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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王朝实录[燕山君日记]》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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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十一年大明弘治十八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丁亥,王行望闕禮于明政殿。進表裏于王大妃殿,受百官賀,御仁政殿行會禮宴,觀處容舞、舞鶴等戲。

○傳曰:「今後赴京每行,貿七寶來。

○傳曰:「興淸、運平樂合奏後,卽令散去,使不得相雜相語。若漏洩言語,則許自相告處斬,其子息全家徙邊,財産給付告者,其師妓不能檢擧者,論以制書有違律。如不實告則以其罪坐之。」

○傳曰:「興淸樂入接處,凡日用雜物備給節目,令承旨姜渾磨鍊以啓。」

○傳曰:「乳柑産出處,多數封進。」

○傳曰:「今後凡處容舞、舞鶴等人賞賜之物,皆號錦纏頭。」

○王如舊成均館,觀火棚。

○傳曰:「前日有云女妓爲軍士設立之語者,實未穩也。古人云:『選妓隨雕輦,徵歌出洞房。』此亦爲君上而言,何以云爲軍士而設乎?夫妓官物,在下之人不可擅畜。今後雖有作妾,奏樂之時必令來赴,毋得隱諱。」

○傳曰:「義盈庫胡椒二十碩,濟用監水紬三十匹、緜布正布各一百匹入內。」

○傳曰:「運平樂含笑花身死。米豆各一碩賜給。」

○傳曰:「興淸樂每二人,房子一名定給。」

1月2日

○戊子,命號興淸樂所會處曰聚紅院,典守人曰典備。

○傳曰:「各道上送鷹師,屬內鷹坊,分三牌。」

○傳曰:「來夜,放星散火于箭串、綠楊等處。」

○傳曰:「聚紅院所用雜物,如有破毁,而不可用者,則典備與內官同議入啓,令該司備給。」

○傳曰:「改今典樂之名,依漢、唐故事,別立名以啓。」

○傳曰:「去冬欲親祭于文昭、延恩、慕慈、惠安殿及社稷,一日竝行,以日寒未行。今宗廟祭,又欲於其日竝行,其召禮官,問其當否。」禮曹判書金勘啓:「宗廟八室、文昭殿五室,則此二祭,於一日行之,猶恐日晩,況六祭豈可盡行於一日也?又恐上體勞動。」傳曰:「若然則宗廟祭,正月內擇日,餘五祭行於二月。且爲臣之道,當承順王命而已。曩者奸臣如尹弼商輩,憚於扈從,爲自安之計,予欲出入,則輒啓曰:『恐上體勞動。』此豈誠心乎?比者慶會樓觀射時,有臣啓曰:『日候尙寒,恐妨上體。』其考姓名以啓。當置重典。若卿之所啓,合於事體如此則何妨?」

○傳曰:「尙衣院所藏樂器,明日盡輸于聚紅院。」

○傳曰:「豆大、宋欽、韓致亨、李坡、尹埰、鄭溱、鄭玉京碎骨飄風。」

○傳曰:「梟權瑠首。」先是,瑠爲臺官,論任崇載等加資事,故至是剖棺梟首。

○傳曰:「墨畫六疊屛風二十,及時造入。」

1月3日

○己丑,傳曰:「凡事下問則答曰:『上敎允當。』而退有後言,則是欺君也。人臣之罪莫大於欺君,如此輩當如金夫寸斬,其諭議政府。」

○下御製詩曰:「新院將成建號輝,紅凝春露落芳菲。誰知三百芳花艶,香賴和風犯蝶飛。」

○掌樂院提調李季仝、任崇載啓:「曩者處容舞假面,不爲長久之計,但取一時之用,故隨卽變色。今後以布先裹,以肉色著漆,雖年久使不變。外方選上妓亦有可入興淸之樂者,但衣裳不美,又不知坐作之節,姑留本院以敎之。蓮塘諸具雖破毁,本院無花匠,故未卽修補。又妓輩首花,雖有價物,未能自買。花匠三人,請隷本院役使。」傳曰:「幷依所啓。」

○傳曰:「樂人首花,直揷于髮甚不好。作冠而虛其上,使髻得以露出,而揷花于冠則必好,作此樣冠以入。」

○施惠廳提調任由謙等,請伐本廳所用石于南山等處,從之。

○傳曰:「聚紅院選入興淸,分運書名。又於名下,記生年、本籍及來屬年月。其數期至三百而止,題其冊曰藏花錄,令兵曹判書任士洪書進。」

○傳曰:「運平樂內揀擇人,依前別置圍籬,令師妓敎訓、供饋。」

○傳曰:「廣熙樂冠服一千內,冠及帶則官造以給,表衣自備。」

○傳于戶曹曰:「聚紅院每二人鼎一、鍋各一、飯案具一、爐各一、土爐各一、鍮盆一、陶盆各一、盥鍮一、盥盆一、盤大小各四、鍮溺器各一、菜刀一、篩一、箒各一、燈檠各一、寢席各一、寢茵各一、木緜褥各一、墨書屛風各一、燈油日二合、燒木日七十斤、炭日一石題給。」

1月4日

○庚寅,掌樂院提調李季仝、任崇義啓:「本院典樂只三人。今運平樂七百人、廣熙樂一千人,以三人恐不足以檢察,請加役二人。且運平樂表衣,如迓祥服之制,而使自備則必不能速辦。依廣熙樂,以濟用監白緜紬,計其人數,造給何如?」傳曰:「依所啓。」

○領議政柳洵、左議政許琛、右議政朴崇質啓。「築城軍人全羅、慶尙兩道則二十結出一夫,忠淸道則二十五結出一夫,蓋忠淸道時方輸材木,故結數稍加耳。臣等觀宮城高十一尺,今所築平地則加四尺,山上則減四尺何如?且伐石處,東則東大門外造山前,西則沙峴內,南則南小門洞,北則仁王山等處伐取何如?」傳曰:「依所啓。」

○傳曰:「作禁標內通行牌一百。」

○傳曰:「宰相有啓事,先一日啓某相以某事建白事詣闕。」

○下御書曰:

李蓀超資爲刑曹判書,朴三吉爲吏曹參判,崔應賢爲兵曹參判,愼守謙加資爲工曹參判,崔灌爲兵曹參議,尹湯老特超資爲工曹參議。

○下御書,改經筵官曰進讀官。

○命召議政府、義禁府堂上,傳曰:「近來進告者率皆虛妄,故嚴反坐之法,猶不自懲艾。前者覆車後者不戒,紛紛紜紜,前後相望。以此驛路瘦弊,人民騷擾,非美事也。天地之間,無知之物,莫草木禽獸若也,而其鳴亦待其時也。今觀誣告之人,其妄動反不如此物也。《書》曰:『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假使人民實有亂言,是作不善,而自速其禍也,進告之言,皆勿受理,竝論其罪何如?」柳洵等啓:「上敎允當。」許琛啓:「唐時有指斥乘興之律,至大明而去之,以示其人君包容之量也。勿受理之敎,正合此義。如此則一國臣民自安其心也,宜曉諭中外。」傳曰:「雖曉諭中外,愚夫愚婦莫之知也。其令執法吏勿聽。」

令承旨姜渾作書諭之,其書曰:

天以陰陽寒暑,迭運四時,資成萬物,而小民無知,如遇祁寒暑雨,不能無怨咨,然怨天者民耳,天固自若也。王者如天,發號施令,正如四時、寒暑之迭運,蚩蚩小民,雖間有嚚嚚怨言,顧何損於國家,亦何足以介意?比觀奸民告訐,若非私嫌,卽利重賞,雖邦有常憲,不可不問其實,然訊鞫紛紜,不能不底于濫,是豈予弭奸恤刑之意?自今如有告人亂言者,竝勿聽理,置之重典。且見人匿名書者,宜亟投火滅迹,雖父子之間,毋得傳說。違者竝依律治罪,以示予包容欽恤之意。其以此意,曉諭中外。

○傳曰:「比者名爲孝子烈女者,如斷指割肉,則人人所不及也,至於行三年之喪者亦旌之。是雖勸奬之道,然子之於親,妻之於夫,皆有常道。服三年喪,當盡其禮,非異常之事也。近者宋瑛妻但以盡禮於三年之喪,得在旌表之列,此豈可乎?」柳洵等啓:「上敎允當。」

○傳曰:「禁標內濫入者,內需司奴子外,勿論是非,竝依律。」

○下御書曰:

一,有故外,每朝朝日啓死囚公事,啓經筵。一,除輪對、夜對。一,常參有日啓死囚公事。一,奴婢事,與三公議啓。一,揀擇中,有孕胎而有姿解音者出院,産後還入,而今後胎之有無,本夫棄別與否考啓。

○傳曰:「諺云:『朝鮮之法不過三日。』夫法之行,當信如四時。誣告反坐,雖立大法,愚夫愚婦今日聽是法,明日犯是法,不足論也,在官之人不可不詳知。其勿聽節目磨鍊,永爲恒式。」

○傳曰:「豐儲米三十碩,濟用監緜布四百二十五匹、正布五十匹、木緜襦衣八十九領、木綿襦小襖子二十三入內。」

○傳曰:「唐琵琶、玄琴、伽倻琴各四十,腰鼓、奚琴、笛、觱篥各三十四,拍十、大鼓二、小鼓六、牙箏三十,及時畫金造入。」

1月5日

○辛卯,受朝參。

○下御書,改協律郞曰建暢郞,樂師曰摠律,典樂曰協宮,典律曰諧商,典音曰和角,典聲曰均徵,加設一人曰齊羽。

○傳曰:「興淸樂內有子息人,掌樂院官員率去籬內,入置長養後還入。」

○傳曰:「築城之事,間或有不肖之徒,厭苦怨言者。治罪節目磨鍊以啓。」司憲府啓:「有怨訾者,以棄毁制書律論斷,其子息全家徙邊。」從之。

○傳曰:「當國家無事之時,臺諫出入闕庭,數上疏箚甚不可。若風淳俗美,而疏箚自稀,則於聞見不亦美乎?今後毋得如是。幸有所啓事,某以某事詣闕緣由及姓名書之,令吏前期來啓。且臺諫詣闕度數,每於年末書啓。若以不緊之事,累次詣闕者,論以制書有違律。」

○傳曰:「前日金俊孫拜掌令,臺諫駁之以何事乎?問于吏曹。」吏曹判書金壽童啓:「曩者李陸爲大司成,待儒生過剛,故儒生空館而去。俊孫亦與焉,非首唱也。」傳曰:「拜承旨。」

○傳曰:「前日欲超趙得琳資,臺諫以爲不可,故停之。今更思之,雖超資,何不可之有?問于政丞。」政丞啓曰:「世祖朝功臣,惟得琳獨存,超資甚當。」命加崇政。

○傳曰:「罪人任熙載家及好賢坊尹弼商妾家,其賜徽順公主。」

○傳曰:「抛具樂具二件、響鉢二十部急造入內。」

1月6日

○壬辰,命加承旨李忠純、權鈞、姜渾資。仍敎渾曰:「爲臣之道,能敬奉于上,則有如此之賞,不能敬奉,則命治其罪。卿比者受杖,末奈未忘耶?」渾啓:「比者與臣同罪者,皆竄逐遐方,臣獨蒙上恩,但受杖而已,臣感荷無地。馳書于母曰:『受杖如受賜。』又蒙特命,拜承旨,恐未效其任,夙夜憂懼。今又特加,感淚自墮,罔知所爲,只感上恩之無暇,亦有何心乎?」權鈞、李忠純啓:「臣等以庸才,得居喉舌之任,夙夜惶恐,今又特加,罔知所爲。」傳曰:「權鈞久居政院,能任其職。忠純曩受外任,有字牧之政,今又盡其職。渾能屬文,又所爲皆合於予意,故皆特加耳。」仍賜鈞、渾金帶各一腰。

○傳曰:「國家設師長,俾敎誨儒生。儒生或有不滿其師,避不受業者,是慢師長也。慢師長,是慢國法也。自今如有此等人,令師傅現告,決杖一百,遠方充軍,其師傅或有庇護,不卽告而後現者,竝決罪。刻板懸于成均館、四學,使之知悉。」

