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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捕破神枪之惨绿》第二章 多劫女子 第六回 才气不是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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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惨红”篇里,孙摇红记下了公孙扬眉与铁手相交的这一段细节和对白。

    这使得铁手看来分外会心。

    他的神思难免已遄飞到了当日与公孙扬眉交手乃至交心的岁月里。

    猛禽却看得十分留心。

    他发现铁手着手办这件看似跟他一点关系也沾不上的案子,细察下却其实似有千丝万缕的纠葛。

    他的警觉使他留意。

    当时,公孙扬眉对孙摇红的说法是:

    “我们要救长孙总堂主,要劫牢。四大名捕不让我们得手。我们便打了起来。”

    摇红吃了一惊。

    她知道四大名捕既名动天下,也名不虚传。

    她自小心仪他们,崇仰他们的只为正义,不分贵贱,拔刀相助,决心维护法纪的风骨。

    可是在这刹间,她完全无由地、没有保留的、全心全意的支持公孙扬眉,甚至,不管有谁危害到他,都是该死的。

    ──就算是“四大名捕”,也死不足惜。

    “你赢了?”

    公孙扬眉能够回来,当然没有败。

    “我开始也以为自己赢一招半式。”公孙扬眉自嘲地笑了笑,“我正好对上铁手,当时还用麻纱蒙了脸──我们都不想牵累‘神枪会’。”

    “可是,打了一场之后,始终未能救出长孙总堂主,禁军、差役,可呼拥而至,我以指作剑,打着了铁手,趁机就走。”公孙扬眉又舒了舒眉:“那时,我真以为自己是赢了。”

    “你不是赢了吗?”

    摇红狐疑地问。

    “不过,我与你外公及其他劫牢的人逃出了大牢之后,仔细回想,以铁手之能,及当时过招形势,断没有可能会着我那一‘指剑’的。”公孙扬眉苦笑道,“我不能欺骗自己,于是越想越怀疑。”

    摇红爱怜的望着公孙扬眉。

    “所以,第二天,我故意到‘神侯府’附近去观察铁手……”说到这里,公孙扬眉轻叹了一声:

    “结果,我发现,着我一记‘剑指’的铁手,完全像是个没事的人一样,安然步行于大衢。”

    “那就是说……”摇红也不敢置信。她知道公孙扬眉的“剑指”,有时要比真剑还利还厉:他的剑能一剑插入坚石中,直至没柄,但其“剑指”却可凌空将岩石打碎一个大洞。

    “他根本没事。”公孙扬眉坚定地道,“他是故意捱我一记‘指剑’,放我逃走。”

    “他为什么要放你一马呢?”

    “我那时也不知道。”公孙扬眉道,“所以我再次跟他交手?”

    “就在大街上……?!”

    “是的。我找了面酒旗,裹住了颊颜,假装醉了,拔剑上前挑战。”

    “上次是因为对方熟悉的地头,而且他的呼援又多,”摇红委婉的说,“这次在大街上,形势上又要公平一些。”

    “这一战也不久,只交手一十七招,打了四个弹指间的功夫。毕竟,街上的人太多了,我们都不想伤害无辜。我亦已全力以赴。”

    ──十七招!

    ──四弹指间的功夫!

    ──在人潮中不欲伤害无辜!

    ──连公孙扬眉这样傲慢自恃的人物都说是:已全力以赴。

    “结果?”

    公孙扬眉摇头:“我再刺中他一剑。”

    摇红喜道:“你赢了!”

    公孙扬眉肃容道:“我没有赢。”

    摇红道:“可是,你是刺着他了。”

    公孙扬眉补充道:“那一剑,我只刺在他左手手背上。”

    摇红道,“那是你不想杀他,留了一手。”

    “不是的,”公孙扬眉澄清,“应该说,我刺他一剑,他避不过,就用手挡了。”

    摇红道:“那他还是伤在你剑下了,也不就是输了一招么!”

    “好像是,”公孙扬眉脸上一点也没有胜利的喜色,“但其实不然。”

    “为什么?”

    “因为他完全没有受伤。”

    “但……你确是刺了他一剑呀!”

