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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贯》卷之三·绛雪丹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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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症论

客有问于余曰。失血一证。危急骇人。医疗鲜效。或暴来而顷刻即逝。或暂止而终亦必亡。敢问有一定之方。可获万全之利否。余曰。是未可以执一论也。请备言之。

凡血证。先分阴阳。有阴虚。有阳虚。阳虚补阳。阴虚补阴。此直治之法。人所共知。又有真阴真阳。

阳根于阴。阴根于阳。真阳虚者。从阴引阳。真阴虚者。从阳引阴。复有假阴假阳。似是而非。多以误人。

此真假二字。旷世之所不讲。举世之所未闻。在杂病不可不知。在血证为尤甚也。汝知之乎。

既分阴阳。又须分三因。风寒暑湿燥火外因也。(过食生冷。好啖炙 。醉饱无度。外之内也。)喜怒忧思恐。内因也。(劳心好色。内之内也。)跌扑闪 。伤重瘀蓄者。不内外因也。

既分三因。而必以吾身之阴阳为主。或阴虚而挟内外因也。或阳虚而挟内外因也。盖阴阳虚者。在我之正气虚也。三因者。在外之邪气有余也。邪之所凑。其气必虚。不治其虚。安问其余。

客问曰。吐衄血者。从下炎上之火。暑热燥火。固宜有之。何得有风寒之证。曰此六淫之气。俱能伤人。暑热者十之一二。火燥者半。风寒者半。而火燥之后。卒又归于虚寒矣。

内经曰。岁火太过。炎暑流行。肺金受刑。民病血溢血泄。又曰少阳之复。火气内发。血溢血泄。是火气能使人失血也。而又云太阳司天。寒淫所胜。血变于中。民病呕血血泄鼽衄善悲。又太阳在泉。寒淫所胜。民病血见。是寒气能使人失血也。又云太阴在泉。湿淫所胜。民病血见。是湿气使人失血也。又云少阴司天之政。水火寒热持于气交。热病生于上。冷病生于下。寒热凌犯。能使人失血者也。太阴司天之政。初之气。风湿相薄。民病血溢。是风湿相搏血溢也。又云岁金太过。燥气流行。民病反侧咳逆。甚而血溢。是燥气亦能使人血溢也。六气俱能使人血溢。何独火乎。况火有阴火阳火之不同。日月之火。与灯烛之火不同。垆中之火。与龙雷之火不同。又有五志过极之火。惊而动血者。火起于心。怒而动血者。火起于肝。忧而动血者。火起于肺。思而动血者。火起于脾。劳而动血者。火起于肾。能明乎火之一字。而于血之理。思过半矣。

刘河间先生。特以五运六气暑火立论。故专用寒凉以治火。而后人宗之。不知河间之论。但欲与仲景伤寒论对讲。各发其所未发之旨耳。非通论种种不同之火也。自东垣先生出。而论脾胃之火。必须温养。始禁用寒凉。自丹溪先生出。而立阴虚火动之论。亦发前人所未发。可惜大补阴丸补阴丸二丸中。俱以黄柏知母为君。而寒凉之弊又盛行矣。嗟乎。丹溪之书不息。岐黄之道不着。余特撰阴阳五行之论。以申明火不可以水灭。药不可以寒攻也。

六淫中虽俱能病血。其中独寒气致病者居多。何也。盖寒伪荣。风伤卫。自然之理。又太阳寒水少阴肾水。俱易以感寒。一有所感。皮毛先入。肺主皮毛。水冷金寒。肺经先受。血亦水也。故经中之水与血。一得寒气。皆凝滞而不行。咳嗽带痰而出。问其人必恶寒。切其脉必紧。视其血中间。必有或紫或黑数点。此皆寒浮之验也。医者不详审其证。便以为阴虚火动。而概用滋阴降火之剂。病日深而死日迫矣。余尝用麻黄桂枝汤而愈者数人。皆一服得微汗而愈。盖汗与血一物也。夺血者无汗。夺汗者无血。余读兰室秘藏而得此意。因备记以广其传。

