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五十八年,癸丑(1793)。先生五十六岁。
是年先生仍编《史籍考》。(《与阮学使论求遗书》)
先生自亳州到武昌时,仅携一妾自随,家口仍留在亳州。至是年家眷始自亳归会稽,先生所藏书之大部分亦于此时寄归,先生在湖北买楠木书橱十二只,寄归收藏精要书籍。(《滃云山房乙卯藏书目记》)
是年有《与广济黄大尹论修志书》(据《内藤目》),题下有“癸丑录存”四字)。自壬子以来,先生任《湖北通志》事。《通志》不知起于何年;按先生代毕沅作《通志序》,所说年代,甚不分明。初看来,好像《通志》始于乾隆五十四年己酉;但下文又说“凡再逾年而始得卒业”,据此,则又似《通志》始于壬子。先生壬子任《志》事,屡见于《遗书》中,如《李清臣哀辞》、《孝义合祠碑记》等。以“再逾年”之语推之,当成于癸丑甲寅之间。先生在这几年之中,除主修《通志》外,尚修有湖北的几种府县志。(一)为《常德府志》,凡一年而成,为书二十四篇:纪二,考十,表四,略一,传七。别有《文征》七卷,《丛谈》一卷。(《为毕制府撰常德府志序》)(二)为《荆州府志》,名为知府崔龙见撰,实亦先生所撰:首纪,次表,次考,次传。亦附有《文征》及《丛谈》。卷数未详。先生且亲到荆州。(《为毕制府撰荆州府志序》);参考《复崔荆州书》。)(此二志年岁不可考,《荆州志》大概成于癸丑甲寅之间,故《复崔荆州书》有“鄙人又逼归期”的话,当即指甲寅年离湖北。故附记于此年。)
是春,草稿册名《癸春存录》。又有《癸丑存录)。(浙本目)
是秋,先生节抄友人王凤文《云龙纪往》为《云龙纪略》,字句多不尽同,而事实无稍去取。(《纪略》)
乾隆五十九年,甲寅(1794).先生五十七岁。
是年《湖北通志》脱稿。三月中,乾隆帝巡幸天津,毕沅入觐。(《东华录》乾隆一百十九,钱大昕、毕沅墓志。)
毕沅入觐时,嘱先生于湖北巡抚惠龄。惠龄不喜先生之文(《刘湘煃传跋》),余人谗毁先生者亦甚众。时有进士嘉兴陈熷者,乞先生推荐为“校刊”之事,先生为宛转荐于当道,以为“校刊”不过校正字句之讹错而已。不意陈熷受委后,即大驳《通志》全书之不当,以为宜重修。当事大赞赏其议,批云:“所论具见本源。”先生大愤。及毕沅回省,令先生答复陈议,先生著有《驳陈熷议》一卷。(《方志辨体》,《丙辰札记》)
是年,八月,毕沅以湖北邪教案奏报不详实,被议,降补山东巡抚,并罚交湖广总督养廉五年,再罚山东巡抚养廉三年。(详见《东华录》乾隆一百十九)
毕沅既去,先生亦离湖北。时《通志》问题尚未解决。有蕲州陈诗者,曾以十年之功,著《湖北旧闻》一书,独赏识先生之书,以为非苟作。时陈诗居武昌府知府胡齐仑幕中,胡请于当道,以《通志》属陈校定。先生亦自幸此书落陈手。临别时,陈语先生云:“吾自有书,不与君同面目。然君书自成一家,必非世人所能议得失也。吾但正其讹失,不能稍改君面目也。”(《丙辰札记》,风雨楼本,页三十八。)
《湖北通志》全书分四大部分:
一、《通志》七十四篇:
二纪:(1)《皇言纪》,(2)《皇朝编年纪》。(附前代)
三图:(1)《方舆》,(2)《沿革》,(3)《水道》。
五表:(1)《职官》,(2)《封建》,(3)《选举》,(4)《族望》,(5)《人物》。
六考:(1)《府县》,(2)《舆地》,(3)《食货》,(4)《水利》,(5)《艺文》,(6)《金石》。
四政略:(1)《经济》,(2)《循绩》,(3)《捍御》,(4)《师儒》。
五十三传:(目多不载,看《遗书》十四。)
二、《掌故》六十六篇:
吏科分四目:《官司员额》,《官司职掌》,《员缺繁简》,《吏典事宜》。
户科分十九目:《赋役》,《仓庾》,《漕运》,《杂税》,《牙行》等。
礼科分十三目:《祀典》,《仪注》,《科场条例》等。
兵科分十二目:《将备员额》,《各营兵丁技艺额数》,《武弁例马》等。
刑科分六目:《里甲》,《编甲图》,《囚粮衣食》,《三流道里表》等。
工科分十二目:《城工》,《塘汛》,《江防》,《铜铁矿厂》,《硝矿》,《工料价值表》等。
三、《文征》八集:
甲集上下《裒录正史列传》。
乙集上下《裒录经济策画》。
丙集上下《裒合词章诗赋》。
丁集上下《裒录近人诗词》。
四、《丛谈》四卷:
(l)《考据》,(2)《轶事》,(3)《琐语》,(4)《异闻》。
先生后来以箧中保存的《志》稿,汇订为《湖北通志检存稿》二十四卷,今浙本《遗书》之卷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四卷是也。又《湖北通志未成稿》一卷,今编为《遗书》卷二十。观此诸卷,可见全书大凡。今录一序一书,以见先生著书之主旨:
《为毕制府拟进湖北三书序》(此题从灵鹣阁《文史通义补编》本)
……臣愚以为志者,识也;典雅有则,欲其可以诵而识也。……今参取古今志义例,剪截浮辞,禀酌经要,分二纪,三图,五表,六考,四略,五十四传,以为《通志》七十四篇,所以备史裁也。臣又惟簿书案牍不入雅裁,而府史所职,《周官》不废。汉臣贾谊尝谓古人之治天下,至纤至悉;前人以为深于官礼之言。今曹司吏典之程,钱谷甲兵之数,志家详之则嫌芜秽,略之又惧阙遗。此坐不知小行人分别为书之义也。今于《通志》之外,取官司见行章程,分吏户礼兵刑工,叙其因革条例,别为《掌故》一书,凡六十六篇,所以立政要也。臣又惟两汉而后,学少专家,而文人有集。集者,非经而有义解,非史而有传记,非子而有论说:无专门之长,而有偶得之义,是以尚选辑焉。志家往往选辑诗文,为艺文志。不知文艺仿于汉臣班固,乃群籍之著录,而方志不知取法,猥选诗文,亦失古人分别之旨。今于本志正定艺文著录,更取传记论说诗赋箴铭诸篇,编次甲乙丙丁上下八集,别为《文征》一书,所以俟采风也。
昔隋儒王通尝谓古史有三:《诗》、《书》与《春秋》也。臣愚以为《方志》义本百国春秋,《掌故》义本三百官礼,《文征》义本十五国风。古者各有师授渊源,各有官司典守。后世浸失其旨,故其为书,离合分并,往往不伦。然历久推衍,其法渐著。故唐宋以来,正史而外,有《会要》、《会典》,以法官礼;《文鉴》、《文类》以仿风诗。盖不期而合于古也。惟方志厘剔未清,义例牵混,前后一辙,难为典则,不足以备国史要删。臣忝为旧史官,……用是兢兢与从事诸臣丁宁往复,勒为三家之书,以庶几于行人五物之义。他日柱下发藏,未必无所取也。
先生自跋(此跋但见于灵鹣阁本)云:
此序虽为拟笔,实皆当日幕中讨论之辞。制府欣然首肯,且矜言于众,谓于斯事得未曾有也。呜呼,知己之感,九原不可作矣!
