狗日的,死了都不让人省心。
我听到了两个中年男人的叹气。很沉很闷。
O:明天去看看他吧。
我点点头。我们喝完了酒,回家睡觉。
一直无法睡实,半夜起来上了一次厕所。深夜面对,感觉到我的内心里还是有点缺憾。口很渴,刚才喝酒的那些谈话,不存在目的,只是我和朋友的一些回忆。这些回忆汹涌而来的时候,我和O都显得无力。他说得没错,我们要学会忘记,也要学会适应。
9
早晨,我们都起得很早。坐上中巴车往龙凤公墓走。一路很颠簸,在O走了之后,我一直都没有来看过良子。后来良子他爹最终还是把良子的骨灰盒从火化场弄了出来,买了块公墓给他。虽然地盘不大,但良子终归有了能遮风避雨的地方。
我们什么都没有准备,从家里拎了瓶白酒来孝敬良子。
满山上全是墓。顺着楼梯往上爬,在来之前,我给良子他爹打了个电话,问清楚了良子躺在什么地方。他爹的口气比以前苍老了很多,毕竟死的是儿子。无论生前有多么混蛋,但死是可以带来原谅的。他爹或许觉得这帮孩子挺够义气,所以对我说话的口气也明显有所缓和。
我们一直往上爬。爬到最顶端终于看到了良子的墓。我和O找了个地方坐下,把酒放在了良子墓前,我点了根烟放在了墓上。我想用调侃的方式压住有些沉闷的气氛。我说,良子,要叶子或者海洛因我没有,就着烟抽吧。O笑了,也向我要了根烟点上。O开口了,良子,你小子挺有福气,这风景不错。
三个故友又重逢了,虽然是以这样的方式。你在坟墓里头,我们在坟墓外头。余光中的诗无意被篡改了,这不是什么乡愁。
良子的照片一看就一副死了还不老实的样,头发还是那样遮了半块脸。嘴角上翘,微微有一些笑意,但又不全是。我指着良子的照片对O说,你看这家伙的照片,越看越不老实。
O:他什么时候正经笑过?
这话一出,我和O心起悲凉。本来以为我们和良子的见面将是一次放松的,略带调侃意味的。没想到还是要落入俗套的悲哀。事实上,人什么时候不是腿一伸就进这儿躺着。但我们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死留给别人的还有伤感。
我和O也不再调侃了,因为我们都明显感觉到一种压抑的气流是我们难以阻挡的。这大片的公墓让空气阴凉阴凉。我们只能看着那支为良子点起的烟在风里忘情地燃烧着。末了,O站起身来说,走吧。
我们顺着阶梯,一路小跑下来。这寒气逼人的地方不容久留。
才到家,又一个噩耗传来。老头子打电话给我,说外婆在乡下已经咽气,叫我回去看看。我问,那你呢?他说,现在正忙着再婚的事情,抽不了身。我应了一声,就把电话给挂了。我决定明天起程去乡下,把钥匙交给了O。
O:怎么了?
我:我外婆死了。
O:怎么死的?