一贫者冬天居大室中。卧大热炕。得吐血。求治于余。余料此病大虚弱而有火。热在内。上气不足。阳气外虚。当补表之阳气。泻其里之虚热。是其法也。冬天居大室。衣盖单薄。是重虚其阳。表有大寒壅遏。里热火邪不得舒伸。故血出于口。忆张仲景所着伤寒论中一证。太阳伤寒当以麻黄汤发汗而不与。遂成衄血。却以麻黄汤。立愈。

独有伤暑吐衄者。可用河间法。必审其证面垢口渴喜饮。干呕腹痛或不痛。发热或不发热。其脉必虚大汗出者。黄连解毒主汤之。甚者白虎汤。

金匮方云。心气不足。吐血衄血者。泻心汤主之。大黄二两。黄连黄芩各一两。水三升。煮取一升。顿服之。此正谓手少阴心经之阴气不足。本经之阳火亢甚。无所辅。肺肝俱受其火而病作。以致阴血妄行而飞越。故用大黄泄去亢甚之火。黄芩救肺。黄连救肝。使之和平。则阴血自复而归经矣。

愚按暑伤心。心气既虚。暑气故乘而入之。心主血。故吐衄。心既虚而不能主血。恐不宜过用寒凉以泻心。须以清暑益气汤中。加丹皮生地。兼犀角地黄治之。盖暑伤心。亦伤气。其人必无气以动。脉必虚。以参助气。使气能摄血。斯无弊也。

客问曰。既云须分阴阳。则吐衄血者。阴血受病。以四物汤补血是矣。参 补气。奚为用之。而复有谓阳虚补阳之说何耶。曰子正溺于世俗之浅见也。自王节斋制本草集要。有云阴虚吐血者。忌人参。服之则阳愈旺。而阴愈消。过服人参者死。自节斋一言。而世之受病治病者。无问阳虚阴虚而并弃之若砒毒矣。冤哉冤哉。盖天地间之理。阳统乎阴。血随乎气。故治血必先理气。血脱必先益气。古人之妙用也。

凡内伤暴吐血不止。或劳力过度。其血妄行。出如涌泉。口鼻皆流。须臾不救即死。急用人参一两或二两为细末。入飞罗面一钱。新汲水调如稀糊。不拘时啜服。或用独参汤亦可。古方纯用补气。不入血药何也。盖有形之血。不能速生。无形之气。所当急固。无形自能生有形也。若有真阴失守。虚阳泛上。亦大吐血。又须八味地黄汤固其真阴。以引火归原。正不宜用人参。及火既引之而归矣。人参又所不禁。阴阳不可不辨。而先后之分。神而明之。存乎人耳。

凡失血之后。必大发热。名曰血虚发热。古方立当归补血汤。用黄 一两。当归六钱。名曰补血。

而以黄 为主。阳旺能生阴血也。如丹溪于产后发热。用参 归芎黑姜以佐之。或问曰。干姜辛热。何以用之。曰姜味辛。能引血药入气分。而生新血。神而明之。不明此理。见其大热。六脉洪大。而误用发散之剂。或以其象白虎汤证。而误用白虎。立见危殆。慎之哉。

客又问曰。阳能统阴。闻命矣。伤寒吐血。亦闻命矣。然除伤寒外。或者寒凉之药。不能不少加一二。以杀其火气。至于辛热之品。以火济火。恐一入口而直冲不止。奈何。宁和平守中。以免谤怨。何如。若丹溪产后用干姜者。为有恶露凝留。故用之以化其瘀。未必可为典耍也。余见先生治血证。不惟不用寒凉。