    “原因是,”公孙扬眉顿了顿,“他是铁手。”

    他很快的解说下去,“当时,我能刺着他一剑的原故是:有个卖卡卡饼的老妇滑倒了,跌向我那边,我正好发剑,收招无及,但铁手及时扶走了她,并用手‘接’下了我一剑。”

    “形势非常明白,”公孙扬眉眼里洋溢着尊重之色,“如果不是为救那老妇,我根本刺不着他。”

    “何况,刺中他也无用;”公孙扬眉淡淡的笑意里蕴含了浓浓的自嘲,“他双手比铁还硬,比钢还强,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他的手就是他的兵器。”

    他舒舒眉毛又道:“试想,我将剑刺在他的武器上,那会有什么效果?还算不算赢?”

    摇红这下也答不出来了──至少,也无法再为自己心爱的人圆说下去。

    她只能问下去:“后来呢?”

    “后来人又多了起来,而且在大街搏斗,难免引起恐慌,且各路衙差,连同京城的帮会人物,即‘迷天盟’、‘六分半堂’,‘金风细雨楼’的高手也相继赶来……那已不是个决斗的好场地。”

    “他是京里的名捕,要是各路人马云集,又是他占便宜了。”

    “所以他也不肯占我这个便宜。他收了招。”

    “──他主动收手?”

    摇红有点不可置信。

    公孙扬眉道:“是的。他还跟我说:若是你一出手就暗算猝袭,我就断避不了你的第一剑。”

    摇红道:“他说的是实话。”

    扬眉叹道:“可是,我又怎能不事先扬声便出招。”

    摇红嫣然道:“若是,便不是你了。”

    扬眉道:“所以,我说:今日胜负未分,我还是会找你决战的。”

    摇红问:“他怎么回答?”

    扬眉道:“他?他说:此地不宜久留,你走吧,我随时候教。”

    摇红道:“那你后来还有没有去找他决战?”

    扬眉道:“有。”

    摇红:“我看他对你似无恶意……何不──?”

    扬眉:“那时,我也对他起了敬重之心。无奈,我还是想救走长孙总堂主,只要他在,我们还是难以得手。再且,我也动了好胜之意,非要分一个胜负不可。”

    摇红仍是附和地道:“这结果连我也想知道。我想这不只是好胜,也让人也好奇。”

    扬眉道:“他当时问我,几时再打?何地再战?我答:我会找你的。放心,我不会突击的。他居然回答:无妨。我只希望结识你,有机会交手就是有机会交友。”

    摇红:“他好像真当你是朋友了。”

    扬眉:“我却只等和他决一死战。”

    摇红:“所以你在京城徘徊不去?”

    扬日:“我在等机会。终于有一次,在绿巾那儿,发生了一件争执。”

    “什么争执?”

    “争子。”

    “争子?”

    “两家子争认一个叫囡囡的五岁小童作自己的儿子。”

    “有这回事?”

    “世事无奇不有。后来我听人说了,才知道详情。那时我正住在巷口的‘一间客栈’里──”。

    “‘一间客栈’?这名字好怪。”

    “其实也并不奇怪。那间客栈只有一间上房,十分优雅舒适,那客店老板也够趣致,非他看得起的人,他也不租。京城里的人也真够怪。越是这样,越是多文人、雅士、达官,贵人要设法入住为荣。但那客店老板看得入眼的人倒是不多。”

    “这么妙的人……莫不是名闻天下、专经营古怪但品味高的客栈驿站的温六迟?”

    “便是‘老字号”温家的温六迟。”

    “他倒是慧眼相识,看中武功超群的你了──却不知他有没有女儿?”

    扬眉一笑:“他倒不是看得起我那三招两式──他喜欢我的画。”

    然后他才加插了一句:“可惜他没有女儿。”

    摇红哼声道:“可惜?”

    “可惜!”扬眉板着脸孔说。

    然后,两人都一起笑出声来。

    “那件案子就发生在绿巾里,住了陈员外、叶老板两家人。陈员外原名陈今示,有权有势有人面,且在朝中有勾联,结交了不少权贵,并领有官职,但膝下无儿。叶老板则无,他原名叶金童,只是个售卖陶俑、泥塑的生意人,却有一个儿子,叫囡囡,五六岁还痴痴呆呆,不会识人,不晓说话,就因为比一般小孩愚钝,所以叶老板夫妇也少让他见人。两家比邻而居,常有往来,由于两家侧门互通,囡囡时亦到隔壁玩嘻。可是这一来,却生了一件奇事……”

    摇红倒听出兴味儿来了:“什么事?小囡囡能闹出啥大事来了?”

