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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王朝实录[显宗实录]》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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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

春正月

1月1日

○癸丑朔,令朝官士人,着黑色衣,禁白色衣。東方之人,自古尙白,國典雖有白色之禁,而因仍成習,莫之變,上思以易之,遂定是制。

○忠淸道癘疫死者,二百二十餘人。

1月2日

○甲寅,以金鋿爲獻納,李光迪、朴贄爲掌令,洪萬鍾爲正言。

○黃海道癘疫牛疫竝發。

1月3日

○乙卯,慶尙道飢民五千一百餘人癘疫,又從而薰染,死者二百餘人,牛疫亦一向熾蔓。

1月5日

○丁巳,右議政洪重普上箚,引咎辭職,上答曰:「今日之國事,誠岌岌乎殆哉。赤子顚連飢餓凍死者,相續以聞,予心驚慘,當復如何。食息靡寧,若恫在己。想卿念及於玆,必將不日而來矣,今歲已換,一向退處,是豈所望於卿者哉。從速入來,以副上下之望。」遺史官傳諭。

○以宋光淵爲正言。

1月7日

○己未,掌令李光迪啓曰:「頃日前副提學李敏迪,因其乞罷之疏,有所陳達,而殿下旣不優容,又從而踏啓字以下,其有欠於恢言路、禮儒臣之道大矣。政院終無一言覆逆,其爲不職莫甚。當該承旨請推考。」又處置執義沈攸曰:「相臣箚批,雖有未安之敎,還收之請,臺體當然。請出仕。」上不從,且敎曰:「沈攸强引疾病,累日呈疏,有規避之迹,遞差。」

○說書鄭維岳上疏,其略:「請輔養元子,使之召見宮僚,簡其禮數,從容咨訪,虛心傾聽。而亦極掄擇經明識博端方敦良之士,使與世子,朝夕游處。必有所裨益矣。」上優批答之。

1月8日

○庚申,以李秞爲執義,金粹爲持平,姜碩昌爲正言,李夏爲修撰,李端錫爲司諫,吳挺緯爲京畿觀察使,吳挺昌爲說書,金萬重爲副校理,金萬均爲輔德,鄭維岳爲司書,閔點爲判決事,李選爲兼文學。〈史臣曰:「挺緯曾以貪鄙,與李殷相同被臺彈,因相臣李景奭、許積伸解,遂得復齒朝班。」〉 ○右議政洪重普復上箚辭職,上遣承旨敦諭。

○禮曹判書趙復陽上箚曰:

臣頃日登對時,以兩湖田稅,或蠲減、或留賑,而取來關西米,以充其代之意,縷縷陳達,未蒙開允。近聞外方之言,民間餓死之類甚多,日日所聞,無非驚慘。當此之時,督捧田稅於飢餓之民,轉輸上來,是可忍者乎?今若以盡數停留爲甚難,只令兩湖沿海之邑上納,而量減其米太斗數,山邑則竝令捧留本道,分賑飢民,竊恐決不可已也。

先是,復陽與閔鼎重、金萬基等,因入侍請減三南田稅,許積、金佐明、權大運皆以爲:「經費可慮,田稅決不可減,」議遂不決。復陽退又上箚,未數日而病卒。上以箚辭,屢詢諸臣,竟有捧留補賑之命。

○掌令李光迪引避曰:「臣之處置沈攸也,以爲其所論啓,臺體當然,故請出矣。昨承聖批,以擧措情態可駭爲敎。臣誠惶悸,不可一刻仍冒,而適緣夜深,不敢瀆擾,朝因胸痛今始來避。請遞。」玉堂處置請出,上特命遞差,且曰:「光迪承批之日,夜未深矣。不爲引避而出去,翌朝稱病不來,過午之後,費辭張皇,偃然來避,揆以情迹,殊涉駭怪。如此奔走臺官,用於何處乎?」

1月9日

○辛酉,以申晸爲校理,李惟泰爲贊善,閔宗道爲修撰。〈史臣曰:「惟泰居鄕多怨謗,其諸子,爭以射利爲事,廣占田土,甚爲民害,有識者莫不唾鄙。宗道嘗奉使北關,重制中,大張妓樂,人皆非之。」〉 ○右議政洪重普上箚辭職,乞收祿俸輸送之命,上優批答之,遣史官傳諭。

○淑敬公主卒。公主進見于內,猝患痘疾,出歸其第,因不起。上率百官,擧哀于崇文堂。時上候未寧,擧哀一節,藥房三啓請停而不從。

1月10日

○壬戌,禮曹判書趙復陽卒。復陽,左議政翼之子也。感疾未數日卒。上命給喪需,世子亦賜棺材。復陽少有文才,歷敭華顯,而立朝無可稱之節,只喜黨論。及掌銓柄,多有鬻官之誚,識者鄙之。

1月11日

○癸亥,全羅監司吳始壽馳啓曰:「饑饉之慘,未有甚於今年,南土之寒,亦莫甚於今冬。飢寒切身,相聚爲盜。家有擔石者,輒遭刦掠之患,身着一褐者,亦被鋒刃之禍,甚至發塚剖棺,掘出藁葬,偸取歛衣。丐乞之徒,皆以編藁,掩其腹背,縷命雖存,鬼形已具,在在皆然,慘不忍見。近營之邑,凍死之數,至於一百九十名之多,而赤子之棄溝投水,無處無之。有罪者,不以凶年而廢囚,一入囹圄,罪無大小,相繼凍死,其數無算,而癘疫又熾,死者已至六百七十餘人云。」

○京畿富平人乘船下海,猝遇狂風,男女渰死者五十餘人。

1月12日

○甲子,正言姜碩昌啓曰:「科場事體極嚴,不容濫雜,而今番殿試試券中,朴千榮試草,顯有刀擦添書之跡,聞來驚愕。近日人心巧詐,國綱解弛,怪鬼之輩,徒務奸計之得售,不知法禁之可畏,誠極痛心。其試券旣經睿覽,殿下萬機之暇,不能致察耶?抑以數字之誤,庸或無妨乎?防禁不可不嚴,後弊不可不懲。請朴千榮拔榜,差備官及其擧子,竝拿問重處。今此千榮試券,顯有朱墨竄改之跡,而矇然不察,混同入啓,不職之責,在所難免。請試官姜栢年以下罷職。殿試場屋之事,承旨專管,而試券中塗改處,矇不致察,請承旨閔點先罷後推。」上皆不從,命政院還入朴千榮試券。

○正言宋光淵以方被推勘,引避而遞。

1月13日

○乙丑,禮曹參判兪㯙卒。〈史臣曰:「㯙少時,雖歷敭淸顯,而爲人無可取。在仁祖朝,當姜庶人之獄,以刑房承旨陞資,時議薄之,至有兪推鞫之譏。其長諫院也,偶論一事,下理慘被刑訊,仍謫荒裔。及其放還,甘心從仕,都忘廉隅,人皆賤鄙,至是卒。」〉

1月14日

○丙寅,開城留守李正英請得賑資,朝廷劃給江都米一千五百石。

1月15日

○丁卯,以閔鼎重爲禮曹判書,李煦爲掌令,趙威明爲正言。

○正言姜碩昌以新及第朴千榮拔榜,差備官及其擧子,竝拿問,試官竝罷職,承旨先罷後推事連啓,又啓曰:「試券安寶,承旨專管,而尙瑞院官陪往安寶,乃其職也。莫重殿試試券中三字塗改之處,全不安寶,無非不謹之致。請當該尙瑞院官,拿問定罪。」上從差備官、擧子、尙瑞院官事,試官、承旨,竝命從重推考,拔榜事,不從。

○全羅道自十二月二十九日以後,飢民凍死者二百五十餘人。

○平安道碧潼郡有熊囕殺人,其體甚長大,其色半灰半黑,或赤或白,似熊而非熊。

1月16日

○戊辰,命京外年八十者,毌論士夫常漢,有職無職,特爲加資,以示優老之典。

○京畿自十二月望後癘疫死者,一百七十餘人,牛疫斃者,三十餘首。

○是日京中始設粥於宣惠廳、漢城府、訓鍊院三處,以賑飢民。初日就粥者,六千餘人,翌日已過萬數。丐乞之類,作粥分饋,士族婦女之難於就粥者,食粥中願爲歸農者,竝給乾糧。

○副應敎洪柱國上疏,極言服色變白爲染之弊,疏入三閱月,而始下批答,以從當議處。

1月17日

○己巳,日暈兩珥,暈上有冠。白氣如虹,出自兩珥,逶迤指北,長各四五丈。

○以李翊相爲執義,李休徵爲掌令,金德遠、尹嘉績爲持平。

○原襄道癘疫死者六十七人,牛疫亦一向熾盛。

○持平尹嘉績以文科殿試,一倂削榜之意發論,僚議不合,引避曰:「國朝取人,專責科擧。蓋其設置之意至公,防奸之法至嚴,而今此文科殿試,濫雜不公。李聃命之事,旣發於前,朴千榮試券塗改,又若是明白,此而置之,臣恐其流之弊,將無以設科擧,而取人才也。臣於今日發言席上,而論議參差,終未歸一,無非臣不見信之致。請遞臣職。」掌令李煦、持平金德遠亦引避曰:「李元禎之罪目,只在於以自己證其子也,李聃命之斷案,不出於因其父免違格也。而元禎未入之前,衡難旣決,立落已判,其文不在眼前,酬酢出於泛然,則謂之以身爲證,得免違格者,旣非實狀,亦涉深文。因其父無情之語,拔其子已登之科,揆以情法,可謂已甚。至於朴千榮試券添改之事,其間虛實,已命詳覈,而因此輾轉,盡削一榜,實出於意慮之外。噫!去年罷一榜,今年削一科,自今以後,將不得設科取人,其弊豈淺淺哉。臣等意見如此,未及商確,同僚起閑。請遞臣等之職。」竝答以勿辭。竝退待。正言趙威明處置,遞嘉績,出煦、德遠。

○下謄錄官李台瑞、枝同官李壽慶、査同官朴文道、擧子朴千榮于禁府。初千榮試券中,有一字半邊添改處,皆以朱墨書之,而筆畫微細,不能覺察,遂得中第,至入御覽。及還下政院,更相取見,始發其奸。臺諫論啓,請究問其陰私,乃命俱下吏。

1月19日

○辛未,慶尙道前後飢民一萬一千五百五十三名。

○因慶尙監司閔蓍重疏,命除出統營租四千石,使之均分於左右道各鎭浦土卒,以助其生理。

○注書安後泰,承命往諭于行判中樞府事宋時烈、贊善宋浚吉、行護軍李惟泰使之上來,共濟時艱,皆謝病不至。

1月20日

○壬申,上御崇文堂,引見大臣、備局諸宰。左相許積曰:「田稅終始以爲可減者,閔鼎重也,以爲不可減者,權大運也。臣則習知戶曹經費之不足,而自聞有民方飢死,何以救濟之敎,感聖上之德意,今不敢膠守初見。」鼎重曰:「臣意固欲全減,而如不得已,則捧留本官亦好。」上曰:「三南及京畿、黃海、原襄等六道田稅,竝捧留本道,以爲賑救之資。」鼎重又進曰:「各司奴婢身貢,指徵無處之類,似當蕩減。」大運曰:「每每蕩減,則必有後弊。」上曰:「庚戌條,各司奴婢指徵無處者,蕩減。」

○以李廷夔爲大司憲,朴贄爲獻納,宋光淵爲持平,洪萬鍾爲正言,張善澂爲大司諫,李尙眞爲水原府使。〈史臣曰:「廷夔、尙眞皆休官不出有年,人頗許其恬退,至是,無端復起,識者笑之。」〉 ○正言趙威明引避曰:「近以科試事,臺論日激。初以李元禎不謹語默請罷,而不及聃命,則此以聃命爲無罪也。中間罷職之論,加以不敍,而又請聃命拔榜,此論議加一節也,以試官不准本草,至請罷職,此又加一節也。今又遽發削榜之議,則誠未免太激。憲府之異同,其意蓋欲守先朝之受敎,故處置之際,以此立落矣,卽聞物議爲非云。請遞臣職。」掌令李煦、持平金德遠亦引避曰:「處置之官,方在是非中,臣等難冒之勢,到此決矣。請遞臣職。」玉堂處置,竝請遞差,上答曰:「趙威明別無可遞事,出仕。」

