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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棉花,红棉花》第十三章好厨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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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这是老百姓世世代代信奉的最朴素的真理。

康家山生产队的干部和社员们逐渐开始对队里的公共食堂表示不满。让他们不满的主要有这么几点:

一是米饭的量在减少。他们越吃不饱就越来脾气,越来脾气就越消极怠工。

二是米的消耗量大,余米越来越少。每天清早管食堂的两个干部负责把全生产队每天的定量米从仓库装入米筐,晚上再把余米锁回仓库。为了保险,出库入筐的米都比定量米多几升。但在人们的米饭量减少的同时,每天的余米却越来越少。这里边的问题是“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

三是用餐秩序混乱。散工早的人能吃到饭,散工晚的人饭不见了。还有原本是八两米饭量的社员,取饭时蒸锅里只剩下四两、三两或二两的饭钵了;

四是菜少、质差、味不合。菜没洗干净,经常吃到沙子。菜量不够,咸淡不匀,有时没煮熟,有时烧成焦煳。有的社员吃了没熟的雪芋拉肚子。

五是米饭蒸不好。除了量在减少外,米常常没淘干净,糠渣难看地铺在米饭的表层。有时放少了水,有时放多了水。放多了水就是软饭甚至稀饭,放少了水就成了硬饭铁饭。有时同在一个蒸笼里,有的饭熟了,有的饭夹生打牙。

六是干部经常没饭菜。干部经常开会,有时要到大队开会,经常过了吃饭时间才回到食堂。经常吃冷饭冷菜不说,还时常出现没饭没菜的现象。这就犯了大忌。社员不满只能骂娘、提意见、摔农具怠工,干部不满就直接换人。

经大家公议,食堂两个人,换掉一个,留下了何大嫂,把母亲换到了食堂。

母亲感觉任务崇高也艰巨。她欣然受命,即刻上任。

何大嫂非常高兴并欢迎母亲成为她的搭档。

母亲向何大嫂说:“我多向你学习,我们俩一定努力把食堂搞好!”

母亲是个极爱干净的人。米淘干净,菜清选干净、洗干净,这既需要多花时间,也需要多挑水。菜里盐要匀,就需要多抡巨型锅铲。

母亲和何大嫂在食堂里工作很用心。

为了维护好用餐秩序,母亲和何大嫂在饭和菜上各想了一个好主意。

在饭上想的主意是:她俩先清点各个米量的人数。八两的放在一个蒸笼,七两的放在一个蒸笼。蒸笼不够,她俩就在同一个蒸笼里划分区域,用竹篾隔开。六两的和三两的合笼蒸,五两的和二两的合笼蒸。这样是为了人们取饭时不容易拿错。平时吃七两的常故意取八两的,就是因为七两的和八两的放得太近。

在菜上想的主意是:每一份菜,尽量均等。这样就能避免人们挑来拣去,也能避免有人嫌菜少,偷偷把别人的菜倒进自己的菜钵里。

除此之外,母亲和何大嫂让干部、社员们先吃,一见人进来,母亲和何大嫂就会帮他们取饭取菜。即使是在洗碗洗筷的时候,母亲和何大嫂也会赶快过来帮忙揭蒸笼盖。这样,用餐秩序就好了。

在米里放水是个细致活。只要细致就行,并不需要动脑筋。不分二两八两,一瓢水洒过去当然不行。洒水是不负责任的,一是放水不匀,二是水的冲击力会把米从饭钵里冲出,甚至可能把饭钵冲倒。

让菜的味道好起来,这也不难。该切好的要切好,该煮熟的要煮熟,熟了要及时出锅。分份时要注意菜的摆相。这样就行了。

保证余米的事,对母亲和何大嫂来说根本不是难事。践行节约,细致做事,条理清晰,就能做到。

对于干部们的饭菜,母亲和何大嫂只是多留心了一下:把没取走的饭菜,放在蒸笼里热着。只要还有一份饭菜没取走,食堂就得留人守着等着。

母亲发现,干部和社员们其实都不挑剔。她和何大嫂的齐心和用心,换来了大家真诚的肯定。

母亲和何大嫂的干劲儿更足了。食堂刚开张那阵,从各家各户交上来的坛罐放在食堂库房里没启用。母亲和何大嫂挑了二十几个扑水坛[1],洗干净,把黄瓜、大蒜、荞头、泮荷、洋姜、辣椒等分门别类地放进扑水坛里封好。过十天半月后启封,干部和社员们就能吃上开胃的坛酸菜。

有一天,太子庙公社有干部下来检查生产队的食堂。公社干部听说地主煮饭,立即提出质疑和反对。上面曾经严格规定过,对食堂师傅要严格把关,否则一锅下毒全队丢命。生产队的干部们解释说:钟祝华不是地主分子,是地主子弟,学生出身,她的地主爹爹、地主翁娘和地主公公婆婆都不在了。我们经过长期的考验认为她是可靠的,事实也证明她在食堂干得好,我们以党性担保她不会有问题!

