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羡慕读书快,记忆力又好的人。《红楼梦》写贾宝玉在沁芳桥畔桃花树底下偷看《会真记》,被林黛玉发现。林黛玉接过去一瞧,便从头看去,越看越爱,不到一顿饭工夫,十六出一口气看完,还说:“你说你会过目成诵,难道我就不能一目十行么?”我想自己读书能有黛玉这功夫那该多好啊,说不定会成大学问家。我读书偏偏很慢。读得慢,量自然少。我终于没有成为一个学问家,不过一个半吊子文人。
我读书慢,只因为从小缺乏阅读训练,没有读书的童子功。我生长在湘西山区,祖上虽有读书人,但到了祖父、父亲一代,书香气脉已经很弱了。我父亲读到小学,在村里已是很高的学历。父亲虽然算不上知识分子,却被“破格”打成右派分子。“反右”对象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可我父亲既不“资产”,又不“知识”。他回到村里却是少有的文化人,做了生产队的会计。
我小时候,家里只有算盘和账簿,并没有经史子集之类。我的祖母目不识丁,可她说话却是文绉绉的,满口之乎者也。我祖母常常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你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我根本听不懂,就在心里暗笑:我又不是老大,为什么要伤悲呢?祖母见我冥顽不化,又恨恨地对我说:“你呀,你以后悔之晚矣。”我至今不明白祖母的书面语言是从哪里来的,说得那么恰到好处,又那么自然流畅。她老人家平时说话,最好四六八句,颇有骈体文风。
那时乡村几乎找不到书。记得头一次接触到小说,并不知道有小说这概念。有天,我在大哥床头发现一本残破的书,繁体竖排,书角翻卷,纸质蜡黄。我半认半猜,隐隐知道一个叫宝玉的人,同一个叫袭人的做了什么事。那袭人应该是个女的,书里用的人称却是“他”。后来,我只要听说黄色小说,就会条件反射联想到《红楼梦》。因为,那书纸本来就是黄色的,且又写了男女之事。这是70年代初的事。
我真正开始阅读是80年代中期上了大学。我上的是家乡一所专科学校,如今改名叫怀化学院。学校刚从老校址搬到怀化,图书馆原本不丰的藏书被分成两半,一半还留在尚未搬迁完的老校区。刚刚进校,老师发给我们长长的阅读书目。可是进图书馆去查,很多书都是没有的。市里有家小小的新华书店,别说书并不多,哪怕有书也掏不起口袋。我星期天会去书店,假装找书却在看书。那时书店是不准蹭书看的,我这看书本来就慢的人,就跟做贼似的心虚。有年为了应付考试,跑到街上看了几天连环画。那时,很多中外文学名著都有连环画。同学见我复习时很轻松,问:这些书你是哪里看的?我道破天机,引得很多同学上街看连环画去了。
倘若谁从图书馆借到了书,就在寝室里周转完了才还回去。当时我们学校图书馆有个莫名其妙的规定:借书时要注明计划还书时间。大概是为了加快图书周转之故。如此就苦了借书出来的同学,注定是要冒着挨批评的风险。记得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朵夫》,我就是从寝室同学手里拿来看的。傅雷先生的译笔,人民文学出版社版本。拿在手里,纸张泛黄发脆,散发着淡淡的霉味。那部书给我带来的心灵和情感冲击,至今回忆起来仍是那么鲜明强烈,仿佛雷电与鲜花同时迸放出炫目光彩。我对音乐、对友谊、对爱情的启蒙都来自于它。罗曼·罗兰对克里斯朵夫与奥多和奥里维之间友情的描写,对葛拉齐亚爱情的描写,我现在仍觉得是至纯至美的人间绝唱。这部书在很长时间内影响了我的思想和情感。我还清楚地记得里面的一些话,比如“没有一场深刻的恋爱,人生等于虚度一样”;“只有具有伟大的心的人,才配称为英雄”;“扼杀思想的人,是最大的杀人犯”。那时候单纯,一部小说,一句名言,真会影响自己的人生观。从那时起,我总是有意识要求自己,一定要独立思考,坚持自己的见解。
我最初喜欢的是读外国文学,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巴尔扎克、狄更斯、雨果、司汤达、哈代,等等,大凡图书馆能找到的书,都读完了。但图书馆藏书太少了,托尔斯泰的作品除了《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妮娜》、《复活》,再没有其他的;巴尔扎克的也只有《高老头》、《欧也妮与葛朗台》。这些外国文学作家,影响我至深至重的是托尔斯泰,他的文学光辉和人格光辉照耀了我很多年。从托尔斯泰那里,我领悟到伟大的文学家,必须是伟大的人道主义者。
我所处的湘西边城,当时仍然是很封闭的。我们并不知道京沪等地高校的风景,那里如何的思潮涌动,如何的风气日新。大城市的高校,新的思潮是同新的阅读相伴而生的。我们学校依旧是老的书目,旧的图书。当时新的译介我们通通不知道。当突然有一天,所谓清理精神污染之命当头而下,我们惶然不知所措。我们所知道的精神污染,不过就是几曲流行歌,不过就是男生留长发。而对这些东西的禁止,都是学生极其反感的。便有学生反问校长:毛泽东头发那么长,蒋介石是个光头。谁革命,谁反动?
突然有天,我对外国文学失去了兴趣,回到对本国文学的热爱。从先秦文学开始,原先是因为需要考试,死记硬背的功课从来就在做。现在重新爱上它,终于找到手不释卷的意思。曾背过《论语》和《孟子》,还算有些许心得。也硬着头皮读《易经》,终究没有读进去。都说老来读《易》,我想再过三十年可能都不会去读。还值得一说的是曾伴我多年的那套《红楼梦》,开本不大,一共四卷,绿色封面。它是我多年的枕边书,直翻得封面脱落,书如卷云。我工作之后,曾在政府机关谋生。有回去印刷厂印文件,我巴结一位女装订工,请她帮忙重新做了封面。女工很用心,拿做账簿的硬皮纸,把我的破旧《红楼梦》装帧一新。她还把内页整理了,切去少许边白,书角不再翻卷。可惜,那套书被人借走,杳如黄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