而反常用大辛热之药。屡以奏功。不已霸乎。曰子之言。不读古书。不穷至理。不图活人之命者也。试检古人已验之名言以示之。

金匮方云。吐血不止。柏叶汤主之。柏叶干姜各二两。艾三把。以水五升。取马通一升。合煮取一升。

分温再服。

凡吐血不已。则气血皆虚。虚则生寒。是故用柏叶。柏叶生而西向。乃禀兑金之气而生。可制肝木。木主升。金主降。取其升降相配。夫妇之道和。则血得以归藏于肝矣。故用是为君。干姜性热。炒黑则止而不走。

用补虚寒之血。艾叶之温。能入内而不炎于上。可使阴阳之气。反归于里。以补其寒。用二味为佐。取马通者为血生于心。心属午。故用午兽之通。主降火消停血。引领而行为使。仲景治吐血准绳。可以触类而长之。

仁斋直指云。血遇热则宣流。故止血多用凉药。然亦有气虚挟寒。阴阳不相为守。荣气虚散。血亦错行。

所谓阳虚阴必走耳。外必有虚冷之状。法当温中。使血自归于经络。可用理中汤加南木香。或干姜甘草汤。其效甚着。又有饮食伤胃。或胃虚不能传化。其气逆上。亦能吐衄。木香理中汤甘草干姜汤。出血诸证。每以胃药收功。

曹氏必用方。吐血须煎干姜甘草作汤与服。或四物理中汤亦可。如此无不愈者。若服生地黄藕汁竹茹。去生便远。

三因方云。理中汤能止伤胃吐血。以其方最理中脘。分别阴阳。安定气血。按患人果身受寒气。口受冷物。邪入血分。血得冷而凝。不归经络而妄行者。其血必黑黯。其色必白而夭。其脉必微迟。其身必清凉。不用姜桂而用凉血之剂。殆矣。临病之工。宜详审焉。

褚氏遗书云。喉有窍咳血伤人。肠有窍便血杀人。便血犹可治。咳血不易医。饮溲溺百不一死。服寒凉百不一生。血虽阴类。运之者其阳和乎。玩阳和二字。褚氏深达阴阳之妙者矣。

海藏云。胸中聚集之残火。腹里积久之太阴。上下隔绝。脉络部分阴阳不通。用苦热以定于中。使辛热以行于外。升以甘温。降以辛润。化严肃为春温。变凛冽为和气。汗而愈也。然余毒土苴。犹有存者。周身阳和。尚未泰然。胸中微燥而思凉饮。因食冷物服凉剂。阳气复消。余阴再作。脉退而小。弦细而迟。激而为衄血吐血者有之。心肺受邪也。下而为便血溺血者有之。肾肝受邪也。三焦出血。色紫不鲜。此重沓寒湿化毒。

凝泣水谷道路。浸溃而成。若见血证。不详本末。便用凉折。变乃生矣。

客又问曰。吐血可用辛热。为扶阳抑阴。始闻命矣。然复有真阴真阳之说。可得闻乎。答曰。世之言阴阳者。气血尽之矣。岂知火为阳气之根。水为阴血之根乎。吾所谓水与火者。又非心与肾之谓。人身五行之外。

另有一无形之火。无形之水。流行于五脏六腑之间。惟其无形。故人莫得而知之。试观之天。日为火之精。故气随之。月为水之精。故潮随之。如星家看五行者。必以太阳太阴为主。然此无形之水火。又有一太极为之主宰。

则又微乎微矣。此天地之正气。而人得以生者。是立命之门。谓之元神。无形之火。谓之元气。无形之水。谓之元精。俱寄于两肾中间。故曰五脏之中。惟肾为真。此真水真火真阴真阳之说也。

又问曰。真阴真阳。与血何干乎。曰子但知血之为血。而不知血之为水也。人身涕唾津液痰汗便溺。皆水也。独血之水。随火而行。故其色独红。肾中之真水干。则真火炎。血亦随火而沸腾矣。肾中之真火衰。则真水盛。血亦无附而泛上矣。惟水火奠其位。而气血各顺布焉。故以真阴真阳为要也。