先生与陈观民工部(即陈诗)论《史学》及《湖北通志》书云:
仆论史事详矣。大约古今学术源流,诸家体裁义例,多所发明。至于文辞,不甚措议。盖论史而至于文辞,末也。然就文论文,则一切文士见解不可与论史文。譬之品泉鉴石,非不精妙,然不可与测海岳也。即如文士撰文,惟恐不自己出;史家之文,惟恐出之于己:其大本先不同矣。史体述而不造。史文而出于己,是谓言之无征。无征,且不信于后也。……是故文献未集,则搜罗咨访,不易为功。……及其纷然杂陈,则贵决择去取。
仆于平日持论若此,而《通志》之役则负愧多矣。当官采访者,多于此道茫如,甚且阴以为利。……府县官吏疲懒不支。其有指名征取之件,宪司羽檄叠催,十不报六。而又逼以时限,不能尽其从容。中间惑于浮议,当事委人磨勘。……以此败意,分其心力。然于众谤群哄之际,独恃督府一人之知,而能卓然无所摇动,用其别识心裁,勒成三家之书,各具渊源师法,以为撰方志者凿山浚源;自诩雅有一得之长,非漫然也。
夫著述之事,创始为难,踵成为易。仆阙然不自足者,传分记人记事,可谓辟前史之前蹊矣;而事有未备,人有未全。盖采访有阙,十居七八;亦缘结撰文字非他人所可分任,而居鲜暇豫,不得悉心探讨,以极事文之能事,亦居十之二三也。……
《文征》之集,实多未备,则缘诗文诸集送局无多,藏书之家又于未及成书而纷纷催还原集,是以不得尽心于选事也。然仆于文体粗有解会,故选文不甚卤莽。……至于诗赋韵言乃是仆之所短,故悉委他人而己无所与。不幸所委非人,徇情通贿,无所不至。恶劣诗赋不堪注目者,仆随时删抹;而奸诡之徒又贿抄胥私增,诚为出人意外。然仆毕竟疏于复勘,当引咎耳。惟是史志经世之业,诗赋本非所重;而流俗骛名,辄以诗赋相请托。情干势挟,蜂涌而来;督府尚且不能杜绝,何况馆中?仆是以甲集选辑纪传,乙集选集议论,而诗赋特分于丙丁二集:丙集专载佳篇,丁集专收恶滥;譬居家者必有厕圊而后可以洁清房舍!他时势去人亡,则丁集自可毁板。此中剧有苦心,恨委任失人,不尽如仆意也。
……第有稍进于足下者。……前日奉质《顾天锡父子列传》,全出《白茅堂集》;其文几及万言,而仆所自出己意为联络者,不及十分之一;此外多袭原文,可复按也。然周窥全集而撷其要领,剪裁部勒,为此经世大篇,实费数日经营,极有惨淡苦心。不见顾氏集者,不知斧凿所施。既见顾氏之集,则此传乃正不宜忽也。《嘉定蕲难》之传,全本赵氏之《泣蕲录》;惟末段取《宋史?贾涉传》,载其淮北之捷及斩徐挥二事,为《泣蕲录》吐气,以慰忠义之心。其文省赵氏原文至十之六七,而首尾层折乃较原录更为明显,亦非漫然为删节也。……史家点窜古今文字,必具“天地为炉,万物为铜,阴阳为炭,造化为工”之意,而后可与言作述之妙。当其得心应手,实有东海扬帆,瞬息千里,乘风驭云,鞭霆掣电之奇;及遇根节蟠错,亦有五丁开山,咫尺险巇,左顾右睨,椎凿难施之困。非亲尝其境,难以喻此中之甘苦也。而文士之见惟知奉韩退之所以铭樊绍述者,不惮怵目刿心,欲其言自己出。此可为应举避雷同之法;若以此论著述,不亦戋戋乎私且小耶?
此书首论史文之“述而不造”、“惟恐出之于己”,真数千年史家未发之至论。中间叙修志时之种种困难,末段自述作文的方法,皆绝重要之传料。
是年先生自湖北回乡。(《杜燮均传》、《二代合传》,又汪辉祖《梦痕余录》页五七。《跋甲乙剩稿》则谓“乙卯返故乡”。)《梦痕余录》说先生“甲寅归自湖北,就馆近省,往来吾邑,必过余叙谈”。似先生自甲寅以后不曾回至湖北。
楚游五年《史籍考》功程已十之八九,竟不得卒业!(《与阮学使论求遗书》)
是年汪中(容甫)死,年五十一。汪中以文学高才兼治经学,负当时重望;王念孙序其遗书,谓“宋以后无此作手矣”。先生独于汪氏深致不满意,有《立言有本》一篇及《述学驳文》四篇,皆为汪氏作。其《立言有本》篇云:
江都汪容甫工词章而优于辞令;苟善成之则渊源非无所自。……无如其人聪明有余而识力不足,不善尽其天质之良而强言学问,恒得其似而不得其是。……今观汪氏之书矣。所为《内篇》者,首解参辰之义,……次明三九之说,……大约杂举经传小学,辨别名诂义训,初无类例,亦无次序。苟使全书果有立言之宗,恐其孤立而鲜助也。杂引经传以证其义,博采旁搜以畅其旨,则此纷然丛出者亦当列于《杂篇》,不但不可为“内”,亦并不可谓之“外”也。而况本无著书之旨乎?……观其《外篇》,则序记杂文,泛应词章(代毕制府《黄鹤楼记》等亦泛入),斯乃与《述学》标题,如风马牛。列为《外篇》,以拟诸子,可为貌同而心异矣。
此评实中《述学》的根本毛病。《述学》乃是一种文集,不是著作。
先生之《述学驳文》四篇则有得有失。《驳释三九》一篇,无关宏旨,今姑不论。其《驳墨子序》前半驳汪中谓墨子之诬孔子等于孟子之诬墨子,实不能使读者心服。汪中论墨子,实有独见处;如云:
自儒者言之,孔子之尊固生民以来所未有矣。自墨者言之,则孔子,鲁之大夫也;而墨子,宋之大夫也。其位相埒,其年又相近。其操术不同,而立言务以求胜,此在诸子百家,莫不如是。是故墨子之诬孔子,犹老子之绌儒学也。
又如:
自墨子没,其学离而为三,徒属充满天下。吕不韦再称“巨子”(《去私篇》、《尚德篇》),韩非谓之“显学”。至楚汉之际而微(《淮南子?泛论训》),孝武之世,犹有传者,见于司马谈所述。(适按,此则不然,司马谈实未见墨子之书,司马迁不为立传,《孟荀列传》仅有二十余字,疑亦后人所加。)于后遂无闻焉。惜夫!以彼勤生薄死而务急国家之事,后之从政者,固宜假正议以恶之哉!
