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潜力布朗”摒弃鲜花和装饰性灌木的时候,别人却在发现大批新的品种。布朗去世前后的50年里,是植物界大发现的时期,寻找植物成了科学和商业的巨大推动力。
有理由可以说,发起这一切的是约瑟夫·班克斯。他是一位聪明的植物学家,1768年到1771年期间随库克船长去南太平洋及更远的地方航行。班克斯在库克的小船里装满了植物样本,总共30万件,其中有1400种是从未有过记录的,一下子把世界上已知的植物品种增加了大约1/4。假如他跟随库克去进行第二次航行,他几乎肯定会发现更多的品种。但是,天哪,班克斯既是个聪明的人,又是个被宠坏了的人。这次他坚持要带上17名仆人,包括两名号手,以便在晚上供他消遣。库克婉言反对。班克斯拒绝前往。他转而自己出资对冰岛进行了一次远征。途中,这一行人在奥克尼的斯凯尔湾作了短暂停留,班克斯做了一些发掘工作,但是没有注意到斯卡拉坡上那个杂草丛生的圆丘,因此完全错过了在自己众多的成就中,再增加一个那个时代伟大考古发现的机会。
与此同时,富有献身精神的人们奔赴世界各地寻找植物,不仅去北美洲。结果,他们找到了很多不仅可爱和有趣,而且将在英国土壤里扎根开花的植物。第一批从东部深入美洲内地的欧洲人,并不是要寻找适宜定居的土地或前往西部的通道。他们寻找的是可以卖钱的植物,他们发现了几十个新奇的品种,有杜鹃花、翠菊、山茶、梓树、大戟、绣球花、杜鹃花属灌木、金光菊、五叶地锦、野樱桃,以及许多种蕨类植物、灌木、树木和藤本植物。要是能发现新的植物,并把它们安全地运回欧洲的苗圃进行繁殖,你就可以发大财。过不多久,北美洲的树林里到处都是一群群寻找植物的人,这时候你简直没法说清楚哪种植物到底是哪个人发现的。约翰·弗雷泽——弗雷泽杉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发现了44个或215个新品种,取决于你相信哪本植物史。
寻找植物有着很大的危险。约瑟夫·帕克斯顿派了两个人去北美洲,看看能找到什么东西。结果,他们的船装的东西太重,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的一条水流湍急的河上倾覆,这两个人都淹死了。寻找植物的法国人安德烈·米肖的儿子被熊咬得血肉模糊。在夏威夷,道格拉斯杉的发现者戴维·道格拉斯在一个极其不利的时刻掉进了一个捕捉野兽的陷阱:里面已经有一头野牛,结果它把他踩死了。还有的人迷了路,挨了饿,或者得了疟疾、黄热病或别的疾病死了,或者被疑心重重的当地人杀害了。然而,那些成功的人往往获得了大量财富——也许最引人注目的是罗伯特·福琼,我们上一次在第八章里谈到过他。他化装成当地人,冒着风险周游了中国,摸清了茶叶的生产方法。他把茶叶种植引进到了印度,这很可能挽救了大英帝国。不过,是在把菊花和杜鹃花带到了英国的苗圃以后,他才会在富贵中死去。
还有的人纯粹是为了追求冒险生活,有时候似乎是被危险地引入歧途的。在这种类型的人当中,也许最引人注目的——表面看来似乎不大可能的——是两个年轻朋友艾尔弗雷德·拉塞尔·华莱士和亨利·沃尔特·贝茨。两个人都是没有多大财力的商人的儿子,虽然都没有出过国,但他们在1848年决定航行,去亚马孙河流域地区寻找植物标本。过不多久,华莱士的兄弟赫伯特和另一名热心的业余爱好者理查德·斯普鲁斯加入了他们的队伍。斯普鲁斯是约克郡霍华德堡庄园的一位小学校长,从来没有跟比英格兰草地更富有挑战性的事打过交道,谁都似乎没有对过热带生活作好丝毫准备。可怜的赫伯特一上岸就得黄热病死了。然而,其他3个人坚持下去,不知什么原因决定分头行动,朝不同的方向进发。