    公孙扬眉道:“陈今示和夫人梁氏,迄无所出,倒是疼惜囡囡。奇怪的是,每次囡囡到他们家院去玩,必有喜事。陈员外不是无端加官进爵,就是得意外之财,喜讯必至。于是,夫妇二人,视囡囡作块宝。曾有询于叶金童和他夫人余氏,可否将囡囡过继给他们,重金不惜。叶老板夫妇虽对囡囡愚呆,很是遗憾、担心,但毕竟是自己孩子,十分爱惜,决不肯让。于是,两家便为此事,闹得不快。叶老板夫妇生恐陈员外夺子,故对囡囡也禁止不予入邻家处。”

    摇红也听入了:“叶老板夫妇未免小气,但爱子之心,难免疑忌。”

    公孙扬眉道:“这一来,陈员外可光火了。他和梁氏,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囡囡诱了过来,串通了地保、里长,说囡囡是他亲生的孩子,叶金童夫妻因居所近便,意图绑架拐带。两家争持不下,一告便告上衙门。”

    摇红听了也有点气忿:“那陈今示夫妇好不讲理。”

    公孙扬眉道:“陈家朝中有呼百应,口大声响.叶金童夫妻又苦无证明囡囡为己所出,就算不吃官司,孩子也得判给陈家。知道青红皂白的,都不敢为叶金童作证,不晓内情的,更站到一边,只作壁上观。”

    摇红试探着问,“你呢?……你是怎么知晓此事来龙去脉的?”

    公孙扬眉剔了剔眉,道,“我就住在他们两家西侧,我那间房甚宽大,街楼两层,尽在眼帘。那段时间,我留在京,一方面结交多路豪杰,好布伏日后‘神枪会’进军京城发展之大计;一方面在伺机营救长孙飞虹。住久了,有时难免在窗前伫立,看看周围环境,看多了,自然就有印象──当然,也看出了囡囡是叶家的孩子,陈家的居心和阴谋。”

    不过,他马上又说:“可是,我不方便作证。”

    摇红当然明白:“你是来救长孙总堂主的,且曾与大内高手交过手,不好在此时亮相。”

    公孙扬眉冷笑道:“我虽不可以露面,但却可以在事后除掉像陈今示这种霸占人家骨肉的败类。”

    他紧接又道:“不过,铁手却救了他们。”

    “铁手?”

    “是。”

    “他跟这种芝麻绿豆的小案又牵连上什么关系?”

    “同是在京城里的人,铁手似既识得陈今示,也认得叶金童。这桩官司一旦打成,输的一方,只怕坐上三五年牢,亦在所难免。铁手有所风闻,便先赶来调停。”

    “调停。”

    “对。那就是从中斡旋,希望有个妥协余地,不然闹到衙门去,那就一拍两散,两家没好收场了。”

    “铁手可知道囡囡原是叶老板亲子?”

    “当然不知,要不然,陈员外也不致敢先发告人。铁手到了那儿,两家争持不休,相互对指大骂,囡囡只哇哇大哭,谁也不认。”

    “清官难审家庭事,我看铁手这趟可麻烦了。”

    “我也认为他可英雄无用武之地,自找麻烦了,正要看他如何出丑之际,案子却给他随手破了。”

    “破了?”

    “破了。”

    ──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两边各不认输,案子却如何破得了?

    “说来倒是稀松平常。”公孙扬眉娓娓道来,“铁手到了现场不久,陈叶二家,依然争持不已,吵得脸红耳赤,各说囡囡是他孩子,问起特征、喜好,两家都十分熟悉,耳熟能详,难作明判。就在这时,突然,中门砰然让人撞开,出现两条大汉,一个大声吆喝道:‘兀那小子,敢愉吃我家祭祖的烧鸭?!’一个大汉则拔出尖刀,喝骂道:‘供奉祖先的祭品也给吃了,他家人是谁,俺一并宰了!’两人动作奇速,一个已抓住囡囡、拔刀就扎;一个动作利落,一刀三式,掐住了铁手的抢救。”

