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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爱》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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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谈论情爱或爱情时,我们总不乏现成的听众,二者的美及其重要性一直被人们反复强调,几乎到了夸大的地步。即使是“拆穿家”,在反对这种颂扬的传统时,也须保持清醒的意识,在这个意义上说,也受到这一传统的影响。但是在现代,很少有人认为,作为一种爱,友爱的价值可与情爱和爱情比拟,友爱甚至根本不被列入到爱的序列。我不记得在《回忆录》之后有什么诗歌或小说歌颂过友爱。现代文学中,类似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安东尼与克莉奥佩特拉、罗密欧与朱莉叶的爱情有无数的翻版,但是,像大卫与约拿单、皮拉德斯与俄瑞斯忒斯、罗兰与奥利佛、艾米斯与艾迈尔这样的友爱却没有。在古人看来,友爱是最令人愉悦、最具人性的爱,是生命的冠冕、培养美德的学校。相比之下,现代社会对它却不够重视。当然,我们承认,男人除了妻子和血肉之亲外,还需要几位“朋友”。但是,那种承认的语调本身,以及被承认者称为“友爱”的那种交情,都清楚地表明,我们谈论的与亚里士多德归入美德之列的Philia以及西塞罗撰书论述的Amicitia,几乎毫不相干。友爱是个边缘性的东西,非人生宴席中的一道主菜,乃是一种消遣,用来填补时间的空隙。这种情况是如何出现的?

第一个答案、也是最显而易见的答案是:因为很少有人体验到友爱,所以很少有人看重它。一生均无友爱的体验,这种可能性之所以存在,原因即在于使友爱与情爱、爱情迥然区别开来的那个事实。在所有的爱中,友爱最非天性(这样说,我毫无贬抑之意),最非本能,最非与生俱来,与生命的联系最小,最爱离群索居,最无必要。友爱最不易引起情绪的波动,也不会使语调发生变化,不会加快脉搏的跳动,也不会使你面容改色。友爱从根本上说是个人之间的事,两个人一旦成为朋友,就会在某种程度上一起远离集体。没有情爱便没有生育;没有情爱便没有抚养;但是,没有友爱,我们照样可以生存、长大。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人类不需要友爱。一个集体甚至可能不喜欢、不信任友爱,领导者则往往不喜欢、不信任它。不论是校长、上校、船长还是宗教团体的领袖,看到自己的部下三三两两结成亲密稳固的友谊,他们都会感到不安。

友爱这种所谓“非天性的”特点,足以解释为什么它在古代和中世纪受到推崇,到了当代却逐渐遭到轻视。古代和中世纪最根深蒂固的思想是禁欲和出世,对天性、情感、肉体,人们或心存畏惧,认为它们会危及灵魂,或予以鄙视,认为它们代表了人类地位的堕落。因此,表面上最不受纯粹天性的约束、甚至最轻视纯粹天性的爱,便不可避免地被视为最为宝贵。情爱和爱情均与本能相连,为人和动物所共有,这是最显而易见的。你可以感觉到它们牵动你的五脏六腑,让你心神不宁。但是在友爱中,在那个由自由选择的关系构成的光明、宁静、理性的世界,你摆脱了这一切。在所有的爱中,唯有这种爱似乎将你提升到神明或天使的层次。

但是,中世纪之后,浪漫主义兴起,“感伤喜剧”风靡一时,“回归自然”及崇尚情感之风盛行。随之而来的是感情的滥觞,这种倾向虽每每遭到批驳,但自此一直延续了下来。最后是对本能——血液中邪恶的神灵——的崇尚,对其崇拜者来说,男性的友谊也许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新的背景下,曾经使友爱备受推崇的种种优点,现在都成为它的缺陷。友爱中没有足够的悲喜交加,没有足够的信物和呢喃,因此,不足以取悦感伤主义者;友爱中也没有足够令人热血沸腾、心潮澎湃的东西,因此,不足以吸引原始主义者。友爱显得苍白瘦削,它是一种节欲的爱,而不是更为自然的爱。

还有一些其他原因导致了友爱的不受重视。有些人(这些人现在占大多数)认为,人的生命仅仅是一种高级复杂的动物生命,任何形式的行为,只要不能证明来源于动物,具有求生的价值,就是可疑的。在这方面,友爱的证据不够充分。此外,认为集体高于个人的观点也必然会贬抑友爱。友爱是人在个体性最强时建立的关系,和孤独一样,友爱必定会引人离开集体。更危险的是,它让人三五成群地离开。因为友爱具有选择性,只涉及少数人,所以,一些民主主义的情感自然会对其不满。说“这些人是我的朋友”,即暗示“那些人不是”。鉴于以上这些原因,一个人若(像我一样)认为古人对友爱的评价是正确的,在论述友爱时,他就必然会将笔墨放在重建友爱的地位上。

有破才有立,我首先必须去从事一点非常讨厌的“破”的工作。在当今这个时代,反驳“每一份真诚坚固的友爱实际都是同性恋”这种理论已经成为必要。

在此,实际这个危险的字眼很关键。说每一份友爱显然都是有意识的同性恋,无疑是错误的。那些自作聪明的人采取了一种较为隐晦的说法,说它实际是同性恋,亦即在特定的意义上、暗地里、无意识地是同性恋。这点虽然无从证明,也无从反驳。自作聪明的人一点也不因在两个真朋友的行为上找不出丝毫同性恋的正面证据而尴尬,反而一本正经地说:“这正在我们的意料之中。”于是,缺乏证据本身即被视为证据,正如无烟证明了火被精心掩盖了一样。如果确实有火,这样说没错。问题是,我们首先必须证明火的存在。否则,我们的论证就如同一个人说:如果那把椅子上躺着一只隐形猫,椅子看上去就是空的;现在,椅子看上去确实是空的;由此可知,椅子上躺着一只隐形猫。

相信隐形猫的存在,从逻辑上也许无法驳斥,但是,这种相信却向我们透露了很多有关相信者的信息。那些认为友爱不是一种独立的爱,只是变相的爱情或爱情花絮的人,无意间透露了这样的事实,即,他们从未拥有真正的朋友。大家都知道,虽然我们对一个人既可能产生爱情,也可能产生友爱,但没有什么比爱情与友爱相去甚远的了。情侣总是谈论彼此的爱情,真正的朋友几乎从不谈彼此的友爱;情侣通常面对面,沉浸在彼此之中,真正的朋友则肩并肩,沉浸在某个共同的兴趣之中。最重要的是,爱情(只要持续,就)必须只存在于二者之间,友爱却远远不能只局限于二者。只有两个人的友爱甚至不是最完美的,其间的原因很重要。