华莱士一头扎进内格罗河沿岸的丛林里,在接下来的4年里顽强地采集标本,他遇到了无数的困难。昆虫折磨着他的生活,有一次他碰上了危险的马蜂窝,把几乎不可缺少的眼镜摔破了。他还在另一次混乱中丢了一只靴子,在一段时间里,他不得不穿着一只鞋在丛林里行走。为了迷惑他的印第安人向导,他把标本泡在盛甘蔗酒的罐子里,而不是像任何明智的人那样把酒倒在嘴里喝。印第安人认为他疯了,便拿走了剩下的甘蔗酒,消失在森林里。华莱士没有气馁,他是不会气馁的,依旧坚持前行。
4年以后,他步履蹒跚地走出水雾弥漫的丛林。他已经精疲力竭,衣服千疮百孔,还因热病复发而浑身发抖,神志昏乱。在巴西港口城市帕拉,他登上了一条名叫“海伦”号的三桅帆船横渡大西洋回国。然而,“海伦”号行驶到中途时着了火,华莱士不得不跳进一条救生艇,留下了他宝贵的货物。他眼看着那船被大火吞没,连同他的宝贝一起沉入大海。华莱士没有被吓倒(哎呀,也许有一点儿气馁)。他疗养了一段时间以后,便航行前往地球另一端的马来群岛。他在那里连续漫游了8年,采集了惊人的12.7万件标本,包括以前从未有过记录的1000种昆虫和200种鸟类,这一切他都设法安全地运回了英国。
与此同时,在华莱士离开以后,贝茨在南美洲又留了7年,主要乘船在亚马孙河及其支流上进行探索,最后带回国差不多1.5万件动物和昆虫标本。与华莱士的12.7万件相比,这个数字似乎不算大,但其中的大约8000件——占了一半以上,那可是个很大的比例——对科学界来说是新的。
但是,在许多方面最了不起的是理查德·斯普鲁斯。他在南美洲待了整整18年,在欧洲人从未到过的一些地区探险,采集了大量信息,包括21种当地印第安语的词汇。在其他方面,他还发现了在商业上很重要的橡胶植物、那种生产现代可卡因的古柯、那种从中提取奎宁以及带香味的奎宁水的金鸡纳树。在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奎宁是治疗疟疾和其他热带病唯一有效的药物;而要生产优质的杜松子酒补剂,奎宁水是极其重要的。
当斯普鲁斯终于回到故乡约克郡的时候,他发现自己20多年来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全被他的委托人投资到了不该投资的地方。此时,他身无分文,他的健康已经受到严重损害。在接下来的27年里,他大部分时间躺在床上,无精打采地整理自己的成果,他再也没有力气去写回忆录。
多亏了这3位勇士以及几十位像他们这样的其他人,英国园艺师可以获得的植物数量急剧增加——从1750年的大约1000种,增加到了100年以后的远远超过2万种,新发现的奇异草木变得极其珍贵。到19世纪40年代,一棵小小的南美杉——1782年在智利发现的一种装饰性针叶树——在英国很容易以5英镑的价钱出手,差不多是雇一名保姆一年的费用。适于花坛种植的花草也成了一个大行业,这一切都极大地推动了业余园艺活动的发展。
更加令人感到意外的是,这也推动了铁路的发展。有了铁路,人们可以住在远郊而到城里上班。郊区为业主提供了更大的空间,有了更加宽敞的地方,新郊区人就可以——实际上也需要——对园艺产生兴趣。
但是,另一个变化更具有深远的影响:妇女开始在家里从事园艺,起催化剂作用的,是一位名叫简·韦布的女子。她没有任何园艺方面的背景,她之所以令人难以置信地一举成名,是因为她写了一部3卷本的劣作《妈咪!一个22世纪的故事》。这部书是她在1827年匿名出版的,当时她才20岁,她描写了一台蒸汽割草机。园艺作家约翰·克劳迪厄斯·劳登读了她的作品以后觉得(真的)很兴奋,找她要交个朋友,以为她是个男人。当发现她是个女子时,劳登更是兴奋不已,旋即向她求婚,虽然那个时候他的年龄已经比她大了整整一倍。