1月21日

○癸酉,忠淸道定山等邑,飢凍癘疫,死者四十三人。

○持平宋光淵引避曰:「今此李元禎,以嫌私請罪,李聃命以違格請拔,朴千榮又以用奸請削,而不罷其榜,不亦苟且之甚乎?臣以此發言,終未歸一,請遞。」大司憲李廷夔亦引避曰:「設科取士,國家莫重莫大之擧,以一二人之罪,盡罷一榜文武無罪之人,殊涉寬抑,亦不無傷損國體。是故先朝受敎,罪在試官,罪試官,罪在擧子,罪擧子,以爲永式。則隨其所犯,至於二三,亦無不可也。拔榜之規無則已,有則豈可以所犯之多寡,而有罷拔之異乎。一榜十人之中,九人有故,則雖拔九人,自有無故餘人,至於罷榜,決不可也。臣之謬見如此,終未免參差,請遞。」上答曰:「卿言得體。年少浮薄之論,何用爲嫌。勿辭。」玉堂處置曰:「據法拔去,足懲其罪。延及一榜,未免太過。遞光淵,而出廷夔。」

1月22日

○甲戌,正言洪萬鍾,以李元禎父子事,意見相左,不得仍傳前啓,引避遞。

○南部居故進士申彬後妻金姓人,與申彬前妻所出第三子有楨陰奸,事覺一時結項而死。母子相奸,乃綱常莫大之變,而但男女兩人,皆已自斃,不得施正刑,人莫不痛惋。

1月23日

○乙亥,夜流星出太微垣,尾長色白。

○以李慶億爲禮曹判書,洪處亮爲右承旨,沈梓爲右副承旨,尹堦爲持平,鄭維岳爲正言。〈史臣曰:「處亮自少,雖歷淸顯,爲人庸鄙,別無可取。休官退居幾十年,及陞亞卿之列,乃復出而從仕,識者譏其去就無據。」〉 ○上御崇文堂,引見大臣、備局諸宰。上曰:「當此之時,國有所儲,則蠲減民役,顧何難哉?蓄積空虛,誠可悶也。」柳赫然曰:「上年稍豐,米價頗賤,而公私濫用,不知撙節,甚可恨也。」閔鼎重曰:「凡事必須裁省,而軍兵所費,最爲不貲,不可不慮也。」金萬基曰:「昔在宋時,輦轂之下,多養軍兵,以致國儲虛耗。中國尙如此,況我國乎。」閔鼎重曰:「京中賑濟,旣已設行,必須發遣御史,訪問民間疾怨,荒政得失,使之啓聞處置,此實外方民情之所願也。雖不遍送諸道,而自有警飭之效矣。」

○上敎曰:「濟州式年例貢馬五百匹,今當上來,而非徒役使飢民,搜捕爲難,驅來之際,亦必貽弊於一路,姑令今年,勿來獻。」

1月24日

○丙子,貴人張氏卒。貴人,仁祖大王之後宮也。上命禮葬。

1月25日

○丁丑,夜月入南斗星魁中。

○以吏曹判書金壽恒爲大提學,閔鼎重爲漢城府判尹,金鋿爲掌令,金世行爲持平。是時設賑於漢城府,故鼎重自請爲判尹,治本府事兼監賑恤,未久厭之,還爲禮判。

○新除守令赴任者,以凶荒除挈眷。

○外方孝行人,監司啓聞,禮曹分等旌表,次贈職除職,次給復。其未及除職,而死者贈職,未及給復,而死者,亦限三年給復。

1月26日

○戊寅,下敎曰:「欲移御于慶德宮,令該曹擇日以啓。」是時外間傳言,宮中不淨,或云因災異有是敎。

1月27日

○己卯,日暈,暈上有冠,冠上有背,色皆內赤外靑。雨雹。

○執義李翊相以承牌不進,應被推勘,引避遞。

1月28日

○庚辰,夜流星出攝提星上。

○正言趙威明以雖有特出之命,不敢赴召,引避遞。

1月29日

○辛巳,以崔寬爲同副承旨,李柙爲執義,李三錫爲正言,兪夏益爲司書。

○咸鏡道癘疫死者頗多。

○行判中樞宋時烈在懷德,上疏辭職曰:

臣自遭變故,愧懼憤懣。雖欲收召魂魄,稍復平素,而一喪其心,五性壞敗。受此彌天之惡名,不敢擧顔於天日之下。臣之職名,雖是西樞閑散,而以此醜辱之身,自同於元輔例受之列,誠有所僭猥。

蓋時烈嘗遭李世直誣告之變,故疏語如此,上優批答之,遣史官傳諭。

1月30日

○壬午,夜流星出北斗星下。

○忠淸道癘疫死者五百五十四人。

○濟州牧使盧錠馳啓曰:「本島三邑民事,已至十分地頭。大小人民,上山拾木實,木實殆盡,下取野菜,草根已乏。殺牛馬以充腹,無賴之徒,處處結黨,公私牛馬,偸取屠殺,不知其幾。相食之患,迫在朝夕,愁慘之象,有不忍言。自八月設粥捄活,而倉穀已竭,四萬餘飢民,更無可濟。請以沿海邑鹽石,優數入送。前日移轉五千石之穀,不爲不多,而正二月兩朔賑資猶不足,三四月,則無一升餘存。前頭繼賑之策,請令廟堂稟處。」朝廷以全羅道所在戶曹鹽五百石,常平廳統營及兩南司僕寺牧場等穀,劃給七千石,令全羅水營兵船載送。但海路遼遠。風波久阻,上年冬初所封狀啓,今始來到,而前後運穀之船,亦不能及期得達,以致島民餓死尤多。

二月

2月1日

○癸未朔,江華府海溢,潮水所及,或三尺許,各處堤堰,亦多頹圯。

2月2日

○甲申,上移御于慶德宮,王大妃及世子,亦同日移御。

○夜流星出北極星上,色白光照地。

○執義李柙、掌令金鋿、持平尹堦啓曰:「頃日敬陵參奉,以故判書吳挺一,營葬於陵寢案山禁地事,論報禮曹,禮曹使郞廳摘奸,則郞官與本陵參奉,眼同摘奸之後,圖形以來。而沒其前圖,改寫以進之說,藉藉傳播,臣取見參奉報狀及郞官山圖,則多有參差。凡係陵寢之事,莫嚴莫重,不可不明覈實狀而處之。請當該參奉郞廳,竝拿問按覈,別遣禮官,更爲看審禁地界限,亦令本道都事與地方官,摘奸其埋葬處,依法處置。」上從之。

2月3日

○乙酉,諫院前啓試官姜栢年以下罷職事,停啓。

○慶尙道飢民二萬三千五百五十三人,咸鏡道飢民四千八百六十九人。

○全羅道正月初八日以後,飢民凍餒死者二百三十九人,癘疫死者一千七百五十二人。

○濟州去十一月初二日大風大雪,一時暴作,積雪盈丈。飢民上山拾實者,未及歸巢,路塞凍死者九十一人。饑饉之中,癘疫熾發死者亦多。

○下禮曹佐郞李一井、敬陵參奉沈始漢于禁府,從臺啓也。

2月4日

○丙戌,大王大妃及中殿,移御慶德宮。

○大司憲李廷夔、掌令金鋿、持平尹堦啓曰:「梁山郡守安後昌,曾爲保寧縣監,金海、靈巖稅船,來到本邑浦口,水淺欹側,而楫物無一傷破,所載之物,元不沈沒,而乃以洋中致敗,瞞報道臣。道臣査得實狀,啓聞請罪。就吏之後,巧爲文飾,只被徒配。當其稅船之初泊也,恐喝船人,使之逃散,符同奸吏,潛竊千餘石國穀,終無置處。使保寧之民,年年責徵,尙未准數,一邑之人,欲食其肉,不可以事在旣往而置之。請拿問,亦令道臣嚴査,依律處斷。平安兵使成釴曾爲黃海兵使,正方山城,長養樹木,稱以密近城堞,恣意斫伐,賣以牟利。其時山城別將,至於定罪,而成釴獨免,豈可不問其首,而治其奉行者哉?及除平安兵使之後,自廟堂分付,多備甎甓,留待不時之需,而成釴憑此聚材力,私自燔瓦,多捧銀貨,盡歸私用,至於甎甓,以若干塞責,其爲奸濫縱恣,莫此爲甚。請拿問定罪。前冬謝恩使入燕時,過安州,求請帳幕,而必欲以藍色紬叚爲之。兵使初難之,終依其請,造作追送。當此凋弊之日,以價重之物,勒定徵責,已極可駭。而錦紬帳幕,尙方之所無,上使雖王室至親,安敢僭越至此乎?與受俱難免罪,請上使福善君柟、平安兵使成釴,竝命罷職。」上不從。

○慶尙監司閔蓍重,以左道海防土卒,旣減番布,無以聊生,塡壑之患,迫在朝夕,請以月課米除出分賑,備局回啓,除出月課米五百石,均分營下及所屬十鎭,使之作粥救活。

2月5日

○丁亥,平安道飢民二萬一千六百四十八人。

○領府事李景奭上箚陳救荒之策,且曰:

若用周公之緩刑,隨其輕重,命大臣處之,則庶幾消經年鬱抑之冤氣矣。仍力救趙世煥及尹敬敎、申命圭等。

上答曰:「趙世煥作事無狀,而猶謂之慷慨。若不覈實而處決,必將爲不良輩藉口之資,其可率爾處決哉。禁推事,心甚痛惡其縱恣之習也。緩刑事,當與大臣議而處之。」遣史官傳諭。

2月6日

○戊子,諫院連啓朴千榮拔榜事,上從之。

○憲府連啓,梁山郡守安後昌拿問事,上命先罷後推。又啓曰:「全羅道羅州士人林相儒等呈狀本府曰:『本府飛禽島累代傳來田庄,被奪於宮家,』蓋宮家買得於海嵩尉家,而自內司打量之際,民田混入其中云。宮家幹事之人,若有衒能貪多之事,則遐方民人之歸怨國家宜矣。請令本道,十分明査,從公折決。」上從之。

○京畿自正月望後,癘疫死者一百餘人。

○慶尙監司閔蓍重馳啓:「賑穀無計辦出,請太僕訓局、戶曹常平廳、各衙門所管穀物,盡數貸用,待秋還捧以償。」因賑廳回啓,太僕外各衙門雜穀,倂許之。

○開城留守李正英馳啓,願得鹽石,以資作粥救民,賑廳請以管餉鹽五十石移給,上許之。

○時中外饑饉已甚,公私蓄積俱空,凡所以得穀之道,靡不用極。乃成送老職嘉善通政、贈知事右尹判決事、通禮佐郞影職判官主簿,以至許通校生免講補充隊等帖文于諸道,以募粟。

2月7日

○己丑,以李晩榮爲禮曹參判。

○大司憲李廷夔、持平尹堦上箚,陳賑救之策。請蕩減田稅,以慰民情,發遣御史,廉察賑政,計給乾糧,俾免廢農,上答曰:「嗚呼!上年凶荒,實是前古所無。哀我赤子,其將奈何。興言及此,不覺氣塞而心痛。觀此箚辭,憂國之意切矣,予甚感歎。當與廟堂,議而處之。」

○憲府又啓曰:「訓鍊都監出賣千餘石穀物,御營廳所賣,亦過累百石,而或給衙門所屬,或給牟利人,私自爲市,獨占其利,守禦摠戎廳及司僕寺,亦有賣穀之事。奸細之輩,巧飾呈狀,圖出京外,留置穀物,一人多受累百石,或近千斛者有之云。請令各衙門,嚴査其多受者,從重科罪,此後如有發賣之穀,一依賑恤廳例,以爲施惠都民之地。」上令各衙門稟處。

