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四十三年,戊戌(1778)。先生四十一岁。
春初,冯廷丞以失察江西文字狱得罪,逮刑部,旋被赦出。先生自永清入京,时往看他。罗有高亦时过冯君。是时京师讲梵学者,周永年最为渊奥而独深契有高。有高貌清癯,又持长斋不肉食。先生因诘有高:“佛氏言人死为羊,羊死为人。信乎君所食者,来生则反报乎?”曰:“然。”先生曰:“然则贫欲求富,但当杀掠豪贾;贱欲求贵,但须劫刺尊官:来生反报,必得富贵身矣。”有高不能难,而甚惜先生不信其言。冯氏诸友与有高言议往往甚洽,先生每杂以谐戏,则哄笑而罢。(《庚辛亡友传》、《冯瑶罂别传》、《东华录》)
先生旋成进士。归部待铨(《庚辛亡友传》)。自以迂疏,不敢入仕。(《冯瑶罂别传》、《柯先生传》)(题名碑于先生名下注:“浙江会稽县人”,而先生之父镳下注:“顺天大兴县人”。盖先生以国子监生资格应北闱,故籍贯不改。)
先生挚友之同年者,周棨(晴坡)、张维祺(吉甫)、凌世御(书巢)。(《庚辛亡友传周跋》、《凌书巢哀辞》)
六月,朱筠五十岁生日,先生有《屏风题辞》,述朱氏论文之旨,谓“有意于文,未有能至焉者;不为难易而惟其是,庶几古人辞达之义矣。……而其要乃在于闻道。不于道而于文,将有求一言之是而不可得者。”
五月,返永清,续修《永清志》。周震荣待先生甚优,先生自述修志时事云:“丁酉戊戌之间,君馆余修《永清志》。以族志多所挂漏,官绅采访,非略则扰,因具车从,橐笔载酒,请余周历县境侵游,以尽委备。……得唐宋辽金刻画一十余通,咸著于录。又以妇人无阃外事,而贞节孝烈录于方志,文多雷同,观者无所兴感,则访其见存者,安车迎至馆中,俾自述其生平。其不愿至者,或走访其家,以礼相见,引端究绪,其间悲欢情乐,殆于人心如面之不同也。前后接见五十余人,余皆详为之传,其文随人更易,不复为方志公家之言。”(《周筤谷别传》、《庚辛亡友传》)
是年,先生之母史孺人卒。(《朱笥河集?祭史孺人文》、《冯瑶罂别传》、《庚辛亡友传》)
父母遗柩,后皆归葬会稽之棲凫。(《丁巳岁暮书怀》、《章氏家谱》)
是年正月,作《章氏二女小传》,二女皆从兄允功之女,次女所嫁非人,抑郁而死。先生作传,深致不平,对于择婿问题颇致感慨。
周震荣次其先世谱牒,尝商榷体例于先生。(《周松岩先生家传》)
馆永清时,间从周震荣入都。震荣置酒行馆,招致一时同人若王念孙、邵晋涵、任大椿、周永年、顾九苞、吴兰庭、刘台拱(端临)、史致光(余邨)、章廷枫(晓河)与先生等,宴会极欢。(《庚辛亡友传》)
乾隆四十四年,己亥(1779)。先生四十二岁。
遇危疾。(《周筤谷别传》)
是年七月,《永清志》成。(《与李讷斋太守书》、《庚辛亡友传》及其周震荣跋。)(先生有《又与周永清论文》书,中云:“永清撰志,去今十二年,和州则十八年矣。”据此,知《永清志》大概成于《和州志》六年之后。)
是年著有《校雠通义》四卷(《跋酉冬戌春志余草》)。此书原稿,后两年游古大梁时遇盗失去,前三卷幸有朋友抄存本,其第四卷竟不可复得。(同上)
《永清志序例》十五篇,今载《文史通义》外篇二。《永清志》较《和州志》颇不同,今列表如下:
《和州志》《永清志》
皇言纪皇言纪
□恩泽纪
官师表职官表
选举表选举表
氏族表士族表
舆地图舆地图
建置图建置图
营汛图□
水利图水道图
田赋书
(中间尚有四书,名佚)六书(礼,吏,户,兵,工,刑。)
艺文书
政略政略
列传列传
阙访阙访
前志前志
文征文征
《永清志》凡六体,共二十五篇。《文征》五卷,计
《奏议》,《征实》,《论说》,《诗赋》,《金石》,各一卷(据刘刻本。通行本则无金石一卷)。
《校雠通义》今存三卷,共十八篇。中多有极重要的见解,往往与《文史通义》互相发明。例如《原道篇》说古代“官守学业皆出于一,私门无著述文字”;又说“六艺非孔氏之书,乃周官之旧典也”:
这都是《文史通义》的重要观念,但此略而彼详耳。他极力推崇刘向、刘歆父子,故有《宗刘》之篇。他论校书之法.很多可注意的:一、互著(重复互注)。二、别裁(裁其篇章,别出门类,如《管子》中之《弟子职》入小学)。三、辨嫌名(一书数名者,必当历注互名于卷帙之下;一人而有多字号者,亦当历注其字号于姓名之下)。四、采辑补缀(辑佚书)。五、书掌于官(平日责成州县官考求是正,著为录籍,略如人户之有版图)。六、广储副本备雠正,七、有所更定,必载原文,八、著录残逸,九、藏书。此外,他还有一条极重要的意见:
窃以典籍浩繁,闻见有限;在博雅者且不能悉究无遗,况其下乎?校雠之先,宜尽取四库之藏,中外之籍,择其中之人名地名官阶书目,凡一切有名可治有数可稽者,略仿《佩文韵府》之例,悉编为韵;乃于本韵之下,注明原书出处及先后篇第;自一见再见,以至数千百,皆详注之;藏之馆中,以为群书之总类。至校书之时,遇有疑似之处,即名而求其编韵,因韵而检其本书,参互错综,即可得其至是。此则渊博之儒穷毕生年力而不可究殚者,今即中才校勘可坐收于几席之问,非校雠之良法欤?
此即今所谓“索引”之法,后来汪辉祖的《史姓韵编》与阮元等的《经籍纂诂》,都是这一类的书。
七月,先生访周震荣于顺义役次。震荣置酒高会,出《永清志》示坐客。张维祺、周棨争聘先生修志,不得,遂各就所治成书。(《庚辛之间亡友传》,周震荣跋。但原文“辛丑”系“己亥”之误。)
秋后,馆座师梁国治家,课其子仲将读。(《庚辛亡友传》,及周震荣跋,《上粱相公书》,《周筤谷别传》。)
乾隆四十五年,庚子(1780)。先生四十三岁。
仍馆梁国治家。冬,辞馆,岁事殊窘。(《庚辛亡友传》)
第三女殇。(《丁巳岁暮书怀》诗注)
乾隆四十六年.辛丑(1781)。先生四十四岁。
春,图事辄蹶。三月,去游河南,失礼于□海度,不得志而归。中途遇盗,尽失其囊箧及生平撰著。狼狈衣短葛,走投同年生张维祺于直隶肥乡县衙。维祺聘主肥乡清漳书院讲席,生活仍极困难。屡致书梁国治、邵晋涵等求救(《庚辛之间亡友传》、《栗君墓志铭》、《张介村家传》、《与邵与桐书》、《刘氏三世家传》)。《上梁相公(治国)书》最悲愤,略曰:
学诚……妄自诩谓:稍辨黍麦,不甘自弃。又自以为迂拘不合世用。惟是读古人书,泾渭黑白,差觉不诬。若不逼于困苦饥寒,呼吁哀号,失其故态;则毛生颖故投囊,张仪舌犹在口,尚思用其专长,殚经究史。宽以岁月,庶几勒成一家。其于古今学术,未必稍无裨补。若使尘封笔砚,仆仆风霜,求一饱之无时,混四民而有愧;则不过数十寒暑,便无此身,以所得之甚难而汨没之甚易,当亦长者之所恻然悯惜者也!