简答应了,于是就开始了一段令人感动的、富有成效的伙伴关系。约翰·克劳迪厄斯·劳登在园艺界已经是个享有很高地位的人,他于1783年,即“潜力布朗”去世的那一年,生于苏格兰农村,年轻时代就拼命要求上进,自学了6种语言,包括希腊语和希伯来语,从书本里学到了尽可能多的关于植物学、园艺学、自然史和其他跟园艺艺术有关的知识。1804年,在他21岁那年,他开始似乎源源不断地写出厚厚的书。这些书都有庄重而又吓人的名字——《简论最近在暖房里取得的几项革新》、《关于建造和管理有用的装饰性植物园之思考》、《培育菠萝的几种方法》——这些书的销售量,都比听上去似乎应该有的销售量要好得多。他还当编辑,主要当作者,结果单枪匹马地推出了许多种通俗园艺杂志——一次多达5种——应当指出,他做了这一切,尽管很倒霉,健康老是不佳。他似乎特别容易生病,然后又引起可怕的并发症。比如,由于风湿病严重发作,他的右臂不得不截除。过不多久,他的膝盖又变僵硬,使他终生成为瘸子。由于经常疼痛,他一度对鸦片酊有了瘾。因此,终其一生,他的日子过得很不容易。
劳登夫人比她的丈夫更加成功,因为她在1841年出版了一本名叫《女士实用园艺指南》的书,这本书证明出版得正是时候。这是第一本旨在鼓励上层阶级的妇女们弄脏一下手,甚至出一点汗的书,这简直新奇到了过分的程度。《女士实用园艺指南》勇敢地坚持认为,妇女们可以在没有男人指导的情况下独立从事园艺活动,只要理智地采取几条预防措施——要经常干,但不要干得太用劲;只用分量轻的工具;千万不要立在潮湿的地方,因为不健康的东西会从裙子里往上散发。该书似乎假设读者是很少到户外活动,更少拿园艺工具的女子。比如,劳登夫人是这样解释铲子的使用方法的:
园艺师挖土分为几步:先在脚的帮助下把铁铲笔直插进土里——铁铲起着楔子的作用——然后用长柄作为杠杆,撬起已经松动的泥土,最后把土翻个身。
整本书就是那个样,把最普通、最明显的动作描述得几乎详尽无遗,比如铲子的哪一头是插进土里的。这本书现在几乎不值得再读,很可能当时读的人也不多。《女士实用园艺指南》的价值不在于它说了些什么,而在于它表达了什么:女士应当走出家门干点事。这本书出版得很及时,正好中了英国人的意。1841年,各地的中产阶级妇女都对刻板的生活感到厌倦至极,对任何能出去散心的提议都感激不尽。在那个世纪的剩余年月里,《女士实用园艺指南》在市场上一直可以买到,获利不少。它真的鼓励女士们去弄脏一下手,整个第二章讲的就是施肥。
19世纪这场园艺运动的产生原因,除了园艺作为一种娱乐活动的魅力之外,还有一种更令人想不到的推动力,约翰·克劳迪厄斯·劳登在这方面也起了核心作用。那个时代的鲜明特色是霍乱和别的传染病的流行,大批的人因此死于非命。这不完全是人们想要从事园艺的原因,但这确实使得人们普遍渴望呼吸新鲜空气,生活在开阔地带。尤其是因为情况越来越明显,城市里的墓地总的说来是肮脏的、拥挤的。
19世纪中叶,伦敦只有218英亩坟地,死者被以难以想象的密度安葬在里面。诗人威廉·布莱克1827年去世以后,被安葬在邦希尔墓地,在另外3名死者的上面;后来,他的上面又安葬了4名死者。就这样,伦敦的坟地里埋着一堆堆的死人。据估计,圣玛丽尔本堂区教堂把10万具尸体塞进了占地仅仅1英亩多的墓地里。现在特拉法尔加广场上国家美术馆所在的位置,原先是圣马丁教堂一块不大的墓地。在大约一座现代草地滚木球场大小的地方,容纳了7万具尸体,还有未经统计的几千具被安葬在教堂里面的地下室里。1859年,当圣马丁教堂宣布打算清理地下室时,自然主义者弗兰克·巴克兰决定找出伟大的外科医生和解剖学家约翰·亨特的棺木,以便把他的遗体重新安葬在威斯敏斯特教堂。巴克兰留下了一段非常动人的文字,记述他在里面看到的情况。