又问曰。既是火之为害。正宜以水治之。而先生独曰火不可水灭。反欲用辛热何耶。曰子但知火之为火。

而不知火有不同也。有天上之火。如暑月伤暑之病是也。方可以井水沃之。可以寒凉折之。若垆中之火。得水则灭。在人身即脾胃之火。脾胃之中无火。将以何者蒸腐水谷。而分温四体耶。至于相火者。龙雷之火。水中之火也。龙雷之火。得雨而益炽。惟太阳一照。而龙雷自息。及秋冬阳气伏藏。而雷始收声。龙归大海矣。

此火不可水灭。而用辛热之义也。当今方书亦知龙雷之火。不可水灭。不可直折。但其注皆曰黄柏知母之类是也。若是依旧。是水灭直折矣。误天下苍生者。此言也。哀哉。

又问曰。黄柏知母既所禁用。治之将何如。若与前所论。理中温中无异。法何必分真阴真阳乎。曰温中者。

理中焦也。非下焦也。此系下焦两肾中先天之真气。与心肺脾胃后天有形之体。毫不相干。且干姜甘草当归等药。俱入不到肾经。惟仲景八味肾气丸斯为对证。肾中一水一火。地黄壮水之主。桂附益火之原。水火既济之道。盖阴虚火动者。若肾中寒冷。龙宫无可安之穴宅。不得已而游行于上。故血亦随火而妄行。今用桂附二味纯阳之火。加于六味纯阴水中。使肾中温暖。如冬月一阳来复于水土之中。龙雷之火。自然归就于原宅。

不用寒凉而火自降。不必止血而血自安矣。若阴中水干而火炎者。去桂附而纯用六味。以补水配火。血亦自安。亦不必去火。

总之保火为主。此仲景二千余年之玄秘。岂后人可能笔削一字哉。

客又问曰。假寒假热之说何如。曰此真病之状。惑者误以为假也。经曰。少阴司天之政。水火寒热持于气交。热病生于上。冷病生于下。寒热凌犯而争于中。民病血溢血泄。内经盖指人之脏腑而言。言少阴司天者。肾经也。凡肾经吐血者。俱是下寒上热。阴盛于下。逼阳于上之假证。世人不识而为其所误者多矣。吾独窥其微。而以假寒治之。所谓假对假也。但此证有二。有一等少阴伤寒之证。寒气自下肾经。而感小腹痛。或不痛。或呕或不呕。面赤口渴不能饮水。胸中烦躁。此作少阴经外感伤寒看。须用仲景白通汤之法治之。一服即愈。不再作。又有一等真阴失守。命门火衰。火不归元。水盛而逼其浮游之火于上。上焦咳嗽气喘恶热面红呕吐痰涎出血。此系假阳之证。须用八味地黄。引火归元。兹二方俱用大热之药。倘有方无法。则上焦烦热正甚。复以热药投之。入口即吐矣。须以水探冷。假寒驱之。下嗌之后。冷性既除。热性始发。因而呕哕皆除。

此加人尿猪胆汁于白通汤。下以通拒格之寒也。用八味汤者。亦复如是。倘一服寒凉。顷刻立死。慎之哉。

客曰。真假之说。至矣精矣。吾何以辨其为假而识之耶。又何以识其为伤寒与肾虚而辨之耶。曰此未可以易言也。将欲望而知之。是但可以神遇。而不可以目遇也。将欲闻而知之。是可以气听。而不可以心符也。将欲问而知之。可以意会。而不可以言传也。将欲切而知之。得之心而应之手。巧则在其人。父不能传之子也。若必欲言之。姑妄言乎。余辨之舌耳。凡有实热者。舌胎必燥而焦。甚则黑。假热者。舌虽有白胎而必滑。口虽渴而不能饮水。饮水不过一二口。甚者少顷亦吐出。面虽赤而色必娇嫩。身作躁而欲坐卧于泥水中。此为辨也。伤寒者。寒从下受之。女人多有此证。大小便闭。一剂即愈。此暴病也。阴虚者。大小便俱利。吐痰必多。此阴虚火衰之极。不能以一二药愈。男女俱有之。纵使引得火归。

