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
正统初,翟溥福知南康府。庐山白鹿院废,溥福倡众兴复。(《本传》。 )王恕为扬州知府,作资政书院以课士。(《本传》。 )
长沙通判陈钢监吉王府第。工成。王赐之金帛,不受。请王故殿材岳麓书院。王许之。(《陈钢传》。 )
进士刘观杜门读书,四方来问道者,从席尝不给。县令刘成为筑书院于虎邱山,名曰养中。(《刘观传》。 )
成化中,南阳知府段坚创志学书院,聚秀民讲说五经要义及濂、洛诸儒遗书。(《段坚传》。 )
长安有齐鲁书院,久废,故址半为民居。秦王诚泳别易地建正学书院。(《秦王传》。 )
十四年二月,邵宝为江西提学副使,濂溪书院,改建白鹿洞书院。(《昭代典则》。 )
李敏里居时,筑室紫云山麓,聚书数千卷,与学者讲习。及巡抚大同,疏籍之于官。诏赐名紫云书院。(《李敏传》。 )二十年四月,令贵溪县重建象山书院。(《大政记》。 )
广西提学佥事姚镆立宣成书,延五经师,以教士子。(《姚镆传》。 )
明初,书院无额设。自武宗朝,王守仁倡良知之学,东南景附,书院颇盛。(《野获编》。 )
正德六年,御史张士隆巡盐河东,建正学书院。(《士隆传》。 )
嘉靖九年正月壬辰朔,颁《敬一》诸箴于湖南岳麓书院,从长沙知府孙存请也。(《大政记》。 )
邹守益谪广德州判官,建复初书院,与学者讲授其间。(《本传》。 )欧阳德知六安州,建龙津书院,聚生徒讲学。(《本传》。 )
东昌知府罗汝芳,提学副使邹善,皆宗守仁学。善为建愿学书院,俾六士师事焉。汝芳亦建见泰书院,时相讨论。(《春明梦余录》。 )
十六年四月壬申,罢各处私创书院。以御史游居敬论劾王守仁、湛若水伪学,乞毁其书院。从之。(《昭代典则》。 )
万历七年正月,毁天下书院。时士大夫竞讲学,张居正亚之,尽改各省书院为公廨。凡先后毁应天等府书院六十四处。(《三编》。 )
二十二年,吏部郎中顾宪成罢归。里故有东林书院,为宋杨时讲道处。宪成与弟允成倡修之,偕同志讲学其中。海内闻风景附,由是东林名大著。(《宪成传》。 )
天启初,左都御史邹元标与副都御史冯从吾共建首善书院于京师。御史周宗建董其事,大学士叶向高为之记。朝暇,与同志高龙等讲学其中,名望日重。而诸不附东林者咸忌之。明年,给事中朱童蒙疏劾之。元标、从吾并引归。先是书院方建,御史黄尊素谓元标曰:“都门非讲学地,徐文贞已丛议于前矣。”谓徐阶也。元标不能用。至是,尊素言果验。元标、从吾既归,群小击碎其碑,暴于门外。先师木主,委弃路隅。经史典籍,悉被焚毁,而院独存。其后,遂为大西洋历局云。(《三编》。 )
五年八月壬午,诏毁天下书院。东林、关中、江右、徽州各书院俱行拆毁。从逆党张讷议也。(同上。 )○书籍丙午五月庚寅,命有司博求古今书籍。(《明正统宗》。 )
洪武元年八月,诏除书籍税。(《本纪》。 )
是年,定元都。大将军徐达收图籍,致之南京。(《艺文志》。 )
六年正月,上御奉天殿,召国子博士赵ㄈ及助教钱宰、贝琼等,曰:“汝等一以孔子所定经书为教,慎勿杂苏秦、张仪纵横之言。”于是ㄈ请颁《正定十三经》于天下,屏《战国策》及阴阳谶卜诸书,勿列学宫。(《赵ㄈ传》。 )
十四年三月辛丑,颁《五经四书》于北方学校。(《本记》。 )
十五年十月,命礼部颁刘向《说苑》、《新序》于天下。十一月壬戌,帝以国子监所荐书板,岁久残阙,令诸儒考补,工部督匠治。(《昭代典则》。 )
二十三年十二月,购遗书。福建布政司进《南唐书》、《金史》、《苏辙古文》。(《明通纪》。 )
二十四年六月戊寅,命礼部颁书籍于北方学校。谕曰:农夫舍耒耜无以为耕,匠氏舍斤斧无以为业,士子舍经籍无以为学。朕念北方学校缺少书籍,向尝颁与《五经四书》,其他子史诸书未赐,宜购与之。”(《大训记》。 )