○以金壽童爲兼知春秋館事,李蓀刑曹判書,朴三吉吏曹參判,金勘兼同知進讀事,崔應賢兵曹參判,愼守謙工曹參判,李忠純兼同知春秋館事,成世純全羅道觀察使,宋軼京畿觀察使,金俊孫承政院右副承旨,尹璋同副承旨,金琮司諫院大司諫,柳坰司憲府執義,金貞幹、愼汝弼司諫院獻納。

○傳曰:「前臺諫金永貞、金係行、柳崇祖、朴權、成希哲、洪脩、柳希轍、孫仲暾、柳世琛、金叔貞、張順孫又加刑訊。其所言皆釣名,非其情也。」

○傳曰:「彼土逃歸人韓世忠刷還野人等,厥數雖衆,其功不細,畢致闕庭,賞賚以送。其召三公及兵曹堂上議之。」柳洵、許琛、朴崇質、任士洪、崔應賢議:「朴撒塔木等刷還世忠之功宜賞。但彼人多出牛馬,或奴口女子,其意皆欲上京,數至二百餘名。若盡令上京,則驛路騷擾,支待亦煩。今遣鍊達朝官,同節度使,到江界府,招諸彼人餉慰,仍說曰:『爾等功不細,國家豈不重賞?但數百人不可一時上京,且路遠。若分運則今年不得盡往,雖至後年必不盡焉,功亦虛棄。爾中其切於上京與不欲往者分揀言之,則在此者,國家亦當隨其功重賞。』云云,彼必不欲來者亦多。且彼人所言功勞之事,恐有虛張者,亦令覈實而來,然後論定其賞何如?」從之。

1月7日

○癸巳,傳曰:「昨日刑訊臺諫,雖自云無情,亦是釣名,今日又加刑。」

○命號新製樂人服曰趁瑞。

○施惠廳堂上任由謙、沈光輔持宮室圖來啓:「南東兩邊狹隘,請撤人家退墻。」傳曰:「可。但所撤家,官給其價。」

○下書于慶尙、全羅兩道,白綾花、竹箱子各一百五十造進。

○傳曰:「豐儲倉米豆五十碩,輸送于任崇載家。」

○傳曰:「前縣監黃致江等十五家,市准給價,急時撤去。」

○戶曹啓:「外貢牛馬皮無遺儲,請令八道,各備一百張以進。」從之。

1月8日

○甲午,入番內禁衛梁允豪暴死,命禳鎭,又放辟邪火。

○傳曰:「昨日刑訊臺諫,照律以啓。」義禁府啓:「柳世琛、柳崇祖、柳希轍啓禮行由經路;金永貞、金淑貞啓私賤屬內需司;金永貞、孫仲暾、朴權啓遞兒職移內侍府,皆制書有違律,決杖一百。張順孫、成希哲、洪脩啓辛甘菜進排,誤毁制書律,決杖九十,徒二年半。」從之。

○傳于戶曹曰:「別例火炮所入中幅紙六十卷十四張、表紙一萬三百九十五卷十六張加定。」

○傳曰:「兵曹火炮造作時,諸色匠人助役軍一百名定送。」

1月9日

○乙未,傳曰:「迓祥服穿著可當,燕燕兒、一點紅、娟娟月、暗香梅等,令預習處容舞。但今所謂處容舞者,不知其眞贗,向者余山入內呈才,不甚曲折其臂,而舞樣殊有可觀,令學舞者效之。」

○夜命內官及承旨金俊孫詣禁府,監審朴權等受杖處。俊孫還啓:「受杖人或臀上浮動不拆,或暫破流血,或微赤不拆,柳世琛已出門外,故未審。」傳曰:「執杖羅匠無遺囚禁。禁府監杖堂上、郞廳竝推啓。世琛雖已出門外,承命官可以出審而不爾,俊孫亦鞫之。」

○傳曰:「昌寧大君其賜奴婢一百口。」

1月10日

○丙申,傳曰:「凡治罪之人必須深痛,可以懲戒。微赤不拆者最輕,加杖九十;浮動不拆次之,加杖八十;一二處拆破者又次之,加杖六十。柳世琛則考其輕重論罰。」

○傳曰:「臺諫之類,年少之人,不知事體,尤喜言事。金永貞、金係行年老之人,減笞五十,其餘竝依傳旨決杖。張順孫雖非年少,好爲釣名者,亦可杖之。」

○傳曰:「監杖義禁府堂上李季男決杖六十,郞廳安處直決杖八十。」

○下御書曰:

一點紅改帶雨桃

傳曰:「帶雨桃、燕燕兒非徒習儀,又敎誨風物,當諭之曰:『居圍籬之內,雖似寂莫,衣食之奉,自有國廩,當寬心隷習。」

○禮曹判書金勘、戶曹參判朴說啓:「前日命臣等撰集往古後宮、宦官忠臣事迹書啓,故曾於舊弘文館,考閱書冊,今時則郞僚皆闕,請以李希輔、文繼昌、鄭紹宗常仕考閱。又有選集古詩華麗通暢之類書進之命,請以此人等兼任。」傳曰:「竝依所啓。」

○承旨姜渾啓:「廢弘文館而改進讀,進讀兼官,不能典守舊館書冊等事。世祖朝廢集賢殿,令藝文館掌其任。今令藝文館,兼掌書冊諸事何如?」從之。

○傳曰:「外方選妓紅粧,若不能備,以紵絲以緜紬,隨便染紅製之。」

○傳曰:「內需寺去甲子年咸鏡道回換價糙米內四百石,以中米題給。」

1月11日

○丁酉,受朝參。命召議政府、六曹判書、臺諫,傳曰:「賞罰之事,固當分明,爲臣之道,當奉承于上,法令一下,則當敬愼畫一。昨日李季男等,初則收贖,更命決杖。以六卿之長,至受刑杖,似乎過矣,然有罪之人,不可不嚴治。旣命決杖,而季男等以遙望不能檢擧言之,是不奉上意,屈法而市恩者也,豈大臣奉上之意乎?玆以決杖,用懲其餘。今後凡刑官如犯此等事,則非徒刑杖,當置重典。且臺諫之職,不須强爲言事。今無四夷之變,可謂昇平無事。了無可言之事,而妄論是非,豈所當然?周公、伊尹敎誨君上之事,亦非常行之道。前此臺諫、宰相自以爲不可加之刑杖,有罪贖之,故無所懲戒。言不當之言,立不當之法,擅權自恣,而上不與焉。風俗陵夷,紀綱解弛,如遇弱主,禍不可言。玆故,言事失當者竝皆治罪,斯實國家之福。當立峻法,限三四年風俗歸正,不貸用之,於卿等意何如?且上之所爲,下不得非議,古今之通典也。今者興淸樂之事,外間之人庸或有屬上非議者,玆豈知事體者也?古之帝王,隨時異法,不可執一。君上之事,固不可與在下者同也。古云:『舜娶娥皇、女英。』又云:『一娶九女。』《詩》曰:『螽斯羽兟兟兮。』其事之不同可知。今者興淸之人,雖充後庭,有何不可?此是通中又通之事。古人有詩曰:『地下若逢陳後主,豈宜重問後庭花?』此亦不肖之徒假托詩詞,譏剌君上,其罪大矣。雖有後人傳誦,識者應以不忠譏之。今或有屬上口不可道之言,則當如金夫寸斬,以絶陵上之風,於卿等意何如?且妓公物,向者在下之人自爲己物,外則守令專之,內則如舍人之類敢爲自占,如邊祥之事可知。俗稱女妓爲軍士而設,玆豈設妓之本意?今後勿令朝官等,私用妓樂,如獻壽猶可許之。」

○又傳曰:「外方妓産女兒,令各官具錄年歲、名字,移報掌樂院置簿,自幼年訓書訓樂。且敎以禮度,待年選上揀擇,退還本邑,方許任便,於卿等意何如?」僉啓:「上敎允當。」

○命召掌樂院提調李季仝、任崇載,傳曰:「今日入選解語花、曲江春、費千呼、掌中輕、笑摽梅中,惟解語花稍可,而右人等皆無氣槪,無可取也。姿色則爲塗粉所變,豈可以塗粉爲眞色乎?古人詩曰:『却嫌脂粉汚顔色,淡掃娥眉朝至尊。』今後揀擇時,勿令塗粉,辨其眞贗。然竝別置,以觀成就。」下御書曰:

解語花改名醉春芳。

○掌樂院提調啓:「運平、廣熙等樂,厥數倍多。請加設兼官摠律,使之之敎訓。且鄕妓等衣飾,有不可觀。請令本邑守令,徵納緜布於本夫上送,又擇富實奴婢,改給奉足,今年徵緜布十匹上送,以補衣飾。且樂數倍多,而樂器不足。請令平市署,收買材木,趁時造作,又令外方採進。又分遣事知摠律于産竹處,採取笛、觱篥竹用之。」傳曰:當隨後發落。「

○掌令李可臣啓:「宰相家禁奔競之時,因公出入人員給牌事,已有成命,而造牌篆文,當書何字?入啓公事,不用吏讀,亦有成命,而年久文書,勢難盡改,敢稟。」傳曰:「造牌篆文,當用通行二字,年久文書,勿改吏讀。」

1月12日

○戊戌,王如景福宮,觀農作,曲宴于慶會樓,道路由內。

○傳曰:「興淸樂揀擇人內,處容舞十人、鶴舞四人敎誨入內。」

○傳曰:「運平樂惜一笑問其夫,不卽實對,語又頑慢,其刑訊。又早春梅竝囚之,其夫等竝鞫以啓。」

○傳曰:「解音律三四人,令掌樂院擇薦,勿論職秩有無,兼官加設,專委敎訓。」

○傳曰:「豐儲倉米三十碩,濟用監水紬、白緜布各一百四十匹、常緜布二百四十匹入內。」

○傳曰:「具壽永所上家,市准給價。」

○傳于掌樂院曰:「爲賓仙、摽有梅、錦江月、笑雪梅、桂花香等上來年月及夫有無,考啓。」傳于掌樂院曰:「樂數倍前,而樂器數少。風物所入材木,令平市署貿易,及期造作。分遣摠律于外方,凡樂材趁時採進。」

○傳曰:「屬上之事,口不可道。然間有不肖之徒,屢發不道之言,不可不懲。今後有如此者,當身寸斬,父子兄弟處斬,同異姓四寸,勿論男女,幷決杖,全家徙邊。」

○傳曰:「禁標內李世卿等墳墓石物,今二十三日內畢去。」

1月13日

○己亥,傳曰:「詩人有詠唐玄宗事云:『君王游樂萬機輕,一曲霓裳四海兵。』此必過當之詞也。豈玄宗如此之甚耶?其問于政院。」政院啓:「詩人之詞,本有過當處,上敎允當。」

○兵曹啓:「來十五日乃月食也。故朝賀事,不啓稟。」傳曰:「月食非日食之類,陽之勝陰,是豈災也?旣非災也,則受朝賀何妨?其問于禮官。」

○下御書曰:

草樹愁烟似不春,晩鶯哀怨問行人。須知一種埋香骨,猶勝昭君作虜塵。

命承旨姜渾和進。

○傳曰:「娼妓固非士族婦女類也。若問其夫則雖多,當列數盡白,其於妓大通之事。古詩云:『泣別郞君歸未遠,更梳粧待後來人。』以此詩觀之,則妓夫之多無怪矣。今惜一笑隱諱不言,此甚詐也。其決杖一百,司宰監定役,早春梅亦決杖八十。右妓等夫竝科罪。」

○前此罷弘文館及司憲府持平、司諫院正言,至是命大提學金勘,製革罷文,其文曰:

弘文館治文翰、備顧問,乃其職也。新進之徒,備員勸講之地,妄謂師侍之官,侵成驕縱之習,如朴誾者,浮薄輕躁,出位言辭,無所不至。司憲府、司諫院辨駁是非,諫正得失,固言責所在,而秩卑新進之輩,或處臺諫之列,不解大體,以抗言不諱,攻發陰私爲事,如李幼寧者,陰受人囑,謀陷無辜,斯豈國家設官待賢之意哉?且於吏、兵曹,旣擇重人,任以爵人之柄,而除書一下,輒來諍論,大有乖於疑勿任、任勿疑之意。至於特恩除授,非下人所當言也,而亦敢論執。長此不已,將至於置君掌上,政歸臺閣。在先王朝,嘗罷集賢殿,臺諫置員,代各不同,沿革損益,宜有變通。可罷弘文館,選他官三品以上五員,兼帶進讀官,以備經筵進對。臺革持平,諫汰正言,加置獻納一員,竝秩高識事體者授之。署經之法,所以考族系、察痕咎,而不能無挾私憾,以中人之弊。旣令吏、兵曹銓敍,不宜復委臺諫署經,其竝罷署經之法。