此等议论实二千余年来人所不敢发。实斋讥为“好诞”,如何能令人心服呢?《驳墨子序》的后半驳汪中论史佚等六家为墨家之渊源,则确有特见。先生向来主张孔子以前并无诸子著书之事,故云:“其人有生孔子前者,如管子上溯太公之类,皆是后人撰辑,非其本人所自为。……《汉志》道家有伊尹、太公,墨家有尹佚等六家之书,皆在墨子以前。……盖道家有称伊尹、太公之言,后人则误为太公、伊尹之书;墨家有称尹佚之言,后人则误为尹佚之书。……而汪中叙六家为墨氏渊源,不其傎乎?”此言固是卓识,但先生之理由则不充足。先生说:“夫《春秋》以前,尚无诸子著书之事,而厚诬商周之初有如衰世百家,自于官守典章之外,特著一书以传世乎?”此论不能成立。其实说商周之初有人著书,乃是“过誉”,并非“厚诬”!然此乃古今观点不同,我们亦不能过责实斋。
汪中的《释媒氏文》说《周礼》媒氏“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一条,谓“会”读若“司会”之会,训为“计”;又谓“其有三十不娶,二十不嫁,虽有奔者,不禁焉。非教民淫也;所以著之令,以耻其民,使及时嫁子娶妇也。……《月令》,仲冬之月,农有不收藏积聚者,马牛畜兽有放佚者,取之不诘。非教民盗也;所以著之令,以惧其民,使及时收敛也”。此说虽有意为《周礼》解脱——其实原文“会”字当如郑玄说,不必作“计”字解;原令乃是《周礼》最大胆的特识,正不须为他辩护——然大旨不错。先生“驳文”太迂腐,实无道理。
汪中的《女子许嫁而婿死从死及守志议》,痛论未嫁女子守贞及从死的非礼,乃是一篇极重要的文字。其自跋云:
昏姻之礼成于亲迎。后世不知,乃重受聘。以中所见,钱塘袁庶吉士之妹幼许嫁于高,秀水郑赞善之婢幼许嫁于郭;既而二子皆不肖,流荡转徙,更十余年,婿及女之父母咸愿改图,而二女执志不移。袁嫁数年,备受箠楚,后竟卖之。其兄讼诸官而迎以归,遂终于家。郑之婢为郭所窘,服毒而死。传曰:“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若二女者,可谓愚矣。本不知礼而自谓守礼,以陨其生,良可哀也。传曰:“一与之齐,终身不二”,不谓一受其聘终身不二也。又曰:“烈女不事二夫”,不谓不聘二夫也。
此乃社会问题的讨论,其用意与立言皆深可佩服。实斋乃作长文驳之,谓为“有伤于名义”,谓为“丧心”,谓为“伯夷与盗跖无分”。此真“绍兴师爷”之伦理见解!此等处又可见实斋对于当时负重名的人,颇多偏见,几近于忌嫉,故他对于他们的批评往往有意吹毛求疵,甚至于故入人罪。例如此文谓汪中论女子未婚守志,“斥之为愚,为无耻,比之为狂易”;又谓其论未婚殉夫,“指为狂惑丧心”。实则汪中原文只用“愚”字,其他字样皆原文所无。
乾隆六十年,乙卯(1795)。先生五十八岁。
作《滃云山房乙卯藏书目记》,有“四十余年远道归来,葺居仅足容身,器用尚多不给,而累累书函乃为长物,可慨也夫”之语。书凡五千帙,五万余卷。
是年正月,毕沅由山东巡抚回至湖广总督原任。时湖南苗石三保作乱;毕沅奉命筹办粮饷军火,调兵防守攻剿,遂无暇顾及编书的事。故先生亦未回至湖北。
浙本《遗书》卷二十一为《乙卯札记》一卷,另有风雨楼排本,亦题为《乙卯札记》。今按此卷实非乙卯一年之作,中有远在六七年前者;如“得邵二云书,历城周书昌永年编修逝矣”一条,以《周书昌别传》考之,明是乾隆辛亥所记。此条在一卷之中间(浙本二十七页之十四,风雨楼本四十二页之二十一),可见此卷之作尚远在辛亥之前。题为《乙卯札记》,实是错误。风雨楼本卷末有“此册实斋先生五十八岁以前所记。复灿志”一行。此言近是。此卷末条论陆游《入蜀记》,乃驳陈熷之语(驳议云:“《入蜀记》人地俱无关于湖北,宜删。”),先生先已驳云:“今按其文叙欧阳文忠夷彝旧迹,即今归州境也。”(今见《遗书》十四,页二十四。)于此处又驳云:“自其年八月十一日自江州至赤沙湖入境,为今黄州地;中历州县无数;至十月二十二日自巴东至巫山县出境,为今宜昌地。逐日为记,计日七旬有余;江行纡曲,为地二千里,书盈三卷;……皆今湖北境内名迹胜事也。……今签驳云云,是将陆氏所经水道二千余里,皆化作鸟道云烟也。”此可见此条作于甲寅驳议之后,大概在此年。故此卷当定为“始于辛亥以前,终于乙卯”。
是年四月之晦,先生到道墟一次,作了《像赞》多篇(《仲贤公三世像记》)。今尚保存。
十月,离家往扬州。十二月送灶日,跋《甲乙剩稿》,此稿是昨今二年在会稽所作,没有什么重要文章。
冬,阮元督学浙江(本传),先生有《与阮学使论求遗书》,亦在《邗上草》内。
嘉庆元年,丙辰(1796)。先生五十九岁。
二月,自扬州暂归会稽,将往湖北(《跋丙辰山中草》)。在扬州时所作文,统名曰《邗中草》,可考者甚多,较要者为《墓铭辨例》、《驳张符骧论文》、《与吴胥石二简》。在扬州大约为高邮沈氏参校《家谱》,所作有《高邮沈氏家谱序》及《叙例》,皆在《邗中草》内。(《沈浔州传》、《跋甲乙剩稿》)
春间居乡,曾过道墟(《后宅分祠碑》)。宗人修辑家庙告成,祭祖,适宗老有病,命先生摄主献酬。祀毕,因与宗人论旧谱荒不易辑,拟试为之。作《神堂神主议》及传记序多篇。(《十叔父八十序》、《元则公又昌公二代合传》)
