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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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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章上

万章问曰:“舜往于田,号泣于旻天,何为其号泣也?”孟子曰:“怨慕也。”

万章,是孟子的门人。天虽至高,而仁覆闵下,所以叫作旻天。

万章问说:“古称大孝,莫如虞舜。然闻舜耕历山的时节,每往到田间,便呼旻天而号泣。夫人情必至于抑郁无聊、莫可控诉,乃有号泣而呼天者。舜虽不得亲,岂没有感格的道理?却只这等号泣,何为其然也?”孟子答说:“孝子之事亲,幸而安常处顺,固是天伦之至乐;然不幸而偶值其变,则其情亦有大不得已者。盖凡人有所图为而不得,则怨生;有所怀恋而不舍,则慕生。舜惟不得于父母,其怨艾之深、思慕之切,不可解于其心,是以呼天号泣,以自鸣其悲愁困苦之意,此圣人处人伦之变,不得已而然者也。然舜之怨在于己,慕在于亲,但求所以顺乎父母,非怨父母也。万章恶足以知之?”

万章曰:“‘父母爱之,喜而不忘。父母恶之,劳而不怨。’然则舜怨乎?”曰:“长息问于公明高曰:‘舜往于田,则吾既得闻命矣。号泣于旻天、于父母,则吾不知也。’公明高曰:‘是非尔所知也。’夫公明高以孝子之心为不若是恝。‘我竭力耕田,共为子职而已矣,父母之不我爱,于我何哉?’”

长息、公明高,都是古人的姓名。恝,是无愁的模样。共字,即是供字。

万章不悟孟子怨慕之言,又问说:“吾闻人子事亲,见父母爱他,便欢忻喜乐,常存于心而不忘;就是父母恶他,加以劳苦之事,也起敬起孝,不敢有一毫怨恨之意,这才是孝子。若以号泣旻天为怨慕,则舜之于亲犹不免有所怨乎?”孟子晓之说道:“圣人的心事,古人亦有疑而未达者。昔长息问于公明高说:‘舜往于田,则吾既已知之;若号泣于旻天,于父母,却不知何意?’公明高答说:‘孝莫大于虞舜。其心自有独苦而难言者,是非尔之所知也。’吾推公明高未发之意,以为子之于亲,本有不可解之天性;而适当其变,则自有不容己之真情。若但恝然无愁,略不动意,薄亦甚矣!曾谓孝子而若是乎?吾想舜之存心,只说‘人子事亲,须要得亲之爱;我今竭力耕田,不过供子职之常事而已。今父母之不爱我,必是孝道有亏,诚意未至,不知我有何罪以至于此?’求之而不得其故,此所以呼天、呼父母而号泣也。我所谓怨慕者,盖怨己之不得乎亲而思慕耳,岂怨父母哉!”《书经》上说:“负罪引慝,夔夔齐栗。”正是此意。惟其责己之诚,敬亲之至,所以终能感格亲心,而成万世之大孝也。

“帝使其子九男二女,百官牛羊仓廪备,以事舜于畎亩之中。天下之士多就之者,帝将胥天下而迁之焉。为不顺于父母,如穷人无所归。”

帝,是帝尧。胥字,解作皆字。迁,是移此与彼。胥天下而迁之,是把天下尽皆与之,即禅之以帝位也。

孟子说:“舜之怨慕,岂但躬耕历山之时为然?当四岳咸荐之初,玄德升闻之日,帝尧将历试诸艰,乃使其子九男事之,以观其治外何如;二女妻之,以观其治内何如,凡百官有司、牛羊仓廪,莫不备具。此时舜在畎亩之中,特一耕稼之夫耳,帝尧这等奉事他,其际遇之非常如此。那时,天下之士翕然向慕,都来归舜,始而所居成聚,继而成邑、成都,其人心之归服如此。帝尧见舜果有圣德,将欲尽天下而移以与之,使践天子之位,其帝心之简在又如此。夫舜以匹夫之微,一旦而享富贵尊荣之极,宜何如其为乐者?乃惟不得顺于父母之故,其戚戚皇皇就如穷人无所归的一般。”盖以不得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既不可以为人子,则此身无所依归,与穷人何异?其怨慕迫切之情,真有不能自解者矣。

“天下之士悦之,人之所欲也,而不足以解忧。好色,人之所欲;妻帝之二女,而不足以解忧。富,人之所欲;富有天下,而不足以解忧。贵,人之所欲;贵为天子,而不足以解忧。人悦之,好色,富,贵,无足以解忧者,惟顺于父母可以解忧。”

孟子承上文说:“舜起畎亩之中,而处富贵尊荣之极,乃其怨慕迫切如穷人之无归者,何哉?盖亲亲为重,则视外物为轻;见可忧之在此,则不见可欲之在彼耳。夫天下之士悦而就之,是人之所欲也;舜乃视之如草芥,而不足以解忧。好色,是人之所欲;舜以帝尧二女为妻,其荣至矣,而亦不足以解忧。富,是人之所欲;舜有天下之大,其富极矣,而亦不足以解忧。贵,是人之所欲;舜居天子之位,其贵无以加矣,而亦不足以解忧。夫天下之人悦我,美色事我,至富至贵加我,都无足以解其忧者,则必何如而后可以自解乎?看他心心念念只要顺着父母,感之以诚,使精神流通,无一毫间隔;谕之以道,使志意融洽,无一毫违忤,这等的才无愧于为人、为子,而后怨己慕亲之念,庶几可以尽释耳。夫父母未顺,则中心无可解之忧;父母既顺,则天下无可加之乐。舜之所以怨慕者如此。”此圣人纯孝之心,非孟子,其孰能知之?

“人少,则慕父母;知好色,则慕少艾;有妻子,则慕妻子;仕则慕君,不得于君则热中。大孝,终身慕父母。五十而慕者,予于大舜见之矣。”

艾,是美好。热中,是躁急心热。

孟子既推舜怨慕之心,又申赞之,说道:“舜之心,不见外物之可欲,而惟知父母之当顺,其为大孝,是岂常人之所能及哉!大凡人生少时,情窦未开,其良知良能止知道慕着父母,依依恋恋,不忍相离;这点纯一无伪之心,不为他念所夺,此天性之本然也。又及稍长,而知好色,即移其慕于少艾,而此心为情欲所诱矣。及既壮而有室家,即移其慕于妻子,而此心为室家所累矣。及出而求仕,即移其慕于事君;或不得于君,而遭际不偶,便躁急心热,汲汲求用,而此心又溺于功名得失之际矣。夫人情之常,因物有迁如此。必是大孝的人,自少至老,终身只慕父母,那孩提爱亲的本心始终如一,情欲不能为之牵,穷达不能为之变,此孝之所以为大,而超出乎寻常万万也。我观于古,惟大舜为然。盖舜自征庸之后,摄政之时,年已五十矣;而克谐以孝,爱慕其亲,犹如一日。所谓‘大孝,终身慕父母’,非舜,其谁与归哉!”是知耕田以供子职,非难也;惟身处富贵,而不异畎亩之中,则穷达一致,所以为难。少年而慕父母,非难也;惟年至衰老,而不异幼冲之日,则始终一节,所以为难。古今帝王独称舜为大孝,正以其能为人之所难耳。欲尽天子之孝者,当以虞舜为法。

万章问曰:“《诗》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信斯言也,宜莫如舜。舜之不告而娶,何也?”孟子曰:“告则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如告,则废人之大伦以怼父母,是以不告也。”

怼,是仇怨。

万章问于孟子说:“婚娶,人道之常,然未有不禀命于父母者。《诗•国风•南山》之篇有云:‘娶妻当如之何?必告于父母,而后敢娶。’诚如《诗》之所言,能尽人子之礼而不失者,当莫如大舜矣。舜乃不告父母而娶帝尧之二女,与《诗》之所言大相违背,此何说也?”孟子答说:“告而后娶,婚礼之常;舜之所处,人伦之变。盖舜父母顽嚚,每有害舜之心;若禀命而娶,必不听从,竟至于不得娶矣。而不娶则岂可哉?盖男女屋室,上以承祖考之统,下以衍嗣续之传,乃人之大伦也。若告而不得娶,既违室家之愿,废人之大伦,又伤父母之心,致亲之仇怨。舜之处此,诚有大不得已者。于是酌量于伦理两难之地,与其告而废伦,陷身于不孝之大,宁不告而废礼,犹可以全父母之恩,此所以不告而娶也。”盖事处其变,不得不通之以权耳,岂可以禀命之常礼而概律之哉?