这回的遇盗,凡四十四岁以前的撰著文章,荡然不存一篇。先生的不幸,以这次为最甚。后来虽从故旧家存录的别本借抄,名之曰《辛丑年抄》。然十成之中,仅得四五。《校雠通义》第四卷竟佚。故今本所存,四十四岁以前之撰著专篇极少。其幸存者多系应酬文字。惟《金君行状书后》论择辨史料之法极精,今摘录于左(下):
载笔之士,蕲合乎古人立言之旨,必从事于择与辨。而铢黍芒忽之间,不苟为炳炳烺烺,饰人耳目,盖有道矣。……夫志状之文,多为其子孙所请;其生平行实,或得之口授,或据其条疏;非若太常谥议,史官别传,确然有故事可稽,案牍可核也。采择之法,不过观行而信其言,即类以求其实,参之时代以论其世,核之风土而得其情,因其交际而察其游,审其细行而观其忽,闻见互参而穷虚实之致,瑕瑜不掩而尽扬抑之能,八术明而春秋经世之意晓然矣。生平每谓“文采未优,古人法度不可不守;词章未极,三代直道不可不存”。其于斯文,则范我驰驱,未尝不为是凛凛焉。
自是年以后,每有撰著,必留副草,以备遗忘。而故人爱先生文者,亦多请抄存副墨。周震荣、史致光抄藏最多,朱锡庚稍次。(《跋酉冬戌春志余草》)
闰四月,访同学邱向阁于南乐县衙(大名府)。邱君因朱竹君“学者读书求通,当如都市逵路,四通八达无施不可”之言,作“通达”二字榜于轩,先生为作《通说》,略云:“薄其执一,而舍其性之所近,徒泛骛以求通,则终无所得矣。惟即性之所近,而用力之能勉者,因以推微而知著,会偏而得全,斯古人所以求通之方也。”此意为先生一生的一个根本观念。(《通说》)
冬,张维祺移官大名,先生亦去肥乡,到大名,至岁暮辞归北京。(《张介村家传》、《大名县志代序》、《栗君墓志铭》)
是年六月二十六日,朱筠(竹君)卒于北京,年五十三。(《朱先生墓志》)
先生在清漳书院,有清漳书院会课题七道,今见《遗书》卷十二,可以看出先生的教育方法。其《策问》题云:
问古人教学,启发是资。请业之际,先问尔所谓达;侍坐之余,则云盍各言志。诸生亦有抑郁未伸,惮于一日之长者欤?诸生有志于学,其意甚盛。顾所谓“学”者,特举业耳。农夫岂为出疆舍其耒?士无恒产,举业等于治田,谁谓诸生不当治举业哉?顾仕非为贫,学亦不当专为举业。敢问诸生读书之始,亦有志所欲为?抑既习举业,因文别有窥见,遂觉所业如是,而所志固有不止于是者欤?学问大要不出经史。……诸生自反平日必有入识最先而程功较易者;经于何道最有关心?史于何事最所惬愿?高山景行,所言正不必今日之所已能者也。举业将以应科目也。假使诸生亦已登进士第,无所事举业矣,遂将束书而不观耶?抑将尚有不能自已者耶?无妨预定言之,将欲为诸生商榷其善否也。即以举业而论,敢问何所讲求?何所师法?……四书文外,经诗论策亦举业之要务也。向者于何致功?平日亦有怀疑不决,欲就请质而无从者欤?院长愿悉与闻,将为诸生效他山之错焉。
其四书大义策问六道,都是很能引起学者的怀疑态度与思考力的。如第一道云:
问《论语》记言之例:夫子所言,皆称“子曰”;其有对君之言则称“孔子”。说者谓君臣之际,记者致其谨严:然耶?否耶?《颛臾》一篇不皆对君之言,而皆称孔子,岂有说欤?
又如第五道云:
问孔门之教,言行相符。弟子亲承,有疑斯问。……后世往往以问答之高下,觇诸贤学业之浅深,谓言者心声:理固不外是欤?宰我短丧之说,尹氏以为下愚犹耻言之。冉求鸣鼓之攻,亦已得罪名教。二子各列四科,乃是圣门高第;而所言所行,若如讲说家之所言,则后世乡党自好之人有所不为。敢问此何修何学而犹为高第之弟子耶?子贡之特达,而议礼仅爱一羊;子路之果敢,而论仕乃至于佞给。子张学干禄,樊迟请学圃。凡此见于记载,皆后世稍知礼义之士所不屑为;而当日函丈陈辞,略无忌讳。今之为时文者,当奉夫子之论以折诸贤,是固然矣。而诸贤毕世懿修,乃不足当时文家之一吷:则是今之工时文者,其见地乃贤于圣门诸弟子耶?蓄疑久矣,敢请诸生解之。
此种策问既可见先生自己读书善疑,又可见先生教学者亦从思考与疑问下手。上文所引第一策问,处处在寻出学者的志愿与向来的功力。此与上文所引《通说》所谓“即性之所近,而用力之能勉者”之意,正相符合。
乾隆四十七年,壬寅(1782)。先生四十五岁。
是年季春,乾隆帝谒东陵还,过盘山。周震荣以畿县例供除道。先生方自畿南失意归,未有所遇。周君邀先生偕行,环山治道;州县,茇舍相望;时桃李方华,镇山雪初霁,四山照耀,周君大置酒,遍召同官偕饮极欢。同官又互相酬答,寻山名胜殆遍。先生亦自忘家无宿舂粮也。(《周筤谷别传》、《凌书巢哀辞》)
删存近作为《辛壬剥复删存》。(徐本浙本遗书目注)
先生旋主讲永平敬胜书院,自京师移家赴之。后此偶客北京,多依甄松年为主。(《黄烈妇传》、《丙辰札记》、《甄青圃六十序》、《丁巳岁暮书怀》)
山府近边,学者鲜可与语,僻处辄不自聊。幸邻境官吏凌世御、袁汝琈、乔钟吴、刘嵩岳、蔡薰等皆以文字结交,蔡且欲聘先生撰《滦州志》。(《凌书巢哀辞》、《书滦州志后》)
先生病诸生俭学,乃取古人撰述,于典籍有所发挥,道器有所疏证,华有其文而实不离学者,删约百篇,以劝诱蒙俗,名曰《文学》,并作叙例。此书今不传。
春三月,作《朱先生墓志铭》,称他“有所述作,心契乎理,手请于心,如不得已;懔于所奉承而布之,不可意为加损。余力所至,神明变化。绚春拭秋,纤缕巨拓,陶冶万象,不为一律,并能令气之至符心之初。呜呼,盖自有宋欧阳氏以来,未有如是其才者也!”
是年尝为凌世御校定《叶鹤涂文集》,作序。(《凌书巢哀辞》)
季妹死于北京。(《丁巳岁暮书怀》诗注,《滃云山房乙卯藏书目记》)
是年春,朱棻元卒。(《朱府君墓碑》)
是年七月,《四库全书》告成。(《全书总目》)
乾隆四十八年,癸卯(1783)。先生四十六岁。
春,先生卧病京寓,病颇危急(《周筤谷别传》称“己亥癸卯,两危疾”。),邵晋涵载先生至其家,延医治之。病中喜与邵氏论学,每至夜分(《邵与桐别传》论)。因与邵氏论修《宋史》,谓俟君书成后,余当更以意为之,不过五十万言。并问邵立言宗旨,邵以维持“宋学”为志。先生勉以“以班马之业而明程朱之道”。(同上。又《家书五》。)
病愈后,回永平主讲敬胜书院。《与乔迁安(名钟英)论初学课业》三简似在此年。
有《答周筤谷论课蒙书》二篇,一在夏间,一在秋间。第一次书有“此间生徒难与深言”之语,可见先生在永平不很得意。秋间生徒多赴试散去,“荒斋阒然,补苴《文史通义》内篇,撰《言公》上中下三篇,《诗教》上下二篇。”(第二书)自七月初三日至九月初二日,共得《通义》草七篇,分八十九章;又三篇不分章者。总得书十篇,计字二万有余。用五色笔逐篇自为义例,加之圈点。其更改多者,则用粉黄涂灭旧迹,改书其上。逐日结草,一章甫毕,即记早晚时节及风雨阴晴气候(《癸卯通义草书后》)。此十篇之中,惟《言公》、《诗教》五篇可考,余篇之目不可考矣。
《癸卯通义草》以外,又录存数年以来古文辞为《癸卯录存》。(浙本徐本遗书目注)
朱沧湄省其父映榆于永平府署,数过先生请教。先生颇属望之,有《论学书》,谓:
学问之事,非以为名。经经史纬,出入百家,途辙不同同期于明道也。道非必袭天人性命诚正治平,如宋人之别以道学为名,始谓之道;文章,学问,毋论偏全平奇,为所当然而又知其所以然者,皆道也。……道不离器,犹影不离形。……学术当然,皆下学之器也。中有所以然者,皆上达之道也。器拘于迹而不能相通,惟道无所不通,是故君子即器以明道,将以立乎其大也。……惟夫豪杰之士,自得师于古人,取其意之所诚然而中实有所不得已者,力求其至。所谓君子求诸己也。世之所重而非吾意所期欤,虽大如泰山,不遑顾也。世之所忽而苟为吾意之所期欤,虽细如秋毫,不敢略也。趋向专,故成功也易;毁誉淡,故自得也深。即其天质之良而悬古人之近己者以为准。勿忘勿助,久之自有会心焉。所谓途辙不同而同期于道也。……人之性情才质,必有所近。童子塾时,知识初启,盖往往以无心得之,行之而不著也。其后读书作文,与夫游思旷览,亦时时若有会焉,又习而不察也。此即道之见端,而充之可以无弗达者。未有人焉从而明示之,盖至终身汨没而不自知为枉其才者,比比然也。足下于此,亦将有所省乎?如有所省,则毋论治经业史,皆可求所得矣。
又有题《朱沧湄诗册》文云“……必求诗之质,而后文以生焉。读书蓄德,名理日富,愤乐循环,若有不得已焉而后出之,此不求工诗而诗乃天至,以操之有其质也。强笑不欢,强哭不悲。哀乐自来而哭笑不自知其已甚。学之于文,岂有异于是乎?”