    摇红听得皱了皱眉心,欲言又止。

    “铁手登时叱道:‘好汉,有话好说,休得杀人。’那个气派沉着、长相憨直的汉子一手箍住哭哭啼啼的囡囡,一面反吼:‘都怪这小杂种!谁是他父母,养儿不教,教而不善,我兄弟也是逼不得已!’另一个拿着铁鞭,咆哮道:‘这不关你们的事!我只杀他及其双亲祭祖’!”公孙扬眉道:”那时,我在‘一间客栈’四楼处望了下来,因距离太远,相救无及──心中也很有点急。”

    摇红却嘻嘻地笑了:“我看,你也不必急了。”

    公孙扬眉扬了扬墨剑也似的双眉,道:“哦?”

    摇红矜丽的微笑道:“我知道他破案之法了。”

    公孙扬眉爱怜的也深情的看着她:“你真是冰雪聪敏……可是,当时,我却一时意会不过来。”

    摇红忙道:“你侠心重,人爽直,救人心切,又在局里,当局者迷。哪像我,既在局外.又是小女儿家的疑人心态。”

    公孙扬眉笑了:“你总处处为我说话。那时候,我即一跃而下,赶到陈叶二家门前外面摆地摊写字画的九爷那儿时,却听此案已让铁手破了。”

    摇红微笑道:“当然破了。”

    公孙扬眉怪有趣的望着摇红:“你且说说看,怎么破的?”

    摇红抿嘴笑道:“有一个关键。”

    公孙扬眉有意让她发挥:“什么关键,你且说说看。”

    摇红眨了眨水灵灵的大眼睛,”我看,那两个汉子,不是外人。”

    公孙扬眉笑了。

    “你猜对了。”

    “他们是城里两个捕头,一个外号叫灰耳,一个名叫沙尘。两人抓住了囡囡,要打要杀,那陈员外夫妇,早吓得抱头互拥,连叫饶命,哪敢阻挡?只叶老板夫妻,拼死挣上前来,要救儿子,还抢天呼地,向来人喊:‘要杀囡囡,先杀我吧!”

    摇红嫣然:“那这案便不必审了。”

    “对。”公孙扬眉道,“铁手挥手,灰耳,沙尘自然罢了手,也松了手。叶老板共叙天伦。铁手告诫陈员外夫妻,‘现在囡囡是谁的亲生骨肉,经已分明,父子情深,不是能勉强假造的。今次姑且饶却,罚你拨银助叶老板养子育儿、供书教学,日后囡囡长大,若展鸿图,说不定也福有攸归,泽及尔等。这次暂不迫究,念无大过,可免刑责,若不知悔,再有犯渎,必倍刑侍候。’陈员外夫妇见铁手英明不可欺,便一味叩头认错不已。叶金童父子团聚,皆大欢喜。”

    摇红也欣然道:“那就好极了。”

    公孙扬眉故意逗她:“你却是怎么听得出来:铁手能马上破案?你就那么抬举他?”

    摇红妙目一转:“他当然能轻易破案。”

    公孙扬眉还是要问出个究竟:“怎么说?”

    摇红轻笑道:“铁手何人也!他能跟你交手二次,平分秋色,又得‘扬眉出鞘剑’公孙少侠一再推许、称誉,当非凡人也,岂会连一件小案也破不了!我若小看他,岂不小觑了公孙少侠的识人之能也!”

    公孙扬眉哈哈大笑:“我说不过你。”

    摇红爱娇地道:“那是我说得有道理。”

    公孙扬眉道:“可是那时我却已掠下楼来,也到了郭九爷的书回摊子旁了。”

    摇红忽省起一事,“郭九叔?莫不是号称‘恶九成,死十次,恶人自有恶人磨’的‘空中老郭’的郭九诚。”

    “便是他。”

    “后来听说他为救长孙总堂主,也不惜入了牢。成了囚?”

    “郭九爷和凄凉王义薄云天。仗义相交的事,早已传诵江湖。”

    “那时你就在他书画摊子旁?”