万章曰:“舜之不告而娶,则吾既得闻命矣。帝之妻舜而不告,何也?”曰:“帝亦知告焉则不得妻也。”

帝,指尧说。以女为人妻,叫作妻。

万章又问孟子说:“舜不告而娶,则吾既得闻夫子之命,而知其为通变之权矣。当时,帝尧以女妻舜,据人情之常,亦当告于舜之父母而使之知。乃亦不告而妻舜,是何意也?”孟子答说:“欲妻其子,宜通言于其父,帝尧岂不知此?但舜之亲既有害舜之心,则妻以二女,必其心之所不欲也。使帝告而后妻,顽如瞽瞍,虽不敢以臣而抗君,将必以父而制子,那时舜既不敢逆亲之命,尧亦不能强舜之从,竟至于不得妻矣!尧知其事必至于此,故可妻则妻,以君上之法治之,不必问其亲之知与不知耳。此所以不告而妻也。亦岂可以常礼概律之哉?”

万章曰:“父母使舜完廪,捐阶,瞽瞍焚廪。使浚井,出,从而掩之。象曰:‘谟盖都君咸我绩。牛羊,父母。仓廪,父母。干戈,朕。琴,朕。弤,朕。二嫂,使治朕栖。’象往入舜宫,舜在床琴。象曰:‘郁陶思君尔。’忸怩。舜曰:‘惟兹臣庶,汝其于予治。’不识舜不知象之将杀己与?”曰:“奚而不知也?象忧亦忧,象喜亦喜。”

完,是泥补。廪,是仓房。阶,是梯。掩,是盖。象,是舜异母弟。舜所居,三年成都,故叫作都君。绩,是功。弤,是雕弓。栖,是床。郁陶,是忧思郁结。忸怩,是羞愧之色。

万章又问孟子说:“舜处父母之变,固子道之所难;乃其处兄弟之间,亦有非常情可测者。闻说舜之父母偏爱少子,听象之言,每每设计害舜。一日,使舜涂治仓廪。待其升屋,瞽瞍却从下面撤去梯子,纵火焚之。舜将两个斗笠自捍其身而下,幸得不死。又一日,使舜掘井。舜防其害己,旁凿一穴,暗地走出。瞽瞍不知,乃下土掩盖其井。象只道舜已毙井中,自谓得计,乃夸说:‘今日谋盖都君于井中,皆我之功。凡都君所有之物,我当与父母共之。若牛羊、若仓廪,皆以归之父母;若干戈、若琴、若弤,我自用之;二嫂娥皇、女英,则使治我寝卧之榻。’遂往入舜宫,欲分取所有。不意舜已先至其宫,在床鼓琴。象既见舜,无词可解,乃假意说:‘弟因思兄之甚,气结而不得伸,故来见耳。’乃其真情发见,则不觉有忸怩之色焉。此时舜更不嗔怪,却乃喜而谓之说:‘凡兹百官,我一人不能独理,汝其代予治之?’夫怨莫深于杀身,情莫亲于托国。象欲杀舜,舜不以为怨,而反喜之如此,意者不知象之将杀己与?”孟子答说:“家庭之间,其事易见;而况焚廪、盖井之谋,其迹甚彰,岂以舜之大智而有不知者哉?但圣人爱弟之心,根于天性而不容已,故其待弟之情,联若一体而无所间,见象之忧,则己亦恻然而为之忧;见象之喜,则己亦欢然而为之喜。欣戚相关,自无形骸之隔耳。彼以思兄而来,舜亦以其来见而喜,惟知亲就之为幸,而岂暇计及于杀己之事哉?”据万章所问,其事有无虽未可知,而亦忧亦喜两言,大舜爱弟之情宛然如见,非孟子知舜之深,不能如此形容之也。

曰:“然则舜伪喜者与?”曰:“否。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产,子产使校人畜之池。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则洋洋焉,攸然而逝。’子产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校人出,曰:‘孰谓子产智?予既烹而食之,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难罔以非其道。彼以爱兄之道来,故诚信而喜之,奚伪焉?”

校人,是主池沼的小吏。圉圉,是困顿未舒的模样。洋洋,是宽纵。悠然,是顺适的意思。方字,解作道字。

万章又问孟子说:“舜既知象之将杀己,在常情必以为深恨矣。舜顾见其来而喜之,或者内疏而外亲,伪喜而非出于诚心者与?”孟子答说:“圣人之心,纯一无伪。舜之待弟,岂有伪哉?观子产处校人之事可知矣。昔者有人以生鱼馈郑子产,子产不忍戕其生,使校人畜之于池。校人乃私自烹而食之。设词复命于子产说:‘方鱼始舍于池中,圉圉然困顿而未舒;少顷,则洋洋而放纵;久之,遂攸然自得而远逝矣。’子产信其言,而幸鱼之得生,乃叹说:‘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校人出而语人说:‘谁谓子产为智人?彼尝使我畜鱼,我既烹而食之矣,假以放鱼复命,而彼遂信之,乃叹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易欺若此,焉得为智?’由此观之,非校人智而子产愚也。校人所饰者,当有之情;而子产所据者,可信之理。故君子虽明无不察,而或诳以理之所有,则亦间为所欺;虽未尝逆诈,而或昧之以理之所无,则必不为所罔。盖诚以待人,明以烛理,常并行而不悖也。若象执郁陶思君之言,而以爱兄之道来,此正理之所有者,也与校人欺子产一般。舜明其爱兄之言,以实心信之,因以实心喜之,此正可欺以其方,与子产信校人一般,夫何伪之有哉!有伪则不足为圣人矣。”

万章问曰:“象日以杀舜为事。立为天子,则放之,何也?”孟子曰:“封之也。或曰‘放焉’。”万章曰:“舜流共工于幽州,放兜于崇山,杀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诛不仁也。象至不仁,封之有庳。有庳之人奚罪焉?仁人固如是乎?在他人则诛之,在弟则封之?”曰:“仁人之于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亲爱之而已矣。亲之欲其贵也,爱之欲其富也。封之有庳,富贵之也。身为天子,弟为匹夫,可谓亲爱之乎?”

放,是安置一方,使不得他往。流,是遣之远去。共工,官名。三苗,国名。兜、鲧,俱人名。幽州、崇山、三危、羽山,都是四方极边的去处。有庳,是封象的国名。

万章问说:“舜之弟名象者,其心傲狠,日每以杀舜为事,既欲焚之于廪上,又谋盖之于井中,处心积虑,必欲致舜于死而后已。这等的人,情在必报,法所不容。舜既立为天子,操生杀之权,即明正其罪,亦不为过。乃仅止于放逐,安置一方,犹得保其首领,何其罚之轻也?”孟子答说:“兄弟者,天性之亲;圣人者,人伦之至。象虽有害兄之意,而舜则不失其爱弟之心。当时处象于有庳者,乃分茅胙土、封建以为一国之君耳,或者不知而谓之放,其实舜之处象,原非放也。夫放之且不忍,而况有重于放者,舜岂为之乎?”万章又问说:“吾闻圣人之治天下,不以私情害公法。当舜之时,若共工、兜、三苗、伯鲧,天下之所谓四凶也。舜于共工,则流之幽州;于兜,则放之崇山;于三苗,则杀之三危;于伯鲧,则诛之羽山。罪此四人,而天下之人莫不心悦而诚服。盖舜为天下除害,刑当其罪,而人心咸服也。象之凶恶不仁极矣!即与四凶同罪何不可?乃封于有庳,使之治民。彼既欲杀兄,又何有于百姓?必将大肆残虐,而播恶于一方矣。有庳之民何罪?而受此荼毒。仁者固如此乎?在他人则用法以诛之,在弟则徇情以封之;不忍割一人之爱,而忍贻百姓之忧。仁人似不若是也。”孟子答说:“处兄弟之际,只论情,不当论法。舜之封象,是乃仁人之用心也。盖凡人于横逆之加,不胜其怨怒之意,虽或强制于外,而不能不藏宿于中。惟仁人之待弟不如此。忧喜则与之同,于犯不与之校,虽有可怒可怨之事,随即消释,未尝藏怒而宿怨也。但见其亲之爱之,务尽其友于之情,使相好而无相尤,如是而已矣。然使尊卑阔绝,则地分相隔,不可以言亲;贫富悬殊,则体恤未周,不可以言爱也。故亲之则欲其贵,使有舜位之崇;爱之则欲其富,使欲有贡赋之奉,然后友于之情始慰耳。舜封象于有庳,则富有一国,贵为诸侯,正所以致其亲爱之意也。若使身为天子,而弟为匹夫,则兄弟之间,一富一贫、一贵一贱,势分日远,而情义日疏,是岂亲爱其弟者乎?然则舜之封象,正仁人之用心也。子乃举四凶之事而疑封象之非,则亦不达圣人之心矣。”