2月9日

○辛卯,夜月暈回木星。

○上御興政堂,引見大臣備局諸臣。以憲府箚子,出示左議政許積。積受而讀之訖曰:「民事汲汲,此箚出於罔極之意,而是乃不經事之言。乾糧分給事,似不可施行,御史則自上參酌處之可也。」上然之。積又曰:「尹敬敎等待命,已過三十餘日,此實無異於下理也。臣自初以其箚爲非,故元無救解之意,而輾轉至此,恐累聖德。」上乃命政院,更稟其傳旨。校理金萬重進曰:「趙世煥以謬悠之談,揷入疏中,誠爲無據。臣意以爲:究問無益,徒傷事體。」許積曰:「不如罪以當律,斯速結末之爲愈也。」上曰:「令義禁府定配。」萬重復曰:「當初削黜之命,群下皆以爲過當,今此定配之律,更加一層,未知如何。」積曰:「仍前施以削黜,日後用與不用,自上量處可也。」上乃命仍前削黜。積曰:「臺諫盛言各衙門賣穀事矣。」上曰:「此是軍餉,似當啓稟發賣,而曾無此擧,未知其由。使各衙門稟處矣,御營廳則已書入矣。」積曰:「市人若有多受者,令刑曹査治似可。」上曰:「刑曹何以査覈,此有傷於事體也。」金佐明曰:「臣之所兼守禦廳,別無發賣之穀,而亦入於臺啓中。元數出入,當以別單啓達。」徐必遠曰:「大臣以査覈爲言,而査覈之際,必招問市人。此實有傷於事體,而亦無摘發之理也。」上曰然,於是査治之事,遂寢。

○右議政洪重普上箚辭職,上遣承旨敦諭。

2月10日

○壬辰,以李柙爲修撰,李翊相爲執義,尹理爲掌令。

○是時,國用蕩竭,戶曹三倉所儲,未滿四萬石,不足以支數朔,乃取江都軍餉米三萬石、關西米三萬九千五百石,以補經費。又取江都米二萬四千石、關西米一萬五百石,且貸御營廳保米五千石,以充賑資。

○京城飢日甚,一斛米直三兩銀,賑恤廳發米八千三百餘石,一石之價,以一兩八錢,且許計納木布以便民,惟不使一人過一兩,防乘時射利之弊。又出米一萬二千八百餘石,糶都民,計戶數分等。大戶一石,中十斗,小五斗,獨戶二斗,受料軍兵,勿論大中小戶,竝給三斗。是以,飢者頗獲濟。

2月11日

○癸巳,正言鄭維岳連啓,前啓曰:「世煥言雖妄矣,職則臺諫。妄言可恕,臺諫不可罪也。況其言之誤聞,事之無實,不必罪之而後,可以辨明也。」上不從,且敎曰:「臺諫無罪則已,有罪而不罪,予實未曉也。」

○忠淸道沃川等官,飢民死者六十九人,癘疫亦漸熾。

2月13日

○乙未,平安道癘疫死者五十九人,慶尙道前後飢民三萬八千九百六十七人,餓死病死者三百餘人。

2月14日

○丙申,以鄭知和爲大司憲,尹搢爲持平。

2月15日

○丁酉,月食。

○濟州牧使盧錠馳啓曰:「卽今擧島,皆是飢民,凍餒癘疫死者,已至四百三十七人。自今公私一空,救活無策,移轉米穀,若不趁此時入來,則累萬垂死之命,將盡於目前。痛泣渴悶,罔知所爲云。」是時濟州,以絶島饑荒特甚,民間形勢,日益危急。盧錠出來朝天館,以待運穀之船,飢民隨之。有一船自遠而近,急往視之,非載粟船,盧錠痛哭而還,飢民亦一時號哭。聞者莫不於悒。

2月16日

○戊戌,慶尙道自二月初始雨,浹旬不開,江水漲溢,沿江一帶,兩麥擧皆沈沒。

2月17日

○己亥,掌令金鋿曾發平安兵使成釴拿問之論,聞相臣許積於榻前,有正方伐樹,罪在別將,安州燔瓦,亦由廟堂分付之語,遂以論事不審,引避遞。

○全羅監司吳始壽馳啓曰:「道內各邑,或自正月念後,或自二月初,擧皆設粥,而黃浮滿面之類,饋粥而猶不能救,連續致斃於賑所。二月初,連日大風雪,飢民屯聚,呼寒啼飢,聲徹數里,愁慘之狀,言亦哽塞。就粥之數,大邑萬有餘,小邑不下數千,雖竭一道之所捧,決難繼賑於麥前。細察民間形勢,種資儲置之家,什無一二,全仰公糶,而若干所捧,無一可合於種子者。此則雖報朝廷,亦無奈何。言念及此,痛哭不足云。」

○京畿監司吳挺緯馳啓,請得種租及賑穀,移轉各邑,朝廷以江都租七千六百石,米八千石,南漢米六千石劃給。又因其啓請,加給南漢來八千石,江都米六千石以賑民。

2月18日

○庚子,夜月犯氐宿第二星。

○諫院連啓,請還收趙世煥削黜,上不從,至是停啓。

○全羅道飢民死者,一旬之內,八十餘人,命施恤典。

○原襄道就粥飢民,九千四百九十人,癘疫死者一百十九人。

○咸鏡道會寧飢民死者五人,江華府癘疫死者五十人。

○忠淸道報恩縣鄕校曾子位版見失,過一日復得。事聞,命太常改造位版以送,令本道,治其日守直校生典僕之罪。近來人心悖惡,奸民之怨其守令,典僕之得罪校生者,每作如此之變,豈不痛哉?

2月19日

○辛丑,以李柙爲執義,尹元擧爲掌令。

○慶尙監司閔蓍重馳啓,洛江一帶稍實邑中,尤甚被災面,請減其役。時他道亦有此請,而朝廷以區別蠲役,事有不便,皆不從,至是,以洛江一帶被災尤甚,特許之。

○權罷慶尙道安東、慶州兩府判官,以年凶也。

○以故判書吳挺一葬地事,遣禮曹參判李晩榮,看審敬陵案山禁地限界,從臺啓也。

2月20日

○壬寅,京畿自正月十六日以後,就粥飢民十萬六十七人。

○冬至使福善君柟、副使鄭榏等,還到山海關馳啓曰:「正月初一日,淸帝將往城隍祠焚香,東西班序立於午門之外,臣等亦參賀班。禮畢還入,千官姑皆罷黜。臣等亦欲出來,禮部郞一人,以帝命召臣等,趨入乾淸宮,淸帝在門正間,坐於平床,命臣等上階。進跪於平床前數步之地,淸帝先問臣柟之年,次問與國王幾寸親,次問發程日字,次問讀書與否,次問名字,又問臣榏姓名,各隨其問以對。淸帝且曰:『汝國百姓貧窮,不能聊生,皆將餓死,此出於臣强之致云。歸傳此言於國王,』臣等對曰:『豈有臣强致此民飢之理。比年以來,小邦水旱相仍,連値凶歉。國用罄竭,民生塡壑,君臣上下,晝夜遑遑,至於內供之物,亦皆蠲減,以救垂死之民。而猶不廢事大之禮,今此進獻,竭力以備,僅免闕貢,豈有臣强以致民窮之事乎?』皇帝卽微笑,顧語侍郞中一人,又傳語曰:『正使乃國王至親,故言之耳。』言訖,仍令退出,臣等隨一善出來,其侍郞亦出來,相語而去。問其所言,則一善曰:『侍郞言使臣對帝問之語甚善云,』且曰:『今日之召見使臣,至念本國民事,且命歸告國王者,皆出於親厚國王,優待使臣之意,使臣亦知此爲特恩乎?』蓋彼之招見臣等,有所勞問,似是優待之意。而猝然贅入剩語於民窮之下,及聞臣等辨白之語,又笑而只令歸告,其無深意,則可見矣。臣等行到關外,逢一漢人,問淸主寬猛,答曰:『漢官甚恐,』又問:『關外賦役重,良田皆被高山所占云。然乎?』其人點頭而已。譯官所得通報有曰:『上年水患,百數十年所無之災,』且有賞賜叚及御衣資不足之語。欲措一年兵食,而議者皆難之云。其國用之貧乏,紀綱之頹圯如此,而欲修擧文治,雲南之人,以有七十歲母,請歸養而許之,且在喪者,有不計閏,二十四月而復官之議,又有滿州衛三年喪之論以爲:『人皆行三年之制,使渠獨不然,非以孝治天下之道也』。云。」

2月21日

○癸卯,上御興政堂,引見大臣備局諸宰。上曰:「冬至使狀啓中所謂:『臣强之說,』誠可怪也。在前朝參時,不過行茶而罷,今乃招入於數步之內,似是優待之意,而其曰歸語國王,及聞使臣之言,又微笑,而卽令出去者,此必專爲此言而發。或不無日後之憂,其爲陰譎叵測甚矣。左議政許積曰:」臣意則或者出於優待,而非深憂也。「兵曹判書金佐明曰:」招見而謂之王室至親有所云云者,似是殷勤之意,而臣等皆臣子也,臣强之說,豈無深憂。「知中樞柳赫然曰:」臣强之說,其本蓋久。自前勑使時,亦有主上仁聖,而臣下不良之語矣。「

○諭八道觀察使、開城、江華兩府留守曰:「國之所依者民,民之所天者食,而近年以來,累遭饑饉之慘,公私赤立,餓莩相望,哀我民生,將至靡有孑遺。中夜以思,若恫在己。噫!旱澇致災,雖因年運之不幸,溝洫不治,亦由人力之未盡,裕食生穀之道,可不思所以盡其力乎?卽今春日漸舒,東作漸迫,播藝百穀,此正其時。勸課之政,不可少緩,巡行四境,審視田野,詢其種食之有無,察其耕播之早晩。凡諸民力之所不足,菑畬之所未墾,有以助其窮乏,勸其耕耘者。其責在卿,卿其體予至意,告諭于道內。而守令亦須簡率騶從,親自行審,資其種糧,勸其耕墾,毌使播種愆期,農畝就荒,務盡人事之未至,以期田功之無虧。」

2月22日

○甲辰,慶尙道癘疫漸熾,死者二百餘人。

2月23日

○乙巳,權罷北評事。左議政許積等言:「北評事必以吏曹郞官差送。而北關守令,皆是武弁,奔走接待,無異於監兵使,其弊不貲。當此北路凶荒,不可不變通。」上從之。

○以尹堦、金粹五爲持平。

2月24日

○丙午,諫院連啓李元禎父子事及閔點罷職事,上不從,且敎曰:「觀此啓辭,殊極駭然。予有知覺,豈可撓於投間抵隙之語,而動心不從耶?侵凌寡躬,有若全無知識者然,是何意也?」蓋臺啓中今之爲營救之說者,則必曰其情可恕,投間抵隙,上惑聖心,以拔榜之論,有若過激者然。聖心不能毌動於此,一向牢拒爲措語,故有是敎。

2月25日

○丁未,遣承旨于典獄,釋輕囚。

○黃海監司孟冑瑞馳啓,以飢民日增,麥秋尙遠,願得穀繼賑云。本道郡邑最少,故朝廷初給四千石,至是又許繼用賑餘帖價,月課軍器作米等穀數千石。

○黃海道飢民一萬五千五百餘人,癘疫死者四十餘人,飢凍死者亦多。

2月26日

○戊申,咸鏡道癘疫益熾,死者頗多。

○刑曹判書徐必遠上疏,請罷煤音、紫鷰兩島牧場,募民耕作,上優答,令廟堂議處。

2月27日

○己酉,平安道飢民死者三十三人。

2月29日

○辛亥,以姜碩昌爲正言,李藼爲吏曹佐郞,李翊相爲應敎,尹搢爲修撰。

○慶尙道前後飢民七萬四千八百五十餘人,死者九十餘人。

○全羅監司吳始壽馳啓:「飢餒已極,殺越之變,無處無之,至於墓寇,曾所未聞,而寶城郡校奴日命,寺奴崔日,南原府御營軍金元民,私奴哲石等,發人藁葬,赤脫衣服,公然偸賣,爲屍親所覺,稱以迫於寒凍,無辭就服云。」上下其啓刑曹,議大臣,皆以爲:『雖曰迫於寒凍,原其情狀,甚於强盜,其罪應死,在法罔赦。』

