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时日和写作的朋友闲聊,说到一个作者如果能学好一门外语,对他用纯正的中文写作会有很大帮助,朋友很不以为然。但这个问题太复杂,没法用一句话两句话解释清楚,索性开篇动笔,把这些想法整理出来。我不是学者专家,只是作为一个学过英文、做过基础英语教学,并且现在用中文写作的作者的一点个人感悟,记录并分享在此,权当是给爱好写作、学习英语的朋友们做个参考,有不当之处,还望读者谅解包涵。当然我也只是学习过英语,所以下文中所列举的翻译腔的例子,主要是以英语翻译腔为参考,不再另作强调。
要想说清楚什么是翻译腔,我们首先得从什么是英语开始。这个问题听起来有些奇怪,但从我自己学习英文和教书的过程中得到的体会,我觉得许多中国学生学不好英文,其实和从根本上没有弄懂过这个问题,甚至从来不知道有这个问题存在有密切的关系。我们大多数人从小开始学英文,一猛子扎到了茫茫的单词和语法的海洋中,不停地背课文做卷子,可最后还是把英文学得一头雾水,千头万绪总也理不清。
那么英文到底是什么呢?我上大二的时候,我的翻译课老师说,英文是一种结构性的语言。就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内藏的玄机,我是在很多年后教书的时候才真正领悟到的。所谓结构性的语言,其实解释起来是很简单的,即英语是利用句子的结构来表达语态和时态的。这点和我们中文大不相同,举个例子来说吧,比如“我游泳”这个句子,如果用中文来表达时态,只要加上时间即可,“我明天游泳”,“我昨天游泳了”,“我正在游泳”。但是在英文里,却是要用整个的句子结构来表达时间的,“I/'m going to swim.”“I went to swim.”“I/'m swimming.”所有的英语时态,都是通过一种句子结构来呈现的。而在英文中,“today”“tomorrow”“now”这些词的存在,也并不会从本质上影响人们去理解动作发生的时间,它只是为了更准确地表述或者强调时间。这和中文的表达方式非常不同,不同时间发生的动作,用中文表达,句子的结构大同小异,没有这些确切表述时间的词,“了”这种语气助词,你不知道游泳发生的是在过去,现在还是未来。不仅时态是这样,英文里的语态也是通过结构来表达,疑问句有疑问句的结构,虚拟语气也有虚拟语气的结构。在中文里,“她去游泳。”和“她去游泳吗?”只需要一个语气助词和标点符号的转换,但是在英文里,就需要把陈述句的结构换成疑问句的结构。
作为一门讲究结构的语言,英语的语法是非常严谨的,在这样的结构下,英语有一种建筑般的稳定和层次感。举个例子来说吧,当一个复合句,它的主语是一个很长的完整的句子时,通常这个主语会被放到这个复合从句的后面去,而原来放置主语的位置,会用“it”来作为形式主语代替它。对于语法上这样的要求,我个人是这样理解的:用长句子作为主语,那么这整个复合句的结构就会显得头重脚轻,句子的结构会失去平衡,不稳定,好像是倒立的金字塔,根本没有根基,立不住。因此就要改变一下它的结构。把长句子挪到后面,主语用“it”来代替,头小,底座大,头轻脚沉,这样一个句子重心就稳定了。
正因为英文是如此讲究结构的合理性和稳定性,因此英文这种语言是特别适合长句子的写作的,它的结构清晰,逻辑缜密,可以一个从句套一个从句、一个从句链接一个从句地写出非常复杂的长句子,但句子和句子之间,又可以层次分明,错落有致,把很多意思叠加在一起表达,却丝毫不乱。像乔伊斯这样的语言大师驾驭语言,可以做到整整两页纸只写一段话,这一段也只有一句话。他能做到从句套叠从句,搭建出一个一句话的迷宫,你如果像拆枪一样把它拆开,又会发现它的意思,所合乎的语法都丝毫不乱。