永乐四年四月己卯,帝御便殿,召儒臣讲论。问文渊阁藏书备否?解缙对曰:“经史粗备,子集尚多阙。”帝曰:“士庶家稍有余赀,尚欲积书。况朝廷乎?”遂命礼部遣使四出,购求遗书。
十五年四月丁巳,颁《五经四书性理大全》于两京六部、国子监及天下府、州、县学。谕礼部曰:“此书,学者之根本。圣贤精蕴,悉具于是。其以朕意晓天下学者,令尽心讲明,无徒视为具文也。”于是古注疏遂不复用。(已上《通纪》。 )
十七年三月,上在北京,遣侍讲陈敬宗至南京,起取文渊阁所贮古今书籍。自一部至百部以上,各取一部北上。皇太子乃遣撰陈循如数赍送,其余封贮本阁。(《南京詹事府志》。 )
十九年四月庚子,三殿灾。杨荣麾卫士出图籍,舁东华门外。(《杨荣传》。 )
宣宗尝临视文渊阁,披阅经史,与少傅杨士奇等讨论,因赐士奇等诗。是时秘阁贮书约二万余部,近百万卷;刻本十三,钞本十七。正统间,士奇等言:“文渊阁所贮书籍,有祖宗御制文集,及古今经、史、子、集之书。向贮左顺门北廊,今移于文渊阁、东阁。臣等逐一点勘,编成书目。请用宝钤识,永久藏┑。”制曰:“可。”(《艺文志》。 )
宣德八年四月甲申朔,建广寒、清暑二殿,悉置书籍贮之。(《大政记》。 )
弘治五年五月,求遗书。大学士邱浚言:“高皇帝当至正丙午之岁,始肇帝业,首求遗书。既平元都,得其馆阁秘藏,又广购于民间,一时贮积,不减前代。太宗当多事之时,犹集儒臣,纂《永乐大典》,以备考究。今承平百年,中外无事,乌可使经籍废坠?凡民庶之家,迁徙不常,好尚不一,既不能广有储藏,即储藏亦不能久远。所赖石渠邃阁,积聚之多,收藏之密,扃之固,聚者有掌故之官,阙略者有缮写之吏,损坏者有修补之工,散佚者有购访之令,然后不致废残阙失。前代藏书之多,有至三十七万卷者。近内阁书目不能什一。数十年来,在内未闻考校,在外未闻购求。及今失之,恐遂放佚。自古藏书不一所,汉有东观、兰台、鸿都,唐有秘书监、集贤书院,宋有崇文馆、秘书省。国朝罢前代台监馆省之官,并其任于翰林院。设典籍二员,掌文渊阁书籍。南京国子监虽设典籍,仅掌累朝颁降之书,及旧锓书板而已。今请敕内阁所藏书籍,令学士以下,督典籍官,汇若干册,册若干卷,检其有副本者,分贮一册于两京国子监。若内阁所无,或不备者,乞敕礼部行天下提学官,榜示购访,俾所在有司,校录赍呈。其藏书之所:一在京师,曰内阁,曰国子监;一在南京,曰国子监。使一书而存为数本,一本而藏三所。每岁三伏时,令翰林院僚属同赴阁、监曝书。毕事,扃。廷臣有因事欲稽考者,奏请诣阅,以为常规。则于文治有裨焉。”疏上,帝嘉纳之,寻有是命。(《三编》。 )
十三年正月,给事中许天锡言:“去岁阙里孔庙灾,今兹建安又火。古今书板,荡为灰烬。阙里,道所从出;书林,文章所萃聚也。顷师儒失职,正教不修。上之所尚者浮华,下之所习者枝叶。灾变之作,似欲为儒林一扫积垢。宜因此遣官临视,刊定经史有益之书。其于培养人才,实非浅鲜。”所司议从其言。(《天锡传》。 )
正德十年,大学士梁储等,请检内阁并东阁藏书残阙者,令原管主事李继先等,次第修补。从之。由是,其书为继先等所盗,亡失者多矣。(《实录》。 )
嘉靖十五年,御史徐九皋上议,欲查历代《艺文志》书目参对。凡经籍不全者,行士民之家,借本送官誊写,原本给还,且加优赏。又乞上御便殿,省阅章奏,处分政事,赐见讲读诸臣,辨析经旨。下礼部议。(《野获编》。 )
礼臣覆奏,命翰林院查秘阁所贮经籍,有无缺遗不备之处,备开书目,通行两京及抚按衙门,转行提学官员,用心A3访。凡《艺文志》所载历代遗书,及本朝名臣硕儒所著述文集,凡有补于世教者,一体收采藏贮。(王圻《通考》。 )
经类十一,共八千七百四十六卷。史类十一,共二万八千六十九卷。子类十二,共三万九千二百一十一卷。集类三,共二万九千九百六十六卷。(《艺文志》。 )
