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元年清康熙六十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癸亥,未時,太白見於巳地。
1月2日
○甲子,辰時日暈,暈上有冠。
○以金雲澤、趙觀彬爲承旨。
1月3日
○乙丑,以沈宅賢爲吏曺參判,兪拓基爲吏曺佐郞。
○右議政趙泰耉,疏陳新政要務,其目有七曰:
懋聖學以資德性,篤孝友以和宮闈,勤聽斷以應萬機,立紀綱以振國勢,擧賢能以責職事,恢言路以廣聰明,恤民隱以固邦本。
仍歷論曰:
殿下自在東宮,已著典學之效。及夫嗣服之初,尤以是爲急,公除甫過,卽降召對之命。然學問之功,不徒在於章句之末,伏願頻御經筵,討論問難,體之身心,發之事爲,以爲聖德之本。周文視膳之節、滕廬深墨之容,已仰殿下事親之至孝,而友者亦孝之推也。今殿下只有一弟,益篤親愛,以及九族,其於孝友施政之道,豈不休哉?昔我孝廟,奉莊烈大妃,盡其孝養,待麟坪大君,盡其友愛。伏願必法孝廟,盡其孝友焉。惟我先大王,臨御四紀之間,憂勤庶政,罔敢怠忽,公車無留章,几案無滯牘。寧考貽燕之美,豈非聖子之所當趾繼者乎?近年疏章之批,或至經月不下。伏願益勤聽斷,以幸國事焉。朱子曰:「天下之本,在人君正心術以立紀綱。」我國家升平日久,大玩小愒,文恬武嬉,馴至於權綱弛而法紀紊。伏願先之於心術之微,發之於事爲之末,飭勵群工,修擧百度,以尊國體焉。任賢使能,是有國之先務。況今叔世,人才眇然,而色目所拘,廢錮者殆三之二。聖世掄才之道,不當如是。伏願公聽竝觀,俱收竝畜,勿拘朋黨,惟賢是擧,無論彼此,惟能是仗,使才彦竝進,職事無隳焉。舜察邇言,禹拜昌言。聖人猶然,況下於此乎?目今交公車者,或多黨伐之辭,進黈纊者,罕有謇諤之言,而殿下亦未嘗鑑別其公私,明示其取舍,嘉猷石畫,旣不上聞,翕受敷施,未曾多見。伏願必以舜、禹爲法焉。國之興亡,係於民之向背,頃年以來,民窮極矣。荐歲飢荒,甁罌無儲,連年疾疫,死亡相繼,民皆相率而爲盜,邦本之憂,不其大乎?先大王捐金而補諸路之賑,船粟而救島民之饑,深仁厚澤,浹人骨髓。伏願上體先志,下飭有司,發政施仁,必先鰥寡,濟窮賑飢,如捄焚溺,以之固結人心,使邦本永賴焉。顧今三南,纔行量田,兩西荐當客使,畿甸新經山陵大役,諸道之困瘁益甚。不可不量減大同,蠲除宿逋,以紓燃眉之急。且大小需用,務加節省,一意救民焉。
上優批賜答,下款事,令廟堂商確稟處,仍遣史官諭之。時,泰耉屛在郊野,歲首陳戒,切中時病,而空言無補。大同米量減事,亦因相臣覆奏,格而不施。
1月4日
○丙寅,諫院〈正言金萬冑。〉申前啓,且論請同副承旨李眞儉削黜曰:「一自大喪以來,不靖之輩,乘時壞亂,無所不至,而豈有如眞儉之悖妄無倫者乎?丁酉獨對時事,先大王遄卽悔悟,誕下絲綸,兩聖之間,慈孝無隔,其何忍追提此事,而眞儉,至以入診時發端等語,肆然筆之於書,末復以旣曰匡救,則不可謂必無是事,始若搆罪大臣,而其歸則專在於訐揚先朝一時過擧,提醒於今日,必欲因此得間,一反先朝之大少處分,若有一分人心,何其悖亂若是耶?造意陷人,特其細故耳。」上不允。萬冑特一蝨附類耳。擠陷之言,固不足責,眞儉論斥頤命,追及獨對時事,亦未免訐告之嫌,論者短之。
○以申晳爲吏曺佐郞。
1月5日
○丁卯,辰時,日有兩珥。未時,太白見於巳地。
1月6日
○戊辰,上御進修堂,親行都政。以金雲澤爲大司成。
1月7日
○己巳,仍行親政,以徐宗燮爲副修撰,李重協爲修撰,韓重熙、金在魯、李仁復爲承旨,朴聖輅爲司諫,兪拓基爲獻納,蔡膺福爲掌令,沈㙉爲正言,李德英爲大司諫,柳星樞爲捕盜大將。親政,是盛擧,而無綜核之實,徒爲觀美而已,識者惜之。
1月8日
○庚午,告訃兼奏請正使李頤命、副使李肇、書狀官朴聖輅,還到城外。頤命以被斥於李眞儉,上疏請罪,上優批賜答。續遣史官、承旨,諭令偕來,頤命屢辭,不敢入城。
1月9日
○辛未,夜二更,月犯畢星。
○淸國正使査柯丹、副使羅瞻,以致祭冊封出來,義州府尹馳聞。
1月10日
○壬申,辰時,日暈兩珥。
○親政未畢,而値孝寧殿春享齋戒,今日命自外設行。以申昉爲校理,鄭壽松爲慶尙右兵使,申光夏爲黃海兵使,南泰徵爲忠淸水使。
1月11日
○癸酉,辰時,日暈兩珥。巳時午時,日暈。
1月12日
○甲戌,未時申時,日暈兩珥。酉時,日暈兩珥,暈上有冠,色內赤外靑。
1月13日
○乙亥,未時,太白見於巳地。
1月15日
○丁丑,未時,太白見於巳地。
○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左議政李健命,以守禦使權尙游、全羅監司兪命弘,請停春操事陳稟,仍請諸道水陸操,竝許停止,令營將、虞候,巡點,上許之。又請捕盜大將柳星樞,仍任黃海兵使,專管黃州城役,上亦許之。又曰:「謝恩使,旣以別勑差出定期,而今勑行,又因冊封、頒謚、致祭三件事,則宜各申謝意。預令槐院,撰出文書,而告訃使時方物,皇帝特命除減,亦當別爲陳謝。曾在癸巳,有只陳方物之咨,今亦依用此例矣。」上亦允之。
○以李森爲右捕盜大將。
1月16日
○戊寅,正言金萬冑,以李眞儉擬律太輕,引避見遞。
1月17日
○己卯,以趙尙絅爲大司諫,申晳爲獻納。
○憲府〈掌令蔡膺福。〉申前啓,又論:「捕盜大將李森,纔授畿府,厚招物議,彈墨未乾,遽爾內遷。請改正。」上不允。
1月19日
○辛巳,夜自三更至五更,月暈。
1月20日
○壬午,申時,日暈右珥,夜四更,月暈廻木星。
○以黃一夏爲都承旨,李重協爲司諫,李聖龍爲正言,金墰爲掌令,申昉爲副校理,李德壽爲修撰,朴弼正爲掌令。
1月21日
○癸未,辰時,日有右珥。未時,日暈。太白見於巳地。夜五更,月入氐星,暈廻木星。
○以朴聖輅爲執義。
○執義趙聖復疏論良役之弊曰:
究其生弊之由,不過國用之未一,軍額之漸冗,役名之多濫也。今若以各衙門諸軍門財用,盡歸一處,土田所出,盡歸版曹,軍兵所納,盡歸本兵,量其需用,一體分給,諸軍門坐食之兵,揀汰其老弱無用者,量減額數,京外役名之濫雜者,大加整頓,一定數目,數目之外,卽許取補闕額,則軍國之用,自然有裕,而逃故不患難充,役布亦可量減。伏願飭勵交警,講確治道,一以革弊政、濟窮民、收人才爲事焉。
上答以令廟堂稟處。聖復,無識不解事,而掇拾長者餘論,言則可取,事多牽掣,不見施。
1月22日
○甲申,未時、申時,日暈兩珥,暈上有冠。夜五更,月暈廻木星。
1月23日
○乙酉,卯時,日暈左珥,自辰時至申時,日暈。夜四更、五更,月暈。
○以金槹爲正言。
1月24日
○丙戌,禮曺啓曰:「崇陵表石,自江華浮來,到京江。春和當始役,事體重大,請以營建廳爲號,差出堂上二員,使之董役。」上允之。
1月26日
○戊子,以李肇爲都承旨,金槹爲掌令。
○掌令朴弼正,以前望受點事,引避見遞。蓋臺諫無前望還入除拜之例故也。
1月27日
○己丑,未時,日暈兩珥,暈上有背。夜五更,巽方有電光。
1月29日
○辛卯,辰時,日暈兩珥,暈上有冠。
○左議政李健命,陳箚論事。略曰:
寧嬪第宅有改建之命,地部折給之價,至於二千金。其第,乃前日貴戚之家,必不狹陋。何乃廣張規模,務爲宏麗耶?公私第宅,漸益張大,視祖宗朝舊制,不翅倍簁,識者之憂歎久矣。矧當國有大慼,連歲荐飢,方講賑政,而妃嬪第宅,又費許多財貨,豈不有歉於崇儉節財之意哉?