“伯斯塔尔先生打开了3号地下室笨重的栎木门,”巴克兰写道,“我们用牛眼灯往里面一照,我看到了一幅永生难忘的情景。”在他面前的阴暗处,杂乱无章地堆放着成千上万具破棺材,每个角落都挤得满满当当,仿佛是由一场海啸冲积在那里的。巴克兰全力以赴地找了16天才找到他的目标,不幸的是,对任何别的棺木,没有人花上同样的工夫。它们被用大车野蛮地拉到了别的公墓,葬在没有标志的坟墓里。结果,许多名人遗骸的去向直到今天都不完全清楚,仅举几例:家具商托马斯·奇彭代尔、国王情妇内尔·格温、科学家罗伯特·博伊尔、微型图画画家尼古拉斯·希利亚德、公路响马杰克·谢泼德以及第一代马尔伯勒公爵的父亲、老祖宗温斯顿·丘吉尔。
许多教堂的大部分收入来源是靠殡葬,它们不愿意放弃这种有利可图的生意。在位于霍尔本的克莱门特巷的伊农浸礼会教堂(就是现在伦敦经济学院的所在地),教堂当局在仅仅19年的时间里就把1.2万具尸体塞进了地下室。这么多腐尸所产生的臭味很难不逸出来,这是不足为怪的,几乎哪次做礼拜都会有人晕倒。最后,大多数人不再聚在一起,但教堂依然接受送来安葬的尸体,教区牧师需要那笔收入。
坟场里安葬得满满当当,几乎每挖一铲土都会挖出来腐烂的肢体或别的遗骸。尸体埋得又浅又草率,经常被以腐肉为食的动物掘出来,或自行露出地面,就像地里的岩石那样,不得不重新安放。城里的送葬人几乎从来不到坟边来目睹下葬的过程。那种经历简直太让人伤心,而且被许多人看成是很危险的。传闻很多,说有上坟的人被腐尸的臭味熏死。一位沃克医生在国会的调查会上作证,坟场工人在翻动棺木之前,先要在边上挖个洞,插一个管子,把逸出来的气体烧掉——他报道说,这个过程需要耗时20分钟。他知道,有个人因为没有采取通常的预防措施,吸入从一个新坟中逸出的气体而顿时倒地而死,“就像被子弹击中那样”。“在未经空气稀释的情况下吸入这种气体,就意味着顷刻死亡,”委员会在一份书面报告中肯定了这一点,并补充说,“即使经过充分稀释,也很容易引发疾病,最后往往导致死亡。”直到那个世纪晚些时候,医学杂志《柳叶刀》仍不时报道有上坟的人因吸入不干净的空气而病倒。
在许多人看来,解决这个可怕的臭气问题,明智的办法是把公墓完全迁出城市,使墓地变得更像公园。约瑟夫·帕克斯顿是这个主张的热心拥护者,但这场运动的主要支持人是那位不知疲倦、无处不在的约翰·克劳迪厄斯·劳登。1843年,他撰写并出版了《论公墓的布局、设置和管理,兼论改善墓地的方法》。结果证明,这是一本出人意料地合乎时宜的书,因为不到这一年过去,他自己也会需要一处公墓了。劳登指出,就伦敦的公墓而言,问题之一是它们大多数建在密度很大的黏土之上,排水不畅,因此尸体容易腐烂发臭。他建议,郊区的公墓可以建在沙土或砾石上,尸体埋在里面实际上就会变成有益的堆肥。要是栽上大量树木和灌木,不仅能营造出一种田园氛围,还能吸收从坟墓里泄漏出来的任何臭气,以新鲜空气替代肮脏的空气。劳登设计了3处这类新的样板公墓,使其看上去与公园没有什么差别。不幸的是,他没有能长眠在自己的一处作品之中,因为他因过分劳累而去世的时候,他所设计的公墓还没有建起来。不过,他被安葬在伦敦西部的肯萨尔公墓,那处公墓是按照类似的原则修建的。
简直令人难以想象,公墓变成了事实上的公园。到了星期天下午,人们来到公墓,不仅向他们逝去的亲人表示敬意,而且来散步,呼吸这里的空气,举行野餐。伦敦北面的海格特公墓有着众多的景致和宏伟的纪念碑,本身就成了个游览景点。住在附近的人购买了大门钥匙,这样就可以想什么时候进出就什么时候进出。规模最大的要算是萨里郡的布鲁克伍德公墓,它是1854年由伦敦公墓公司开设的。后来,在它2000英亩具有田园风味的土地上,渐渐安葬了差不多25万名死者。它的规模如此之大,该公司在伦敦和以西23英里处的布鲁克伍德之间经营一条自己的铁路,提供三个等级的服务,在布鲁克伍德设有两个车站:一个供圣公会信徒使用,一个供新教徒使用,铁路工人亲切地称其为“斯蒂夫快车”。这种服务一直提供到1941年,那一年遭到了德国轰炸机的轰炸,最后证明那是致命的打击。