○賑恤廳二月朔,飢民二萬人,死者六十人。是時飢民二萬所饋粥,煮用三四十釜,始自鷄鳴,至午而畢,自午更設,夜深乃罷。末捎則紛沓莫甚,或有不得食者,或有疊食者。

○八道人民飢餓癘疫及痘疫死者,不可勝紀,而三南尤甚。至於溺水、燒死、虎咬死者亦多。古老言,此等景象,有生以後所未嘗見聞,死亡之慘,有加於壬辰兵禍云。然守令之所報,特擧粥所致斃者而已,村落飢死道路餓莩,率多不載。甚者要得善賑之名,爭相揜置,多不以實,啓聞之數,厪十之一二焉。

三月

3月1日

○壬子朔,京畿二月望前,癘疫死者一百四十七人,飢民死者十三人。

○出李台瑞、李壽慶、朴千榮于獄,充軍朴文道于鎭海縣。千榮試券塗改事,台瑞、壽慶以爲:『乃文道所准』,刀擦挾書,非其所知,竝皆自明,文道以爲:『與千榮有連姻之分。當其査准之際,試券一張,明是千榮筆迹,而超乘之超字,半邊誤書,相背二字之下,應有於字,而落書,故妄料以爲:『一半邊之改誤一語,助之添書,不至大害,不加深思,率意加點。初非行私作奸之計,而自不覺其犯罪。』千榮以爲:『於字之落書,半邊之誤寫,皆無預於立落之關,用意塗改,萬無其理。』上於筵席敎曰:「千榮雖因科法之重,拔去榜中,似無相通之迹,不必施罪。」金吾以文道旣已直招,台瑞、壽慶,俱無可問,遂皆放釋。文道論以科場用情之律,當邊遠充軍,以其方持母服,事在喪前,請收贖,上特命仍發配所。

3月2日

○癸丑,獻納朴贄以諫院拔榜之論,與臣前日之啓,擬律雖同,辭意旣異,不可苟同引避。持平尹堦以故判書吳挺一葬地,請遣禮官及京畿都事看審事,有未安之敎引避。大司諫張善澂以病未承召引避。執義李柙以與尹堦初旣參啓,則嫌無異同引避。大司憲鄭知和以見非物議,終難苟冒引避。司諫李端錫以承嚴批引避。玉堂處置,出贄、堦、柙、知和、端錫,遞善澂。

3月3日

○甲寅,王世子嘉禮時,有京外進箋、陳賀、方物、物膳封進之規,禮曺依例啓稟,上命只進箋,勿封方物、物膳。以凶年故也。

○上御興政堂,引見大臣備局諸宰。持平尹堦啓曰:「以各衙門穀物多受者査罪之意論啓,而有令各衙門稟處之批,故稟處間姑停矣。厥後御營守禦廳之外,皆無稟旨之擧,請令從速啓稟,以爲憑處之地。」上命各衙門書入。許積曰:「前主簿丁彦珩前冬飢死,其子之女,今又餓死。如此之患,士夫家亦多有之,驚心慘目,罔有紀極。」上曰:「此類各別乾糧題給。」

3月4日

○乙卯,慶尙道飢民九萬八千三百六十餘人,死者一百四十餘人。

3月6日

○丁巳,常平廳賑所,月初就賑者六千七十餘人,自正月念後死者五十餘人。

3月7日

○戊午,夜流星出軍市星下。

○以閔鼎重爲左參贊,李翊爲大司諫,李端夏爲舍人,鄭華齊爲獻納,崔寬爲承旨。

○上遣承旨,諭右議政洪重普,使之從速入來,重普以爲:『當趨進城外,更陳情勢云矣。』

○正言姜碩昌啓曰:「師儒之職,責在誘掖,直講李台瑞,世濟其惡,不齒人類。其爲差備官時,陰私之迹,奸濫之事,莫非此人之所主謀,再次拿問,終得倖免,人言狼藉,公議憤惋。請削去仕版。」上不從。台瑞之父就仁,在光海時,主廢母論,故臺啓以世濟其惡爲辭。

○慶尙道密陽府有牛生犢,左右有頭相,背各有兩目,一口兩鼻兩角。

3月8日

○己未,行王世子納采禮。以靑平尉沈益顯充正使,吏曹判書金壽恒充副使。上具冕服,出御崇政殿,百官行禮訖,右承旨金宇亨宣敎,使者受命,至嬪家行禮,竝如五禮儀。

○憲府前啓尹敬敎、申命圭等罷職還收事,停啓。

○右議政洪重普上箚辭職,上遣承旨傳諭,重普以爲:「非常之典,荐及於不似之臣,謹當奉承聖意,舁疾入城。」云矣。

○兼兵曹判書金佐明卒。佐明,領議政堉之子,王妃之伯父也,爲人聰明多才,美容儀。少登第,繼擢重試,居家有行,奉職以勤。明練强察,所莅辦治。其判度支,吏胥束手,累長本兵,武士畏服。遭父喪用隧羨之制,爲諫官閔維重所劾,且於登對,每極言黨論將至亡國,又與時輩,論己亥服制,以尹善道之言爲是,以此大忤於時,而亦未嘗撓屈。久典機務,盡瘁成疾而卒。然性簡伉自用,且不能撥脫綺紈之習,人以此短之。大禮釐正之後,以其主三年之說,配享顯宗廟庭。諡曰忠肅。

3月9日

○庚申,行王世子納徵禮,如納采儀。上有眼患,不得親臨。

○右議政洪重普始出仕。〈史臣曰:「重普以庸常之資,乏淸介之操。久掌西銓,頗受賂遺,及登台司,只依阿而已。」〉

3月10日

○辛酉,咸鏡道飢民二萬一千三百七十餘人,二月念七以後,雨雪連下,日氣寒澟,田疇氷結,耒耜不入。

○全羅道癘疫死者一千七百三十餘人,飢民十三萬三千五百九十餘人,死於粥所及道路者一百四十餘人。自上年十月以後,各邑獄囚凍餒死者一百三十人。

○咸鏡監司洪處厚馳啓曰:「上年失稔,一道同然。所謂稍稔邑,比常年尤甚邑,少無異同,今春飢餓,混爲一般。田稅米太及各司貢物價布諸色奴婢貢米布等役,請一切蠲減。」備局回啓以爲:「該曹物力,無路推移。只許半減田稅米太。」

3月11日

○壬戌,行王世子告期禮,如納采儀。上有眼患,不得親臨。

○京畿楊州等四邑小雨,山頂下雪,雪深二三寸。水原等二十邑,嚴霜連降,淒風日吹,向茂牟麥皆損。

3月12日

○癸亥,以李浣爲兵曹判書。浣雖有嚴刻驕亢之病,居官能執法,不受請托,無敢以武人而輕之。嘗稱衰病,辭避兵權不出,至是上思復用,授以是職。

3月13日

○甲子,冬至正使福善君柟、副使同知鄭榏、書狀官鄭華齊,還自淸國。

○上御興政堂,引見大臣備局諸宰。正言姜碩昌啓曰:「近來體統不嚴,宦寺驕橫之漸,將不可制,識者之憂久矣。今此嘉禮內外習儀時,內官急招使者,使之行禮,都監堂上及使者,皆以不當先行於外習儀之前,且使者無往參內習儀之規,至送郞廳,再三致言于中官,則中官盛氣發怒,言語不恭,督迫尤至,使者不得已趨往行禮。外朝事體至重,幺麿一黃門,何敢肆然呼斥若是乎?禮曹初旣有不察之失,使者亦難免失禮之責,請竝推考,次知內官尹完先罷後推,以懲其縱恣之習。」上曰:「正副使似無可推事。禮曹堂上爲先從重推考。」碩昌又曰:「使者之往與不往,無論前例有無,幺麿一黃門,豈可任其呼斥如此乎?」上乃命推考曰:「見其緘答,可知其責有所歸也。」時旣退外習儀,而禮曹不請竝退內習儀,故碩昌論之如此。

3月14日

○乙丑,忠淸道飢民六萬六千四百二十人。

3月15日

○丙寅,京畿二月望後,癘疫死者八十餘人。

3月16日

○丁卯,以李翊相爲執義,李三錫爲持平,李柙爲副修撰,沈攸爲司諫,鄭維岳爲正言。

○掌令尹理啓曰:「均役便民,王政之急務,一道田稅,不宜有輕重。慶尙道沿江二十邑,公木米獨當,誠爲偏苦,比之於山郡作木上納之數,輕重懸絶。以此怨咨徹天,逋戶過半。勿論上納與倭貢,通融合計,比較彼此,推移均定,則庶無偏苦之患。請令廟堂,從長變通。」上從之。又啓曰:「公家貿販,必有弊端。近來嶺南各營貿鹽興販之擧,實爲痼弊,沿海鹽戶,擧皆失業。各營雖逐年興販,財貨鉅萬,而未聞添補於公用。只見招怨於民間。請令本道監司,切勿自犯,行會各營,以革其弊。」上不從。

○京畿楊根地有私婢,一胎生二男一女。

○咸鏡道飢民二萬一千三百七十餘人,死亡者甚多。

○慶尙道前後飢民十一萬五千六百七十餘人,癘疫大熾,無一乾淨之地,而兩麥萎損,決無豐熟之望。

3月17日

○戊辰,平安道春牟播種,因雨過時,落種後,又多腐傷,連夜下霜,日氣甚冷,道臣啓聞。

○京畿二月望後,飢民四萬五千六百人,癘疫死者八十餘人,燒死者六人。

3月18日

○己巳,全羅道二月初六日以後,大雨連仍,牟麥傷損。

○原襄道癘疫死者七十餘人。

○是時飢民屯聚都城,盡就粥所,夜宿街路,惡氣薰蒸,轉相侵染,呻吟數日,輒至殞斃。車載出門,逐日相望,其或鬼形已成,命脈猶存者,亦多混入於積屍中。無論貴賤家,毒癘遍滿,如火益熾,遘之者十無一瘳。至有合族俱死者,人皆驚遑奔走,若避兵火,其景象之愁慘如此。議者以當初設賑都城內,以致流丐紛集,釀成此患云。

○令人收養遺棄兒。時飢民迫於窮急,不能保其骨肉,棄道路納溝渠者滔滔。一日於前席,有以此爲言,上聞之,惻愴久之,遂下是令,呈漢城府,受公文收養爲子爲奴,任其所處。

3月19日

○庚午,以李慶億爲右副賓客,李端錫爲執義,李翊相爲弼善。

3月20日

○辛未,平壤敎授以年凶權革。

3月21日

○壬申,獻納鄭華齊引避曰:「直講李台瑞削版之啓,負累見棄行身無狀等語,殊異於臣所聞,不可苟同參啓,請遞。」正言姜碩昌亦引避曰:「削版之啓,欲使少有懲礪矣。同僚以此起閙,無非臣見輕之致。請遞。」司諫沈攸處置,遞華齊,而出碩昌。