兰姆曾经说过,假定三个朋友(甲、乙、丙)当中,甲去世了,那么,乙不仅失去了甲,还失去了“丙身上甲的成分”;同样,丙也不仅失去了甲,还失去了“乙身上甲的成分”。我的每位朋友身上都有一些东西,只有另外一位朋友才能将其充分地引发出来,我仅凭自己不足以让他展示全貌,需要有其他的光束来呈现他的方方面面。既然查尔斯已经去世,我就再也看不到罗纳德对查尔斯所独有的玩笑的反应,我不但没有因为查尔斯的去世,更多地拥有、“独占”罗纳德,反而失去了一部分罗纳德。所以说,在所有的爱中,真正的友爱嫉妒心最小。两个朋友乐意有第三方加入,三个朋友又乐意有第四方加入(只要新来的人有资格成为真正的朋友)。然后,他们就像但丁著作中那些幸福的人一样,说:“啊,来了一位增进我们彼此之爱的人。”因为在友爱中,“分有不是夺走”。诚然,意气相投的人不多,限制了朋友圈子的扩大(还有一些实际的考虑,如聚会场所的大小,讲话能否听见等问题)。但是,在有限的范围内,随着人数的增加,我们对每位朋友的拥有不是减少,而是增多。在此,友爱展示了它光辉的一面——与天国本身“因相似而接近”。在天国里,蒙福人数之众本身(其人数无人能够计算)就增加了每个人从上帝那里享受的恩典,因为每个人都从自己的角度看上帝,无疑都向其他人传达了他对上帝的独特的认识。一位老作家说,先知以赛亚异象中的撒拉弗彼此对呼“圣哉!圣哉!圣哉!”(《以赛亚书》6:3),原因即在此。我们越以这种方式彼此分享灵粮,每个人拥有的灵粮就越多。

因此,在我看来,每一份友爱都是同性恋的理论是毫无根据的。这并不是说友爱和不正常的爱情从未有过交织,某些文化在某些时期似乎有玷污友爱的倾向。我认为,在以前好战的社会,同性恋尤其容易潜入成熟的勇士与其年轻的副手或侍从的关系之中。无疑,这与行军作战途中身边没有女人有关。在(有必要或有能力)断定一种关系是否夹有同性恋时,我们无疑应该以证据(倘若存在证据),而不是以某种先存的理论为依据。亲吻、流泪、拥抱本身都不足以证明同性恋,若以此为依据,未免过于滑稽。赫罗斯加拥抱贝奥武甫,约翰逊拥抱鲍斯韦尔(两人都是声名远扬的情场风流人物),塔西佗的作品中那些胡子拉茬、身经百战的老将在军团解散时相互拥抱、祈求对方给予最后的亲吻……他们都是同性恋者吗?你若相信这点,则还有什么不可相信?纵观历史,我们需要作出特别解释的,不是先辈们公开表达友爱的这些举动,而是我们的社会缺乏这些举动。不合时宜的是我们,而不是他们。

我说过,在所有的爱中,友爱与生命的联系最小。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没有它,照样可以生存。但是,有一样东西对于社会却是不可或缺的。它虽不是友爱,却是友爱的基质,常常与友爱相混淆。

在早期社会,男人在狩猎、作战中的相互合作,如同生育抚养后代一样必不可少,不喜爱前者的部落与不喜爱后者的部落一样注定会灭亡。早在有历史记载以前,我们男人就从女人中分离出来,聚集在一起,从事自己的工作。我们必须这样。喜欢做自己必须做的事有助于生存。我们不仅必须做这些事,还必须谈论这些事——制订狩猎和作战计划,事后分析总结以供将来之鉴。我们更喜欢后者。我们嘲笑或惩罚胆怯、笨拙之人,赞扬表现出色者,对技术细节津津乐道(“他早该料到,那种风向他绝不可能追上那头野兽”……“知道吗?我的箭头比较轻,所以射中了”……“我一向都说——”……“我是这样扎下去的,明白了吗?就像握这根棍子这样”……)其实,我们谈论的都是本行。我们喜欢与彼此为伍:我们这群勇士、猎手,共同的技巧、共同面对的困苦危险、圈内的玩笑将我们紧密结合在一起,让我们远离妇女和儿童。正如有人开玩笑说,不管旧石器时代的人肩上是否扛有棍棒,他肯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会社。这个会社可能是他宗教生活的一部分,就像梅尔维尔的小说《泰皮》中的那些野人,他们一辈子每晚都要去那个神圣的吸烟社,在那里感到“异常地温暖、舒适”。

这时候,女人在做些什么?我不知道。身为男人,我从未窥探过善德女神的秘密。她们无疑也经常举行一些谢绝男士参加的活动。在妇女从事农业的社会,她们一定也和男人一样,有一些共同的技巧、共同的劳作、共同的成就。然而,她们的群体也许从来不像男人的群体——由清一色的性别构成,儿童、也许还有一些年老的男性和她们在一起。这只是我的猜测,我能够追溯的只是史前男性之间的友爱。

这种从谈论本行、相互合作、(因每天都看到彼此经受考验而萌发的)相互理解和尊重中产生的乐趣,对生命来说很重要。如果愿意,你可以将这种现象归结于人类“爱群居的本能”,但我认为这是舍近求远。大家对这种现象的认识已经远远超出了对本能的理解,这种现象此刻就在许多病房、酒吧、师生休息室、食堂、高尔夫俱乐部中发生。我更愿意称之为伙伴关系。

然而,这种伙伴关系只是友爱的基质。它常常被称为友爱(很多人所说的“朋友”,其实只是伙伴),但有别于我所定义的友爱。我这样说,绝无贬低这种纯粹的伙伴关系之意,正如人们区分金银并非是要贬低银子。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伙伴发现,他们都拥有别人所没有的某种洞见、兴趣、甚至爱好,而迄今为止,各人都认为这是自己独有的财富(或负担)时,友爱便由纯粹的伙伴关系中产生。其开场白往往是:“什么?你也这样?我还以为只有自己这样呢。”我们可以想象,在早期的猎手、战士中,只有单独的个人(这样的个人可能一百年、甚至一千年才出现一个)认识到别人不曾认识到的东西:认识到鹿不仅可以食用,还可以用作观赏;狩猎不仅是生存之需,还是一种乐趣;神明可能不仅拥有威力,而且还很神圣。但是,只要这些独具慧眼的个人在有生之年没有发现志趣相投的人,(我想)他们的洞察就不会产生任何结果,艺术、体育、属灵的宗教信仰都不会诞生。只有在两个同类人发现了彼此,不管是克服巨大的困难,用嗑磕巴巴的语言,还是以我们今天看来惊人的简练的表达,分享彼此的洞见时,友爱才开始诞生。转瞬之间,他们就站到一起,与外界有了天渊之隔。

情侣寻求独处,朋友(不管自己希望与否)则发现自己与外界隔绝,发现自己与集体之间隔着一道屏障。他们愿意减少这种隔绝,最初结交的两个人乐意有第三方加入。

在我们这个时代,友爱也以同样的方式产生。当然,对我们来说,共同的活动以及作为友爱基质的伙伴关系,往往不是狩猎、作战这类的体力活动,而可能是共同的宗教信仰、共同的研究、共同的职业,甚至共同的消遣。凡与我们有这些共同之处的人都是我们的伙伴,但一两位、两三位与我们另有其他共同之处的人则成为我们的朋友。正如爱默生所说,在这种爱中,“你爱我吗?”的意思就是“你和我看到同样的真相了吗?”或者至少是,“你在意这个真相吗?”别人不以为然的问题,若有人和我们一样,认为它至关重要,这个人就可能成为我们的朋友。至于解决这个问题的答案,他不必与我们相同。