    “我正要打探消息,看要不要进入暗助铁手。”

    “可是,案子那时就结了,铁手就出来了?……”

    摇红如此猜测。

    “便是。”迄此,公孙扬眉也不得不打从心里佩服摇红的聪颖过人,“他一出来,就跟我正好打个照面。”

    “可是,”摇红担心地道,“他却没见过你的真面目,没真的朝过相。”

    “所以、我马上装得像没事的人一样,抓起纸笔、磨砚画画。”

    摇红拊掌笑道,“那是你的绝顶才华。大可发挥了,只益了京华街坊百姓的眼福!”

    公孙扬眉却苦笑了一下:“他却找上了我,”

    摇红怔了一怔:“但他不识得你呀……想必是为你的画所吸引──毕竟他也是个识货的人。”

    公孙扬眉揶揄的笑了一笑:“他就是太识货了。那时,我正以细笔在画一座孤峰,和点指峰上挺拔的树,他就来到了我耳边。我尽量不抬头看他,尽力专心画我的画。

    摇红担忧的道,“他没走?”

    “没走。”

    “他还在看?

    “在看。”

    “看了很久?”

    “很久,等我把画画了个七八,只差最后一笔,他才在我对面说了一句“无瑕无袭’,我静了一会,待肯定了他是跟我说话之后,我才回他一句,‘谢谢。’并故意压低了语音。可是他马上就说:‘是你。’我知道已躲不过,索性坦然问他,‘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对,”摇红也狐惑地说:“他是怎么看得出来的?”

    “他的回答很妙。”

    “是怎么个妙法。”

    “他说:‘你的画一笔一划都充满了剑气。我领教过你的剑法。当然是你。若不是你,谁还能够把剑法使得那么孤傲,用笔那么狂,境界上那么孤绝!”

    “看来,”摇红听到此处,不禁叹了一口气,“他真是你的知音。”

    “可惜,我们是敌人,”公孙扬眉道,“我也这样与他说了,我还说:‘我们约好交手的。我要出手了。’话一说完,就出招。

    摇红吃了一惊:“你当街拔剑?!”

    “没有,当时绿巾是个市集,有许多人,妇孺老少皆有,一旦公然动手拔刀舞剑,一定会惊动途人,难免会惊惶失措,相互践踏,引发乱子──那是我和铁手神捕都诚不愿见的事。”公孙扬眉道,“我以笔代剑,点向他。他面向我,背向大家,郭九爷则在他身后挡着。我们出手都快,不着意看,还不知道我们在交手。我说:‘点到为止,三招定胜负。’他说:‘我沾上墨印,便算输了。’我们很快的互攻三招。”

    摇红忍不住问:“他的兵器呢?”

    公孙扬眉答:“他空手。”然后又悠悠的加了一句:“他一向都空手,从来都是空着一双手的。”

    摇红却改变了另一种看法:“那好,你以笔墨代剑,他不用兵器,至少可以不用伤对方。”

    “那也不然。”公孙扬眉这次不同意摇红的说法,“我用笔为剑,力蕴笔杆,气聚笔尖,那是一只横扫千军的笔,杀伤力尤甚于剑。他则是一双铁手,万刃莫摧,千锋为断。我们如此神不知、鬼不觉的在闹市中、人群里、挂起、晾干裱着的字画空隙间交手过招,其实要比前两次更凶险、更费力。”

    摇红听了,倒吸了一口凉气,一时不敢吐出,好像这样吁出了一口气,就会影响了战情、分了扬眉的战志似的,“第一招我先攻他,他后发攻我,但若不收招,则两败,故两人同时收招。第二招是我和他同时出手,二招互击相碰,相互抵消。”公孙扬眉仿佛完全沉浸在那京城一战里。“重要的是第三招。”

    可是光是这样听,摇红已惊出一身冷汗。

    ──这决不是如公孙扬眉所说一般的轻松平常。这两招是在电光火石中交手,是两人半生功力、一生精华之所聚,半分失不得,半点轻忽不得,两人两招战个平手,个中变化,其中凶险,当不足与外人道。

    第三招又如何?

    就是这第三招,才定了局。”公孙扬眉叹了一声,脸容似笑非笑,似傲非傲,“这一招之后,我才知道,我才明白,我才顿悟了一件事、一句话。”

    “什么事?什么话?”

    摇红追问。

    意切。

    情也切。

    “事和话都一句:”公孙扬眉一字一句地道:“才气,不是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