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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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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日刮起南风,由赵国吹往郑国,正是预定行进路线,若是选择坐船,速度就能快一倍。我和慕言双双觉得与其按照既定路线探寻十三月之事,不如不动声色跟着早早离开的莺哥,说不定还能快点揭开谜底。但莺哥的路线却是水路逆风由郑国前往赵国,真是乘风破浪会有时,此恨绵绵无绝期。而且更加困难的是,此时前往赵国只有一艘船,这就决定了我们的跟踪势必不能默默无闻,要被被跟踪的发现。
    幸好慕言身手不错,一路才不至更丢。抬眼望去,隔着半道水湾的莺哥正懒懒靠在船桅,头上戴了顶纱帽,帽沿围了层层叠叠的浅紫薄纱,直垂到膝弯,裹住曼妙身姿浓丽容颜,只露出一圈银紫裙边和一段垂至脚踝的青丝黑发。我有点惊讶,昨夜灯台暗淡,竟没注意到她头发留得这样长。而此刻她穿得这幅雍容模样,如同家教严厉的贵族小姐郑重出游,倘若不是一路跟着,真是不能确定眼前这个就是昨夜拿短刀抵住我脖子的紫衣杀手。大约是为了躲避口中仇敌。
    临上船时,慕言留我从旁看着,说是临时有什么要事。船快开了才提着只鸟笼子缓步而来。鸟笼用乌木制成,单柱上以阳纹刻满锦绣繁花,做工精致,其间困了只黑鸟,乍看有点像乌鸦,只是双喙紫红,和乌鸦不太相同。
    踏上甲板,为了不被莺哥注意,显得我们搭船刻意,两人特地找了个荒凉角落。我倍感无聊,蹲在地上研究笼子里的黑鸟,研究半天,问慕言:“你刚才就是去买这个了?你买这个做什么?”
    他垂头看我:“买给你玩儿的,高兴么?”
    我心里一咯噔,握紧袖子里的玉雕小老虎,想起上次他用这个老虎换我的扳指,踌躇半天,怯怯问他:“你是不是想用这个破鸟换我的小老虎?”
    笼子里的破鸟睁大眼睛,嘎地叫一声。慕言愣了愣,目光对上我视线,噗地笑出声。
    我瞪他一眼,蹲在地上别过头去:“这破鸟一点不值钱。”
    话刚落地,破鸟头上的绒羽哗啦竖起来,再度冲我嘎地叫一声。我嫌弃地将笼子推开一点,只是拽紧手里的小老虎,不知道他什么态度。其实这只老虎着实是我用不法手段谋得,就算他要强行取回,我也没有办法。而这样贵重的东西,他确实有理由随时取回。但我还是睁大眼睛:“我绝对不会和你换的,我一点都不喜欢这个破鸟。”
    破鸟激动地从笼子底跳起来,扑棱着翅膀嘎嘎叫个不停,船上众人纷纷掉头观看,慕言将我拉起来,哭笑不得:“刚觉得你有点姑娘模样了,不到半日小孩子脾气又发作。”
    我想这不是小孩子脾气,这是一种执着,那些长门僧将其称为贪欲,认为是不好的东西,但我的贪欲这样渺小,除了伤害了这只黑鸟的感情以外真不知道哪一点还称得上是贪欲,所以绝不是什么不好的东西。我同慕言终归会分开,对这玉雕小老虎的感情就是对慕言的感情,从文学角度来讲可称之为移情,也许这一生都没有人会理解,我自己知道就好。
    我看着慕言。我不知道他喜欢怎样的姑娘,我一直只想给他看最好的模样,却时时不能如愿,让他觉得任性,觉得我只是个小孩子。明明是个没有心的死人,还是会觉得悲伤,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远方是碧水蓝天,他看着我,我吸吸鼻子做出高兴的模样,打算转换话题,却猛地被他一把拉入怀中。脸颊紧紧贴住他胸膛,他搂得太紧,这导致连转个头都成为颇有技术难度的事情。我心中倏地一颤,第一感想是我的心意他也许知道,还来不及有第二感想,他声音已从头顶传来:“别乱动。”接着是极低的一声笑:“阿拂,你躲的人居然也搭这趟船。”我趴在他胸口一边沮丧地觉得自己真是想太多,一边在脑海里反应半天最近是在躲谁,情不自禁问出声:“你说谁?”他慢悠悠道:“平侯容浔。”我赶紧将头更埋进他胸膛一些。
    木质甲板传来平稳震动,必然是四人以上步履整齐才能达到此种效果,脚步声自身后响过,良久,慕言将我拉开,容浔一行已入船上楼阁。我下意识看了眼不远处靠在船桅边的莺哥,以为此次故人相逢,能擦出什么不一样的火花,但她动作依然懒散,几乎没什么改变。
    难得的是慕言的目光竟也是投向莺哥,却只是短暂一瞥,末了回头淡淡道:“别看了,容浔走的另一边,和莺哥姑娘并未碰面。”顿了顿又道:“上船前听说了桩挺有意思的宫廷秘闻,想不想听?”
    我表示很感兴趣。
    河畔风凉,慕言同我说起这桩有意思的宫廷秘闻,同所有所谓秘闻一样其实并不怎么秘,也并不怎么有意思,但胜在年时久远,情节复杂,我还是听得很开心。
    说这桩秘闻一直要追溯到两代以前的郑侯,就是景侯容垣他爹,平侯容浔他爷爷。按照大晁的规矩,郑国最初是立了长子,也就是容浔他爹做的世子,但因老郑侯着实是个福厚之人,立下世子三十年都没有驾鹤西去的苗头,让容浔他爹很是心急。谋划许久,终于寻到一个月黑风高夜叛乱逼宫,结果自然是被诛杀,留下一大家子被贬谪到西北蛮荒之地,包括十四岁文武全才闻名王都的独子容浔。老郑侯一生风流,膝下子嗣良多,可子嗣里大多是女儿,儿子只得四个,中途还夭折了两个,只留大儿子和小儿子。所幸大儿子虽然伏诛了,小儿子容垣看起来比大儿子倒更有治国经世之能。次年,老郑侯便报了天启王都,将小儿子容垣立为世子,待他百年之后,世袭陈侯位。这一年,十五岁的容垣除了一向领有的大郑第一美男子之衔外,已是郑国刀术第一人。大儿子逼宫之事对老郑侯刺激颇深,成为一块大大的心病,不过两年便薨逝了,十七岁的容垣即位,是为郑景侯。景侯即位后,因欣赏容浔的才干,值国家举贤授能之际,将他们一大家子重新迁回王都,一面压着,也一面用着。容浔着实没有辜负叔叔的期望,廷尉之职担得很趁手,叔侄关系十分和睦,六年前,容浔还将府上一位貌美女眷送给叔叔做了如夫人。民间传说,一向冷情的容垣对侄儿呈进宫的女子隆恩盛宠,那女子在霜华菊赏中胡乱诹了句诗,宫垣深深月溶溶,容垣便为其将所住宫室改为了溶月宫。而郑史有记载的是,溶月宫月夫人入后宫不过两年,便被擢升为正夫人,封号紫月,母仪郑国。看似又是王室一段风流佳话,可好景不长,不过一年,得景侯专宠的紫月夫人便因病过世。紫月夫人过世后,景侯哀不能胜,年底,即抱恙禅位,因膝下无子,将世袭的爵位传给了侄子容浔,次年,病逝在休养的行宫中,年仅二十七岁。说景侯病逝的那一晚,东山行宫燃起漫天大火,不只将行宫烧得干干净净,半山红樱亦毁于一旦,更离奇的是,此后东山种下的樱树,再也开不了红樱。
    我想起昨夜梦境中红着脸丽容惊人的莺哥,她对容浔说:“我会成为容家最好的杀手。”想起红缨翻飞中她踉跄的背影。
    我问慕言:“容浔送给容垣的那位女子,后来被封为紫月夫人的,就是莺哥么?”
    他摇着扇子点了点头:“显然。”
    我觉得有点迷茫:“那其后紫月夫人之死又是怎么回事?”
    慕言顿了顿:“诏告天下的说法是景侯因病主动禅位,但从前也有传闻,说景侯禅位是因平侯逼宫,逼宫的因由还是为的一个女人。”他唇角一抿,笑了笑。我真喜欢他这样的小动作。“这女人便是紫月夫人。这是件趣闻了,也不知是真是假,说那日平侯将随身佩剑架在景侯的脖子上,问了景侯一句话:‘我将她好好放在你手中,你为什么将她打碎了。’从前一直以为是个器物,今日方知是位美人。”
    我唏嘘道:“可终归是他将她送人的,怪得了谁呢?我真是不能理解,倘若要我将自己的心上人送人,我是打死都不会送的。”
    慕言瞟了我一眼:“哦?不会把谁送出去?”
    “把你送出去啊”六个字生生卡在喉咙口,我嗫嚅了一会儿,在他意味不明的注视下抬不起头来,半晌,道:“小黄……”
    扇子收起拍了下我的头:“又在胡说八道。”
    远处有山巅连绵起伏,云雾缠绕,山中林木隐约似琼花玉树。慕言淡淡道:“人心便是欲望,欲望很多,能实现的却很少,所以要分出哪些是最想要的,哪些是比较想要的,哪些是可有可无的……”
    我想了一会儿:“你的意思是,只需得到最想要的就可以了么?”
    他笑了一声:“不,最想要的和比较想要的都要得到,因为指不定有一天,比较想要的就变成最想要的了,而最想要的已变得不是那么重要了。就如平侯,当初他送走莺哥姑娘,也许只是觉得莺哥姑娘并没那么重要。”
    我看着他:“你是说假使你是容浔,便不会送走莺哥,但莺哥依然不是你最重要的吧?”
    他摇着扇子似笑非笑看着我:“谁说最重要的东西只能有一个?”