“敢问‘或曰放’者,何谓也?”曰:“象不得有为于其国,天子使吏治其国而纳其贡税焉,故谓之‘放’。岂得暴彼民哉?虽然,欲常常而见之,故源源而来。‘不及贡,以政接于有庳’,此之谓也。”

吏,是官属。源源,是相继不绝的意思。

万章又问孟子说:“如夫子之言,则舜之封象明矣。或人不谓之封,只谓之放,这是为何?”孟子答说:“舜之待弟,不独有亲爱之心,而尤有善处之术,但其用意深远,或人未能测识耳。盖象虽封为有庳之君,然不能专擅行事,有所作为。其国中的政务,则天子自命官属为之代理;但使百姓每出办赋税,以供其费用而已。此则有封之名而不任其事,享国之利而不治其民,却似安置他的模样,故或人误以为放耳。汝谓有庳之民无罪而遭象之虐,这等看来,象虽不仁,动有所制,岂能肆虐于无辜之民哉?舜之待弟,其不以恩掩义如此。然舜虽若制之,而实所以爱之。其意以为,若使象治民理事,则守土之臣不得擅离,兄弟之情不得浃洽,其心有不能自己者;惟其念弟之切,欲常常而见之,故不烦以民事,不限以常期,使得源源而来,可以不时相接耳。古书之辞有云:‘舜不待及诸侯朝贡之期,而以政事接见于有庳之君。’正此源源而来之谓也。舜之待弟,其不以义断恩又如此。”可见,圣人以公心治天下,未尝以爱弟之故示人以私;以厚道教天下,亦未尝以傲弟之故自处于薄,所谓仁之至、义之尽也。若汉景帝之于梁王、郑庄公之于叔段,始则纵之太过,终则治之太急,其于仁义,胥失之矣。欲尽伦者,宜以大舜为法。

咸丘蒙问曰:“语云:‘盛德之士,君不得而臣,父不得而子。’舜南面而立,尧帅诸侯北面而朝之,瞽瞍亦北面而朝之。舜见瞽瞍,其容有蹙。孔子曰:‘于斯时也,天下殆哉!岌岌乎!’不识此语诚然乎哉?”孟子曰:“否。此非君子之言,齐东野人之语也。”

咸丘蒙,是孟子弟子。语,是古语。蹙,是颦蹙不安。岌岌,是危殆的意思。齐东,是齐国东鄙荒陋之处。

咸丘蒙问于孟子说:“尝闻古语相传有云:天下有非常之人,则必有非常之事。故君父之伦,以之加于常人,则有定分。若夫盛德之士,虽至尊如君,苟无其德,不得而以之为臣。至亲如父,苟无其德,不得而以之为子。大舜惟有圣人之德,一旦居天子之位,南面而立,尧虽为君,不得不帅诸侯北面而朝之;瞽瞍虽为其父,亦不得不北面而朝之。那时,舜虽安于尧,而不能不动心于臣父,望见瞽瞍朝己,其容貌甚是颦蹙,盖有不能自安者。孔子有感于此事,因叹息说:‘当此之时,君失其所以为君,父失其所以为父。纲常紊乱,天下盖岌岌乎其危哉!’此等言语,不识果有其事否也?”孟子答说:“否。无是理也。盖天下惟君子之言据实而可信。此等无稽之言,断不出于君子之口。必是齐东野人,目不睹礼义之俗,耳不闻典训之言,或者有此说耳。岂可遂据之以妄议圣人也哉!”

“尧老而舜摄也。《尧典》曰:‘二十有八载,放勋乃徂落。百姓如丧考妣。三年,四海遏密八音。’孔子曰:‘天无二日,民无二王。’舜既为天子矣,又帅天下诸侯以为尧三年丧,是二天子矣。”

《尧典》,是《虞书》篇名。放勋,是帝尧之号。八音,是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样乐器之音。

孟子说:“欲知舜无臣尧之事,当观尧未禅舜之时。盖方尧之举舜,舜之代尧,乃尧既老而倦于勤,舜只居摄而行其事也。当尧生存之日,舜原不曾即帝位,尧何由北面朝之乎?《虞书•尧典》上说:‘舜摄位二十有八年,尧乃徂落而终。国中百姓恸尧之殁,如丧父母一般,三年之间,四海断绝音乐,静密如一,更不闻有丝竹管弦之音,其思慕之深如此。’据《尧典》所言,则舜之即位,在尧崩之后,不在其摄政之时明矣,何从南面而受尧之朝乎?孔子有云:‘天无二日,民无二王。’此古今不易之定理也。若舜既已为天子矣,及尧终之后,又帅天下诸侯以为尧行三年之丧,则是舜一天子,尧又一天子,而有二天子矣,民岂有二王之理乎?然则臣尧之说,可不辩而自见其谬矣,咸丘蒙尚何疑之有?”

咸丘蒙曰:“舜之不臣尧,则吾既得闻命矣。《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舜既为天子矣,敢问瞽瞍之非臣如何?”曰:“是诗也,非是之谓也。劳于王事,而不得养父母也。曰:‘此莫非王事,我独贤劳也。’”

《诗》,是《小雅•北山》篇。普,是遍。率,是循。贤劳,是以贤能任劳。

咸丘蒙问说:“舜无臣尧之事,则我既得闻教矣。乃其不臣瞽瞍,则尚有可疑者。《北山》之诗有云:‘普天之下,其地虽广,无尺地非王土。率土之滨,其人虽众,无一民非王臣。’当瞽瞍之时,舜既为天子矣,则瞽瞍亦王臣中之一人耳,乃独不谓之臣,此何说耶?”孟子答说:“诗人之指,各有攸寓。这诗所言,非天子可臣其父之谓也。乃当时大夫行役于外,为王事所迫,身任奔走之劳,而不得归养其父母,因作为此诗。其意说道:‘今日之事,莫非王事,凡为王臣者都该分任其劳,何为他人皆享其逸,偏我为贤而使之独劳,更无休息之期乎?’是诗人本意,但因独劳而发其不平之情耳,非谓天子可臣其父也。子乃疑瞽瞍之非臣,非惟不知舜,亦昧于诗人之旨矣。”

“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如以辞而已矣,《云汉》之诗曰:‘周余黎民,靡有孑遗。’信斯言也,是周无遗民也。”

凡文辞,一字叫作文;一句叫作辞。逆,是探取的意思。《云汉》,是《大雅》篇名。孑,是单独。

孟子又晓咸丘蒙说:“观《北山》之咏,其意在于独劳,而不在于‘莫非王臣’之一言。可见诗之所贵者,意而已,不在文辞之间也。是以善说诗者,须有活法,不可泥着一字,害了那一句之义;又不可泥着一句,害了那设辞之志。当以自家的意思,探取作诗者的本旨,则玩索久而理趣自融,涵咏深而情状如见,乃可以得古人之心于千载之下矣。若但拘泥其辞,而不求其意,则《大雅•云汉》之诗有云:‘周遭饥馑之余,黎民无有单独遗下者。’果如此言,是周家的百姓残伤已尽,无复有遗种之存矣;岂知其意特在于忧旱之甚,若天绝其生耳,非真无遗民也。然则《北山》之诗,岂真谓‘莫非王臣’,而天子可臣其父哉?子乃以辞而害其志,则亦不善于说《诗》矣。”