我:老死的。
说完,我就流了一脸的泪。老人的死,虽然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但一旦真的到来,不算是措手不及,至少还是会有同样的悲痛。当我渐渐长大,看她渐渐老去,眼睛瞎了,耳朵听不见了,其实我已经给自己打好了预防针,这天不远了。
10
坐上长途汽车,天是灰蒙蒙的。不自觉中我感到了胸闷。被我忘在了农村的老人,曾给我最真实的依靠。关于我妈和我爸争执不休的婚变,她态度坚决,用上一代的婚姻理想希望他们凑合过日子。可他们的日子总不是用来过的,而是用来抱怨的。所以就赶上了离婚的潮流,在所难免。
这个乡下老妇,我妈的母亲,一路上,形象越来越逼真。我爸和我妈结婚那会儿,父亲曾嘹亮地喊了声“妈”,还大言不惭地发誓,你是我一辈子的妈,为你端茶递水,端屎端尿,我都心甘情愿。现在婚姻破裂了,到了老人寿终正寝,也见不到人影。我虽不能这样武断地评论,老头子那声惊天地泣鬼神的“妈”喊得十分下作,或许当时婚姻给了他忘我的喜悦。
一路上灰尘是黄的,山秃了,我对老人的回忆开始真切起来。
外婆25岁就守了寡,丈夫死在20世纪50年代的抗美援朝战场。她有两个女儿,没儿子。当时在农村,一个没有男人的家庭,体力活没人做,也就意味着日子会艰难。后来又赶上1960年闹饥荒,两个女儿也就10岁的样子。天知道这个女人是凭借什么顽强地生存下来。也有人给提亲说再嫁,她一直坚定不移,硬是把我妈和小姨给养活了。坚持不再嫁的重大理由只有她明了。后来听人说,她是和村里的一个干部睡觉,才换来了养活两个女儿的粮食。她名声自那以后就不好,别人背后都叫她破鞋。所以我妈小时候和小伙伴玩耍的时候经常受到羞辱。我妈和小姨都恨自己有这样的母亲,我妈很早也就背井离乡。待我妈和我爸离婚之后,她还是无法忘记小时候的苦难,所以一直都没有关心过这乡下的老母亲。直到我妈后来因车祸躺在医院里,她终于想起了自己有个母亲,她在弥留之际喊出了一个字——妈。
我并不愿意相信这个伤感故事就是我的家庭背景。到了今天我依然执拗地认为,在这个由道听途说组成的故事里没有一个人是错的。一个善良女人为了换取自己孩子的生存而出卖身体,以及我妈因童年遭遇到太多嘲讽而对她母亲仇恨一生,一切似乎都是命中注定,谁都没有错。
外婆长得很小巧,个头很矮。就是这个瘦弱的女人挑起了生活的重担,干农活比男人不差,做针线活比别的女人要好,但这也不能让她的名声回来。女人一旦走错一步,就不能再回头。要忍受村里的流言飞语,要抚养对自己不满的女儿。在我还没有上幼儿园的时候,我爸和妈都忙于工作,我没人照料,就把我托付给了外婆。时间过去了几十年,关于这个村里“破鞋”的说法也渐渐无人再提。所以我对这个称呼所带来的伤害没有切身体会。依稀记得,外婆当时就已经老了,但不聋不瞎,却是个懂事理的女人,从小就给我讲过很多不属于这个村子的故事。《西游记》里悟空怎么闹的天宫,再不然就是《红楼梦》里的宝玉怎么爱上了黛玉。每个名字都叫得格外亲热,仿佛这些故事里的人都是她的朋友。我喜欢晚上关了灯听她讲这些故事,相比于农村里的那些憨实女人,她懂的更多。现在我都还纳闷,一个农村女人,怎么知道那么多和她无关的事,记得以前问过她脑子里为什么装着那么多的故事,她说过,那和她死了的丈夫有关。