注意,在这点上,友爱再现了它的基质——伙伴关系的特点,只是这种再现是在更加个人的层面,从社会的角度来说并非特别必要。伙伴关系存在于共事的人之间,如存在于一起狩猎、研究、绘画的人之间。朋友仍然共事,但是,共事的内容却更加内在、更不易界定、对之感兴趣的人更少。同样是猎手,狩猎的对象却是非物质的东西;同样是合作者,合作的内容却是世人不考虑或尚未考虑之事;同样是旅伴,踏上的却是另外一种旅程。所以,我们把情侣描绘成面对面,把朋友却描绘成肩并肩、直视前方。

难怪那些凄凄戚戚、一心只“想要朋友”的人,从来结交不到朋友。拥有朋友的条件是:在朋友之外,我们必须还有其他想要的东西。对“你和我看到同样的真相了吗?”你的真实回答如果是:“我什么也没有看到,也不在意这个真相,我只想要朋友。”友爱就绝不会产生(情爱倒有可能),因为没有任何东西作为友爱的内容。而友爱必须有具体的内容不可,哪怕这个内容只是热衷于多米诺骨牌或研究白老鼠。一无所有的人无以与他人分享,足不出户的人不可能拥有旅伴。

发现彼此行在同一条幽径上的两个人若为异性,他们之间的友爱就极易(可能不出半小时就)发展成爱情。实际上,除非他们不喜欢彼此的外表,或是双方或其中一方已经另有所爱,否则,这样的结果几乎可以肯定迟早会出现。反过来,爱情也可能让情侣之间产生友爱,这不但绝不会抹杀两种爱之间的区别,还会使它们的区别更加明显。如果对方起初只是真正意义上的朋友,逐渐地或突然之间变成你的恋人,你肯定不希望与第三方分享他的爱情,但对分享友爱却毫无妒意。如果你发现自己所爱的人能够自发地与你的朋友建立真正深厚的友爱,感到不仅我们俩在爱情中连结,我们三五个人还在同一条道上追求,有着共同的憧憬,这对于爱情实在是一个极大的丰富。

友爱和爱情的共存还可以帮助现代人认识到,友爱确实是爱,甚至和爱情一样伟大。假定你很幸运,“爱上了”你的朋友,并与之结婚。再假定有两种未来让你自由选择:“一种是不再为情侣,但永远有共同的追求,追求同一位上帝、同样的美、同样的真理;二为没有共同的追求,但在有生之年,永远保持爱情中的狂喜、激情、新鲜感和强烈的情欲。”请问:你应该选择哪种?作哪种选择你不会后悔?

我强调了友爱“并非必需”的特点,这当然需要作进一步的解释。

有人可能会反驳我说,友爱对于社会具有实用价值。每一种文明的宗教都自一小群朋友开始;当几位志趣相投的希腊人聚集在一起,谈论数字、线条、角度时,数学便真正诞生了;今天的英国皇家协会最初只是几位绅士在闲暇时碰面,讨论他们(还有少数其他人)感兴趣的话题;今天所谓的“浪漫主义运动”,前身是华兹华斯、柯勒律治不断地(至少柯勒律治如此)谈论个人的秘密想法;我们说共产主义、牛津运动、卫理会、废奴运动、宗教改革、文艺复兴也是以同样的方式开始,其实并非太夸张。

这种反驳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几乎每位读者可能都会认为,以上这些运动有些对社会有益,有些对社会有害。上述例证(倘若被全部认可)从总体来看,最多也不过倾向于表明,友爱既可能造福社会,也可能危及社会。即便造福社会,它具有的生存价值也不及所谓的“文明价值”。用亚里士多德的话来说,它不是有助于社会生存,而是有助于提高社会的生活质量。生存价值和文明价值在有些时期、有些情况下一致,但不是永远如此。有一点似乎永远可以确定,那就是,友爱的成果若能为社会所用,那一定是偶然所致,其社会作用只是它的副产品。出于社会目的设计的宗教,如罗马帝国的皇帝崇拜,现代将基督教作为“拯救文明”的手段“贩卖”基督教的做法,不会产生很大的效果。真正改变世界的是那些背弃“世界”的一小圈朋友。埃及人和巴比伦人研究数学,为的是将它应用于农业和法术,他们的数学很实用,具有社会效益;希腊人研究数学没有任何实际的目的,只是朋友们闲暇时的消遣,他们的数学对于今人却更加重要。

还有人可能会说,对个人而言,友爱极其有用,也许为生存所必需。他们可能会引用一大堆证词,如,虽然“没有兄弟支持,腹背受敌”,但“偶尔,朋友相守还是胜于手足”等等。当我们这样说时,朋友指的其实是“盟友”。在日常生活中,朋友的意思不止于此,或者说,应该不止于此。毫无疑问,在需要联盟时,真正的朋友会证明自己同时是盟友;我们贫困时,朋友会接济我们;生病时会照料我们;遭遇敌对时会支持我们;离世后会竭力看顾我们的孤儿寡母。但是,这类的善举不是友爱的本质,对这些善举的需要几乎成为友爱的障碍。这些善举从一个角度说与友爱有关,从另一个角度说无关。有关是因为,患难中不伸手相助的朋友不是真朋友;无关是因为,朋友扮演恩人的角色始终只是偶然,这两个角色甚至有点格格不入。恩人的角色几乎令人尴尬,因为友爱中根本不存在情爱中那种需要被人需要的成分。朋友需要我们接济、借贷或夜间看护,我们为他遭遇这类的事情而难过。现在既然难关已过,看在上帝的份上,让我们忘记这一切,回到我们在一起时真正想做、想谈论的事情上去。甚至感激之情也无助于友爱的增长,“别客气”这句客套话在此表达了我们真实的思想。完美的友爱的标志不是危难时有朋友相助(朋友当然会相助),而是这种帮助对友爱不会产生任何改变。对友爱而言,帮助是一种反常的情况,分散了友爱的注意力。朋友相聚,时光苦短,将时间用于帮助简直是一种可怕的浪费。也许我们只有几个小时可以畅谈,可是,天啦,竟然有二十分钟花在私事上!