“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为天子父,尊之至也。以天下养,养之至也。《诗》曰:‘永言孝思,孝思维则。’此之谓也。”

《诗》,是《大雅•下武》篇。则,是法则。

孟子又晓咸丘蒙说:“欲知舜无臣父之事,当观其平日待亲之隆。盖人子能善事父母的,都可以言孝,然或分有所限,未可言至也;若论孝子之至,则莫大乎尊显其亲,而分得以自伸,这才叫作孝之至。人子能崇奉父母的,都可以言尊,然或势有所拘,未可言至也。若论尊亲之至,则莫大乎以天下养,而势莫与之抗,这才叫作尊之至。今舜尊为天子,即尊瞽瞍为天子之父,是举天下之名分无复可加其尊,非尊之极至而何?舜富有四海,即养瞽瞍以天下之富,是举天下之供奉无复可加其养,非养之极至而何?尊养并至,此舜之孝所以为不可及,而天下后世为人子者,莫不以之为法也。《下武》之诗说:‘人能长言孝思而不忘,即可以为天下法则。’正此尊亲养亲之至,而舜之所以称为大孝者也。若谓舜为天子而臣其父,则所以卑亲辱亲者至矣,大舜岂为之哉?瞽瞍北面而朝之说,信乎其为齐东野人之语矣!”

“《书》曰:‘祗载见瞽瞍,夔夔齐栗,瞽瞍亦允若。’是为父不得而子也?”

《书》,是《大禹谟》篇。祗,是敬。载,是事。夔夔齐栗,是敬谨恐惧的模样。允,是信。若字,解作顺字。

孟子又晓咸丘蒙说:“大孝如舜,固无臣父之事。而古语所云‘不得而子者’,亦自有一种道理。《书经•大禹谟》说:‘舜敬事瞽瞍,每去进见,必夔夔然致斋庄之容,作战栗之色,无一念不虔,无一时或怠。由是积诚之所感格,瞽瞍亦遂化其顽而为慈,心以之孚,意以之顺矣。’夫父为子纲,父能立教,子从而化,理之常也。今瞽瞍不能以不善及舜,而反见化于舜,所谓父不得而子者如此,是岂可臣其父之谓哉?”所谓君不得而臣,即此亦可以类推矣。考之太甲之于伊尹、成王之于周公,皆赖于臣以成其德,亦若不得而臣者;而伊、周称为大忠,太甲、成王并为商、周令主,君道益有光焉。则知君臣之相临者,分也;其相成者,道也。使人主自恃其南面之尊,而卿大夫莫敢矫其非,虽普天率土皆臣仆焉,犹为孤立于上耳。君天下者所当知。

万章曰:“尧以天下与舜,有诸?”孟子曰:“否。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然则舜有天下也,孰与之?”曰:“天与之。”

万章问于孟子说:“帝莫圣于尧、舜,事莫大于禅授。人皆言尧有天下,求可以禅帝位者,惟舜有圣德,因举天下而授之舜,果有此事乎?”孟子答说:“舜虽得统于尧,而尧不能有私于舜;今说尧以天下与舜,殆不然也。盖凡物可得而与人者,必是自己私物,可得而自专者耳。若天下者,乃天下之天下,为天子者但能以一身专统御之责,不能以一己专授受之权,安能以天下与人?若曰与之,则是尧以天下为一人之私,有之自我,与之自我,而非出于公天下之心矣,岂理也哉?”万章问说:“帝王之统,必有所与,而后有所承。舜有天下,既非尧之所与,果谁与之乎?”孟子答说:“帝王之兴,皆由天命,故其位曰天位,禄曰天禄。见其为天之所授,非人力可得而与也。舜有天下,亦惟受命于天,而为天之所与耳。尧虽禅位于舜,不过承顺上天之命,而有不能不与者,岂得而专之哉?明乎天与之旨,而可以知帝尧公天下之心矣。”

“天与之者,谆谆然命之乎?”曰:“否。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

谆谆,是语言详切。

万章问孟子说:“帝王传位,必有丁宁告谕之言,乃见其为与。今曰舜有天下为天所与,则天亦谆谆然教命之乎?无以命之,则何从而见其为与也?”孟子答说:“天意难知,人事易见。舜之受命于天,天固非谆谆然命之也,天载无声,何尝有言?惟就舜之行与事,默示其意而已。盖身之所行,叫作行;见诸事为,叫作事。舜凡有所行,而行无不得,这是天以行而示其与之之意也;舜凡有所为,而事无不利,这是天以事而示其与之之意也。意之所在,即命之所在,岂待谆谆然以言命之乎?知舜为天心所眷,则其奄有天下,不在于禅授之时,而於穆之中,固已预为之地矣,尧安得而与之哉?”

曰:“以行与事示之者如之何?”曰:“天子能荐人于天,不能使天与之天下。诸侯能荐人于天子,不能使天子与之诸侯。大夫能荐人于诸侯,不能使诸侯与之大夫。昔者尧荐舜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故曰:‘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

暴,是显扬。

万章又问孟子说:“天之所以示舜在于行与事之间者,其实如之何?”孟子答说:“凡人事可以力为,而天意难以取必。欲知天之命舜,但观舜之得天可见矣。盖人之才德有可托以天下者,天子能举而荐之于天;然天意之从违,未可知也,不能使天必与之天下。正如诸侯能荐人于天子,许其可任一国之事;而不能取必于天子,使与之诸侯。大夫能荐人于诸侯,许其可任一家之事;而不能取必于诸侯,使与之大夫。盖荐举之责虽在于下,予夺之权实操于上,家国皆然,而况天位之重乎!昔尧以舜之德可居天位,使之摄行大事,以致荐举之意,然不能必天之受也;乃其行与事克享乎天心,而天即受之。以舜之德可治天民,使之历试诸艰,以示暴扬之意,然亦不能必民之受也;乃其行与事克协乎民心,而民即受之。夫荐舜于天,暴舜于民,此行与事之所在也。至于天受之、民受之,则天之所以示舜,而非尧之所能使矣,然何待于言哉?所以说‘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知此,则舜之有天下,谓尧荐之则可,谓尧与之则不可。天人相与之际,亦微矣哉!”

曰:“敢问荐之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如何?”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与之,人与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

万章又问孟子说:“天与、人与,至难格矣。尧荐舜于天,而天即受之;暴舜于民,而民即受之,其事如何?”孟子答说:“天人之分虽殊,感通之理则一。昔者尧尝命舜,使主天地山川之祭。其精诚之所感孚,幽无不格,百神皆歆其祀而享之,这便是荐之于天而天受之也。又尝命舜,使主治教刑政之事。其德意之所注措,事无不治,百姓皆被其化而安之,这便是暴之于民而民受之也。天与之,人与之,皆天意所在,帝尧不得而与焉,所以说‘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然则能以天下与人者,惟天而已。而天意所属,非盛德,其孰能当之乎?”

“舜相尧,二十有八载,非人之所能为也,天也。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而居尧之宫,逼尧之子,是篡也,非天与也。”

南河之南,即今开封等府地方。讴歌,是歌颂功德。

孟子告万章说:“天心与舜不特见诸行事之间,而揆之气数、卜之人情,皆有可验。观舜之辅相帝尧,得君行政至于二十八年,在相位最久,施泽于民最深,此岂人力之所能为哉?历数有归,天实为之也。乃舜之心,则何常有意于得天下哉?当尧崩之后,舜率天下诸侯行三年丧既毕,其心以为有尧之子丹朱在,天下不患无君;于是避而远去,居于南河之南,只要丹朱能嗣守帝尧之业,其心安矣。然天下诸侯,凡执贽而朝觐的,不去朝见丹朱,而皆来朝见于舜;凡讼狱不平的,不去赴诉丹朱,而皆来赴诉于舜;凡讴歌功德的,不去颂美丹朱,而皆来颂美乎舜。人心翕然来归,有莫知其所以然而然者,所以说非人所能为,实天意之所在也。舜见天意如此,逃之而不可得,然后自河南复还中国,绍尧而践天子之位焉,无非承天之意而已。向使乘尧之崩,不为南河之避,而径居处于尧之宫,迫胁乎尧之子,是乃篡君之位而据之耳,岂得谓天与之哉?观此,则舜之有天下,不但尧不能容心于与,而舜亦未尝有心于得,徒泥其禅授之迹者,则亦未明乎天道矣。”