傳曰:「刻板示後。」

○傳于掌樂院曰:「興淸、運平樂非徒使不得相語,又勿令相目。」

1月14日

○庚子,傳曰:「臺諫李禮堅、李鐵均、鄭渙、崔漢候、河繼曾,依他例刑訊,申沆事推考人及李克均看謁人等,刑訊日久,可更刑訊。」

○傳曰:「入闕之人不可飮酒,以致心氣放蕩,言語差滑,易至失禮。故曾已立法,可申明痛禁,然如賜酒之時,則不可不飮,竝諭此意。」

○禮曹啓:「日食月食俱是天變,故例停朝賀,乃謹天戒也。然《詩》云:『彼月而微,此日而微。』月食與日食不同,受賀無妨。」傳曰:「日月之食,自有常度,不足爲變。然日爲陽精,人君之表。爲陰所逼,是爲變矣,月爲陰精,何足爲戒?」又傳曰:「前此年少好爲言事者,妄以日月之食爲大變,紛紜爭論者有之。至以白岳山殞石,昌慶宮失火爲災變。變是非常,豈適然常事?於政院意何如?」僉啓:「上旨允當。古云:『日食災咎象也。』而《春秋》備書,月食則不書,可知其非災也。」傳曰:「明日當受朝賀。」

○傳曰:「前日昌慶宮失火時,以爲災變啓達者,告啓。」

1月15日

○辛丑,月食。

○受朝賀。

○王手書古絶句二首於灑金紅色唐紙,賜承旨姜渾令和進,其一絶則「落魄江湖載酒行,楚腰繊細掌中輕。十年一覺楊州夢,嬴得靑樓薄倖名。」一絶「一夜秋風入碧梧,蟬聲永巷月同孤。幾回夢裏羊車過,又是銀床轉轆轤。」

○傳曰:「衆樂中,如唐琵琶、玄琴聽之爲佳,伽倻琴始佳,而終不如初,胡笳於遠近聽俱佳。今廣熙樂中,善吹胡笳者,哲斤、貴孫等數人耳,然哲斤不如貴孫。大抵笛、觱篥訓以曲調,可易學,胡笳但以舌作聲,所以難學,可令多數傳習。非但胡笳爲然,其餘才技,竝宜別稱名號,分正從試才,最能者爲正,其次爲從,不能者作闕。如天使族親不緊人員,只令一年一度受祿,推其剩給與廣熙。爲正從者,其本家亦依法復戶,使之資生。」

○傳曰:「廣熙樂冠服諸緣,已令備給。但其裏衣,例皆麤陋,不合御前入侍,可依別監例,勿禁升細衣服。」

○傳曰:「月食不必救,其勿推算。」

○傳曰:「麻田渡、豆毛浦、漢江等處撤家人,竝還舊居。私賤則與他奴婢相換,皆屬內需司。」

○下詩一聯云:「只爲易開還易謝,東君有意故敎遲。」令承旨姜渾衍此意,製律詩以進。

○承旨金俊孫於上元賞月律詩末句云:「醉倒淋漓因達曙,不知紅日掛東方。」王改之曰:「醉倒淋漓因達曙,更調淸樂就豪狂。」下示政院,政院啓:「御製詞意甚穩。」

○傳曰:「爲臣之道,不擇勞逸,固其宜也。今之士大夫,榮顯安逸之地,則欲擇而居之;務劇勤勞之處,則多方以避之,遂成弊習,甚不可。今後有如此者,摘發治罪。」

○傳曰:「廣熙樂數旣定一千,運平樂亦依右數。」

○內侍客房所用屛風七十坐,其及八月初一日造入。「

○命改藝文館官員兼職曰進讀供奉,罷春秋館記事官。

○傳曰:「濟用監白正布二百匹入內。」

1月16日

○壬寅,傳曰:「內需司事務頗緊,而無有所屬,須令朝官兼莅。今後以戶曹判書、刑曹參判例差提調,與該掌內官同議爲之。又以六曹郞廳一員,差爲郞廳,同本司官員一應諸事共議施行。凡事務令謹愼,毋得怠緩。」

○傳曰:「各道點退驛馬,及時還下送,其中揀擇馬一百匹,司僕寺立養,兼司僕五十人擇差,每一人馬二匹分授,常時騎持,使之馴擾。若生病有故,以衙養馬充立。」

○傳曰:「前敎運平樂自備緜紬,迓祥服令華美造作,本月三十日,竝皆點考,二月初一日內宴時着之。」

○傳曰:「前後揀擇人疏族外,各其母兄弟勿令竝入。且運平樂中,能草琴者,如壯元枝、耐寒梅及改名人某,〈諱不擧名。〉竝擇以入。」

○傳曰:「大妃殿米一百碩進上,徽順公主處米一百碩、月山大君夫人處米五十碩賜給。」

1月18日

○甲辰,傳曰:「來二十一日,宗廟、社稷親祭後還宮時,鼓吹樂章,蕩滌奸兇,躬奉禋祀之意,依走納氏歌調,別製奏之。」其樂章曰:

天衢白日明,魑魅莫遁情。群兇一蕩除,泰運方升亨。春生復秋殺,舒慘陰與陽。明良更濟濟,會朝同淸光。享祀或稽彝,舊與兼新儀。玉帛薦蘋藻,精禋昭孝思。洋洋在左右,肸蠁景福膺。萬歲開太平,聖壽如岡陵。

此詞乃吏曹正郞李堣所撰,而大提學金勘斤正以啓。

○承旨姜渾入啓迓祥服制度單子曰:「此服制度,形諸文字,難以詳解。若依樣圖畫,旁疏註解,則可以易曉。」傳曰:「可作圖作貼,置掌樂院。」

○傳曰:「興淸樂人衣飾之物,但當取辦於父母,勿令時夫備給,以斷內外之限。」

○命召三政丞、義禁府堂上于當直廳,傳曰:「咸鏡道拿來人韓世忠,〈逃入虜地作賊者〉備問情由,竝問其彼土山川、道路以啓。」

○傳曰:「新揀擇興淸樂,今月三十日內,各持迓祥服永入。」

○新溪水軍盧孝誠來獻九品銀十四兩。

○傳曰:「得山金價,以新緜布題給。」

○傳曰:「田同眞珠價,以布題給。」

○傳曰:「中米二十碩、糙米三十碩輸送于大寺洞。」卽綠水家。

○傳曰:「迓祥服二十件,以緜紬急速造入。」

1月19日

○乙巳,傳曰:「權柱爲承旨,啓請親祭時勿脫耳掩。豈可在下而擅議上之儀物乎?罪之可也。」

○下御書曰:

二十二日先備迓祥服。可入興淸,曾問定、散夫者,無遺會昌慶宮,而依先入興淸之例。凡傳敎事毋違,所行事和暢。不拘妄禮,一依在外和暢例,而亦不可避苦居逸,且不可漏事於所知之人。如此則罪不在身,亦及父母。

仍傳曰:「興淸預選人梳粧,不宜草草,軍士亦各自備軍裝。此輩粧具,亦當督責多備。且各持鏡以入,其所塗粉,必未易備,可令多數貿給。古之梨園弟子,其數倍多,而粧束整齊者,必有點撿之官主之故也,今亦不可不檢察。且樂詞云:『禮樂光華邁漢、唐。』漢、唐之禮樂,華盛之極,而曰邁者,蓋極言其盛也。樂人之粧,固當華彩。如此事,瑣瑣小人之輩不無非議者。此輩豈知國家禮樂文物乎?夫國家之事與在下之人,不同規模,不可以屑屑爲之。當以大體行之,則小民自知國家之事如此,而不敢有非議者,此意廣諭。」

○傳曰:「燕脂一千片、粉一千斤,每於赴京時,準數貿來。」

○傳曰:「舞鼓五速入于聚紅院。」

1月20日

○丙午,傳曰:「奸兇在朝,則宗社不安。今剪除群奸,宗社再安,故祭告宗廟、社稷、惠安殿。赦文製時,竝入此意。」

○傳曰:「入直軍士退接承政院,亦次次移排,令大內深邃可也。」

○傳曰:「螺鈿函一百五十部造入。」

○傳曰:「前擇興淸定夫、散夫及懷孕與否,點檢以啓。」

○傳曰:抛毬樂所用布一百匹入內。「

○傳曰:「黃海道水軍盧孝誠所獻銀及鉛價,依市准題給。」

1月21日

○丁未,王親祭于宗廟、社稷、惠安殿,御仁政殿,受百官賀,赦中外。敎曰:

予以寡德,纉承丕基,惟不克負荷是懼,夙夜祗勤,期臻至理。不意群兇恣睢,布列朝著,包藏禍心,廣植私黨,陵蔑君上,欲見箝制,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幸賴上天之佑,宗社之靈,奸兇伏法,朝野改觀,禍亂旣形而旋消,國家將危而復安,宗祊益固,景命維新。宜擧祀典,告于宗社,以本月二十一日丁未,躬率宗親、文武百官,有事于宗廟、社稷、惠安殿,屬玆大禮之成,宜布非常之澤。自二十一日昧爽以前,除謀反、大逆、謀叛,子孫謀殺、毆罵祖父母、父母,奴婢謀殺主,妻妾謀殺夫,蠱毒魘魅,謀故殺人,但犯强竊盜、關係綱常外,已發覺、未發覺,已決正、未決正,咸宥除之。敢以宥旨前事,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徒、流、付處、充軍,已至配所者及於法不應入居,而有司論請全家徙邊者,一皆放遣。如近日臺諫等別例定罪人及犯禁標人,不在原例,有司須要考覈施行。在官者各加一資,資窮者代加。宗廟、社稷祭執事又加一資,宗廟則資窮者代加,惠安殿執事又加二資,元資窮者,一資則自加,一資代加。執事中堂上官以上,賜物有差。於戲!玉帛陞壇,景福佇荷乎肸蠁,雷雨作解,寬仁普施於臣民,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下八道頒赦人員,佩持承命牌。傳曰:「兼御史結銜摘發守令,不法守令之中,豈無誣上行私者乎?」

1月22日

○戊申,王御明政殿,行飮福禮。

○內殿設宴,別召任士洪、李蓀、金壽童、李季仝、金勘、閔暉、柳坰入與。王令坰唱歌,坰纔出聲,王以爲不能,令人曳出之,顧謂壽童曰:「汝爲銓曹,何用如此人作執義?」因自擊鼓爲樂,夜闌乃罷。

○傳曰:「迓祥服製造人,勿論公私賤,裁製人二十、縫造人一百,速令揀擇置簿,如織錦人例,考其勤慢,以給其直。如有憚勞,詐稱不能者論罪,私賤則竝罪其主。」

○傳曰:「今後擧動時,觀外事整辦而啓嚴,勿定時刻。」

○傳曰:「迓祥服、都多益所入金,工曹無所藏,許令貿易。」

○傳于掌樂院曰:「新揀擇興淸樂九十四人內,年多不合者頗多。與新運平更擇,勿拘前數。」

1月23日

○己酉,議政府啓:「宗廟、社稷皆重祭,而惠安殿奉安神主,尤是慶事。請與六曹進宴。」傳曰:「可。」

○傳曰:「慶尙、全羅道各送摠律二人,風物竹材多數採來。」

○傳曰:「廣熙樂貴孫善胡笳,授職可也。」

○傳曰:「濟用監緜布三百匹、正布二百匹、水紬五十五匹、白緜布四匹,司贍寺緜布、正布各一百匹入內。」

1月24日

○庚戌,傳曰:「二十二日飮福宴時,召入宰臣于便殿,賜酒爲歡。君臣之間,有時乎別接異禮,無奈大通乎?且帝王之事,不同規模。如成宗朝接待宰臣于正殿,與之歡洽,或有起舞之時,其不拘常禮可知。古云:『縱欲則成災,樂極則成哀。』然歡樂有節,則豈至於荒淫無度乎?予意以謂如此之事,無害於義。在下不肖之徒,應有非議之者,於政院意何如?」承旨等啓:「君臣之間,別示恩禮,誠爲美事。在下之人,豈敢有非議之者?」