我们之所以感到惋惜,是因为我们根本不想知道朋友的私事。友爱与爱情不同,它不爱打听对方的秘密。不了解对方的职业、婚姻状况,你照样可以与之为友,这些“无关的事情、事实问题”与关键性的问题——你和我看到同样的真相了吗?——有何相干?在真正的朋友圈子中,每个人都只是他自己,只代表他自己。没有人会在意他人的家庭、职业、收入、阶级、种族或过去。当然,这些情况大部分你最终会在无意中慢慢知道。它们会在举例、打比方当中,或作为一桩轶闻趣事的根据,一点点被透露出来。但是,他们透露这些,绝非是为了让你了解这些事情本身。这是友爱的王者风范。我们见面时,彼此都像独立之国君权在握的王子,出访在外,立场中立,不受自己背景的约束。这种爱(本质上)不仅不在意我们有形的外表,也不在意我们所代表的一切,包括家庭、工作、过去、社会关系。在家里,我们不仅是具体的个人——彼得或简,还充当一般性的角色——丈夫、妻子、兄弟或姐妹;在单位,我们是领导、同事或下属;在友爱中则不然,我们是脱离了一切瓜葛的,或者说,赤裸裸的思想。爱情要求赤裸的身体,友爱要求赤裸的人格。

因此,(希望你不要误解)这种爱具有强烈的任意性和无责任性。我没有责任成为任何人的朋友,世界上也没有任何人有责任成为我的朋友,友爱中没有任何的要求,没有丝毫的必须。像哲学、艺术、宇宙本身一样,友爱并非必要(宇宙并非必要,是因为上帝不是非得创造它不可)。它不具有生存的价值,确切地说,它是赋予生存以价值的事物之一。

我说朋友肩并肩时,是在指出它与情侣面对面之间必要的对比。除了这点对比之外,我不希望你在脑海中永远留下肩并肩的印象。将朋友连结在一起的那份共同的追求或梦想,并没有让他们沉醉到对彼此始终一无所知、不加注意的地步,相反,这种追求或梦想却是他们彼此相爱、彼此了解的媒介。人最了解的是自己的“同伴”,共同的旅程中每一步都在考验他的本质,我们彻底明白这些考验的含义,因为我们自己也在经历这些考验。因此,随着他一次又一次地战胜考验,我们对他的信赖、尊重和钦佩也逐渐升华成异常坚定、知根知底的欣赏之爱。倘若在开始时,我们注意的更多是他本人,而不是友爱的“内容”,我们对他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了解或爱。像看待情侣一样看待他,凝视他的双眸,你不会发现他作为战士、诗人、哲学家或基督徒的一面。要了解这一面,你最好与他一起作战、读诗、辩论、祷告。

我认为,在完美的友爱中,这种欣赏之爱往往是如此地强烈、根深蒂固,乃至每位成员在其他人面前都暗自深感自己的渺小。有时候,尤其是当全体成员相聚一堂,每个人都把其他人身上最出色、最睿智、最滑稽的一面引发出来时,他会纳闷,自己何以置身于如此优秀的人物当中,他会觉得自己无比地幸运。当四、五个朋友在一天疲惫的远足后到达旅店,穿上拖鞋,伸展双腿舒服地烤着火,饮料伸手可及,大家海阔天空地闲聊,任由思想驰骋于宇宙内外,彼此之间没有任何的要求或责任,都是自由之人、平等之身,仿佛一小时前刚刚相识,同时又为多年酝酿的浓厚情爱环绕时,这真可谓是黄金聚会,是生活——自然的生活——赐予我们的最好礼物。谁配领受?

根据以上所说,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在大多数时期、大多数社会,友爱只存在于同性之间。异性可能在情爱和爱情中发生接触,但不会在友爱中发生接触,因为他们之间很少存在共同的活动所形成的伙伴关系,而这种伙伴关系正是友爱的基质。在只有男性接受教育的社会,在一种性别的人工作、另一种性别的人赋闲,或两性从事完全不同的工作的社会,异性之间通常没有共同的东西让他们结为朋友。但是,不难看出,异性之间不能产生友爱,正是由于缺乏这种共同的东西,而非由于各自的本性。因为,在能够成为伙伴时,他们也会变成朋友。因此,在(像我所从事的)男女并肩工作的职业中,在宣教士、作家、艺术家中,异性之间的友爱很普遍。毫无疑问,一方表现出的友爱可能会被另一方误解为爱情,导致痛苦和尴尬的结果;或双方都以友爱开始,却以爱情告终。但是,说一物可能被误当作另一物,或转变成另一物,不是要否认二者的差异,反而是暗示了其差异。否则,我们就不应该说“误当作”或“转变成”。

从一个方面说,我们这个社会很不幸。在一个异性从不共事、从不同校就读的社会,人们可能生活得相当舒适。在这样的社会,男人彼此、而且只能彼此寻求友爱,从中享受到很多乐趣(但愿女性也是这样)。在一个所有的异性都有充分的基础建立友爱的社会,人们的生活可能也很舒适。但是,我们现在却两头落空。友爱需要的共同基础,孕育它的母体,在有些群体的异性之间存在,在另一些群体中则不存在。在很多郊外的住宅区,这种基础的缺乏非常明显。在富人区,男人毕生赚钱,至少有一部分女人则利用闲暇陶冶情操,爱上了文学或音乐。在这些地方,男人置身于女人当中,犹如野蛮人置身于文明人当中。在另一个地区,你会看到相反的情况。男女确实都“上学”,但是,男人会继续接受更加严格的教育,成为医生、律师、牧师、建筑师、工程师或作家,女人与他们的差别,就如同孩子与大人的差别。在这两种地区,异性之间都根本不可能产生真正的友爱。这种状况虽然很可悲,但是,如果双方都予以承认、接受,倒也无妨。我们这个时代所特有的问题是:处于这种境地的男女,他们常常听到一些传言,说在某些快乐的群体中,男女之间没有这种鸿沟;他们偶尔也能够看到这样的群体;他们还为平等主义的观念所困扰,认为对一些人来说可能的事,对一切人也应该(因而也确实)可能。因此,他们拒绝安于现状。于是,一方面,我们看到女教师型的妻子。她们“有素养”,总是极力将丈夫“提升到自己的水平”,拖他去音乐会,希望他学会跳莫里斯舞,邀请“有素养”的人到家中作客。这种做法对男人造成的损害往往小得可怜。中年男性有着巨大的消极抵抗力和纵容力(可惜女人不知道这点),他们说:“女人家总是好追求时尚。”但是,如果男人有文化、女人没有,而所有的女人以及很多男人都断然拒绝承认这一事实,那么,情形就要令人痛苦得多。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会看到可悲的、出于礼貌和善意的、煞费苦心的伪装:(用律师的术语来说)女人被“视为”男性圈子中不折不扣的成员。在头脑简单的人看来,她们像男人一样抽烟、喝酒(这个事实本身并不重要),就证明了她们确实是其中的一员。女人不允许存在清一色的男性聚会,男人在哪里聚集,她们也要在哪里。男人已经学会了成天与各种思想打交道,知道何谓讨论、举例和证明。女人如果仅仅拥有从学校学到的知识,结婚后立即就把学校传授的一点“文化”丢得一干二净,只阅读女性杂志,通常的谈话几乎无一例外是叙述,她就不可能真正融入男性圈子。她可以身处这个圈子当中,可是,结果如何?如果这些男人毫无体贴之心,他们的谈话她全然不懂,她就只能从头至尾百无聊赖地默坐在那里。如果这些男人有较高的素养,他们会尽量让她参与进来,向她作一些解释,极力纠正她与话题无关的错误观点,使之多少有点意义。但是,这些努力很快就化为失败。为了礼貌起见,原本是一场真正的讨论,结果只好有意被淡化,流于闲聊、说笑话、谈论轶闻趣事。他们带她来分享的东西,恰恰因为她的到来而遭到破坏。她永远无法真正进入这个圈子,因为她一旦进入,这个圈子便失去了本来的面目——正如当你抵达地平线时,它就不再是地平线一样。学会抽烟、喝酒、讲低俗的故事,并没有使现代女性与男人的距离比她祖母更近一步。但是,祖母要比她快乐、现实得多。祖母留在家里,和其他女人谈论真正属于女性的话题,可能还显得魅力十足、通情达理,甚至机智幽默。她或许也能这样,或许同夜晚的聚会被她破坏的那些男人一样聪明,甚至比他们更聪明。但是,她真正的兴趣与他们不同,追求兴趣的方式也不同。(任何人假装对自己毫不喜欢的事情感兴趣,都会显得像傻瓜。)