上敎以有舊例,不從之。
二月
2月1日
○朔壬辰,未時太白見於巳地。
2月2日
○癸巳,上特命內官咸熙春、金夏瑞極邊定配。承旨請下其罪目,卽命收還備忘。翌日都承旨李肇等啓曰:「兩宦罪犯,必知其非微眚薄過,而俄頃之間,卽令還寢。人君一言一動,書之國史,傳之四方,乍命旋寢,事涉顚倒。請付有司,照律勘斷。」上敎以罪輕,命置之。
○正言李聖龍疏論君德,請奮剛斷,開講筵納臺言,而末陳諸臣違召,享官晩進之弊。且請分遣繡衣,又言臺諫前望除授,有違常格,而喉司不爲稟覆,請加警責,上賜優批答之。
2月4日
○乙未,以李光佐爲禮曺參判,安重弼爲承旨,兪拓基爲校理,崔鎭漢爲慶尙右兵使,李弘述爲刑曺判書。弘述性本陰慝,全無材具,嗜利趨勢,老而彌銳。附麗昌集,濫躋八座之列,識者憂之。
○禁諸道移秧及屠牛。因大司成金雲澤所白,廟堂奏行之。
2月5日
○丙申,以金始煥爲承旨,李晩成爲判尹。
○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戶曺判書閔鎭遠奏曰:「銀貨罄竭,誠爲渴悶,我國採銀處,今幾廢塞。請依先朝定奪,産銀處及軍門鉛店,盡屬本曹,而以鉛鐵,分送各軍門,外邑守令,切勿禁其設店,而兩西外,他道監營,母得別設銀店。」上許之。
2月7日
○戊戌,卯時,黑雲一道,起自艮方,直指南方。長十餘丈,廣尺許,良尺乃滅。午時日暈。
2月8日
○己亥,以兪拓基爲校理,李重協爲副修撰,徐命淵爲承旨。
○正言金槹疏論:
疏儒安重烈改撰呈疏,語極凶悖,喉司不能嚴辭退斥。請令該曹,嚴覈重烈,譴罷承旨。
仍陳李頤命被誣,而不卽處分之意,上不賜開納。
2月9日
○庚子,諫院〈正言李聖龍。〉申前啓,又啓:居昌縣監柳鳳鳴,專抛官事,酣飮爲樂,以愼姓鄕所,作爲腹心,大小決訟,一聽其言,怨聲溢境。請罷其職。刑曹正郞洪可相,事多鄙瑣,全乏廉謹,請賂肆行,聽斷不公。請汰去。「上竝不從,明日卽允之。
2月10日
○辛丑,以金濟謙爲司諫,申昉爲副校理,徐宗燮爲修撰。
2月11日
○壬寅,淸使査柯丹、羅瞻等入城,上具吉服,出迎于慕華館。還宮受勅,行禮于明政殿訖,改具視事服,與淸使相見,行茶禮。其詔勑曰:
皇帝勑諭朝鮮國王姓諱。覽奏爾父王諱薨逝,朕心惻然。據王妃金氏奏稱,爾自幼岐嶷,且有長人之德,爲國人所願戴。請冊承襲,朕俯順輿情,特允所請。玆遣官齋詔,誕告爾國,封爾爲朝鮮國王,繼理國政,封爾繼妻魚氏爲國王妃,佐理內治。幷賜爾及妃誥命彩幣等物,爾宜永矢靖共,懋纂承於侯服,迪宣忠順,作屛翰於天家。爾其欽哉,毋替朕命。故諭。
其別勑曰: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分茅胙土,萬國之車書攸同;式訓守成,一方之民社永奠。況忠貞之世篤,帶礪常存;念禮義之開基,屛藩首重。爰稽彝典,宜霈新綸。故朝鮮國王姓諱,前猷克紹,臣職彌恭。保障三韓,方貢與丹忱而偕重;旬宣八道,天威與正朔而同嚴。用彰翊戴之誠,久著忠勤之節。方期遐壽,遽殞長年。嗣子姓諱,家傳孝友,性秉賢良。甫在沖幼之齡,允愜臣民之望。特兪奏請,襲封爲朝鮮國王,寵命維新,鴻休伊始。撫山河而飭王度,壯鞏固於東藩;明天澤而勵臣心,抒悃誠於北極。特玆詔示,咸使聞知。
其封勑曰:
奉天承運皇帝制曰,鴻圖無外,敷聲敎於海邦;寵命維新,溥懷柔於東土。奕世篤忠貞之美,職貢勤修;累朝嘉恭順之誠,彝章洊錫。當纉服之伊始,宜綸綍之重申。爾朝鮮國王嗣子姓諱,器識淵深,躬行純茂。夙擅岐嶷之譽,克紹家聲;式遵禮義之風,丕承前烈。念此象賢之胤,爰隆賜爵之文。玆特封爾朝鮮國王,屛翰東藩,處恭正朔。綏安爾宇,永夾輔於皇家;精白乃心,用對揚於天室。欽哉勿替朕命。
其追封王妃勑曰:
奉天承運皇帝制曰,本宜家而作配,夙擅女宗;緣嗣服而追封,實弘朝典。芳型茂著,人已往而未忘;錫命方新,恩屢加而彌渥。爾朝鮮國王姓諱故室沈氏,幼嫺紃組,長託蘋蘩。備淑愼之令儀,璇閨宛在;表柔嘉之內則,彤管猶存。玆繼序而承先,爰拜章而上請。建邦惟舊,初須玉冊於大廷;嘉耦曰妃,遙賁紫泥於幽壤。玆特贈爾爲朝鮮國王妃,章此婦順。嗟蘭蕙之早摧,系以夫榮;恍䈂珈之式煥,彌昭休問,永樹貿聲。
其封王妃誥曰:
奉天承運皇帝制曰,承休纂服,固惟辟之仔肩;翼運匡猷,實賢媛之助媺。故父以傳子,藩封克紹其芳,夫以及妻,國典爰從其貴。爾朝鮮國王姓諱繼妻魚氏,秀毓華宗,德嫺嬪則。勵《蘋蘩》、溫凊之節,肅穆爲儀;秉《鷄鳴》儆戒之心,恪恭成性。念爾藩屛累世,罔懈忠貞;矧玆壼德勤修,宜膺寵命。玆特封爾爲朝鮮國王妃,襄敬忠於無怠,著柔順於不違。庶增伉儷之光,永篤邦家之慶。欽哉勿替朕命。
2月12日
○癸卯,自巳時至酉時,日暈。夜三更、四更,月暈。
○以申晳爲副校理,李德壽爲副修撰。
○淸使以皇帝命,設奠于魂殿,上出接殿庭。淸使欲先讀祭文,承旨使通官,據禮爭之,淸使乃先奠爵。其文曰:
皇帝遣正使內大臣兼管鑾儀衛冠軍使事世襲阿達哈哈番兼管佐領査柯丹、副使世襲一等阿達哈哈番又一拖沙喇哈番佐領管正藍旂滿洲副都統事禮部右侍郞羅瞻,諭祭朝鮮國王姓諱之靈曰,朕臨御寰宇,懷柔萬方;湛恩所加,罔間內外。矧夫享王時至,翊戴尤殷?歲月滋深,誠款彌著。生則隆之爵命,歿復備夫哀榮典之渥也。爾朝鮮國王姓諱,東溟啓宇,早歲紹封。承緖業於先人,作藩屛於天室。歲修職貢,惟敬愼之小心;世載勞勳,著忠勤之大節。於玆四紀,以倡庶邦。恭順中朝,惠和下土;邊境寧謐,童叟謳歌。維歷年之旣多,自建國所未有。眷言舊德,朕甚嘉之。詎哀訃之遽聞?實悼傷之無已。所獻方物,仍令齎回;更遣大臣,往申弔唁。復命詳稽彝典,用副軫懷;錫以嘉名,謚曰僖順。仍封王嗣子姓諱爲朝鮮國王,承襲如制。嗚呼!盟諸帶礪,期奕葉之永寧;賁是絲綸,示殊恩於罔替。惟玆靈爽,尙克欽承。
○持平魚有龍上疏,首陳勉聖學之意,末論李眞儉負犯關係甚重,宜命投畀,以杜讒奸,上批以嘉納,不許眞儉竄配之請。
2月13日
○甲辰,以封典頒赦,加百官資。
○以趙聖復爲獻納,白時光爲正言。
○諫院申前啓,請罷新昌縣監金光運曰:「簽丁之際,唯賄是視,收捧軍布,加徵情債,量田之時,勒令田夫出米,民不安居,怨聲播騰。」上命詳察處之。
2月14日
○乙巳,時,淸使貪黷無厭,求索比前倍多。戶曺判書閔鎭遠,欲以計沮格,使譯官,書示於淸使,乃以勑使,必不爲求請,此出譯官輩假托舞弄爲辭。淸使請與戶部尙書,相對査辨,鎭遠入往西宴廳,淸使不見,而使通官等詰問,鎭遠不得已對以權辭。淸使仍言求請所錄,皆是自筆,鎭遠不能一言而退。
○賜奏請正、副使以下譯官等,賞格有差。
2月15日
○丙午,夜一更至四更,月暈。
○以徐宗燮爲校理,尹惠敎爲修撰,李鳳翼爲執義。
○禮曹啓曰:「國恤時,朝臣、士庶燕居帶,收議大臣,以麻帶定式,而凡公服與燕居服有異,朝士旣有布團領、布裹帽、布裹角帶,則今此生進放榜時,所着服色,當用生布頭巾、生布團領,而帶則不可仍用,燕居麻帶,所當一依朝士布裹角帶之制,以生布帶參酌定式,請議大臣。」左議政李健命議曰:「服用公服、帶用燕居之帶,殊甚斑駁,一依朝士布團令、布裹角帶之例,宜以布帶定式。」命依其議施行。
○憲府〈持平李廷熽〉申前啓,且論:「古阜郡守李震亨,蠱惑邑妓,曲循請托,委任奸鄕,專管政令。請削去仕版。載寧郡守李萬春,到任以後,剝民是務,家在順安,駄載絡繹。請罷職不敍。陽城縣監趙漢緯,潛奸邑婢,所言皆從,田政一任奸吏,刷價橫斂民結,春後督糴,一境騷擾。請罷其職。」上竝不從。
2月16日
○丁未,迎接都監啓曰:「勑使求請雜物,比前勑尤多,就乙卯謄錄,加其數,使譯輩傳示,則兩勑大有不滿之色矣。昨夕,禮曹郞廳來傳行祭日期,則因此作梗,擧措怪駭,以小紙書示云:『擬於十七日祭祀,十八日起身。聞王駕欲臨,斷不敢當,卽或降臨,亦不敢面晤。』臣等不善周旋,致有逆境。遣大臣勸留,似合於接待之道。」上允之。大臣勸留後,又啓曰:「勑使令通官,傳言:『前日館所之書示小紙,顯有輕視之意。』又言:『自有大事之未了者,必得明白之言,可以決定。』所謂大事,似指前冬勑行時密贈也。臣以我國凡事,一遵謄錄,今番封典,只用己亥、乙卯謄錄而已,至於密贈,乃前例所無,決難變改爲答,而終不回聽。明日行祭後,當爲更稟於前席矣。」批以知道。
2月17日
○戊申,申時,日暈兩珥。夜五更,流星出天中淡雲間,入南方天際。狀如鉢,尾長三四尺,色白光照地。
○淸使又行別祭于魂殿,上出接殿庭。淸使復欲先讀祭文,承旨又據理爭之,淸使終不聽。其文曰:
諭祭朝鮮國王姓諱之靈曰,職效藩屛,奉朝章而克謹;恩隆存沒,領寵命而重申。爾朝鮮國王,秉志安貞,持身恪愼。時輸誠於北闕,久宣力於東陲。纉服將五十年,倍形恭順;扞圉及數千里,共樂昇平。以德洽於庶民,冀躬膺夫遐福。遽聞溘逝,深切悼傷。典爰渥於飾終,禮復優於加祭。嗚呼!波澄滄海,未忘翼戴之勞;詔出中宸,再展馨香之薦。爾靈不昧,尙克來歆。
○左議政李健命、戶曹判書閔鎭遠,請入對,上引見。健命奏曰:「勑使因戶曹減除求請而起怒,又欲得別贈,故爲生梗。譯官輩以應行封典,則不可與己亥、乙卯,有所增損爲言,勑使轉加咆哮。如是之際,爲辱莫大。聞副勑,每請踰墻潛給賂物,勿令上勑知之。此不可以事體道理責之。寧失若干銀貨,勿與相爭,實爲得體矣。」鎭遠言:「乙卯曾無是例,固宜據理不給,而副勑自以掌我國文書,恐喝索賂。或只給副勑,而作梗不已,則亦將何以處之?」上命給上、副勑各白金千兩。鎭遠初不能料量,作事齟齬,生出釁端,惟求彌縫,徒費許多公貨。虜必謂我國無人,痛矣!