白天,外婆会到田里做农活,年过六旬依旧十分利索。让我和大林的孩子二狗去田埂上玩耍,追追小狗,掏掏牛粪,爬爬树,到水里洗个澡。一天很快就会过去。她收了农具就拉上我往家走。现在还记得,她做的菜虽然家常,却有不同的做法。这个女人坚毅,聪明,还善良。
想着过去琐碎的一些事,我的眼眶红了。在这颠簸的中巴车上,一个中年男人摇晃着的身体里冒出了一股难以名状的暖流。这暖流把他抓住了。我突然想起外婆当年和我说过的一句话,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我还是不小心,为这个已过世的女人流下了一行泪来。
而此刻,城市里正举行着老头子的婚礼。一红一白的事凑到了一块儿。那个当年满嘴喊娘的男人此刻又当了一回新郎,就要再次奔向下一场没有未来的婚姻。我毅然离开,没有为他们再次坟墓般的婚姻喝彩。一路上我想,什么是孝?孝是为活着的人期待幸福还是为死去的人办一场轰轰烈烈的葬礼。我选择了一个曾经给过我美好童年的老人。而婚姻,米兰·昆德拉说得对,婚姻很多时候是这样的:两个人从远处特意赶来,结束自己的单身。也许,从婚姻走向婚姻,从孤独走向孤独。
11
中巴车停在了小镇上,我上了一辆往乡下走的拖拉机。路更颠簸,天色暗了下来。除了拖拉机响个不停,周围万籁俱寂。很久,我已经没有闻到过这种空气混合着牛粪的清新味道,迟钝的鼻息已经习惯了城市里的尾气。闻到这明朗的空气,反而有一些不适应。突然身后有个人拍了一下我的肩膀,那力量显得有一些不怀好意。我转头,疑惑:还会有人记得我吗?那个人有些鲁莽地问,你是陈永生吗?我问,你是?他笑得露出了一排又黄又翘的牙齿,大声说,我是二狗啊。我笑了,在他肩膀那狠捶了两下,二狗啊。
这有别于我在城市生活的经验范畴。这个地方的方言,我生疏了,这里的人、景、物,只模糊地在童年的记忆里。他们无法看穿现在这个叫N的人,不再有人唤他为“陈永生”。这里所有的人眼里,这个中年的陈永生,该和小时候一样调皮,一样懵懂吧。在他们的生活里,很多事情几十年不变。于他们而言,真的可以用上那句话,WE NEVER CHANGE。但他们或许从来也就没有考虑过这样的问题。他们习惯于去生活而非思考。思考对一个庄稼人而言,没有任何意义。只要你身上有一分力,你就该出两分去劳作。累到晚上,倒头就睡,新的一天又会到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拖拉机开到了村里,天已经全黑。当年的老槐树依然屹立不倒。二狗看到童年时的玩伴有掩饰不住的兴奋。我们一路走进村,他一直上下打量我,但不知该如何开口和我说话。只能憨厚地张大了嘴,他那大翘牙在黑暗中扎眼极了,一晃一晃的。
我:二狗,你怎么认出我的?
二狗:你耳朵上的胎记啊。我老远就看见了,但又不敢叫。
我摸了摸耳垂上的那块褐色胎记,是啊。有一些东西是烙印,不变的。
尔后,我显得有一些沉默。二狗开口,你外婆的事,就等你了。
我:知道了。你把我送到我小姨那儿吧。她们家还住原来那儿吗?
二狗:还住那儿,你不该忘的吧。
我跟着二狗走了很长,很远,期间还过了一段田埂。想起小时候和二狗在田埂上把两边草打个结,不知道让多少大人摔进了田里。我们则躲在老远的茅屋里,张着嘴笑。现在,我走在二狗后面,像当年一样,明显比以前少了一份雀跃。我让二狗走慢些,我害怕现在的孩子会像我们那样淘气,大晚上摔进田里也一样尴尬。二狗说话历来很直,他说,在城市里待了二十几年,待出了那么多的臭毛病来。
是啊,臭毛病。该有多少臭毛病啊。