“《太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此之谓也。”

《太誓》,是《周书》篇名。

孟子告万章说:“即舜为民心之所归,便知为天心之所与,此非无征之言也。《书经•太誓》篇有云:‘天未尝有目以视,而于人之善恶无所不见,但从我民众目所视以为视耳;未尝有耳以听,而于人之淑慝无所不闻,但从我民众耳所听以为听耳。’《书》之所言如此。可见帝天之命,主于民心;而民心所归,莫非天意。我以朝觐、讼狱、讴歌之归舜,而明其为天心之所与者,正谓此也。然则舜有天下,天之所以寄视听于民者审矣,岂待尧之荐而遂与之哉?尧不能以天下与舜,益可见矣。”详观此章之言,可见帝王历数之传,皆有天命,神器至重,非可以妄得而窃据也。然天命固未易得,尤未易保。盖创业之主,收已集之人心易;守成之主,联不散之人心难。欲固结民心,以永保天命者,惟慎修其德,以无忝于受命之主而已。《诗》云:“无念尔祖,聿修厥德。”守成之主,宜留意焉。

万章问曰:“人有言‘至于禹而德衰,不传于贤而传于子’,有诸?”孟子曰:“否,不然也。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

万章问于孟子说:“人皆言尧、舜盛德之至,故以天下为公,不传之子而传之于贤。及至于禹,而其德遂衰,于是不传于贤而传之于子,始以天下为一家之私矣,果有此事乎?”孟子答说:“人以德衰议禹,此言非是,禹之心殆不然也。盖天子不能以天下与贤,亦不能以天下与子,授受之际,但看天意何如。若使其子不肖,而天意欲属之贤,则举天下而与之贤,故尧以之禅舜,舜以之禅禹,非有意于公天下,天意在贤,不能违天而与子也。若使其子既贤,而天意欲属之子,则举天下而与之子。故禹可以传启,启可以承家,非有意于私天下,天意在子,不能违天而与贤也。夫以帝位相传,一听于天若此。则与贤者,其德固为至盛;与子者,其德亦非独衰。人乃执尧、舜以议禹,何其所见之陋哉?”

“昔者,舜荐禹于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丧毕,禹避舜之子于阳城,天下之民从之,若尧崩之后不从尧之子而从舜也。禹荐益于天。七年,禹崩。三年之丧毕,益避禹之子于箕山之阴。朝觐讼狱者不之益而之启,曰:‘吾君之子也。’讴歌者不讴歌益而讴歌启,曰:‘吾君之子也。’”

阳城、箕山之阴,都是地名,在今河南嵩山下。启,是禹之子。益,是禹之相。

孟子告万章说:“吾谓与贤、与子,莫非天意,何以见之?昔者舜荐禹于天,任以为相,十有七年。迨舜崩,三年之丧既毕,禹因舜有子商均在,乃远避于阳城之地,其心只欲让位于商均耳;乃天下之民,皆归心于禹,而翕然从之;凡朝觐、讼狱、讴歌者,皆不从商均而从禹,就与尧崩之后不从尧之子而从舜的一般。当时人心如此,则天意在禹可知,舜安得不举天下而授之禹乎?若禹、益之时,则与此不同矣。禹亦尝荐益于天,任以为相者七年。迨禹崩,三年之丧既毕,益因禹有子启在,亦远避启于箕山之阴,以让位焉。但见天下之臣民朝觐、讼狱的,不往归益而来归启,说道:‘启乃吾君之子也,吾不归吾君之子而谁归乎?’讴歌的亦不讴歌益而讴歌启,说道:‘启乃吾君之子也,吾不戴吾君之子而谁戴乎?’人心归启如此,则天意在启可知,禹安得不举天下而传之启也?观于舜、禹之事如此,则禹之不得不传子,与尧、舜之不得不传贤,其心一而已。乃议禹为德衰,何其敢于诬圣乎?”

“丹朱之不肖,舜之子亦不肖;舜之相尧、禹之相舜也,历年多,施泽于民久。启贤,能敬承继禹之道;益之相禹也,历年少,施泽于民未久。舜、禹、益,相去久远,其子之贤不肖,皆天也,非人之所能为也。”

孟子告万章说:“舜、禹、益皆有圣人之德,而当时民心所以归舜、禹而不归益者,其故为何?由其所遇之时不同耳。盖尧之子丹朱,其德不类于尧;舜之子商均,其德亦不类于舜,民心既已不服矣。而舜之相尧二十有八年,禹之相舜十有七年,其历年既多,施恩泽于民最久。以相之贤,而遇子之不肖,此民所以不归尧、舜之子而归舜、禹也。若启之贤,能以敬德相承,嗣守禹之典则,民心之归服既有素矣;而益之相禹仅仅七年,其德泽施于民者,又非如舜、禹之久。以子之贤,而又遇相之不久,此民之所以不归益而归启也。夫均之为相,而舜、禹之历年俱多,益之历年独少,其久近相去如此。均之为子,而尧、舜之子独不肖,禹之子独贤,其贤、不肖相去又如此。以气数言,若似乎不齐;以机会言,则适相凑合。是皆冥冥之中有为之主宰者,一天之所为而已,岂人力之所能与哉?盖人力可以荐贤于天,而不能使为相之皆久;人力可以传位于子,而不能使其子之必贤。其有久、近,贤、不肖者,皆天意之所为。圣人一惟听天之命而顺受之耳,岂能容心于其间哉!”

“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

天,是理之自然。命,是人所禀受。

孟子承上文说:“尧、舜、禹之时,相不皆久,子不皆贤,固皆有天命存乎其间。而所谓天命,又非可以强为而力致也。盖凡事有待于经营而成者,皆属人为,未可以言天。惟是因物付物,不见其作为之迹,而予夺去就,冥冥之中自有主张,此则理之自然而不可测者;父不能为其子谋,君不能为其臣谋,所以叫作天。天岂可得而违之乎?凡事有可以希望而得者,皆属人力,未可以言命。惟是与生俱生,不由于冀望之私,而穷通得失,禀受之初自有分量,此则数之一定而不可移者;子不能得之于父,臣不能得之于君,所以叫作命。命岂可得而拒之乎?然则舜、禹之有天下,固此天命;益之不有天下,亦此天命。岂可以禹之传子而遂议其德之衰也哉?”

“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荐之者,故仲尼不有天下。”

孟子告万章说:“益之不有天下,固由于天;而自古圣人不有天下者,则非独一益为然也。盖凡起匹夫之微,至于登帝位而有天下者,非是说德为圣人而即可以有天下也。必玄德若舜,而又有天子如尧者以荐之,然后能继唐而帝于虞;祗德若禹,而又有天子如舜者以荐之,然后继虞而王于夏。向使徒有圣人之德,而无天子之荐,则舜终于侧微,禹终于躬稼而已,安能以匹夫而遂有天下哉?所以天纵大圣如仲尼者,其德虽无愧于舜、禹,然而上无尧、舜之荐,则亦徒厄于下位,老于春秋而已;此仲尼所以不有天下也。观仲尼不有天下,则大德受命,固有不能尽必之于天者;而益之不有天下,又何疑哉?”