2月18日
○己酉,上以視事服,親臨館所,勸留淸使。
○憲府申前啓,又論:「齊陵參奉李志仁,迫逐其婦,見棄鄕里。請汰去。」上只允新啓。
2月19日
○庚戌,迎接都監啓曰:「問安中使及承旨來到館所,則勑使必欲親見,迫令譯官延入,再三爭執,終不回聽,咆哮不已。蓋以禮單及求請,不滿其意。又不許其折銀,盛怒都監,欲爲告訴,故不得已以啓達決定。請令政院,卽速稟旨擧行。」政院又以無前例啓稟,上命議大臣。備局遂論都監不能違拒之罪,推考堂上,拿問首譯,上從之。
○左議政李健命入對,奏請畿內巡點,特令停止,上從之。左副承旨金始煥曰:「庭試當前,慶科亦不遠,而丙申疏儒,被罰六年,一向廢錮。當此一國同慶之日,許多擧子,不無向隅之歎,請命解罰。」上從之。先是申球爲名者,摘抉儒賢尹宣擧文集中文字,截斷語脈,變幻旨義,謂之誣辱孝廟,投疏構罪。蓋出於不悅者誘嗾,而居近班者,未及預聞,初頗譁然攻斥,及金昌集上箚,遂其事,始影附而打成一片議論。朝紳、儒生,齊憤迭疏,或逮繫或竄謫,而被儒罰者,尤不可勝數。是丙申案也。始煥陳達,解其罰。
2月20日
○辛亥,夜一更、二更,坤方有氣如火光。
○淸使發京城。上遣承旨,諭以病未郊送。
2月21日
○壬子,以金濟謙爲校理,李重協爲修撰,沈㙉爲持平,崔錫恒爲弘文提學,金在魯爲吏曹參議。
○憲府〈持平李廷熽〉申前啓,仍啓曰:「壽進宮,乃無後大君、王子、公主、後宮奉祭之所,而明善、明惠兩公主房及昭儀房,亦無後宮房也。若以明善、明惠兩公主及昭儀房,移屬於壽進宮後,田結、奴婢可罷者罷之,可存者存之,則庶除一分之弊。請令廟堂,劃卽擧行。」又劾:「慶州討捕使崔道章,治盜之際,不分虛實,而徑施酷杖,枉殺無辜。以所昵妖妓之親屬,差定軍官,一視賂物之多寡,任其捕治之操縱,請罷職不敍。」上竝不從。
○左議政李健命陳箚,引李夢寅供辭爲嫌。略曰:
夢寅以臣頃日筵奏,或謂之恐動,或謂之誣罔。渠雖自比於古人持斧伏闕之例,曷嘗有持刃亂嚷,突入禁庭,歐打衛卒,如夢寅等之爲者哉?擧措之駭悖,前所未聞。所持斫刀,非木而鐵,則何可謂之非刃耶?換呈疏本,不能全諱,而猶且粧撰爲說,其視傳說之原本,則不翅相反矣。
上批以於卿無嫌,安心行公。先是,湖西儒生李夢寅等,被囚後,李健命又請窮覈,而令推出原疏,夢寅等納供曰:「持斫刀入禁門,專出於明倫義,討凶賊之意,而喉司、騎省,俱以賊述之血黨,盤據內外,一向壅蔽,果佩斫刀,投足于禁門之內者,誠出於忠憤之所激,昌集輩張大其事,恐動天聽,驅之於罔測之科。彼急於構殺,瞞辭告君,不覺其誣罔之歸矣。始聞領相,與北使往復說話,果以北使之來,騰示皇旨,多般恐喝,至於殿下春秋之幾何,嗣續之有無,元非皇旨中所有,而昌集無端書給於彼人,歸奏於榻前,此何擧也?昌集乃於犬羊之前,數吾君之年而告之,若是其無難,則君父之辱、朝廷之恥,莫此爲大等語,揷入疏末,而至被禁卒之蹴裂,不覺抱疏而痛哭,相與付火而就囚。其後拔去此一節,及至推入原疏,仍以其本書呈矣。」疏下沈得佑、趙瀅所供,略同。刑曹判書李弘述,竝請刑訊,上命議處。李夢寅杖一百,邊遠充軍,沈得佑等杖配,翌年冬,上特命放釋。
2月22日
○癸丑,以申思喆爲承旨,任泂爲司諫。
○大司成金雲澤,疏請還寢疏儒解罰,略曰:
疏儒林象極、吳命尹等,迭相投匭,誣辱先正臣宋時烈,先朝投諸遠裔,嚴加懲治,經年之後,因赦蒙放,而士林之施以儒罰,實出扶正斥邪之意。今承宣,全沒此輩罪名,肆然陳達,汲汲請解,臣竊駭惑。依前仍置,決不可已。「
上答以旣己解罰,還寢不可。大司成例掌儒生解罰,故雲澤疏提本事而格之。
2月23日
○甲寅,夜四更,月犯南斗星。
○以南道揆爲承旨。
2月26日
○丁巳,上幸明陵,親祭先王、先后,展謁翼陵後,還宮。
2月27日
○戊午,命加守陵官礪城君楫、侍陵官及參奉、忠義等各一資。遵舊例也。
2月28日
○己未,右議政趙泰耉,自縣道累疏辭職,上溫批不許,遣史官諭之。
2月29日
○庚申,庭試文武,取文科尹心衡等七人,武科朴龍采等一百四十八人。
三月
3月2日
○癸亥,夜自一更至五更,乾方、坤方、巽方,有氣如火光。
3月3日
○甲子,以金演爲都承旨,李浣爲掌令,洪錫輔爲大司諫,李重協爲修撰,兪拓基爲校理,徐宗燮爲副修撰,洪致中爲大司憲,金始煥爲承旨,宋必恒爲執義,金龍慶爲持平,洪龍祚爲正言。
○憲府申前啓,又劾:「內乘梁益標,性本狂悖,積有疵謗。朝廷方且滌瑕收用,而自燕先來,不悛舊習,多有駭擧。請汰去。」上竝不從。以兩公主房事,特命曰:「稟于慈聖,則先朝傳敎,不翅明白嚴切,則到今更爲提起,殊涉未安。決不可允從爲敎。亟停勿煩。」內帑非古也,而無後公主房免稅者,尤無意義。臺論誠得體,上不唯不從,又歸重於慈敎而拒之,殊可嘅已。
○諫院申前啓,且論:「今番司馬榜中,有被墨名之罰,而赴擧得參者。士習之駭怪,莫此爲甚。請令該曹,査出拔去。」上竝不納。
3月4日
○乙丑,自巳時至未時,日暈。
3月6日
○丁卯,巳時,日暈,暈上有冠,下有履,色皆外赤內靑。午時、未時,日暈。
3月7日
○戊辰,卯時至酉時,四方昏蒙若下塵。
○回還冬至使先來軍官,持狀啓出來。有曰:「皇帝在位六十年,太學士、九卿等,累度陳奏,請行稱慶之禮,纔得聽許,以三月十八日,將爲設行,而頒赦一節,姑未準許。當於其日,更爲陳請」云。
3月8日
○己巳,夜一更,月入東井星,五更,有霧氣。
○以洪錫輔爲承旨,申昉爲副校理。
3月9日
○庚午,自昧爽至卯時,有霧氣。
○以李箕翊爲大司諫,李世瑾爲承旨,任徵夏爲持平。
○同副承旨金始煥上疏,申論疏儒解罰事。略曰:
丙申疏儒之所坐者何事耶?以百代山仰之儒宗,橫被千古所無之惡名,則斯文之椓喪,世道之斁敗,無復餘地矣。始則奸基〈兪相基。〉作俑,中焉賊球闖出,末又相臣祖述之,稱以爲聖祖辨誣,其首尾排布,後先和應者,都不過抉摘文字,羅織罪案,正與子光舊事,同一手段。雖氣勢方張,時議打成,而伊時聖批,昭如日星,至有本文上下文理,未見其近似於儒疏,何可以誣毁之目,直驅於罔測等敎,明明聖祖,初何嘗有被誣辨誣之事,而急於戕賢,至及於不敢言之地?如有一分敬憚之心,縱恣無嚴,豈可至此之甚耶?作此士禍之後,惟恐凶計之敗露,中外章甫之守闕陳辨者,表裏符同,一切壅蔽,此則賊光之所未嘗爲者。古今天下,寧有如許變怪?噫!一時善類,網打殆盡,士氣索然,更無生意,而儒生等倡率同志,直欲叫閽者,或出於尊賢衛道之誠,或出於扶正斥讒之義,此固可奬而不可罪。未知所坐者何事耶?山林旣骨之人,本不關涉於世路,而爲此宵小輩逞毒,慘被誣辱,則劈破是非,洞雪冤枉,固是士論之所不可已,而一邊臺啓紛紜,一邊儒罰狼藉,倘非先大王培養愛護之盛德,則許多名下之士,將不知幾人之死於嶺海,而霈澤旋降,停擧竝令解罰,因循至今,終爲廢閣君命之歸,事體之未安,孰甚於此?前後儒生被罰未解,不啻多人,或有身故而尙帶罰名者,故適會稱慶設科之日,敢有陳達。臣之所論,不但在於象極、命尹,而雲澤只擧此兩人,有若被罰廢擧者,止此而已者然,其亦誣罔之甚矣。擧條旣下,成命將行,而汲汲投疏,游辭嘗試,科期隔宵,事勢已急,而始以一張草記,諉諸齋任之不出,塞責彌縫,竟至沮戲。攸司之臣,可謂惟意所欲,肆然之斥,恐在彼而不在此也。