又须以参 补阳兼补阴。岁月调理。倘不节欲。终亦必亡而已。余所传如此。此不过糟粕耳。所望于吾子者。得意而忘言。斯得之矣。

凡治血证。前后调理。须按三经用药。心主血。脾裹血。肝藏血。归脾汤一方。三经之方也。远志枣仁补肝以生心火。茯神补心以生脾土。参 甘草补脾以固肺气。木香者。香先入脾。总欲使血归于脾。故曰归脾。

有郁怒伤脾思虑伤脾者尤宜。火旺者加山栀丹皮。火衰者加丹皮肉桂。又有八味丸。以培先天之根。治无余法矣。

薛立斋遇星士张东谷谈命时。出中庭。吐血一二口。云久有此证。遇劳即发。余意此劳伤肺气。其血必散。视之果然。与补中益气汤。加门冬五味山药熟地茯神远志。服之而愈。翌早请见。云服四物黄连山栀之类。

血益多而倦益甚。得公一匕。吐血顿止。精神如故。何也。薛曰脾统血。肺主气。此劳伤脾肺。致血妄行。故用前药。健脾肺之气。而嘘血归元耳。

一男子咳嗽吐血。热渴痰盛。盗汗遗精。用六味地黄料。加门冬五味治之愈。后因劳怒。忽吐紫血块。先用花蕊石散。化其紫血。又用独参汤渐愈。后劳则咳血一二口。脾肺肾三脉。皆洪数。用归脾汤六味丸而全愈。

一童子年十四。发热吐血。余谓宜补中益气。以滋化源。不信。用寒凉降火愈甚。始谓余曰。童子未室。

何肾虚之有。参 用之奚为。余述丹溪云。肾主闭藏。肝主疏泄。二脏俱有相火。而其系上属于心。为物所感。则易于动。心动则相火翕然而起。虽不交会。其精已暗耗。又褚氏精血篇云。男子精未满而御女。

以通其精。则五脏有不满之处。异日必有难状之疾。遂与补中益气六味地黄而瘥。

愚谓童子之证。须看先天父母之气。而母气为尤重。凡惊风痘疹。肾虚发热。俱以母气为主。如母有火者。其子必有火。母脾虚者。子必多脾病。母火衰者。子必从幼有肾虚证。如齿迟语迟行迟囟门开大肾疳等证。皆先天不足。从幼填补。亦有可复之天。不必如上所言暗泄。方有血证。客问曰。吐血衄血。同是上炎之火。一出于口。一出于鼻。何也。

东垣云。衄血出于肺。从鼻中出也。呕血出于胃。吐出成碗成盆也。咯唾血者。出于肾。血如红缕。在痰中唾中。咳咯而出也。痰涎血者。出于脾。涎唾中有少血散漫而出也。

东垣论虽如此。然肺不特衄血。亦能咳血唾血。不特胃呕血。肝亦呕血。盖肺主气。肝藏血。肝血不藏。

乱气自两胁中。逆而出之。然总之是肾水随相火炎上之血也。肾主水。水化液为痰为唾为血。肾脉上入肺。

循喉咙。挟舌本。其支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故病则俱病也。但衄血出于经。衄行清道。吐血出于胃。吐行浊道。喉与咽二管不同也。盖经者走经之血。走而不守。随气而行。火气急。故随经直犯清道而出于鼻。其不出于鼻者。则为咳咯。从肺窍而出于咽也。胃者守营之血。守而不走。存于胃中。胃气虚不能摄血。故令人呕吐。从喉而出于口也。今人一见吐衄。便以犀角地黄为必用之药。然耶否耶。曰犀角地黄乃是衄血之的方。若阴虚火动吐血与咳咯者。可以借用成功。若阳虚劳力及脾胃虚者。俱不宜。盖犀水兽也。焚犀可以分水。可以通天。鼻衄之血。从任督而至巅顶。入鼻中。惟犀角能下入肾水。由肾脉而上引。