“继世以有天下,天之所废,必若桀、纣者也,故益、伊尹、周公不有天下。”

孟子告万章说:“观仲尼之事,则知有德者有荐者,方可以有天下。然亦有不尽然者。盖天命固不轻以予人,亦不轻以夺人。故凡继先世之统而有天下者,非是说德不如舜、禹,而天遂废之也,其祖宗之功德未泯,天心之眷顾未衰;若自绝于天,而为天心之所弃者,必减德如桀,然后废之南巢;暴虐如纣,然后废之牧野。向使桀、纣之恶未甚,则商未必能灭夏,周未必能灭商,何至于遽失天下哉?所以继世之君如夏启、太甲、成王,其德虽不及益、尹、周公之贤圣,然皆能嗣守先世之业,则天亦不能废子而立贤,夺此以与彼也,此益、伊尹、周公所以不有天下也。夫以伊尹、周公之圣,而不有天下,其何疑于益?以太甲、成王之为君,皆足以继世,又何疑于禹?比类以观,而天之所以与子之意见矣。”

“伊尹相汤以王于天下。汤崩,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太甲颠覆汤之典刑,伊尹放之于桐三年。太甲悔过,自怨自艾,于桐处仁迁义三年,以听伊尹之训己也,复归于亳。”

太丁、外丙、仲壬都是成汤的子。太甲,是太丁的子。艾字,解作治字,是斩绝自新的意思。典刑,是典章法度。

孟子承上文说:“益之不有天下,吾既详言之矣。若伊尹之不有天下,为何?盖伊尹以圣人之德辅相成汤,伐夏救民,以王于天下,其功业可谓盛矣。迨成汤既崩,太丁未立而殁,其弟外丙立二年,仲壬立四年,皆不久于其位。于是太丁之子太甲立焉。太甲既立,又不能率乃祖之攸行,把成汤所建立的典章法度都坏乱而不修,成汤一代之家法几于坠矣。以此主暗国危、人心未附之时,伊尹岂不可遂有天下?然其心不忍主德之不明、汤祀之遂绝也,乃因亮阴之制,安置太甲于桐宫者三年。盖桐宫乃汤墓所在,放之于此,正欲其追念乃祖,而发其修省之机也。太甲果能翻然悟悔,自怨以示惩创之意,自艾以加克治之功。居桐之日,果能去其不仁之习而自处于仁,改其不义之行而能迁于义;三年之间,一惟伊尹教我之言是听是从,而大异于颠覆典刑之日矣。伊尹见其改过自新,克终厥德,乃复自桐宫而迎归于亳都,奉之以君天下,而继成汤之统焉。此虽伊尹之忠,本无利天下之心;亦由太甲之贤,终能守成汤之业。则伊尹之不有天下,亦何莫而非天之所为哉?知伊尹则知益矣。”

“周公之不有天下,犹益之于夏,伊尹之于殷也。”

孟子承上文说:“伊尹之不有天下,固由于继世之有贤君矣。乃周公以元圣之德,居冢宰之位,摄国日久,得民最深,宜其有天下。而亦不有天下者,为何?盖因继世之君,有若成王,基佑命于夙夜,绍谟烈而重光,为周家守成之令主。所以周公虽圣,亦不得而有天下。就如益之在夏,遇有敬承之启,则夏之天下非益之所得有也;伊尹之在殷,遇有迁善之太甲,则商之天下非伊尹之所得有也。盖天不能废启以与益、废太甲以与伊尹,则岂得废成王而与周公哉?此所谓天与子则与子,而非人之所能为也。三代皆然,夫何独疑于禹,遂议其为德衰也哉?”

“孔子曰:‘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

孟子承上文说:“历观帝王之统,与贤、与子,皆出于天。则尧、舜、禹之德,信无分于盛衰矣。然此非我一人之私言也。闻诸孔子说道:‘唐、虞之世,尧禅舜,舜禅禹,以天下为公而不私其子。夏后殷周之盛,启继禹,太甲继汤,成王继文、武,以天下为家,而不必于贤。或禅或继,其迹虽若是乎不同,然禅者非以揖让为名,继者非以世及为利。天命所向,人心所归,义在于与贤则与贤,是禅位固理之所宜也;义在于与子则与子,是继世亦理之所宜也。圣人不过上奉天命,下顺人心,求合乎当然之理而已,岂有一毫私意于其间哉?’知禅、继之同归于义,则我所谓与贤、与子,皆出于天,其言固有征矣。今乃议禹为德衰,何其谬于孔子之言也哉!”

按,孟子此两章书,发明天人之际最详。而前章言天,专主民心;此章言天,兼论世德。言民心,以见非盛德之至,不可以得民,而天意不轻于予人;欲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者,知有定命也。言世德,以见虽中材之主,亦可以保命,而天意不轻于夺人;欲天下后世之为人君者,思常厥德也。使臣非舜、禹之圣,而谓天位可奸;君非帝启、太甲、成王之贤,而谓天命可恃,则皆自取覆亡之祸者耳,于天何与哉?

万章问曰:“人有言‘伊尹以割烹要汤’,有诸?”孟子曰:“否,不然。伊尹耕于有莘之野,而乐尧、舜之道焉。非其义也,非其道也,禄之以天下弗顾也,系马千驷弗视也。非其义也,非其道也,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

割烹,是庖人宰割、烹调之事。要,是干求。莘,是国名。

时战国策士游说诸侯、希求进用者,藉口伊尹以自饰其卑污之行,因说伊尹曾以割烹之事要求商汤。万章疑而问于孟子说:“伊尹相汤伐夏,为一代佐命之元臣。时人乃说他未遇时节,欲见汤而无由,因投托汤妃有莘氏,作为媵臣,负鼎俎之器,执割烹之役,以此见幸于汤,遂说汤伐夏救民,以成王业。果有此事乎?”孟子答说:“否。此非伊尹之所为也。盖凡出而大有作为的人,其穷居必大有涵养。伊尹当未仕时,躬耕于有莘之野,此时只是一个畎亩之农夫。乃其迹虽甚微而志则甚大,其心思所向,只把尧、舜之道欣慕而爱乐之,其他嗜好无一可以动其心者。盖尧、舜之道,达则可以兼善天下,穷则可以独善其身。伊尹居畎亩之间,虽未有天下之责,而其自待则甚重。故大而辞受之节,只看道义上何如。若非其义也,非其道也,不但不为小利所动,就是禄以天下之富,亦却之而弗顾;系马千驷之多,亦鄙之而弗视。盖其心惟知有尧、舜之道,千驷、万钟亦不足为之加损也。小而取予之微,也看道义上何如。使非其义也,非其道也,不但大处不肯苟且,就是以一介与人,亦不肯失之伤惠;一介取于人,亦不肯失之伤廉。盖其心惟知有尧、舜之道,一介取与亦不肯轻易所守也。夫伊尹乐尧、舜之道,至于辞受取与之间一无所苟如此,则其律己之严,自耕莘之时而已然矣。若夫割烹之事,岂以乐尧、舜之道者而肯为之哉?”

“汤使人以币聘之。嚣嚣然曰:‘我何以汤之聘币为哉?我岂若处畎亩之中,由是以乐尧、舜之道哉?’”

聘,是征召。嚣嚣,是无欲自得的模样。

孟子告万章说:“伊尹穷居乐道,一无所苟,故其出而用世,尤不肯轻。当其耕莘之时,商汤闻其贤名,使人执币帛以聘之,迎之致敬以有礼,亦可应召而出矣。乃伊尹抱道自高,嚣嚣然说:‘凡人有慕于外,斯有动于中。我今一无所求于世,何用汤之币聘为哉?一受其聘,则食人之食,便当忧人之忧,与其受职而任事,岂若我处于畎亩之中,诵诗读书,由是以乐尧、舜之道,若神游于二帝之庭,而与之相为授受哉?’内既自乐于己,外自无求于人,汤之聘币诚不足为荣,而自不屑于就矣。夫汤以币聘伊尹,而伊尹犹不肯轻出如此,岂有割烹要汤之事哉?”

“汤三使往聘之。既而幡然改曰:‘与我处畎亩之中,由是以乐尧、舜之道,吾岂若使是君为尧、舜之君哉?吾岂若使是民为尧、舜之民哉?吾岂若于吾身亲见之哉?’”

幡然,是变动的意思。

孟子告万章说:“伊尹以道自乐,固不肯轻于应聘。而成汤敬重伊尹,必欲致之,不以一聘而遂已也。乃三次使人往聘之,其礼意之勤如此。于是伊尹始幡然改变其初志,说道:‘我今处畎亩之中,乐尧、舜之道,非不充然其有得;然徒诵说向慕之而已,而尧、舜终不可作,唐、虞之世终不可得而见也。与其心慕尧、舜之君,吾岂若出而为上、为德,使我之君即为尧、舜之君,而媲美于放勋、重华之盛哉?与其心慕尧、舜之民,吾岂若出而为下、为民,使我之民即为尧、舜之民,而上同于时雍风动之休哉?与其心慕尧、舜之世而不可见,吾岂若致君为尧、舜之君,而身亲见其道之行于上;泽民为尧、舜之民,而身亲见其道之行于下哉?’盖独善一身,不若兼善天下之为大;远宗其道,不若躬逢其盛之为真。成汤之聘,信有不可以终违者矣。夫其应汤之聘,必有待于三往之勤,而其用世之心,又必欲亲见尧、舜之威,则其自待者不苟,而待斯世斯民亦不轻矣,岂有割烹要汤之事乎?”