上敎以已諭雲澤疏批,令勿辭察職。
3月10日
○辛未,獻納趙聖復,以金始煥疏,引避曰:「尹宣擧遺集中,謬妄文字,已經兩朝睿覽,而聖考洞照本末之敗露,命毁去其板,終至追削其職,而今始煥,乃於仙馭賓天之後,欲逞變亂眩惑之計,全沒前後聖敎,只藉最初處分未定前批旨,盡驅一世士類於陷人惡逆之科。苟有嚴畏先朝之心,其何忍爲此?臣之或疏或啓,爲聖祖辨破,而請罪作挐之儒生者,獨非公議耶?不欲費辭多辨也。」上命勿辭。處置請出。
○左議政李健命箚請敦勉領相金昌集,末言:
先大王嗣服之初,日御經筵,亦粤祖宗朝以來,雖在諒闇之日,莫不以講學爲務。誠願殿下,法祖宗已行之規,日召儒臣,討論經傳,講磨治道焉。
上優批賜答。
○持平李廷熽上疏。略曰:
卽今擔當國事者,只是領相而已。夢寅等之構虛捏無,必欲逐去者,蓋以領相去位,則凶徒庶有乘間濟私之隙故耳。伏願快賜處分,盡誠勉出,與共國事焉。右相趙泰耉,聞北使之請見王子諸宗,直走家僮,投上一疏,有若非常之變,迫在呼吸者然。其所謂陪臣受之爲冒嫌,王子諸宗,亦豈敢安於此云者,尤極危險。蓋彼人之請見,只是均諭之意云爾,則冒嫌等說,果何指的耶?至於豈敢安三字,帶得惎間之意。如使大臣,苟有一毫追念疇昔之意,則其果忍此歟?及夫國言喧藉,十手共指,則又覓出孝友二字,反以只有一弟,益篤親愛等說,無端陳聒,舂而簸之,難掩手脚之呈露。如許情態,誠不忍正視。伏願殿下,深加照察焉。
上答曰:「李夢寅等,旣已處分,今不必更議。右相斷斷無他,爾胡不諒,費辭侵逼?良可異也。」當前冬淸使之出來也,稱以皇旨,或言直往山陵,設行弔奠之禮,或言要見國王弟姪而還歸。虜情叵測,而據廟堂者,恬不爲意,置之許否之間,及泰耉疏出,國言喧騰,然後始乃周遮彌縫,敢以婚娶年歲,列書傳給,其不敬無嚴,無所逃罪,而憲官不能聲罪嚴討,反欲擠陷泰耉,抉摘其字句,捏作惎間之目。蓋其疏語,失於過慮,而時人譸張流言,至深且憯,仍成身後讒構之案,甚矣,宵小之陷人手段也!
3月11日
○壬申,午時,日暈。
○以兪崇爲承旨,金民澤爲校理,趙文命爲副修撰。
3月12日
○癸酉,辰時、巳時,日暈。
○領議政金昌集,以金始煥疏斥,陳箚自辨。略曰:
尹宣擧之嫌人議己,欲掩其累,敢引光明無玷之孝廟,比況其身,陰與賊鑴,狼藉唱和,文字具在,焉可誣也?先王覷破情狀之後,則屢降嚴敎,明正處分。始煥雖以仙游已遠,謂可以矯誣,而獨不畏聖明之赫然照臨乎?實爲世道痛之。
上優批答之。
3月13日
○甲戌,巳時,自坤方至艮方,地動。
○以李挺周爲承旨,申思喆爲大司成。
○右副承旨金始煥,復疏斥金昌集。略曰:
相臣箚辭,怒臣辱臣,無所不至。於其符同賊球,釀成士禍之狀,無辭自辨,一篇主意,又襲前日誣陷儒賢之手段。不料聖明之世,有此凶猾巨慝也。噫!相臣何足道哉?其忘君背親,病國誤世之狀,不一而足。權移主上,罪關宗社,前後負犯,國人切齒,而尙今偃息於輦下,可謂王法太寬,其何敢齒諸人類,與議於士論之是非哉?只以殿下過於慰藉,故縱恣貪猾,愈往愈極,愚弄殿下,有同匹敵。臣雖疲劣,不欲與悖倫滅義之一相臣,呶呶競辨也。獨臣所駭惋者,近來一種風習,無嚴不敬。明明在天之靈,何關於朝臣之爭辨,而急於持人,則輒必藉重於不敢言之地,以爲脅制上下之計?臣疏所陳,不過論斥渠輩釀禍之實狀而已,元無一言半辭之及於在上處分,則臣未知矯誣者何事,眩惑者何語耶?此等情態,臣竊痛之。
上批以侵逼相臣,胡至此極?予實慨然。令勿辭察職。始煥平日未嘗以風論自任,而受人凌藉,輾轉激憤,斥論柄相,不少顧忌,人莫不快之。然語多噴薄,意在詬辱,而不能指剌前後罪狀,有綱無目,議者惜焉。
3月14日
○乙亥,夜一更,月入太微西垣內。
○以李德壽爲持平,洪鉉輔爲修撰。
3月15日
○丙子,諫院〈正言李聖龍。〉申前啓,且劾金始煥曰:「斯文大論,國是已定,先王處分,昭若日星,殿下遵承,堅如金石。近來凶悖之章,換面迭出,而猶不敢以此事提說者,畏先王也,畏公議也。乃者金始煥,積平日慍懟之志,乘群陰躑躅之幾,始請解罰,嘗試聖意,終及本事,熒惑天聽,必欲眩撓是非,變亂黑白而後已。至於乙、丙以後疏儒,自先朝認爲已解云者,白地做出,公肆欺瞞。其矯誣先旨,得罪公議,莫此爲甚,而猶敢以無倫之言,危怕之說,構陷大臣,罔有紀極。況其再疏,聚集千古凶悖之文字,忽地橫加,惟意所欲。若不亟施重譴,無以杜讒慝而嚴隄防。請遠竄。」上竝不從,只罷始煥職。
○右議政趙泰耉,以被斥於李廷熽,陳疏辭職。略曰:
臺臣之疏,語意至爲深密。豈料人之爲言,乃復至此也?向日北使知會文字中,假托皇旨之言,極其怪悖。請見弟子姪,實無如許事理時,則所謂均諭云云之皇旨,亦未及出,伊日筵稟之言,元無定算。一有差失,關係至重,失禮亦大。臣忝在大臣,安敢不言?稍緩則不及於事,又安得不急時陳聞乎?況彼假托之言,本非我人之所知,而我國素秉禮義,欲其審愼於禮分之間者,其志皎然,則言之者何所顧慮,王子、諸宗,亦何嫌於言之者哉?今乃經年之後,忽然攙入,至以惎間等不忍聞之言,肆然說出,雖急於構陷臣身,苟有人心者,其何忍濡舌於此二字乎?噫嘻痛矣!且堯、舜之道,孝悌而已,歲首陳言,捨此奚先,而區區效誠之言,亦入於鉤剔誣捏之中,尙何言哉?前後所言,各有義意,元無一毫相關,而彼乃捏合爲說,欲以成萋菲之計,吁其可笑,而不足卞也。
上賜溫批開釋。
○修撰洪鉉輔,以口吃,陳疏辭職,仍論金始煥事。略曰:
以其初疏而言之,則不有先王也,以其後疏而言之,則卽一誣告也。托以儒罰,初欲變亂先朝已定之處分,捏合千古罔測之悖說,肆然構誣。若其罪關宗社四字,乃是變書之最爲危怕者。渠雖急於擠陷,獨不念朝廷之尊,體統之嚴乎?噫!一自大喪之後,失志不逞之徒,潛相窺覬,如醉如狂,彼唱此和,改頭換面,百計鑽進。所可憚者,惟漢廷之黯耳,無怪其必欲擊去,而若不嚴懲狐鼠之輩,必將接跡跳踉,卒至禍人國家而後已。亟降明旨,投畀有北,且斥臺閣之不卽擧劾。
上答曰:「敏於事訥於言,夫子亦美之矣。金始煥事,臺議已發,不必疊床。」時,因金始煥疏,三司或疏或避,左右攻斥。鉉輔吃病,殆同瘖人,濫與瀛錄,而投合時論,尤肆詆誣。至以昌集,比於汲黯,其無倫甚矣。
3月16日
○丁丑,以尹陽來爲承旨。
○持平李廷熽,以右相趙泰耉疏語,引避。略曰:
大臣怒臣之覰破其心術,盛氣張皇,極口噴薄,臣不勝駭惋。伊時廟堂,不許北使之請,諸宗亦無出見之事,而急急投疏,語極危險,隱然有惑亂嫁禍之計。萋菲、具錦,正是自道也。最後一疏,專出於周遮彌縫,而今乃曰歲首陳言云者,尤不滿一哂。辭苟意艱,欲掩彌彰,此正所謂如見肺肝。究其本情,誠甚可哀。
處置請出,上從之。朝綱隳壞,風習偸薄,疏章爭辨之際,全無相敬之風,極口詬詈,辭氣絶悖,自上不賜嚴斥,朝廷亦終不論其非,黨議之梏人心術,可勝言哉?