○傳曰:「曾命造舟泛池,今造幾隻耶?其問以啓。」尋傳曰:「前日,慶會樓泛舟未便事啓達者,考啓。」

○傳曰:「洪常移配二日程,金壽末許還鄕里。」

○傳于掌樂院曰:「今下新樂章,其敎習新揀擇興淸樂。」

1月25日

○辛亥,文廟都監堂上許琛、愼守勤、李蓀啓:「文廟自前年已有改構之命,而基址未定,今則已定地于典牲署洞。時漸溫和,將興功役,兵曹給軍八百名,而多有闕立。功巨力少,無由就功,請令兵曹,推移加定使役何如?」從之。文廟入禁標,先聖位板,初移于太平館,又移于議政府,移于宗學,移于掌樂院,移于西學。時人有言曰:「孔聖死亦席不暇煖。」

○傳曰:「漢江、豆毛浦、麻田渡元居公私賤,刷還舊居,竝屬內需司,私賤則以他奴婢換給。令典艦司,造船給付,使捉鮮魚以進。」

1月26日

○壬子,傳曰:「典醫監洞淑媛家隣,有名曰高有之者,多發不遜之言,至稱:『雖云淑媛,於予何?』甚爲不道。義禁府堂上一員、宣傳官二員、內官一員馳往,貫穿手掌而來。」仍傳曰:「陵上之風不殄如此,此人可置重典。其盡刷妻子家口,竝決杖,入配濟州。」

○傳曰:映山紅一萬叢,栽植于後苑。「

○傳曰:「粳米五碩入內。」

○傳曰:「於里尼、洪湜、姜詗、嚴山壽、鄭仁石、鄭溱、鄭玉京、尹埰、趙之瑞、李坡、豆大、宋欽、韓致亨、李克均、李世佐、摠、尹弼商、金舜孫、李德崇骨屑,越江飄風。」

1月27日

○癸丑,傳曰:「明皇不能進君子退小人以致亂,非以梨園之故也。於政院意何如?」承旨等啓:「古之帝王其治亂,唯係進退君子小人而已。明皇致天寶之亂,亦以不能進君子退小人也,上敎允當。」

○傳曰:「廣熙樂一千,急速充數。近日政府通宴時,其冠服已備者,使立前行,未備者只令著冠,立後行奏樂。運平樂如未滿千數,姑且五百充數,可及近日進宴奏樂。且新運平選入興淸者,遽置籬內,使不得群居,閑習禮度,緣此益爲生踈。今後新運平選入興淸者揀擇後,自同運平例,使之習事後,別置籬內。且加補殿階軒架,廣熙全數皆置階上,使侍宴客人,聳觀文物之盛。」

○傳曰:「前日李坫獻白雉,柳子光獻石決明。其時臺諫及弘文館以坫、子光爲阿諛,固諫不已者有之,其考啓。」

○命召李季仝傳曰:「自廣津至漢江越邊人家通望處,同京畿監司審啓。」

1月28日

○甲寅,傳曰:「大鏡四百部鑄入。」

○傳于掌樂院曰:「興淸樂待佳賓改名曰弄蝶花,滿園春改名曰繫柳鶯。」

○傳曰:「今後後宮私第有作拏人,而三切人不能禁止,以制書有違律論斷。」

1月29日

○乙卯,傳曰:「凡外宴時,侍客所揷花,以松、竹、梅、菊爲一莖,相間交輝,極盡華麗制作,分盛二盤,承旨二人分左右,捧花盤立御前,侍客以次而出,拜跪受花,如賜酒例,復就位然後,司饔院官員就揷之。然不可人人而揷之,可揷人如承政院、議政府、六曹中,選擇入啓,其餘人可揷舊花。古人云:『靑松不屈霜雪中。』今以松、竹、梅、菊爲花者,蓋有取也。」

○傳曰:「宦官所佩『口是禍之門,舌是斬身刀。閉口深藏舌,安身處處牢。』刻佩,竝令朝官佩之。」

○傳曰:「前日以耐寒梅爲題,命製詩時,或有不作者,令製詩後決罪。」

○傳曰:「奏聞使赴京時,色好大紅紵絲八匹貿來。」

1月30日

○丙辰,賜精具黑靴于承旨姜渾曰:「卿屢作詩以進,故與之。」又傳曰:「詩貴華麗。今所製『惜花春起早,愛月夜眼遲。』二詩詞不華麗,宜改製以進。」

○以李可臣爲司諫院司諫,柳續爲司憲府掌令。

○命改興淸樂滿堂嬌、倚新粧之名,且曰:「入聚紅院者,如綠珠、碧玉之名雖不好,然古有『綠珠碧玉心中事之句,因而名之耳。雖古有『可憐飛燕倚新粧之句,意甚不好,如此等名其改之。」

○傳曰:「東西城基內,未撤去人家,急速撤去。」

○傳曰:「擇屬公好家,賜聚紅院選入人詠關雎。」

○傳曰:「罪人韓致亨妾家,其賜淑容兄。」

二月

2月1日

○朔丁巳,饋宗宰二品以上于明政殿庭。

○傳曰:「緜紬襦衣八事,急速入內。」

○傳旨戶曹曰:「水紬五十四匹、白緜布三匹入內。」

○傳曰:「興淸樂爲賓仙兄李培、輕千金兄從伊、笑雪梅姊仇非、楊非姊崔非、詠皇華伯叔親竝令上來,備給資粧。」

2月2日

○戊午,傳曰:「今後視朝時,只奏軒架樂。」

○傳曰:「遣內官安仲敬,揀擇外方處女。」

○傳曰:「罪人文侃家舍,賜興淸樂詠關雎。」

○傳曰:「濟用監紬六十八匹、白緜布三十八匹、緜布一百七十五匹、紬襦衣二,義盈庫胡椒二碩四斗入內。」

2月3日

○己未,議政府、六曹、宗親府、儀賓府進宴。

○傳曰:「南川君崝入禁標田宅價,從願題給。」崝妻陰結綠水,多賂田民,王待之甚厚。自是數入內,有醜聲。

○傳曰:「興淸樂官職,以音樂取義,多數擬啓。」

○傳曰:「居昌府院君愼承善入禁標家價,給緜布九千匹。」

2月4日

○庚申,傳曰:「成世貞特放還,以中宮愼氏族也。

○忠勳府堂上姜龜孫、申浚、任士洪啓:「議政府、六曹旣進宴,本府亦請進宴。」傳曰:「春深後,承敎乃行。」

2月5日

○辛酉,受朝參。

○下御書曰:

驪川尉閔子芳心不浮詐,特加資。「子芳曲順王意,王寵幸甚厚,每於後苑騎射爭能,以爲戲。

○出承命牌十面,傳曰:「東西標內,宣傳官、義禁府郞廳各二,內需司別坐、書題各一,領軍人各二十,限日沒,搜捕閑雜人。」夜二皷復命,東邊所捉三十餘人,西邊十一人,命下義禁府。

2月6日

○壬戌,傳于政院曰:「不必開經筵,然後下情上達。凡公事出入,自無雍蔽,故近日停之,無乃不可乎?」承旨等啓:「下情何必因經筵,而上達乎?經筵可停則停之,上敎允當。」

○傳曰:「漢江、豆毛浦、三田渡舊接人,勿論公私賤,皆屬內需司,而三處各造給大船二、漁船二,以爲捕魚之具。」

○傳曰:「解鷹人准三百抄定,左右坊各屬一百五十。」

○傳曰:「四樣花紋紵絲滿金線三十尺,來三月內,別織入內。」

2月7日

○癸亥,傳曰:「加設內乘二員。」

○工房承旨韓恂啓請開慶會樓南門,入工人粧船,傳曰:「依所啓。」

○傳曰:「粳米六碩入內。」

○傳曰:「申用漑、崔漢源、安潤德杖八十,外方出送,李秉正及其子放送。」

○命姜渾以『洛陽城東春霧濃。』爲題,製律詩以進。

2月8日

○甲子,知製敎曺繼衡效鳳凰吟體,製樂章以進,還下承政院曰:「令繼衡書口訣以入。又令大提學金勘、戶曹參判朴說製進。」

○傳曰:「李幼寧其碎骨。」

○命春秋館堂上柳洵、許琛、朴崇質、姜龜孫、金壽童,考《時政記》,前臺諫等論啓事入啓。其一,庚申十月二十一日,上御慶會樓下試射時,尹弼商、韓致亨、成俊啓:「北風甚冷,久御寒處,心實未安。」事,傳曰:「弼商等自厭風寒,如此言之,固當痛懲。加刷其子孫未受罪者,決杖出送。」其二,癸亥十一月二十日,命製耐寒梅詩,大司憲李自健、執義李繼孟、掌令李陌、持平柳希渚不製事,傳曰:「非徒不製,以娼兒爲題命製未便事,言者有之。在下之人,君上之命,一從無違,安敢如是?其時予爲大妃殿設宴,酒酣戲事,如此言之。其先發言者,問諸自健,其不作詩者,拿來鞫之。」其三,壬戌十月二十八日,經筵記事官李賢輔啓:「政廳請令史官入參。」事,傳曰:「鞫之。」其四,丁巳七月初六日經筵,臺諫請遣御史摘奸,知事李世佐啓:「摘發其奸,而遣御史推鞫可也,不可以無時遣之,使一道騷擾。」事,傳曰:「世佐碎骨乎?考啓。」其五,癸亥二月十五日經筵,大司憲崔漢源曰:「漢語於經筵不宜進講,若不可廢,則經筵後固當留覽。」正言鄭沉曰:「人君之事固多,恐不能專業。」事,傳曰:「鄭沉等拿來鞫之。」洵等啓:「其時固諫者,考《時政記》無之。」傳曰:「固諫者,予疑柳世琛,何以不書乎?君上事,雖瑣屑皆書之。如此不肖等輩之言,則不書,幷鞫其時史官治罪。」記事官梁季璧、曺繼衡下義禁府。其六,丁巳七月二十九日經筵,記事官李幼寧啓:「政廳非徒傳敎而已,政曹人物論啓之言,亦當書之。今後於政廳承傳色出入時,往來參聽。」事,傳曰:「幼寧其碎骨乎?考之。」其七,己未正月十三日,司諫院正言尹殷輔啓:「近柳子光私獻石花、生鰒等物,要結君恩,其奸已甚。請先正子光獻諛之罪,以懲奸臣固寵之計。」司憲府持平權世衡啓:「子光之使於咸鏡道,非爲海錯使也。不顧驛路凋弊,徵採州郡,擅發馹騎,多至三駄,私自奉獻取諛,豈有識者所忍爲事?」傳曰:「如此云云者必有情,限輸情刑訊。」其八,戊午九月十四日,韓致亨啓:「昨夜昌慶宮慈順王大妃殿失火,大妃必驚懼。此雖由人不謹,不可謂之非災也,願停明日閱武。」李克均啓:「臣赴京時,宮中夜有火災。皇帝不視朝,群臣請視事,四日後從之。今者災異如是,遽爲此擧,臣恐外人所聞有未穩也。」傳曰:「火災由人所致,大妃亦康寧,且武事不可稽緩。予意以謂,在所當爲。」致亨等啓:「昨夜有如此災變,外人何以知大妃之安寧事?」,傳曰:「致亨雖一時爲相,豈知事理?克均據中原故事,言之此事之有無,亦未可知也,而如此云云者,其心有異故也。其子孫加罪。」其九,癸亥九月初二日,大司諫柳軒、司諫郭宗元、執義柳世琛、掌令柳崇祖、柳希轍、獻納鄭士傑、正言金彦平、徐厚啓:「李坫獻白雉,此容悅獻諛,請遞而鞫之。」事,傳曰:「此必有情,限輸情刑訊。」