一路上,二狗说起了我们童年时的很多趣事,我忘得差不多了。现在突然变得那么鲜活,我有了一种被幸福记忆填充的感觉。忘了我这一回来是给外婆来办丧的。我抬头看天,星星很近,若在夏天,田里该传来嘹亮的蛙鸣。
到了小姨家。敲门。刚才所有难得的愉悦悄然溜走,二狗看这情形,收住了所有的玩笑话,和我告别就转身走了。小姨开的门,她脸上挂满诧异和没收住的悲痛,问,你是永生吗?我点头。看见堂屋里停着外婆的遗体,我远没有我料想到的那样镇定,我从小姨的身边走过,膝盖不听话一软就跪在了地上。我哽咽了。竟然说不出一句话,眼泪却稀里哗啦地流个不停。
眼前的老人,双颊明显凹了下去,皮肤上的褶子被拉长,舒缓地向侧面延伸。我在外婆的脸上看到了一幅地图,一条路。这些路似是通向一个未来,一个方向,有人说那是死亡。她的皮肤因发冷而变得苍白,不像一般的农村妇女会黑铁般强壮,脸颊上还会有发红的两团,显得傻乎乎的。外婆像是安睡过去了,我怕我的软弱被她看见,被她听见。我像个孩子,抽噎了。
我一时不知道该要怎样了。我想说点什么,或者做点什么。但我什么都做不了。只能任凭时间的流逝,让我恢复常态。我终于从地上爬了起来,小姨被我这一跪,有点说不出话来。她只说了句,早点休息吧,明天够忙的。在我的肩头上拍了两下,她又说,永生,大了。然后叫她孩子把床给铺好。这时我看到,这个我叫小姨的人,明显老了,头发里夹了一两缕白发。在乡下堂屋的昏黄光线下,发出了异样的光芒。
我躺在床上,没有睡意。月光很皎洁,从窗户进来。隔壁传来一两声姨父的咳嗽,很重很闷。还有小姨轻声的叹息。
12
天还没亮,鸡就叫了。我在半梦半醒中,从床上爬了起来。
已经不记得这个晚上想过什么,梦到了什么。我反而显得异常平静。
农村里无论红白事都要摆场面,这已经成了约定俗成的事情。小姨家杀了一头猪,买了两箱包谷酒,请了厨子还有几个帮工,摆了十几桌。来的人多了,就上菜。村里也有固定的菜式:腊肉,小炒肉,白菜肉汤。有了一头猪摆那儿,所有的菜都要围绕着肉来,也有一些素菜。大家来吃白事的饭,也露出了不能过度愉悦的脸。但两杯酒下肚后,这饭吃得就异样了。有人开始聒噪,男人划拳,吹牛。女人坐旁边喂孩子,聊天。大概是死不死人的事放在了开饭之前。饭让人饱,酒让人醉,大概和请客的理由也就挂不上钩了。
我没有吃饭,没有帮忙,走进了祠堂,看看这在喧嚣中被遗忘的老人。有时候死是让人气馁的事情。但更多时候,死了,就意味着所有的喧嚣将无法再对你构成威胁。一床草席,一块牌位,一口棺材,一副对联,两盏蜡烛。这房子里有股寒气,烛光晃悠着。能带走的也就仅此而已。那些曾笑话过外婆为破鞋的人,现在也都闭上了嘴。看着她一动不动的身子,我伸手摸了摸她蜷曲的手指,凉得让人诧异。这和良子的冰冷不一样,良子是绝望的凉,外婆是安详的凉。在这安详的庇护下,我趴在她的身边睡了过去。从来没这么温暖,踏实。我觉得一只大手,抚摩着我的头,一下一下,我还是那个躺在外婆身边的孩童吗?我恐怕已经丢了什么?错失了什么?这梦不要停吧,但它停了。一阵穿堂风嗖然而来,我睁眼看着窗户被一阵风吹开,年过三十的男人像个孩子样无助地颤抖。一刹那,我认清了我的脆弱。
我起身离开了,走之前不忘回望,这一回眸,一切都无形了。我想过用什么词语形容这回眸,但找不到。我只看到一种叫做无形的东西,消散,聚集,又消散了开。我甚至忘了自己回头看过去的到底是什么。是一种虚无?一种彻底的没有知觉和记忆?