○忠淸監司李弘淵馳啓曰:「連山私婢順禮居在深谷中,殺食其五歲女三歲子,同里人,聞其傳說之言,往問眞僞,則答以:『子女因病而死,大病飢餒中,果爲烹食,而非殺食』云。所謂順禮,所見凶慘,面目肌髮,略無人形,如狂鬼之狀,必是失性之人。雖曰失性,此實前古所未有之事,而所犯極凶,姑爲嚴囚。請令該曹稟處。」政院啓曰:「今此連山人烹食子女之變,極爲驚慘。慈愛之性,天賦同得,彼雖凶頑,豈無知覺。飢火所迫,爲惡至此,此雖由於風化之大壞,實因賑政之踈漏而然也。道臣所當先擧守令之罪,而只治面任輩而止,事涉可駭。請監司守令竝從重推考。仍竊伏念,朝家講究荒政,靡不用極,府庫罄匱,官吏竭蹶,而菜色之民,魚喁將盡,況今春旱已兆,兩麥漸枯,土崩瓦解之禍,不在於冥冥。宜令京中設賑處,更加申飭,諸道監司處,措辭下諭,俾無賑政未盡之患。」上答曰:「朝觀狀啓,驚心慘惻不可忍言,而措辭不明,有難詳知。啓下該曹,意有所在,泛然請推,似非着實,而啓辭如此,姑先推考。末端誡誨之意,誠深切實,甚用感歎,予當留意焉。」

3月22日

○癸酉,上具遠遊冠、絳紗袍,御崇政殿,冊金氏爲王世子嬪。敎命文曰:

自昔有國家,必預樹冡儲,以固國本,亦惟博求淑哲,定祥建配,以啓纉女之業。人倫攸始,王化攸基,玆惟艱哉。肆予承寧王休命,奉若謨訓,考愼令典,以祈協于神民。粤予元嗣,聰明岐嶷,夙膺主鬯之重,名號縶于百姓,宜采嘉耦,以儷厥美,以觀厥刑。咨爾金氏,德性稟乎天,和柔則著於沖年。自乃祖世種德,敎成于家,澤流于後昆。寔毓碩媛,以應我寤寐求。爰玆歷選,惟簡在予心。迺相言容,宮闈胥慶,廼稽于卜,龜筮協從,廼詢于外朝,卿士僉同,徽章所加,禮實宜之。玆遣正使沈益顯、副使金壽恒,持節備禮,冊爾爲王世子嬪。予聞陽德,非陰功莫宣,男敎非婦順不章,稱是象服,罔不在爾。承我宗事,輔我元良,在孝敬、在和順。爾忱念玆,毌以侈滅義,毌以逸敗禮,惟勤惟儉,終始惟一。罔俾俔天之妹,專美有周。於戲!思齊思媚,播無窮之聞,惟爾賢,本支百世,俾我邦家無斁,惟爾體,敬哉夙夜,毌忝予訓。

辭大提學金壽恒製進,開城留守李正英書寫。

○竹冊文曰:

少陽正貳極之位,國本斯隆;大婚爲萬福之源,人倫攸始。維德是擇,於禮則然。疇其左右乎元良,允矣幽閒之嘉偶。咨爾金氏,貞莊懿範。禮法名門,忠孝家傳,所聞者嘉言善行。婉娩閨則,乃見於動止周旋。特簡旣出於慈心,僉議亦諧於予意。龜筮協吉,象服備儀。玆遣正使沈益顯、副使金壽恒,持節備禮,冊爾爲王世子嬪,宜其室家,父母之志順矣;察乎天地,君子之道存焉。順德惟和,飭躬惟儉,而終始寅畏不怠,則福祿申錫無彊。於戲!知爾祖訓之嚴,固無待於更勖;顧予宗嗣之重,深有冀於益虔。必敬必戒無違,之子之孫勿替。

藝文提學姜栢年製進,趙威明書寫。

○嬪,文元公金長生之四代孫。生於禮法之門,夙著幽閑之德,屬歷選世家女,入宮中。嬪年纔十歲,而動止周旋,無違禮,四殿咸眷愛之,遂定世子嬪。至是加冊禮,時適天雨,迨行事始淸明,人皆相賀。

3月23日

○甲戌,全羅監司吳始壽馳啓曰:「前後飢民,合而計之,十七萬二千二百餘人。自三月爲始,喫粥之中,抄擇農民,分給乾糧。流丐則使之聚喫於邑底粥所,凍餒已甚,黃浮滿面之類,日暖之後,死亡尤多。土着則朝夕喫粥之暇,兼藉小菜之味,皆有蘇生之氣。而鹽干漁戶,撤業挈家,皆就粥所,魚鹽之稅,若無大蠲之擧,前頭之憂,萬分切迫。浦民島氓之居,大抵皆遠於官門,顧戀家舍,不卽就粥,以致駢首而死,倍甚於陸民。通州大都,則流丐雲集,以致僵屍甚多。饑歲癘疫,雖曰常事,千村萬落,無一乾淨,如火益熾,寧息無期。設粥監色之染痛者,不可悉數,各邑守令與衙屬之染痛者亦多。或官人沒數染痛,則以其衙奴婢,代行官屬之役。別設病民之幕,以防薰染之患,而乾糧限五六日分給,則一時盡食,扶杖膝行而入,開口望哺,逐之不得,諭之不得。愁慘之狀,難以毛擧云。」

3月24日

○乙亥,咸鏡道安邊府有牛生犢,一身兩頭四目二鼻兩耳兩口。

○原襄道原州三月十一日大雪,其厚幾至二寸。無論山野,變成白地。

○黃海道三月內,連降嚴霜,十一日下雪,諸山皆白,終日不消,黍粟凍損。仲春間雨水連仍,春耕失時,至是月,旱氣日甚,獰風捲地,兩麥漸枯。

○咸鏡道牛疫斃者四十餘首。

3月25日

○丙子,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右相洪重普曰:「兵曹用度匱竭,至用封不動木綿,而餘存不多,誠非細慮也。」左相許積請令賑恤廳料理,四五月一當番,上許之。執義李端錫進曰:「賑所飢民之尸,車載相續,所見慘酷,其中或有命脈未絶,而混同載出者。此足以感傷和氣,請嚴飭賑廳及各部官吏,俾無此弊。」上曰:「此後若復有此弊,則賑廳堂郞及各部官吏,難免其責。各別嚴飭。」上又曰:「死人埋葬之際,若不斂尸深瘞,則非久必不免露出,尤可矜慘。」許積曰:「已自賑廳,覓給綿布,使之掩體堅瘞。而似聞旋卽掘出,脫其所斂而去,誠極驚慘,而亦無奈何矣。」洪重普曰:「臣頃於街上,見有命脈未絶之人,而足有縶索。此則洞內人,預爲曳出之具也,極可矜慘。」上爲之惻然。承旨成後卨,以漢城府粥所,頗近於時御所,而癘氣尤盛,請令移設,上曰:「搬運之際,必有失時之患,飢民或因此致斃,則亦甚矜惻。」金萬基請於世子嘉禮前三日,姑令合設於附近賑所,上許之。李端錫連啓李元禎父子事,上不從。未幾停之。端錫又以各營貿販革罷事連啓,許積曰:「兵水營,則不可全廢此事,至於監司,只當承流宣化而已,若先自干預於財利,則又何以禁人乎?此弊不可不革矣。」上令廟堂査處。後因備局回啓,只罷監營貿販。

○特減慶尙、原襄、咸鏡三道今辛亥條上次歲幣,命賑恤廳,料理厥價,送于戶曹。

3月26日

○丁丑,校理申晸、閔宗道、副修撰李柙等上箚,極言賑救之政,仍陳冊禮時,減省浮費、刑獄滯囚,速爲處決等事,上答曰:「國家不幸,到此地頭,遑遑迫急,比如中流舍揖,罔知攸濟。噫!咎實在予。民有何辜。念及于玆,對食忘味,坐臥靡寧。況連山之事,言之慘矣。深愧敎化之不行,予之煎迫之懷,病裏尤切。雖有行禮之事,豈可萌侈大之心乎?今見箚辭,誡誨切至,可不置諸左右,而觀覽焉。」

3月27日

○戊寅,正言姜碩昌以殿試時當該承旨罷職,直講李台瑞削去仕版,嘉禮時次知內官罷職事,連啓,上皆不從,遂次第停之。又啓曰:「近日都城之內,毒癘熾發,轉相薰染,死亡日繼。至於外方飢民之來集者,專爲仰哺賑粥,自冬至春,凍餒到骨,晝夜露處,重爲風霜所砭,少或撼頓,輒卽致斃。僵尸相望,溝瀆皆滿。言念及此,不覺心驚而目怛。該府及賑恤廳,所當急急報聞,而尙未有動念之擧,誠可駭然。請漢城府及賑恤堂上郞廳,從重推考。且賑恤設粥之所,移設於門外可合之地,其中患染之類,亦令區別以處,另加救療事,令攸司稟定行之。」上從之。

○行判中樞府事鄭太和上疏,乞致仕,以年滿七十也。上優答不許。

3月28日

○己卯,以徐必遠爲兵曹判書,朴長遠爲判尹,李廷夔爲大司憲。

○平安道理山等四邑、黃海道遂安、慶尙道昌寧、原襄道原州、忠淸道永春、全羅道雲峰等二邑,皆下雪,或三四寸、或一二寸,積地不消。六道監司相繼以聞。

3月30日

○辛巳,是月京中飢病致斃之數,百有五十餘人。

○全羅監司吳始壽以道內癘疫日熾,止息無期,請得香祝,虔誠設祭於道內中央。上許之。

夏四月

4月1日

○壬午朔,執義李端錫、掌令尹理等啓曰:「今年田三稅,有捧留本邑,以賑飢民之敎。聖上之軫恤民事,可謂至矣,而爲守令者,或有因朝旨督捧者,或有從民願不捧者,或有隨捧,而移用賑救者,或有旣捧,而不得任用者。請令該曹,更爲稟旨,明白指揮,以爲各道遵行之地。」上從之。備邊司回啓曰:「田稅惟正之供,特許捧留本邑,以爲賑救之用,實出於聖上軫恤民隱之盛意也。當春分糶,待秋上納者,欲以還充江都之米。而守令或捧、或不捧、或旣捧,而不得任用,或初頭不捧,而到今督徵於餓莩云者,似無是理。而臺啓必有所聞而,發已往未捧之稅,則姑待秋成之意,請分付諸道。」上從之。

○司諫沈攸、獻納朴贄、正言姜碩昌等啓曰:「今年饑饉之慘,八道同然,而咸鏡六鎭爲尤甚,至取䅯藁爲末,和以草食,暫延朝夕之命,不過旬日,擧將塡壑。六鎭爲國藩蔽,不可不各別撫恤,以示朝家德意。請遣御史,慰諭邊民,仍許便宜從事,發倉賑飢,以捄燃眉之急。」上令廟堂議處。備局回啓曰:「六鎭饑饉之狀,傳聞甚慘。苟有倉貯,道臣亦無視死遏糶之理。今雖別遣御史,旣無本道之穀,又無移粟之勢,若使空往空來,則反乖朝家德意之布。姑先査問倉穀有無,或可推移相救之勢於道臣後,更爲稟處宜當。」上曰:「依啓。如有可以推移之勢,啓聞前趁卽便宜爲之之意,分付。」

4月2日

○癸未,以張善澂爲大司憲,洪萬容爲大司諫,柳赫然爲刑曹判書。

○諫院啓曰:「故判書吳挺一卜葬之處,旣自禮曹摘奸而來,一向掩置,殊極未安。請令該曹從速稟處,以解國人之惑。」從之。是後月餘,禮判鄭知和、參判金萬基始爲回啓曰:「觀此圖形,詳細參考,敬陵垓子之於挺一葬處,相距十四步,則其爲界限之外可知。今不可以垓子近地,而混同禁斷。」上以其不入於垓子及位田之內,命置之。

○憲府啓曰:「連山地子女烹食之變,實由於飢火之所迫,則本縣賑政之全不着力,擧此可知。請連山縣監尹敏道拿問定罪。」上從之。又論:「道臣不能擧法,請罪其守令,一道賑政之踈漏,推此可知。請忠淸監司李弘淵罷職。」上命從重推考。後尹敏道因禁府照律,奪其告身。〈子女烹食人,亦旋致斃云。〉