    我似懂非懂,但他已不再说什么。
    再看向船桅,莺哥已不知去向,驶入江心,河风渐渐大起来,我找了个无人的隔间挑出随身携带的一幅人皮面具戴好,慕言打量半天:“这就是你原本的模样?”我想若是没有额头上那道疤痕,我原本的模样要比这个好看多了,但多想无益,这些美好过去还是全部忘记,免得徒增伤感。我摇了摇头:“不是,我长得不好看,不想让人家看到。”
    其实我只是不想让他看到。
    踏上二楼,看到一身紫袍的容浔正靠着雕花围栏自斟自饮。这是郑国的国君,此时却出现在赵郑边境一艘民船上,着实令人费解。锦雀、莺哥、容浔,这些人相继出现在我眼前,像一出安排好的折子戏,又像一穗未盛开便凋零的秋花,有什么要呼之欲出,令人欲罢不能,却理不出任何头绪。眼前容浔的面容仍同莺哥梦境中一般俊朗端严,修长手指执起龙泉青瓷杯的动作,雅致如一篇辞赋华美的长短句。
    还没找好位置坐下,猛然听到楼下传来打斗声,抬眼望去,甲板外江水掀起数丈高的浊浪,船客惊恐四散,水浪里蓦然跃出数名黑衣蒙面的暗杀者。黑衣的刺客来势汹汹,泠泠剑光直逼甲板上一身紫衣的高挑女子。
    我见过莺哥杀人,不只一次。却是第一次看她以长刀杀人。狭长刀影在空中利落收放,站姿都无甚改变,却都是一刀毙命,那是樱花树下容垣曾使过的招式。刀柄镶嵌的蓝色玉石在水浪绽出的白花中发出莹润绿光,衬着黑衣人脖颈间喷出的鲜血,显出妖异之美。而莺哥一身紫衣从容立在船头,似飘在船舷上一幅翩然轻纱,手中长刀刀尖点地,杀了六个人,锋利刀刃上却只一道淡淡血痕。可看出着实是把好刀。
    遍地血腥,她全身上下未染一滴血渍。这样干净利落的杀人手法。
    打到这个地步,双方都在观望,可怜楼下瑟瑟发抖的船客。风中送来几丝凉雨,天地都静寂。无边无际的悄然里,突然响起莺哥一声冷笑:“外子教导在下杀人也是门艺术,要追求利落之美,今次你们主上派这许多人来杀区区一个弱女子,恕在下也不与各位切磋什么杀人之美了。”酒杯啪一声脆响,我回头一望,看到容浔仍保持着握住酒杯的姿势,手中却空无一物,木地板上一滩青瓷碎片,他目光紧随船舷上持刀与数名黑衣人对峙的莺哥,冷淡面容上神色震惊。
    莺哥已凌空跃起,凌厉刀影划破飞溅的水花,身姿翩然如同春山里一只破茧的紫蝶。我靠近慕言,担忧道:“她身上有伤。”这担忧没持续多久,在容浔和身边几个便衣侍卫跃下阁楼加入战局时彻底解决。我注意看莺哥,即便眼见着容浔加入战局,砍向黑衣人的刀锋也未停顿半分。她是个合格的杀手。
    当最后一个黑衣人于水花四溅中毙命于莺哥刀下,容浔手中的长剑却反手一扬,挑向她的纱帽,隔着半臂距离,本无可能失手,她却轻巧一个旋身,立在船沿之上,纱帽后看不清面目,但想象应是一瞬不瞬正打量眼前男人。江风浩浩,将她周身轻纱吹得飘起来,宛如日暮之时天边扯出一副紫色烟霞。她手中长刀就搁在他颈边,他走近一步,刀锋沿着脖颈擦出一道绯色血痕。岚岚雾雨中,翩翩贵公子微微皱眉,叹息似地唤她:“是你么,月娘。”她手中长刀倏地收回,没有回应,转身扑通一声便跳进浑浊江水。他伸出手想去握住她,却只握到半幅轻纱。又是扑通一声,一旁的侍卫突然反应过来:“快救爷,爷不会水。”
    ***
    我在一旁呆了半晌,只能用三个字来表达此刻想法:“真精彩。”完了一想不对:“我们是把莺哥跟丢了么?”
    慕言正坐下来执起茶壶斟水,一本正经道:“莺哥姑娘虽是顶级的杀手,但照理以我的追踪术追踪她,应该不成问题,问题是多了一个你,将追踪术平均分配下来,实力就大大降低……”
    我放下杯子转身下楼:“青山不改绿水常流,今日一别后会无期。”被他一把拉了回来:“我本也没打算一路跟着她,这样的杀手,只要让她有一点察觉,就很容易将我们甩掉,如此岂不是前功尽弃,所以才去买了这只黧鸦。你可听说过以西木花制成的药粉为媒介,利用黧鸦追踪的追踪术?将那药粉施到被追踪的人身上,即使她远在天涯海角,与被施药粉相配的黧鸦也能追踪到。”
    我摇摇头:“没听说过这种追踪术。”
    他点点头:“哦,那是自然,那是我们家祖传下来不为外人所知的追踪术。”
    我:“……”
    船驶向目的地,也没再见到莺哥和容浔一行。
    目的地是赵国边境的隋远城,我们在城中住下,等待莺哥前来,听慕言说,倘若莺哥入城,黧鸦必然有所反应。但遇到母黧鸦时,这只关在笼子里的公黧鸦也表现出了反应,且反应巨大,叫人完全没有想法。
    我觉得既然要长久与我们同行,必须给这只黧鸦起个名字,想了半天,问慕言:“你觉得给它起个名字叫小黑怎么样?”
    他的反应是:“你敢。”
    才想起从前我也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做小蓝。
    住下不久,竟收到君玮的飞鸽传书。慕言对我在逃亡途中还能收到飞鸽传书表示惊奇,但这只飞鸽的运作机能其实和他的黧鸦差不多,如此,也就释然。摊开传书一看,字迹龙飞凤舞,依稀可辨是这样开头:“阿拂吾妹,一别数日,兄思汝不能自抑,汝思兄否?
    午夜梦回,常忆及少时,兄至王都探汝,左牵黄,右擎苍,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悲乎?悲哉!
    日前午时小休,兄思妹成痴,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山川载不动,许多愁,不察盘缠为强人所掳……
    兄思虑良久,此事因妹而起,便当因妹而终……”
    慕言问道:“写了什么?”我总结了一下:“他睡午觉的时候不小心被小偷把盘缠偷了,然后小黄不肯配合卖艺,他就把小黄典当给当地动物园了,让我用这个飞鸽绑张银票什么的给他。”
    慕言伸手拿银票,我止住他:“不用。”拿出纸笔给君玮回信:“十日之内,若不将小黄赎出,吾定将汝卖去勾栏,望汝好自为之。”信纸晾干后卷入飞鸽的竹筒,啪啦将其放飞,此事圆满解决。
    在隋远城安顿下来,一住就是五日。第五日傍晚,笼中黧鸦兴奋异常,兴许是附近又出现母黧鸦,兴许是莺哥终于入城,我着实不能辨别。慕言淡淡扫了眼四围暮色,将笼子打开,黧鸦立刻摊开翅膀冲了出去,而我们在后方紧紧跟随。我心中有隐隐的担心,忍不住问出口:“你说它这么激动不会是去会情妹妹吧?”
    慕言头也没回:“怎么可能。”
    我喘气跟上他:“万一呢。”
    他淡淡:“那就宰了它给你炖汤喝。”
    黧鸦在半空颤抖地嘎了一声。
    半个时辰后,果然在护城河畔发现莺哥,昏倒在水草间,全身湿透,也不知这五日究竟发生了什么。我惦记她肩上的伤,解开黏答答的绷带,看到伤处行迹可怖,已被污浊河水泡得发白。
    这一夜是在城北的医馆度过。
    医馆的老大夫看症后取出馆中最好的药材,和着续命人参熬成药汤,以长勺一点一点哺入莺哥口中。可大半碗药汤灌下,她依然未能醒来,且高烧不退,不断说着听不清的糊话,似在昏睡中陷入某种凶恶梦魇。老大夫的意思是,倘若黎明前这姑娘仍醒不过来,就请出后门往右拐,隔壁有个棺材铺,不仅卖棺材还提供丧事一条龙服务。这种人性化布局固然温暖人心,但莺哥绝不能死在此处。她死了我们首先要买一幅棺材,然后要勘察墓地,还要请人抬孝掘墓下葬封土……处处都要花钱,真是后患无穷。为今之计,只有故技重施以结梦梁再入莺哥梦境,黎明之前,将她成功带出来。我心里觉得爱他必须珍惜他,就是说不能让慕言有任何冒险,但还是情不自禁将他带进了危险重重的梦境,这让我觉得害怕,我知道自己潜意识里一直想将他弄死,只是没想到这样快理智就不敌潜意识。或者说人的理智从来都不敌潜意识。敌过潜意识的最后全去当了长门僧。
    梆子声声,踏过结梦梁远远观望,不同于上一次的支离破碎,这一次,莺哥的梦境很连贯也很清晰。
    因必须找到症结所在,解开她心结才能将她顺利带出来,我们不得不花费一段时间看完整个故事。心中诸多疑惑,一一得到解答,但始终无法搞清魇住莺哥的到底是什么,这故事的每个结点看起来都有魇住她的可能,这就是一个杀手的命运,这样坏的命运。告诉我们杀手这个职业的确不能寄托终身。
    ***
    故事开始于郑景侯即位的第七年。
    景侯七年,飞花点翠,春深。二十岁的莺哥已是廷尉府最好的杀手,从十六岁杀掉第一个人开始,四年来,以手中长短刀所造杀孽不计其数。女子最好的年华都在鲜血里浸过,戾气晕得眉目日渐浓丽,而长年与兵刃为伍,所谓温软心肠在生死门前磨得半点不剩,一颦一笑都透出刀锋似的冷意。容府的下人集体对她心存畏惧,等闲不敢和她说话,以至经常处在方圆百步渺无人烟、凡事只能自给自足的境地。不过这也不是全无好处,至少看小说的时候没有人敢前来打扰。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明明一模一样的眉眼,奶奶死后被接入容府的锦雀却人见人爱,完全不像莺哥那样人气低迷。总结原因,一来锦雀爱笑,同人说话未语先露三分笑意,像朵盛开在日光雨露下的太阳花,漂亮又干净;二来锦雀乐于助人,常帮园子里的花匠侍弄花草,帮厨房里的嬷嬷炖汤洗衣,还免费教小丫头们如何绣出最时兴的绣品。锦雀是这样平易近人,拥有十七岁少女该有不该有的所有美好,莺哥同妹妹相比,着实没有这样多才多艺,唯一会的只是杀人,而杀人显然不能算作一门才艺。若她也是像寻常姑娘一般长大,如妹妹一样,每月有姐姐的月俸供养,熬汤绣花自不在话下,可她不在乎,九年前容浔将她捡回来,容浔是她的救命恩人,他想要她变成什么样,她都会努力做到。好比她晕血,却成了杀手。好比她怕打雷,却能在怒雷滚滚中面不改色将目标置于死地。
    四月十七,容浔二十四岁生辰。
    暮春的雨无休无止。莺哥在赵国的任务中受伤,手臂被利剑划出一道可怖长痕,本应放缓行程将养,却惦记着容浔生辰,一路风餐露宿,紧赶慢赶七日,终赶在四月十六回到了四方城。赵国盛产白瓷,她想着要亲手做一件瓷器带回郑国给容浔做生辰贺礼,遗憾的是刀虽使得利落,手工却连三岁小儿也及不上,跟着做陶瓷的老师傅学了好几日,才勉强弄出一个奇形怪状的杯子,喝酒嫌大,喝茶又嫌小,真不知道可以用来喝什么。但杯上的白釉却上得极好,剔透莹润,看似价值不菲。她将杯子用丝绸一层一层包好,行路七日,带回四方城,才踏进容府大门,已迫不及待要奔去容浔房中拿给他看。人人都说莺哥冷情,冷情的人偶尔流露这样孩子气的一面,其实是巨大的萌点……
    落雨倾盆,院中梧桐遮天蔽日,阵阵春雷就落在浓荫之后,桐花在雨中瑟瑟发抖。应门的小厮递给她一把伞,她将蓑衣取下,抱紧怀中用丝绸裹了一层一层又用油纸仔细包好的瓷杯,嘴角浮起笑意,撑了伞径自踏入雨中。免了屋外随伺小丫头的禀报,她想着要给他一个惊喜,想着他此时看到她会是怎样表情,眉会是如何的蹙起,又是如何松开来做出似笑非笑的模样,甚至想到他见到她会说的第一句话“怎么这样快就回来,这一趟可顺利?”