相比英文的这种严谨的语法,中文的语法就没有这么严谨和系统了,我们在中学时学习的稍微系统一些的中文语法,都是语言学家在四十年代以后才归纳总结出来的。在我个人看来,相较于英文严谨的结构来说,中文是一种任意性比较强,非常写意和随心所欲的一种语言。如果英文是一砖一瓦盖起来的宫殿,中文就好像天上的流云,地上的流水。之所以没有那么讲究结构的稳定,是因为它本身就不靠结构来表达。
也正因为重表意,不十分讲求语法严谨、结构稳定、逻辑关系完整清楚,所以从根本上说,中文就不像英文那样适合长句,而是一向以短句表达为主。口语表达自不用说,书面表达也是如此,大家可以回想我们当年学过的文言文,那是最初的中文的书面语言,多么短促有力,简洁明了,多么有魅力。一篇《荆轲刺秦王》只有几百个字,却是惊心动魄,荡气回肠。即便是后来白话文兴起,以短句表达也是中文本身重表意的性质所决定的。
之所以会做这样的比较,并非是想判定这两种语言孰优孰劣,恰恰相反,当我明白了这一点后,我比从前更加喜欢英文,也真正地开始热爱中文了。除去修辞上的美感以外,英文的大美是一种建筑学的美,而中文的美,则是行云流水的大写意的美。这两者都是伟大的语言,但是它们的美本质上是不同的。这就像在观看一幅中国的山水画,整个画的内容,是随着画卷一边徐徐展开,观看者一边慢慢地看到画的全貌,如果观看者只看到一幅山水画的一部分,也丝毫不会影响他对这半幅画的内容的了解。而西洋画的观看,则必须第一眼看到画的全局,景深,透视,如果像中国画一样卷起来慢慢展开来看,那么你不把整个画展完,你就不太可能知道画上的是什么。中文阅读,就像是看中国画,是展卷式的阅读,当你读到一个句子,你会一边读,一边获得信息,一边知道说话人的意思。而英文的阅读,常常是必须读完整个句子,看到整个句子的结构,复句之间的关系,才能判定这个句子的内容到底在讲什么。
我想很多中国学生都有过这样的经验,就是在英语考试时,阅读理解和完形填空题总是失分最多的。开始的几句总还能看得明白,可是越往后读,就越来越乱,即使词汇量不是问题,也常常越读越迷糊。其实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其根本原因是由于我们都习惯了中文的阅读方式,一边读一边获取句子传达的信息。所以,做阅读理解的一个很重要的诀窍,就是一个句子一定要一口气读到句号为止,然后再去整体地理解它是什么意思。不明白的话就把句子拆开,搞清句子的结构,像战士拆枪,建筑师画图一样。但决不可像我们习惯的读中文那样一边读一边去理解句子是什么意思。那样的阅读,就像是用打开中国画画卷的方式,去打开一幅西洋画,结果画只展开了一半,阅读的人就因为看不懂而放弃了。当然这种打开方式,是一种阅读方式整个的转换,更是语言思维方式的整个转换,后天学习语言的学生,需要经过长期的、大量的训练。
前面铺垫了这么一大堆,现在我们终于可以回到最初,到翻译腔的问题了。对于学习外语的人来说,翻译是外语运用的最高境界,而文学作品的翻译,又是翻译中最难的。因为文学不仅仅是给读者讲故事,真正的文学大师,常常也是语言大师,他们深谙各种语言技巧,同时又对语言运用充满想象力和创造力。他们天马行空的语言能力,常常需要翻译者以极高的悟性去理解,相对来讲,科普理论等应用文章从遣词造句的角度来说,翻译起来会比较容易一些。但是也同样要求翻译者不仅仅是英文好,而且中文也一定要好,并且深谙中英文差异的本质,只有丰富的词汇量是不够的。文章中的长句子的句子结构也要转换成中文的短句,倒装句要正过来。因为英文中的长句子,是有它的语法基础的,是以其结构上的严谨稳定作为支撑的,而以中文重表意、行云流水的风格,硬要用中文打造出长句子来,就变成了无根之木,无源之水。