当局渐渐明白,真正需要的并不是像公园那样的公墓,而是真正的公园。在劳登去世那年,一种崭新的东西——都市公园——在利物浦默西河对面的伯肯赫德开张。这个建在125英亩荒地上的公园立刻取得成功,受到人们高度赞赏,认为它是个奇迹。几乎不用说,它的设计师肯定是那位永远勤奋、永远有创造力、永远可靠的约瑟夫·帕克斯顿。
这时候,公园已经存在,但不像我们今天所知道的那种公园。一方面,这些公园往往是排外的。伦敦的大公园只允许时尚的人和有地位的人(有时候再加上少量脸皮厚的妓女)进去,进入19世纪很长时间以后还是那样。有一种经常所说的“默契”,即公园不是为下等人甚至中产阶级建的,不管那些等级是怎么确定的,有的公园甚至懒得建立默契。摄政王公园在1835年以前干脆收门票,以阻止普通人把小径弄得乱七八糟,降低了格调。无论如何,许多新兴的工业城市根本没有公园,因此大多数做工的人没有地方去呼吸新鲜空气和开展娱乐活动,除了在城里通向乡村的尘土飞扬的公路上散散步。要是有哪个人傻里傻气,离开这些布满车辙的道路,踏进私家地盘——为了欣赏一处风景,撒一泡憋着的尿,或者喝一口溪水——那么他很可能被钢夹子夹住脚,痛得哇哇叫。在那个时代,经常有人因侵入他人地界而被发配到澳大利亚。任何形式的侵入他人地界,不管多么无辜,多么轻微,势必会被看成是恶意的。
因此,在城市里建设所有市民都可以免费使用的公园,不管其在现实生活中地位的高低,这几乎是个令人无比激动的想法。帕克斯顿不建造正式的街道,下令修建公园常有的林荫道,创建了更加自然、更加迷人的景色。伯肯赫德公园使人想起了私人庄园的庭园,但该公园是供大家使用的。1851年(又是那一年!),年轻的美国记者兼作家弗雷德里克·劳·奥姆斯特德正和两位朋友利用假期在英格兰北部作徒步旅行,他在伯肯赫德一家面包店停下来买点食品吃中餐。店主劲头十足、无比自豪地谈起那个公园,于是他们决定去看一眼,奥姆斯特德立刻被迷住了。他在那本很畅销的游记《一位美国农场主在英格兰的旅行和谈话》中回忆说,景色的设计质量“达到了我以前连做梦也没有想到过的完美程度”。当时,许多纽约人正积极要求为该市建个像样的公园,而奥姆斯特德认为,伯肯赫德公园正是大家所需要的那种公园。他怎么也想不到,6年以后,那个公园的设计任务会落到他自己身上。
弗雷德里克·劳·奥姆斯特德1822年生于康涅狄格州的哈特福德。他是一位生意兴隆的干货商人的儿子,成年之初换了一个又一个工作。他在纺织厂干过,出海当过商船的船员,经营过一个小农场,最后才转向写作。从英格兰回美国以后,他加入了创办不久的《纽约时报》,然后去南部各州采访,为该报写出了一系列好文章。那些文章后来汇集成册,成功地出版了《棉花王国》。在某种意义上,他成了个不讨人喜欢的人。当华盛顿·欧文、亨利·沃兹沃思·朗费罗和威廉·梅克皮斯·撒克里这类人士来纽约时,他跟他们进行交往。他加入了迪克斯和爱德华兹出版公司,成了一名合伙人。有一段时间,他似乎事事如意,一帆风顺,然而接着那家公司遭受一系列财务挫折。1857年,那是经济萧条、大批银行倒闭的一年,他突然之间发现自己破了产,失了业。
就在这个时候,纽约市即将开始把840英亩杂草地和灌木地改造成人们期待已久的中央公园。这是一块大地方,将近2英里半长,半英里宽。一定程度上出于无奈,奥姆斯特德申请担任监工并获得了这份工作。他当时35岁,对于他来说,这不算上了个台阶。对于一个像他那样取得过很大成就的人来说,成为一个都市公园的监工是一种丢面子的倒退,尤其因为对中央公园会不会取得成功根本没有把握。一方面,中央公园当时其实根本不在中央,“城外的”曼哈顿还在以南将近2英里的地方。将要修建公园的地方是一片无人居住的荒地——用一位旁观者的话来说,是一大片荒凉的废采石场和“传播疾病的沼泽地”。要把它变成一个公共景点的想法似乎简直荒唐可笑,野心勃勃。
公园——早年总是被称为“那个中央公园”,加上“那个”二字,这不是偶然的——的设计图样还没有敲定。2000美元奖金在等着那位中标者,而奥姆斯特德需要那笔钱。他和一位才到美国不久的年轻英国建筑师卡尔弗特·沃克斯合作,提交了一份计划。[1]