九月犹在永平讲舍;九日与友人登高,游阳山九莲寺,有记。
十月,乾隆帝归自盛京,周震荣除道京东。招先生“临榆茇次,观乡田秋获则羡归耕;览山海关,相与慷慨怀古;其夕宿海边寺,闻海潮如殷雷,势挟风雨,震撼庭户,凄清不复成寐;夜半登高,见海日出,意惝恍思神仙”。先生谓“数日之间,随所见闻,心境屡化,人世何者可常恃耶?”周君因与先生论文,将托著述以期不朽,自谓十年博千古云。(《周筤谷别传》、《凌书巢哀辞》)
周震荣驳先生《诗教》篇“三代之盛未有著述文字”之论,先生不答。(《与周永清论文》)
《言公》三篇为先生得意之作。上篇论“古人之言所以为公也,未尝矜于文辞而私据为己有也。志期于道,言以明志,文以足言。道果明于天下,而所志无不申,不必其言之果为我有也”。此是三篇大旨。中篇论“世教之衰,道不足而争于文,实不充而争于名”,尤痛切。下篇为赋体,泛论各种文体之公。
《诗教》上篇论“战国之文,奇袤错出而裂于道,人知之;其源皆出于六艺,人不知也。后世之文,其体皆备于战国,人不知;其源多出于诗教,人愈不知也”。此语含有一种文学史的见解,但章氏说的不明白。下篇说“学者惟拘声韵之为诗,而不知言情达志,敷陈讽谕,抑扬涵泳之文,皆本于诗教”。此言较明白。以文学史的眼光看去,《三百篇》自是一切文学之纪元,一切集部之祖(子部即是集部,不当别立子部)。章氏此论,确有一部分真理。上篇又说“古未尝有著述之事,著述至战国而始焉”,更有见地。但他假定一个理想的“同文”之治,作为上古无著述的解释,那可错了。
冬,先生去永平。(《题沧湄诗册》)
友人曾慎卒。(《庚辛亡友传》)
十二月清廷修《续通典》成。先生尝代拟《礼典序》,今本尚有原稿痕迹。
乾隆四十九年,甲辰(1784)。先生四十七岁。
癸卯甲辰之间,永定河道陈琮招先生撰《河志》(《曾麓亭传书后》)。是年,先生就保定莲池书院之聘(《王府君墓志铭》、《周府君墓志铭》、《郎公家传》)。家口自永平携赴保定,以后渐增至二十人。(《丁巳岁暮书怀》诗注)
是年有《甲辰存录》。
十一月八日,冯廷丞卒。(《冯君家传》)
是年,族侄廷枫成进士。(《海门厅志》、《名宦传》)
清廷修《续通考》成。
乾隆五十年,乙巳(1785)。先生四十八岁。
仍主讲保定之莲池书院。诸生多授徒为业,先生为他们作《论课蒙学文法》二十六通。此文大旨演癸卯《与周筤谷书》的意思,但更切实。大旨反对世俗课童子用时文入手之法,而主张用古文入手,先读《左传》,次及《史记》;作文则先论事,次论人,次数典,最后叙事。
正月,一至北京。(《张介村赐鸠杖记》)
八月刻《太上感应篇》,二日作《书后》。
是年冬,先生暂至京师,馆同年生潘庭筠家,在兴化寺街,与任大椿寓相近,常互为主客谈宴。先生留旬月出都。(《任幼植别传》)
是年正月,张维祺《大名县志》成,悉用先生之法(志序)。并曾以其稿与先生商榷(《记大名县志轶事》)。二月,毕沅为河南巡抚。
是年十月,清廷修《一统志》、《续通志》成。
先生后自评云:“甲辰乙巳……所作亦有斐然可观,而未通变也。”(《跋甲乙剩稿》)
乾隆五十一年,丙午(1786)。先生四十九岁。
仍在莲池书院,十二月十日(《内藤谱》作二十日)有《月夜游莲池记》。
是年六月,毕沅升任湖广总督,以伊阳拒捕案被议,仍留河南巡抚任。(《东华录》)
十二月十三日,梁国治卒。(《耆献类征》本传)
这年,章宗源(逢之)中举人。(《孙星衍文集》)
乾隆五十二年,丁未(1887)。先生五十岁。
是年春,先生最得意的门人史致光(余邨)进士及第,授修撰。(《耆献类征》本传)
是年先生因失梁国治之奥援,不得不辞莲池书院讲席。侨寓保定,寄居旅店,长孙女及第五子殇。是时“当道交疏,至典史背议为写白字!”(《丁巳岁暮书怀》诗及注)
春,先生闻戊戌进士开选;因往北京吏部投牒。遇宵小剽劫,生计索然。转食友家者几一年。五十生朝,主甄松年家,松年为置酒尽欢(《甄青圃六十序》、《蔡滦州哀辞》)冬间,已垂得知县矣,忽决计舍去。十月遂回保定。(《丁巳岁暮书怀》诗注、《庚辛亡友传》、《存我楼记》)
十月,周震荣自永清至保定。一日,与先生论课蒙法。先生极言《东莱博议》及唐宋人论人论事之文不可资以入门,揠苗助长,槁可立待。盖针指震荣旧作《养蒙术》中语而言也。震荣持其说甚坚。先生攘袂征色,且丑语相诋。适周、张维祺自外至,先生亦不及揖迎。维祺右震荣说,先生言益峻。曰:“纷争至此,案何由定。”是时僮仆离立户外,皆诮曰:“此省垣地,不走谒热官,乃聚讼此无益言语!”因各举其囊橐相示,曰:“是宜吾侪之不得饱也。”先生闻之失笑,索酒斗饮,大醉别去。(《庚辛之间亡友传》,周震荣跋。)
仲冬,因周震荣之介绍与启发,至河南见毕沅。欲借其力编《史籍考》(《上毕制府书》,《丁巳岁暮书怀》诗注)。有《上毕抚台书》。(此书浙本《遗书》误刻两见,一题下有“己酉十二月二十九日”小字,误也。刘本亦误。)略云“爱才如阁下,而不得鄙人过从之踪;负异如鄙人,而不入阁下裁成之度:其为缺陷奚如!”书附旧刻《和州志例》二十篇,《永清县志》二十五篇。先生后十年追述此行云:
镇洋太保人伦望,寒士闻名气先壮。戟门长揖不知惭,奋书自荐无谦让。公方养疴典谒辞,延见卧榻犹嫌迟。解推遽释目前困,迎家千里非遥迤。宋州主讲缘疑夙,文正祠堂权庙祝。潭潭深院花木饶,侨家忽享名山福。(《丁巳岁暮书怀诗》)
据此诗,毕沅待先生颇厚,明年先生即主讲归德府之文正书院。
离保定时,周震荣置酒送别,半酣,曰“君昔矢愿作《亡友传》,墓草且宿矣,若死者何!”先生日“是行也。宜偿之。”周曰:“君敏于行文,息于举笔。死者无穷期,生者百年易逝!他日我作《亡友传》,将列君于篇末.以志此憾也!”先生默然,(《庚辛亡友传》周跋)
先生在保定之某年,尝为梁肯堂校定其业师仁和叶某遗文,这年在北京又尝附商(梁文定公(国治)年谱)。(《年谱书后》)
乾隆五十三年.戊申(1788)。先生五十一岁。
正月,有《徐尚之古文跋》。
《论修史籍考要略》,当系去冬今春间在开封所作。经毕沅同意后,遂开局编《史籍考》,由先生主持其事。
二月,先生至归德,主讲文正书院(《崔母屏风题辞》)。三月一日有《与洪稚存书》,写途中及书院风景甚详。书末有云:“官场报访及宴会征逐,稍已即闲。三月朔日为始,排日编辑《史考》。检阅《明史》及《四库子部目录》,中间颇有感会,增长新解。惜不得足下及虚谷、仲子诸人相与纵横其议论也。……不知足下及仲子此时检阅何书?《史部提要》已抄毕否?《四库集部目录》,便中检出,俟此间子部阅毕送上,即可随手取集部发交来力也。《四库》之外,《玉海》最为紧要。除艺文史部无庸选择外,其余天文地理礼乐兵刑各门皆有应采辑处,不特艺文一门已也。此二项讫工,廿三史亦且渐有条理,都门必当有所抄寄。彼时保定将家迁来,可以稍作部署。端午节后,署中聚首,正好班分部别,竖起大间架也。”此书可见先生见毕沅后,即任编辑《史考》事;又可见《史考》编纂之情形与下手方法。洪亮吉、凌廷堪、武亿等,当日皆分任此事。
春夏屡致书邵晋涵、孙星衍(渊如)诸友。五月二十三日《报渊如书》有云:“愚之所见,以为盈天地间,凡涉著作之林,皆是史学。《六经》特圣人取此六种之史以垂训者耳。子集诸家,其源皆出于史。”
二月,《与孙渊如书》有云:
鄙人不能诗,而生平有感触,一寓于文。
《与邵二云论学书》有云:
鄙性浅率,生平所得,无不见于言谈。至笔之于书,亦多新奇可喜。其间游士袭其谈锋,经生资为策括,足下亦既知之,斯其浅焉者也。近则遨游南北,目见耳闻,自命专门著述者,率皆阴用其言,阳更其貌,且有明翻其说,暗剿其意。
又书有云:
故以学问为铜,文章为釜,而要知炊黍芼羹之用,所谓道也。风尚所趋,但知聚铜,不解铸釜;其下焉者,则沙砾粪土,亦曰聚之而已。故俗士难与庄语。吾党如余邨(史致光)、逢之(章宗源)、正甫(章某)、暨朱少白(锡庚),不可不时时策之。
是年又有《刘氏书楼题存我楼记》,可因以见先生的人生观:
我有来往,我不长存者也。我不长存而思所以存之,以为及我之存,可以用我耳目聪明,心识志虑,而于具我之质,赋我之理,有以稍得当焉,虽谓不负我生可也。
夫人之生也万变,所谓我者亦万变,毋论各有其生,各不相俾;即一生所历,亦自不同。……则今日之我固非昔我,而后此之我又安能必其如今我乎?