《日下旧闻》云:“考正统六年编定目录,凡四万三千二百余册,而列朝《实录》、《宝训》不下数千卷,若《永乐》一书多至二万二千九百三十七卷,皆藏诸皇史,不与焉。缥缃之富,古所未有。其后典守不严,岁久被窃。万历三十三年,内阁敕房办事大理寺左丞寺副孙能传、中书舍人张萱等奉阁谕,校理纂辑书目,则并累朝续添书籍入焉。大半残阙,较之正统目录,十仅存二三尔。”
◎编辑
洪武二年八月,修礼书。诏举素志高洁、博通古今,练达时宜之士,年四十以上者,礼送至京。曾鲁及梁寅、宋讷、徐一夔、刘于、周子谅、胡行简、刘宗弼、董彝、蔡深、滕公A7并与焉。明年正月,书成。赐名《大明集礼》。其书准《五礼》而益以《冠服》、《车辂》、《仪仗》、《卤簿》、《字学》、《音乐》,凡升降仪节、制度名数,纤悉毕具。(《通纪》。 )
三年十二月,《大明志书》成。先是命儒士魏俊民、黄篪、刘俨、丁凤、郑思先、郑雄等六人,类编天下州郡地理形胜、降附始末。至是书成,命送秘书监刊行。(《艺文志》。 )
六年三月,《昭鉴录》成。先是命陶凯、张筹等采抚汉、唐以来藩王善恶可劝戒者。会凯出参行省,编辑未成。乃命文原吉、王亻巽等续修之。至是书成二卷,颁赐诸王。(《三编》。 )
七年五月,命詹同、宋濂等纂修《日历》。自起兵临濠至洪武六年,凡一百卷。同等又言:“《日历》秘天府,人不得见。请仿《唐贞观政要》,分辑圣政,宣示天下。”帝从之。乃分四十类,为书五卷,名曰:《皇明宝训》。嗣后,凡有政迹,史官日记录之,随类增入焉。(《通纪》。 )
十三年六月,上命儒臣纂辑历代诸王、大臣、宗戚、宦官之悖逆不道者,凡二百十二人,命曰《臣戒录》。颁布中外,以昭炯鉴。(《大政记》。 )
又诏儒臣采历代史所载相臣,贤者:自萧何至文天祥八十二人,为传十六卷;不肖者:自田鼢至贾似道二十六人,为传四卷;命曰《相鉴》。太祖制序。(《艺文志》。 )
十六年二月,大学士吴沈等进《精诚录》。先是上将享太庙,致斋于武英殿,召沈等谓之曰:“朕闻古圣贤书,其垂训立教,大要有三:曰,敬天;曰,忠君;曰,孝亲。君能敬天,臣能忠君,子能孝亲;则人道立矣。然其言散在经传,未易会其要领。卿等其以类编辑,庶便观览。”至是书成。上赐名《精诚录》,命沈序之。(王圻《通考》。 )
二十六年二月,《诸司职掌》成,颁布中外。又编辑《稽制录》,御制序文,颁示功臣。(《明政统宗》。 )
十一月,命儒臣辑历代诸王宗室为恶及悖逆者,编次成书,命曰《永鉴录》,颁赐诸王。(《昭代典则》。 )
二十七年九月庚申,修《寰宇通衢》书成。其方隅之目有八:东距辽东部司,东北至三万卫,西极四川松潘卫,西南距云南金齿,南逾广东崖州,东南至福建漳州府,北暨北平大宁卫,西北至陕西、甘肃,横一万一千七百五十里,纵一万九百里。(《三编》。 )
是岁,命博士钱宰等,编辑《书传会选》成,凡六卷。初,帝以蔡沈《书传》象纬运行,与朱子《诗传》相悖,其他注与邹季友所论有未安者。徵天下宿儒订正之。书成,颁行天下。(《赵ㄈ传》。 )
二十八年九月庚戌,颁《皇明祖训》。初,上命陶凯等编辑《祖训录》。六年书成,自为之序。命大书揭于右顺门之西庑,随时损益。至是重加裁定,名曰《皇明祖训》,颁示内外诸司。谕曰:“后世有敢言更制者,以奸臣论,毋赦。”(《三编》。 )