上述女性的大量涌现是现代人轻视友爱的一个原因。她们常常能大获全胜,使男性的伙伴关系,使男性的友谊,在整个街坊消失。在她们生活的小天地里,没完没了的无聊“戏笑”取代了思想的交流,她们遇到的男人,在女人面前都像女人一样交谈。

这种对友爱的毁灭常常是无意识的。然而,还有一类攻击性更强的女性,这种毁灭则在她们的预谋之中。我曾经听见一位女人说:“绝不要让两个男人坐到一起,否则,他们就会聊起一个话题,一点也没趣。”她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千方百计地谈话,谈得越多越好,让语声不绝于耳。但是,绝不要有任何话题,绝不可有任何实质性内容。

这种快乐的女性——活泼、“迷人”、八面玲珑、纠缠不休——寻求的只是每晚的乐趣,使聚会自行“瓦解”。但是,有意识的战争则可能在更深的层面对友爱开火。有些女人视友爱为爱情、尤其是情爱的大敌,憎恨、嫉妒、惧怕友爱。她们运用种种诡计摧毁丈夫的友谊:与他的朋友争吵,或与朋友的妻子争吵(这一招更妙),嘲讽、阻拦、撒谎。她没有意识到,在被她成功地与朋友隔绝之后,这位丈夫已经没有多少价值。她已经将他阉割了。渐渐地,她自己也会为他感到羞耻,也不记得他的生活有多大部分存在于她监视不到的地方。新的友爱会萌芽,但这次是秘密的。他若不是很快又有了其他秘密,算是她幸运,幸运得都不配享受。

这些当然都是愚蠢的女人。聪明的女人如果愿意,一定能够提高自己,使自己有资格进入讨论和思想交流的天地,倘若没有资格,就决不会尝试进入或破坏那个天地。她们另有重要的事情可干。在有两性参加的聚会上,她们会自动聚集到房间的另一头,谈论女人的话题。就此而言,她们不需要男人,就像男人不需要女人一样。只有不识趣的男人和女人才会守着异性,寸步不离。自己活,也让别人活。女人常常嘲笑我们男人,理应如此。异性之间如果没有任何真正共同的活动,只能在情爱和爱情中接触,不能成为朋友,则一方常常意识到对方的可笑是正常的。其实,这一向是正常的。正如我们对孩子或动物的欣赏一样,异性若非不时地觉得对方可笑,绝不会真正地彼此欣赏。人既有悲剧的一面,也有喜剧的一面,两性的划分使彼此能从对方身上看到自身不易觉察的滑稽之处,当然也看到自身的可悲之处。

我在前面提醒过大家,本章的任务主要是重建友爱的地位。我希望以上几页已经清楚地说明,为什么古人认为友爱几乎能使人超越人性,至少对于我来说不足为怪。友爱是高度灵性的,它不为本能所左右,(除了爱本身自愿承当的责任外)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几乎没有任何嫉妒,也彻底不存在需要被人需要。在人类的想象中,天使之间的爱可能就是如此。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说:在此,我们发现了一种自然之爱,这种自然之爱就是大爱本身?

不要着急下这种结论。我们首先要意识到,灵性的这个词具有多种含义。在新约的很多经文中,这个词的意思是“与圣灵有关”。在这些经文中,灵性的东西,根据其定义,就是善的。但是,当灵性的只用来表示与肉体的、本能的、动物性的对立时,灵性的东西未必就是善的。宇宙中既存在灵性的恶,也存在灵性的善,既有圣洁的天使,也有堕落的天使。人最严重的罪是灵性上的罪。我们千万不要认为,说友爱是灵性的,即意味着它本身圣洁、没有瑕疵。有三个重要的事实仍然需要考虑。

第一个事实前面已经提到,即,上司对部下之间的亲密友谊往往感到不放心。这种不放心可能没有道理,也可能不无根据。

第二是大众对一切密友圈子所持的态度。对这类圈子,他们的称呼或多或少都带有贬义:最好的称呼是“一群”;一个圈子倘若不被冠以“一类”、“一帮”、“一小撮”、“一个孤芳自赏的团伙”,就算走运。那些终其一生只知道情爱、爱情、伙伴关系的人,认为朋友是一群“骄傲自大、不屑与普通人为伍的人”。这当然是出自嫉妒,但是,嫉妒提出的指控总是她能想到的最真实或最接近真实的指控。这种指控更伤人,因而必须加以考虑。

最后,我们必须注意到,圣经在描述上帝与人之间的爱时,很少拿友爱作比喻。友爱没有完全被忽略,但是,圣经在寻找最高之爱的象征时,更多是撇开这种看似天使般的关系,深入到最自然、最本能的关系。上帝是“父”这个比喻取自情爱,基督是“教会的新郎”则取自爱情。

我们首先来探讨上司对部下之间的友爱的疑虑。我认为,他们的疑虑是有原因的,对这个原因的思考会让我们有一点重要的发现。如前所说,在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什么?你也这样?我还以为只有我自己这样……”那一刻,友爱就诞生了。但是,这样发现的共同爱好、理想、观点未必都是好的。艺术、哲学很可能从这一刻起发展,宗教、道德自此进步,但是,迫害、同类相残、以人献祭为什么就不可以呢?对这一刻正反两方面的作用,大多数人年轻时无疑都有所体会:初次遇见一个人喜欢自己最爱的诗人,那种感觉很美好。以前几乎无法读懂的作品,现在意思变得清晰起来,以前羞于启齿的事情现在可以坦率地承认。但是,初次遇见一个和自己怀有同样不为人知的邪念的人,我们会同样感到欣喜。这种邪念也变得清晰起来,我们也不再为之羞愧。甚至现在,无论到了怎样的年纪,我们也都深知共同怀有的仇恨、怨愤对我们产生的危险的吸引力。(对学院里唯一一位和你一样看出副院长过错的人,你很难不高兴地称呼他为朋友。)

