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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王朝实录[哲宗实录]》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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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十年清咸豐九年

春正月

1月1日

○壬申,詣孝正殿,行正朝祭晝茶禮。

1月3日

○甲戌,以李鼎信爲司諫院大司諫。

1月4日

○乙亥,詣孝正殿行春享。

○次對于熙政堂。領議政金左根啓言:「在京才行人,令九卿及有司堂上,各薦二人。」從之。又啓言:「富寧、靑巖祠,特宣恩額。」從之。又啓言:「西北權管,以三十朔爲限。」從之。

○判府事金興根,上疏乞休致,賜批不許。

○以金炳喬爲漢城府判尹。

1月5日

○丙子,以趙然興爲江華府留守。

○大司諫李鼎信,疏請權敦仁嚴勘倖逭之罪,批曰:「其果然乎?爾言有欠忠厚之風。勿察職。」

1月6日

○丁丑,以徐戴淳爲平安道觀察使。

1月7日

○戊寅,敎曰:「近日聲討果是公憤乎?苟無其實,何以得此於梁楚也?不可以大官而曲恕之。判府事權敦仁。連山縣,中途付處。

○領議政金左根,陳疏辭職,賜批不許。

1月9日

○庚辰,以林永洙爲司憲府大司憲,李元會爲司諫院大司諫,金炳國爲判敦寧府事,李㘾爲議政府右參贊,南獻敎爲工曹判書,姜時永爲禮曹判書。

1月12日

○癸未,領議政金左根,再疏辭職,賜批許副。

○命領府事鄭元容,復拜相職。

○以金大根爲判義禁府事。

1月15日

○丙戌,詣孝正殿,行望祭晝茶禮。

1月16日

○丁亥,領議政鄭元容,陳疏辭職,賜批不許。

1月20日

○辛卯,領議政鄭元容再疏辭職,賜批不許。

○藥院入診及次對于熙政堂。上曰:「守令若知其不久其任,則豈有周察做治之心乎?非但迎送貽弊而已,久任責效,不可不定規堅守。此後則守令,幷以準瓜爲限,勿徑遞,如有不法無良者,則黜斥之,而有治效者則加任於準瓜之後,增品秩而褒之,則果何如耶?」領議政鄭元容曰:「殿下此敎,誠宗國生民之福也。」上曰:「何獨守令爲然?如藩、留、閫帥、等職,在守令之上者,亦爲久任,然後必有治效矣。」元容曰:「聖敎誠然矣。」

1月24日

○乙未,三道儒生李鍾發等,疏請故相臣忠獻公、金昌集,文忠、公閔鎭遠,竹溪祠賜額,批曰:「此院之尙未賜額,實爲欠典。今於儒章,益見公議之攸在。所請依施,爾等退修學業。」