○義禁府啓:「柳世琛、柳崇祖以禮行由經路未便事論啓罪,金永貞、金淑貞以私賤屬內需司未便事論啓罪,孫仲暾、朴權以遞兒職移內侍府不可事論啓罪,竝杖一百。張順孫、成希哲、洪脩以辛甘菜進上有弊事論啓罪,竝杖九十、徒二年半。」從之。

○令宣傳官、軍器寺官員,將火炮機械,與兼司僕李聃孫入禁標內,生擒熊虎而來。仍傳曰:「古人云:『玩物喪志。』此言非矣。此事愼勿傳播於外。」且命宣傳官崔守川領江原道軍士,生擒大虎十五餘口,熊、豕、獐、鹿甚多納於櫃中,令軍人擔入于內,王大加稱嘆。自是,守川寵錫頻繁。

○兵曹判書任士洪啓:「今移設本曹於儀賓府。右府奴婢及各司奴婢等,多居墻底。若有火災,則恐延及文書庫,請撤去其家,令本曹奴婢,稍退舊基而居,以便使用。」從之。

2月9日

○乙丑,傳曰:「良人貴生眞珠價,緜布七千三百五十匹,令司贍寺題給。」

○傳曰:「李長坤之類刑訊。」

2月10日

○丙寅,傳曰:「月食旣不救,則日月之暈,不須書啓,今後勿啓。」

○傳曰:「春蒐、夏苗、秋獮、冬狩自有古制。今當春節,徵畿內兵打圍,有何不可?其徵京畿下番軍士。」

○傳曰:「首花一百部,依前見樣造入。」

2月11日

○丁卯,傳曰:「濟州牧使、判官及大靜、旌義縣監,其令挈家。」

○傳曰:「馬醫遞兒正五品一、正六品一、正七品一,移給內侍府。」

○傳曰:「米二百碩輸送于任崇載家。」

2月12日

○戊辰,義禁府堂上金勘、鄭眉壽、金壽童、李季男啓:「入禁標者,罪當死,然申習年十五、羅斤乃年十三、宋連年十二。以前年犯罪之時計之,則其年尤少。例論年壯而罪之,無乃大過乎?」傳曰:「法者無貴賤少長,苟有犯者,一皆加之不饒。此人雖少,亦可待年罪之。」

○義禁府啓:「罪人尹弼商、成俊、李克均子孫加罪事,令其道觀察使,親監決杖何如?且此罪人或有一受罪者,或有再受罪者,不論前日受罪之重輕,而一樣加罪乎?」傳曰:「前日決杖一百者加一百,杖八十者加八十。」

2月13日

○己巳,傳曰:「其給李自健筆墨,急製前日不作之詩以進。」

○傳曰:「加設掌樂院提調二員、郞廳六員。」

○傳曰:「興淸、運平、廣熙等樂,各擇有才技人,掌樂院逐日試才,每一朔內,初次不通者笞一十,累次不通者漸加杖數,罪至笞五十而止。其師不勤敎誨者,拿致當直廳卽決罪,其父母令攸司從輕論罪。又興淸、運平才技等第,自九品至五品分等,每品各具正品五、從品五,累次居通者,分置各品,以米斗及緜布,分正從給俸。廣熙樂累次居通者,依前承傳,隨其才技,分正從加給祿。且三樂試才當賞者,其父母竝降殺論賞。」

○傳曰:「掌樂院兼郞廳六員,分掌三樂試才,累朔不通與凡事違法者,竝劾其檢擧者。」

○傳曰:「禮樂文物必待勸勵責成然後,可致盛麗。凡官吏聽敎時,雖致敬謹,退或不加其意,勿令如是。」

○命斬興淸樂直婢金藏,以偸取興淸玉雙環、首髢故也。

○傳曰:「凡試才時,興淸則不可以凡禮待之,雖提調亦當除倚子地坐。」

○命斬鄭崇義梟首。崇義鄭淑媛弟也。

2月14日

○庚午,命杖內官金季敬一百,以不從命也。季敬逃命,宣傳官、內禁衛率軍士,索三日得捕,烙刑推鞫,寸斬梟首,使內官等序立,革本貫慈山郡,瀦其家。

○內醫院官員申敬宗等上言,其略曰:

醫術非他雜科之比,而不通仕路,故雖有志者,皆恥爲業,成才者蓋寡,有乖國家敦勸之意。且算員、律員本系職分,與臣等不相上下,而算、律則皆得薦敍。臣等以近侍御藥之任,不敍仕版,臣實痛恨。伏願殿下,依算、律例,許令參用吏職,以通仕路。

傳曰:「令三公議啓。」柳洵、許琛議:「醫術救人性命,國家資用,比諸算、律尤重焉。近來算、律通於仕路,而醫員則否。前例,醫科出身人多有顯職者,則醫員中精於所業,其才可用者,通敍顯職,以爲勸勵之方,固無不可。」朴崇質議:「國家用人,不係於世類,惟其人而已。算、律兩學,旣通仕路,則醫員中精於所業,有才斡者,亦通仕路,固無不可。」

○傳曰:白正布二十四匹、深黑鴉靑緜布四匹入內。「

2月16日

○壬申,傳曰:「風氣尙寒,日候不調,且無山景,姑停淸溪山打圍,待漢江作浮橋,更擇日爲之。」

○以李承寧爲成均館大司成,柳續爲司憲府掌令。

2月17日

○癸酉,傳于掌樂院提調具壽永等曰:「加設提調二員者,爲禮樂也。國家昇平,音樂制度可致盛麗。向者不肖之輩徒言不可言之事,不言可爲之事,故未果爲也。今雖晩矣,爾等當體予意,勉爲之。」

○傳曰:「寒食賞花閱樂六字爲題,令姜渾製律詩以進。」

○傳曰:「內官徐守眞江華移配,朴仁孫黃澗移配。」

2月18日

○甲戌,傳曰:「開經筵者,欲使幼沖之主,通上下之情,觀古今之治亂也。予雖不御經筵,如受朝賀、朝參、朝啓等事,豈不通上下之情乎?且予十餘年經筵,古今治亂,亦嘗粗知矣,不必御經筵。其問于議政府、六曹、承政院、臺諫。」承旨等啓:「聖學高明,不必開經筵而後,通上下之情、觀古今之治亂也。」議政府、臺諫及六曹判書亦啓:「經筵可停則停之,不必强御之也。」傳曰:「向者奸臣等以不御經筵爲非,迭相論啓,有似爭戰。是雖予不德所致,然中心憾恨,可勝言哉?欲洩憾恨之情,非音樂不可,故爲設梨園,以釋前日之憾恨。然此特一時之事,非永廢經筵,而爲此也。古人云:『唐玄宗以梨園致敗。』此亦記事者過也。予意以爲:『玄宗之敗,非以梨園,其時君子在野,小人在朝故也。』今則三公、六卿皆得其人,若上安下順,則何憂情志之不通乎?且予之在位,已十餘年,群臣誰不知予之聲音容貌者乎?而必有經筵然後,君臣上下得通其情乎?」洵等啓:「經筵不須强御。且玄宗之敗,其時李林甫、楊國忠當國專權而然也,非以梨園也。」

○傳曰:「金季敬碎骨。」

○傳于議政府曰:「近者奸邪之徒旣盡除去,而金季敬以內豎,恣爲不肖之行,予甚痛焉。非但內豎,外間亦有如此之人。且今朝廷百執事,狃於昇平,凡諸奉行之事,類皆陵夷,其摘發治罪。」

2月19日

○乙亥,寸斬朴直宗,以誣告亂言也。

○命絞柳輯,以韓恂、內人通奸事,投匿名書,亡命不見,至是收繫獄中。王怒金季敬之逃,卽命殺之。

○傳曰:「李幼寧骨屑,越江飄風。」

○南川君崝家價,給緜布一萬三千五百匹。「

2月20日

○丙子,傳曰:「近者有罪之人皆置重典,無乃以我爲嗜殺耶?」承旨等啓:「有罪之人,法當典刑。如朴直宗者,人所共憤,死有餘罪。」

○傳曰:「兵曹所藏鞍子,依司僕寺來往鞍子例,造一百部,以爲承命人騎具。」

2月21日

○丁丑,傳曰:「移掌樂院于圓覺寺,假興淸二百、運平一千、廣熙一千常仕於此,令摠律四十人,逐日敎之。」

2月22日

○戊寅,傳曰:「淸明是三月節日候,何以尙寒乎?」仍傳于姜渾曰:「以寒食淸明三月近,落花風雨五更寒,一聯爲題,製詩以進。」渾製進曰:「淸明御柳鎖寒烟,料峭東風曉更顚。不禁落花紅襯地,轉敎飛絮白漫天。高樓隔水褰珠箔,細馬尋芳耀錦韉。醉盡金樽歸別院,綵繩搖影畫欄邊。」翌日王命儒生、文臣等,次渾韻以進。

○傳曰:「水紬三百匹、緜布、正布各五百匹入內。」

○傳曰:「星宿廳洞口築城置門,任崇載家北又置小門,使得相通。」

2月23日

○己卯,命召柳洵、朴崇質問曰:「淸明之節,日候當暖,何以如此寒冷乎?夫天運化於上,而地助成於下,故萬物生遂。予雖發號施令,而下之人無有奉行者而然歟?古人云:『一女之怨,六月降霜。』近者奸邪之徒,雖罪當誅夷,而猶有含憤不釋者而然歟?前日臺諫如遇災變,必曰:『某事失而致是變。』今則臺諫不能諫諍而然歟?」洵等啓:「寒食之節,或風、或雨,氣候不調。今年則無風雨之變,氣候與他年無異。雖稍有寒氣,臣等以謂:『不是災變也。』中原則古人云二月鶯花,我國必過三月,然後日暖。雖梨花方開,亦或有霜降之時。臺諫遇事論諫,故下情上達,近無可啓之事,故不啓耳。若有事則豈不啓乎?」傳曰:「豈必臺諫諫諍然後,下情上達乎?若上下相安,則不須論諫,而下情自然上達矣。」

○傳曰:「奸邪詭異之徒,必須盡除,然後風俗正矣。如此之人摘發治罪事,曾已傳之,不意宮禁中,有此金季敬之類也。柳輯亦以朝官,陰害韓恂,其罪甚重。昔紂膏銅柱下加炭,以悅婦人,故後世非之。若懲奸詐之徒,則非重刑,不可以正俗矣。近者禁標及築城之事,無一人論啓者,風俗似乎歸正矣。卿等其務正俗。」

○傳曰:「朴直宗支體傳示後,碎骨。」

○有賊突入洪伯慶妾家,打殺其妾,卽令當直廳鞫之。

○傳曰:「來三月初三日後苑進宴時,假興淸及新舊運平,准一千侍宴。若數未滿,則以官婢充額,其未備迓祥服者,以便服揷花,且督責其夫備給。」自是,外方女妓、官婢,爭相誣告,有立錐之地者則曰吾夫也,有一握之粟者則曰吾夫也,守令亦督徵布物,竝家財而盡輸之,民之逃散者不可勝言。

2月24日

○庚辰,傳曰:「諸色匠人數,各准一百。」

○傳曰:「河繼曾照律,其餘李禮堅、李鐵均、崔漢候、鄭渙等還發配所。」

○傳曰:「罪人南孝溫家舍,賜烏川副正嗣宗。」

○傳曰:「髢子一萬,令八道分定封進。」

○王親擇運平于昌慶宮。

○傳曰:「運平樂一千首花,依內農作例,別定監役官,分左右邊,幷抄私匠,督夜役畢造後,分勝負賞罰。」

○傳曰:「韓恂家價,給綿布二千五百匹。」

2月25日

○辛巳,傳曰:「宗廟、社稷、惠安殿親祭,國之大慶也。旣行大慶,合宜取人,擇有才華儒生別試取之。」

○下御書,改當直廳曰密威。

2月27日

○癸未,傳曰:「河繼曾決杖一百,還發配所。」

○傳曰:「杖內官金續浩一百。」

○傳曰:「淑媛父母身死,則賜棺槨及賻。」

○傳曰:「文致、金璽特贖杖一百,崔好謣、趙處宗各杖八十。」

2月28日

○甲申,傳曰:「凡士大夫陞二品,例追贈其父母,宦官秩高者,亦追贈其親。子貴母榮,在理當然。淑儀、淑容、淑媛等亦宜隨其爵次高下,其父母生授爵,死追贈。且致賻竝有等殺,以示榮顯,致祭則竝無等殺。後宮無爵而其父母身死者,亦宜只致賻,其當身死者,喪葬諸事,以謹人喪葬爲例,等而上之,以至淑媛、淑容、淑儀,隨其爵次,定其等殺。」