作汪辉祖《史姓韵编》及《二十四史同姓名录》二书合序,大旨谓“史之大忌,文繁事晦。史家列传,自唐宋诸史,繁晦至于不可胜矣。倘欲文省事明,非复人表不可。人表实为治经业史之要册,而姓编名录又人表之所从出也。故曰专门之学,不可同于比类征事书也”。
三月有《与汪辉祖书》,说明两书合序之故。又云:
近日学者风气,征实太多,发挥太少,有如蚕食叶而不能抽丝。故近日颇劝同志诸君多作古文词,而古文词必由纪传史学进步,方能有得。……韩子文起八代之衰,而古文失传亦始韩子。盖韩子之学宗经而不宗史.经之流变必入于史,又韩子之所未喻也。
末有云:
拙撰《文史通义》,中间议论开辟,实有不得已而发挥,为千古史学辟其榛芜。然恐惊世骇俗,为不知己者诟厉,姑择其近情而可听者。稍刊一二,以为就正同志之质,亦尚不欲遍示于人也。
据此,则《文史通义》于先生未死时已有选刻本,今不可见矣。
是年所作《文史通义》稿,名为《丙辰山中草》,凡十六篇(跋)。除上述二篇外,可考者,为《文德篇》、《答问篇》、《古文十弊篇》、《淮南子洪保辨》、《答某友请碑志书)(此据《内藤目》题下注)、《与胡稚君论校胡稚威集》、《跋屠怀三制义》(据会稽徐氏抄本题下注)、《论学十规》(此据臧镛堂《丙辰山中草跋》),及时文序一,与人书数篇(同上)。此外又有札记二段后与丁巳年札记二段合为《古文公式篇》。此诸篇中,无甚重要者,今略举“古文十弊”如下:
(一)剜肉医疮,(二)八面求圆,(三)削趾适屡,(四)私署头衔,(五)不达时势,(六)同里铭旌,(七)画蛇添足,(八)优伶演剧,(九)井底天文,(十)误学邯郸。
《遗书》有《丙辰札记》一卷(浙本卷二十二,亦有风雨楼本),此卷亦非丙辰一年之作,其下半乃丁巳年作也。
是年湖北白莲教起。七月,毕沅由山东巡抚复任湖广总督,忙于用兵。先生欲往续编《史籍考》,因兵事未决,迁延过夏,独自编纂,以至仲秋,始决计北上。八月二十一日,跋《丙辰山中草》,旋离家。(《与汪龙庄简》、《与邢会稽书》、《跋丙辰山中草》、《东华录》)
是年夏,朱筠之弟朱珪(石君)实授为两广总督;六月内调;七月授川陕总督,未到任;旋补安徽巡抚(《东华录》)。先生得信较迟,九月十二日,有《上朱中堂世叔书》,内中云:“楚中教匪尚尔稽诛。弇山制府武备不遑文字。小子《史考》之局,既坐困于一手之难成;若顾而之他,亦深惜此九仞之中辍。迁延观望,日复一日。今则借贷俱竭,典质皆空,万难再支。只得沿途托钵,往来青徐梁宋之间,惘惘待倘来之馆谷。可谓备矣。”书中托朱珪推荐至河南大梁书院或直隶莲池书院。有云:“以流离奔走之身,忽得藉资馆谷,则课诵之下得以心力补苴《史考》,以待弇山制府军旅稍暇,可以蔚成大观,亦不朽之盛事,前人所未有也。而阁下护持之功,当不在弇山制府下矣。”此书之末云:“近刻数篇呈诲。题似说经,而文实论史。议者颇讥小子攻史而强说经,以为有意争衡,此不足辨也。……古人之于经史,何尝有彼疆此界,妄分孰轻孰重哉?小子不避狂简,妄谓史学不明,经师即伏孔贾郑,只是得半之道。《通义》所争,但求古人大体,初不知有经史门户之见也。”按此可见上年《与汪辉祖书》所说欲刻之诸篇,大抵即《易教》三篇,《书教》三篇,《诗教》二篇。故云“题似说经”。又内藤藏本《遗书》目于此八篇下皆注“已刻”二字,可以为证。
九月十九日,自杭州解缆。行向不详(似系扬州)。岁杪始抵安庆,投朱珪,并因以识布政使陈奉兹(东浦)。(《与邢会稽》、《与赵山阴》、《陈诗序》)
是年六月十五日,邵晋涵卒于北京,年五十四。(《邵与桐别传》注)
(《内藤谱》记先生是年四月二十三日游扬州北城三皇庙,既而归乡,岁杪赴安庆,为道员陈东浦作诗序。适按,丁巳年《札记》中言丙辰四月二十三日游于北城三皇庙,但未言扬州;内藤先生不知系据此条否。以《丙辰山中草》考之,则先生已于二月归乡,直至八月底始出门,则三皇庙当属绍兴也。又为陈东浦作诗序,乃是丁巳年二月之事,不当在此年。“道员”二字亦误,《诗序》有“遍历三司”之语,可证其此时已非道员。据《安徽通志?职官表》,此年布政使是德化人陈奉兹。陈东浦是德化人,可知即是陈奉兹,而且做了安徽布政使了。又姚鼐作陈东浦墓志铭,更可证。)
嘉庆二年,丁巳(1797)。先生六十岁。
春,在安庆,作《天玉经解义序》。此书为相地之书,先生序中驳“古无相地之学”之说,引《周官》墓大夫掌辨兆域,谓“候风脉水之理未尝不具于中矣!”可见实斋终不能全脱绍兴师爷的见解。
正月十七,上书朱珪,谋偕胡虔同往杭州,借浙江巡抚谢启昆,学使阮元之力,续编《史籍考》。(《又上朱大司马书》)
二月,作《陈东浦方伯诗序》,此序论诗颇具特识,如云:
学诚尝推刘、班区别五家之义(《汉书?艺文志》序诗赋百六家分为五种,亦不明言其所以分五种之故)以校古今诗赋,寥寥鲜有合者。……或反诘如何方合五家之推,则报之曰:古诗去其音节铿锵,律诗去其声病对偶,且并去其谋篇用事琢句炼字一切工艺之法,而令翻译者流,但取诗之意义演为通俗语言,此中果有卓然其不可及,迥然其不同于人者,斯可以入五家之推矣。苟去是数者,而枵然一无所有,是工艺而非诗也。
这个标准可谓辣极!只有真诗当得起这个试验。章实斋若生晚两百年,他一定会赞成白话诗!