独自置身于一群没有共识的伙伴当中,有些观点和标准我只能暗自持有,既羞于公开承认,也怀疑它们是否正确。让我回到朋友当中,不出半小时,甚至不出十分钟,同样的观点和标准就会再次变得毋庸置疑。当我置身这个小圈子时,它的看法胜过了一千个外界人。随着友爱的坚定,即使朋友远隔千里,小圈子的看法仍然可以起到同样的效果。因为我们都希望自己的同类、“合乎己意”的人评价自己,只有他们才真正了解我们的思想,根据我们完全认可的标准对之进行评价。我们真正渴望的是他们的赞扬,真正害怕的是他们的责备。早期那些小小的基督徒群体之所以能够存活下来,是因为他们只看重“弟兄”之爱,毫不在意周围形形色色的异教群体对自己的看法。但是,罪犯、狂热分子、变态者各自组成的小圈子,也同样可以存活下来。他们常常对外界的意见置若罔闻,将其贬斥为“丝毫不懂”的外行人、“守旧者”、“资产阶级”、“信奉国教者”、自命不凡的人、伪君子、骗子的饶舌。

由此看来,上司对友爱的不悦就不难理解了。每一份真正的友爱都是一种脱离,甚至反叛。这种反叛可能是严肃的思想家对普遍接受的哗众取宠的观念的反叛,也可能是追求时尚者对公认的理性的反叛;可能是真正的艺术家对流行的粗俗艺术的反叛,也可能是欺世盗名之徒对文明品味的反叛;是好人对社会弊病的反叛,也可能是坏人对社会正义的反叛。无论哪类反叛,都不受领导者欢迎。在每一群朋友当中,都有一种内部的“舆论”左右着其成员,使之不受整个社会的“舆论”的影响。因此,每一群朋友都是潜在的抵抗力量。拥有真正朋友的人不大容易受人控制、“受骗上当”,好的上司很难对他进行纠正,坏的上司也很难使之变坏。因此,如果我们的上司通过强力,通过鼓吹“集体性”,或通过温和的手段,取缔了私人活动与自由的闲暇时间,从而成功地营造了一个只有伙伴、没有朋友的社会,他们就铲除了一些危险,同时也使我们失去了防止彻底奴役的最有力的武器。

但是,友爱确实有其危险性。友爱(正如古人所见)可以是培养美德的学校,也可以是孕育罪恶的温床(这点古人没有看到)。它具有两面性,既可以使好人变得更好,也可以使坏人变得更坏。详述这点只会浪费时间,我们的重点不在于历数不良友谊的危害,而在于对良性的友谊潜在的危险予以警觉。像其他自然之爱一样,这种爱天生有沾染疾病的倾向。

我们将会看到,所有的友爱,无论是好的、坏的、不关痛痒的,都具有脱离群体、(至少在有些事情上)对外界的意见漠不关心或充耳不闻的特点。即使友爱的基础不过是集邮这种小小的爱好,有几百万人认为它很愚蠢,有几千人浅尝辄止,这个朋友圈子对他们的观点也会置之不理。这种置之不理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正当的。成千上万的人曾经认为风暴是由巫术引起,气象学的创始人对他们的观点置之不理。这种置之不理也是不可避免的、正当的。这里不存在冒犯的问题。正如我知道对于高尔夫球手、数学家、驾驶汽车的人各自组成的圈子来说,自己是个圈外人,同样,对于我自己的爱好,我也有权视他们为圈外人。彼此不悦的人应该减少碰面,互有兴趣的人应该常常聚首。

友爱的危险在于,这种对外界意见局部性的漠不关心或充耳不闻,虽然貌似合理、必要,但有可能导致全面性的漠不关心或充耳不闻。这种情况最突出地表现在神权阶级或贵族阶级中,而不是在朋友圈子里。我们知道主耶稣那个时代的祭司对平民的看法,也在傅华萨的《闻见录》中看到骑士对“圈外人”——农民——既不同情,也不怜悯。骑士对农民的冷漠虽然应受到谴责,但却与一种优良的品质紧密联系在一起。他们内部对勇敢、慷慨、礼貌、荣誉确实有很高的标准,这个标准在那些谨小慎微、斤斤计较的农民看来简直是愚蠢。在维护这个标准时,骑士毫不理会、也必须毫不理会农民的观点,对他们的看法“不屑一顾”。倘若他们顾及了农民的看法,我们今天的标准就会比现在粗俗、低劣。但是,“不屑一顾”的习惯会越来越受到一个阶级的青睐。在不该倾听时拒绝倾听农民的声音,容易导致在他们呼求正义和怜悯时,也拒绝倾听他们的声音。原本高尚、必要的局部性的充耳不闻,演变成傲慢、残忍的全面性的充耳不闻。

当然,朋友圈子不可能像一个有权势的社会阶层那样压迫外界,但在自己能力所及的范围内,它也具有同样的危险。它可能逐渐地将那些完全有理由作为外界人士的人,一概(不无贬义地)视为“圈外人”,这样,像贵族阶级一样,它在自己的周围建立了一个真空地带,任何声音不能穿越。一开始,文学圈子或艺术圈子不理会普通人对文学或艺术的看法,也许是正确的。逐渐地,这种不理会可能会发展到对普通人认为他们应该支付费用、仪表整洁、行为礼貌,都不屑一顾。因此,不论这个圈子具有怎样的缺点(任何圈子都有缺点),这些缺点都是不可克服的。不仅如此,这种合理的、局部性的充耳不闻还建立在某种优越感之上(即使这种优越感仅是比别人多懂一点邮票知识),这种优越感会发展成全面性的充耳不闻。于是,这个圈子不但会无视,而且会蔑视它以外的人,实际上,它会变成一个类似阶级的东西。一个排外的小圈子就是一个自封的贵族阶级。

我在前面说过,在有益的友爱当中,每个成员在其他人面前往往感到谦卑,认为他们很出色,自己与他们为伍很幸运。但是,不幸的是,这个他们换一个角度看就是我们,因而,个人的谦卑极易变成集体的骄傲。

我指的不是所谓社交上的或势利的骄傲——以认识显贵之人,并以他人知道自己认识显贵之人而自鸣得意。这是另一回事。势利的人希望依附于某个团体,是因为该团体已经被视为精英;朋友们则因为已经相互依附,所以才会逐渐产生视自己为精英的危险。我们寻求合己心意的人,为交友而交友,然后,才惊喜或警觉地发现,自己的圈子已经变成了一个贵族阶级。我们当然不会称自己的圈子为贵族阶级,每一位拥有友爱的读者可能都会竭力否认自己的圈子犯过这种荒唐的错误。我也一样。但是在这类事情上,我们最好不要从自己讲起。不管我们自身的情况如何,我想,大家都能在他人的圈子中发现这类倾向。