○傳曰:「司謁、司鑰、書房色等別加資時,不拘限職,例皆除授。」

○傳曰:「自今婦人封爵追贈時,竝書姓名。」

2月29日

○乙酉,吏曹判書金壽童辭職,傳曰:「棄賢任邪,予所不取。」

三月

3月1日

○朔丙戌,掌樂院提調任崇載、具壽永、李季仝,禮曹判書金勘、參議沈光輔啓:「廣熙樂祿俸遞兒,載在《大典》,今所傳勸課祿俸,別例磨錬乎?」傳曰:「別例磨錬。」

3月2日

○丁亥,命承旨尹珣往審漢江浮橋。珣還啓:「浮橋功役過半,來初十日前可畢。」

○左承旨姜渾啓迓祥服、趁瑞服圖,傳曰:「首花及廣熙樂摠律冠服皆圖上,然後書題目。」仍命任士洪、金勘、朴說、曺繼衡作記,且令開刊。

○命都承旨權鈞同領議政柳洵、右議政朴崇質、義禁府堂上,往密威廳,鞫李自健、李繼孟、柳希渚、李陌、尹殷輔、權世衡、柳世琛、柳希轍、鄭士傑、金彦平、徐厚、柳崇祖等,還啓供辭。傳曰:「李自健若眞醉酒,則其是其非懜然不知,耐寒梅命題近戲之言,必不能言也,其更刑訊。柳希渚、李繼孟、李陌借言醉酒未製,可竝決杖八十,還發配所。柳子光桑楡已晩,其獻石花、生鰒,必無希恩市寵之計,而其時臺諫如此論諫者,必自以謂右族子弟,而以子光起於賤隷,而陵侮之也。尹殷輔、權世衡將本司意來啓,則其時臺諫竝考以啓。郭宗元先發白雉之事,宗元雖死,其子孫決杖八十,海外黜送。柳世琛、柳希轍、鄭士傑、金彦平、徐厚以隨從,決杖七十,還發配所。」

○傳曰:「掌樂院副正一、奉事一加設。」

○傳曰:「金永貞、李自健、金淑貞、李世仁、金係行、安潤德、李坤、尹殷輔、權世衡推鞫以啓。」

○傳曰:「紫的紵絲四匹、藍紵絲二匹、大紅紵絲半匹、沈香五斤其急貿入。」

○傳曰:「濟用監大紅紵絲四匹、草綠紵絲四匹半,藍紵絲二匹入內。」

3月3日

○戊子,進宴于大妃殿,外命婦等入侍宴。饋宗宰二品以上及臺諫于弘化門前庭。日將昃,王欲與閔子芳騎射于後苑,密召子芳,取弓馬奔入。時,王每與武士及小官騎射于後苑爭能。

3月4日

○己丑,傳曰:「司贍寺緜布四十三匹,濟用監白苧布一百五十匹、土紅緜布、藍色緜布、草綠緜布、紫的緜布各六匹入內。」

○下御書一句「不肯低回池上醉,試看生滅水中漚」曰:「政院無遺製律詩以進。」

○傳曰:「來初五日、六日,自昌德宮西門至仁王山下城基通望處,人物出送,過此日後還入。」

3月5日

○庚寅,傳曰:「今後凡役事,工匠不足,則幷役私匠。」時工役甚繁,百工執藝者,皆棄業逃名,不敢鬻販於市。

○傳曰:「濟用監緜布、正布各一千匹入內。」時內多寵嬖,賜與無節。又雲龍、麒麟、奉巡等廐,一月喂馬之費,多至二千餘碩。以此徵斂無藝,公私俱竭,民不能支。

3月6日

○辛卯,傳曰:「處容鞋子五十兩,分大中小造入。」

○傳曰:「衣襨不合雜色紵絲二十匹入內。」

○命右承旨韓恂往審築城形止。時,令嚴役苦,軍人死者,積屍街巷,飢餓臨死者,僵仆相望。路傍居人,欲免家前停屍之罪,縛足倒曳,傳至都城門外皆死。

3月7日

○壬辰,傳曰:「今日西邊築城軍停役,盡搜出城基通望處。自昌德宮西門,抵仁王山下居接人物除搜出,閉門封鎖,使不得出入,如金虎門外安國坊洞,景福宮東西門通望道路,則禁絶行人,如景福宮西城隅,至惠安殿近處,距城基十家,搜出人物。」

○下御書,珊瑚樹十枚,令司鑰公孝連看審貿易。「

○傳曰:「粳米六碩入內。」

3月8日

○癸巳,傳曰:「今後詣闕諸宰,待命乃退。」王與興淸潛行禁標,不分昏夜,侍臣、衛卒徒守空闕。宰相召至賓廳,雖子夜不得退去。

3月9日

○甲午,傳曰:「口是禍之門,舌是斬身刀詩,蓋取愼言之意。大小人員旣已刻佩,今又以『爾無面從,退有後言』之意,令大提學作詩,於所佩牌一面竝書刻。」

○下御製詩曰:「銀臺長日愼絲綸,誰有孤忠秀弼臣?只恨晨昏無少暇,年年虛過灔芳春。」命政院和進。

○傳于承旨姜渾曰:「以一脈春寒上綉床之句爲題,製律詩以進。」

○傳曰:「一應朝士及京居人馴良馬,令司僕寺擇納。」

○傳曰:「《明皇誡鑑》入內。」

3月10日

○乙未,傳曰:「大抵人君雖至庸愚,爲臣之道,固當事之以敬,而待之以堯、舜之上。時政得失,若或當理之言,則可啓矣,間有浮薄釣名之徒,或於經筵,以不當理之言,妄引古事,紛紜論啓,有乖敬上之意,申明曉諭,勿令如是。」

○傳曰:「所行詭異之人,令議政府、司憲府考啓。」

○傳于承政院曰:「今觀《明皇誡鑑》,明皇幸蜀之時,群臣皆以楊貴妃、楊國忠爲禍根,請殺之,而至於六軍不發,逆上請誅,是在下之人不敬上,擅權而然也。無奈其時史臣釣名而如是書之耶?玄宗亦英明之主,末年變故,是出於小人用事而然也,豈必由於貴妃乎?且君父之所愛雖犬馬,爲臣子者亦當愛敬,況忍此乎?向者尹弼商等之奸邪,與唐臣之罪無異,玆置重典。大抵賢臣在朝,則國家有何危亂哉?國家之治亂,在於人臣之賢否,不關於人主,不可以一槪論也。於卿等意何如?」承旨等啓:「玄宗時國家危亂,由小人用事,在下者擅權也,其罪不容於天地。幸蜀之變,在於不應進君子退小人而已,非必由於貴妃,上敎允當。」

○傳曰:「日本國王使臣齎來銅鐵多貿,送內需司。」

3月11日

○丙申,下御書曰:

江華地面有淑媛田,亦有牧場,令築城,使場馬不得牧其田。

○掌樂院提調具壽永、李季仝、安琛啓:「廣熙樂遞兒職,請加設正五品協宮一人、從五品副協宮一人,正六品諧商一人、從六品副諧商三人,正七品和角一人、從七品副和角一人,正八品均徵一人、從八品副均徵三人,正九品齊羽八人、從九品副齊羽十四人。」仍啓:「本院兼官,祿職除授何如?」傳曰:「依所啓。」

3月12日

○丁酉,大提學金勘製大小人員牌面詩以進曰:「面從爲苟順,背非卽反覆。始終心莫渝,事君道乃直。」命東西班朝士所佩,愼言牌一面竝刻佩之。

○傳曰:「運平樂、廣熙樂各以才品,分三等置簿,用一等時,則一等樂,用二等時,則二等樂,用三等時,則三等樂,以至合奏時,則合奏,竝皆臨時承敎以行。且習樂慣熟,於三等有才能者,則陞二等,二等有才能者,則陞一等。」

○賜宣醞于承政院,下御製詩曰:「凝綠香醪色味凝,盃中長在不殘春。思恩莫厭沈酣飮,厚待都由獻直諄。』以此意和進。」

○傳曰:「司贍緜布、正布各五百匹入內。」

3月13日

○戊戌,傳曰:「黃海道興義驛定役內官薛孟孫放送。」

3月14日

○己亥,傳曰:「內官文致特授嘉善。」

○傳曰:「權鈞獨承王命,一無違事,特加一資。」

3月15日

○庚子,掌樂院提調具壽永啓:「命差金麗金摠律,無闕敢稟。」傳曰:「加設實摠律二十。」

○傳曰:「豐儲倉米三十碩入內。」

3月16日

○辛丑,傳曰:「東西新築城石,不無偸去之慮。令城底居民分守,如有偸去,則幷罪其部官吏。」

3月17日

○壬寅,傳曰:「承政院退處於仁政門西廊。」

○傳曰:「打圍時,侍臣入射場,勿伏地。」

○傳曰:「打圍時,合驅軍士勿令疏行。且宣傳官入射場者,減數磨鍊。」王於獵場作架樹上,身自陞之,翳以樹枝,伺獸過前射之。又令生獲熊虎,放于禁園,親射之以爲樂,又令州郡捕進。朝官率軍士捕獲,雖鄕校儒生、寺刹僧徒,竝充驅軍,或有婦人以男服,而從於軍伍者。肩舁生熊虎而來者,絡繹於道,京畿、忠淸、黃海、江原、四道騷然,民生困苦,散亡殆盡。

○傳曰:「行幸時路傍有田者,以禾穀踐損有言者有之。自今道路左右,酌量立標,使之陳荒。」

3月18日

○癸卯,傳曰:「豐儲倉米三十碩,輸送于右鷹坊。」

○下御製詩曰:「芳園無處不濃華,紅葉牽風襯綠多。佳景昇平誰與語,徒憑嬌艶賞春和。」使承旨韓恂和進。

○王每製詩,下政院評品以入,承旨等或圓珠、貫珠,或批點,極口稱贊,皆權鈞、姜渾所爲。

○傳曰:「奏聞使之行,各色紵絲各二十匹貿來。」

○首花監造堂上具壽永、任崇載及郞廳,賞物有差。

3月19日

○甲辰,傳曰:「分遣宣傳官四人于興仁門外漢江等處,禁雜人。」

3月20日

○乙巳,傳曰:「宣陵守護軍竝令徙居于南,不得通望水上。」

○傳曰:「東西邊新城底人家,卽速撤去。」

○傳曰:「明日將登慶會樓上,通望處立標,標內公廨幾處、人家幾坐,竝計以啓。」

○傳曰:「自駞駱山至南小門,令人不得上城上。」〈史臣曰:「王於標內,或馬上作處容舞、或馳馬、或倒騎,無所不爲。」〉 ○傳曰:「今後忌晨齋讀祝時,除內官,令僧人讀之。」

○傳曰:「南山、仁王山、駞駱山若雜人登上,則闕內、城外竝通見,甚不可。其築墻于山頂山麓,不得通行。自興仁門經水口門,至南山底城上,設棘籬,不使通望城外。」

3月21日

○丙午,傳曰:「京畿有虎處,尋蹤以啓。」

○傳于內需司提調曰:「凡自內禱祀及一應細瑣之事,不輕應辦。」

○下御製詩曰:「久廢經筵覺怠荒,元來輕士慢欺王。若非賢相誠忠輔,難得三韓業更昌。」令政院和進。

3月22日

○丁未,傳曰:「取士時,其製述與杜牧、白居易、李太白氣習相近者取之。」

○傳曰:「前日有以京畿進上大日次、小日次爲有弊,而請減者,其考治罪。」

○傳曰:「仁政殿及左右長廊竝改漆。非謂觀美如丹楹、刻桷,瓊宮、瑤臺之類,此殿接見野人之地,不可樸陋。且庭中廣熙樂多數入列,百官排班之地必不足。凡儀仗諸物,量宜出排外庭。」