吃饭的人都走光了,桌上一片狼藉。小姨一家还在收拾残局,他们叫我先回房睡,明天才下葬。我回到了外婆的房里,那熟悉的味道在进门的时候就迎面而来,干净,类似于母亲身上的味道。我曾在这房间里睡过多少个日夜,那味道里如今夹杂了尘灰。躺在床上,周围安静极了。我抬头打量,所有的摆设都没有动过。床头边的桌子抽屉还像以前那样紧锁着。小时候,我无数次想知道里面到底是什么,都被外婆制止。现在她去了,这想拉开抽屉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的欲望依然不减当年。我想,外婆现在该是想让我知道点什么的时候了。
我擅自找了根铁丝把锁撬开了。里面是一封发黄的信,还有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浓眉大眼的男人,俊朗而不失文雅。信如下:
琴:
这封信不知道能否转到你手上。离家已经两年多了,不知道你和孩子是否都好。天气一直都很冷,零下二十多度了。在冰天雪地里我们一直和美帝国主义争夺每一个阵地,我们连现在搬到了另一个地方,住在石洞里。这石洞前面还有一个悬空的吊桥,白天洞里也要点蜡烛,否则就伸手不见五指。
战争不知道还要持续多长时间,现在主要是以防御战为主,以坑道为骨干,支撑点式的防御体系,以此为依托积极开展小部队战斗,在整个前沿开展狙击活动,大力杀伤敌人,我们胜利在望。琴,真的很想你和孩子。
我一切都好,不要挂念,只是在10月14日上甘岭地区我的左手中了一枪,不过现在已经能动弹,就快好了。
琴,等着我回来。
建国
1952年12月5日
那纸页发黄了,甚至时不时还能飘出点发霉的味道。那个叫“建国”的外公,早早就死了。留给这个女人一封信和一张照片。然后这个女人就用一辈子的时间守护这照片和这封信。也正是因为这个事发生在上个世纪,否则我怎么也无法相信,这样温情的等待还存在。在老人寿终正寝之时,看到了她一生的等待和爱情,突然感觉外婆这以后几十年时间的坚忍不拔有了一个合理的出处。相比而言,我感到了身首异处似的悲哀。那些都死去的人和故事,是那样的鲜活,而我的生活,我的爱情都一直在用肉体得以兑换。现在的人,已经无法执著地相信一些事实,只在书本里找所需的感动。自己的感动被废弃,像抛弃一件垃圾一样轻易。“爱情”这两字的发音让我不寒而栗,或许只有在时间流逝之后,我们才敢指着一段情感用宣誓的口气表明那是爱情。活着的人都说不出口这两个已经空洞的字眼。即使说出来,那字眼也是空洞的。因为没有人能确定,那是爱情。
那个在战场上送命的外公,终于等到了他的爱人。我把那封信放在胸口,突然感知到外婆捧着这封信的心跳。那节奏是温柔的慢板,我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13
今天是下葬的日子。作为家里唯一与她血缘最近的男人,我走在队伍的最前头,抱着外婆的照片,披麻戴孝。山路很远,长长的队伍中,小姨一人边走边哭。其他的人都很安静。偶尔从后面传来两声干冷的咳嗽和抽噎。我很安静,大概因为昨晚看到了那封信,还能记起那温柔的慢板在为外婆送行。她已经做好了准备,所以安详地走了。
长长的队伍,绕山而走,走了一早上。中午的时候才到山上。炮仗响起,棺材入土。碑很新,石头是刚打磨出来的,还有一些白的粉末浮在上面,风一吹,就散了。山上站了许多人,这坟山上平素没那么热闹。刚好有棵松树在坟的后面,上面的鸟“扑啦”一下全都飞走了,飞得很远。我蹲下来,把怀里的照片和信都掏出来,点了把火烧给了外婆。火烧得很烈,冒出了一股霉味来,烟跟着鸟飞走的方向飘去。那碑上照片里的老人,温婉的笑容,那一刻,特别极了。
结束了这一切,我告别了小姨一家,还有孩童时候的玩伴二狗。他们挽留我多住两天,我却执意告别。没什么特别原因,我想若在这地方长留下去,还会有更多记忆回来,既然我已经忘了很多,还要再记得做什么呢?活在当下,这样或许看起来能幸福很多。农村的所有意义或许都伴随着外婆的离去颓然失色。到此为止吧。走的时候,我对他们说,我会回来。下次吧。