正因为如此,真正的翻译大家都不仅仅是外语好,而且也必须是中文极好的语言大师。我对他们的钦佩,不亚于对各路文学大师。他们翻译一部作品,常常要一年甚至数年,抛开过去的科技资讯不发达的因素,这也并不夸张,因为有时作家们的一个绝妙的句子就暗藏弦外之音,需要理解准确才能翻译准确,作者健在,很多认真的翻译家都会反复跟作者沟通才会确定译文的。当然,随着大量翻译作品引进,翻译界的风气也越来越浮躁,翻译们很少还会像当年那样精工细雕了,他们常常会把一个长句子,不对任何结构进行转换,就直接把长句子生硬地翻译成中文,倒装句也不会正过来。这样很方便很节省时间,理解得囫囵吞枣也可以直接硬来,久而久之也就造就了现在的这种翻译体。到了现在,翻译队伍更是鱼龙混杂,翻译出来的东西,不能看的常常太多了。现在真正的翻译大家已经很难出现了。不是因为没有外文水平,而是因为没有中文水平。我们国家的外语专业的教学有个很大的问题,就是进了外语系,只注重外语教学,学生的中文底子都很差,不知道现状是不是还这样。
翻译体既不是英文,也不是中文,而是一种在翻译过程中被制造出来的两种语言的嫁接体。由于是中文嫁接了不同国家的语言,因此翻译体之间也各不相同,英文作品的翻译体和日文作品的翻译体风格迥异,当我们读乔伊斯时,觉得他的长句子特别牛,以为这就是大师的语言风格,便跟着模仿。殊不知,这其实并不是大师语言,而是翻译的语言,或者也可以说,大师之所以这样写,是因为他植根于英文结构性语言的土壤和根基。我们向大师学习他的写作技巧,即使原著的精华被去掉四分之三,剩下四分之一,该学的也都可以学,但是如果一个写作者,学习的是他的文字风格,却对翻译体没有一个准确的认识,误以为超级能拽长句子,就是大师范儿了,那就糟糕了。几年前和一个朋友聊到读小说,她对我说她读不下去翻译小说,除了那些拗口的人名和地名难记外,最主要的原因是对翻译小说有阅读障碍。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谈话结束后,我认真思考了朋友的话。人类在大脑思维时会有形象思维和语言思维,如果用语言思维,那么绝大多数中国人都会用他们平常最熟悉的语言去思考,河南人思考问题时候满脑子河南话,广东人思考问题最方便的是用粤语。随着普通话的普及,大家在阅读文本时,可能会用普通话思维,可至少都是纯正的汉语,短句子,表达灵活,不那么讲究语法结构。但是翻译腔则不然,它既不是乡音,也不是普通话,而是一种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根本不会使用的语言体系,它要求读者经过特别的翻译作品阅读训练,有大量阅读翻译作品的经验,才会熟稔掌握这种和我们日常口语完全不同,充满长句子、倒装句等等的语言体系。于是这就注定了它将失去广泛的读者基础。就像我的朋友,她是学戏剧文学出身,对中国文化比较熟悉,因为从小读翻译作品比较少,她是没有形成翻译体的语言思维体系的,所以很多东西对她来讲就有阅读障碍。读起来老得停下来翻译成中文,就自然是很疙疙瘩瘩的觉得隔膜。
坦率地讲,我自己在最开始写东西的时候也特别爱拽翻译腔,我不知道别人是为什么,反正就我自己来说,确实是因为觉得这样写作特别有范儿,因为还真的是只有读过很多大师翻译作品的人,才能够把这种翻译腔运用得惟妙惟肖。但现在我却觉得,自己当初喜欢拽翻译腔的根本原因,是因为中文底子不好、英文也没学好的缘故。真正精通英文和中文的人反倒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比如张爱玲和钱锺书,他们都精通英文,但是当他们写小说时,都是地地道道的中文写作。我也是在毕业了几年,又写了几年之后,才重新反省自己,下决心要用中文写作的,也是在那个时候,我真正明白了英文的建筑美和中文的灵动洒脱。自从我抛弃翻译腔,改用中文写作以后,我觉得写作这件事让我更开心了。因为我从前只是使用中文,现在则渐渐爱上中文,爱中文如中文所是,知道它的伟大,写起东西来,觉得底气足了,不再像从前那样拿腔作态,因此写作带给我的幸福感也更多了。相信自己母语的魅力,也是一种文化上的自信吧。我就是敢用最朴素的大白话写作,不怕让人看得懂。这种自信也是了不起的中文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