    归途马急,溅起的泥点子悉数洒上斗篷,她将斗篷脱下,并了油纸伞一同交给屋外的小丫头,只抱着怀中瓷杯,身法利落地闪过半开的房门。天边扯出一道闪电,如同神将的银枪划破苍茫暮色。闪电带过的浓光里,容浔正立在书案后提笔写什么字。
    除此之外,一贯闲人免进的书房中,妹妹锦雀竟也兀自撑腮坐在案旁。
    内室寂静,能听到狼嚎划过宣纸的声响,容浔埋头写了好一会儿,抬头望向锦雀时,眼里含了隐约的笑:“这两个字就是锦雀,你的名字。”原本坐着的锦雀好奇站起,立在书案旁,仔细端详案上宣纸,半晌:“那这边这一行字又是什么……”话尾和着天边猛然响起的怒雷转成一声惊叫,同时紧紧捂住耳朵蹲在地上。正执起墨石研墨的容浔愣了愣,打量她半晌,伸手将她拉起来:“这么大了还怕打雷?”话未落雷声接连响起,刚被拉起来的锦雀捂住耳朵朝后一退,腿被桌子绊倒,他赶紧伸手将她抱住,免了她腰骨撞在桌子角,蹙眉道:“怎么这样不小心。”很久,他没有放开她。她两手仍紧紧捂住耳朵。
    有些东西越是用力越留不住,就如莺哥的爱情,就如她手中瓷杯。内室外一声闷响,锦雀眼睛蓦然睁大,死死望住门槛处一截紫色裙角。铜灯台只点了一盏烛火,映得室内一片昏黄。晦暗光线里,容浔嗓音淡淡的:“谁?”紫色裙角移动,锦缎摩擦的沙沙声就像晴好时院中梧桐随风起舞,一身紫衣的莺哥站在内室门口,鬓发在斗篷里裹得太久,散乱潮湿,缚在颊边额头,脸上神情冷如四月凉雨。又是一声滚雷,似铁锤自高空砸落,锦雀在容浔怀中重重一抖,猛地将他推开,自己却一个踉跄差点摔倒,他一把握住她的手,昏黄烛光映一副银紫衣袖,上有蕙林兰皋。
    将锦雀扶着站好,容浔转头看向门口的莺哥,仿佛才发现她:“怎么这样快就回来,这一趟可顺利?”连开口所言都是她此前预想,一字不差。
    她看着他,半晌,冷淡神色兀然浮出一丝笑,笑意渐至眼角,过渡犹如枯树渐生红花。脸上骤现的风情,假如久经欢场的青楼女子看到,就要让人家饮恨自杀。那风情万般的一笑隐在浓如蝶翼的睫毛下,未到眼底:“事情办得早,便早些回来。”
    室内静谧,容浔抬头扫她一眼,重执起案上笔墨:“那便下去歇着吧。”眼风瞟见地上黑色的布裹:“那是什么?”她转身欲退,闻言拾起方才落在地上的包裹,顿了顿:“没什么,不打紧的东西罢了。”
    ***
    赵国之事处理得干净利落,容浔将清池居赏给莺哥,这赏赐着实大方,你知道古往今来一切事物虚无缥缈没有定数,唯有房子是在不断增值。清池居在容府仅逊色于容浔所住的清影居,这就是说,两个院子都这么大,那为了符合建筑学上的对称审美,就必定要设计成东成西就南辕北辙,总之是绝不可能挨在一处。莺哥搬出紧挨着容浔寝居的集音阁,搬去和容浔隔得十万八千里的清池居。她在集音阁住了六年,自十四岁到二十岁,终于从这院子里搬出来,而下一任客居在集音阁的,是她的妹妹锦雀。
    一时间,容府台面下传出各种猜测。有传说认为莺哥彻底失宠,但传说又认为若是彻底失宠容浔不可能还赏莺哥那么好一处房子,但后来传说觉得这房子可能是容浔补贴给莺哥的分手费。有传说认为容浔爱上了锦雀,但传说又认为一个男人为了一个女人特地甩掉另一个女人只能有一个原因,就是这个女人特别有钱又长得特别美,可考虑到锦雀和莺哥长得一模一样,容浔要真是为了锦雀舍弃莺哥那纯粹就是没事儿找抽了。但后来传说觉得感情本身就是一场找抽,男人的感情世界更是难以言说,假如你不是男人就永远无法理解。不过按照这个说法,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就远远不如男人和男人在一起和谐了,因为似乎只有男人之间才能比较容易地互相理解。于是发展到这个地步,传说就彻底跑题了。
    就在容府私底下围绕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之时,当事的三个人当中却有两个都表现平静。容浔身处高位,一向平静惯了。相比而言,莺哥的平静就有些令人琢磨不透。我似乎从未见过她狼狈的模样,即使那一夜闯入我房中在梦境里满面泪痕,也未像寻常人般痛哭失声。唯一不能平静的那个人是锦雀。
    莺哥搬离集音阁那一日,锦雀在前往清池居的一处假山旁拦住她,神情憔悴,爱笑的一双眼没有半点神彩,却定定看着自己的姐姐:“你为什么不骂我,为什么不理我,姐,你是不是,是不是讨厌、讨厌……”话未完泪水已顺着眼角滑下,滴在衣襟上也来不及擦一擦。头上海棠花开,纷然如火。她猛地扑到她怀中,死死将她抵到假山旁,搂着她的脖子,就像小时候一样,泪水揩到她脸颊上。被她死死搂住的莺哥终于低头来看她,浓黑瞳仁里映出她的模样,同垂落到眼前的海棠花枝没有两样。她哽咽气息吐在她耳旁:“姐,我们离开这里,容浔不是你的良人。”
    莺哥背靠着假山,紫色的锦绣长裙上织出大幅蝶恋花,春意融融的一副好图案,穿在她身上只显得冷淡,假山的阴影勾出一副对比鲜明的色彩图画。锦雀紧紧贴在她身上哭得气息不匀。她头枕着一块凹下的山石,微微扬起下巴,看着高远蓝天,轻轻笑了两声:“你可知道,家养的杀手离开自己的主人,后果是怎样?五年,我为了容家,树了太多的敌。”死死贴住她的妹妹却蓦然抬头:“借口,你不愿意离开,因为你喜欢容浔,对不对?”她眼中骤现冷意。锦雀抱住她,牙齿都似在打颤:“我会向你证明,他绝不是你的良人。”她放下要搭住她肩膀的手,仍是微微抬头的模样,眼中映出大片火红的海棠花,声音听不出情绪:“锦雀,这么多年,我不在你身边,你是不是很寂寞?”