再坐上长途汽车,刚来时候的悲痛,现在也变得很淡,说是一种欣慰,也许更确切一些。等了那么长时间是不容易的,既然等够了时日,还有这许多必要继续下去吗?我无意把外婆的死看轻了,也许有时候死也是一种如愿以偿。这山路上有节奏的颠簸,晃荡,让我看向窗外的视线异样地离奇。很快,我的眼睛有些酸涩,我靠着那沾满了尘土和风化了的呕吐物的窗玻璃,睡了过去。头会撞到玻璃,会靠到身边大娘的肩膀,但那睡眠是透彻的。城市里翻来滚去的失眠突然间被认为是那样的做作。但现在,我正坐在一辆中巴车上,奔向做作的城市。
14
到了城里,俨然已经风尘仆仆,像个乡巴佬进城。裤脚一只高一只低,头发蓬乱,胡子拉碴,眼神涣散。唯一缺的就是肩上该扛个又大又脏的包。在乡下几天都没洗过澡,身体发出一阵一阵的恶臭。
城市依旧灯火辉煌,抵达的时候,正值华灯初上,城市的交通处于最为拥挤的时刻。喇叭声,叫卖声,小孩的哭泣声,妇女呵斥孩子的声音,从四面八方灌进我的耳朵。这城市用它独特的方式把我排挤在外,那村子里的万籁俱寂此刻明显是一种奢侈。我又回来了,带着疲惫和一种明显的不适回来了。我开始怀疑自己在这城市里长居多年的事实,我的两眼打量着这城市的嘈杂和喧闹,它的虚华和浮躁。我眼睛里透出来的陌生,被那些拉生意住店的人们看中,他们认定了我是一个从乡下跑到城市来的打工者。他们想做我的第一个启蒙者,给我安排一个有热水洗澡的旅馆,一张铺着发黄床单的床,一个穿不透气黑皮裙的下等妓女。是的,她们的眼神已经告诉了我,这城市为了迎接我,已经张开了双臂。她们把来自于城市的尊称毫不吝啬地给了我,先生,住店吗?我们的店服务很齐全的。随即而来,是一个暧昧的笑容。那笑容,透着城乡结合部的不伦不类。我能说什么呢?说这城市是我家?说你给我滚远点?我当时被一个中年妇女的不堪笑容弄得很窘迫。当时只有一个念头:逃。
这念头没由来。想到一些电影里对那些来自农村的民工投以的同情,实在微不足道。因为他们在用城市人的优越目光打量他们身上的补丁。电影里所描述的真实,永远是缺斤少两的,他们永远不可能用低人一等的姿态。而此刻惶恐不安在发作,我一直走,一路还有人追上来问。我跳上了一辆公交车,那群身份不明的陌生人才在我的眼前消失。
这车,开向城市的腹地?开向一个让我感到迷茫的地方?我不清楚。我力图清楚,所以我在下一站下车。这一站,似乎还没有完全摆脱车站附近的杂乱气氛。在等下一辆车的同时,我脸上外来者的表情似乎又被人看到,一个穿黑色短裙吊带装的女人走过来。说话声音有点颤抖,不知道是天气让她这样萧瑟还是她有所顾忌。她两手抱在胸前,脚下穿着一双靴子。是的,这样描述一个女人有点不地道。她说第一句话,就让我觉得她装出的颤抖和这城市一样做作:打炮吗?直接明了、没有转折、没有余地、一针见血。我该说打还是说不打?任何一种回答都让我难以启齿。甚至这个不带褒贬的“打”字,就让我肃然退却了,打字、打架、打针、打岔。所有带“打”的动词都忽然被蒙上了一层不白之冤。
我无力再跳上另一辆不知开往哪里的车。而且这时,没有车经过。仿佛必须要让我回答这个陌生女人的问题,是打还是不打。我把头低下,急促地往前走。走得十分别扭。后面传来那个女人放荡的笑。渐渐远了,渐渐远了。
并非看不起那个用身体换来生存的女人,也不想标榜我该是如何的君子。当那女人随便的口气泄露出自身的秘密时,你会觉得女人空洞极了。那些浪漫主义才情的诗人用一生的笔触去形容一个并不存在的情人,真是一种愚蠢的自慰方式。女人在他们的眼里,是一个神秘的图腾。如果这些浪漫主义者遭遇这么一遭,一个女人在金钱的压力下主动地而且用一种极为粗鲁且直接的方式要求发生关系时,他们的浪漫情怀该放在什么地方?估计和我一样,逃之夭夭。