“‘天之生此民也,使先知觉后知,使先觉觉后觉也。予,天民之先觉者也。予将以斯道觉斯民也,非予觉之而谁也?’”

知,是知识。觉,是觉悟。“觉后知”“后觉”的“觉”字,是开发蒙昧,恰似呼唤梦寐的人醒转来一般。

孟子又告万章说:“伊尹应汤之聘,而必欲亲见其道之行者,为何?惟有见于其责之不容辞耳。其意说道:‘天生此民,禀性虽无不同,闻道则有先后。故有生于众人之中,而闻道独先的,这叫作先知、先觉。天生此先知的人,非使之独知此理,正欲其启迪后知,使同归于知而后已也。天生此先觉的人,非使之独觉此理,正欲其开悟后觉,使同归于觉而后已也。天之所望于先知、先觉,其厚如此。我今在天生此民之中,独能全尽人道,则我乃天民之先觉者也。先觉之责在我,则上天之意可知,我不忍后知后觉之人终于蒙昧,将以先知先觉之理,与斯民共明之,此我之心,亦我之责也。使非我有以觉之,则当今天下,得知觉之先而为后知后觉之所倚赖者,将属之谁乎?既不能委其责于人,则不得不任其责于我矣。’然则伊尹之应聘而出,固将上承天命,下觉群蒙,而岂肯轻身以要汤哉?”

“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妇有不被尧、舜之泽者,若己推而内之沟中,其自任以天下之重如此,故就汤而说之以伐夏救民。”

孟子承上文说:“观伊尹自任以先觉之责,则其尧、舜君民之志,岂徒托之空言者?其设心以为:‘我既为天民之先觉,则天下之民皆吾一体,必举天下之民皆遂乐生之愿,而后行道之心,可以少慰耳。使或众庶之中,但有匹夫匹妇颠连失所,不获被尧、舜之泽者,是即我于生养安全之道有所未尽,就如我推而纳之沟中的一般。’其心恻然不忍,不得不汲汲于往救之矣。夫以匹夫匹妇之微,而体恤如此其周;则举四海九州之大,无一民一物不在其担当负荷之中,其以一身而自任以天下之重有如此。惟其重于自任,是以急于救民,见得夏桀无道,暴虐其民,其心有大不忍者。于是感三聘之勤,始就汤而说之以伐夏,于以除有罪之桀,救无辜之民焉。正欲使斯民皆被尧、舜之泽,而在己无负先觉之责也。夫伊尹切救民之志,成辅世之功,其挟持如此其大,干济如此其弘,而肯为割烹要汤之事哉?”

“吾未闻枉己而正人者也,况辱己以正天下者乎?圣人之行不同也,或远或近,或去或不去,归洁其身而已矣。”

远,是远遁。近,是近君。

孟子又告万章说:“观伊尹相汤而能成救世之功,则知不肯要汤而甘为辱己之事。盖天下国家之本在身,必己身先正,然后可以正人。吾未闻枉道以求合,己不正而能正人之不正者也。况于辱己以干进,则不止于枉己。欲正天下,则不止于正人。使伊尹而割烹要汤,辱己甚矣,岂能尧、舜君民,而成正天下之业乎?然人之所以致疑于尹者,徒泥其近君之迹,遂议其行之未洁耳。不知圣人之行,不能以尽同。或远遁于山林,或近君之左右;或不屑就而去,或不屑去而留。据其迹虽若各有所当,然要其归,则远而去者志在独善其身,固不肯苟同于流俗之污;近而不去者志在兼善天下,必不肯轻变其平生之守。总之归于洁身,无枉己、辱己之事而已矣。若因伊尹之得行其道,而遂以割烹之事诬之,则是圣人而有辱身之行,何足以为圣人也哉?”

“吾闻其以尧、舜之道要汤,未闻以割烹也。《伊训》曰:‘天诛造攻自牧宫,朕载自亳。’”

《伊训》,是《商书》篇名。造字、载字,都解作始字。牧宫,是夏桀所居。亳,是成汤所都之地。

孟子又告万章说:“欲知伊尹无辱身之事,当观伊尹有得君之由。盖其起畎亩之中,一旦居阿衡之位,诚非无因而自致者。但其所以致此,乃因伊尹乐尧、舜之道,而成汤慕之,故尹虽无求于汤,而汤不能不有求于尹。是尹之要汤,吾闻其要之以尧、舜之道而已。若谓割烹要汤,则尹之所挟持者,固不在鼎俎之间;而汤之所慕好,夫岂在滋味之末?非吾之所尝闻矣。《商书•伊训》之篇载伊尹自言:‘天讨夏桀,始攻于牧宫之地,由我辅佐成汤,创其事于亳也。’观书所言,则伐夏救民之事,尹盖以身任之矣。自任如此其重,而岂有割烹要汤之事哉?诬圣之言,不辩而自明矣。”此可见圣贤出处,固以道而不苟;明良遇合,实相待而有成。汤不得尹,则无以革夏正;而尹不遇汤,即有尧、舜君民之道,恶能自究其用哉?

万章问曰:“或谓孔子于卫主痈疽,于齐主侍人瘠环,有诸乎?”孟子曰:“否,不然也。好事者为之也。”

主,是住宿其家。痈疽,是疡医。侍人,是内侍。瘠环,是人姓名。好事,是喜造言生事的人。

万章问于孟子说:“君子以守身为大节,宜乎择地而处,不失身于可贱之人也。或人乃谓孔子周流至卫,因疡医治痈疽之人得近于卫君,乃即馆于疡医之家;及至于齐,因侍人名瘠环的得近于齐君,乃即馆于瘠环之家。盖欲借二人之力以自通,故不嫌于自屈也。果有此事否乎?”孟子答说:“听言当折诸理,论人当考其素。岂有大圣如孔子,而肯主非其人者哉?此言大谬不然也。为此言者,多由世间有一般好事的人,欲假借圣人纳交之事,以自掩其趋权附势之私,故驾造浮诞不根之言,创立新奇可喜之说。既非考据于经传,又不照管乎道理,徒眩惑愚人之听而已。知道之君子,岂可为其所惑哉?”

盖是时王纲既坠,圣学不明,游谈横议之徒,人人得为异论。如前章议舜为臣父、议禹为德衰、议伊尹为割烹,而此章又议孔子主于痈疽、侍人瘠环,大抵皆出于好事之口,变乱是非,肆言而无忌惮者。其言虽不足为圣贤之累,而为世道人心之害不浅。故孟子每每详辩而力辟之,所以扶世教、正人心也。

“于卫主颜雠由。弥子之妻与子路之妻,兄弟也。弥子谓子路曰:‘孔子主我,卫卿可得也。’子路以告。孔子曰:‘有命。’孔子进以礼,退以义,得之不得曰‘有命’。而主痈疽与侍人瘠环,是无义无命也。”

颜雠由,是卫之贤臣。弥子,是卫之幸臣。

孟子告万章说:“欲知孔子不苟于所主,观于居卫之事可见。孔子尝周流至卫,闻颜雠由是卫之贤大夫,因馆于其家,而以之为主。时卫之幸臣有弥子者,其妻与子路之妻为兄弟之亲,因对子路说道:‘孔子欲得位而行道,非我之力不能。若肯来投我,以我为主,我当荐之于君,使得大用。卫卿之位,可立致也。’子路遂以弥子之言告于孔子。孔子答说:‘位之得失,自有天命,非人力之所能为。弥子安能使我得用于卫?而我亦何必主于其家乎?’观孔子之言如此,可见孔子进而用世,不急于进也;雍容揖逊,而进必以礼。退而引去,不难于退也;明决果断,而退必以义。礼义在我,惟尽其所当为而已。至于爵位之得与不得,一惟听命于天,说道:‘得之有命,不足以为喜;不得有命,不足以为忧。’其以义命自安如此。向使不择所主,而主痈疽与侍人瘠环,是义当退而不退,不知有义之可守;命不当得而得,不知有命之可安,是无义无命也。孔子肯为之哉?”是孔子当平居之时,而不肯苟于所主者如此。