苟思生不漫然之我,则随其思之所至,即为我之所在,岂惟与年为异,抑亦日迁月化而不自知也。
然则欲存我者,必时时去其故我,而后所存乃真我也。
春杪,家眷始自保定旅店南迁至归德。(《丁巳岁暮书怀》诗注,《蔡滦州哀辞》)
五月,遣贻选入京应乡试,馆于永清县署凡一年。(《报孙渊如书》、《周筤谷别传》)
在归德时,校正《校雠通义》,以意为更定,与诸家所存本又大异矣。(《跋酉冬戌春志余草》)
接到章宗源所辑《逸史》,拟附入《史籍考》。(《与邵二云书》)
是年秋,得《文史通义》十篇。目不可考。又自八月二十八日至十月十六日,得诸体古文词十三篇(《题戊申秋课》)。先生自言:“作文之勤,多在秋尽冬初,灯火可亲,节序又易生感也。平日所负文债,亦每至秋冬一还,然终未能悉扫无余。”又云:“涉世之文与著作之文,相间为之,使其笔墨略有变化。”(同上)
是年秋,先生又撰《庚辛之间亡友列传》一书,除夕在亳又有《顾文子传书后》。(《任幼植别传》)
内藤及会稽徐氏藏本《章氏遗书》目有《礼教》、《所见》二篇,题下皆注“戊申录稿”,疑即是年所作十篇之二。(此二篇旧刻各本及浙本《遗书》中皆无之,惟刘刻本始有。)(王宗炎《复章实斋书》,在嘉庆四年,犹问《礼教篇》成否,则有可疑。)
是秋,荆州大水,毕沅升任湖广总督。冬,先生失归德馆,将往依沅。冬杪,游亳州。逾月,因移家至亳州署,依知州裴振。(《裴母查宜人墓志铭》、《甄鸿斋家传》、《跋申冬酉春归扐草》、《丁巳岁暮书怀》、《庚辛亡友传》)
岁暮,先生到武昌,投毕沅于督署。(《洪北江年谱》)
是年所作小品可考者甚多,其较要者,《刘氏书楼题存我楼记》、《书郎通议墓志后》、《与宗族论撰忠公家传书》、《跋戊申秋夜课》。其草稿册名又有《戊申录稿》、《戊申仲秋序记杂文》二种。(浙本目)
这年,朱锡庚(少白)中举人。(《朱先生别传》)
乾隆五十四年,己酉(1789)。先生五十二岁。
辗转太平、安庆之间,厄甚。(《上毕制府书》)
三月之杪,游太平,馆于安徽学使署中。学使徐立纲方辑宗谱,请先生经纪其事《改正毛西河所撰徐亮生传》、《跋申冬酉春归扐草》(《安徽通志?职官表》)。张小兮、左良宇皆一时名俊,比屋而处,暇则聚谈,谈亦不必皆文字,而引机触发,则时有感会。自四月十一日至五月初八日,得《通义》内外二十三篇,约二万余言。先生自言“生平为文,未有捷于此者”。以体例分为甲乙两编。甲编共十三篇,新十二,旧一。自序曰:
向病诸子言道,率多破碎,儒者又尊道太过,不免推而远之。至谓近日所云学问发为文章,与古之有德有言殊异,无怪前人诋文史之儒不足与议于道矣。余仅能议文史耳,非知道者也。然议文史而自拒文史于道外,则文史亦不成其文史矣。因推原道术,为书得十三篇,以为文史原起,亦见儒之流于文史,儒者自误以谓有道在文史外耳。
其余十一篇,附存旧作二篇,为乙编,皆专论文史。统名《姑孰夏课》。甲编之目虽不可知,然《原道》、《原学》诸篇必在其内。以意度之,为下列十二篇:《原道》上中下、《原学》上中下、《博约》上中下、《经解》上中下。
《原道·上》论道起于三人居室,即今日所谓“社会的生活”也。又说,“当日圣人创制,则犹暑之必须为葛,寒之必须为裘,而非有所容心。”又说,“道无所为而自然,圣人有所见而不得不然。”此皆精到之言。他过崇周公,说他“经纶制作,集千古之大成”,虽然很可笑;但他认道在制作典章,故宁可认周公而不认孔子为集大成,也不能不算是一种独见;我们可以原谅他的谬误。
《原道·中》说“道不离器,犹影不离形”,自是一种卓识。此意清初颜元、李塨、费密诸人皆主之,浙东学术亦与此派有相近处,但不必说实斋之论必本于前人耳。此篇说,“后世……谓六经载道之书也,而不知六经皆器也。……夫子述六经以训后世,亦谓先圣先王之道不可见,六经即其器之可见者也。……夫天下岂有离器言道,离形存影者哉?彼舍天下事物人伦日用而守六籍以言道,则固不可与言夫道矣。”
《原学》上篇论学者“学于形下之器而自达于形上之道也”;中篇论“学必习于事。……诸子百家之言起于徒思而不学”;下篇论“世儒之患起于学而不思”;“程子曰,‘凡事思所以然,天下第一学问。’人亦盍求所以然者思之乎?”
《博约》诸篇与《原学》相发明,其中篇尤痛切:
王伯厚氏搜罗摘抉,穷幽极微;其于经传子史,名物度数,贯串旁骛,实能讨先儒所未备。其所纂辑诸书,至今学者资衣被焉。……然王氏诸书,谓之纂辑,可也,谓之著述,不可也;谓之学者求知之功力,可也,谓之成家之学术,则未可也。今之博雅君子,疲精劳神于经传子史,而终身无得于学者,正坐宗仰王氏,而误执求知之功力以为学即在是尔。学与功力实相似而不同。学不可以骤几,人当致攻乎功力,则可耳。指功力以为学,是犹指秫黍以为酒也。……今之俗儒且憾不见夫子未修之《春秋》,又憾戴公得《商颂》而不存七篇之阙,自以为高情胜致,至相赞叹!充其僻见,且似夫子删修不如王伯厚之善搜遗逸焉!盖逐于时趋,而误以襞补苴为尽天地之能事也。幸而生后世也,如生秦火未毁以前,典籍具存,无事补辑,彼将无所用其学矣!
《经解》三篇,大旨谓“古之所谓经,乃三代盛时典章法度见于政教行事之实,而非圣人有意作为文字以传后世”。此亦实斋平生一大主张。
浙江图书馆所藏会稽徐氏抄本《章氏遗书》目录纸下,有原来被贴去的《文史通义》目录。那隐目各篇题下皆有原注。今据那些原注,可证我上文意度的诸篇确是今年的作品:
《原道》上中下原注《庚夏抄存》
《原学》上中下《博约》上中下《经解》上中下原注《庚戌抄存通义》
又下列诸篇那隐目皆注《庚戌抄存通义》:
《史释》、《史注》、《习固》、《文集》、《天喻》、《师说》、《假年》、《说林》、《匡谬》、《辨似》、《朱陆》、《知难》、《感遇》、《感赋》亦可认为此年所作。大约因庚戌在武昌开局编书,有抄胥可令抄存旧稿,不似此年之东奔西跑也。(那隐目久晦于世,最近才由姚名达发现。)
《文理篇》因见左良宇案上的《史记录本》而作,自是这年在太平的作品。《家谱杂议》、《与冯秋山论修谱书》及代徐氏所作传文,当然亦是此时作的。
《习固篇》教人以思辨之法,略录于左(下):
辨论乌乎起?起于是非之心也。是非之心乌乎起?起于嫌介疑似之间也;乌乎极?极于是尧非桀也。世无辨尧桀之是非,世无辨天地之高卑也。目力尽于秋毫。耳力穷乎蚁穴。能见泰山,不为明目。能闻雷霆,不为聪耳。故尧桀者,是非之名,而非所以辨是非也。嫌介疑似,未若尧桀之分也。推之而无不若尧桀之分,起于是非之微而极于辨论之精也。故尧桀者,辨论所极,而是非者,隐微之所发端也。隐微之创见,辨者矜而实之矣。推之不至乎尧桀,无为贵创见焉。推之既至乎尧桀,人亦将与固有之尧桀而安之也。故创得之是非,终于无所见是非也。尧桀,无推者也。积古今之是非而安之若素如尧桀者,皆积古今人所创见之隐微而推极之者也。安于推极之是非者,不知是非之所在也。不知是非之所在者,非竟忘是非也,以谓固然而不足致吾意焉尔。触乎其类而动乎其思,于是有见所谓诚然者,非其所非而是其所是,矜而宝之,以谓隐微之创见也。推而合之,比而同之,致乎其极,乃即向者安于固然之尧桀也。向也不知所以,而今知其所以,故其所见有以异于向者之所见,而其所云实不异于向之所云也。故于是非而不致其思者,所矜之创见,皆其平而无足奇者也。……尧桀固无庸辨矣。然被尧之仁,必有几几于不能言尧者,乃真是尧之人也。遇桀之暴,必有几几于不能数桀者,乃真非桀之人也。千古固然之尧桀,犹推始于几几不能言与数者,而后定尧桀之固然也。故真知是非者,不能遽言是非也。真知是尧非桀者,其学在是非之先,不在是尧非桀也。是尧而非桀,贵王而贱霸,遵周孔而斥异端,正程朱而偏陆王,吾不谓其不然也;习固然而言之易者,吾知其非真知也。
先生在太平留三月,六月自太平返亳,道经扬州,访沈业富,留扬州几一月,沈先生令人抄存先生文稿四卷。七月抵亳州,有儿妇之丧。(按《丁巳诗》注,此乃贻选之妇。)移居民家。八月游湖北,留月余,见史致光。史时官湖北乡试正考官。十月回亳州。(《答沈枫墀论学》、《跋酉冬戌春志余草》、《张介村家传》、《丁巳岁暮书怀》、《与陈鉴亭论学书》、《耆献类征?史致光传》。)
是年十一月,有《答沈枫墀论学》一书,于考订、辞章、义理三者,皆有平允之论。如云:
考索之家亦不易易。大而礼辨郊社,细若雅注虫鱼,是亦专门之业,不可忽也。……人生有能有不能,耳目有至有不至,虽圣人有所不能尽也。立言之士,读书但观大意;专门考索,名数究于细微:二者之于大道,交相为功。……足下有志于文,正当益重精学之士。能重精学之士,则发为文章,必无偏趋风气之患矣。……要之,文易翻空,学须摭实。今之学者虽趋风气,竞尚考订,多非心得,然知求实而不蹈于虚,犹愈于掉虚文而不复知实学也。