    锦雀的证明来得十分快捷,快得就像她姐姐手中的刀,假使在其他事情上也能有如此效率,早就成为一代自强少女。不过前提是五月十六那夜的刺客也是她所安排。但这样我就把人心看得太险恶,也许这一切只是天意,锦雀不过借了天意的势。天意让只开于刹那的优昙花盛开于那夜容府的剪春园,天意让容浔忽然来了兴致携着锦雀游园赏月,天意让不能安眠的莺哥深夜跑来剪春园的池子里濯磨随身短刀,天意让刺客在他们三人不期然相交的视线里蓦然出现。要说容浔领廷尉之职,掌管大郑刑狱,府上时有刺客造访,大家都已经习惯,实在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只是这次刺客的目标乍看却并不是容浔,月色下剑光似刁钻蛇影,竟直奔跪在池边的莺哥而去。
    这一击快得让人来不及反应,若莺哥不是多年杀手,说不定就此绝命,幸亏每天研究的就是如何杀人以及如何贴着敌人的刀口活命,凭着多年本能贴地一滚,险险躲过。于刺客而言,最要紧的就是发难那一刀,既然先机已失,要再把目标弄死谈何容易。就在莺哥提刀相抗之时,却有另一道剑影直刺容浔背心。才反应过来是一双刺客行事,前者不过是为牵制住她,后者办的才是正经事。但他们远远不了解的是,容浔的身手其实远在莺哥之上。
    黑衣的刺客不敢置信地盯着穿胸而过的长剑,似乎并不明白为什么方才还背对自己揽着那红衣少女全无防备的廷尉大人,顷刻间就要了自己的命。但眼神里忽然显出最后一丝狠辣,使力一抛,推着手中利剑朝正与另一名刺客缠斗的莺哥直直钉过去。“姐——”一声惊呼划破半个剪春园,呼声中锦雀朝着急驰的剑尖飞扑而去。利刃穿腹而过,发出极闷的一声。与此同时,莺哥的短刀狠狠划过与之缠斗的刺客颈项,刺客的长刀亦穿过她的肩胛骨,牢牢地直钉到剑柄处。血顺着衣襟蔓过胸口,幸好是紫色的长裙,也不容易看得出,她抬眼向方才响起惊叫的方向望去,正见着容浔颤抖着双手将倒在血泊里的锦雀搂在怀中。她从未见过他如此失态的模样,其实那刀虽刺中腹部,看着严重,却并无大碍,她十八岁那年也受过这样的伤,在床上躺半个月也就过去,只是痛得有点受罪。锦雀在容浔怀中小猫似的呻吟:“……痛……我痛……”容浔的颊紧紧靠住她额头,嗓音低沉喑哑:“别怕,我在这里,我们马上去看大夫,乖,忍着点。”小心翼翼将她抱起来,她轻轻地哭了一声:“姐……姐姐……”紧蹙双眉的容浔终于回过头来看了眼莺哥。面色苍白的莺哥勉力笑笑,撑着走近一些:“我在这里。”顿了顿又道:“我没事。”锦雀终于放心地晕了过去,而容浔身子一颤,眼中蓦然出现的是仿佛就要失去什么天底下最贵重东西的惊惶。她愣了愣,淡淡看向他:“不是什么大伤,她只是晕血罢了。”他却根本没有听进她的话,看也未再看她一眼,旋身间已抱着锦雀匆匆而去。
    她看着他的背影,终于力竭,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而后整个人都躺倒在池塘边上,有裙裾落入池水中,似一片紫色的荷叶,刺入肩胛的利剑就这么被身下泥地生生顶出去,又在骨头里磨一次,她终于闷哼出声,睁眼望着墨色天幕里漫天繁星,想起十六岁生日时容浔的那句话:“月娘,为了我,成为容家最好的杀手。”
    她笑出声来:“你终于还是不需要我了。”无人应答,偶有夏虫嘶鸣。她止住笑,将手举起来,仔细看十指间沾满的血痕,半晌,轻轻道:“我其实真的,真的很讨厌杀人……”
    星空下蓦然优昙花开,衬着冷月湖光,绽出幽幽的白蕊。似雪做的秋花采了月色。躺倒在优昙花中的莺哥缓缓闭上眼睛,用手盖住,半晌,十指移开处有淡淡的泪痕,眼中却黑白分明,一丝情绪也无。这就是一个杀手的软弱,即便是软弱,也是软弱在任何人都看不到的地方,连自己都看不到的地方。
    锦雀的伤的确不是什么大伤,但因身子比不得姐姐厚实,仍在床上躺了一月有余。此后,容浔少有招莺哥随侍,如同容府没有这个人。听说有其他杀手出任务时想同莺哥搭档,主动向容浔提起,他容色淡然:“容府里没有不能护主的护卫,更没有靠他人做靶子才活得下来的杀手。”他就这样舍弃她,甚至懒得通知她一声。他是主,她是仆。自他在那个冬夜救下她开始,她就把命交给他,他也只当握在手心里的是一条命,一个属于自己的东西,想要便要,想扔便扔,没有想到那是这世间独一无二的一颗真心。
    九月鹰飞,王家围猎。锦雀终于好得利索,容浔担心她在府里闷得太久,带她去散心。大约流年不利,一散就散出问题。这几乎是意料中事,只怪容浔不够小心,不知道财不露白,才女也不能露白,何况锦雀这样多才多艺。围猎中,景侯容垣的小雪豹不甚被哪里来的流箭所伤,正好让懵懂迷路的锦雀救下,看似只是寻常好人好事,但第二日,前爪被包扎得严严实实的小雪豹便由宫中的宦臣抱着送进了容府。景侯之父靖侯因一头雪豹与其母夏末夫人定情,是传遍整个郑王室的风月美谈,容垣身边的小雪豹正是当年那头雪豹的子孙,将其送入廷尉府,其意不言自明。简单来讲,就是景侯容垣看上了锦雀,暗示容浔可将府上的这位女眷送入王宫。
    当夜,莺哥收到容浔下任务专用的秘信,这还是三月里头一回,挂在墙头的长短刀久不饮人血,都失了戾气。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眼睛却蓦然生动,溢出琉璃般的华彩。信封在手中颤了好一会儿才被缓缓打开。昏黄烛火映着白纸黑字,寻常难以动容的莺哥红润脸庞忽然血色尽褪,眼中的华彩也瞬间熄灭。撑着桌案几欲跌倒,良久,却轻轻笑了两声,黑白分明的眸子里清晰地影出一行字,龙飞凤舞、沧润遒劲:“代锦雀入宫。”她拿着那封信看了许久,将它靠近烛火,火苗舔上来,顷刻化为灰烬。
    那一夜,浮月当空,星蒙如尘。容浔的清影居再次迎来刺客,不愧全大郑被暗杀次数最多的朝臣,也可看出廷尉这个职业着实高危。月影摇晃梧桐,沙沙声寂寥如歌。容浔静静立在书案前,手中还握着一方墨石,灯台的蜡烛被刀风所灭,烛芯慢吞吞腾起两抹青烟,莺哥的刀稳稳贴住他的脖颈。
    他抬头看她:“我没想过,你的刀有一天会架在我脖子上。”
    她笑笑:“我也没想过。”
    风吹得窗棂重重一响,她微微偏了头,带了疑惑神色:“你不害怕,因为你觉得我不会杀你,你不相信我会杀你,对不对?”
    他却只是看着她。
    她身子极近地靠过去,几乎将头放在他右肩,假如将仍未放松贴住他左侧颈项的刀刃忽略不计,那简直就是一个缠绵拥抱的姿势。她的声音轻轻响在他耳边:“我也不相信。”语声多么轻柔,语毕动作便多么凶猛,刹那间手中短刀刀柄已交付到容浔手中,她握住他持着刀柄的右手,直直向自己胸口刺下去。刀尖险险停在胸膛一指处,鲜血沿着容浔紧握住刀锋的左手五指汇成一条红线,他蹙紧眉头,低沉嗓音隐含怒意:“你疯了。”
    她瞧着他,似乎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半晌,恍然大悟似的:“我没疯,我很清醒。你看,我还知道哪里是一刀毙命。”
    她语声轻轻的,响在这暗淡夜色里:“容浔,我杀不了你,你救了我,救了我们一家,这样的大恩,我是不敢忘的,为你做什么事都是该的,是报恩,报活命之恩,养育之恩,可你让我做这样的事,让我代替锦雀入宫,嫁给你叔叔,只因你舍不得锦雀。”她顿了顿,唇边隐含的笑意像她十五岁那样干净无瑕,却只是一瞬,那笑绕进眸子里,绵密如万千蛛丝,凉凉的,不知是真心还是假意。她看着容浔,缓缓闭了双眼,握住他的手对准自己胸口:“杀了我,我就自由了。”
    月影被摇曳的梧桐扯得斑驳,她想自毁,他却紧紧握着刀锋不放开,五指间浸出的赤红汇成一股细流,滴答跌落地板,他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听不出什么情绪:“我不要你的命。代锦雀入宫,再为我做这最后一件事,从此以后,你就自由了。”
    她双眼蓦然睁开,正对上他眸中难辨神色,似不能置信,而眼泪终于落下。她性子从来就算不上平静,忍了这么久,只因有不能伤心的理由。这样的一个人,哭也是哭得隐忍不发,只泪水珠子般从眼角滚落,无半点声息。短刀落地,哐当一声,她看着地上那滩血,良久,困难地抬头:“容浔,你是不是觉得,杀手都是没有心的?”
    他没有说话。
    她慢慢蹲在地上,似耗尽所有力气,昔日的威风和严厉一时荡然无存,瑟缩得就像个孩子,全身都在发抖:“怎么可能没有心呢,我把心放在你那里,可容浔,你把我的心丢到哪里去了?”又像在问自己:“丢到哪里去了?”他身形一顿。半晌,将未受伤的那只手递给她:“先起来。”
    她怔了怔,满面泪痕望着他,却无半点哭泣神色,微皱着眉头:“我一直想问一句,这么多年,我在你心里算是什么?”
    良久,他缓缓道:“月娘,你一直都做得很好,是容家,最好的一把刀。”
    她极慢地抬头,极慢地站起来,方才的软弱已全然不见踪影,仿佛那切切悲声只是一场幻觉。紫色衣袖擦过布满泪痕的双眼,拂过处又是从前冷静的莺哥。她看着他,像是认识了一辈子,又像是从不认识,良久,眼中浮起一丝冷淡笑意:“我为你办这最后一件事,我再不欠你什么。”
    她大步踏出房门,门槛处顿了顿:“容浔,假如有一天你不爱锦雀了,请善待她,别像对我这样,她不像我,是个杀手。”
    由此看出信任这东西弥足珍贵,不能随便施予,就如莺哥,盲目相信自己是容浔最特别的人,因她是容家最好的杀手。是她将自己看得太高,将容浔看得太低。不幸的是从十一岁到二十岁,足足九年她才看明白这个道理。万幸的是她终于看明白了这个道理。
    『风月若凋零繁花,
    华胥梦断,
    劫灰散尽,
    唯余暖香依旧』
    此后一月,清池居秘密出入许多疡医。这些上了年纪的老医师被蒙住眼睛,一个换一个抬进莺哥的院子,不多时又被抬出去。院中流出的渠水泛出药汤的污渍,棕色的药渣一日多过一日。整个清池居在潺潺流水中静寂如死。如死静寂的一个月里,莺哥身上旧时留下的刀伤剑痕奇迹般被尽数除去,可以看出郑国的整容技术还是很可以。可能是容浔想要莺哥从里到外都变成锦雀。骨子里成为锦雀是不可能了,那至少身体要像锦雀的身体,就是说绝不能有半道伤痕。即使有,也不能是长剑所砍,应该是水果刀削苹果不小心削出来的,这才像个身家清白值得容垣一见钟情的好女子。
    容垣治下一向太平,难以发生大事,莺哥入宫成为这年郑国最大的事,史官们很高兴,你想,假如莺哥不入宫,他们都不知道今年郑史该写些什么.
    能领着慕言踏过结梦梁走入莺哥的梦境,因鲛珠令我们在某种程度上神思相通,但即便如此,也不能猜透甫入宫的这一夜,坐在昭宁西殿的莺哥到底在想些什么。明明十月秋凉,她手中仍执了把夏日才用得着的竹骨折扇,天生带一股冷意的眉眼敛得又淡又温顺,完全看不出曾经是个杀手。当她执起折扇敲在脚边小雪豹头上,企图让它离自己远一点儿时,我们弄明白了这把折扇的具体用途,只是还来不及进一步探究,容垣已出现在寝殿门口。
    其实从我和慕言站的角度,着实难以第一时间发现容垣行踪,只是感到一股迫人气势迎面扑来,抬起头,就看到郑侯颀长的身影近在咫尺,掩住殿前半轮明月。这说明容垣注定是一国之君的命。一个人的气势强大得完全无法隐藏,那他这辈子除了当国君以外;‘也不能再当其他的什么。莺哥执着扇子敲打雪豹的手一顿,生生改成轻柔抚摸的动作。于她而言,这些毛茸茸的东西只分可入口和不可入口,但此时是在容垣眼皮底下,容垣眼中,她是救了小雪豹的锦雀,锦雀哪怕对地上的一只蚂蚁都亲切温柔。虽然她不是锦雀,她最讨厌这些毛茸茸的所谓宠物,但这世上无人在乎,她不是锦雀,只有她自己知道。
    因是逆光,虽相距不过数尺,也不能看清容垣脸上表情,只看到月白深衣洒落点点星光,如一树银白的藤蔓,每行一步,都在身周烛光里荡起一圈细密涟漪。莺哥强抱住哀哀挣扎的小雪豹坐在床沿,微垂着头,看似一幅害羞模样,也许本意就是想做出害羞的模样,但强装半天,神色间也没晕出半点嫣红来聊表羞涩,倒是流云鬓下的秀致容颜愈见苍白。容垣站在她面前,黑如深潭的眼睛扫过她怀中兀自奋力挣扎的小雪豹,再扫过垂头的她:“屋里的侍婢呢?”