○同副承旨李世瑾,疏言金始煥事。略曰:
昨於諫院論承宣之啓,遽下罷職之命,固知聖意出於慰安大臣,尊重國體也。且右相之批,指伊時臺疏,謂有踈闊之論。臣久在窮鄕,實未詳臺疏語意之如何,而槪聞輿論,雖右臺臣者,亦皆以爲非,可見公議所在,而獨聖明,尙不明示顯斥之意,今乃只以踈闊爲敎。竊恐此二字,太不襯切也。綸綍之辭,有欠瞻聆,願聖明,留神澄省焉。
上答曰:「爾言雖出於憂愛,臺言亦不必顯斥,勿以爲訝。」世瑾,嘗顧瞻時論,每有逡巡之態,儕流以此短之。適在近密,迫於公議,不敢不言,而不能明言正論,卞晣其讒,誣托於批敎二字,草草說去。或恐一言之礙逼時輩,畏首畏尾,身其餘幾?可哀也已。
3月18日
○己卯,夜二更,月犯氐星。
○以李縡爲大司憲,金雲澤爲副提學,洪禹傳爲忠淸監司。
○上御時敏堂,行常參禮。畢,右議政李健命,盛斥金始煥疏中詬辱金昌集之罪,且曰:「先朝下敎政院,勿捧伸卞尹宣擧之疏,而向日承旨,無端捧入,請推考。」仍力請允其遠竄之啓,上從之。又言:「三南御史,來月望間,將爲發送矣。雖不必一時遍送於八路,若時時抽栍一道,一道之中,抽栍一二邑,則外方守令,庶有勑勵之效。三南雖爲先送,諸道亦不可廢,姑待秋間,觀勢發送好矣。」上可之。戶曹判書閔鎭遠請北漢別將,以管城將,特立名號,上亦允之。
3月20日
○辛巳,以李光佐爲都承旨,李宜顯爲禮曹判書。
○竄金始煥于泰仁縣。
○頒柑于泮宮,試士,居首儒生睦天任賜第。
3月21日
○壬午,夜自一更至四更,艮方、巽方、坤方,有氣如火光。
3月22日
○癸未,夜一更至五更,艮方、巽方、坤方,有氣如火光。
○以李敏英爲承旨,魚有龍爲獻納,徐宗伋爲正言,申晳爲校理,李重協爲副修撰。
3月23日
○甲申,命下冬至使齎來白銀匹段于戶曹。
3月24日
○乙酉,卯時,日有左珥。午時,日暈兩珥,暈上有冠,暈下有履,色皆內赤外靑。白虹貫日。未時、申時日暈。酉時日暈兩珥,暈上有冠,冠上有背,色皆內赤外靑。夜一更二更,巽方有氣如火光。
3月25日
○丙戌,以李禎翊爲承旨,金濟謙爲校理,徐宗燮爲修撰。
○領議政金昌集累疏辭職,且以虹變引咎乞免,上賜以溫批,命史官與之偕來。虹貫之變,出於初元之年,而上下恬然,殆有不足畏之意,喉司陳戒之例啓,亦公然廢闕。時,闒茸布位,百度叢脞,天災時變,必有所召,而上無所振淬,一切爲姑息之政,朝野泄沓焉。
○上引見大臣、備局諸宰。左議政李健命奏曰:「端川移鎭之後,府使則以爲:『本府新設軍制,各樣軍丁,當得三千六百名,可成貌樣,而軍丁不足,欲以儒品,〈儒生品官。〉充定成數,則紛紜呼訴,離散可慮,而監司尹憲柱則謂當一依咸興例定式。南兵營所屬親騎衛戶保外,假率等諸般色目,元非編伍之軍,不過略收米布,以補營需。今若以諸般色目,沒數還給本府,以充軍額,則民丁似有支保之道,本府可成獨鎭之制。』請依其狀施行。」上許之。健命又以地震、虹貫之災,陳達修省之道,請頻開講筵,引接儒臣。兵曹判書崔錫恒,繼陳遵祖宗美制,或開筵或召對,講論咨訪,益加警省,以答天譴,上皆納之。掌令蔡膺福申前啓,且論廢堰許耕之失,請還寢其命,更加申飭,上竝不從。
3月26日
○丁亥,夜五更,有霧氣。
○憲府申前啓,上不從,命罷李震亨職。
3月27日
○戊子,自昧爽至辰時,有霧氣。
○以李仁復爲承旨,李聖龍爲持平,沈㙉爲正言,兪集一爲刑曹判書。
○憲府〈掌令李浣。〉申前啓,又劾礪山府使吳達海,貪鄙不法,傳說喧藉。擅發烟軍,歐打隣邑守令,實是前古未有之變,請拿問定罪。上竝不從。
3月28日
○己丑,上特命曰:「內官宋尙郁,操切上躬,其習可惡。不可尋常處之,拿問定罪。」義禁府讞奏,上命罷職放送。前冬,尙郁亦命拿問,而末乃無事,今又罰止罷職。上凝重、簡默,待近習甚嚴,宮闈肅然,而威怒間或失中,識者憂之。
○領議政金昌集復箚乞免,上溫批答之,昌集卽出膺命。進退爲人臣大防,而放倒廉恥,自相臣始,世道無可言矣。
夏四月
4月1日
○朔辛卯,以李禎翊爲承旨,金興慶爲大司成。
4月3日
○癸巳,設式年別試文科,取吳聖兪等三十四人,武科取李弘禎等八十六人。
4月4日
○甲午,辰時日暈。
○以李重協爲司諫,金槹爲掌令,南道揆爲忠淸監司,黃璿爲承旨,兪拓基爲吏曹正郞。
4月6日
○丙申,辰時,日暈兩珥。
4月8日
○戊戌,夜一更,月犯輿鬼星。
○憲府〈掌令李浣。〉申前啓,又論:「茂長縣監李師德,大小決訟,一視賄賂之多寡,田政、軍政,專委監色之幻弄,且當國恤之日,聚會山寺,屠宰狼藉。請罷職不敍。保安察訪李夏演,調發驛騎,輸致板材,改立馬匹之際,一循私囑,勒令買立,請罷職。」上竝不從。
4月10日
○庚子,夜一更,月犯軒轅星,月暈。
○以趙聖復爲執義,李重協爲修撰,金重器爲北兵使。
○觀象監啓曰:「世宗朝製造渾天儀,置諸本監,兵燹之餘,破壞閪失。今番節使之行,得渾天儀假本以來,製樣精妙。請令依樣製進一件,留置監中。」上允之。
4月11日
○辛丑,以趙尙絅、李眞望爲承旨,金濟謙爲司諫。
○憲府〈掌令金槹。〉申前啓,又論:「司譯院前主簿金弘禧,與其叔父,爭財鬪鬨,敺迫致斃。當部推問其洞任,秋曹按覈其文案,而遷延至今,尙未了當。請令更加嚴覈處之。」上只從末端四件事,停前承旨金一鏡罷職不敍之啓。
○右議政趙泰耉,復疏陳情勢,且引遇災策免故事,請解相職,仍乞歸省先塋,上優批答之,仍給馬及澆奠床。
○持平李聖龍疏陳君德。略曰:
五日次對之規,卽是我國勤政之美德也。肆我先王,一心克勤,罔敢或怠,苟非大段違豫之時,則未嘗廢閣。顧今嗣令德而迓休命者,惟在於政事之時懋,而乃於始初之日,漸有豫怠之擧,日次之公然停廢,時或有之,後日來會之敎,又下於昨夕。哀疚之中,聖候間或不康,勢所固然,而苟不至於難强,則顧何可遽廢成法,以孤群下之望?伏願殿下,克遵列聖之美規,仰體寧考之勤政,凡於日次,毋或停廢,以彰初服勵精之治。
上答以留意。
4月12日
○壬寅,上親臨試講文臣。
4月13日
○癸卯,夜自一更至四更,月暈。
○吏曹啓曰:「因工曹判書閔鎭遠陳達,私賑人及其他捧承傳身死者贈職事,竝令問大臣稟處矣。領議政金昌集議曰:『頃年大臣,稟達於筵席,承傳之人,未得除職而死者,各給相當職牒,如出身,則區別士夫與中庶,出給宣傳官、守門將帖,六品則訓主與判官等帖,至於孝行人,入於除職秩,未及收錄而死者,亦追給一命之官事,旣已定奪,則固當依此擧行,而第私賑人及承傳中非出身者,獨漏於擧論之中,此類亦以相當職,一體追給,其在慰悅之道,似無不均之歎矣。』左議政李健命與領相議同。」上命依領相議施行。
○司諫金濟謙,以相臣子嫌難供職,陳疏乞遞,仍論:
賦役繁重,良民疾怨,饑饉荐仍,盜賊肆行。請自上日與大小臣僚,講究可救之策,一以救斯民爲心。
且言:
比來貪墨之風,莫可禁抑,而生靈之困瘁,亦由於是。請特令喉司,誕降綸音,威飭道臣,使之廉察而斥黜之,御史亦卽發遣,如有犯贓之人,切勿容貸,以爲懲畏之地。
又言:
遠邑之民,困於武官之剝割,思得文官守令者,理固宜然,而從前文官之不肖者,或反甚於武官。今有雄州一窠,而衆爭萃集,傳說狼藉。臣願特命選部,姑勿以文官差遣,以防名官奔競之習。
上命依施。時,廉恥掃地,奔競成習。濟謙之疏,言非不善,而身據要津,招權納賂,請托公行,論貪鄙者,以濟謙爲首,而外托矯弊之論,陰售濟私之計,人皆駭笑之。
4月17日
○丁未,掌令李浣,疏陳兩麥失稔之狀,仍論:
積年飢饉之民,聚爲群盜,諸道狀聞,絡續入來,而朝廷之計,不過曰差遣武夫勦捕而已。古語曰:『不獨示之以威,亦當懷之以恩。』伏願特命銓曹,毋論文、蔭、武,擇差慈良之吏,務爲綏集之政,仍令廟堂,預究賑救之道焉。亂廛禁法,雖不可全廢,而京兆至出菜蔬亂廛,徵贖狼藉。此實前所未有,當該堂上,宜加責罰。
上批以竝令議施,京兆堂上,摘發推考。
4月18日
○戊申,昧爽有霧氣,午時、未時,日暈。
4月19日
○己酉,以韓重熙爲承旨,李秉常爲副提學,洪廷弼爲副應敎,申昉爲吏曹佐郞。
4月20日
○庚戌,夜四更、五更,月暈。
○戶曹判書閔鎭遠上疏陳戒。略曰:
三春亢旱,徂夏愈酷,癘氣薰染,死亡相續。加以盜賊,遍滿國中,處處竊發,至有騎馬放砲,白晝殺越之變。國家存亡,將決於呼吸之間,而殿下方且深居九重,厭見臣僚,諸臣方且次第引退,思保其身。在朝者亦多呈病引嫌,不念職事,衙門長事閉印,朝儀不成班行,享官無以塡差,試官無以擬望,而備局樞密之地,閱月不得開坐,賓廳日次,雖或備員,殿下有時不許賜對。至於遇旱祈雨,自是循例應行之事,而亦未有聞。臣不敢知,若是悠悠泛泛,泄泄沓沓,而尙可以迓績景命,保守其國耶?殿下何不日召大臣諸宰,使之進前,親出玉聲,懃懃懇懇,日日如是,又日日如是?亦惟誕降綸音,布告諸臣曰:「爾以先朝舊臣,何忍棄予?縱不我足,獨不念先朝之恩遇耶?」開視誠意,反復曉諭,且日開講筵,親近儒臣,援据古今,講劘治道?夫如是,則諸臣雖未有奇謀、異策,可以轉危爲安,而上下情志,自然流通,大小臣僚,各殫心思,凡可以利益於國者,必將靡策不擧,自今急務,無過於此一着矣。竊見中外蓄積俱竭,京司則祭享御供之價,多未充給,百官頒祿、軍兵放料,苟簡百端。賑廳宿儲,已竭於京外賙賑,外邑則通八路糶糴之穀,本是累百萬斛,而卽今見存者,不過數十萬斛,麥前旣已散盡,麥秋若無所收,則民將盡劉。外邑如此,京司又如此,更將何穀而可以接濟乎?亦將何策而可辦無麪之不托乎?見今餓死之報日聞,流丐之類塡壑,而臣嘗夙宵區畫,終無可救之策。然亦何可諉之無可奈何,而恬然不爲之動念乎?殿下果能至誠惻怛,日講拯救之道,則雖其勢窮力盡,不能有濟,而塡壑之鬼,亦必無憾矣。臣有數件稟定事,書笏以待者,已至兩朔,而煩瑣不敢竝陳,只以關係聖德、朝政之大者,流涕而言之。
上答曰:「縷縷進言,出於憂愛之忱,予深嘉尙。可不留心焉?」時,上常有疾患,講筵久廢,賜對稀闊。或引接臣僚,而淵默太過,酬答甚罕,稟決之際,未見吁咈之美,朝著不成貌樣,百事廢弛。然任輔相之責者,能精白一心,務祛偏私,登進人材,輔導君德,則足爲少康之治,而專事黨論,傾軋異己,民憂國計,倚閣一邊,其罪自有所歸也。
4月21日
○辛亥,以李肇爲都承旨,金鎭商爲正言。
4月22日
○壬子,自昧爽至辰時,有霧氣。
○以申思喆爲承旨,金濟謙爲應敎,申昉爲吏曹正郞,魚有龍爲掌令,兪拓基爲獻納,李重協爲司諫。
4月25日
○乙卯,以李箕鎭爲吏曹正郞。
○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領議政金昌集,首陳久旱麥損,前頭設賑,儲蓄已竭,無可着手之狀,且曰:「盜賊處處竊發,瑞興有白晝殺人之變。請別遣捕盜軍官,使之搜捕。」仍言:「瑞興,曾仍縣吏趙大燁,銃殺本倅,至今降號,已過累年,賊患如此,還爲陞號,差遣武臣。安岳郡亦多賊患,差以武臣,俾得治盜。」上竝從之。戶曹判書閔鎭遠奏:「頃日勑使言于差備譯官曰:『爾國若有弊端,則俺方在禮部,當周旋變通』云,故臣議于大臣,使以歲幣木,以銀折定,使行時下處,勿爲阻搪,及文書定日判下等事,試爲探問,勑使許其有移咨,則當爲周旋,而仍有紙束、《東醫寶鑑》三四種求請矣。他餘事,不必移咨,而歲幣若以廉價折銀,則誠幸。但誓定之際,爭價高下,亦甚可苦,移咨當否,請令廟堂稟處。」上允之。鎭遠又曰:「國恤初喪時,百官衰服,自戶、兵曹題給矣,練服亦爲備給乎?」昌集曰:「初喪急遽之時,百官難於自備,故令戶、兵曹題給,而練服則使之自備,而不能備者,除去負版、辟領、衰爲宜矣。」上亦允之。訓鍊大將李弘述奏:「武弁中無可倚仗之人,請詢大臣,以士子中可用者,付軍職勸武。」昌集薦具鎰之孫聖益、張鵬翼之子泰紹,弘述亦言申晵可合狀,上竝令依施。持平李聖龍申前啓,又劾:「黃海都事具益亨,爲人癡騃,處事顚妄,且踈於文字,決難主試。請罷職。」上竝不從。修撰徐宗燮陳開筵講學之意,昌集、鎭遠等,相繼爲言,上答以留念。
○久旱,三角、木覔山、漢江,設行祈雨祭。
4月26日
○丙辰,判中樞府事李頤命,復疏請譴,疏入幾四箇月不報,承旨亦留住。金昌集陳達於筵中,至以今日下答爲請,上始賜答曰:「卿之引嫌太過,心甚慙恧之外,無以爲辭。遷延之久,尤極靦面。卿以體國之誠,不念先大王殊遇之恩,棄予是其邁邁乎?此亦孤之涼德不敏也。」
4月28日
○戊午,行親政。以李縡爲都承旨,李觀命爲判尹,金雲澤爲開城留守,申光夏爲京畿水使,朴纉新爲忠淸水使。翌日,仍行親政。以金鎭商爲修撰,李德壽爲副校理,南道揆爲大司諫,金槹爲獻納,尹心衡爲正言,愼無逸爲持平,宋道涵爲掌令,李重協爲副修撰,金濟謙爲司諫,尹陽來爲忠淸監司,兪拓基爲應敎。
4月30日
○庚申,禮曹啓曰:「《五禮儀》,有練後無哭之文,而己丑、己亥兩年國恤時,議大臣,祥後禫前,朔望奠之哭,仍行事定奪矣。今此練後魂殿行祭時,依前仍行哭禮,山陵亦爲一體擧行。」上從之。
○戶曹判書閔鎭遠白於筵中曰:「禮曹練服磨鍊中,殿下腰絰以葛,百官以熟麻,似涉斑駁。且冠及腰絰、纓子,用繩用布,不爲擧論,此亦踈漏。請令該曹,更考禮書稟定。」禮曹覆奏曰:「今此節目,取考庚子、乙卯兩年謄錄,則殿下腰絰用葛,宗親及文武百官腰帶用熟麻,守陵官、侍陵官腰絰用熟麻。其時百官服制,旣不從古禮,則腰絰熟麻之云,雖難準的,而守、侍陵官,則服衰諸節,與百官逈別,猶且如此。此足爲今日百官從服之例,而至於練冠及腰絰、纓子之用繩用布,不但前後謄錄,俱不擧論,上年本曺節目,亦不竝載,至今節目之如此,勢所固然。以臣等孤陋之見,不敢考據古禮,有所裁定,請議大臣稟處。」上允之。領議政金昌集議曰:「練時腰絰,受之以葛,古禮則然,無葛則熟麻,亦可旣載於《喪禮備要》,庚子、乙卯兩年,亦有已行之例,則本曹之以熟麻磨鍊,果有可據。或葛或熟麻,隨其所備者,似無斑駁之嫌。練冠及腰絰、纓子,《儀禮》有用素之文。素卽布屬,用布亦宜矣。且該曹節目,菅屨以仍用磨鍊矣,練前菅屨,練後繩鞋,亦在禮書。喪服諸節,竝皆漸吉,而獨於屨不變,似爲未安。此亦改以繩鞋,恐或得宜,亦宜博詢而處之。」左議政李健命與昌集議同,上命依其議施行。當初國恤時,百官衰服,遽行古禮,倉卒之際,不能博攷典禮,率意臆斷,事多紕漏,已有識者之譏,而昌集不學無識,特以首相,擅自裁定,至於朝臣衰服,不能備者,請使除去負版、辟領,苟簡甚矣。
○判府事李頤命轉往江外,又疏辭職,仍乞省墓,偕來承旨以聞,上別無敦勉之敎,只賜例批,使之入來。
○戶曹判書閔鎭遠,疏辭經理廳堂上,上不許。先是,鎭遠,筵中屢籲遞是任,而本廳都提調李濡,箚請還仍,故鎭遠力辭之。其疏略曰:
北漢創設之時,可否之論不一。及夫倉舍、城堞營建之際,不煩經費,料販取財,而任使之輩,多不得人,至於寺刹之役,專委僧徒,而僧徒之持帖文鳩財者,又多作弊於外邑,以致國言沸騰,衆謗叢集,人之視本廳,有若脂垢之或染。臣叨此任,只收已散之財,勿設營利之事,嚴飭差人,使不敢橫挐,城中凡百,專責於各其主管軍門,而施爲緩急,亦多謬錯,無以解群疑而謝衆怒。卒至前年,臺章峻發,至今追思,慙悚靡容。當初本廳之設也,先大王命首相及司馬之長,句管事務。聖算所及,實非偶然。宜追先王之遺意,永作令甲,然後保障凡務,庶可着實。不然則以財穀、屯田,屬之一軍門,而自備局摠察城務,仍罷本廳名號,允合事體,而消釋群謗矣。
蓋李濡雖有忠款,智闇才短,主管北漢諸務,專以料販爲事。駔儈之徒,竝萃其門,四出牟利,賂路大開,民受其弊,鎭遠不得不提及其事矣。
○執義任泂,陳疏論事。略曰:
殿下以今日爲何如時耶?凡在殿下之庭者,莫不澟然危之,獨殿下,不以爲意耳。惟我先王,做得五十年治平者,不過以勤政也。今殿下嗣有令緖,民方以恃先王者恃殿下,而殿下不復留心於民事,其所以爲國者,不過因諸臣建白,勉强應答而已。由是,上自廟堂,下至百執事,日益懈怠,不事其事,漸至於國自國民自民,漠然不相干涉,民安得不失望而思亂乎?自上驚動惕慮,若將不及,頻接臣僚,詢問民事,飭勵諸道監司、守令,預講賑救之策,使民間,曉然知聖上與民同憂之意,則可以收拾民心,不至潰亂而生變矣。
又曰:
自聞朔望祭奠攝行之敎,明知殿下有不安節。儒臣陳戒之箚上,而殿下猝加之以未安之敎,旋因喉司之啓,快示悔悟之意,此豈非大聖人有過必改之盛節乎?有司之臣,惟當仰體悔悟之美意,不宜奉行一時之失言,而不復稟定,直以初獻官磨鍊,有若永爲定式者然,其時禮曹堂上,不可無警責之道也。
又曰:
近來被論者,不有臺議,仍冒其職者有之。李森,特一便侫武夫耳。臺諫論其驟陞畿鎭,則遂擢爲捕將,臺諫論其不合,則又選爲都監中軍,是彈駁適足以成就之也。彼固無恥,何足深責,而臺諫之見輕則甚矣。究厥所由,莫非殿下,輕視臺諫而致此。伏願虛心察理,隨事敷受焉。
又曰:
外方人心,莫可收拾,而其中最可驚心者,石城守逢拳石之厄、懷仁倅遭捽曳之辱、泰仁有會哭官門之變、樂安有毆打官長之事。亂民梗化之漸,實兆於此,兩道之臣,不卽馳啓,泛然定査官究問,而作變者,終逭極刑。以今日人心,見此凶猾之倖免,則其將何所畏而有所不敢爲也?宜令兩道監司,査出其首犯人,各令梟示於縣門,亦命廟堂,知會各道,如有此等變怪,畫卽啓聞,嚴加懲治也。淸州牧使洪禹鼎,閉門高臥,慢不治事,閑丁推捉,專委下吏,隨賂隨放,無時可了。德山縣監尹沆,爲親舊推奴,不有朝禁,侵擾小民,遍及族屬。兩邑守令,宜卽罷職。
答曰:「縷縷所陳,言甚切至,深用嘉納。予已知李森之爲人。素有膽略,所到之處,皆有治績之最,則費辭詆毁,未知其穩當。且守宰之逢變,雖曰紀綱所頹,然守牧之官,若得其人,則盜化爲良,昭昭古史。今如選良吏致治可也,而梟示之請,似涉過重。他餘事,令廟堂,商確議處。
五月
5月1日
○朔辛酉,藥房都提調金昌集等,啓請入診曰:「臣等每請入診,輒以姑無形顯症候爲敎。雖不敢每每强請,而卽今暑令方行,調保之道,不可不愼。卽與諸醫入診,詳察脈度宜當。」上辭以無事而不許。昌集等復請之,上命明日入診。
5月2日
○壬戌,午時、未時,日暈。
○藥房都提調金昌集率諸醫入侍,診察証候,以受鍼爲請,上許之。昌集仍以任泂疏論淸州、德山兩邑守令,請罷黜,上從之。又以親政時注書及尙瑞院官員,例陞六品,而今番無傳敎爲言,上命出六品。
5月3日
○癸亥,未時日暈,酉時日暈。
○左承旨李禎翊,以判府事李頤命,轉往先壠書啓,上溫諭賜答,仍命給馬及澆奠床。
5月4日
○甲子,自辰時至申時,日暈。
○遣重臣,禱雨于社稷。
5月5日
○乙丑,副校理趙文命,疏論朋黨之弊曰:
臣聞善醫人者,先治其受傷之本,善醫國者,先治其受病之源。苟求國家受病之源,則唯朋黨是已,爲今日計,莫如打破朋黨一事而已。夫朋黨之所以爲害者,其目有五。曰是非不眞也,用人不廣也,紀綱不立也,言路不開也,廉恥都喪也。其所以救之之道,不過曰皇建其有極。臣請條陳而繹言之。奚謂是非之不眞也?自有黨論以來,論議各有所宗,甲者所是,乙者非之,乙者所是,甲者非之。於其所是也,以一善掩百過,於其所非也,以微眚棄大德。及至今日義理晦塞,人心陷溺,各以彼此所爭,專爲得失之機關,一進一退,輾轉層激。甚至於各自藉重,一時之王言,或弁棄經訓,創開新說者有之,勒斷國是,箝制衆口者有之。主之者先立標幟,通塞而威之,詬辱而脅之,故人莫不望風靡然。間有稍知自好者,不過不入推助中而已。其餘則色目一定之後,更不得出入於一箇塗轍中,見聞所蔽,鮮有不失其好惡之本心。言議之矯激,愈往愈甚,風俗之乖敗,時異而月不同,誠欲祛此之弊,盍亦建其極焉?奚謂用人之不廣也?古之爲國者,隨才隨用,不拘一例,自有黨論以來,分割門戶,或進或退,此入彼出。取舍銓衡之際,不問其人之賢否,只計言議之異同。及至今日,一室之中,視同化外,公器之重,攬爲私物。向來配對雙執之規,固已可駭,而自今視之,便若上古時事。陞擢者不是扳聯之親,率多出入其門之人。臺閣之上,或恐異已之參錯,物色排擬,俱有妙理。其所奬噓,而抆拭之者,皆從一隊約束中出來,故庸品常調,爲鷹犬之徒,類多橫騖於要津,文學、才華,蔚爲民望者,未免棲遑田野。究其論議之本領,則過中失當,無彼此也;論其立心之偏陂,則吹覓傾軋,同一套也。迭進迭退之際,跡其得失之著者,則或有此勝於彼者,要非關係惡逆,干犯倫常,如向時之人,則不害爲一般士類耳。唯是貪榮嗜利之輩,務欲自專寵祿,惟恐他人之攫而取之也,則遂强爲名目,以邪正相命,必欲擧半國之人,歸之於罔測之科。誠欲祛此之弊,盍亦建其極焉?奚謂紀綱之不立也?自有黨論以來,愛憎僻而私意勝,倖門啓公道絶,賞罰不明,好惡失正,及至今日,上不能統攝,下無所懲畏。邑民之守宰,卽有君臣之分,而肆然歐打,盜賊行於白晝,或張軍兵之威,而恣行殺掠。世稱儒相,一武夫而呼如小兒,國之大臣,非合啓而叱若奴隷,至於關節公行,干囑成風。各司隷皂,至微賤也,而一窠之缺,大臣爲之求乞;御史廉問,至嚴秘也,而修啓之際,私札或有往復。習尙波頹,變怪百出,未有若此而國不亡者。誠欲祛此之弊,盍亦建其極焉?奚謂言路之不開也?凡於政令施措之間,必使臺閣論之,草野言之,可否相濟,是非相難,而自有黨論以來,當國者類,皆樂於自用,而憚於周詢,喜人侫已,而惡人議已,肆然號令於上,而使人不敢言其長短。及至今日好勝之心,固已蔽之於前,而强隣勁敵,左右窺凱,則得失之慮,又有以撼之於後也。故一倍團束,有若戒嚴,或有指斥之言,發於局外之人,則目之曰傾軋也、壞亂也,露刃而迎之,叢鏃而擬之,惟恐其或闖然而入也。甚至於疏章勿捧之規創,而因仍憑藉,沮格成風,此固爲亡國之第一兆矣。今也壅遏阻搪之不足,竝與官師相規廢之,豈非大可寒心者乎?誠欲祛此之弊,盍亦建其極焉?奚謂廉恥之都喪也?自有黨論以來,禮讓漸壞,傾奪成風,凡諸進退所關,得失所在,鮮不撓奪。及至今日,擧世如狂,橫目營營,方其未得之也,東窺西伺,闖機乘時。利在於激感上意,則上意是要;利在於擊逐當路,則當路是攻。凡可以得之者,靡不用其極焉。方其患失之也,左拳右踢,前攔後遮。利在於媚悅君上,則癕痔是吮,利在於壅蔽聰明,則言路是塞。只知有得失,而不知有士大夫廉隅一節。噫!患得者固小人矣,而患失者亦非小人乎?揣摩經營,必欲攘取者,固非美習,而冒沒盤礴,略無憚忌者,亦可謂好事乎?要之,孔夫子二字題目,皆不得以辭之矣。誠欲祛此之弊,盍亦建其極焉?嗚呼!是非勒定而公議鬱,用舍太偏而賢路塞,紀綱不立,而主威不能伸於下,言路不開,而下情不能通於上,廉恥之節喪,而一世之風化大壞。凡此五者,蓋皆害政之大蠧、病國之根柢也。究厥所由,惟一箇私字爲之祟,而所謂朋黨,正是私意窠窟也。噫!朋黨之禍,古豈無之?然蓋皆賢邪類從,其分截然。若漢之南、北部,宋之元祐、熙、豊是也。惟今日之黨則不然,善惡優劣,無甚異同,陰陽黑白,無甚分別,將擧一黨而盡用之,則未必皆賢,將擧一黨而盡棄之,則未必皆惡。將不得已而參用兩邊,務爲均平,則范忠宣調停之論,又未免爲苟且之歸,終莫如克盡建極之道而已。然其所謂建極者,無他道,唯在於懋聖學。惟願殿下,孜孜典于學。臣深知此事之必爲亡國之厲階,玆敢流涕而言之。儻聖上,以臣疏下示朝堂,仍降明旨,頒告中外,上下臣庶,曉然知上意之所在,則標準所立,衆足咸趨,風動神速,將不日而有於變之休矣。