“孔子不悦于鲁、卫。遭宋桓司马,将要而杀之。微服而过宋。是时孔子当厄,主司城贞子,为陈侯周臣。”

桓司马,名魋,是宋大夫。要,是遮截的意思。司城贞子,是宋之贤大夫。周,是陈侯的名。

孟子又告万章说:“孔子择人而主,不特见于处常无事之日;虽造次之时,亦有不肯苟者。昔者孔子周流列国,尝不得志于鲁,心中不悦,去而适卫;又不得志于卫,心中不悦,去而适宋。此时适遇宋司马桓魋,以孔子貌似阳虎,将要截孔子而杀之。孔子计无所出,只得换了常穿的衣服,微行而过宋,去适陈国。当是时,孔子在厄难之中,危急存亡之际,以全身远害为重,若不暇择人而主矣。犹且主于司城贞子之家,盖以贞子前为宋司城之官,其贤行著闻于宋;后为陈侯周之臣,其贤行又著闻于陈,故托之以为主也。夫以孔子处患难之时,犹不肯轻于所主如此。况处齐、卫无事之时,而肯主痈疽与侍人瘠环也哉?”

“吾闻观近臣,以其所为主;观远臣,以其所主。若孔子主痈疽与侍人瘠环,何以为孔子?”

近臣,是在朝之臣。远臣,是远方来仕之臣。

孟子又告万章说:“君子小人,其类自别;故取人之道,各以其类观之。我闻近臣处于国中,常为人所主者。欲知近臣之贤否,但观其所为主的是何等样人:其人果贤,则同声相应、同气相求,而近臣之贤可知;若同乎流俗,则近臣亦流俗之辈矣。远臣来自他邦,常主于人者。欲知远臣之贤否,但观其所主的是何等样人:其主果贤,则是依仁而居,托义而处,而远臣之贤可知;若比之匪人,则远臣亦匪人之徒矣!是或主人,或主于人,虽若非素定之交,而为小人、为君子,则各有相从之类。然则痈疽、侍人,其非孔子之类明矣。而乃谓孔子主于痈疽、侍人,则是以至圣而主于至不肖之家,何其不类之甚也!尚可以为孔子哉?好事之说,可不辩而益见其妄矣。”大抵君子小人,其人品较若黑白,本无难辨。而臣下每失之诡随,人主每失之偏任者何?君子以同道为朋,务在进贤;小人以同利为朋,务在植党。君子之朋主于济国,故疏于防奸;小人之朋志在得位,故工于诋正。是以直道难容,枉道易合,此忠佞之分也。人主不可不察。

万章问曰:“或曰:‘百里奚自鬻于秦养牲者,五羊之皮。食牛,以要秦穆公。’信乎?”孟子曰:“否,不然。好事者为之也。”

百里奚,是秦大夫。自鬻,是自卖其身。

万章问于孟子说:“古之贤人,若百里奚相秦以成霸业,其功名至显盛矣。或人乃言其进身之始,欲往见秦穆公而无资,遂自卖其身于秦国养牲者之家,得其五羊之皮,为其家喂牛,以此夤缘求见于穆公。穆公以为贤,遂举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不识此语果诚然乎?”孟子答说:“否。此言殆非然也。盖古人未遇之时,虽不免累于困穷,乃其得君而仕,则必不肯甘于污辱。为此言者,多由好事之人,喜为不经之论,欲自掩其污辱之行,而假借于古人之名耳。岂以百里奚之贤而肯为食牛干主之事哉?”是时列国游士,若弹铗吹竽、鸡鸣狗盗之徒,挟其术以干世主之好,故往往借圣贤之事以自文其私。如前以割烹要汤诬伊尹,此又以食牛干秦诬百里奚。大要皆以不正之心度圣贤,故孟子皆断其出于好事之口,所以辟邪说,正人心者,至矣。

“百里奚,虞人也。晋人以垂棘之璧与屈产之乘,假道于虞以伐虢。宫之奇谏。百里奚不谏。”

虞、虢,都是国名。垂棘、屈,都是地名。宫之奇,是虞臣。

孟子又告万章说:“吾于百里奚,而谅其无食牛干主之事者何?亦观其平日去就之间而已。盖百里奚虽仕于秦,而生长于虞,本虞国之人也。当其在虞,何尝知有秦?只因晋人听荀息之计,兴伐虢之师,恐道经于虞,为虞所阻。乃以垂棘所出之璧玉,与夫屈地所产之良马,行赂于虞,以为假道之资,因越虞以伐虢,实欲先取虢而并及于虞也。虞公贪受璧、马之赂,而不顾亡国之患。是时,虞臣宫之奇以为虞之与虢,有辅车、唇齿之义,虢亡则虞不能独存。于是谆谆然谏止虞公,而虞公不能听也。百里奚见得晋人之计已成,虞公之昏难悟,以为空言何补?遂不谏而去之秦。此其去虞从秦之由如此。向使虞公能听忠言而却晋人之赂,则虞可以不亡,而百里奚可以不去。其去虞而适秦,乃迫于虞之亡,而非有利于秦之用也,何为而有食牛干主之事哉?”夫以虞公,一贪璧马之赂,而良臣遂去,国随以亡。货利之足以坏君心、速败亡之祸如此。是以明君贱货而贵德,不宝珠玉而宝善人也。

“知虞公之不可谏而去。之秦,年已七十矣,曾不知以食牛干秦穆公之为汙也,可谓智乎?不可谏而不谏,可谓不智乎?知虞公之将亡而先去之,不可谓不智也。时举于秦,知穆公之可与有行也而相之,可谓不智乎?”

孟子既述百里奚处虞之事,遂断之说道:“凡出处大节,惟智者能辨之。百里奚知虞公之不可谏,脱身去秦,此时年已七十矣,其阅世既久,见理甚明。若食牛干主之事,污贱可耻显然易见,而百里奚曾不知其为辱?贪昧甚矣,岂可谓之老成有智虑者乎?然不智,则必不能知语默之宜。百里奚知虞公之惑于利,谏之必不肯听,遂止而不谏,此其当默而默,非有见几之明者不能,岂可谓之不智乎?不智则必不能知去就之分。百里奚知虞公之将亡,不去且及于难,乃先去以远祸,此其可行则行,非有保身之哲者不能,不可谓之不智也。不智则必不能知废兴之机。当其去虞而举于秦,知穆公之贤可与有为也,遂委质以相从,受任而辅国,此其可仕则仕,非有择主之智者不能,岂可谓之不智矣乎?其智既有足程,其中必有定见。彼食牛干主,少知礼义者所不屑,而谓智者肯为之哉?”

“相秦而显其君于天下,可传于后世,不贤而能之乎?自鬻以成其君,乡党自好者不为,而谓贤者为之乎?”

自好,是自爱其身。

孟子承上文说:“百里奚之为人,不但其有过人之识,而且有辅世之功。盖使其仕秦而得君行政,曾无功业之可闻,则亦未足以见其贤也。今观其相秦而佐穆公以治国,使其君威令布于诸侯、声名显于天下,而其余休遗烈且可传之后世,保子孙而泽黎民,其功业之显盛如此,是何等样贤相!而岂庸庸琐琐、不贤者之所能为乎?夫既有贤者之事功,则必有贤者之志节。若使自卖其身以成就其君,冒污辱之羞,赴功名之会,此虽乡党之常人,稍知自爱其身,而顾礼义、惜廉耻者,亦不肯甘心于此;曾谓贤如百里奚,有尊主庇民之功,而肯为降志辱身之事哉?好事者之言,诬亦甚矣!”

观于此章,百里奚一人之身耳,在虞无救亡国之祸,在秦遂成致主之功,非其佞于虞而忠于秦也,听与不听、用与不用耳。贤才之用舍,关人国之废兴如此。任贤图治者,宜鉴于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