我有一次参加一个会议,会上,两位显然是好朋友的牧师谈论起“非创造的力量”,这些非创造的力量指的不是上帝。我问他们:如果《尼西亚信经》称上帝为“创造天地的,并造有形无形的万物的主”是正确的,除上帝之外,怎么可能有非创造之物?他们没有回答,而是相视大笑。我不反对他们笑,但也希望他们给我一个回答。这种笑绝不是嘲讽,也毫无令人不悦之感,类似美国人说的“瞧他逗不逗?”也像一个爱磨人的孩子提出一种无人问过的问题,逗得大人开心大笑一样。你很难想象,这笑声是何等地毫无恶意,却又如何清楚地表明,他们充分意识到自己一向活在一个比其他人更高的层次,他们置身于我们当中,如同骑士置身于农民、大人置身于孩子当中。他们很可能能够回答我的问题,因为知道我太无知,不能明白,所以才没有回答。可是,哪怕他们当时只说了一句:“这恐怕一时难以解释清楚”,我也不会认为他们怀有友爱的那种骄傲。关键在于他们的笑声和眼神,从中公然流露出一种不加掩饰的、自认为理所当然的集体优越感。这种优越感几乎不令人反感,也无明显的伤害别人或沾沾自喜之意(这两个人都是很友好的年轻人),但这恰恰突显了他们的高傲。这种优越感是如此地稳固,以致到了能够宽容别人、彬彬有礼、无须突显自己的地步。

这种集体优越感并非总表现为高傲,即冷静、宽容,它也可能表现为强悍、烦躁不安、怨恨好斗。有一次,我在一个大学生会社宣读论文,随后学生们展开讨论(这是应该的)。一个年轻人紧绷着脸,对我非常不客气,最后我只好说:“先生,五分钟内你有两次等于在说我撒谎。如果讨论批评的问题时,你非这样不可,那我只好离开。”我预计他会作出如下两种反应:勃然大怒,对我大肆侮辱,或面红耳赤,向我道歉。令人惊讶的是,他什么反应都没有。他脸上那种习惯性的不适的表情没有任何改变,除了不再近乎直接地说我撒谎外,他的表现和先前无异。你碰到的是一幅铁幕,他早已作好准备,不与我这样的人发生任何真正的个人关系,不论这种关系是友好的,还是敌对的。几乎可以肯定,在这背后有一个强悍的朋友圈子——自封的圣殿骑士团,随时全副武装,准备捍卫处于危急之中的巴菲迈。我们——从他们的角度看,是他们——根本不是作为人而存在。我们是标本,代表不同的年龄群、不同的类型、不同的舆论、不同的兴趣,应该予以灭绝。你打掉他们的一把武器,他们又冷静地拿起另一把。他们根本不是在普通的、人际的意义上与我们相遇,他们只是在执行任务——喷洒杀虫剂(我曾经听人用过这个比喻)。

那两位友好的年轻牧师和那位不友好的学生,知识水平都很高,爱德华时代那班赫赫有名、愚蠢到称自己为“精英”的朋友也是如此。但是,一群极其平凡的人组成的朋友圈子同样可以产生集体优越感,这种优越感会以更加赤裸裸的方式炫耀出来。大家都见到过这种现象:在学校里,“老生”故意在新生面前攀谈;在部队里,正规兵故意在“临时兵”面前攀谈;有时候,在酒吧或火车车厢里,粗俗的朋友彼此之间故意高声说笑,让素不相识的人知道他们的关系。这些都是为了炫耀。这种人神神秘秘地亲密交谈,为的是让别人偷听。他们要清楚地告诉每一位圈外人,他不是该圈子的成员。其实,这种友爱除了排外,几乎没有任何“内容”。每个成员在与圈外人交谈时,都喜欢用教名或绰号称呼其他成员,因为这样一来,圈外人就不知道他指的究竟是谁。我以前认识一个人,手段更加巧妙。他开门见山地提起他的朋友,仿佛人人都知道,也理应知道他们是谁似的。他的开场白往往是:“正如理查德·巴登曾经告诉我的……”我们当时都很年轻,从不敢承认自己没听说起这个人。他给人的感觉仿佛是:显然,稍有头脸的人都知道理查德·巴登是谁,“不知道他,即证明自己是无名小卒”。过了很久,我们才慢慢意识到,其他人也没听说过这个人。(其实,我现在怀疑,他提到的所谓理查德·巴登、赫西凯·克伦威尔、爱利诺·弗斯特,根本就是子虚乌有。但是,有一年左右的时间,我们的确彻底给唬住了。)

这样,我们就可以发现很多朋友圈子中存在的友谊的骄傲,不管这种骄傲是高傲的、强悍的,还是纯粹粗俗的。认为自己所在的圈子不存在这种危险,未免轻率。人们无疑都是最后才在自己的圈子中发现这点。这种骄傲的危险与友爱确实几乎不可拆分。友爱一定是排外的。必要的、毫无恶意的排外行为很容易演变成排外的风气,再进一步发展成堕落的排外的乐趣。一旦开此阀门,我们便会迅速直线下滑。也许,我们永远不会变成强大的叛逆者,也不会沦为普通的无赖,我们有可能成为“精英”(从某些方面看,这更糟糕)。最初将我们带到一起的那个共同的理想,可能会慢慢地远逝。我们将成为一个为了自身的存在而存在的小圈子,一个自封的(因而是荒谬的)贵族阶级,沉浸在集体的自我认可的梦幻中,自得其乐。

有时候,这种小圈子开始涉足实践领域。一些与该圈子最初的共同兴趣不大相关的人,因为让人觉得“忠实可靠”(一种无法界定意义上的“忠实可靠”),被招募了进来。这种审时度势的扩充,使得该圈子成为地方上的一股势力。逐渐地,其成员身份具有了政治意义,尽管所涉及的政治也许只限于一个军团、一个学院或一个教会内部。他们把操纵各个委员会、(为忠实可靠的人)谋取职位、联合起来对付穷人,当作其主要的工作。那些一度聚会谈论上帝或诗歌的人,现在聚会谈论起教士的俸禄或讲师的职位。对于他们,这种结局很公平。上帝对亚当说:“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当昔日的朋友圈子这样沦落为一班欺世盗名之徒时,昔日的友爱也退回到它的基质——纯粹实际的伙伴关系。他们现在与原始的猎人群体无异。他们也确实是猎人,只不过不是我最敬重的那种猎人。

大部分人看问题从来不特别正确,也从来不特别错误。他们认为,每一份友爱的存在都是为了享受从自负和优越感而来的快乐——这是彻底错误的;他们认为,每一份友爱都沉溺于这些快乐——我认为也是错误的;但是,他们将骄傲断定为友爱天生会面临的危险,则似乎是正确的。正因为友爱是最灵性的爱,所以,困扰它的危险也是灵性的。如果你愿意,我想说,友爱甚至是天使般的爱。但是,如果人想吃天使的食粮,而又想安然无恙,他需要借助谦卑加倍地保护自己。

也许,我们现在可以大胆地猜测一下,为什么圣经极少用友爱来比喻最高级的爱。友爱实际上已经太灵性,不宜作为灵性事物的象征。没有最低者,最高者便站立不住。上帝可以放心地将自己描述为我们的父亲和丈夫,因为只有疯子才会认为他在肉身上是我们的父亲,或者,他与教会缔结的婚姻是非象征意义的。但是,如果用友爱来比喻,我们就有可能误将象征当作象征之物,友爱中固有的危险就会加剧。友爱本身就明确表现出与属天生命的接近(因相似而接近),用它作比喻可能会促使我们更进一步,把这种接近误当作趋向上的接近。