答曰:「疏陳至切至懇,可不留心?予深嘉之。令廟堂稟處。」領議政金昌集白於筵中曰:「趙文命疏陳時弊,大體爲好,而無別樣奇策,亦無可以覆奏者矣。」上泛以知道答之。朋黨之禍,始於東西人,而肅廟庚申以後,又有老、少論之名,轉而爲懷、尼師生之辨,各立標榜,互相攻擊,仍成局面進退之資,可謂《春秋》無義戰矣。近歲以來,時輩立心處事,弁髦本色,專用宵小手段,陰陽黑白,昭然易辨,而文命平日持論,務主和平,深斥朋黨,故歷論其弊,劈破源頭,言甚的確,至其說出彼此情態,尤爲切實,而但較量比對,太似艱辛,於時輩放縱誤國之罪,不能指陳痛斥,儕流惜之。
5月7日
○丁卯,領議政金昌集、左議政李健命,以趙文命疏語,相繼陳箚請免,上優批諭之。
○遣大臣,禱雨于太廟、宗社。禱雨之親行,是舊例,而上有疾患,使之攝行,群情抑鬱焉。
5月8日
○戊辰,上親臨疏決。憫旱也。判義禁崔錫恒持時囚案,及徒流案,逐名奏達,上酌其罪犯輕重,或宥或仍。錫恒以金始煥事陳稟,請疏釋,李健命斥之,仍曰:「使始煥果有所懷,則不計利害,所當直陳,而向日事,殊欠直截之道,到配亦未過數月,不可輕釋矣。」上命仍。錫恒申白之,上又不許。掌令宋道涵劾奏曰:「金始煥前後之疏,變亂國是。善地編配,已乖投畀之本意,而崔錫恒游辭捄解,敢請宥釋。請從重推考。」上允之。金昌集曰:「慶尙道金海地,有愼姓人妻姜氏,早寡無依,只有一兒,紡績糊口。隣居金大進之妻,誘以績麻,姜氏取麻還歸之際,大進邀路突出,欲逼淫之。姜氏大驚呼,村人聞聲來救,僅免其辱。姜氏請報官處置,則本邑刑吏輩,多受大進賂,從中沮格,使不得自訴。姜氏不勝憤冤,歸撫其兒曰:『吾之苟活,以汝之故,而今逢此變不死,則無以暴我心事。』托其兒於族人,遂自縊而死。一道之人,莫不哀其死而稱其節。聞方囚大進于金海獄,而自初官吏輩受賂,故緩其獄。宜令道臣,別定剛明官,嚴加究覈,以洩其冤。」仍請諸道,速決罪囚,俾無滯獄之弊,上從之。副修撰李重協,備陳良役之弊,仍請頻開講筵,咨詢治謨,以爲進德立道之根基,上答以留心。重協復曰:「孝寧殿祭享,攝行已久,諸臣多以爲言。殿下誠孝,必不待自下勸勉,此或由於殿下必有難强之疾患,而人君之一動一靜,爲萬民之瞻仰,後嗣之準則,固不可以節目間事而放過也。且外人,不知殿下疾患,實不無抑鬱疑惑之心。今後朔望殷奠,亦必親行,若有疾患難强之時,則亦爲明白下敎,以解外人之惑也。」昌集等,亦以爲言,上敎以留意。翌日,特下備忘記曰:
孝寧殿殷奠攝行,實由於脚痛,不得親行,尋常悲恨。昨日筵中,副修撰李重協,以玉署承候之臣,未知予之病症,縷縷煩達,語甚至懇,心切慙恧,而縱欲强爲,其勢末由。如許厥咎,中外諸臣知悉焉。
舊例疏決日,禁府、刑曹堂上皆入侍,而是日刑曹判書兪集一,稱有身病,違召終不進,不得行刑曹疏決。
5月10日
○庚午,夜二更,月暈。
5月11日
○辛未,右議政趙泰耉,省墓還郊墅,復疏乞解,仍陳湖畿民弊。略曰:
今臣所經各邑,墟落蕭然,常時富實之村,無不殘敗。問之則曰:「皆死也。」「逃散也。」蓋自癸巳以後,飢羸之餘,重以戊戌毒癘,死亡殆盡,而軍民逃故,皆徵於一族,徵族之不已,至於里徵,强者散而爲盜,弱者爲僧爲奴,良民殆將絶種矣。以此民無樂生之意,棄良田美畓如糞土。蓋以一人應十人之役,其勢安得不如此也?卽今捄弊之道,無他別策。自上務存節省,京各司用度,量宜減數,然後少紓徵族之令,勿行擾民之事。另飭守令,勤行勸農之政。游食之徒,盡緣南畝,而物故之代,漸次充補,磨以歲月,猶可望其復舊。且各邑賑政,穀少而民多,麥未登場,而賑事先畢。麥後之賑,不可不留意。各邑穀盡,着手無地,所望惟在於儲偫之遺在者及未上納大同之留賑。請令廟堂,從長稟處焉。
又言還麥,決不可準捧,請令折半作租,待秋收捧,上賜溫批,條陳事,令廟堂商確稟處。備局覆啓曰:「曾前上自御供,下至諸司用度,已多減省,而徵布之弊,猶夫前日。如非大警動大變通,如衛文之大布、大帛,則些少裁減,終無實效。大抵良役之弊,言之已久,而尙未得善變之策。物故之代,若不趁卽充定,則白骨徵布之弊,無以捄正。亦望聖上,深究弊源。且考歷代規制,詢咨諸臣,必以革弊安民爲意,然後庶可有效矣。卽今京外畜積,先已匱竭,他無推移之路。未上納大同,則本廳形勢,決難許留,儲偫米,則計其前頭應需之外,或有餘數,則改色分給,趁秋收捧,似爲得宜。牟麥還上,本爲民間種子,則令道臣,參量各邑田結,除出可作種子之外,或折半、或三分之一,換租收捧,亦無所妨。」上允之。
○慶尙監司趙泰億,疏請收用嶺南人材。略曰:
嶺南素稱人材府庫,國朝盛時,滿朝公卿,多是嶺南之人。近來人才之輩出,固不如古,而國家之收用,蓋亦寥寥。嶺人之登文科者,多至八十餘人,而無得官霑祿者。宜體先朝收錄之命,亟令銓曹,廣加搜問,隨才調用。
又曰:
高麗文忠公鄭夢周、注書吉再,俱是嶺人,先正臣金宏弼、鄭汝昌、李彦迪、李滉、金宗直、鄭逑、鄭蘊、張顯光、鄭經世子孫,世居嶺南。亦宜稍加存訪,亟行收用。
又請立李彦迪後,收用朴彭年、河緯地、郭䞭之後孫。又曰:
羅代諸陵,荒墟蔓草,滿目傷心。四十八陵見失者居多。至於羅王始祖殿,卽我世宗朝所建,春秋仲月,降香祝式虔于享殿,聖祖致崇之典至矣。獨恨其典守無人,每當享祀,使鄕人將事,事體未安。如平壤之箕子崇仁殿、麻田之麗祖崇義殿,皆以其子孫,充差參奉,以奉其祀,如古三恪之儀。世宗朝之建廟致享,聖意有在,而王者之廟,鄕人將事,終爲苟簡之歸。若依崇仁、崇義殿例,命揭殿號,差出參奉二員,或以羅王子孫充之,或以有識士人差之,使以官員服色,薦獻殿廟,又使之時時奉審諸陵,禁其芻牧,亦令護視敬順王遺廟,則國家致虔之道,庶益有光矣。
答曰:「疏辭誠甚得宜。令銓曹、禮曹,趁卽擧行。」嶺南文官及先賢遺裔,每令隨才調用,而政官拘於色目,且循私托,終無實效。泰億疏請,又歸空談,殊可嘅也。
○工曹判書兪命雄陳疏乞解,上不許。工曹舊有江船收稅之規,命雄矇不解事,數月之間,再徵其稅,而發遣郞官,從江上下,盡數搜括,如漁艇、小舠亦不得免。下吏從而弄奸,濫徵稅錢,皆歸私用,人言喧騰。金昌集於筵中,白其狀,請推堂郞,上從之,故命雄疏辨之。
5月12日
○壬申,上受鍼三里、絶骨穴。藥房都提調以下,率諸醫入侍,更請受鍼,而上不許之。
5月13日
○癸酉,司諫金濟謙,疏論朝臣違召之非,仍請罷刑曹判書兪集一,論責奉敎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