其实这不是主要的,这关乎于浪漫主义的问题碍不着我什么事,却让我想起了那封保存了几十年的信。一封一个女人执著坚守的爱情。是的,在这样对比之下,我怀疑,爱情是什么东西的支柱,来自于什么地方?这城市的惶惶不可终日,和这爱情能否匹配为一体?这乔装打扮过的盛装爱情是不是一次性的?我知道这样的发问十分蠢。因为很多事情可以有多重解释。但所言之意,或许是,我对爱情的绝望与我无关;或许是,城市的面目太过狰狞,爱情都躲在不为人知的地方。对于爱的任何想法,都让我发笑。从身体的最深处,发出并接收到的最严寒的笑。这笑声震颤到了我的耳膜、脾胃、肝脏,它们出现了共振,把我曾经会计员的身份也震了出来,我把口头上对爱情的恐惧和亵渎,用一句厚颜无耻的玩笑话打发了。
荒唐的一路。车正穿过城市的中心,那里刚刚开始夜生活。人们都在寻觅,等待,踌躇满志。这个问题,需要搁置。在跨入城市的刹那,思考又成了我的主题。事实上二狗说得对,在城市待着,染了那么多臭毛病。我想身体力行地穿越它,穿越这个正在备受蹂躏的城市。我的思想该收回来了。现在,立刻,马上。
我想起O,他是走了还是依旧在等我?中途离开一个城市,跑向另一个更为繁华城市的朋友,现在在做什么?
等我到了家,楼下房东的门没有关严,里面透出一股合家欢乐的味儿。我闻出了一锅萝卜炖排骨,一碗蒜泥炒肉摆在桌上。我不自觉地从门缝里望去,很仓促地一瞥,让我顿感自己身体里的荒芜。这样的要求并不高,一些冒着热气的家常菜,一家人围坐在一起。我走神也失态了。房东女主人看见我站在门口,邀我进去吃饭。我说,不了。刚转身要走,她似乎想起什么,又把我叫住。你朋友走了,钥匙在这呢。
我接过钥匙。
O的离开在意料中。我已经走了一星期了。突然觉得有点对不住朋友。
桌上有张便条。O写的:
N:
我下午的飞机。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回来,本想在这里多待几天,你走了突然觉得这城市似乎空了,没什么人会让我再花时间在这里久留。这样的感觉很糟糕,好像一个城市的意义维系在了一些人身上。你,又或者是,良子。
我知道你不愿意多谈良子。又或者我们把该忘记和不该忘记的东西都藏得太深,其实该等你回来好好谈谈一些问题,但后来想想,谈和不谈似乎没什么区别了。生活是可以用语言表述清楚的吗?或许能,但我们这方面能力都欠佳,已经过了那个口无遮拦的年纪。我们现在甚至只能看到对方的沉默,但是无解。你能明白我的意思。
绕了那么多的弯子,我想,该是我们都找个方式停下来的时候了。一直没和你说,我下月结婚,我知道你来不了北京,不过没关系,结婚只是一个避难的方式,没有什么值得荣耀的。末了,到了北京给你电话。
O
15
第二天清晨,接到两个电话。一个是O的,说已经到了北京。和平时一样相对沉默,也就仓促挂了。另一个是老头子的,他叫我过去吃饭。他的婚姻生活听起来满有滋味。他想得知一些关于前岳母的消息,并让我见见那现在时的妻子。
坐公交车穿过城市,我已经恢复了往日的模样,一副城市里大多数男人的眼神和德行。想起O下月结婚的样子,突然觉得那将很滑稽。想象不出O和一个女人并排站在一起,该是怎样的效果。不过,他说对了,婚姻是个避难的地方,找不到更好的方式就只能结婚。老头子的婚姻现在看来也不是那么不堪,只不过是他又一次选择了婚姻。所以我收起了当初对他的出言不逊,我想,只要他能在这婚姻里得到他真正想要的东西,未尝不可。
他在电话里告知的零星信息大概如下:这个女人比他小二十岁,离过一次婚,有一个已经工作的女儿。以前在一家棉纺织厂工作,后来下岗。十分平淡索然的过去。或许是老头子需要的平静生活。我不太信任这段婚姻。也许濒临崩溃所需要的就是时间,这样说很没心没肺。一个无任何物质依靠的女人获得了所渴望的依靠,老头子获得了人到老年的安慰。两个人都得到了想要的东西,当然可以安然地接受结果。在一个不再有爱情可能的年龄获取婚姻,这里面的成分已经十分现实。
这个女人看上去很殷勤,做饭的效率也很高,老头子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一只手拿烟,对我笑,问,怎么样?