4月3日

○甲申,上御崇政殿,行世子醮禮。

○司諫沈攸、獻納朴贄、正言姜碩昌啓曰:「持平李三錫,居鄕多聚斂之怨,立朝有趨附之跡,爲一世所嗤點。曾爲全羅都事,當金澄壽親之日,首先拜跪於庭除,恬不知恥,及其事發之後,厭然掩之,助爲辭說,顯有左右之態。士夫處心,豈容如是。繩愆糾謬之任,決不可付諸此人,請罷職。」三啓而上命遞差,遂停之。又啓曰:「京畿都事曺憲卿爲人殘劣。曾爲臺諫,擧措無形,貽笑一時,及授本職,處事昏迷,見侮列邑。如此之人,決不可仍置畿輔佐幕之任,請罷職。」上不從。又以持平金粹五,人微望輕,承乏濫授,物議嗤點,請遞差,三啓乃從。

○諫院又啓曰:「事君之道,固宜一心無私。而禮曹參判李晩榮當敬陵摘奸之初,已生圖免之計,及其往審之後,旣詳遠近形止,而含糊游辭,節節推諉,必欲規避,其用意周章之狀,誠極駭然。請罷職。」上命從重推考。屢啓不從。又論右承旨金宇亨投疏猥褻冒沒苟且之狀,請罷職,上不從,朴贄、沈攸旋以失實引避。姜碩昌遂引避曰:「嘉禮時宮僚之必擇完福者,其在國體,未免苟且之歸,而大臣旣已發言,政官至於移差,〈弼善權格以福未完,吏曹改差,蓋以其喪妻故也。〉都監大小執事,旣已區別,則在宇亨之道,所當汲汲引入,姑待朝家議定,然後以爲進退之地。而不思自處,公議大譁,聽若不聞。及其事過之後,偃蹇投疏,諉以傳敎官別無擇差之規,豈非猥瀆之甚乎。今聞物議,或以爲當初弼善之遞,有傷事體,仍以爲案,反歸猥褻云,請遞臣職。」上答曰:「避事顚倒,不成說話,予未曉其主意也。」憲府處置曰:「宮官移差,特是拘俗之末節,承旨自處,未見喪恥之實狀。當初論啓,已欠愼重,畢竟張皇,尤涉深文。請朴贄、沈攸、姜碩昌竝遞差。」從之。宇亨事,其後諫院連啓,至再三而停。

○濟州牧使盧錠馳啓曰:「本島飢民死亡之數多至二千二百六十餘人,餘存者已成鬼形。食鷄犬殆盡,四境之內,不聞鷄犬之聲,繼殺牛馬,以延晷刻之命,相食之變,迫在朝夕云。」

○全羅監司吳始壽馳啓曰:「流丐之民,投棄赤子,指不勝屈,六七歲兒,挽裾而從者,至於縛樹而去,父母兄弟,死於目前,而不知哀戚,無意掩土。人理滅絶,至於如此云。」

4月4日

○乙酉,自巳至酉,四方昏濛若下塵,日暈。

○世子嬪朝見于四殿。

○頒敎:

王若曰,元良,一國之本,久喜儲位之正名,大昏萬世之基,肇見縟禮之協吉。肆頒澳汗之誥,庸布欣慶之懷。念予冡嗣之賢,夙膺匕鬯之重。願爲有室,固是父母之常情,在齊其家,必須窈窕之嘉耦。王世子嬪金氏,天賦令質,家傳義方。柔則芳猷,宜配德於貳極;和聲法相,已騰譽於六宮。禮隆端冕之迎,儀備象服之命。鷄鳴問寢,載覩夫婦之隨;燕翼貽謨,可占子姓之衍。奚但予一人私喜。嘉與爾萬方同歡。於戲!追關睢麟趾之休,復何憂於付托;錫洪範龜疇之福,庶咸囿於生成。

大提學金壽恒製進。

4月5日

○丙戌,以朴長遠爲大司憲,南龍翼爲大司諫。

○執義李端錫、掌令李夏、尹理等啓曰:「內司侵漁之弊,罔有紀極。白川貢米,上來已久,而遷延不捧,先責人情,奪取元貢之說,藉藉傳播。自本府推問本郡色吏,則節節招承。上自內官,下至吏胥,一人所捧之米,多者十餘石,少不下三四石,銀貨各種,亦在其中。科外責徵,自有其罪,不可不嚴治,以杜後弊。請當該內官拿問定罪,別坐官吏,竝令攸司囚禁重治,所捧之物,一一徵還。」上答曰:「當該別坐以下官吏,竝爲囚禁,嚴査得實。」憲府以別坐以下,旣皆吐實,次知內官其罪惟均,浹月爭執,上不從。

○咸鏡道安邊府,大風從西南起,揚沙走石,數里之間,不見山岳,早耕各穀,盡爲飛沙所損,無復餘種。德源等十餘邑,亦大風,道臣啓聞。

4月6日

○丁亥,慶尙監司閔蓍重馳啓曰:「善山府有一女人,以其十餘歲兒子,竊盜隣家,沈水殺之,又有一女人,抱携三四歲兒,忽然棄置,不顧而去,金山郡飢民一人,猝斃粥所,其妻在傍,喫盡其粥而後哭之。天性之愛,或殺或棄,死喪之哀,臨食不發,彝倫滅絶。實非細慮云。」

4月7日

○戊子,夜月犯軒轅左角星。

4月8日

○己丑,以李柙爲司諫,鄭華齊爲獻納,尹堦爲正言,李嵆爲副校理,李浣爲判尹。

4月10日

○辛卯,備邊司啓:「以罪囚不卽處決,以致癘氣熾發,囚人相繼染痛,事甚怠慢。刑曹佐貳之官,竝推考。判書柳赫然卽爲牌招,仍令疏決,俾無滯獄之患。」上從之。

○左尹李廷夔卒。廷夔雖有時望,而無他材能,居官又無廉聲。曾任水原府,爲御史所擧劾,人以是短之。

4月12日

○癸巳,執義李端錫、掌令李夏、尹理等啓曰:「會寧府使李斗鎭,爲人貪黷,到處見敗,擢授重鎭,已極濫雜。到任以後,專事肥己,當此連歲大無,六鎭尤甚之時,賑活飢民之責,決不可付諸此人。且於前冬開市之日,驅逐商賈,聲言禁雜人,而潛引淸差,私貿貨物,極其狼藉。北來之人,有口皆言。請拿問定罪。」四啓而上從之。斗鎭後因本道査啓,禁府以奪告身擬律,特命罷職。

○大司諫南龍翼、司諫李柙啓曰:「今年賑所,流莩日增,都門內外,屍車相望。而該廳例於月終書啓,故日字旣久死亡之數,不得其實。請令賑所,五日一啓,俾無踈漏之弊。掩骼之政,聖王所重。卽今道殣相枕,尤當惕念擧行。而旣已申飭,多不收埋,任他噉嘬,所見慘惻。請令該府,逐日看檢,或有露置,趁不埋瘞者,當該部官,拿問科罪。近見八路狀啓,則飢疫燒溺,死亡之數,殆無虛日,而獨於盜刼戕殺者,元無上聞之事。此蓋道臣因循謬例之致,本非水旱盜賊竝聞之意也。況今殺越之患,處處有之,前頭之慮,不可勝言。請令該道監司,申飭列邑,使之劃卽報知,且嚴勅討捕使,另加機捕,俾無滋蔓之患。」上從之。

4月13日

○甲午,以鄭樍爲持平,鄭維岳爲正言,崔後尙爲修撰,洪萬容爲左副承旨。

4月16日

○丁酉,以李延年爲左承旨,朴贄爲掌令,趙威鳳爲持平。

○諫院啓曰:「寅平尉遷葬時,有禮葬擧行墓幕移構之敎,竊念遷葬,時禮葬本非法典應行之事,請還收寅平尉禮葬之命。」上不從。厥後連啓,上答曰:「此家遷葬,旣無主幹之人,事未就緖,若無常行之典,亦何能措手。」臺啓遂停。

4月17日

○戊戌,三省罪人李愛立伏誅,以偸出殿牌,罪犯惡逆也。漣川以罪人時居,當革。許積白上曰:「郡邑革罷之弊,罔有紀極。曾因臺啓,至復已革之邑,今宜勿革。此後設有如此之變,自本道捕治,以正厥罪,勿以上聞可也。」金萬基以本道處斷,事體不當,請自今勿復革罷,定爲恒式,許之。

4月18日

○己亥,左議政許積以病乞免,上答曰:「當此國勢岌嶪之日,卿何丐閑耶。盡瘁之極,勞苦成疾,予之慮念,當復如何。廟堂緊急文書,當令往議於卿,而使之覆啓,卿其安心勿辭。」上先已遣醫視疾,至是又遣史官諭之。

4月19日

○庚子,以張善澂爲大司憲。

○大司諫南龍翼、司諫李柙、正言尹堦等啓,請令該曹,急速設行厲祭於京外,上從之。禮曹請依戊申年例,不卜日虔誠設行於京外諸處,遂遣重臣,祭北郊及愍忠壇,外方如險川、雙嶺、金化、兎山、江華、晋州、南原、錦山、㺚川、尙州、原州、蔚山等處,則只送香祝幣,令本道擇差祭官設行。

4月20日

○辛丑,右議政洪重普卒。〈史臣曰:「重普性寬弘,與物無忤,歷職內外,多有聲績,及拜相,與時浮沈而已,無所建明。」〉

4月21日

○壬寅,大司諫南龍翼、司諫李柙、正言尹堦啓曰:「前者憲府,以各衙門穀物,如有和賣之事,或以戶口,或給市人,以施都民一分之惠,以杜奸細專利之弊爲啓矣。頃於榻前,戶曹判書權大運,以訓局穀物,欲爲發賣,而前有臺啓,不得不稟之意陳達,則自上有臺啓,蓋爲牟利輩而發,又何必稟知之敎矣。所當一依臺啓,出給市上,少紓翔貴之患。而糧餉廳穀物六百餘石,諉以手決,堂郞分占,半減其價,一時散盡,以致人言藉藉。當初臺啓,只欲禁其龍斷而已,則榻前更稟,已極猥瑣,及其親承聖敎之後,不顧事體,猶踵前習,事甚可駭。請從重推考。」五啓而上不從。

4月22日

○癸卯,執義李端錫、掌令李夏、朴贄等啓曰:「頃日宗廟夏享大祭獻官,多以病不進,或有請推,而始爲來參者,或在家,而終不進詣者,揆以事體,殊極驚駭。請當該獻官實預差,竝先罷後推。」上命從重推考。

4月23日

○甲辰,以李翊爲右副承旨,鄭致和爲內醫都提調,吳始復爲副修撰。

4月26日

○丁未,司諫李柙、獻納鄭華齊、正言尹堦啓曰:「慶尙右兵使鄭韺,素性麤鄙,專事肥己,家在近地,駄載絡繹。而軍布多般點退,必捧織細尺長者,至使厥家,反賣於當納之人,軍卒不計遠近,往買如市。其他侵虐,不一而足。請罷職不敍。」累啓不從。又啓:「兼司僕將楊逸漢,門地卑賤,性行愚悖。曾爲守令時,遭厥外祖之喪,當其埋葬之日,恥其外祖之卑賤,終不歷入,揚揚過去,鄕人莫不唾罵,同列羞與爲伍。請削去仕版。」上不從。

4月28日

○己酉,上自慶德宮,還御昌德宮,王大妃、世子嬪宮亦以是日還御。

4月29日

○庚戌,大王大妃、中殿亦還御昌德宮,以二十八日有拘忌也。

○京中三賑所每一處就粥飢民,或萬餘人、或七八千人、或五六千人。是月此亡之多,至於五百餘人。而道路僵死之類亦甚衆。以其暴露不收,因備局啓辭,部官之下獄論罪者,前後非一,然死者相續,各部之登時埋瘞,有所不及。各道飢死病死之報,亦萬有餘人。慶尙、全羅等道,各邑飢民就粥之數,合一道,多則二十餘萬,少不下十八九萬。