因此,像其他自然之爱一样,友爱无力自救。实际上,由于友爱是灵性的,因而面对的敌人更狡猾,所以,要想永葆美好,就需要更加全心全意地祈求上帝的保护。想一想,友爱的正道是多么狭窄!一方面,它不可以变成所谓的“孤芳自赏的团伙”;另一方面,若不充满相互钦佩,即欣赏之爱,它便根本不是友爱。除非我们的精神生活贫乏到没有友爱的地步,否则,我们在友爱中的经历就一定会像《天路历程》中的女基督徒和她的同伴那样:

她们彼此一看,大为惊异,因为她们都看不见自己的美丽,却看得见对方的美丽。因此,她们都认为对方胜过自己:一个说,你比我美;另一个说,你比我标致。

从长远来看,只有一种途径可以确保我们体验到这种美妙的经历,在以上引文出现的段落中,班扬也提到这种途径。那是在解释者的家里,在她们沐浴、盖上印记、换上“白衣”之后,她们才这样彼此看待。我们若记住沐浴、更衣、盖上印记,友爱就不会走偏。友爱共同的基础越高,就越需要记住这点,尤其是在明确的以信仰为基石的友爱中,忘记这点是致命的。

因为在这样的友爱中,我们似乎觉得,我们这四五个人是自己选择了彼此,每个人都独具慧眼,发现了其他人身上内在的美。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们是自愿组成的贵族阶级,凭借天生的能力跃至众人之上。其他的爱则不会让人产生这种错觉。显然,情爱要求双方有亲属关系,或者至少关系接近,而这些从来都不取决于我们自己的选择。至于爱情,全世界有一半的情歌和情诗会告诉你,爱上这个人是你命中注定。你无法选择爱情,正如你无法选择雷电,因为“或爱或恨,我们无从左右”。说它源于丘比特之箭也好,源于基因也好,总之,由不得我们。然而,友爱中不存在这些,我们认为是自己选择了彼此。其实,如果我们的年龄相差几岁;住处再多隔上几里;没有选择上这所大学,而上了另外一所大学;被划派到不同的军团;初次相识时,谈及或未谈及某个话题——所有这些偶然都可能使友爱与我们无缘。但是对基督徒而言,严格地说,不存在偶然。一位看不见的司仪一直在那里工作。主耶稣曾经对门徒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对每一群基督徒朋友,他也完全可以说:“不是你们选择了彼此,是我为你们选择了彼此。”友爱不是对我们在择友上的鉴赏力和高品味的奖赏,它是上帝向每个人展示圈内其他人之美的工具。有很多人比他们更美,但是通过友爱,上帝让我们看到他们的美。像所有的美一样,他们的美也来自上帝,在有益的友爱中,上帝通过友爱使之加增。因此,友爱不但是上帝用来展示他人之美的工具,也是他创造美的工具。在这场盛宴中,他摆设筵席,他选择嘉宾,(我们可以大胆地希望)有时候也是他,而且永远应该是他,来主持招待。我们不要喧宾夺主。

这并不是说在享受这场盛宴时,我们应该始终保持严肃。“创造了开怀大笑的上帝”不许我们这样。我们必须深刻地认识到某些事情的严肃性,同时仍然能够,并且愿意,常常以对待游戏之心来轻松处之。这是生活的一大微妙之处,既富有挑战,又令人愉悦。对此,下一章将有机会作更多的探讨。现在,我只引用邓巴对仗工整的劝告为本章作结:

人啊,取悦你的主,时时欢笑,

切莫为尘世,付出一颗红樱桃。

[1] 英国十九世纪的诗人丁尼生(Lord Alfred Tennyson)的长诗。

[2] 瓦格纳的歌剧《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中的男女主角。

[3] 莎士比亚的爱情悲剧《安东尼与克莉奥佩特拉》中的主角,前者为罗马统帅,后者为埃及女王。

[4] 圣经《撒母耳记上》中的人物,大卫是以色列的国王,约拿单是大卫之前的国王扫罗的儿子,两人曾结盟。

[5] 希腊神话中的人物,俄瑞斯忒斯是希腊统帅阿伽门农的幼子,皮拉德斯是国王特洛菲俄斯的王子,两人情同手足。

[6] 两人均为查理曼大帝的大将,生死与共。

[7] 英国十三世纪传奇故事中的人物,两人为好友,艾米斯用儿子的血治愈了艾迈尔的麻风病。

[8]Philia和Amicitia在希腊文和拉丁文中分别表示“友爱”。

[9] 法国18世纪感伤主义戏剧的一种文体,将催人泪下的背景与大团圆的结局融合在一起。

[10] 兰姆(Charles Lamb,1775-1834),英国散文家、批评家。

[11] 查尔斯·威廉斯(Charles Williams,1886-1945),英国诗人、小说家、宗教作家,路易斯的挚友。

[12] 约翰·罗纳德·托尔金(J.R.R.Tolkien,1892-1973),英国语文学家、奇幻文学作家,以小说《指环王》闻名,路易斯的挚友。

[13] 古英语英雄史诗《贝奥武甫》中的人物,赫罗斯加是丹麦国王,贝奥武甫是瑞典的青年王子,为赫罗斯加的宫廷除妖。

[14] 约翰逊(Samuel Johnson,1709-1784),英国诗人、散文家、评论家、辞典编纂者。鲍斯韦尔(James Boswell,1740-1795),约翰逊的朋友和传记作者。

[15] 塔西佗(Gaius Cornelius Tacitus,55-117),古罗马历史学家。

[16] 说话人在此运用了双关语,英文中“棍棒”和“俱乐部;会社”都是club。

[17] 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1819-1891),美国浪漫主义小说家、诗人。

[18] 古罗马宗教崇奉的女神,主要保佑土地肥沃和妇女生育。

[19] 拉尔夫·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1803-1882),美国散文作家、思想家、诗人,美国十九世纪新英格兰超验主义文学运动领袖。

[20] 十九世纪英国基督教圣公会内部以牛津大学为中心兴起的运动,旨在反对圣公会内的新教倾向,恢复天主教思想和惯例。

[21] 英国乡村一种由经过特别挑选和训练的几组男子跳的礼仪性质的民间舞蹈。

[22] 傅华萨(Jean Froissart,1333?-1400或1401),欧洲中世纪诗人和宫廷史官。《闻见录》主要描写百年战争的“光荣业绩和武功”,是封建时代最重要和最详尽的文献材料。

[23] 根据传说,圣殿骑士团成立于1118年,由一小群武装的僧侣组成,保护去耶路撒冷的游客。

[24] 圣殿骑士团敬拜的偶像。

[25] 圣经《创世记》3:19。

[26] 英国清教徒作家、牧师约翰·班扬(John Bunyan,1628-1688)的宗教寓言小说,其流传之广一度仅次于《圣经》。

[27] 暗示接受洗礼。

[28] 圣经《约翰福音》15:16。

[29] 邓巴(William Dunbar,1460-1520),苏格兰诗人。

[30] 此句的意思是:不要尘世付出哪怕是极其微小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