此书可与《原学》、《博约》诸篇参看(沈枫墀名在廷,业富之子)。
十二月二十九日,有《上毕制府书》(见刘本补遗)。附五言古诗以祝毕沅六旬初度。
是年秋冬,在亳州时,为知州裴振修州志。(《何君家传》)
长子贻选归自京,先生有《论文示贻选》。
起是年十月二十四日,迄明年二月三日,得大小杂著文稿二十一件,名为《酉冬戌春志余草》。(原跋)
此外,是年书信较要者,有《与周永清辨论文法》、《与史余邨论学书》、《与陈鉴亭论学书》、《与邵二云论文》、《与朱少白论文》、《又与永清论文》、《与家正甫论文》等篇。
是年四月,周震荣为先生刊行《庚辛之间亡友列传》,并作跋。
友人任大椿卒。(《任别传》)
乾隆五十五年,庚戌(1790)。先生五十三岁。
长孙殇于亳州侨寓。(《丁巳岁暮书怀》诗注)
先生去年冬间答沈枫墀书,说:“遥计正月之杪,《志》事未能卒业,便须挈此遗绪又作楚游矣。”今年有《与邵二云论学》一书,云:“二月初旬,亳州一书奉寄,屈指又匝月矣。仆于二月之杪方得离亳。今三月望,始抵武昌。襄阳馆未成,制府(毕沅)即令武昌择一公馆,在省编摩,于仆计亦较便也。”大概《毫州志》至二月始成书。故先生《与周永清论文》云:“永清撰志去今十二年,和州则十八年矣。”
先生对於《亳州志》,自视甚得意,故《与周永清论文》云:
近日撰《亳州志》,颇有新得;视和州、永清之志,一半为土苴矣。主人雅相信任,不以一语旁参,与足下同。而地广道远,仆又逼于楚行;四乡名迹,未尽游涉;而孀妇之现存者,不能与之面询委曲:差觉不如永清。然文献足征,又较永清为远胜矣。此志,拟之于史,当与陈范抗行。义例之精,则又《文史通义》中之最上乘也。世人忽近贵远,自不察耳。后世是非终有定评。如有良史才出,读《亳志》而心知其意,不特方志奉为开山之祖,即史家得其一二精义,亦当尊为不祧之宗。此中自信颇真,言大实非夸也。
《亳州志》我未见。据《安徽通志》、《裴母查宜人墓志铭》,亳州知州裴振是年即去任,则此书不及刊板,当已佚。今从《文史通义》所保存残稿观察,其书盖具二特色:一为人物表,一为掌故。
《人物表例议》(《文史通义》外篇二)曰:
方志之表人物,……将以救方志之弊也。……史自司马以来,列传之体,未有易焉者也。方志为国史所取裁,则列人物而为传,宜较国史加详。而今之志人物者,删略事实,总撷大意,约略方幅,区分门类。其文非叙非论,似散似骈;尺牍寒温之辞,簿书结勘之语,滥收猥入,无复剪裁。至于品皆曾、史,治尽龚、黄,学必汉儒,贞皆姜女,面目如一,情性难求:斯固等于自郐无讥矣。即有一二矫矫,雅尚别裁,则又简略其辞,谬托高古;或仿竹书记注,或摩石刻题名;虽无庸恶肤言,实昧通裁达识,所谓似表非表,似注非注。其为痼蔽久矣。……今为人物列表,其善盖有三焉。前代帝王后妃,今存故里,志家收于人物,于义未安。……今于传删人物,而于表列帝王,则去取皆宜,永为成法。其善一也。史传人物本详,志家反节其略。此本类书摘比,实非史氏通裁。……兹于古人见史策者,传例苟无可登,列名人物之表,庶几密而不猥,疏而不漏。其善二也。史家事迹,目详于耳;宽今严古,势有使然。至于乡党自好,家庭小善,义行但存标题,节操止开年例:史法不收,志家宜具。传无可著之实,则文不繁猥;表有特著之名,则义无屈抑。其善三也。
《掌故例议》曰:
今之方志猥琐庸陋,求于史家义例,似志非志,似掌故而又非掌故,盖无以讥为也。然簿书案牍,颁于功令,守于吏典,自有一定科律;虽有奇才,不能为加;虽有愚拙,不能为损。……故求于今日之志,不可得而见古人之史裁;求于今日之案牍,实可因而见古人之章程制度。……志义欲其简而明也,然而事不可不备也。掌故欲其整以理也,然而要不可不挈也。
又曰:
故为史学计其长策:纪表志传,率由旧章;再推周典遗意,就其官司簿籍,删取名物器数,略有条贯,以成一时掌故,与史相辅而不相侵;虽为百世不易之规,可也。
先生又有《与史余邨》一书(此篇浙本无之,此据马夷初先生所抄山阴何氏抄本)云:
近撰《亳州志》,更有进境。《新唐书》以至宋元诸史书志之体不免繁芜,而汰之又似不可,则不解掌故别有专书,不当事事求备也。列传猥滥,固由文笔不任,然亦不解表例,不特如顾宁人所指班、马诸年表已也。班氏古今人表,史家诟詈,几如众射之的。仆细审之,岂惟不可轻訾,乃大有关系之作,史家必当奉为不祧之宗。……此例一复,则列传自可清其芜累耳。
先生所作诸志,至是体例始完备。文征之例起于《和州志》,《永清志》详于六书,但掌故未成专书。《阙访》之列传与《前志》之列传,二例亦起于《和州志》,得人表而法更简要。掌故之列为专书,确是先生的一大贡献。前此先生论方志,虽自夸得史法,其实仍是文家居十之七八,而史家仅居二三。至掌故一例成立,方才可称为史家之“方志”。先生后来作《方志立三书议》曰:
凡欲经纪一方之文献,必立三家之学,而始可以通古人之遗意也;仿纪传正史之体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仿《文选》、《文苑》之体而作《文征》。三书相辅而行,阙一不可。
此实是志书的大法。
但实斋终是一个“文史”家,而非“史”家,故他一面提倡掌故的重要,而一面又嫌《新唐书》以下各史的志书太详细了。他说:
迁、固书志,采其纲领,讨论大凡,使诵习者可以推验一朝梗概,得与纪传互相发明,足矣。至于名物器数,以谓别有专书,不求全备,犹左氏之数典征文,不必具《周官》之纤悉也。司马《礼书》末云:“俎豆之事,则有司存。”其他抑可知矣。自沈、范以降,讨论之旨渐微,器数之加渐广。至欧阳《新唐》之志,以十三名目成书至五十卷,官府簿书泉货注记,分门别类,惟恐不详。宋金元史繁猥愈甚;连床叠几,难窥统要。……(《亳州志》、《掌故例议》上)
又说:
汉志礼乐刑法不能赅而存之,亦以其书自隶官府,人可咨于有司而得之也。官失书亡,则以其体繁重,势自不能行远,自古如是,不独汉为然矣。欧、宋诸家不达其故,乃欲借史力以传之。夫文章易传,而度数难久,故礼亡过半,而乐经全逸。六艺且然,况史文乎?且《唐书》倍汉而《宋史》倍唐,……倘后人再倍唐宋而成书,则连床架屋,毋论人生耳目之力必不能用,抑且迟之又久,终亦必亡。是则因度数繁重,反并史而亡之矣。(《例议》中)
此种议论甚为可笑。《史记》诸书乃后人东抄西凑补成的,故空言多于名物。《汉书》诸志已稍详于名物事实,已非“讨论大凡”了。欧阳《新唐书》以下,记载名物制度之详,远胜前代,此正是史学上一大进步。实斋乃以“讨论之旨渐微,器数之加渐广”为病,真是说梦话!况且印书术进步以后,重要的书籍皆有刻本,不易遗失。实斋因怕书繁重而易失,就反对详细的志书,这也是一大错误。他不知古今保存典籍的方法大不同,《尚书》虽简短,难免于亡逸;《宋史》、《明史》虽繁重,终不会失去了。
在亳州修志时,删定《和州志例》为《叙论》一卷(今存),删订《永清全志》为《新志》二十六篇(《又与永清论文》、《上毕抚台书》)。《新志》今未见。
由亳州往湖北时,有《家书》七,极有关系:
天下至理,多自从容不迫处得之。矜心欲有所为,往往不如初志。……但札记之功,必不可少。如不札记,则无穷妙绪,皆如雨珠落大海矣。
吾于史学,盖有天授。自信发凡起例,多为后世开山。而人乃拟吾于刘知几!不知刘言史法,吾言史意;刘议馆局纂修,吾议一家著述:截然两途,不相入也——至论学问文章,与一时通人全不相合。盖时人以补苴襞绩见长,考订名物为务,小学音画为名。吾于数者皆非所长而甚知爱重,咨于善者而取法之;不强其所不能,必欲自为著述以趋时尚。此吾善自度也。时人不知其意而强为者,以谓舍此无以自立。故无论真伪是非,途径皆出于一。吾之所为,则举世所不为者也。如古文辞,近虽为之者鲜,前人尚有为者。至于史学义例,校雠心法,则皆前人从未言及,亦未有可以标著之名。爱我如刘端临,见翁学士(方纲)询吾学业究何门路,刘则答以不知,盖端临深知此中甘苦难为他人言也。故吾最为一时通人所弃置而弗道。而吾于心未尝有憾。且未尝不知诸通人所得亦自不易,不敢以时趋之中不无伪托而并其真有得者亦忽之也。但反而自顾,知己落落,不过数人,又不与吾同道。每念古人开辟之境,虽不知殁身之后,历若干世而道始大行;而当其及身,亦必有子弟门人为之左右前后,而道始不孤。今吾不为世人所知,余邨、虎脂又牵官守,恐未能遂卒其业。尔辈于此,独无意乎?