五月

5月1日

○辛亥朔,大司諫南龍翼、司諫李柙、獻納鄭華齊、正言尹堦等上箚,極言賑政不得其宜,以致積尸相枕之慘,宜降罪己之敎,克盡修省之道,仍請分遣御史,出沒看賑,精抄廳加抄之軍,勿令上番,禁軍別軍職、訓局、御營馬軍等馬料蠲減,限季秋放牧箭郊。且曰:

文哲積滯之弊,前後臣僚,交謁更陳。而殿下終不動聽,章疏見忤於睿鑑,則必留中累日,以示未安之意,臺啓有拂於聖心,則以不允二字,終爲牢拒之地。頃以內司之事,憲府請罪內璫,終不蒙允。宮闈不嚴,內外女人,出入無常,癘氣亦延於深嚴之地,聞來驚悚。宜加警飭,以爲防微杜漸之地焉。

答曰:「嗚呼!國勢遑遑,不能成樣,饑饉癘疫,民將盡劉。咎實在予,民受其殃,言之至此,不覺氣短。箚中說話,語意切至,予庸歎尙。可不留心而服膺焉。箚中可以議處事,當令廟堂,議而處之。」及後登對,上以賑事方張,守令遞易,亦甚有弊,姑徐廉問之擧,濟州御史則廟議皆以爲可遣,上從之。至於加抄精抄停番一款,徐必遠以爲不可,許積曰:「箚中所謂限年穀稍登間,勿令上番云者,其言極是,不可不從也。」上許之。積又以戰馬放牧事,請問便否于諸臣,徐必遠極陳其不可,而請稍減馬料,柳赫然欲擇其無用者放之,而不減其料,金壽恒曰:「其中無用之馬放之,其餘則減料何如」,積贊其議最精,上亦許之。

○平安道安州大雷電,人有震死者,道臣啓聞。

5月2日

○壬子,京畿楊州等邑雨雹,陽川等邑蝗。

○諫院啓曰:輦下將兵之官,爲任極重,決不可暫曠,亦不當遠出淹留。而御營大將李汝發病廢戎務,殆將一年,任其虛帶,已極寒心,況今乞暇出外,又浹旬月,使莫重禁旅,長爲無將之卒,事極駭異。請遞差。「上不從。

5月3日

○癸丑,以淫奸士族女英善,前郡守柳徽罪涉可疑,用大臣議,參酌定配,李藎耉以構陷兄嫂之罪,特令刑推而流之。

○慶尙道高靈縣雨雹。

5月4日

○甲寅,夜流星出織女星下,色赤,光照地。

○黃海道金川等地雨雹。

5月6日

○丙辰,平安道順川等邑雨雹,大如鷄卯。咸鏡道三水等邑雨雪,牟麥太半凍死。

○正言鄭維岳上疏,略曰:

伏聞賑所設粥,將以今月十五日停罷云,三處就粥之民,終必無所歸而死。特命有司,姑爲因留弘濟院賑所一處,限秋設粥,以終其惠。且三南民事,亦甚可慮,不可諉以麥秋,輟其賑政。其中尤甚之邑,亟令方伯料理,終始救活,允合推近及遠一視同仁之道。

上答曰:「憂國進言之誠,予用嘉之。當令廟堂議處焉。」及後引見時,許積曰:「罷賑與否,多有窒礙,而鄭維岳所謂只存一處者,亦甚難便。」閔鼎重曰:「維岳所陳,大體儘好,而不但國家形勢,決難支當,只存一處,亦未知其果能無弊也。」徐必遠曰:「卽今兩麥全失,決無終始救活之望,臣謂與其虛費於必不可活之人,寧留小儲,以救土着之民。爲得宜,不如一倂罷之也。」諸臣之議,皆以爲可罷,維岳遂引避,略曰:「諸色馬料,一朔近千,精抄馬兵,無甚緊關,而亦未聞有一切停罷移用賑恤之擧,如此而謂賑民之無粟,民誰信之?假令屯衛雖盛,馬畜雖肥,民類將盡,邦本旣蹶,則未知國家將焉用之。臣妄陳愚見,言不見採,況以擧動不參,方被推勘,請命遞斥。」憲府處置,以推緘未勘,遞之。

5月7日

○丁巳,京畿陽智等邑春牟,猝有黃氣,擧皆枯死,海西各邑,牟麥亦然。田無所收,飢餓日甚。

5月8日

○戊午,原襄道平康、鐵原等邑雨雹,鐵原之雹,其大如鉢。

5月9日

○己未,上受鍼,以核處成濃也。鄭致和以藥房都提調入侍,仍進曰:「今日國勢,已到十分地頭。江都、南漢之積,蕩竭無餘,至如百官頒祿,專仰關西,而亦有難繼之患。且聞嶺南驛卒,幾盡餓死,朝家命令,將不得傳。況今牟麥,黃耗之災,古所未有,而蝗又從而熾發,前頭罔極之慮,殆有甚於已往。卽今所望者,唯在於殿下之一身,而竊瞷朝廷擧措,大有所不然者。夫國家之置臺諫,爲其可言也,而臺臣爭執,見施者絶少,近日內司內官之論,卽其一事也。殿下雖不能從之,時又摧折者,抑獨何歟。言路閉塞,未有甚於近日,則國勢至此,亦無足怪也。且三南素稱國家根本,而死亡之患,比他道尤甚,兩麥又失,實無可救之策,哀彼孑遺之民,擧將顚壑。伏想殿下,深居九重,必不盡燭其危迫之狀也。」上曰:「今日凶荒之慘,三南尤甚,前頭之事,誠不知所以爲計也。」致和曰:「頃年彗星之變,皆以兵禍爲憂。而其時有善於星象者以爲:『某年間,必有饑饉癘疫,積尸相枕之慘,』其言果驗矣。到此地頭,存亡已判,若非殿下恐懼修省奮勵振作,則尙何望回天心而續景命乎。」

5月11日

○辛酉,以鄭知和爲禮曹判書,李夏爲校理。

○三省罪人嘉山私奴金突、良女玉將伏誅。突以玉將家奴,淫蒸玉將,因監司啓聞,命三省鞫之,俱就服。

○備邊司啓曰:「分遣本司郞廳,摘奸東西道病人,則兩活人署,合一千餘人,在私幕者又七千八百六十餘人,皆以賑廳米,計給乾糧,而方出幕者,不知其幾,死亡之多,推此可知云。」

5月12日

○壬戌,大司憲張善澂、執義李端錫、持平鄭樍等啓曰:「頃日弘濟院賑所,因飢民所告,捕得偸盜六人,其凶械贓物狼藉。付與捕盜廳,使之嚴究,則捕盜軍官,不卽捉去,只令軍卒守之,其中桀驁者五名,至於逃躱,及其文報賑廳之時,以所不知者二人,任自充數,其前後弄奸操縱之狀,極可痛惡。且大將不能嚴明號令,任他盜賊恣橫,賑廳執獲之盜,又從而失之,致令幕官,肆意作奸,平日尸居之責,亦所難免。請捕盜大將從重推考,從事官拿問定罪。前察訪任弘望,爲人偏滯,處事多怪。曾任郵丞,以此見黜,及爲都監監造官,又與右僚,因下人相鬨之事,辭語鄙悖,擧措顚妄,聞者莫不駭笑。如此之人,豈合於堂后淸選。請削去注書薦剡之中。」上從之。

5月13日

○癸亥,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許積曰:「今年死亡之數,各道多不以實聞,殿下何由知人類之將盡也。」上曰:「都城之內,尙不能周知,況外方乎?」積曰:「圻內之麥,初似茂盛,又有黃耗之災,難望其成熟,卽今君臣上下,罔極之外,更無可爲之策。自古國家之所以亡者,或以馳騁弋獵,或以奢侈遊讌,而臣知殿下決無此等事也。第念人主一心,與天爲一,而殿下剛健之德,有所欠闕,未嘗奮發惕厲,廓揮乾斷,且如臺啓,固未必盡善,而雖有可從之言,每以不允爲批,此又臣等之所嘗悶鬱者也。自今殿下,常自策勵曰:『我祖宗付畀者在予,而卽今民生盡劉,國何以保存,』一念憂危,如在亂離之中,則轉危爲安,亦此時易然也。」

○上命左相許積卜相,以原任鄭致和爲左議政,宋時烈爲右議政,許積陞爲領議政,閔熙爲刑曹判書。擢李敏迪爲右尹,特除也。大臣以從二品尤甚乏人,每陳次次陞用之言,故有是命。

○命停都城習操及文臣試射月課朔書春帖等事。許積以爲:『輦下軍兵,病死者甚多,宜令限初秋停其習操,俾得蘇息,且文臣試射月課及春帖,俱係文具,不如一倂停之,』故有是命。

○命三南監司、守令,竝限秋成勿易。領相許積以各道守令,已過麥秋,始勤終怠,自是人情之所同,又令仍任,恐非得宜,請令次第差出,上以三南尤甚被災,遞易有弊,故特有是命。

5月14日

○甲子,全羅道茂朱等邑雨雹。

○遣史官,諭右議政宋時烈以及時上來,共濟危急之意,時烈以爲:「家有拘忌之疾,當竢少息,陳此微衷。」遂不至。

○賜故校理吳達濟家喪需,達濟妻子,以癘疫,旬日內相繼死亡。金壽恒以爲:「達濟之母與妻子,曾在仁祖朝,至蒙廩給之恩,今其妻子,一時俱亡,事甚矜惻。合有顧恤之典。」故有是命。後因李端夏之請,三年給料。賑恤郞廳鄭壽先,於賑所遘癘身死,鄭致和以其盡心賑事,請施恤典,亦令該曹題給喪需。

5月15日

○乙丑,全羅道泰仁縣人李逵,猝得狂疾,自稱虎鬼,嚼殺其子,道臣啓聞。

○平安道定州等邑海溢,沿邊堰田破缺,禾穀多被損傷。

○左議政鄭致和陳箚乞遞,上答曰:「國家到此地頭,卿受恩兩朝,不可恝視。宜早行公,以副予望。」遂遣史官諭之。

○罷各道飢民賑餽,以節屆麥秋,且緣內外儲蓄之罄竭也。京城三賑所飢民,合三萬二千四十餘人。除都民一萬九千五百七十餘人外,方飢民之罷歸本土者,計其道里,分給歸糧有差,其中尤甚者,給十五日粥資。染病者各給乾糧,使活人署救療,兒弱無依之類,別給糧資,授諸設賑時監官,訪問其親屬,若收養之人,以爲區處之地。〈史臣曰:「外方則或有麥未熟,而過限設賑之處,京中設賑,至於三所,而又擇重臣以監之,可謂至矣。然不但方賑之時,死者相續,況牟麥大無,目見必死之狀,又罷設粥。雖緣國用之匱竭,至如各衙門所儲,猶有餘地,若使廟堂之臣,至誠料理,則亦不至於立視其死。而今乃以辛勤救活於三朔之餘,而諉之以無復奈何,使彼仰哺之赤子,一朝擧顚於溝壑,此豈國運之所關耶。痛哉。」〉

5月16日

○丙寅,原襄道原州等邑,大雨雹。

○咸鏡道各邑牛馬疫大熾,以至狗彘,亦皆延染致斃。咸興大雷電,一人震死。

5月17日

○丁卯,復令民收養遺棄兒,作爲事目,頒布京外。

○以都城飢甚,從民戶大小,分糶有差。竝江都、關西大小米,前後分給二萬六千五百餘石。

5月18日

○戊辰,日有重暈,色內赤外靑。

○以尹搢爲正言,李慶億爲判尹。擢金萬基爲禮曹參判。

5月19日

○己巳,大司諫南龍翼、司諫李柙、正言尹堦等啓曰:「頃日本院直房坐起時,有一官員,騎馬直過敦化門前,不勝怪訝,追問姓名,則乃內農圃次知內官崔欽也。其無識縱恣之狀,極爲可駭,請先罷後推。」又啓曰:「今年飢病死亡之慘,實是萬古之所無。而兩南啓聞之數,則慶尙道飢民二十四萬二千五百餘人,病死者五百九十人,全羅道飢民二十一萬二千三百餘人,病死者二千八十人也。就賑之數若是其多,則死亡之止此,萬無此理。而道臣徒遵守令之報,泛然馳啓,請慶尙監司閔蓍重、全羅監司吳始壽,竝從重推考。各邑死亡之數,更令査覈啓聞,以爲守令論罪之地。」上從之。