○傳曰:「濟用監緜布、正布各一百五十匹、水紬五十匹,義盈庫胡椒三斛,進上于慈順王大妃殿。」

○江華地面淑媛田,與牧馬場連界處,抄開城府正兵四百名土築。「

3月23日

○戊申,傳曰:「王爵無異,而近侍宦官人或輕之。今後依朝官例,給伴人,二品以上則竝給驅口。」仍傳曰:「今或有朝官、儒士欺笑內官,則令司憲府糾察治罪。若不能糾察,則臺官治罪。」

○傳曰:「金季敬妻元非決杖八十,屬內司僕,汲馬水,毋使休息。」

○傳曰:「司䆃寺粳米五碩、中米十碩入內。」

○傳曰:「砒霜十斤入內。」

○下御書曰:

濟用監緜布、正布各一百五十匹、水紬五十匹,義盈庫胡椒二碩,進上于慈順王大妃殿。「

○傳曰:「韓世忠寸斬,以反國投虜,引路作賊辭緣懸栍,傳屍于本居三水郡及兩界。」

3月24日

○己酉,賜李季仝米五十碩。

○義禁府郞廳持尹弼商燒骨灰,詣承政院門外以啓,傳曰:「今後燒六奸臣之骨,隨風飄之于海水上。」初,成俊嘗言於王曰:「方今有陵上之風,漸不可長。」李克均和其言。至是,敎曰:「陵上之人,不可容於天地間。欲埋於地,則地之生木自根生幹,自幹生枝葉,莫不順理,豈可以悖逆之人,汚諸地乎?當棄之草野,使狐狸食之,或沈之於水,毋使存其形體。」於是,始行寸斬之刑,一人陷罪,戮及父子兄弟。又設局曰滌兇廳,掌瀦罪人家宅,立石紀罪。以言事被罪者,號曰奸臣,其深所見忤者,則燒屍糜骨,當風揚之,名曰碎骨飄風,爲刑之慘,至於此極。俊、克均以大臣,造陵上之言,首啓禍端,卒亦不免,何無慮後之智也?

3月25日

○庚戌,東禁標檢擧人捕得濫入者嚴戒亨等十三,下義禁府,傳曰:「禁標內濫入者,斷以死罪,曾已立法,而無識之輩犯法者多。然旣已立法,不可不治罪,欲盡治之,傷人必多,是如蛾赴燭。今後官人要路處定送,雜人禁止,每三朔,濫入人有無書啓。且禁標內水路,雜人行船往來者頗多。今後往來船隻,京則工曹,外方則所在官路引成給,若無路引,則使不得通行。」

○傳曰:「運平樂閬苑仙善吹觱篥,姿色稍可。前者以年少殘弱不預選,今可屬興淸。且精選此類以入。」

○命京畿監司封進蓴菜、葱、蒜、萵苣,一應菜蔬,令各道具根戴土,使不至枯槁封進。各道遂作檻,置土封植,相遞舁運,絡繹不絶,及至京中,枯槁不得納。遂於市裏貿之,其價踴貴,雖罄財莫能償之。又分遣內官於各道,採取山菜及民間雜蔬。

3月26日

○辛亥,傳曰:「年少宰相毋得乘軒。」

○掌樂院選進運平樂閬苑仙等四人,傳曰:「閬苑仙果可取也,其餘三人才技姿色最尤者誰歟?年歲及定夫、散夫竝書啓。如此之類,亦加精選。」

○傳曰:「行氣觀遊,不可不以時,而外間之人不識事體,無乃指以爲遊嬉者乎?自古帝王,豈不有因昇平之時,隨四時之節,行氣觀遊者乎?於政院意何如?」承旨等啓:「靈臺所以時觀遊節,勞佚行氣之事。文王亦嘗行之,外人何敢以爲遊嬉乎?」

3月27日

○壬子,傳曰:「內官全獻、文致、崔好謣、金承珍、朴修元囚禁于密威廳,各決笞五十。」

3月28日

○癸丑,下御書曰:

全獻加一資。

傳曰:「內官有何賢能?但以近侍之人特加資,於政院意何如?」承旨等啓:「近侍之人謹愼所事,則別施恩澤,上旨允當。」

○下御製詩曰:「私對恩何報,黃封任醉歡。勿思情戀異,誠意輔三韓。」傳曰:「政院和進。」下御書曰:

尹珣、權鈞及金子猿等各加一資。

又下御書曰:

尹湯老特授嘉善,朴元宗脫喪後,特加資憲

○下書于八道觀察使曰:

道內牧丹在處,花開時擇品好立標,待秋封進。

○傳曰:「內官一依朝官例,三品堂上以上,給驅口、皂隷,許辟除。雖非通訓,實行正三品者,亦依朝官職秩,給引路人。」

○掌樂院提調具壽永、任崇載啓:「今命加設本院副正、奉事。本院官秩,直長最下,故兼官皆以直長結銜。奉事以實官,居下未便,請除奉事,加設判官。」從之。

3月29日

○甲寅,傳曰:「左贊成李季仝加資。」

○傳曰:「昨日外戚及內官加級。夫內官及外戚,非謂賢能而授爵,但厚之耳。於政院意何如?」承旨等啓:「宦官職掌宮掖之事,近侍左右。有勞則加級,有何不可?外戚王室懿親,固當厚待。其陞秩不在賢能,上敎允當。」

○傳曰:「傳寫命令者,以棄毁制書律;不能檢擧者,以制書有違律論斷事,申明擧行。」

○傳曰:「濟用監緜布、正布各五百匹入內。」

3月30日

○乙卯,傳曰:「自盤松池墻底至乾川岸上,高設杻籬。」

○傳曰:「其造居刀船,長三十尺三十及吐船二十。」

夏四月

4月1日

○朔丙辰,殺宦官金處善于禁中,幷殺其養子李公信。

○傳曰:「內官金處善厭酒叱君,籍沒家産,瀦其家,革其本貫全義。」

○傳曰:「金處善族限七寸,依金季敬例定罪,其父母墳亦依他罪人例。」下御書于政院曰:

父叱其君,延及其子可乎否?速對無隱。我不枉行,證在宦官。醉中枉殺,余不忍行。「承旨等啓:」處善之罪,在所不赦。延及其子,有何不可?「處善之罪,外人不知。人言:」王勸處善酒,處善醉發規諫之言。王怒親執刀,斷其手足,射殺之。「

4月2日

○丁巳,傳曰:「廣熙之數,已滿一千乎?若未滿,以時在數,著冠帶、持風物及處容諸緣,卽會于昌慶宮。」

○傳曰:「司贍寺緜布八百三十二匹,濟用監白緜布五匹入內。」

○傳曰:「金處善父母夷其塚,撤石物。」

4月3日

○戊午,傳曰:「金處善有繼後子,緣坐何如?」承旨等啓:「卽同己子,義當緣坐,然令義禁府考前例何如?」傳曰:「卿等安知金處善之惡至於如此之甚乎?況比來以別典治罪人,何拘於律文?其繼後子緣坐。」

○下御製詩曰:「殘薄臨民莫類予,那思姦閹犯鸞輿?羞牽痛極多情緖,欲滌滄浪恨有餘。」令承旨和進。又下御書曰:

今此事,予所不法之由,寢食不平,而益憾焉。

承旨等啓:「人臣之罪,至於此極,誰不痛心?」

4月4日

○己未,傳曰:「廣熙、運平旣有定名,而若或稱娼妓,或稱樂工者論罪節目,令禮曹磨錬以啓。」

○傳曰:「廣熙、運平幾得充數,興淸何以不得充數乎?興淸元額,及時擇數考啓。」掌樂院啓:「興淸元額三百內,實興淸四十五、假興淸四十八、未充數二百七。」下御書曰:

我國雖小,豈無人乎?須極精選,以稱委任之意。

○傳曰:「《滌恨歌》詞,依《天衢白日明歌章》例,令金勘、朴說、曺繼衡,以上下相和之意製進。」

○傳旨議政府曰:「臣之事君,當盡其誠敬,而近者奸閹金處善忘覆載之恩,懷不肖之心,厭敎叱君,人臣之罪孰大於是?自開闢以來所未有,豈可竝容於天地之間乎?玆置重典,施及其子,籍其産、瀦其宅,所居鄕竝革罷,以滌兇邪,以戒後來。其曉諭中外。」

○傳曰:「濟用監白苧布、白緜布、常緜布,司贍寺緜布各五十匹入內。」

4月5日

○庚申,受朝參。

○以方有寧司憲府執義,李可臣司諫院司諫,金貞幹掌令,愼汝弼、梁季璧獻納。

4月6日

○辛酉,傳曰:「今聖節使之行,多貿龍眼、荔枝以來。西瓜、甘瓜及各種果多覓來。」

○義禁府啓:「論柳子光私獻石花、生鰒諫官,爲首安潤德律當杖八十,金係行、尹殷輔、李坤杖七十,竝公罪贖。」

4月7日

○壬戌,傳曰:「廣熙所著處容衣,令運平穿著,入來于昌德宮。」王酒酣則喜著處容衣,作處容舞,亦或自歌。

○傳曰:「今夕令築城軍八百,輸燈籠以入。」

○傳曰:「濟用監緜布七十匹,水紬、白緜布各十匹入內。」

4月8日

○癸亥,傳曰:「崔漢源、金永貞照律,李世仁、李自健、金淑貞杖七十。」

○傳曰:「古人云:『投鼠忌器。』內官近侍之人,不可不敬。或於本家,雖因私事以歸,若給馬則是亦承命也。所經之路供饋等事,若有遲緩,則觀察使、守令竝治罪。」

4月9日

○甲子,傳曰:「近者奸臣等啓減供上物膳,今後仍舊封進。且奸人所立之法容或有之,其卽罷之。」

○傳曰:「令掌苑署及八道,多索倭躑躅,帶土以進,使不損傷。」自是,如梔子、柚子、石榴、冬栢、薔薇,以至尋常花草,皆令帶土以進。當時監司畏譴,每種或進數十株,輸轉相繼,民困至有路斃者。

○起復醫員河宗海。時內醫院多進秘術,或有超資者。

○下御書曰:

色品極好大紅羅、草綠羅、柳靑羅、藍羅、鴉靑羅、紫的羅各三匹入內。

○傳曰:「內官薛孟孫笞五十。」

○傳曰:「濟用監緜布、正布各二百匹,紬一百五十匹入內。」

○傳曰:「生捉熊虎以進者論賞,武士則每一頭,給別仕一百,賤者給米十二斗。」

4月10日

○乙丑,賜月山大君妻朴氏米一百碩、黃豆五十碩,司贍寺緜布、正布各二百匹,濟用監緜布、正布各二百匹。

○傳曰:「凡宴享及一應擧動,堂上內官則穿著大紅塔胡,堂下內官勿拘品秩,團領則用鴉靑段子塔胡,帖裏用草綠藍柳靑段子。迓祥服及粧具,興淸則畫金都多益,運平則畫雌黃都多益。」

○下書于平安、咸鏡兩道觀察使曰:

土豹、豺狼、獤鼠等獸生捉以進。

4月11日

○丙寅,受朝參。

○傳曰:「內司僕寺兒馬十匹,取來待命。」

○傳曰:「白緜布三十五匹、緜布七十匹、正布一百四十匹入內。」

4月12日

○丁卯,遣戶曹參判朴說如京師,賀聖節。

○傳曰:「貞熹王后、安順王后、昭惠王后、恭惠王后、齊獻王后、大妃殿、中宮族親,來端午日,分內外廳供饋。古云:『以親九族。』今寸數雖踈,同姓八寸、異姓六寸皆令入參。其在外方者,亦令上來。」〈史臣曰:「上淫酗日甚,每會族親及先王後宮,上親執爵以飮之,有可其意者,輒令綠水及嬖幸人密問某人妻,暗記之,仍令留宿禁中,夜逼淫之,晝亦如之,或四五日不出者。如左議政朴崇質妻、南川君崝妻、奉事邊成妻、叢谷守妻、參議權仁孫妻、承旨尹珣妻、生員權弼妻、中樞洪伯慶妻皆有醜聲。伯慶唐陽尉常之子,於王表從兄。伯慶死寡居,王聞其美,遂通焉。」〉雲山君誡、豐原尉任崇載、輪山副正濯、玉泉副正沃、黃原正敷、八溪君淨,各賜馬一匹。