三月,在安徽桐城阅试卷(《丙辰札记》页三七)。所作文稿名《桐署偶抄》。(浙本目)
姚鼐此时尝圈点先生规正孙星衍书稿。(据《与朱少白书》)(此书稿似即已佚的《与孙渊如观察论学十规》或尚存的《书原性篇后》)
先生在桐城时,作《地志统部》,规洪亮吉之非(徐本隐目)。盖因是年洪亮吉刻《卷施阁文集》,载《与章进士书》,反驳先生十年前之说,先生三月十七日《与朱少白书》云:
弟辨地理统部之事,为古文辞起见,不尽为辨书也。洪、孙诸公,洵一时之奇才;其于古文辞,乃冰炭不相入;而二人皆不自知香臭:弟于是谓知人难,自知尤不易也。
诗与八股时文,弟非不能一二篇差强人意者也。且其源流派别,弟之所辨,较诗名家、时文名家转觉有过之而无不及矣。然生平从不敢与人言诗言时文者,为此中甘苦未深,漆雕氏所谓于斯未能信耳。
故其平日持论,关文史者,不言则已;言出于口,便如天造地设之不可摇动。此种境地,邵先生(二云)与先师(朱笥河)及君家尚书朱珪(石君)皆信得及。此外知我者希,弟亦不求人知。足乎己者,不求乎外也。
以洪君之聪明知识,欲弹驳弟之文史,正如邵先生所云:“此等拳头,只消谈笑而受,不必回拳而彼已跌倒”者也。
今彼刻驳弟之书,乃因诎于口辨(先生曾在洪家辨过)而遂出于装点捏造,殆较驳邵为更甚矣。此书即使出弟身后,儿辈力量尚能驳正,平日闻弟之教如史余邨及虎姿舍侄皆能谈笑而挥者也。……
大抵身履其境,心知其意,方有真见解。不用功于实际,则见解虽高而难恃也。
又云:
程易畴(刘本误作田)之于孙、洪诸君,自较胜矣。彼刻《通艺录》,直《周官》之精要义也。而不今不古之传志状述,犹自以为文也,而亦列其中,岂非自村俚供招?
程易畴(瑶田)与先生亦熟悉。据《庚辛之间亡友传》,庚子辛丑之际,何思钧托先生求儿师,先生既荐顾九苞而时往谈款。时程易畴亦寓于何,出其著述,共相叹赏,以为得未曾有。
三月底,返安庆。(《与朱少白书》)
五月,陈东浦介绍先生到扬州,投盐运使曾燠(宾谷),至秋始得见曾。曾燠在扬州颇招致名士,提倡风雅,此时方拟修方志,有延先生主其事之意。后志事似作罢,先生留扬州至岁暮辞归,有《丁巳岁暮书怀投赠宾谷转运因为志别》七古长诗一篇,历叙一生的遭际,最可供传料。诗中自注尤重要。
在安徽时,屡与朱珪及朱筠之子锡庚(少白)通信。又有《湖北通志检存稿跋》,谓“今志事为寇棼所阻,尚未刊行。故汇订存稿为二十四卷”。又作《湖北通志辨例》一卷。(按现今尚存的《湖北通志检存稿》仅有四卷,则所佚尚多。)又作《方志辨体》一篇。(《丙辰札记》之丁巳部分)
是年七月,毕沅卒于辰州军中。故先生诗有“终报前军殒大星;三年落魄还依旧,买山空羡林泉茂”之句。
曾燠有《赠章实斋国博》诗,写先生之奇丑,也是一种有趣味的史料,故附录于此:
章公得天秉,赢绌迥殊众。岂乏美好人?此中或空洞。君貌颇不扬,往往遭俗弄。王氏鼻独齇,许丞听何重?(参看上文引洪亮吉诗“君托左耳聋”之句。)话仿仲车画,书如洛下讽。又尝患头风,无檄堪愈痛。况乃面有癜,谁将玉璏砻?五官半虚设,中宰独妙用。试以手为口,讲学求折衷。有如遇然明,一语辄奇中。古来记载家,庋置可充栋。歧路互出入,乱丝鲜穿综。散然体例纷,聚以是非讼。孰持明月光,一为扫积霿?赖君雅博辨,书出世争诵。笔有雷霆声,匉訇止市哄。续鉴追温公,选文驳萧统。乃知貌取人,山鸡误为凤。武城非子羽,谁与子游共?感君惠然来,公暇当过从。
此诗见杨钟羲《雪桥诗话》三集卷八,亦见于《章氏会谱德庆四编》卷十,杨君又引谢蕴山《怀人》诗有“耳聋挥牍易,鼻垩运斤难”之句,亦为先生作也。
是年袁枚死,年八十二。先生对于同时的三个名人,戴震、汪中、袁枚,皆不佩服,皆深有贬辞。但先生对戴震,尚时有很诚恳的赞语;对汪中,也深赞其文学;独对袁枚,则始终存一种深恶痛绝的态度。《遗书》中专攻击袁枚之文,凡有五篇:(一)《妇学》,(二)《妇学篇书后》,(三)《诗话》,(四)《书坊刻诗话后》,(五)《论文辨伪》。攻袁之端始见于此年;《丁巳札记》有一条云:
近有无耻妄人,以风流自命,蛊惑士女,大率以优伶杂剧所演才子佳人惑人。大江以南,名门大家闺阁多为所诱,征诗刻稿,标榜声名:无复男女之嫌,殆忘其身之雌矣!此等闺娃,妇学不修,岂有真才可取?而为邪人播弄,浸成风俗。人心世道大可忧也!
此即《妇学》诸篇之动机与目的。先生之攻戴震,尚不失为诤友;其攻汪中,已近于好胜忌名;至其攻袁枚,则完全是以“卫道”自居了!《妇学篇》有云:
自宫禁革除女乐,官司不设教坊,则天下男女之际无有可以假借者矣。其有流娼顿妓,渔色售奸,并干三尺严条,决杖不能援赎(职官生监并是行止有亏,永不叙用)。虽吞舟有漏,未必尽罣爰书;而君子怀刑,岂可自拘司败?
这完全是“绍兴师爷”的口吻。其《书后》有云:
《妇学》之篇,所以救颓风,维风教,饬伦纪,别人禽,盖有所不得已而为之,非好辨也。
袁枚的为人,自然有许多不满人意之处。但此人在那个时代,勇于疑古,敢道人所不敢道的议论,自是一个富有革命性的男子。他论诗专主性情风趣,立论并不错,但不能中“卫道”先生们的意旨,故时遭他们的攻击。《妇学篇》之所以流通最早最广者,正是为此。实斋之攻袁氏,实皆不甚中肯。如云:
彼不学之徒,无端标为风趣之目,尽抹邪正贞淫,是非得失,而使人但求风趣。甚至言采兰赠芍之诗有何关系,而夫子录之,以证风趣之说。无知士女顿忘廉检,从风波靡。是以六经为导欲宣淫之具,则非圣无法矣。
略《易》、《书》、《礼》、《乐》、《春秋》而独重《毛诗》;《毛诗》之中,又抑雅、颂而扬国风;国风之中,又轻国政民俗而专重男女慕悦;于男女慕悦之诗,又斥诗人风刺之解,而主男女自述淫情;甚且言采兰赠芍有何关系,而夫子录之,以驳诗文须有关系之说。自来小人倡为邪说,不过附会古人疑似以自便其私,未闻光天化日之下敢于进退六经,非圣无法,而恣为倾邪淫荡之说至于如是之极者也。
实斋所攻,在今日观之,正是袁氏之特识。此亦古今观点不同之一也。
先生不能作诗,乃有《题随园诗话》十二首,大半是谩骂之作,如云:
江湖轻薄号斯文,前辈风规误见闻。诗佛诗仙浑标榜,谁当霹雳净妖氛?