    雪豹终于挣开来,从她膝头奋力跳下去,她愣了愣:“人多晃得我眼晕,便让他们先歇着了。”
    他淡淡应了一声,挥手拂过屏风前挽起的床帷,落地灯台的烛光在明黄帐幔上绣出两个靠得极近的人影,他的声音沉沉的就响在她头顶:“那今夜,便由你为孤宽衣吧。”
    宫灯蒙昧,莺哥细长的手指缓缓抓住容垣深衣腰带,配玉轻响。
    他突然反握住她的手,她抬头讶然看他,他的唇就擦过她脸颊。
    幔帐映出床榻上交叠的人影,容垣的深衣仍妥帖穿在身上,莺哥一身长可及地的紫缎被子却先一步滑落肩头,露出好看的锁骨和大片雪白肌肤。明明是用力相吻,两人的眼睛却都睁得大大的,说明大家都很清醒。而且贴那么紧两人都能坐怀不乱,对彼此来说真是致命的打击。中场分开时,莺哥微微喘着气,原本苍白的嘴唇似涂了胭脂,显出浓丽的绯色,眼角都湿透了。容垣的手擦过她眼侧,低声问:“哭了?”她看着他不说话。他修长手臂撑在瓷枕旁,半晌,微微皱眉:“害怕?”未等她回答,已翻身平躺,枕在另一块瓷枕之上,声音里听不出情绪:“害怕就睡觉吧。”
    我暗自失望地叹了口气,还没叹完,竟见到衣衫半解的莺哥突然一个翻身跨坐在容垣腰上:“陛下让我自己来,我就不害怕了。”眼角红润,嘴唇紧抿,神色坚定……看上去不像是在开玩笑……
    虽然莺哥顺着容垣的话承认确实是自己害怕,但我晓得,她并不是害怕才哭,一个人连生死都可以度外,也就可以把贞操什么的度外,何况容垣还是一个帅哥。时而相通时而不通的神思让我明白,她只是突然想起了容浔,心中难过。但让她难过的并不是容浔移情爱上了锦雀,是他明知道今夜会发生什么、以后无数的夜晚会发生什么,他还是将她送进了容垣的王宫,她哭的就是这个。容垣漆黑的眸子深不见底,静静地看着她。她将头埋进他肩膀,发丝挨着脊背滑落,似断崖上飞流直下的黑瀑,良久,笑了一声:“总有一日要与陛下如此,那晚一日不如早一日,陛下说是不是?”话毕果断地抬头扒容垣身上无一丝褶皱的深衣,拿惯长短刀的一双手微微发着抖,却一直没有停下来。他的神情隐没在她俯身而下的阴影里,半晌,道:“你会么?”
    按照我的本意,其实还想继续看下去。修习华胥引要有所成,必须不能惧怕许多东西,比如血腥,暴力,春宫,以及血腥暴力的春宫。你知道细节决定成败,以华胥引为他人圆梦的许多细节就隐藏在这些场景之中,必须生一双慧眼仔细分辨,假使不幸像我这样没有慧眼,就要更加仔细地分辨。但此次身边跟了慕言,他一定觉得这样有失体统,从容垣吻上莺哥的脸颊,我就在等待他将我一把拉出昭宁殿。我连届时应付他的台词都想好了。他说:“你一个小姑娘,怎么能偷看别人的闺房之乐,跟我出去。”我就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他们今夜洞房,你看到的就是闺房之乐?抱歉,我看到的和你完全不一样,我看到是什么困住了莺哥让她陷入昏眠不能醒来,看到她心里打了千千万万个结。”他一定自惭形秽,问我:“那是什么困住了她?”我就说:“哦,暂时还了解得不够全面,我得把这一段全部看完再说。”
    莺哥俯身搂住容垣脖颈的一刹那,慕言终于发话,但是所说台词和我设想的完全不同。他缓缓摇着扇子,神态极其漫不经心,问我:“好看么?”
    我实在不好意思说好看,讷讷半天,道:“不、不好看。”
    他继续摇扇子:“既然不好看,咱们还要继续看么?”
    我说:“还是勉强……”
    他说:“哦?你说什么?你觉得这个很好看啊……”
    我说:“不、不看了,这个绝对很难看的,一点都不适合我这样的小姑娘.'
    他点点头:“那我们先出去吧。”
    他朝昭仁殿门口移步,行过两三步,转头似笑非笑看我:“怎么还不跟上来?”
    我眼风扫了床前明黄的幔帐一眼,含恨小跑两步跟上他:“嗯……来了。”
    景侯容垣初遇莺哥这一年,虚岁二十五,后宫储了八位如夫人,年前病死了一位,还剩七位,莺哥嫁进来,正好填补两桌麻将的空缺,让郑国后宫一片欢声笑语,重回和谐……以上全是我胡说的,莺哥不打麻将,容垣的七个小老婆也不打。可以想象,倘若君玮在二十五岁娶了八个老婆,我们都会觉得他是个人渣,但容垣二十五岁有八个老婆,全天下的人都觉得,郑国的国君真是洁身自好清心寡欲。可见天下人对国君的要求实在很低。但话说回来,即便后宫只有八位佳丽,竞争依然是激烈的,大家都很忙,每天都要忙着梳妆、补妆、再梳妆、再补妆以及全身保养什么的,连睡觉都不放松警惕。人人都想用最好的面貌恭候国君的临幸,哪怕容垣半夜三更跑来,也务必要在他面前做到花枝招展,更哪怕他是在她们上厕所的时候跑来。久而久之,她们就成为了郑国化妆和上厕所最迅猛的女子。
    这种状况长此以往,一直延续到诞下曦和公主的沁柳夫人病逝.
    沁柳夫人病逝,留下五岁的曦和公主,曦和公主容覃是容垣唯一的子息.
    一方面是冷漠的、清心寡欲的一国之君,伴君如伴虎不说,从来难测的就是九重君心;另一方面是年幼丧母、不具任何威胁力的小公主,只要得到她的抚养权,在大郑后宫里就能永享一席之地;面对此种情况,稍微有点判断能力的都会选择后者。这导致后宫残留的七位夫人纷纷曲线救国,抛弃从前的生活方式,集体投入到争夺小公主抚养权的斗争当中。但这注定是要一无所成的一件事。有时候,争即是不争,不争即是争。后宫里一番热斗的结果是,容垣直接将曦和公主送去了刚刚入主昭宁西殿的莺哥手中。
    小公主抱了只受伤的小兔子忧心忡忡站在莺哥面前:“父王说夫人你会给小兔子包伤口,这里、这里、还有这里,小兔子被坏奴才打出一、二、三,呀,有三个伤口,夫人你快给小兔子包一包。”
    昭宁殿前两株老樱树落光了叶子,她抬头正对上曦和身后容垣的视线,他长身玉立,站在枯瘦的樱树下,黑如古潭的眸子平静无波,深不可测。
    还没有当妈就要先当后妈是一件比较痛苦的事,就好比本以为娶的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姑娘,结果红盖头一掀原来是年轻貌美的姑娘他娘,这种幻灭感不是一般人能够忍受的。好在莺哥和大多数对现实认识不清的贵族小姐都不相同,对婚姻生活没抱什么匪夷所思的浪漫幻想。自从一脚踏进容垣的后宫,她就一直在等待一个时机,能让她掩耳盗铃顺利逃出去的时机。前半生她是一个杀手,为容浔而活,但容浔将她丢弃在荒芜的大郑宫里,干干净净地,不带丝毫犹豫地,她才晓得自己活了这么多年,其实只是个工具,工具只要完成自己的使命就好,你要求主人对你一辈子负责,这显然不是个工具该有的态度,好的工具应该不求回报一心只为达成主人的心愿,临死前还要想着死后化作春泥更护花什么的。而此时,莺哥认为自己已经当够了工具,她陷入这巨大的牢笼,没有人来救她,她就自救,没有人对她好,她自己要对自己好。她在昭宁西殿冬日的暖阳里做出这个看似不错的决定:一旦离开四方城,就去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小村庄,买两亩薄地,也去学点织布什么的寻常女子技艺,这样就不用杀人也能养活自己了。
    这时机很快来临。冬月十二,曦和的生母沁柳夫人周年祭,莺哥领着曦和前往灵山祭拜,容垣拨了直属卫队贴身跟着。车队行到半山腰,遇到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一堆强人行刺,尽管有禁卫的严密防护,但百密一疏,加上地势着实险要,莺哥抱着曦和双双跌落灵山山崖。
    其实按照莺哥的本意,并不想带上曦和这个拖油瓶,但没有办法,一切都发生得太快,还没等她看准时机一不小心主动从山崖上跌下去,曦和已经瑟瑟发抖地抱着小兔子先行跌落下去,倘若她不救她,五岁的小公主就是个死,当了她两个月的后妈,她也有点于心不忍。
    一路急坠直下,怀里抱着个半大的孩子,身手再好也不容易以刀借力缓住坠势。但好在虽是高崖,但高得并不离谱,坠落过程中又用腰带缠住树枝缓了一缓,触地时就只是摔断了右腿腿骨。小公主稳稳趴在她身上,怀里还紧紧搂着两个月前救下的那只小白兔,身上没什么伤,只是人吓昏了过去。
    遇到此种情况,一般应该停留原地以待搭救,但莺哥是想借机逃走,就不能多做停留,但又不能带走曦和,假使是她一人,顶多叫行踪不明,加上曦和,就是拐带公主畏罪潜逃,势必要被千里追捕。山中暮色渐浓,她撑着身子爬起来,将曦和拖抱到附近一处山洞,升起一堆篝火,又将怀中颓然的兔子简单料理,串在树叉上烤得流油,烤好后仔细去骨,把兔子皮兔子骨头一概毁尸灭迹,只将一堆干爽兔肉包好放在昏迷的曦和身旁。冬日深山,昏鸦枯树,大多活物都已冬眠,遑论目前她是个瘸子,就算四肢健全,这样贫瘠的条件也难以觅食,幸好曦和坠崖还带了只兔子,这样即便她离开,容垣的卫队又一时半会儿没法赶来,小公主也不会被饿死或是被什么未冬眠的活物害死,总之人生安全算是得到了保障。
    拖着伤腿离开山洞时,许久不曾真心笑过的莺哥撑着刚削好的手杖,眼底泛起一丝轻快笑意。'
    但没走两步,笑意倏然冻结眼底。
    前方一处水雾缭绕的寒潭旁,似从天而降,白色的锦缎一闪,蓦然出现本应在王宫批阅公文的容垣的身影。几只倦鸟长鸣着归巢栖息,山月扯破云层透出半张脸,寒光泠泠,四围无一处可藏身。她握紧手杖,眼神暗了暗,一动不动地等着他披星戴月急行而来。软靴踩过碎叶枯枝,他在她面前两步停住,袖口前裾沾满草色泥灰,模样多少有些颓唐,俊朗容色里却未见半分不适,一双深潭般的眸子扫过她手中树杖,扫过她右腿:“怎么弄成这样?”