○傳曰:「白苧布、細麻布各一百匹入內。」

4月13日

○戊辰,傳曰:「以七事治民,法非不美,而守令等鮮有能副其實者,亦或有不知其目者。其令文士,以任字牧之意及修七事之意,作詩二首,於牌面各書一詩。且如觀察使、節度使、都事、虞候、萬戶等,亦各以承奉使命之意作詩,書刻牌面,待來秋,竝令上來受去,佩持觀省,使不負委任之意。」

○傳曰:「今已滌蕩奸兇,且於宗廟、文昭殿、社稷親祀禮畢,故來秋成,欲行大射禮,預知此意。」

○問于政院曰:「中朝國忌,其以功德爲先乎?」承旨等啓:「臣等未及知。請令聖節使、奏聞使聞見。」傳曰:「以功德而行國忌,則先后不可以功德論也。所生之母,則其忌日不可不行,如安順王后、恭惠王后之忌,勿行何如?」禮曹判書金勘及承旨等啓:「上敎允當。」自是,先王、先后忌晨,飮酒食肉,樂聲不撤,至廢親母尹氏之忌。

4月14日

○己巳,召柳洵、朴崇質問曰:「恭惠王后國忌當行否,昨日已問于禮官及政院,於卿等意何如?」洵等啓:「先母自與所生母不同。況今定喪制,繼母無三歲前鞠育之恩,則但服期年之喪。以此觀之,繼母與先母同,而繼母之喪已有降殺,先母國忌,亦宜降殺。」傳曰:「若謂先王先后忌日齋素,竝所當行,則自太祖以下,皆當行之。然勢有所無窮,故斷自世祖以下,況王后系出士族,不可與大王同。世祖化家爲國,貞熹王后攝政致理,其功甚大,宜竝齋素,恭惠王后則旣不服喪,其忌日勿行齋素可也。以功言之,昭惠王后則成廟母后,尙廢其忌,況安順王后乎?其勿行可也。於宗廟、文昭殿朔望及四時大享,榮幸亦極,雖在天之靈,豈以廢忌爲恨乎?自今以後,於兩王后,只行忌晨齋可也。予之淺計如此,而政丞等旣曰可矣,其更問政院及禮官。」承旨等及禮曹啓:「上敎允當。」

○傳曰:「來端午進宴,其設于古明倫堂,撤其東西壁,使通闊,畫龍於紙以被柱。且改丹靑,又撤東西齋前面,使與中庭平。」

○傳曰:「興淸樂三百,曾已定額,然若有可當人,則不必拘於此數,須加數揀擇。運平迓祥服以紵絲難備,已令用緜紬,雖至貧者,可以易備,其督令速備。若只以紅粧短服召入時,則尤不可不潔。」

○傳曰:「不肖輩累次赴京,與中朝人相熟,談話之際,必漏國事,政院其嚴敎。」

○傳曰:「諸王后族親依幕,竝於養賢庫前路,預先區別排設,書某王后族親依幕而立標。同日罷漏時,令各尋標,聚會其中,臨時赴宴。」

4月15日

○庚午,傳曰:「金永貞、李自健、崔漢源、安潤德、金係行、李坤、李世仁、金淑貞、權世衡,竝依律決杖,前分配人則還發配所,在職人則罷黜,安潤德則門外黜送。」

○傳曰:「端午進宴時,明倫堂及階上地衣,當用綵花席,令慶尙道進五百張。內侍客設座兩齋中庭。其日雖雨不可廢,作假家以備雨。」

○傳曰:「端午進宴所用淸蜜二十四碩、油十七碩,分定各道,令刻日上納。」

4月16日

○辛未,傳曰:「雖以年少之人,爲三公宰相,是乃君命,居下者不可非議。曩者權攅爲工曹判書時,儒生等坐路傍議曰:『彼人其中何有?』私相非笑,此甚不可。已令議政府、司憲府,聞見詭異之人以啓,而至今不啓何?其速聞見以啓。」

○傳曰:「運平等服運平之服,故名之曰運平。若非其服,則其平人無異,然則絃首亦服運平之服,則亦運平也。都城絃首無遺搜括,充運平之數。」

○傳曰:「八道廣熙樂有才者,急速揀擇。且今來運平,其數雖多,有才者少,無遺更擇。雖非運平,各官年少有姿色官婢竝揀擇,皆及端午上送。」

○下御書曰:

內官全獻及左右鷹坊內官,各杖八十。

○傳曰:「歌童等雖唱歌,終不如女聲。年少廣熙,則勿入千數,與歌童等別作一坊,廣習諸樂。」

○傳曰:「興淸樂三百、運平樂、廣熙樂各一千,竝及端午充數。」

4月17日

○壬申,下御書曰:

興淸中有心術不順者問啓。且運平召南兒、爲君來、上林春充假興淸。

4月18日

○癸酉,掌樂院啓:「假興淸無心術不順者。」傳曰:「若入於聚紅院,而有不順者,則提調等當自知之,預令提調等知悉。」

○傳曰:「端午宴享時傳饌人,若抄各司婢子,則麤陋太甚。以內侍客帶率婢子分定,其婢子所著衣服前面當胸書曰某之妻婢某。」

○傳曰:「我國凡事,務遵華制。自今朝士所著靴,亦依中朝靴體樣,造作穿著。」

○傳曰:「赴京通事等,與序班、牙子私相交通。買賣談話之際,漏洩本國之事,則是與叛國無異。若然則當身凌遲處死,妻子竝置重典。」

○傳曰:「善呈才運平父母,已有賞格。童妓哲非善呈舞,其母給賞復戶。」

○陞淑媛田氏爲淑容。

○傳曰:「濟用監白苧布、黑麻布各五十匹入內。」

4月19日

○甲戌,正朝使閔孝曾、金永貞來復命,進所貿紵絲二百匹。時,興淸樂迓祥服以五色紵絲爲之,故每令赴京人齎來。

○傳曰:「童妓二陞置假興淸,常令其母,凡事敎訓。」

4月20日

○乙亥,傳于承政院曰:「前此宴享時,不用牛肉,爲農事也。然中朝饋我國人,尙用牛肉,今可用之。況宴非常事,用之無妨。竝問政丞及禮官。」承旨等啓:「愚民不知農事之本在此,而妄爲屠殺,故禁之。然於供上,用之無妨。」政丞及禮曹啓:「上敎允當。」又傳曰:「前此無故屠牛者,全家徙邊,國有法禁,不服則至於刑訊。然其間豈無犯法,又豈無曖昧者乎?今後牛或病或老,不能服事田畝者,令本主進告,京則漢城府,外則所在官檢驗烙印,宰剝後,又申官更驗,皮張烙印,每節季,主名及牛數開錄以啓。且一應宴享,竝用牛肉。」政丞及禮曹啓:「老病之牛無可用,畜之勢難,告官宰殺甚可。且宴享時用牛肉,則獐鹿不必多用,此亦良法。上敎允當。」自是,常時供饋興淸,皆用牛肉,日屠十餘頭,車載以入。行路駕車載物之牛,皆奪而屠之,民皆號哭。又令郡縣續進,近道則生肉,遠道則作脯。且王好食牛胎,故乳牛之脹腹者雖不胎,無不見屠。

○賜柑子八枚于承旨等曰:「卿等食之。」仍傳曰:「今後凡果實雖背節,善儲藏,以待不時之用。」姜渾請諭八道,傳曰:「可。」

○傳曰:「內官宋守同、劉羆、全愚冲各笞四十,金石孫笞五十。」

4月21日

○丙子,受朝參。

○傳曰:「今後史官假著紵絲衣,亦百官備著。」

○命禁都城女首帕及白色裳。

4月22日

○丁丑,傳曰:「紫的羅及紗各二匹入內。」

○傳曰:「假興淸有才者抄啓。興淸三百、運平一千,及今晦日充數書啓。」

○傳曰:「來端午日,內侍客三更赴宴,侍客婢子各二人,擇衣服、容貌精潔者,令傳饌於宴廳。且婢子等必不知禮,令禮官習儀。」

○傳曰:「內侍客衆多,不可以一門入,分所居部,一邊自昌慶宮窓差備門,一邊自水剌間門入之。」

○傳曰:「衣裳穿著,當順天時。令大小人員,自五月初一日始著布團領,八月初一日著綿布團領,十月初一日始著耳掩,以爲恒式。若寒暄失序,則雖后日始著,亦可隨便復脫。」

○傳于議政府、六曹、承政院、臺諫曰:「事君之道,當出至誠,以萬世爲計,不可畏威疾趨,但爲姑息也。前此風俗已成淆漓,故到今革正,而猶未盡變。今若至誠事君,使人皆變爲淳,則其變而爲漓也亦難矣。如此則雖間有不肖之人,亦可改心矣。書冊則不得當覽,且易塵埋,若刻板揭諸左右,則可以出入觀省,而刻勵矣。可令能製文臣,以此意製文刻板,令各司掛壁觀省。」僉啓:「上敎允當。」

4月23日

○戊寅,傳曰:「開城府都事李世薈陞職,兼任繕工紫門營繕處。」

○傳曰:「八道果實可以耐久者勿摘取,全木包裹,以待不時之用。」

○傳曰:「內官金舜孫父處斬梟首,其族親依亂臣例,海外爲奴。李公信族親及父母亦定屬。」

○傳曰:「金處善、李公信妻,依金季敬妻元非例,定役內司僕寺。」

○傳曰:「今者奸兇盡去,朝野無事。玆以五月初五日進宴于大妃殿,仍饋諸王后族親,上奉慈殿,下敦九族。其以此意,令能文文臣,依《霜臺別曲》體製曲,令運平習奏之。」

○傳曰:「《賓之初筵》戒其飮酒失儀而作。又曰:『厭厭夜飮,不醉無歸。』人醉則必失儀矣,何以戒矣?《書》曰:『內作色荒,外作禽荒。』其時果有是事,而書之如是乎?無乃史官慢君飾辭,而書之乎?」承旨等啓:「人醉則失儀,常情也。色荒、禽荒亦戒之之辭也。」傳曰:「外人必有以選興淸爲色荒,設禁標爲禽荒者,今後如此言者治罪。」

○傳曰:「鞋匠三十九,限事畢饋兩時。」

4月24日

○己卯,早朝,王御文政殿,親閱廣熙等樂才。

○下御製詩曰:綠暗園林暖景融,薰風濃拂玉簾櫳。階前狂蝶多留意,閑逐飛花惜委紅。「令承旨等和進。

○掌樂院啓:「興淸三百已充數,運平一千,則端午前恐未及充。」傳曰:「外方上來新運平,平居多不事冶容,奏樂時,至有不解垂楊手者,如此輩雖多何用?絃首雖與運平有間,然皆素學音律,且常事冶容者。運平雖准數,固當抄除才拙者,以絃首充數。況今運平未充數,宜及端午,多擇絃首充之。」

○傳曰:「猪網三百,各官備進。」

4月25日

○庚辰,受朝參。

○下御書曰:

掌苑署官員分邊,各種花卉可玩者,不傷根戴土,移種後苑。「時,城中人家有一奇卉、珍果則排門直入懸牌,其家人蒼黃失措,待苑奴如對公卿。

○柳軒依律杖八十,還發配所。

○傳曰:「㤚、㦀皆移配絶島。」仍傳曰:「國家定罪之人,無識之徒或以爲:『無罪可憐。』其下書于本道觀察使禁之。」

4月26日

○辛巳,傳曰:「於左右鷹坊各擇勤謹醇厚破陳軍四、吹螺赤四永屬,加設鷹師二百、隊卒二百。」

○下御書曰:

絃首等非徒才踈者多,稱於仙粧者尤少。以此備數則正似鳳鳥相雜,除此勉擇運平,速宜充數。「

○傳曰:「戰場所用箭五萬部,令各道節度使及江原、黃海道觀察使造進。」

○傳曰:「內官朴修元笞四十。」

○傳曰:「豐儲倉米三十碩入內。」

4月27日

○壬午,傳曰:「前此凡行幸時,路邊觀光者一切禁之。今後橋邊及屛門遠望人,其勿禁止。」

○傳曰:「今後掌樂院官員率摠律二人及使令,常於承政院逐日輪次待命。」

○傳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