地黄滋阴之品。故为对证。今方书中所载云。如无犀角。以升麻代之。犀角升麻气味形性。迥不相同。何以代之。曰此又有说焉。盖缘任冲二脉。附阳明胃经之脉。亦入鼻中。火郁于阳明而不得泄。因成衄者。故升麻可代。升麻阳明药。非阳明经衄者。不可代。衄亦有阴虚火衰者。其血必点滴不成流。须用壮火之剂。不可概用犀角。有伤寒病五六日。但头汗出。身无汗。剂颈而还。小便自利。渴饮水浆。此瘀血证也。宜犀角地黄汤桃仁承气汤。看上下虚实。用犀角地黄汤治上。桃仁承气汤治中。抵当汤丸治下也。

有血从齿缝中。或牙龈中出。名曰齿衄。亦系阳明少阴二经之证。盖肾主骨。齿者骨之标。其龈则属胃土。又上齿止而不动属土。下齿动而不止属水。凡阳明病者。口臭不可近。根肉腐烂。痛不可忍。血出或如涌。而齿不动摇。其人必好饮。或多啖炙 肥甘。豢养所致。内服清胃汤。外敷石膏散。甚者服调胃承气汤。下黑粪而愈。或有胸虚热者。以补中益气加丹皮黄连亦得。少阴病者。口不臭。但浮动。或脱落出血。或缝中痛而出血。或不痛。此火乘水虚而出。服安肾丸而愈。余尝以水虚有火者。用六味加骨碎补。无火者八味加骨碎补。随手而应。外以雄鼠骨散敷之。齿动复固。又有齿痛连脑者。此系少阴伤寒。用麻黄附子细辛汤。不可不知。又小儿疳证。出血口臭肉烂者。芦荟丸主之。

有怒气伤肝。而成吐衄者。其人必唇青面青脉弦。须用柴胡栀子清肝散。

有郁气伤脾者。须用归脾汤。加丹皮山栀。推而广之。世人因郁而致血病者多。凡郁皆肝病也。木中有火。郁甚则火不得舒。血不得藏而妄行。但郁之一字。不但怒为郁。忧为郁。怒与忧固其一也。若其人素有阴虚火证。外为风寒暑湿所感。皮毛闭塞即为郁。郁则火不得泄。血随火而妄行。郁于经络。则从鼻而出。郁于胃脘。则从吐而出。凡系郁者。其脉必涩。其人必恶风恶寒。不知者便以为虚而温补之。误矣。须视其面色必滞。必喜呕。或口苦。或口酸。审有如是证。必当舒散其郁为主。木郁则达之。火郁则发之是也。其方惟逍遥散为的药。外加丹皮茱连。随手而应。血止后。若不用六味地黄以滋其阴。翌日必发。余于五郁论中。言之详矣。

有饮酒过多。伤胃而吐血。从吐后出者。以葛花解酲汤。加丹皮倍黄连。使之上下分消。酒病愈。血亦愈矣。有过啖炙 辛热等物而得者。上焦壅热。胸腹满痛。血出紫黑成块者。可用桃仁承气汤。从大便导之。此釜底抽薪之法。

以上二证。虽属内伤。犹作有余之证。可用前法。

有妇人发热。经水适来适止。谵语昼轻夜重。如见鬼。小便利或不禁。此名热入血室。须用小柴胡汤。

加红花生地丹皮官桂归尾破血之剂。详见伤寒门。

有坠车坠马。跌扑损折。失血瘀蓄肿痛发热者。先以桃仁大黄川芎当归赤芍丹皮红花。行血破瘀之剂。折其锐气。而后区别治之以和血消毒之药。张子和尝以通经散神 丸。大下数十行。病去如扫。不致有癃残跛之患。又尝以此法治杖疮痛肿发热绝者。十余行而肿退热消。真不虚语也。