沃克斯身材瘦小,个子只有4英尺10英寸高。他出身于医生家庭,在伦敦长大,但成才以后于1850年移居美国。奥姆斯特德具有热情和远见,但缺少制图技术,沃克斯可以弥补,这是一段极其成功的伙伴关系的起点。为了达到简图的要求,所有的提议都要包括几个要素,如阅兵场、运动场、溜冰场、至少一个花园和一座瞭望塔,以及其他许多设施,还得包括相隔一定距离的4条交叉的街道,以免公园阻碍东西向的交通。奥姆斯特德和沃克斯的设计与众不同的地方,在于他们决定把交叉的街道建在视平线以下的低洼地里,把街道和公园游人完全分隔开,游人可以安全地从上面的桥上走过。威托尔德·赖布津斯基在他的《奥姆斯特德传》里说:“这么做还有一个好处,公园晚上可以关门而不至于中断交通。”只有他们的计划中才具有这一特色。
大家很容易认为,修建公园主要就是种树、铺设小径、设置座椅和挖个水池。实际上,中央公园是个巨大的工程项目。为了达到奥姆斯特德和沃克斯的设计要求,要使用2万多桶炸药来改变地形,要运来25万多立方码新鲜的表土才能使土壤适于种植树木。在1859年建设高峰时期,中央公园拥有一支3600人的劳动大军。公园是逐步开放的,因此根本没有一个盛大的开放仪式。许多人觉得里面乱七八糟的,让人摸不清头脑。没有错,中央公园几乎没有令人瞩目的景点,正如亚当·戈普尼克所说:“林荫道并不朝着哪个地方,并不通向哪个特定的地方。湖泊和池塘都各占一方,不是哪个相通的水道的组成部分。主要地带没有整齐地划分范围,而是互相渗透的。有意没有方向,没有明确的布局,没有人们熟悉的明晰的风格,中央公园没有一个中央区域。”
但是,人们反正越来越喜欢中央公园。过不多久,奥姆斯特德就接到美国各地的任务。这有点令人感到意外,因为奥姆斯特德并不很擅长于修建人们真想要的那种公园——他修建的公园越多,这点就暴露得越明显。奥姆斯特德认为,都市生活中的疾病,都是由污浊的空气和缺少锻炼引起的,致使“大脑的活力提前衰竭”。因此,疲惫的市民需要在清静的环境里散步,进行沉思默想,才能恢复健康、活力,乃至道德基调。因此,奥姆斯特德坚决反对任何吵吵嚷嚷、耗费体力或紧张激烈的东西。他尤其不愿意要动物园和湖中划船这类娱乐设施,而游乐园的游客所迫切需要的就是这类东西。在波士顿的富兰克林公园,他让园方禁止任何人打棒球,还禁止一切他轻蔑地称为“好动的娱乐”的活动,除了16岁以下的孩子,国庆日的庆祝活动也断然禁止。
人们的反应是,对这些规定不予理会;公园当局睁一眼闭一眼,也帮游客的忙。无论在哪里,奥姆斯特德设计的公园最后都变成了比他所希望的令人快活得多的地方,虽然与欧洲的公园相比依然要严格得多,欧洲的公园里设有气氛活跃的啤酒花园和灯光明亮的游乐场。
虽然他快到中年才开始从事景观工程,但奥姆斯特德的职业生涯是极其多产的。他在北美各地,在底特律、奥尔巴尼、布法罗、芝加哥、纽瓦克、哈特福德和蒙特利尔,修建了多达100处都市公园。虽然中央公园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但许多人认为他的代表作是布鲁克林的普罗斯佩克特公园。他还为各种庄园和机构完成了200多项私家任务,包括大约50个大学校园。比尔特摩宅第是奥姆斯特德的最后一项工程,实际上也是他最后的几次理性行为之一。过不多久,他无可奈何地渐渐得了痴呆症。他生命的最后5年是在马萨诸塞州贝尔蒙的麦克莱恩精神病院度过的,几乎不用说,那个精神病院的庭园是他设计的。
[1] 沃克斯也有一个独立的成功生涯,他有许多业绩。其中,他和另一位英国人雅各布·雷伊·莫尔德共同设计了俯瞰中央公园的美国自然史博物馆。——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