诬枉风骚误后生,猖狂相率赋闲情。春风花树多蝴蝶,都是随园蛊变成。
堂堂相国仰诸城,好恶风裁流品清。何以称“文”又称“正”,《随园诗话》独无名?(此指刘统勋。据先生云,统勋子塘,官江宁时欲以法诛袁枚,而朱筠为解脱之。语见《论文辨伪篇》。)
嘉庆三年,戊午(1798)。先生六十一岁。(《内藤谱》误脱一年)
三月,作汪辉祖《三史同名录序》。先生于辽金元三史多同姓名之人一问题,曾于《丙辰札记》论及之,要旨云:
对音繙译,文字无多。名字相同,触处多有。作史者自应推《春秋释例》,兼法古人同姓名录,特选为同名考,将全史所载无论有传无传之人,凡有同名,详悉考列,勒为专篇,与国语解并编列传之后。
此次作序,即用此段札记,末加数语述汪书之详审而已。
此年,在杭州,借谢启昆(蕴山、苏潭)之力,补修《史籍考》。(据王宗炎记在《两浙轩录补遗》的话,及吴兰庭《复章实斋书》,阮亨《瀛洲笔谈》卷八页五,卷十页二。)助手有袁钧(陶轩)、胡虔等(《瀛洲笔谈》、《柿叶轩笔记》卷首方损之所作《胡虔传》)。毕沅死后,《史籍考》未成。先生“就其家访得残余,重订凡例,半藉原文,增加润饰,为成其志”。(《史考释例》末节)
《史籍考》全书不传,诸家目录多不提及此书(惟《丛书举要》言毕沅未刊书有《史籍考》百卷),不知流落何所。马夷初先生(叙伦)抄得杨见心先生所藏先生未刊稿一卷,中有《史籍考》总目,附录于此:
《史籍考》总目
一、制度二卷
二、纪传部正史14卷国史5史稿2
三、编年部通史7断代4记注5图表3
四、史学部考订1义例1评论1蒙求1
五、稗史部杂史19霸国3
六、星历部天文2历律6五行2时令2
七、谱牒部专家26总类2年谱3别谱3
八、地理部总载5分载17方志16水道3外裔4
九、故事部训典4章奏21典要3吏书2户书7礼书23兵书2刑书7工书4官曹3
十、目录部总目3经史1诗文(即文史)5图书5金石5丛书3释道1
十一、传记部记事5杂事12类考13法鉴3言行3人物5别传6内行3名姓2谱录4
十二、小说部琐语2异闻4
共三百二十五卷。
马先生的抄本中有《史考释例》一篇为《遗书》所无。其中义例亦与《遗书》中之《论修史籍考要略》一篇不同。盖《修史籍考要略》为草创时的义例,而《史考释例》乃成书的义例,故后者更胜于前者。《修史籍考要略》云:
校雠著录,自古为难。二十一家之书,志典籍者仅有汉隋唐宋四家,余则阙如。《明史》止录有明一代著述,不录前代留遗;非故为阙略也,盖无专门著录名家,勒为成书,以作凭借也。史志篇幅有限,故止记部目,且亦不免错讹。私家记载,间有考订,仅就其耳目所及,不能悉览无遗。朱竹垞《经义》一考为功甚巨,既辨经籍存亡,且采群书叙录,间为案断,以折其衷。后人溯经义者所攸赖矣。第类例间有未尽,则创始之难;而所收止于经部,则史籍浩繁,一人之力不能兼尽,势固不能无待于后人也。今拟修《史籍考》,一仿朱氏成法,少加变通,蔚为巨部,以成经纬相宣之意:
一曰古逸宜存。二曰家法宜辨。三曰剪裁宜法。四曰逸篇宜采。五曰嫌名宜辨。六曰经部宜通。七曰子部宜择。八曰集部宜裁。九曰方志宜选。十曰谱牒宜略。十一曰考异宜精。十二曰板刻宜详。十三曰制书宜尊。十四曰禁例宜明。十五曰采摭宜详。
《史考释例》首论“著录”,极推崇朱彝尊之《经义考》。次论“考订”,谓刘歆为著录,而刘向“所为条其篇目,撮其旨意,录而奏上之言”乃是考订群书之鼻祖,其事难于著录。次言史部占群籍三之一(经为其一,子集合为其一),而三部多与史相通。次分论十二纲五十七目之义例,文繁不具引。我们读此篇有三点可注意。第一,《史考》原稿分一百十二子目,先生为并省成十二纲五十七目,为书三百二十五卷,可见先生对于此书所费心力之巨。此稿今竟不传,藏书家亦未见著录,真是学术史上一大憾事。第二,《释例》末云:“予既为朱氏补《经考》,因思广朱之义,久有斯志。”此系代谢启昆说话,所谓补《经考》,即补《小学考》也。第三,先生论史部虽划分群籍三分之一,而实“上援甲而下合丙丁”。此论为先生的一种特见。先生初从事于《史考》时,曾有《报孙渊如书》云:
承询《史籍考》事,取多用宏,包经而兼采子集。……愚之所见,以为盈天地间,凡涉著作之林,皆是史学。六经特圣人取此六种之史以垂训者耳。子集诸家,其源皆出于史。末流忘所自出,自生分别,故于天地之间别为一种不可收拾不可部次之物,不得不分四种门户矣。此种议论,知骇俗下耳目,故不敢多言。
先生作《文史通义》之第一篇——《易教》——之第一句即云:“六经皆史也。”此语百余年来,虽偶有人崇奉,而实无人深懂其所涵之意义。我们必须先懂得“盈天地间,一切著作,皆史也”这一句总纲,然后可以懂得“六经皆史也”这一条子目。“六经皆史也”一句孤立的话,很不容易懂得;而《周易》一书更不容易看作“史”,故先生的《易教》篇很露出勉强拉拢的痕迹。其实先生的本意只是说“一切著作,都是史料”。如此说法,便不难懂得了。先生的主张以为六经皆先王的政典;因为是政典,故皆有史料的价值。故他《报孙渊如书》说“六经特圣人取此六种之史以垂训者耳”。《史考释例》论六经的流别皆为史部所不得不收;其论《易》,只说“盖史有律宪志,而卦气通于律宪,则《易》之支流通于史矣”。次论子部通于史者什有八九;又次论集部诸书与史家互相出入。说“什有八九”,说“互相出入”,都可见先生并不真说“一切子集皆史也”,只是要说子部集部中有许多史料。以子集两部推之,则先生所说“六经皆史也”,其实只是说经部中有许多史料。此种区别似甚微细,而实甚重要,故我不得不为辩正。
是年吴兰庭有《答章实斋书》(见《族谱稿存》),云:
别来又十余年,……自邵与桐死,遂不复知足下游历所在。顷接手书,知近客杭州。……承示近刻数首,其论史之识,有刘知几所未及者。《史籍考》经所裁定,足为不刊之典。然恐亦未能悉如所拟。盖意见参差,不无迁就,天下事大抵如斯矣!