有产后恶露未尽。儿枕作痛者。须用桃仁红花当归川芎赤芍丹皮等。行血破血之药。加姜桂辛热。以行其瘀。又有虚痛无瘀血者。当另行温补。不可概用破血之剂。且以今时之弊言之。夫人之吐衄。非阴虚则阳虚。

余备言矣。今人一见血证。以为阴虚者。血虚也。舍四物何法乎。火动者热也。非芩连栀柏何药乎。

咳嗽者火也非紫菀百部知母贝母何物乎。丹溪节斋。俱有明训。岂能外之。谁知阴虚之证。大抵上热下寒者多。始而以寒凉进之。上焦非不爽快。医者病者无不以为道在是矣。稍久则食减。

又以为食不化。加神曲山楂。再久而热愈盛。痰嗽愈多。烦躁愈甚。又以药力欠到。寒凉增进。而泄泻腹胀之证作矣。乃以枳壳大腹皮宽中快气之品进矣。至此不毙。将待何时。是故咳嗽吐血。时时发热。未必成瘵也。服四物黄柏知母之类不已。则瘵成矣。胸满膨胀。悒悒不快。未必成胀也。服山楂神曲之药不已。则胀成矣。面浮 肿。小便秘涩。未必成水也。服渗利之药不已。则水成矣。气滞膈塞。未必成噎也。服青皮枳壳宽快之药不已。则噎成矣。成则不可复药及阽于危。乃曰病犯条款。

虽对证之药。无可奈何也。

卷之三·绛雪丹书 血症论

附方

三生饮方

生南星(一两) 生川乌(半两去皮) 生附子(半两去皮) 木香(二钱) 每用共一两。加人参一两煎。

河间地黄饮子方

熟地巴戟(去心) 山茱萸肉 肉苁蓉(酒浸) 附子 石斛 五味 茯苓 石菖蒲 远志(去心) 官桂麦门冬(去心) 各等分。每服五钱。入薄荷少许。姜枣煎服。

易老天麻丸方

天麻(六两酒浸三日焙干除风) 牛膝(六两酒浸三日焙干强筋) 玄参(六两枢机管领) 杜仲(七两使筋骨相着) 萆 (六两壮筋骨) 当归(二十两和养血脉) 附子(一两炮过行诸经中之血) 羌活(十两去骨间风) 生淮地黄(一斤益真阴)

诸书所载。名曰愈风丹。与此方相合。治诸风肢体麻木。手足不遂等证。但愈风丹无附子。加肉桂三两。淮地黄一斤。其余品数分两俱一般。

考补小续命汤

麻黄 人参 黄芩 白芍 防己 桂枝 川芎 防风 甘草 附子 杏仁 石膏 当归 本方无附子防风防己

卷之三·绛雪丹书 血症论

附方

六味附子汤

附子 肉桂 防己(各四钱) 白术 茯苓(各三钱) 炙甘草(二钱)

蒲黄汤

蒲黄(一两炒褐色) 清酒(十大盏热沃之) 温服。

二十四味流气饮

丁香 肉桂 草果 麦门冬 赤茯苓 木通 槟榔 枳壳 浓朴 木瓜 大腹皮 青皮 陈皮 木香 人参白术 蓬莪术 甘草 紫苏 香附 菖蒲

乌梅丸

乌梅(三十个去核) 人参 细辛 香附 附子(炮) 桂枝(洗净炮各六钱) 黄连(一两六钱炒) 干姜(一两炮) 当归(酒浸) 蜀椒(去目及闭口者各四钱) 共为丸。理中汤下。

