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既要讲分寸,也要懂得适可而止。在人和人的交往与合作中,别人难免会出错,如果不是什么不能原谅的错误,我们批评一下对方即可,没必要喋喋不休地埋怨对方。
俗话说得好——“得饶人处且饶人”,千万别因为一点小事就斤斤计较,得理不饶人。这样不光自己占不到半点便宜,还会给别人留下刻薄的印象。就算你是有口无心,也会给你的形象大打折扣。
我曾经所在的公司里有位员工,大家都管他叫阿涛,平时他负责跑业务,凭着自己的伶牙俐齿,一直做得不错。但一件事让他不得已只能主动辞职了。那一次,阿涛和另外一个同事一同负责某业务,可是阿涛的同事出了一
点差错,客户不高兴便终止了和公司的合作。于是,阿涛当着所有人的面,开始埋怨起那位同事来。那位同事经不住阿涛的埋怨,就反驳了几句。
阿涛一向伶牙俐齿,嘴不饶人,哪能容忍同事的反驳,就大声斥责他:
“怎么着怎么着?当初你要知道我这样,就别和我合作啊,既然合作了还怪我干什么?怪就怪你自己不会找搭档。我以前也是做事很认真的人,怎么到你这儿就总出错呢?你说到底是我的问题还是你的问题啊......”
阿涛嘴不停,持续了近十分钟,那名同事气得说不出话来。结果,两个人形同陌路,阿涛在公司的人缘也几乎毁掉,已经没有人愿意和他合作了。最后阿涛只好辞职去了别的公司。
一句话:得理不饶人,就会很伤人。当着众多同事的面,让人这么下不来台,你说谁还会愿意和阿涛合作呢?换个角度想,如果阿涛会说话,能够当着大家婉转地指出同事的错误,更多地给予对方一些鼓励,我想会有更多的同事愿意和他合作。
客户跟丢了可以再找,但是同事得罪了,失去人气了,就无法在单位里开展工作了。同事是与你长期相处并合作的人,从某种角度上讲,甚至比你的亲人与你相处的时间还要长。结果却为了这么一点小事吵破脸皮,那以后还怎么合作呢?这就是因小失大,得不偿失了。
交谈和沟通是彼此之间交换信息、想法与感觉的过程,并不是辩论赛,没有必要分出高下。没有人喜欢总是被人驳倒,喜欢被强压在人之下,如果你只是为了逞一时口舌之快,非要置人于失败之地,恐怕会得不偿失。赢了一场辩论,失去一个朋友,这又何必呢?
生活中常有这样的人,一旦在人际关系中占了上风,就气势汹汹、咄咄逼人,仗着自己有什么优势就大逞口舌之强,非要把人逼进死胡同他才开心,这样的人,即便再能说会道,也只会招人厌烦,害人害己。
我在报纸上看过这样一则新闻,说的就是得理不饶人的害人之处。
一位老人去逛花鸟市场,不小心将小贩的两个花盆碰倒摔破了。老人连忙道歉,还说愿意把两盆花买下来,可是一掏口袋才发现一分钱都没带。
那个卖花的小贩就不依了,喋喋不休地说两盆花值多少多少钱,其实最多也就十几块钱。
老人说:不管多少钱我赔你就是了,但是我现在没有带钱,你可以叫人随我回家拿钱。小贩不相信,不让他走,一个劲地让他再好好摸摸口袋找钱。老人把口
袋翻给他看,确实是没有钱。可是小贩就是不相信,还咄咄逼人,说哪有这么大一个人出门不带钱的。
老人没办法解释,只好反复说,我不会骗你的,可是无论他怎么解释,小贩就是不肯罢休。小贩要老人拿出身份证看,可是老人偏偏又没有带身份证,于是小贩仍然不放他走。这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老人没有受过这种委屈,感觉很没面子,着急上火,结果一下子心脏病突发,不治而亡。
其实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意外,何必太计较呢?上面案例中的小贩,为了十几块钱的花盆居然断送了一个老人的生命,岂不是追悔莫及?
想想看,生活中为这种小事斤斤计较、得寸进尺的人还真不少,其实,很多事情根本没有必要非要分出个高下优劣,尤其当这个结果还可能挫败别人的自尊心时,那就更不要去争辩。
你尊重别人,别人就会尊重你;你要存心让别人难堪,别人一定心里不服气,这也注定为你以后的人际交往埋下隐患。所以,有时候对自己的观点要有所保留,对别人的观点也要能理解和认同,这样关系才能和谐。
所以,为了与他人有更好的沟通,请你克制住自己争强好胜的个性,隐藏住自己咄咄逼人的高超口才技艺,舍弃这种竞赛式的谈话方式。不妨采用一种随性、不具侵略性的谈话方式。
伶牙俐齿尽可以用到辩论会上,但是生活不是辩论会。一个拥有好口才的人会知道一个人不能永远坐在辩论席上,不同的场合要说不同的话,必要时还要懂得沉默是金的道理。
情景训练:与别人辩争时,有张有弛,有理有节,恰到好处,有一颗体谅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