    她抬头看他,目光却是向着远处的潭水:“曦和没事儿,只是受了惊,还在昏睡,我出来……”她顿了顿:“给她打点儿水。”
    他看着她不说话。
    她愣了愣,勉强一笑:“腿……也没什么事……”
    他漆黑眸子瞬间浮出恼怒神色,一个掣肘将她压制在左侧崖壁,断腿无征兆剧烈移动,可以想象痛到什么程度,但莺哥毕竟是莺哥,连肩胛骨被钉穿都只是闷哼一声,这种情况就只是反射性皱了皱眉。
    他将她困在一臂之间,“痛么?”
    她咬唇未作回答,齿间却逸出一丝凉气。他眼中神色一暗,空出的手取下头上玉簪堵住她的口,青丝滑落间,已俯身握住她的腿:“痛就喊出来。”
    骨头卡擦一声,她额上沁出大滴冷汗,接骨之痛好比钢刀刮骨,她却哼都未哼一声。他眸中怒色更深,几乎是贴住她,却小心避开她刚接好的右腿:“是谁教得你这样,腿断了也不吭一生,痛急也强忍着?”
    她怔怔看着他。
    他皱着眉任她瞧,半晌,手指抚上她眼角,神色渐渐和缓,又是从前那个没什么表情的容垣,她眼睛一眨,眸中泛起一层水雾,却赶紧抬头。他扣住她的头,让她不能动弹,就这么直直看着她水雾弥漫的一双眼,看着泪滴自眼角滑下,额头抵住她的额头,轻声在她耳边:“锦雀,哭出来。”
    哭这种事就是一发不可收拾,低低抽噎声起,顷刻间便是一场失声的痛哭,估计莺哥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但这至少让我们明白,原来天下间的女子,没有谁是天生不会哭的.
    他紧紧抱住她,在这寒潭边荒月下,嗓音沉沉的:“好了,我在这里。”
    莺哥哭得脱力,我想有一半原因是好不容易找到机会逃走了,结果被容垣破坏了,需要发泄,当我把这个想法说给慕言,他对此做了如下评价:“阿拂,你真是个实际的姑娘。”
    ***
    终归我只是个做生意的,虽然自觉还是比较多愁善感,但当神思不在一个步调上时,基本搞不懂莺哥在想什么,这是我所见过的心防最重的姑娘。因是她自己在昏睡中造出的梦境,不是我所编织,就只能像看连环画一般看着这些事一幕一幕发生,无半点回转之力。不好说坠崖这事之后容垣和莺哥的感情就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这着实难以判断,看上去他们俩该进展不该进展的早进展完了。只是那一夜莺哥被抬回郑宫后,宿的不是昭宁西殿,而是容垣的寝宫清凉殿。
    郑侯寝殿殿名清凉,殿内的陈设也是一派清凉简单,只灯台旁一只琉璃瓶中插的两束白樱干花,在深冬里显出几许空幽寂然。莺哥腿上的伤被宫里的医师细心包扎后基本无碍,但折腾太久,还未入更便满面倦色地挨进了床里。侍女捻直灯芯,容垣大约睡意不盛,握了卷书靠在床头。两下无言。
    我一看没什么可看的,就打算拉慕言出去观赏一会儿枯木繁星,手伸出去还没握到他袖子,却见凝神看书的容垣一边翻页一边抬起眼睑,待目光重落回书上时,嗓音已淡淡然响起来:“睡过来些。”暮言侧首看我一眼,我定住脚步。闭目的莺哥在我们无声交流时轻轻翻了个身,被子微隆,看似缩短了彼此距离,实际不过换个睡姿。半晌,容垣从书卷中抬头,蹙眉端详一阵,低头继续翻页:“我怕冷,再睡过来些。”这一次莺哥没有再动,估摸假意睡熟。但事实证明都已经躺到了一张床上,装不装睡其实都一样。果然灭灯就寝时,侧身而卧的莺哥被容垣一把捞进怀中。她在他胸前微微挣了挣,这一点纯粹是通过衣料摩擦和后续容垣的说话内容来辨别。漆黑夜色如浓墨将整个梦境包围,容垣清冷嗓音沉沉地响在这无边的梦境:“怎么这样不听话,都说了我怕冷。”莺歌淡淡地:“让人去拿个汤婆。”半晌,听到冷如细雪的两个字,明明是在调笑,却严肃得像是下一道禁令:“偏不。”
    男人愿意同女人睡觉是一回事,愿意同女人盖一床被子纯聊天又是一回事,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容垣是个明君,当然谁要说可以看出他人道不能那我也没有话说。但要友情提醒,你可以形容一个男人惨无人道,千万别形容人家人道不能,但凡还是个男人,但凡还有一口气,爬也要爬过去把你人道毁灭。
    第二日莺哥醒来时,已是暖阳高照。窗外偶有几只耐冬的寒年揪鸣,日光透过镂花的窗格子投进来,映到绸被上,似抹了层淡淡的光晕。不便行动的莺哥坐在光晕里怔了许久,脸上一副毫无表情的空白。
    一出宫就发生遇刺坠崖这样的大事,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丈夫,近期内都不该再让妻子出门。但第一名的思维不好用常理推断,哪怕是削苹果皮第一嗑瓜子第一,何况容垣这种郑国刀术第一。半月而已,莺哥的伤已好得看不出行迹,夜里容垣临幸昭宁殿,目光停驻在她紫色笼裙下那截受过伤的小腿上,良久:“入宫三月,是不是有些闷,明日,孤陪你出去走走。”
    大约以为容垣口中的出去走走也就是王宫范围内,真正被领到四方城大街上,沉稳如莺哥一时也有些反应不过来。而我和慕言只是觉得千古繁华一都,昨日繁华同今日繁华并无不同。大街上容色淡漠的贵公子偏头问身旁过门三月的新妇:“想去什么地方?”莺哥整个人都被塞进极厚的棉袄,外头还裹了件狐狸毛滚边的紫缎披风,兜帽下露出一双婉转浓丽的眼:“陛下既让妾拿主意……”想了想,道:“那便去碧芙楼吧。”容垣略抬眼帘,眸中微讶,转瞬即逝,只是伸手拂过她的兜帽,带下两片从街树上翩然而下的枯叶。
    容垣诧异自有道理,因碧芙楼名字虽起得风雅,听起来有点像卖荷花的,实际上不是卖荷花的,是四方城内一座有名的大赌坊。经常有外国人千里迢迢跑来这里聚众**,本来这事是违法的,但国际友人没事儿就往这里跑,无意间竟带动当地旅游业迅猛发展,这是多么纠结的一件事,祖宗之法诚可贵,挡着赚钱就该废,政府花很长时间来琢磨这个事,看怎么才能既出墙又立牌坊,最后加大改革力度,干脆把聚众**做成一个产业。各大中小赌坊在国家鼓励下自相残杀,三年后只剩碧芙楼一楼坐大,正当老板觉得可以笑傲江湖,哪晓得被强行以成本价卖给国家……'
    我大约明白莺哥为什么想去碧芙楼,做廷尉府杀手时,容浔主张杀手们应该修身养性,戒骄戒躁、戒痴妄、戒贪欲,赌是贪欲,加上暗杀对象没一个是好赌之人,导致莺哥在十丈红尘摸爬打滚二十年,一次也没去过集世间贪欲之大成的赌坊。
    看着前方缓缓前行的雍容身影,我忍不住对慕言道:“容垣他其实也晓得莺哥身体好,还给她穿那么多,裹得像个粽子,要是有刺客,怎么使刀?指望她圆滚滚地滚过去把刺客压死吗?”
    慕言停下脚步,竟然难得的没有立刻反驳,反而认真想了想:“男人大多如此,爱上的姑娘再要强,也不过是个姑娘,总还是希望免她受惊受苦,要亲眼看着她衣食丰足快乐无忧才能安心。”
    胸膛里猛地一跳,我看向一旁:“你能这么想,以后嫁你的姑娘一定有福气。”但我注定不能成为这个有福气的姑娘。
    他竟然一本正经点头,目光扫过来,似笑非笑看着我:“对,嫁给我有很多好处。”
    心中更加沮丧,我不能成为那个嫁他的姑娘,也不希望任何人成为。甚至有一点恶毒地想,这个人不能爱我,干脆让他不要爱上任何人好了。或者干脆让他去爱男人好了。
    玄武街上,碧芙楼飞檐翘角,气派非凡,一切格局都仿造政府办公楼,将左边城里最大的酒楼和右边城里最大的青楼统统比下去。进入其中,看到斗鸡走狗、麻将围棋、六博蹴鞠,名目繁多,仿佛天下赌戏尽在此地,难怪好赌之人没事就往这儿跑。但传说碧芙楼这个地方没有赌徒,只有赌客,因一切被称为什么徒的东西都不是好东西,比如歹徒,但歹客你就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碧芙楼的赌客皆是富家子,一掷千金,输赢俱以千金起,想来莺哥今日要坐上赌桌是没戏了,不是特地为赌,哪个神经病会揣着千金的银票去逛街。场中数玩儿六博的桌子前围人最多,莺哥缓走两步亦围到桌前,容垣随后。
    乍看莺哥身后的白衣公子一身不显山露水的富贵,小二乐颠乐颠跑来低眉顺眼地撺掇,说场子里那位锦衣公子是玩儿六博棋的高手高手高高手,在碧芙楼玩儿了三年,从没失过手,若是容垣有意,他倒可以牵线促成这一战。说了半天看容垣没什么反应,出于一种不知道什么样的心态,开始大夸特夸那锦衣公子如何神秘,说谁都不知道他的名字,更不知他身份背景,只知他老家在楼国新良地区,因长年只玩儿六博,所以人们就亲切而不失礼貌地称呼他为新良博客……
    小二又说了半天,容垣还是毫无动静,好在终于打动一旁的莺歌,那一双浓黑的眸子轻飘飘眄过来:“这倒挺有趣,陛……夫君的六博棋也玩儿得好,何不下场试试,兴许真能赢过他?”