5月20日

○庚午,漢城府啓曰:「僵屍埋置事,自朝家申飭,非不嚴明,而昨遣郞廳摘奸,則南部所屬之內,僵屍尤多,城內城外,至於七十七,而或有只餘頭骨者。該部之官,不卽埋置,殊甚可駭。請從重推考。」上答曰:「以此觀之,罷賑之後,部官全不着意之狀,殊甚痛惡。當該部官拿問定罪。」

○時內間宮人,以疑疾出送于疾病家者,相繼致死,都城士夫前後死亡,其數亦多,甚至闔家俱染,十無一瘳。東西活人署及各處私幕病死者與道路僵屍,不知其幾。各部不能盡埋,取置于溝壑,東西郊十里之內,積屍成丘,雨水渠漲之時,浮屍相續而下。都城死亡之慘,古未有也。

5月21日

○辛未,以李殷相爲都承旨,朴長遠爲工曹判書,李選爲校理,李惟泰爲吏曹參議。

○領議政許積連箚乞免,上溫諭不許,遂出仕。

○原襄道伊川等邑,大風且雨雹,大如鷄卯,小如鳥卯,經日不消。

○命兩西監司以平安監營所儲軍木二百同貿麥,竝與管餉糴麥四千石,船運京城。以畿內無麥,將以給民種子也。

5月22日

○壬申,以李浣爲守禦使。

○命減全羅道沿海各邑浦民魚鹽稅三分之一。監司吳始壽諸般身役,皆已蠲減,而獨浦民不得蒙惠,請減其稅,故有是命。

5月24日

○甲戌,賑恤廳啓曰:「京中罷賑之後,無依丐乞之類,自各所或給糧、或餽粥,以待其族屬及收養之人。近日罷賑稍久,而飢民不歸本土,丐乞閭巷,以至飢病將斃者頗多。聞弘濟院尙有病民留餽之擧,又復哀號乞生,其數已過二百。今若以罷賑,而一切拒斥,則退無所歸,必皆塡壑,不可無區處之道。請自本廳,收合三所留接之飢民,別置江倉,仍爲餽粥,更觀事勢,而罷送。」上許之。

5月25日

○乙亥,京畿、水原等邑地震。

5月26日

○丙子,賜丹川監良憲等四人食物。良憲等居喪失祿,就粥延命,停賑之後,至於丐乞,因宗親府啓辭,上下敎曰:「事甚矜惻。令該曹食物題給,俾無飢死之患。」

5月28日

○戊寅,慶尙道大丘等邑大雨雹,或如酒鍾,或如大拳,農人被撲重傷者甚多。有一老嫗,因而致斃,烏鵲雉鳩之類,觸死無數,樹木摧折,所過田疇,盡爲赤地。監司啓聞。

○京畿陽川等邑黑蝗,因雨蕃生,久而愈熾,大損各穀。

○以具文治爲御營大將。

5月29日

○己卯,上受灸。鄭致和進曰:「今日聖上若能以仁祖大王受圍南漢之心爲心,而宗廟享祀之外,停罷百爲,則豈不能救此孑遺之民乎。」許積曰:「壬辰之後,國家祀典,亦久不行。祀典雖重,亦豈無變通之道哉。」金壽恒曰:「年凶穀不登,祭事不懸,此謂年凶者,必不至如今日,而廟樂猶且不作,則今日百爲之停罷,又何可少緩乎。」

○以任有後爲都承旨,李選爲吏曹正郞。

○咸鏡道鏡城長白山下雪一尺許,日氣寒甚,大損稼穡。南道各邑,牟麥又被黃災,擧皆枯死。

○是月飢病死亡之數,京中則三千一百二十餘人,八路所報者,合一萬三千四百二十餘人,而其中三南尤甚。

六月

6月1日

○庚辰朔,上下敎曰:「當此國家危急民生塡壑之日,事雖不可已者,亦可停罷,況浮費乎。酒房日次之酒,浮費不貲,使之停罷。」初許積白上曰:「臣聞世宗大王因彗星之變,特罷酒房。其時世宗方進丸藥,藥房以是爲難,世宗曰:『予當以水服藥耳,』彗星七日而果消。今殿下旣不能進御,而未免仍存,意者,聖念或有所不及耶?」上然之,故有是命。

○又下敎曰:「上年凡百裁減,皆因頃歲凶荒之例,特加減省而已。今日民事,已到十分地頭,令該掌就議於大臣,各別擧行。」後日許積等稟議于榻前,宣惠廳所捧物膳,除兩慈殿進供外,權減五分之四,所減價米,至於五百十餘石。其他御供各樣進獻及尙方所納鄕貂皮,頒賜所用貂鼠皮,濟用監水紬,內需司生布,內弓房軍器寺弓箭所入工曹其人燒木,諸上司進排雜物,宗親府煎藥臘藥價,都監軍士中旬試才賞格,冬至使臣盤纏等,竝限明秋,或全減,或半減此外各司裁減之物,亦多。

○上受灸罷後,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徐必遠曰:「內外公私之蓄,一倂罄竭,國家危急之勢,已到十分地頭,外間多有乞糶之議,故敢此仰達。」上問許積,對曰:「自上年冬,已有此議,而臣意則異於是。旣請之後,彼若許之以航海難運之粟,則未知國家,將何以處之,設以我國便近處許之,此後彼人,或托以飢荒,責我以轉輸之役,則決不可支堪。乞糶之議,臣未見其可也。」諸臣多以爲不可,必遠之議,遂不行。

6月2日

○辛巳,以李端錫爲執義,兪夏益爲持平。

○大司諫南龍翼、司諫李柙啓曰:「近來東西活人署病幕如織,許多垂絶之喘,又値連日之雨,若不別樣濟活,則前頭之慮,必甚於旣往。請令漢城府,一一摘奸,盡心救療,如有慢忽不職者,摘發科罪。原州人元仁得等以願留牧使,至於投疏。其守果有治績,則呈狀本道,使之轉聞,在法當然。而乃敢直叫天閽,猥越已極,及其見却之後,反以政院爲壅蔽,至有秦庭鹿馬等語,恣意侵斥,而文武蔭前朝官,雜在其中。此與儒生有異,則安敢悖其辭說,輕侮朝廷若是哉?在政院之道,所當直爲退却,而稱以儒生,諉以侵斥,費辭煩稟,大失事體,疲軟甚矣。請陳疏首倡人,令本道摘發科罪,當該承旨從重推考。前府使柳檉惑於妖妾,仇視正妻,厥妾必欲盡殲嫡姓,恣行咀呪,其長孫先已病死。事迹彰露,同謀之婢,不杖自服,弔客隣人,擧皆聞知。故檉亦不敢掩庇,初欲竝治,而旋陷厥妾之甘言,生埋厥婢,以爲滅證之地。實非人理之所忍聞者,莫不駭憤。請柳檉拿問定罪,厥妾嚴刑得情,考律處斷。」上皆從之。檉之妾順業,經年在獄,受刑不服,斃於杖下,檉以生埋厥婢,救解其妾之罪,決杖定配。

6月3日

○壬午,以副校理申厚載爲接慰官。先是對馬島主平義眞使正官平成太等,奉書禮曹,又求移館,上以問大臣,領相許積曰:「聞其放船處,今已變遷,移館之請,似是實狀,而至於熊浦,決不可許也。」上曰:「若以巽辭來請,則猶或可也,而多有恐喝之言,是可痛也。」厚載旣往東萊,平成太以所幹事,時未講定,不受禮單,且以未遑聞樂,請退妓工,又曰:「此非接慰官所可擅斷,俺當直自上京,告達朝廷。朝廷終不許,則卽以報知江戶,如此則兩國,豈保其通和舊好乎。」厚載以聞,備局以爲:「差倭之不作聲樂,不受禮單,不過示以異常之擧,其所云云,又皆恐喝探試之意,唯當責以義理,絶其奸計。若不回聽,終至攔出,則違越約條,曲在於彼。渠雖如是跳踉,決無聽許之理。宜令更勿啓稟,以絶其希冀之望。」上可之。

6月4日

○癸未,太白晝見。

○上受灸罷後,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鄭致和曰:「畿內賑政,衿川爲最。聞縣監李葆預蓄鹽醬及菁菜等物,相和作粥,以饋飢民,別置病人,至誠救療,以此衿川之民,無一人死亡者,誠可嘉也。」許積曰:李葆治績,尤於一道,不但賑政爲然也。「金壽恒曰:」臣亦聞其善賑,而第失罪人,將未免坐罷。「權大運、李延年等,亦皆稱譽,致和曰:」臣等之言,不有愈於御史褒啓乎?「上遂命勿罷其職,特陞堂上。時葆果有善賑之名,而終未見實效,楊花渡居民,亦多飢死,而大臣陳達,至蒙顯賞,或議其過濫云。

○黃海道海州等十六邑,蝗蟲大熾,遍滿田野,各穀莖葉俱盡,以至生麻菜蔬,無不被害。

○右尹李敏迪上疏,其略以爲:

停賑之後,兩麥大無,餓莩相望,甚於前日。海西則物力素饒,若使道臣,使之自出營儲,推移有無,則或可自支,而京畿則非得數千斛米,實無以保接生道。伏望聖上,令廟堂速爲量處,俾不至於糜爛。千萬幸甚。

上答曰:「疏末事,當令廟堂議處焉。」及後登對,許積欲以南漢米三千石,救其所屬各邑,又出江都米四千石及京廳米三千石,以賑其餘諸邑。鄭致和以爲:「兩處軍餉,決不可賑用,且賑廳亦不當全無所儲,欲以三處米合七千六百石賑貸之。」上曰:「卽今形勢至此者,莫非前日浪費之致也。雖欲多出以救,其於所儲之竭乏何哉?」遂從致和之奏。

○大司憲張善澂、掌令朴贄、持平趙威鳳上箚:

以立聖志、修實德、大警惕、大振作,爲應天之義;汰冗兵、節虛費、蠲逋欠、服人心,爲救時之務。且請庚戌條以上,諸道各色軍保奴婢諸般身役官糶逋納等項,一切蕩滌全蠲,仍降十行綸綸,宣布慰恤之德意。

上答曰:「嗚呼!國家不幸,値此罔極之災,民將盡劉,國不爲國,惶懼隕越,莫知攸措,寧以身代受其殃,不忍見赤子之遘其禍也。今觀箚辭,無非格言,可不佩服焉。疏末事,當與大臣議而處之。」

6月5日

○甲申,太白晝見。

○命論賞嘉禮時諸執事及都監都提調以下。賜正使靑平尉沈益顯、副使判書金壽恒、都提調右議政洪重普各鞍具馬,提調金壽恒、權大運、趙珩各熟馬一匹,都廳舍人李端夏、正洪柱三、傳敎官右承旨金宇亨、輔德金萬均、弼善李翊相竝加資,其餘諸執事,賞賜有差。

○平安道各邑蝗蟲,累經大雨,其勢益熾。道臣啓聞,令本道設酺祭於道內中央,穰之。

6月6日

○乙酉,太白晝見。

○大司憲張善澂、掌令李暹、朴贄、持平趙威鳳等啓曰:「饑饉癘疫,何代無之,丘民死亡之多,未有甚於今日。畿甸、湖西,餓莩相望,而道臣啓聞,十之一二。只憑守令文報,不能加意深察,請京畿監司吳挺緯、忠淸監司李弘淵,竝從重推考。武弁閫帥,締結中貴,行賂諂媚,前事可戒。統制使柳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