吾于古文辞,全不似尔祖父;然祖父生平极重邵思复文,吾实景仰邵氏而愧未能及者也。盖马班之史,韩欧之文,程朱之理,陆王之学,萃合以成一子之书,自有宋欧曾以还,未有若是之立言者也。而其名不出于乡党,祖父独深爱之。吾由是定所趋向。其讨论修饰,得之于朱先生,则后起之功也。而根柢则出邵氏,亦庭训也。
吾於史学,贵其著述成家,不取方圆求备,有同类纂。
吾读古人文字,高明有余,沉潜不足,故于训诂考质,多所忽略;而神解精识,乃能窥及前人所未到处。
夫学贵专门,识须坚定,皆是卓然自立,不可稍有游移者也。至功力所施,须与精神意趣,相为浃洽。所谓乐则能生,不乐则不能生也。……攻习之余,必静思以求其天倪。……求于制数,更端而究于文辞,反复而穷于义理。循环不已,终期有得。
是年在武昌,编《史籍考》。毕沅方编《续通鉴》,先生亦襄助其事。
十二月,作《任幼植别传》(本传)。
是年抄存杂文中有《郑学斋记书后》及《朱先生墓志书后》二篇,皆甚有关系之文。《郑学斋记》见段刻《戴东原集》卷十一,原文有“故废郑学乃后名郑学以相别异”,又说,“学者大患在自失其心。……由六书九数制度名物,能通乎其词,然后以心相遇,是故求之茫茫空驰以逃难岐为异端者,振其藁而更之,然后知古人治经有法:此之谓郑学。”先生书后曰:
戴君说经不尽主郑氏说,而其《与任幼植书》则戒以轻畔康成。人皆疑之,不知其皆是也。大凡学者于古未能深究其所以然,必当墨守师说;及其学之既成,会通于群经与诸儒治经之言,而有以灼见前人之说之不可以据,于是始得古人之大体而进窥天地之纯。故学于郑而不敢尽由于郑,乃谨严之至,好古之至,非蔑古也。乃世之学者喜言墨守。……墨守而愚,犹可言也。墨守而黠,不可言矣。愚者循名记数,不敢稍失,犹可谅其愚也。黠者不复需学,但袭成说,以谓吾有所受者也。盖折衷诸儒,郑所得者十常七八。黠者既名“郑学”,即不劳施为,常安坐而得十之七八也。夫安坐而得十之七八,不如自求心得者之什一二矣。而犹自矜其七八,故曰德之贼也。
先生此论可谓深知戴氏之学。先生虽常不满于戴,然先生实真知戴者,观此篇可证。
是年抄存《通义》,可考者凡十四篇,已叙入去年。其他重要文章可推为是年所作者,《家书》七通外,《跋酉冬戌春志余草》、《与邵二云》、《与邵二云论学》、《跋陈西峰韭菘吟》、《跋孙香泉读书记》、《史学例议书后》二篇,《书朱陆篇后》。又徐本注明是“庚辛间草”的《释通》、《答客问》诸篇,皆可推为是年所作。
《答客问》三篇,是先生讨论史学的最重要文字。今摘录于左(下):
史之大原,本乎《春秋》。《春秋》之义,昭乎笔削。笔削之义,不仅事具始末,文成规矩已也。以夫子“义则窃取”之旨观之,固将纲纪天人,推明大道。所以通古今之变而成一家之言者,必有详人之所略,异人之所同,重人之所轻,而忽人之所谨,绳墨之所不可得而拘,类例之所不可得而泥,而后微茫秒忽之际,有以独断于一心。及其书之成也,自然可以参天地而质鬼神,契前修而俟后圣。此家学之可贵也。……
若夫君臣事迹,官司典章,王者易姓受命,综核前代,纂辑比类,以存一代之旧物,是则所谓整齐故事也。开局设监,集众修书,正当用其义例,守其绳墨,以待后人之论定,则可矣,岂所语于专门著作之伦乎。……
天下有比次之书,有独断之学,有考索之功,三者各有所主而不能相通。……自汉氏以来,学者以其所得托之撰述以自表见者,盖不少矣。高明者多独断之学,沉潜者尚考索之功,天下之学术,不能不具此二途。譬犹日昼而月夜,暑夏而寒冬,以之推代而成岁功,则有相需之益;以之自封而立畛域,则有两伤之弊。……
若夫比次之书,则掌故令史之孔目,簿书记注之成格,其原虽本柱下之所藏,其用止备稽检而供采择,初无他奇也。然而独断之学,非是不为取裁;考索之功,非是不为按据。如旨酒之不离乎糟粕,嘉禾之不离乎粪土。是以职官故事案牍图牒之书,不可轻议也。
然独断之学,考索之功,欲其智,而比次之书欲其愚。亦犹酒可实尊彝而糟粕不可实尊彝,禾可登簠簋而粪土不可登簠簋,理至明也。
《甲乙剩稿》内有《报黄大俞先生书》,和这篇互相发明:
古人一事必具数家之学:著述与比类两家,其大要也。班氏撰《汉书》,为一家著述矣;刘歆、贾护之《汉记》,其比类也。司马撰《通鉴》,为一家著述矣;二刘范氏之长编,其比类也。两家本自相因,而不相妨害。拙刻《书教》篇中,所谓圆神方智,亦此意也。但为比类之业者,必知著述之意;而所次比之材,可使著述者出,得所凭藉,有以恣其纵横变化;又必知己之比类与著述者各有渊源,而不可以比类之密而笑著述之或有所疏,比类之整齐而笑著述之有所敧轻敧重则善矣。盖著述譬之韩信运兵,而比类譬之萧何转饷,二者固缺一而不可;而其人之才,固易地而不可为良者也。
《释通》上半篇考“通史”之起原,叙“通史”之流别,皆前人所未道。其下半篇论通史的利弊,尤为精到。兹摘录于此:
通史之修,其便有六:一曰免重复,二曰均类例,三曰便铨配,四曰平是非,五曰去牴牾,六曰详邻事。其长有二:一曰具剪裁,二曰立家法。其弊有三:一曰无短长,二曰仍原题,三曰忘标目。
何谓免重复?夫鼎革之际,人物事实,同出并见。……董卓、吕布,范、陈各为立传;禅位册诏,《梁》、《陈》并载全文:所谓复也。《通志》总合为书,事可互见,文无重出,不亦善乎?
何谓均类例?夫马立《天官》,班创《地理》;《齐》志《天文》,不载推步;《唐》书《艺文》,不叙渊源:伊古以来,参差如是。……惟通前后而勒成一家,则例由义起,自就括。《隋书》、《五代史志》,终胜沈、萧、魏氏之书矣。
何谓便铨配?包罗诸史,制度相仍。惟人物挺生,各随时世。自后妃宗室,标题著其朝代;至于臣下,则约略先后,以次相比。然子孙附于祖父,世家会聚宗支,一门血脉相承,时世盛衰亦可因而见矣。即楚之屈原将汉之贾生同传,周之太史偕韩之公子同科,古人正有深意,相附而彰,义有独断。末学肤受,岂得从而妄议耶?