    容垣低头看她一眼:“兴许?”顿了顿:“没带钱。”
    小二:“……”
    场中新良博客的骄棋吃掉对方三枚黑子,胜负已定,围观群众发出一阵毫无悬念的唏嘘,才说了自己没钱的容垣待输掉那人起身时却不动声色地接了人家的位子。对面的新良博客愣了愣:“今日十五,十五小可只对三场,三场已满,恕不能奉陪了。”
    容垣玩儿着手上的白子,容色淡然:“听说你三年没失过手。我能赢你,我夫人却不相信,今日应下这战局,你要多大的赌筹都无妨。”
    被人们亲切而不失礼貌地尊称为新良博客的青年露出惊讶神色,目光落在容垣身后,半晌,哧笑了:“阁下好大的口气,既要小可破这个规矩,今日这一局,也不妨赌得大些。小可压上小可之妻来赌这一把,阁下也压上身后的这位夫人,如何?”
    莺哥原本红润的脸色瞬间煞白。我知道那是为什么。
    寂静从六博棋桌开始蔓延,大张大合,楼内一时无声。容垣指间的白子哒一声敲在花梨木棋桌上,声音没什么起伏:“换个赌注。”
    青年露出玩味神色:“阁下方才不是斩钉截铁这一局定能赢过小可?既是如此,暂且委屈一下尊夫人有何不可?”
    容垣手中的棋子无声裂成四块,他面无表情将手摊开,像刀口切过的两道断痕:“我前一刻还想好好珍惜它,后一刻却将它捏碎了,可见世上从无绝对之事。既是如此,拿所爱之人冒这样的险,”顿了顿:“就未免儿戏。”
    还没恢复过来的莺哥猛然抬起头来,却正迎上容垣抬手扔过来的长刀,刀柄嵌了枚巨大的蓝色玉石,那通透的质地流转的光晕,不晓得开多少座山才能采出这么一粒。只是刹那的相对,他已转身:“将这刀拿给老板,找他换三十万银票。”前两句话是对莺哥,后两句话是对对面的青年:“你若还想用妻子做赌注,随你,但也不能叫你吃亏,这一局,我便压上三十万金铢。”
    容垣语毕,连缓冲的时间都没有,碧芙楼已闹成一片,面对这建楼以来最豪的一场豪赌,大家都不想错失围观机遇。隔得近的本来还打算闲庭信步地走过去,走到一半突然感到身边刮起一阵狂风,定睛一看原来是隔隔隔隔壁打麻将的小子狂奔而去,危机感顿生,骂了声娘也开始狂奔,六博棋局连同对棋的容垣和博客兄被里三层外三层围得严严实实,碧芙楼彻底乱成一团。再也没有比混乱人群更好的掩护,我想,这正是逃走的好时候,也许容垣故意给莺哥一个机会容她离开。这简直是一定的。他本来可以直接拿那把刀**客兄的美人,却非要她去换什么银票,要不就是主动放水,要不就是脑子进水,真是想找点其他的理由来通融都找不到。
    无论如何,莺哥把握住了这个机会。要在这样的乱世找到一人同行,是可遇不可求的一件事,也许容垣终于发现莺哥不是那个对的人,她已经过够了笼中鸟的生活,她一直想逃。一直。
    二楼较一楼空旷许多,慕言找了个位子,正好可以俯视容垣和博客兄的赌局。未几,碧芙楼的老板捏了沓银票哆嗦着分开人墙到棋桌旁,弓着腰像捧圣物一样将换来的银票捧给容垣。容垣握着骰子的手停在半空:“我夫人呢?”老板抹着额上的冷汗说不出个所以然。半晌,容垣毫无预兆地放下骰子:“我输了。”棋面上黑白两子明明战得正酣,对面博客兄不能置信地瞪大眼,许久,咬牙道:“阁下这是,什么意思?”一旁的老板惊得一跳,赶紧奔过去圆场:“那位公子不想赌就不赌了,您白白赢三十万银票,您也是咱们楼里的常客,都是老交情了,不要让老朽难做啊。
    我想容垣说的不只是这局棋,他给她机会离开,却也希望她不要离开,就如我明知再这样跟着慕言只会越来越舍不得他,一个亡魂,纵容自己对这世间的执念越来越深,离别时会有多痛只有自己明白,就像一场无望的赌局,就像容垣此刻心情。
    围观人群作鸟兽散,看表情也不是不遗憾,但估计已猜出容垣是某个高官,只好忍了。本以为这场赌局会演出与它赌注相匹配的精彩,想不到会是这样结束。年轻的国君沉默坐在棋桌前,一粒白子停在指间,瞬间化作雪白齑粉,顺着手指缓缓滑落,良久,站起身来,神色平静得仿佛无事发生,仿佛今日从头到尾只他一人,心血来潮来到这个地方,心血来潮赌了半局棋,心满意足地一个人回王宫去。碧芙楼前一派繁华街景,他站在台阶上呆愣许久,背影孤单,却像从来就这样孤单,衬着繁华三千也没有产生多少违和感。一个卖糖葫芦的从眼前走过,他叫住他,金铢已经掏出来了,却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又收了回去:“不买了。”
    背后蓦然响起女子柔柔的笑声:“为什么不买了?我想吃。”
    容垣身子一僵,保持着把钱往袖子里揣的姿势半天没反应。我也半天没反应。慕言收起扇子低头看我,良久,斟酌道:“容垣他情之所至,没发现莺哥姑娘一直都站在二楼就算了,不要告诉我你也没发现。她甚至……就站在你旁边。”
    我着实没有发现。
    他轻笑一声,哗啦打开扇子:“果然。”
    我被他嘲笑的模样激怒:“我、我也情之所至啊。”
    慕言:“……”
    我是说真的,可他不相信,以为我在强辩,看着容垣,就好像看到我自己,他永远不会明白,其实也不需要他明白。我安慰自己,阿蓁,不要难过,他不明白是好事,这世间有不可废的方圆规矩,活人有活人的世界,死者有死者的,能够多看他两眼就很好了,贪求太多不是好事。
    一身紫缎披风的莺哥就站在容垣身后五步,一回头就能看到的距离,他却迟迟没有回头。像蓦然从繁华街市劈出来这一方天地,来往行人皆是背景,时光都悄然停止。还是卖糖葫芦的小哥率先打破难言静寂,看看莺哥又看看容垣:“公子是要啊还是不要啊?”莺哥上前两步挑了串最大的:“要,怎么不要。”小哥挠挠头:“那是谁付钱啊?”漆黑的眸子漾起一层涟漪,波光粼粼看向一旁的容垣:“愣着做什么,付钱啊。”她眼中有万般光彩,像她十五六岁最好的年华,手中还未沾上人命,本就是顶尖的美人胚子,特别是那双眼睛,一颦一笑都是风情。
    小哥得了赏钱蹦蹦跳跳跑出我们的视线,北风渐起,容垣终于回过头,没什么表情的英俊的脸,抬手帮她拢起耳旁两丝乱发,动作一丝不苟,半点失态都无:“去哪儿了?”我想这家伙真是太能装了。
    莺哥眼里噙着笑:“人太多,懒得挤进去,就在楼上看。为什么半途认输,输那么多钱,还不如赏给我。”
    容垣耳根处泛出一丝红意,却仍绷着脸:“不想赌就不赌了,倒是你,要那么多钱是要做什么,宫里的月钱不够用么?”
    她看他一眼,往右旁无人的巷子里走去,语声里带了难得的恼意:“原来陛下也知道今日所输是个大数目,寻常人家里,丈夫输了钱,妻子唠叨两句再平常不过,”回头瞪他一眼:“何况你还输了这么多。”
    容垣耳根处红意更盛,脸也绷得更加冷:“那你是想我赢了把那人的妻子领回宫中与你姐妹相称?”我无声地伸手抚额,这家伙还能更装一点吗,明明心情激动得耳根都红了。而且可以看出这是个一激动就乱说话的人,这句话明显说得不合时宜。
    莺哥神色果然冷下去,淡淡地:“陛下若有这个意思,便是她的福分……”话未毕却被容垣逼到墙角。有日光洒下来,被风吹得破碎,他皱眉抬起她的头:“那你呢,到我身边来,你可觉得是福分?”
    她看着他,似想在眼角牵出一个笑,像她时常做的那样,一半真心一半假意,无懈可击。他的唇却及时吻上她欲笑的双眼:“你可知道,君王之爱是什么?”