我说,还行。
他似乎对这个回答很满意,又抿着嘴咂了口烟。
吃饭的时候,那个女人往我碗里夹肉,很有讨好的意思。但事实上,她或许并不了解这当中的情况,我和老头子的关系并不像她想象的那样亲密。所以基本上没有什么必要展示她对我的友好。我没说一个“谢”字,也没露出过度的客气,这让气氛多少有些尴尬。后来,我被老头子在桌下踢了一脚,才勉强露出一个有些做作的微笑,以示感谢。
饭局结束,我准备离开。那个女人似有抱怨地说,怎么就走了?今天晚上就住这吧。女人朝老头子使了一个眼色。老头子把话接了过去:今晚别走了。声音很强硬,却带着一丝恳求。我把穿了一半的鞋又脱去,我默许了。任何的借口都会被反驳。
电视声音很大,正播新闻联播。桌子上杯盘狼藉,飘出一些残羹剩汤的余味。俨然一个完整的家庭,熟悉的味道和声音。但这熟悉并不意味着一切都处于原地没有发生变化。从母亲死到现在,已经将近五年时间了。此刻坐在我对面的女人是陌生的。我甚至还没有打听她的名字,因为这似乎与我无关,只与那个正站在厨房里洗碗的老头子有关。这女人明显比开始放松了很多,边嗑瓜子,边看电视,偶尔斜眼打量打量我。她还没有十足的把握猜测我该是个怎样的人,所以她也没有主动开口和我说话的意思。瓜子皮从她那薄薄的嘴皮间滤出,熟练地被吐在垃圾桶里。俨然,她现在对这个家,对这个比她大二十岁的男人已经习以为常。我很早就回了房间,没等这场势在必行的谈话开始。
回了房间,躺在床上抽根烟,撩起窗帘,看看窗户外面林立的灯火。突然想起来还好,带了一本萨特的《恶心》。这仿佛是救命稻草,能把自己身心放逐到一部小说里,将是怎样的惬意。萨特说话很动听,因为他说了存在,说了虚无,说了所有该是绝望的字眼。任何一个能把彻底的悲观主义凌驾在哲学之上的人都值得敬佩。因为他们不仅仅在用感性的思维讲述灵魂,还能理性化地归类出一个体系。用他“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的话来说,存在主义正成为一个时髦的名词,它动辄就被引用,但让这些所谓的存在主义者描述什么是萨特所言的存在,他们就只能用艰涩的自制词汇来搪塞对主义模糊的认知了。萨特在生前的演讲中,就已经预见到了这些投机倒把的“主义”者。
所以,对那些只把“主义”挂在嘴上,而无实质内容表述的人一个厚实的耳光的做法,就是用平缓的语气,谦虚地问,这主义到底表达的是什么主题呢?他们将露出一知半解的尾巴,变成一个状若思考的结巴。这也正是如今某些文章标题的噱头。
为了防止自己也是投机者,我把能理解到的存在主义在大脑里回放一下。一种变相的唯心主义,强调主观,强调一种意识流动。一个物体在制作成为成品之前有其固定的制作方法和技术,而这方法和技术就是它存在的本质,先于这个物体的存在。这样一来,存在本身就虚妄了。我们的存在是一种表皮,而真正的存在并未显形。所以,存在主义里大多是鞭笞这样外皮的丑陋,而因此步入了绝望和虚无的境地。
《恶心》是游离的,漫步于此,又或在别处。这让它显得与众不同。今夜,我将放弃自己的存在,去找一个名叫萨特的人,由他带我走在布维尔大街上。我们一起因恶心而呕吐,因呕吐而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