何谓平是非?夫曲直之中,定于易代。然《晋史》终须帝魏,而周臣不立韩通。虽作者挺生,而国嫌宜慎。则亦无可如何者也。惟事隔数代,而衡鉴至公,庶几笔削平允,而折衷定矣。
何谓去牴牾?断代为书,……首尾交错,互有出入,则牴牾之端,从此见矣。居摄之事,班殊于范;二刘始末,范异于陈:统合为编,庶几免此。
何谓详邻事?僭国载记,四裔外国,势不能与一代同其终始;而正朔纪传,断代为编,则是中朝典故居全,而蕃国载记乃参半也。惟南北统史,则后梁东魏悉其端,而五代汇编,斯吴越荆潭终其纪矣。
凡此六者,所谓便也。
何谓具剪裁?通合诸史,岂第括其凡例,亦当补其缺略,截其浮辞,平突,填砌,乃就一家绳尺。若李氏南北二史,文省前人,事详往牒,故称良史。盖生乎后代,耳目闻见,自当有补前人。所谓凭藉之资,易为力也。
何谓立家法?陈编具在,何贵重事编摩?专门之业,自具体要。若郑氏《通志》,卓识名理,独见别裁,古人不能任其先声,后代不能出其规范,虽事实无殊旧录,而辨名正物,诸子之意,寓于史裁,终为不朽之业矣。
凡此二者,所谓长也。
何谓无短长?纂辑之书,略以次比,本无增损,但易标题,则刘知几所谓“学者宁习本书,怠窥新录”者矣。
何谓仍原题?诸史异同,各为品目,作者不为更定,自就新裁,《南史》有《孝义》而无列女,《通志》称《史记》以作时代,一隅三反,则去取失当者多矣。
何谓忘标目?……独行,方伎,文苑,列女诸篇,其人不尽涉于世事,一例编次,若《南史》吴逵、韩灵敏诸人,几何不至于读其书不知其世耶。
凡此三者,所谓弊也。
《说文》训通为达,自此之彼之谓也。通者所以通天下之不通也。
腊月上旬有《江宁金石记序》(据原书)。(《遗书》所载,题目文字皆略有不同。)
乾隆五十六年,辛亥(1791)。先生五十四岁。
是年仍在武昌为毕沅编《史籍考》。
作《陈伯思别传》(此传亦浙本《遗书》所未收)。
七月,周永年死,先生为作《周书昌别传》。
是年所作文有“辛亥草”中之《史德篇》、《唐书纠谬书后》、《读史通》、《驳孙何碑解》、《论文上弇山尚书》、《朱先生别传》等篇。此外又有“庚辛间草”中《同居》、《皇甫持正文集书后》、《李义山文集书后》、《韩柳二先生年谱书后》、《与邵二云》(辛亥)、《与族孙守一论史表》(辛亥)、《家书》七篇(庚戌)、《元次山集书后》、《王右丞集书后》、《朱校韩文考异书后》、《东雅堂韩文书后》、《葛板韩文书后》、《朱子韩文考异原本书后》、《韩诗编年笺注书后》、《韩文五百家注书后》、《宜兴陈氏宗谱书后》、《冯瑶罂别传》、《曾麓亭传书后》等篇。
是年始识胡虔(君)于武昌督署(《胡母墓表》),盖胡虔亦受聘来编《史籍考》也。先生为其母作墓表。(《柿叶轩笔记》卷首《胡虔传》)
是年先生似曾修《麻城县志》。(《横通》)
《史德篇》论主观可以夺真实,其言极精。
……史所贵者义也,而所具者事也,所凭者文也。……非识无以断其义,非才无以善其文,非学无以练其事,三者固各有所近也,其中固有似之而非者也。记诵以为学也,辞采以为才也,击断以为识也,非良史之才学识也。……能具史识者,必知史德。德者何?谓著书者之心术也。……所患夫心术者,谓其有君子之心而所养未底于粹也。……盖欲为良史者,当慎辨于天人之际,尽其天而不益以人也。尽其天而不益以人,虽未能至,苟允知之,亦足以称著书者之心术矣。而文史之儒,竞言才学识而不知辨心术以议史德,乌乎可哉?
夫是尧舜而非桀纣,人皆能言矣。崇王道而斥霸功,又儒者之习故矣。至于善善而恶恶,褒正而嫉邪,凡欲托文辞以不朽者,莫不有是心也。然而心术不可不虑者,则以天与人参,其端甚微,非是区区之明所可恃也。
夫史所载者事也,事必惜文而传,故良史莫不工文,而不知文又患于为事役也。盖事不能无得失是非。一有得失是非则出入予夺相奋摩矣。奋摩不已,而气积焉。事不能无盛衰消息。一有盛衰消息.则往复凭吊生流连矣。流连不已,而情源焉。凡文不足以动人。所以动人者,气也。凡文不足以入人。所以入人者,情也。气积而文昌。情深而文挚。气昌而情挚,天下之至文也。然而其中有天有人,不可不辨也。气得阳刚而情合阴柔,人丽阴阳之间.不能离焉者也。气合于理,天也。气能违理以自用,人也。情本于性,天也。情能汨性以自恣,人也。史之义出于天,而史之文不能不借人力以成文。人有阴阳之患,而史文即忤于大道之公。其所感召者微也。阴阳伏沴之患,乘于血气而入于心知,其中默运潜移.似公而实逞于私,似无而实蔽于人,发为文辞,至于害义而违道,其人犹不自知也。故曰:心求不可不慎也。
又《说林篇》云:“道,公也。学。私也。君予学以致其道,将尽人以达于天也。人者何?聪明才力,分于形气之私者也。天者何?中正平直,本于自然之公者也。故曰:道公而学私。”可为此篇“天”、“人”的注脚。又《答客问》说史的目的在“纲纪天人,推明大道”,也是这个意思。
这年有《答吴胥石书》,九月十三再答。(并吴来书皆见《吴氏族谱稿存》)
乾隆五十七年,壬子(1792)。先生五十五岁。
是年,先生仍编《史籍考》(《与阮学使论求遗书》)。闰四月,先生著《纪年经纬考》成,有序。后嘉庆十一年唐仲冕刻此书,误题先生之姓为张。(姚名达《纪年经纬考序》)
是年,毕沅《续通鉴》修成,先生代毕沅作书寄钱大昕云:
《宋元编年》(此书初名如此)之役,垂二十年,始得粗就栝。拾遗补阙,商榷繁简,不无搔首苦心。……按司马氏书于南北朝之争相雄长,五代十国之角特鼎峙,其详略分合本于《左氏春秋》之详齐晋。而陈王薛三家纷纷续宋元事,乃于辽金正史束而不观,仅据宋人纪事之书,略及辽金继世年月,其为荒陋,不待言矣。徐昆山书最为晚出,一时相与同功,如万甬东、阎太原、胡德清诸君,又皆深于史事,宜若可以为定本矣。顾《永乐大典》藏于中秘,有宋东都则丹稜李氏《长编》足本未出,南渡则井研李氏《系年要录》未出,元代则文集说部散于《大典》中者,亦多逸而未见,于书虽称缺略,亦其时势使然,未可全咎徐氏。然如辽金正史止阅本纪,间及一二名人列传,而诸传志表全未寓目;宋嘉定后,元至顺前,荒略至于太甚,则不尽关遗编遗事之未出矣。……兹幸值右文盛治,四库搜罗,典章大备;遗文秘册,有数百年博学通儒所未得见,而今可借抄于馆阁者。……今宋事据丹稜、井研二李氏书而推广之,以其辽金二史所载大事无一遗落,又据旁籍以补其逸,亦十居三四矣。元事多引文集,而说部则慎择其可征信者。仍用司马氏例,折衷诸说异同,明其去取之故,以为“考异”;惟不别为书,注于本文之下,以便省览。……计字二百三十五万五千有奇,为书凡二百卷。……鄙见区区自谓此书差有功于前哲,然眉睫之喻实著书之通患。高明何以教之?邵与桐校订颇勤,然商定书名则请姑标《宋元事鉴》,……盖取不敢遽续《通鉴》。……章实斋因推《孟子》其事其文之义,且欲广吕伯恭氏撰辑,别为《宋元文鉴》,将与《事鉴》并立,以为后此一成之例。鄙以为……马《鉴》而后,续者似可不以《通鉴》为讳。且书之优劣不在名目异同。……名为《通鉴》而书之可嗣涑水与否,则存乎后人之衡度矣。……惟涑水之书中有评论,……鄙则以为据事直书,善恶自见。史文评论,苟无卓见特识发前人所未发,开后学所未闻,而漫为颂尧非桀,老生常谈;或有意骋奇,转入迂僻;前人所谓如释氏说法,语尽而继之以偈;文士撰碑,事具而韵之以铭:斯为赘也。今则姑从缺如,未为失司马氏意否?其年经国纬,撮其精要,以为目录,亦岁内可以讫功。大约明岁秋冬拟授刻矣。而章实斋乃云:“纪传之史引而不合,当用互注之法以联其散;编年之史浑灏无门,当用区别之法以清其类。”就求其说,则欲于一帝纪中略仿《会要》门目,取后妃,皇子,将相,大臣,方镇,使相,谏官,执事,牧守,令长之属,各为品类,标其所见年月,定著《别录》一篇,冠于各帝纪之首,使人于编年之中隐得纪传班部;以为较涑水目录举要诸篇尤得要领。且欲广其例而上治涑水原书,以为编年者法。然续书而遽改原书规模,嫌于无所师授。实斋则言其意本于杜氏治《左》别有世卿公子诸谱例耳。鄙意离合参半,未能抉择。凡此皆就质高明,如何如何?全书并录副本呈上,幸为检点舛误。
此书论《续通鉴》的义例,说的甚明白。但先生后八年作《邵与桐别传》,中有云:
已故总督湖广尚书镇洋毕公沅尝以二十年功属某(《文汇》本作“宾”)客续《宋元通鉴》,大率就徐氏本稍为损益,无大殊异。公未惬心,属君(邵)更正。君出绪余,为之复审,其书即大改观。时公方用兵,书寄军营,读之,公大悦服,手书报谢,谓迥出诸家《续鉴》上也。公旋薨于军,其家所刻《续鉴》乃宾客初定之本。君之所寄,公薨后家旋籍没,不可访矣。(“乃宾客”以下,《国朝文汇》本作“仅止数卷,杀青未竟,家旋籍没,君之所寄,不可访矣”。)
又先生之子贻选注云:
先师(邵)为毕公复审《续鉴》,其义例详家君代毕公论《续通鉴》书,与毕氏所刻仅就徐氏增损之本迥异。闻邵氏尚有残稿,恐未全耳。