此书又讨论修谱事。据严元照《悔庵学文集》吴传云:“丙辰自京师南归,又二年而吴氏重修族谱,叟独任其役,……尝乞会稽章典籍学诚为己作传。”则知先生在杭州续修《史籍考》确是此年之事。
是年六月,谢启昆、胡虔、陈鳣等编《小学考》成。(原书序)
是年先生有《戊午抄存》一卷,此卷中之文间有丁巳年所作的——如《天玉经解义序》——但大部分都是戊午年作的。要目如下:
《立言有本》(论《述学》,见前。)
《述学驳文》(见前)
《论文辨伪》(驳袁枚,见前。)
《上石君先生书》(寄《论文辨伪》)
《上辛楣宫詹书》(此书不是此年作的,是壬辰年作的。)
《上石君先生书》作于戊午六月,有“五月在苏州陈方伯处附达笺记,兼贡《云龙记略》一卷,……”等语,知先生是年曾到苏州,留在陈东浦处。大概到毕沅家取得《史考》原稿即在此时。
是年冬,在扬州,主于曾燠官署。立冬日,作《八座云说》。又有《吴澄野太史历代诗抄商语》。
是年九月十日,阮元任满去浙江。
嘉庆四年,己未(1799)。先生六十二岁。(《内藤谱》误作“四年戊午,先生六十二岁”。)
正月,乾隆帝崩。嘉庆帝亲政,权臣和珅赐死。和珅当国数十年,养成了一个匪乱遍地的现象,故此次他的倒败使当时的人心一振。先生游迹遍于南北,深悉当时的利弊,故是年有论时政的书六篇:
(一)《上执政论时务书》
(二)(三)(四)《上韩城相公书》三篇(宰相王杰,韩城人)
(五)《上尹楚珍阁学书》
(六)《与曹定轩侍御论贡举书》
此诸书皆确有见地,故摘抄于此。
《上执政书》大意说:“今之要务,寇匪一也,亏空二也,吏治三也。……事虽分三,原本于一。亏空之与教匪,皆缘吏治不修而起。”但他进一步说,当日的乱匪都说“官逼民反”,其实吏治之坏也很像良民之胁从,都是不得不然。他说:
其最与寇患相呼吸者,情知亏空为患而上下相与讲求弥补,谓之设法。天下未有盈千百万已亏之项,只此有无出纳之数,而可为弥补之法者也。设法者,巧取于民之别名耳。……既讲设法,上下不能不讲通融。州县有千金之通融,则胥役得乘而谋万金之利;督抚有万金之通融,则州县得乘而牟十万之利:理势然也。
此下两长段,一言“设法之弊,非仅伤吏治,亦坏人才”,一言“设法之弊,非特损下,抑且损上”。皆重要的史料。
又云:
设法之弊至于斯极,……而未有直陈其事者,盖恐禁止设法,则千百万之亏项将何措耳。愚窃以为此无患也。……今之亏空所谓竭且干者,其所决之流可以指诸掌也。自乾隆四十五年以来,讫于嘉庆三年而往,和珅用事,几三十年。上下相蒙,惟事贪婪黩货;始蚕食,渐至鲸吞。初以千百计者,俄非万不交注矣;俄而万且以数计矣;俄以数十万计,或百万计矣。一时不能猝办,率由藩库代支,州县徐括民财归款。贪墨大吏胸臆习为宽侈,视万金呈纳不过同于壶箪馈问。……今之盈千百万所以干而竭者,其流溢所注,必有在矣。道府州县向以狼籍著者,询于旧治可知。而奸胥巨魁,如东南户漕,西北兵驿,盈千累万,助虐肥家,亦可知(亦下浙本衍不字,今据上下文删)。督抚两司向以贪墨闻者,询于廷臣可知。……此辈蠹国殃民,今之寇患皆其所酿,今之亏空皆其所开:其罪浮于川陕教匪,骈诛未足蔽辜。……其所饱贪囊,皆是国帑民膏,岂可遗患他人,公私交困,而尚许其安然肥家以长子孙?非惟人事不可,天道亦不容矣。且康熙末年尝亏空矣,彼时上及部库通仓,其数甚于今日。世宗皇帝洞悉其弊,躬行节俭,风励臣工,裁革陋规,小廉大法,未尝责令设法弥补,而所亏之项则取康熙末年贪劣显著之员查抄抵补,十得六七;再有不足,则以耗羡盈余,分年犁析。当时吏治澄彻而府藏充盈,恭读一十三年朱批上谕,可复核也。皇上法而行之,则清厘仓库与整饬官方,正相资而不相背也。整饬官方之与消弭寇患,又为治其源而清其流也。
清室之乱源实种于乾隆一朝。当时府库空虚,缓急俱不可恃,故川陕之匪乱已能使政府手足忙乱,应接不暇。至嘉庆时,竟有林清等以乌合之众,直入宫禁,图谋大变。再历一代,遂有太平天国之乱,一举而攻下半中国!先生此书,至今读之,几同先知之预言。其主张籍抄贪官之家产以抵补亏空,在当日真是大胆之言,虽至今日,犹可采用。
上王杰第一书,即是呈献前书,附论乾隆帝十年一普免丁粮之弊;第二书论陋规不够补亏空;第三书论吏治之坏,州县甘为督抚的鹰犬,甚至督抚反以赃私受州县的挟制。
《上尹楚珍书》论整顿谏官之法,谓科道责在建白,平日乃不责以研究国计民生,仅以资俸得任用,实为不当。先生主张科道当考以经济时务策议,以定去取。
《与曹定轩书》论贡举事,亦有精义。乾隆丙子丁丑始删表判而改用诗律。先生主张经义诗赋分科,又主张文实并重:
头场试以经书文义。
二场则治经义者,试以经解;长诗赋者,试以韵言。
三场发策,则三礼、三传、三史、算学、律令、会典之类,分科对策,可以优励实学。其无专长者即其经义诗赋所关,酌试论可也。
凡专门诸科,必须酌示程式,限年学习。三年五年之后,方可试。未及年限姑仍旧例可也。
是年友人汪辉祖七十岁,先生为作《七征》。(《梦痕录》页三一,此文今不传。)
是年九月,上谕追罪毕沅,夺其家世职。十月,籍没其家产入官。
是年,谢启昆调广西巡抚,冬,阮元升浙江巡抚。(《耆献类征》)
嘉庆五年,庚申(1800)。先生六十三岁。
是年有《庚申新订》一卷,中多己未年之文。汪辉祖《病榻梦痕录》(页五七)云:是年春,先生“病瞽,犹事论著,倩写官录草”。又先生是年作《邵与桐别传》(在《庚申杂订》内),亦云:“今目废不能书;疾病日侵,恐不久居斯世。……口授大略,俾儿子贻选书之。”