公社干部点点头,提了几句警告和要求就离开了。

母亲在食堂工作,她的米饭标准仍是四两,并没有提高,她还是只能半饱。

母亲说,不是自己盛饭,也是在蒸笼里取。是四两就是四两,别人取剩了我和何大嫂才吃。再说,贫下中农无数双眼睛盯着,地主子弟如果敢多吃多占,发现了会不得了!她宁愿挨饿也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大家的信任。

腊月三十晚,即除夕夜。晚饭后,征得生产队领导同意,母亲和何大嫂申请了一部分余油,她们用磨出的糯米粉熬成糯米糊,用糯米糊包着韭菜、白菜、萝卜、藕片等放在油锅里炸。炸出来的糯米糊包菜香喷喷的。生产队领导通知各家各户取回家,开开心心过大年。

开春后,正当母亲与何大嫂在食堂里愉快合作,忙得不亦乐乎之际,大队接到太子庙公社的一个任务:赶地主家庭“出屋”。

“出屋”就是让地主家庭从自家的地主大宅里搬出去。土改期间,地主的宅子被分配给贫下中农,但原来的地主主人只是大大压缩了房间数量,并没有离开大宅。这次“出屋”,就是叫他们搬离自家大宅,叫他们与自家大宅“断呼吸”。至于搬到哪里,上面并无明文规定。

曾章甫和母亲带着毛坨被通知搬往曾家后面、离曾宅约半里路远的另一处曾姓地主大宅。新的地主大宅是曾章甫的堂叔曾宪鼎、曾乘之兄弟的大宅。

曾宪鼎与曾庆云、曾庆德同时被枪毙后,他媳妇儿带着两个儿子嫁到了邻村缸儿口村,又生下一女一儿。新丈夫是缸儿口村的矮个子民兵,叫李富堂,常背着一支枪在村里各处巡逻,也顺带着他家的猎狗咬脚鱼。脚鱼学名叫鳖,还有一个别号叫王八。

那时候野脚鱼在溪里塘里很常见,它们经常爬上岸,有时还爬上树。这东西能吃,但农民们大多不爱吃,一是因为它难宰,二是因为它凶狠,它咬住手指是不松口的。李富堂愿意弄着它吃,几乎每次巡逻,李富堂的猎狗都能咬到几只。

关于猎狗咬脚鱼的事还有个插曲:康家山村入社那阵子,相邻的缸儿口村也在入社。既然渔具要入社,耕牛要入社,有人提出猎狗也要入社,抓到的脚鱼也要入社。李富堂一听急了:他家的猎狗不是鸬鹚,不是钻到水里抓脚鱼,它是在草丛里、石滩上咬猎物。他家咬脚鱼的狗要是入社,其他人家咬野兔的狗、看门的狗也得入社。后来大多社员一致认为狗不入社,狗咬到的猎物,无论野兔还是脚鱼统统都不入社。

几年后,李富堂病死了,他的媳妇儿没有再嫁,独自一人把四个儿女拉扯大。这是后话。

在曾乘之自杀、媳妇儿改嫁后,村里及时将他们的大宅分配给贫下中农们,并没有空余的房间。村里便把母亲一家安排在这个新生产队的何黑岩家。

由于“出屋”的地主只有几家,且同属康家山大队,所以大队没有另找老人家带孩子,毛坨还是由何大妈带。

村办小学的青壮年教师被拉去炼钢和耕作了,学校里缺教师、缺教室、缺桌椅,肚子问题都没解决,读书就成了奢望。毛坨快七岁了,还没打算上学。何大妈偶尔会教他唱唱地花鼓[2],唱唱占喜歌[3]。母亲和曾章甫得空会教他背背诗,学认字和算术。

何黑岩姓何,是这个新生产队的队长,贫农成分,二十岁出头,比母亲和曾章甫小几岁。

何黑岩在康家山是个有名的冷面人,不爱说话,看人常阴着眼黑着脸,对地主更是时刻保持着警惕和敌意。何黑岩的媳妇儿也是贫农,他们有一个女儿,年纪跟毛坨差不多。何黑岩的父母兄弟住另外的屋。

何黑岩有个弟弟,正在读高中。

母亲很羡慕这个高中生。母亲曾跟他说:“你成分好,读到了高中,努力学下去,一定会有很好的出息。”

何黑岩的三口之家原本只有一间房。母亲一家搬入,就压缩了他家近一半的空间。他家选择住前半间,于是把床、柜等家具挪到朝阳位置。曾章甫和母亲就搬到后半间。何黑岩虽然迫于大队安排,并且作为生产队队长必须带头克服困难,但毕竟给他家带来了麻烦。母亲和曾章甫有些愧疚。