1月25日

○丙申,召對。

1月26日

○丁酉,召對。

1月27日

○戊戌,召見時,原任大臣、閣臣。益豐府院君、耆社老人、宗親、儀賓、産室廳三提調于大造殿,元子宮百日也。

○敎曰:「今此慶會,不宜有一人向隅之歎。年前華城應製居首人韓龍敎,特付增廣殿試。至若李泰翼向來處分,所以懲士習也。第念廣慶覃施,不必異同,亦爲復科。」

○御春塘臺,行人日製,賦幼學李道南、鄭己龍,幷直赴殿試。

1月29日

○庚子,以洪鍾應爲判義禁府事。

二月

2月1日

○壬寅,詣孝正殿,行朔祭晝茶禮。

2月2日

○癸卯,行春到記于仁政殿,講幼學趙性鶴,賦幼學金允濟,幷直赴殿試。

2月3日

○甲辰,以廉宗秀爲忠淸道兵馬節度使。

2月9日

○庚戌,敎曰:「忠武公金應河深河之役,卓節嵬烈,炳然有不可泯者今於舊甲之回,冞切曠感之懷。其立殣日,遣禮官致祭於祠版。」

2月11日

○壬子,詣孝正殿,行告動駕祭。

2月13日

○甲寅,詣仁陵山陵,行酌獻禮。

2月14日

○乙卯,詣山陵,行朝上食,還宮。

○以申命淳爲右邊捕盜大將。

2月15日

○丙辰,詣孝正殿,行晝茶禮。

○以李九翼爲奎章閣直閣。

○以李濟道爲左邊捕盜大將。

2月18日

○己未,以李元夏爲左邊捕盜大將。

2月19日

○庚申,命奉胎禮房旨金益文,加資。

○以洪在喆爲漢城府判尹。

○設增廣監試覆試,命七十以上試券收聚後,特付原榜之下。

2月23日

○甲子,以徐有薰爲判義禁府事。

○增廣監試一二所進榜目,一所幼學李在善,二所幼學鄭龍鉉居首。

2月25日

○丙寅,藥院入診于熙政堂。上曰:「今番科事,聞行公道,士論洽然云乎?」領議政鄭元容曰:「士論咸悅矣。向日科御考取二直赴之時,聞衛士輩,皆歡動欣告云。人心之好公道,蓋如此矣。」上曰:「此是百日之設,人製之科也。予果考取,而聞頗慰悅云矣。」上曰:「近日八路倒懸之勢,誠岌岌乎殆哉。予雖深居九重,某伯某倅之孰廉孰貪,誰白誰黑,不無多少入聞。而今不一一摘發者,欲令大小臣隣,俾開自新之路。而差代黜陟之際,予當有明示好惡之道矣。大臣亦以予心爲心,拯我民於塗炭之中,是所深望於大臣也。」又敎曰:「予於筵中,有所諭於大僚矣。民惟邦本,本不固而能爲邦者,予未之聞也。惟我八域生靈,卽祖宗朝赤子也。無告顚連,溝壑在前,是誰之責?饒居之戶,剝割太甚,至窮之民,賦役徧重,在在荷擔,若不保朝夕。言念及此,寢食靡甘。夫廟堂,方伯之網,方伯,守令之網,大小沁泄,不思所以懲創,則顧予否德,澟乎兆民之上,誰與共天職子庶民乎?階前萬里,無遠不燭,予雖不及古昔哲王,八路方伯守令之臧否淸濁,自有這這入聞者,書諸寢壁,常目在之。凡有犯科者,焉敢誣也?固當一一摘發,律以當律。而姑以令申之義,玆以別飭廟堂,紏飭方伯,方伯按廉守宰,其不能事事者,及怙終不悛者,不待考績之政,可罷者罷之,可罪者罪之,使斯安其業樂其生,卽目下急先務也。如是飭諭之後,若或不信朝令,竟無對揚之效,則今日朝廷,亦有臣分乎?廟堂以此傳敎,行會於八路四都道守臣。」

○以尹正求爲成均館大司成。

2月26日

○丁卯,以洪說謨爲判義禁府事。

三月

3月1日

○辛未,以金大根爲禮曹判書,兪章煥爲刑曹判書,洪說謨爲工曹判書。

3月2日

○壬申,召見安胎使金炳喬。

○命安胎使金炳喬,本道觀察鄭始容,竝加資。

○以金基纉爲吏曹參議。

○以前牧使金在敬爲刑曹參議,中批也。

3月3日

○癸酉,詣孝正殿,行晝茶禮。

○行三日製于泮宮,賦幼學趙秉鈺、朴齊寬,幷直赴殿試。

3月4日

○甲戌,詣孝正殿,行寒食祭晝茶禮。

○召見入格儒生。

○敎曰:「今番生進中,年八十以上人,令該曹,五衛將加設單付。」

3月5日

○乙亥,敎曰:「方伯守令貪鄙之最甚者,書諸寢壁,已有所下敎矣。深居九重,猶有聽聞之可駭,則廷臣必無不知之理。雖以臺閣言之,宜有風傳之入聞者,一向緘默,無一紏擧,如是而將何爲國乎?行公諸臺,竝罷職。」

○以鄭㝡朝爲司憲府大司憲,韓兢人爲司諫院大司諫。

3月6日

○丙子,命黃海兵使柳光魯,忠淸兵使廉宗秀相換。

○執義丁載榮,疏論前平安監司金箕晩。慶尙監司沈敬澤,全羅監司趙徽林,前統制使柳相鼎,前慶尙右兵使金鎰,南兵使李亨夏,安岳郡守朴文鉉,前定州牧使李鼎民,全羅道京試官成彛鎬,北評事韓鎭棨,批曰:「果如是也,民何以聊生,士何以赴擧乎?萬萬寒心,寧欲無言。苟能淸白自持,有所見孚,則此言奚爲而至也?所論諸人,竝姑施刊削之典。」

3月7日

○丁丑,敎曰:「當此寥寥之時,能言人所不言,甚庸嘉尙。執義丁載榮,大司諫除援。

3月8日

○戊寅,以趙然興爲全羅道觀察使。

○武一所罷場,諸試官幷罷職。

○敎曰:「武一所雖已罷場,此是慶科,則不可使諸擧子,至於落莫。三營將臣,以已捧之單,依原規矩,更爲試取。」

3月9日

○己卯,以尹行福爲江華府留守。

3月10日

○庚辰,增廣文科覆試,取幼學李應辰等三十三人。

○敎曰:「武一所,試官削職,竝分揀。」

3月13日

○癸未,御春塘臺,行增廣文科殿試,行武科殿試于訓錬院。文科取進士尹泰健等三十三人,武科取閑良朴永憲等二十八人。

○《璿源譜略》改張時,宗簿提調以下,施賞有差,監印正朴惇壽加資。

3月14日

○甲申,以徐憲淳爲漢城府判尹。

3月15日

○乙酉,詣孝正殿,行望祭晝茶禮。

3月17日

○丁亥,因咸鏡監司尹致秀,論啓罪北評事韓鎭棨。

3月18日

○戊子,以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