《庚申新订》中有《书原性篇后》一篇,虽不能确定为此年之作,然其言大可引来归结先生一生论学之基本见解。《原性篇》乃孙星衍所作,见《问字堂集》卷二。先生论之曰:
……孙君《原性》之篇,繁称博引,意欲独分经纬,而按文实似治丝而棼之矣。……姑就其文论之,……其说无稽,不待辨也。挟求胜之心,持一隅之说,欲于棼如乱麻之中独辟宇宙,正如阴阳反复,后人复起而争,何时已乎?秦王遗玉连环,赵太后金椎一击而解。今日性理连环,全借践履实用以为金椎之解。博征广譬,愈益支离。……今人自谓折衷前圣,恐如阳豕味,幸无庖人为左证耳。岂可谓定论哉?孙君言圣人贵实恶虚,是矣。不知《原性》之文,正蹈虚言之弊。宋儒轻实学自是宋儒之病。孙君以为三代之学异于宋学,当矣。顾以性命之理,徒博坚白异同之辨,使为宋学者反唇相讥,亦曰“但腾口说,身心未尝体践。今日之学,又异宋学?”则是燕伐燕也。
是年《庚申杂订》中有《浙东学术》一篇,也可与此参看。先生说:
浙东之学虽出婺源,然自三袁之流,多宗江西陆氏,而通经服古,绝不空言德性,故不悖于朱子之教。至阳明王子揭孟子之良知,复与朱子牴牾。蕺山刘氏本良知而发明慎独,与朱子不合,亦不相诋也。梨洲黄氏出蕺山之门,而开万氏弟兄经史之学,以至全祖望辈尚存其意;宗陆而不悖于朱者也。惟西河毛氏发明良知之学,颇有所得;而门户之见,不免攻之太过,虽浙东人亦不甚以为然也。……浙西之学,……顾氏宗朱,而黄氏宗陆。盖非讲学专家各持门户之见者;故互相推服而不相非诋。学者不可无宗主,而必不可有门户。故浙东浙西道并行而不悖。浙东贵专家,浙西尚博雅,各因其习而习也。
……三代学术知有史而不知有经,切人事也。后人贵经术,以其即三代之史耳。近儒谈经,似于人事之外别有所谓义理矣。浙东之学,言性命者,必究于史,此其所以卓也。
先生主张人事之外别无所谓义理,即是上文引的“今日性理连环,全借践履实用以为金椎之解”的意思。此言与近年实验主义一派的哲学史观甚相近。
这年谢启昆、胡虔修《广西通志》,颇用先生之法。(姚鼐文集谢墓志铭、《柿叶轩笔记》、嘉庆《广西通志》。)
嘉庆六年,辛酉(1801)。先生六十四岁。
是年夏,为汪辉祖作《豫室志》,“中有数字未安,邮筒往反,商榷再三。稿甫定而疾作,遂成绝笔。”(汪辉祖《梦痕余录》页五七)
先生卒于是年十一月(同上)。未死时(章华绂《文史通义序》云“易箦时”。《梦痕余录》云“数月前”),先生把所著的文稿请他的朋友萧山王宗炎(谷塍)校定。宗炎《晚闻居士集》有《复章实斋进士书》,即讨论编校先生文稿者。
友人吴兰庭(胥石)亦卒于是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年七十二。先生尝言:“今之可与言史者,惟二云与胥石耳。”(据严元煦《悔庵学文集》吴传)
先生之妻姓俞,生子二:贻选、华绂。《与族孙汝楠论学书》、《汪龙庄遗书》、章贻选《上朱石君先生书》。)(虽然《家乘》说华绂是蔡氏的子。)
先生有二妾,蔡氏生华绶,曾氏生华练、华纪。(《章氏家谱》)
第五子殇(《了巳岁暮书怀》),共有六子。(《章氏家乘》云有五子,则不计殇者。)
先生与俞、曾合葬山阴芳坞。蔡分葬泾口。(《家谱》)
贻选字抒思。举人。自先生死后,授馆为生。自道光甲申以后,连年脱馆,极窘。至戊子秋,求食河南,无所得;庚寅年下,归家(《家乘》、《家谱》及刘本《遗书》附录,华绂《文史通义跋》)。以后活动情形不详。
华绂字授史(《月夜游莲池记》),又字绪迁(《章氏家乘》)。先生令从汪辉祖学吏(《龙庄遗书》、《学治臆说》)。道光丁亥戊子前后,久在河南巡抚幕府。丙戌(西1826),向长兄贻选索寄先生著述全稿并王宗炎所定目录,丁亥春(西1827)收得。先录得副本十六册,未完。四弟华练时馆邓州,书言其居停易良俶愿为刊刻,将原稿诓寄邓州。华绂遂无全本。庚寅辛卯(西1830—1831)华绂得交刘子敬(师陆)、姚春木(椿)将副本乞为复勘,勘定《文史通义?内篇》五卷,《外篇》三卷,《校雠通义》三卷,先行付雕,壬辰十月(1832)出版,遂通行于世。华绂作跋,甚能得先生之意(原跋,贻选《上朱石君先生书》)。以后行动亦不详。
华绶出继为垣业后。(《从嫂荀孺人行实》、《家谱》)
华练字祖泉,号仍湖。流寓河南邓州。诓得先生全稿,又不刊刻,竟视以为田畴货物,各得主先人之所有以为利。庚寅脱馆,以后再无消息。(贻选《上朱石君书》、《家乘》)
华纪字竹书,号竹史。有子启昆,字同卿,咸丰初,客梁宋间,尝印《文史通义》数十部分送友人。辛酉,书板毁于匪。启昆有子季真,字小同。光绪乙丑游幕黔皋,丁丑重刻《文史通义》,戊寅竣事,有跋。(黔本原跋,《章氏家谱》。)(适所见《偁山章氏家乘》与名达所得实斋后裔抄来《家谱》颇有不同,兹参用之。)
中华民国九年(1920)浙江图书馆得会稽徐氏抄本《章氏遗书》,铅印行世。冬,日本内藤虎次郎先生所作《章实斋先生年谱》在《支那学杂志》发表。十一年春,本书初版出版。国人始知章先生。同年秋,刘承干(翰怡)先生所刻《章氏遗书》亦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