两对夫妻两张床在同一间房内,倒也不感到尴尬。那个时候只有吃饱肚皮是大事。

何黑岩跟母亲的好朋友何大嫂是本家,他的伯母就是村里安排带毛坨的那位何大妈。虽然何黑岩总是黑着脸,但曾章甫和母亲还是常和他家人搭话。

虽然换了生产队,但新队上的人母亲和曾章甫都认得。曾章甫到了新生产队的任务还是砍柴。由于原生产队干部的推荐,母亲到新生产队仍是在食堂工作。

那时候公共食堂已经遭到了很多的质疑。当然母亲和康家山人无从知道,那时反对搞食堂的意见已经传到了高级领导的耳里。有关资料显示,1952年5月,湖南省委第一书记周小舟在常德慈利县调查了解农村公共食堂情况后,认为公共食堂弊多利少,应该解散。当然,周小舟书记的这个认识并未落实为全省的行动。

母亲和曾章甫很快适应了新的环境。地主“出屋”不“出屋”,并没什么实质性的变化。但毛坨不喜欢这个半间房的新家,出入还得经过何黑岩前半间房的地盘。毛坨第一次见到何黑岩就吓得往爹爹背后躲。

何黑岩当队长的这个生产队早就想换食堂师傅了,大概这里的干部和社员也有种种的不满。母亲和曾章甫刚加入,这生产队就撤换掉原来的一男一女两个师傅,给他们安排了新的任务。食堂原来两个人的工作量交由母亲一个人负责。

何黑岩安排食堂任务时对母亲说:“生产队有36个老弱病残的人在棉田里吃饭。你负责给他们送饭菜。”

母亲委婉地提出,对队干部和社员们的信任她从内心感激,她一定会竭尽全力做好。但她干过食堂,知道食堂有多大的工作量,今后还要往外送饭菜,唯恐独自承担有什么闪失,误了大家吃饭,辜负大家的信任,所以希望队里给她找一个帮手。

听母亲这么说,队干部们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因为撤换掉食堂原来的两个师傅,是队干部们集体研究决定的。队干部们不好擅自表态,他们也不知道食堂的工作量究竟有多大,只是对原来的两个师傅满肚子怨气。何黑岩皱着眉头说:“竭尽全力,你就服从安排!”

母亲不好再说别的,只说那就努力做好。

母亲的用心付出,让这里的干部和社员们吃到了干净、量大、可口的饭菜。

在外吃饭的那些人告诉母亲,以前送来的饭常夹生,总是凉的,咸菜汤经常在来的路上泼洒掉多半。现在能吃上喷香的热饭热菜,多亏地主“出屋”把母亲出到这里来。

母亲感到太累了,实在忙不过来。

这个生产队不仅比原生产队的人口多,还多了往棉田里送36份饭菜的任务。挖菜、摘菜、洗菜、切菜、淘米、放水、蒸饭、炒菜、分菜、发饭发菜、送饭收碗、洗碗洗筷……都靠母亲一个人。母亲通常是前一天晚上就把第二天的菜样准备好,制作坛酸菜也是忙了几个夜晚才完成的。

母亲照样吃不饱,但母亲宁愿饿死也不偷吃,天天从早忙到深夜。

母亲跟队长何黑岩反映过情况,何黑岩固执地不同意往食堂加人,还叫母亲不要再提这件事。

曾章甫很心疼母亲,还是经常强硬地跟母亲换饭钵。两人经常彼此强硬,都想把饭让给对方吃。

曾章甫长期没吃饱,身上开始水肿,皮肤渐渐显露出尸体般的苍白色。母亲哪里能接受曾章甫再跟她换饭钵呢?

后来,曾章甫悄悄跟母亲商量,如果生产队还是不增加人手,就叫母亲申请换个任务,哪怕是去打禾。

农闲季节的一个雨天,队里不出工,组织开会。开会的内容很多,比如总结生产队的劳动情况、点评社员的劳动表现、评改工分等。

母亲在会上提出她一个人负责食堂实在忙不过来,说这是实际情况,请队里考虑增加人手。

何黑岩说:“你一个地主怎么还挑三拣四?说过不行就是不行!”

会上还有生产队的其他几个干部。文书叫曾林保,是个富农。因为成分不好,说话从不敢大声。事务室员叫曾国勋,贫农成分,三十多岁,在家排行老三,脚跛,未娶妻,因此显得比一般人邋遢。他总穿着一件旧棉袄,棉袄的扣子掉光了,只好用一根红色的胶皮电线拦腰捆着。曾国勋的父亲解放前长期在曾浩之家搞内务,曾国勋的弟弟曾国治是曾浩之家的伙夫。曾国勋父子几人对曾章甫和母亲都心存感恩。队长何黑岩已表了态,曾林保和曾国勋不便于表态,只好这么说:“钟祝华反映的情况确实是事实,队上会认真考虑。但现在队里人手紧张,一下子要加人到食堂确实有困难。钟祝华你干得很好,大家对你的评价都很高。要不你先继续一个人干着,如果实在找不到人,往后大家可以研究调整你的工分。”


[1] 扑水坛是汉寿方言,即做泡菜的坛坛罐罐。

[2] 地花鼓是湖南地方剧种之一,既可登大雅之堂,又可在村野演唱。

[3] 占喜歌是湖南农村地区流行的一种民谣。遇别人家喜庆时上门演唱,一般以乞讨喜钱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