适按,此事有可疑处。《续通鉴》初刻于嘉庆二年丁巳,即毕沅死之年,时邵晋涵已死了一年。毕沅家之抄没在嘉庆四年己未,是时《续鉴》尚未刻成,仅百三卷而止。后一年,嘉庆五年,冯集梧买得原稿全部,及不全板片,惜其未底于成,乃为补刻百十七卷,次年三月刻成,共二百二十卷(据嘉庆六年三月冯集梧《续通鉴》序)。是先生作《邵传》之时(嘉庆五年),《续鉴》并未有刻本。先生传中所说,与贻选注中所说,似皆未可凭信。此一可疑。(若据《文汇》本,则毕家所刻,亦仅数卷,与事实相符。)况代致钱大昕书乃壬子所作,去刻书之时尚隔六年,而书中已言“邵与桐校订颇勤”的话(据王昶《与毕沅论续鉴书》,亦谓邵早参与),是邵氏校订之本已成于壬子之前,不容至己未付刻时犹用宾客初定之本。此二可疑。先生作《邵传》之年,即冯集梧买得《续鉴》原稿及残板之年,原稿尚在。先生说邵本“公薨后家旋籍没,不可访矣”的话,似亦无据。此三可疑。冯序又云:“毕氏未刻稿本卷中凡分年处,俱各冠年号,与前已刻一百三卷体例不合,亦姑仍之。”疑当时刻书时,不止一个副本,一为冠年号本,一为不冠年号本。此二本中,冯氏得其一本。若邵氏定本果至毕沅出征时始寄到,不知即是此二本之一否?此亦可疑。又代致钱大昕书说此书只有二百卷,今冯刻本有二百二十卷,钱大昕作毕沅的《墓志铭》,亦称二百二十卷。岂壬子之后又增加二十卷耶?抑二百二十卷本为邵氏改定本耶?若如后说,则先生所痛惜之邵本今尚在人间,成为定本,更可宝矣。此亦一可疑也。又据《钱大昕年谱》,嘉庆二年始为毕沅复勘《续通鉴》。
〔附记一〕《续通鉴》冯刻本二百二十卷,虽署嘉庆二年,实成于嘉庆六年。板存嘉兴冯氏;同治丁卯归上海道应宝时,补刊六十五板;今归江苏书局。叶德辉《观古堂书目》作三百二十卷,注“嘉庆二年经训堂刻本”;《书目答问》亦作三百二十卷,皆误。惟莫友芝《郘亭目》所记作二百二十卷,不误。
〔附记二〕刻《续通鉴》之冯集梧,为作《苏诗合注》之冯应榴之弟,与先生为丁酉同年生,先生曾为作《奉砚图记》。
是年有《与邵二云论修宋史书》,有云:
足下今生五十年矣(邵氏生于乾隆壬戌),中间得过日多,约略前后自记生平所欲为者,度其精神血气尚可为者有几?盖前此少壮或身可有为,未可遽思空言以垂后世;后此精力衰颓,又恐人事有不可知。是以约计吾徒著述之事,多在五十六十之年。且阅涉至是不为不多,中见亦宜有所卓也。足下《宋史》之愿,大车尘冥,恐为之未必遽成;就使成书,亦必足下自出一家之指,仆亦无从过而问矣。
先生对于邵晋涵的期望最深,故时时督责之。又云:
近撰《书教》之篇,所见较前似有进境,与《方志三书》之议同出新著。……迁书所创纪传之法,本自圆神。后世袭用纪传成法,不知变通,而史才史识史学转为史例拘牵,愈袭愈舛,……如宋元二史之溃败决裂,不可救挽,实为史学之河淮、洪泽逆河入海之会。于此而不为回狂障堕之功,则滔滔者何所底止!夫……《纪事本末》本无深意,而因事命题,不为成法,则引而伸之,扩而充之,遂觉体圆用神。《尚书》神圣制作,数千年来可仰望而不可接者,至此可以仰追。岂非穷变通久自有其会;纪传流弊至于极尽,而天诱仆衷为从此百千年后史学开蚕丛乎?今仍纪传之体,而参本末之法,增图谱之例,而删书志之名。发凡起例,别具《圆通》之篇;推论甚精,造次难尽,须俟脱稿便当续上奉郢质也。
但古人云,载诸空言不如见诸实事。仆思自以义例撰述一书,以明所著之非虚语。因择诸史之所宜致功者,莫如赵宋一代之书。而体既与班马殊科,则于足下之所欲为者,不嫌同工异曲。惟是经纶一代,思虑难周,惟于南北三百余年,挈要提纲,足下于所夙究心者,指示一二,略如袁枢之有题目;虽不必尽似之,亦贵得其概而有以变通之也。……仆于此役,……恐如郑氏之《通志》,例有余而质不足以副耳。然足下进而教之,或竟免于大戾,未可知也。
此书可为《书教》三篇作一很好的注解。《书教》三篇实可代表先生晚年成熟的史学见解,今摘录如下:
三代以上,记注有成法而撰述无定名;三代以下,撰述有定名而记注无成法。夫记注无成法,则取材也难;撰述有定名,则成书也易。成书易,则文胜质矣。取材难,则伪乱真矣。伪乱真而文胜质,史学不亡而亡矣。(上)
撰述欲其圆而神,记注欲其方以智也。……记注藏往以智,而撰述知来拟神也。藏往欲其赅备无遗,故体有一定而其德为方。知来欲其决择去取,故例不拘常而其德为圆。
《尚书》一变而为左氏之《春秋》:《尚书》无成法而左氏有定例,以纬经也。左氏一变而为史迁之纪传:左氏依年月而迁书分类例,以搜逸也。迁书一变而为班氏之断代:迁书通变化而班氏守绳墨,以示包括也。……迁史不可为定法,固书固迁之体而为一成之义例,遂为后世不祧之宗焉。……后世失班史之意,而以纪表志传同于科举之程式,官府之簿书,则于记注撰述两无所似。
宪(即历)法久则必差,推步后而愈密,……史学亦复类此。……纪传行之千有余年,学者相承,殆如夏葛冬裘,渴饮饥食,无更易矣。然无别识心裁可以传世行远之具,而斤斤如守科举之程式,不敢稍变;如治胥吏之簿书,繁不可删;以云方智,则冗复疏舛,难为典据;以云圆神,则芜滥浩瀚,不可诵识。……曷可不思所以变通之道欤?
左氏编年,不能曲分类例。史汉纪表传志,所以济类例之穷也。族史转为类例所拘,以致书繁而事晦;亦犹训诂注疏所以释经,俗师反溺训诂注疏而晦经旨也。夫经为解晦,当求无解之初;史为例拘,当求无例之始。例自《春秋》左氏始也。盍求《尚书》未入《春秋》之初意欤?
……自《隋?经籍志》著录,以纪传为正史,以编年为古史,历代依之,遂分正附,莫不甲纪传而乙编年。……《通鉴》病纪传之分,而合之以编年。袁枢《纪事本末》又病《通鉴》之合,而分之以事类。按《本末》之为体也,因事命篇,不为常格;非深知古今大体,天下经纶,不能网罗栝,无遗无滥。文省于纪传,事豁于编年;决断去取,体圆用神:斯真《尚书》之遗也。在袁氏初无其意,且其学亦未足与此,书亦不尽合于所称。……但即其成法,沉思冥索,加以神明变化,则古史之原隐然可见。……夫史为记事之书。事万变而不齐,史文屈曲而适如其事,则必因事命篇,不为常例所拘,而后能起讫自如,无一定之或遗而或溢也。……斟酌古今之史而定文质之中,则师《尚书》之意而以迁史义例通左氏之裁制焉。所以救纪传之极弊,非好为更张也。
……以《尚书》之义为迁史之传,则八书,三十世家,不必分类,……统名曰传。或考典章制作,或叙人事终始,或究一人之行,或合同类之事,或录一时之言,或著一代之文,因事命篇,以纬本纪。则较之左氏翼经,可无局于年月后先之累;较之迁史之分列,可无歧出互见之烦。文省而事益加明,例简而义益加精:岂非文质之适宜,古今之中道欤!至于人名事类合于本末之中,难以稽检,则别编为表以经纬之;天象地形,舆服仪器,非可本末该之,且亦难以文字著者,别绘为图以表明之。盖通《尚书》、《春秋》之本原,而拯马史班书之流弊,其道莫过于此。至于创立新裁,疏别条目,较古今之述作,定一书之规模,别具《圆通》之篇,此不具言。(下)
先生这个主张,在我们今日见惯了西洋史学书的人看来,固然不算新奇;但在当时,这确是一个很新奇的见解。故邵晋涵答书评此论云:
纪传史裁,参仿袁枢,是貌同心异。以之上接《尚书》家言,是貌异心同。是篇所推,于六艺为支子,于史学为大宗;于前史为中流砥柱,于后学为蚕丛开山。
很可惜的是先生的《圆通篇》始终不曾作成;更可惜的是先生的《宋史》也不曾成书。
《方志立三书议》的大旨说:
凡欲经纪一方之文献,必立三家之学……仿纪传正史之体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仿《文选》、《文苑》之体而作《文征》。三书相辅而行,缺一不可。
是年先生尚有《史学别录例议》一篇,即代毕沅论《续鉴》书中所说《别录》的例议。其大旨分二种办法。一为纪传之史的别录:
于纪传之史,必尚标举事目,大书为纲,而于纪表志传与事连者,各于其类附注篇目于下,定著《别录》一篇,冠于全书之首,俾览者如振衣之得领,张网之得纲。治纪传之要义,未有加于此者也。
一为编年之史的别录:
今为编年而作别录,则如每帝纪年之首,著其后妃,皇子,公主,宗室,勋戚,将相,节镇,卿尹,台谏,侍从,郡县守令之属,区别其名,注其见于某年为始,某年为终。……其大制作,大典礼,大刑狱,大经营,亦可因事定名,区分名目,注其终始年月。……至于两国聘盟争战,亦可约举年月,系事隶名。
是年夏,先生长子贻选自亳州入京,访周震荣于固安。秋,先生嘱访张维祺于单县馆次,冬十月,周震荣卒。(《张介邨家传》、《周筤谷别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