八味顺气散

白芷 台乌 青皮 陈皮 白术 人参 茯苓 甘草

卷之三·绛雪丹书 血症论

附方

桂枝汤

 治太阳经伤风发热。自汗恶风。

桂枝 芍药 甘草

麻黄汤

 治太阳经伤寒发热。无汗恶寒。

麻黄 桂枝 甘草 杏仁

小柴胡汤

 治少阳胆经耳聋胁痛。寒热往来。口苦。

柴胡 黄芩 甘草

大柴胡汤

 表证未除。而里证又急。汗下兼行。

柴胡 黄芩 芍药 半夏 人参 大黄 枳实

白虎汤

 治身热大渴而有汗。脉洪大者。如无渴者。不可用此药。为大忌。倘是阴虚发热。服之者死。若五六月暑病者。必用此方。又当审其虚实。

石膏 知母 甘草 人参 竹叶 糯米

调胃承气汤

 治太阳阳明。不恶寒反恶热。大便秘结而呕。日晡潮热者。阳明有二证。在经则解肌。

入腑则攻下。

大黄 甘草 芒硝

小承气汤

 六七日不大便。腹胀满闷。病在阳明表证。汗后不恶寒。潮热狂言而喘者。

大黄 浓朴 枳实

大承气汤

 治阳明太阴谵语。五六日不大便。腹满烦渴。并少阴舌干口燥。日晡发热脉沉实者。

大黄 浓朴 枳实 芒硝

桃仁承气汤

 治外证已解。小腹急。大便黑。小便利。为瘀血证。

四逆散

 治阳气亢极。血脉不通。四肢厥逆。在臂胫之下。若阴证则上过乎肘。下过乎膝。以此为辨也。

柴胡 芍药 甘草 枳实

理中汤

 治即病太阴。自利不渴。寒多而腹痛等证。

人参 甘草 干姜 白术 加附子。即为附子理中汤。

真武汤

茯苓 芍药 生姜 附子 白术

四逆汤

附子 干姜 甘草

术附汤

白术 甘草 附子

姜附汤

干姜 附子

回阳返本汤

 此方治阴盛格阳。阴极发躁。渴而面赤。欲坐卧泥水中。脉来无力。或脉全无欲绝者。

熟附 干姜 甘草 人参 五味 黄连 腊茶面戴阳者。下虚也。加连须葱白七茎。用澄清泥浆水煎。临服须以冷水探冷。入猪胆汁人尿各一匙服。无脉者脉渐出者生。暴出者死。

生地黄连汤

生地 川芎 当归 栀子 黄连 黄芩 芍药 防风

卷之三·绛雪丹书 血症论

附方

阳毒升麻汤

升麻(半两) 当归 蜀椒 雄黄 桂枝(各一两) 每服五钱。

水一钟半。煎一盏温服。复手足取汗。得吐亦佳。

阴毒甘草汤

甘草 升麻(各半两) 当归 川椒 鳖甲(各一两) 每服五钱。水一盏半。煎一盏服。

此二方。与伤寒论阳毒阴毒特异。故记之。是感天地疫疠非常之气。沿家传染。所谓时疫证者是也。

卷之三·绛雪丹书 血症论

附方

古方逍遥散

柴胡 薄荷 当归 芍药 陈皮 甘草 白术 茯神 加味者。加丹皮山栀。予以山栀屈曲下行泄水。改用茱萸炒黄连。

卷之三·绛雪丹书 血症论

附方

麻黄桂枝汤

人参(益上焦元气不足而实其表也) 麦门冬(保肺气各三分) 桂枝(辛甘发散寒气) 当归(和血养血各五分) 麻黄(去根沫主发散寒气) 甘草(味甘发散寒气) 黄 (实表益卫) 白芍药(以上各一钱) 五味子(五个安其脉气) 上以水三盏。先煮麻黄一味。令沸。去沫。至二盏。入余药同煎至一盏。去渣热服。只一服而愈。不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