永乐五年十二月,修《永乐大典》,书成。先是,元年秋七月,帝谕侍读翰林学士解缙等曰:“天下古今事物散载诸书,篇帙浩穰,不易检阅。朕欲悉采各书所载事物,类聚之,而统之以韵。尝观《韵府》、《回溪》二书,事虽有统,而纪载大略。尔等其如朕意。凡书契以来,经、史、子、集、百家至于天文、地志、阴阳、医卜、僧道、技艺之言,备辑为一书,毋厌浩繁。”二年十一月,解缙等进所纂录韵书,赐名《文献大成》。既而上览所进书,尚多未备,遂命重。敕太子少师姚广孝、刑部侍郎刘季篪及缙总之。命翰林院学士王景,侍读学士王达,国子祭酒胡俨,司经局洗马杨溥,儒士陈济为总裁;翰林院侍读邹缉,撰王褒、梁潜、吴溥、李贯、杨觏、曾。编修朱,检讨王洪、蒋骥、潘几、王、苏伯厚、张伯颖,典籍梁用行,庶吉士杨相,左春坊左中允尹昌隆,宗人府经历高得,吏部郎中叶砥,山东按察佥事晏璧为副总裁。命礼部简中外官及四方宿学老儒有文章者,充纂修;简国子监及在外郡县学能书生员缮写。开馆于文渊阁,命光禄寺给朝暮膳。至是书成,凡二万二千九百三十七卷,一万一千九十五册,赐名《永乐大典》。帝亲制序冠之。赐广孝等二千一百六十九人钞,有差。
十二年十一月,命学士胡广等《五经四书》及宋儒性理诸书,谕曰:“《五经四书》传注之外,诸儒有发明者,其采附于下。周、程、张、朱所著,如:《太极通书》、《西铭》、《正蒙》,亦类聚成编。”命举朝臣及四方文学之士同纂,开馆东华门外,广等总其事。书成,名曰《大全》。(已上《三编》。 )
十四年十二月,黄淮等奉敕编辑《历代名臣奏议》。书成,上之。凡三百五十卷。(《艺文志》。 )
宣德元年四月,御制《外戚事鉴》、《历代臣鉴》成,颁赐外戚及群臣。谕曰:“治天下之道,必自亲亲始。文武诸臣欲同归于善;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也。故于暇曰,采辑前代外戚及群臣善恶吉凶之迹,汇为此书,用示法戒。其择善而从,以保福禄。”并手自制序颁之。《外戚事鉴》五卷,《历代臣鉴》三十七卷。(三编。 )
宣宗又采经、传、子、史嘉言善行,为《五伦书》六十二卷。正统中,英宗制序刊行。(《艺文志》。 )
宣德三年,《御制帝训》、《御制官箴》成,各一卷。(王圻《通考》。 )
景泰七年五月己巳朔,大学士高等修《寰宇通志》成。上之。凡一百十九卷。(《大政记》。 )
天顺二年八月,诏修《一统志》,谕李贤、鼓时、吕原曰:“朕欲览天下舆图之广。我太祖、太宗尝命儒臣纂辑,未竟厥绪。景泰间虽有成书,繁简失当。卿等尚折衷精要,继成初志。”于是命贤等为总裁官。书成,凡九十卷。
成化十九年十二月庚午,御制《文华大训》成,以教皇太子也。书凡二十八卷,上亲制文弁其首。
二十三年,孝宗即位。礼部侍郎邱浚进《大学衍义补》,凡六十一卷。上览称善,进浚尚书,赍金币,诏刊行其书。既,浚以书中所载,皆可见之行事。请摘其要者,下内阁议行。报可。(已上《三编》。 )
弘治十年三月,命内阁及翰林儒臣纂修《大明会典》。上以累朝典制,散见叠出,宜会于一。乃命徐溥等条次,以本朝官职、制度为纲,事物、名数、仪文、等级为目,类以降群书,附以历年事例,使官领其属,事职于官,以成一代之制。十五年十二月己酉,书成,上之。凡一百八十卷。
嘉靖五年十月庚午,御制《敬一箴》及注浚《心箴》、程颐《视》、《听》、《言》、《动》四箴,颁赐大士费宏等”(已上《通纪》。 )
七年三月己卯,诏儒臣重校《大明会典》,订正讹谬,增入续定事例。先是,上阅《会典冠礼》目中,有“成化十四年谒谢奉先、奉慈殿”之文。奉慈殿乃孝宗即位始建。上以谬误显然,乃有重校之举。(《实录》。 )
六月辛丑朔,《明伦大典》成,上之。帝自制序弁其首。命张璁为后序,刊布天下。(《三编》。 )
顾修《兴都志》二十四卷。世宗以其载献帝事实,于志体例不合,诏徐阶等重修,名《承天大志》。凡四十卷。(《艺文志》。 )
万历四年,诏复修《大明会典》。是书重修于嘉靖二十八年,进呈,未刊。至是礼臣题请,从之。书成,凡二百二十八卷。(《通纪》。 )
王可大《国宪家猷》五十六卷。万历中,御史言:“《内阁丝纶簿》猝无可考,惟是书载之。”遂取以进。(《艺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