    她没半分犹豫:“雨露均撒,泽陂苍生。”
    他放开她双眼,看着她强作镇定却不能不嫣红的双颊,手抚上她鬓发:“我和他们不一样。”
    我不知莺哥是否爱上容垣,只知道这样大好的一个逃跑机会,容垣默许的一个逃跑机会,她自己放弃了。
    ***
    冬日天高风急,四方城如一只巨大的兽,蛰伏于郑国最肥沃的一方土地。
    年末正好有几天宜婚嫁的好日子,老丞相嫁女,虎贲将军续弦,少府卿纳第九房妾侍,诸多好事都撞到一起,连同廷尉大人娶妻。这件事简直没有悬念,容浔娶妻,要娶的自然是花大力气保下的锦雀。当然,此时锦雀不是锦雀,是莺哥,十三月,本来身份够不上做容浔的正室,但政府系统的皆知十三月有个妹妹,不久前入了郑宫封了如夫人。四方城内喜气洋洋,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年代,只要身份对等其他所有问题好像都不是问题,至少除了我以外,还真是没看出有谁在纠结容垣和容浔是亲叔侄、莺哥和锦雀是亲姐妹、以后彼此见面大家将如何打招呼这个问题。妹妹出嫁,虽然只是从廷尉府的清池居嫁到廷尉府的清影居,姐姐也该前去观礼。因是亲上加亲的一门亲事,不仅莺哥去,容垣也去。
    厅堂高阔,处处结了大红喜字,容浔一身喜服,修眉凤目,芝兰玉树般侍立于高位之侧,敬等容垣入座。朝臣跪于厅道两旁,容垣一身宝蓝朝服,目光在容浔脸上顿了顿,携着莺哥坐上空待已久的尊位,落座时淡淡地:“成婚后也让十三月常入宫陪锦雀说说话,她一个人在宫里,难免发闷。”
    容浔抬头,目光对上莺哥端严的妆容,愣了愣。不知此刻他心中作何感想,也许根本没有感想,就像重新面对从前抛弃的一只猫狗。这是莺哥入宫后两人初次重逢,却在这样的地方,这样的时候。她十指芊芊接过侍女递过的茶盏,微微翻开的掌心里,再看不到一个刀茧,垂头吹起浮于水上的茶末,声音放得柔柔的:“曦和成天在跟前晃悠,哪里会闷。”
    容垣微微侧目:“口是心非。”
    施了胭脂的脸颊浮上一层恼意,被杯子挡住一半,眸子眄过去,狠狠瞪他一眼。
    两步开外的容浔狭长眼眸闪过难辨神色,细看时,已微微垂了头。不知那难辨的是什么,若不是我观察入微也发现不了。在场各位没谁觉得不妥,可能都没有看到,总不能要求大家都像我一样眼睛瞪得老大一动不动研究容浔面部表情,虽然大多数姑娘都想这么做,能做得出这种事的还真没有几个。容浔似乎是天生偏爱紫色,其实他更衬这种比血还艳上几分的大红。
    锦雀尚未进容家的门,这个人却已做得好似真正的一家人,再抬头时神情一如最初,看起来专注,背后暗含多少冷漠疏离。他望住她,缓缓地:“前几日月娘大病了一场,是以未去宫中探望夫人,离吉时还早,夫人若无事,可去清池居,同月娘她说些体己话。”
    她从容放下茶盏,目光扫过他大红喜服,展颜一笑,已不是过去任他几句话就能伤得体无完肤:“陛下今日有些伤寒,旁人拿捏不住准头,还是我在一旁随侍着才放心。过几日除夕家宴,自有说体己话的时候。”
    他眼中亮起一丝寒芒,唇角却牵出诚恳的笑:“也好。”一旁的容垣微微皱眉,将茶盏推给莺哥:“让他们换一杯,烫。”
    做国君的不易,不易在既不能让手下没有想法,也不能让手下太有想法,前者是庸君,后者是昏君,最后都是被篡位的命。除此之外,稍微有点智商的国君,还要忍受底下人对自己全面剖析,连今晚睡哪个女人都够手下和手下的手下们分析半天,搞不好你睡都睡完了他们还没分析完,这一点也挺讨厌。前面特地提到容浔娶妻这一日是个大吉日,虎贲将军也娶,少府卿也娶,为了不让底下人想太多,容垣既来捧了容浔的场子,就不能不再去捧捧虎贲将军的,捧捧少府卿的。莺哥倒是不用去,被留在廷尉府主持大局,即便想早点抽身也是不能,这行为已从普通的社会行为上升为政治行为,稍不留神就能捅出漏子,保守做法是忍了。就像十六岁那年唐国二公子前来求婚,想不到是个恋童癖,看他对着我五岁的画像口水滴答的模样,虽然很想踩他两脚再使劲碾两下,考虑到邦交问题,我默默地忍了。
    照锦雀不管不顾的性子,本以为婚事中途会变得难搞,比如喜堂上她突然一把扯掉盖头扑上去抱住莺哥的腿痛哭什么的,出乎意料的是,什么都没有发生。托了吉日的福,一切都很顺利,新朗风流俊朗,新娘柔婉恬静,一对新人两只手在莺哥面前紧紧交握,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唢呐声声。座上的郑侯夫人将笑意敛在眼底,在朝臣们偶尔响起的恭贺声中微微绽开,像一朵饮足阳光的冬日葵,你猜不出什么时候是真正的盛开,什么时候不是,就像她十一岁之后在刀锋血雨里渐渐学会的,一半真心一半假意。容浔的目光牢牢定在这张妆容端严的面庞上,似乎想看出点什么,我循着他的目光望过去,看到的和旁人所见也没什么不同。
    只要不出廷尉府,要找到独处机会就没有难度。远方重云朵朵,化做细雪飘落大地,擦过枯木古藤,发出朔朔清响,林中白梅盛开,一团一团挤在枝头,寒风里瑟瑟发抖。莺哥一身紫衣,婷婷立在白梅下,泼墨青丝长可及地,额间碧玉沾了细雪,微抿住唇角回头,连我这种见惯美人的都有点把持不住,急忙看向慕言,盯了他半盏茶,想看出有没有什么迷恋神色,但有点不好判断。脚步声渐行渐近,空旷梅林里莺哥的声音缓缓响起:“大人邀锦雀来此,不知何故?”
    脚步声停下,大红喜服的男子撑了把素色的油纸伞,定定立在朔朔飘落的细雪中:“莺哥……”
    紫衣女子浓丽眉目间酝出疑惑神色:“大人……可是认错人了?”唇间抿出一丝笑来,固执道:“锦雀,锦绣良缘的锦,杨雀衔环的雀,郑侯的第九位如夫人。大人口中的莺哥,死在四月前,生在四月前,我不是莺哥,大人今日娶的姑娘,才叫莺哥。”
    远方山岚寂静,细雪飒飒,他站在她身前五步,唇动了动,却未说话,良久,从怀中取出一只奇形怪状的瓷杯,杯上的白釉上得莹润剔透,沿着杯壁却裂开好几道纹路,看得出来是打碎后被重新修补。他看着她,眸色深沉,似一滩化不开的浓墨:“我在清池居看到这个,听说,是你要送给我的礼物?”
    她伸手取过:“哦?让我看看。”手一松,杯子啪一声跌落在地,正扣在脚下一块方石上,摔得一塌糊涂。
    他看着她:“你恨我。”
    她不顾君夫人的仪态,蹲下身研究这一地碎片,半晌,突兀地笑了一声:“这杯子,我从赵国百里加急带回来,想送给你,就怕赶不上你的生辰,原本手上有道伤,大夫让先好好治,治好再回去也不迟,怎么会不迟,那时可真傻,想着你一年只有这么一个生辰,没想到我回去得那么早,还是迟了。我将你看得太高,高得一定要好好珍重仔细对待,其实,你根本就不需要我珍重爱惜,在你眼中,我只是个工具啊。”她抬手抚上湿润鬓发,笑意半真半假:“我信守承诺为你完成了这最后的一件事,让你今日能如愿娶到锦雀,我不欠你了。执念太深就易伤。你说,是不是?”
    素色油纸伞微微颤抖,梅林静寂空旷,只能听到细雪敲打伞面,像谁光着脚踩在秋日的枯叶上。半晌,他伸出手想将她拉起来,她却自己站起。
    他的声音在伞下低低响起:“是我负了你。”
    她点头:“是你负了我。你和锦雀,你们负了我。”
    油纸伞滑落在地,他没有弯腰拾起,眼底浮出柔软情愫,我想我不会看错,但愿我没有看错,那样的神色,就像她十五岁那个黎明,在那片摇曳的竹林里他陪着她练刀,那时她还是个孩子,惧怕打雷,会晕血,他常含笑看她,脸上是真心的温柔。“我负了你,恨着我,也是好的。”
    ***
    有些女人向往嫁杀手为妻,因想法浪漫不着边际,自以为杀手好酷,嫁给杀手也好酷,嫁过去才发现好残酷。打死一个杀手容易,打动一个杀手太难。他们的人生是在悬崖上走钢丝,危机感强烈安全感没有,对外界的态度也基本朝抗拒发展,偶尔还会反社会。我知道怎样让一个杀手动容,就是把你的命给她。这结论绝对有强大的逻辑基础,你想,这些人看惯生死沉浮,最能了解面对死亡时人性的自私怯懦,只要有命在,什么都不重要了,哪怕是个抠门抠得不行的守财奴,你问他要钱还是要命他也是回答能不能又要钱又要命,不会说我要钱我只要钱你一刀杀了我吧。因为懂得,所以爱好。办事情就耍投其所好,倘若你能把命都给她,不要说一个杀手,一个刺客,就算是个刺身它都能顷刻感动成绕指柔。我不知容垣是否明白,但不管明不明白,当除夕那夜王宫里头巨大的成年雪豹发狂冲向莺哥时,他不是率先闪到一边,而是迎着雪豹将正要作出反应的莺哥一把拉过去护在了身后。
    容垣的刀术大郑第一,民间形容郑侯刀法之快如风驰电掣,根本看不清招式,寒光一闪刀已回鞘,被砍的人至少要等他转身离开才反应得出目已是被砍了……按理说这样快的刀法,斩杀一两头雪豹不在话下,尴尬就尴尬在此时除夕家宴,容垣并未佩刀,身体的反应再敏捷,怀中抱了一个人,就大大降低闪躲速度。原本雪豹捕猎的动作就很迅猛,发狂之后更是将这种迅猛发挥到极致,扬起的利爪狠狠擦过容垣毫无防备的左肩,在席的七位夫人同声尖叫,与此同时,趁着雪豹爪子往回收那微微一顿,冲上来的侍卫终于将刀子顺利刺中这畜生的后膛。雪豹痛得哀叫一声,扑上去口咬掉那侍卫的半只胳膊。所幸其他的侍卫们反应不差,眨眼已严严实实排成一堵人墙,护在受伤的容垣身后。可哪晓得雪豹中刀后愈加狂性大发,迎上去的侍卫或死或伤转瞬就倒下好几个。
    莺哥脸色发白,劈手抢过近旁侍卫手中钢刀,容垣皱紧眉头,侧身以巧力夺过她才到手不久的长刀,反手将她一把推到赶来帮忙的容浔怀中。
    宫灯十里,繁花万重,冬日里难得的佳景,却在顷刻间将灯染了剑影花惹了血腥,年轻的郑候在泠冷月色下从容持刀,身法抉似陨星坠落,刀光所过处扬起喷薄血雾,奋力挣扎的雪豹轰然倒塌,头颅以一颗断离枝头的绣球花,落地时还滚了几滚。
    庭中一时寂静,莺哥的唇颤了颤,一把推开容浔,拖着繁复长裙三步并做两步踉跄至提刀的容垣身侧,手伸出来要抚上他受伤的肩背,却像受了极大惊吓。乌黑血迹漫过月白常服,他神色如常,微微皱眉看着她,不悦道:“刀抢得那么快做什么。”顿了顿:“这种时候,你只需要站在我身后就可以了。”她却不能言语,脸色愈加苍白,唇颤得厉害,紧紧抱住他的手臂,仿佛他一切坚强模样都是逞强,下一就:倒下离她而去。
    “毒,那雪豹的爪子,有毒。”
    事实证明容垣果然是逞强,且将这股意志彻头彻尾贯彻下去,直到老医正匆匆赶来才露出马脚,昏倒那一刻被莺哥紧紧扣住十指,长刀落地。她扶着他滑倒的身子跪在赤红的雪地里,神色茫然望着着他启部越染越厚的血渍,望着他紧闭的双眼和渐呈青灰的面色。半晌,紫白的嘴唇哆嗦着凑过去,贴住他—激动就泛红的耳尖,轻轻地说:“你死了,我就来陪你。”近旁容浔猛地抬头,目光和紧紧搂住容垣的莺哥相对,顺着那个视角看过去,紫衣女子杏子艘的眼睛里一片漆黑,月光照进去,一丝亮色也无。
    容垣的确中了毒,虽然我相信有很多人希望他就此一死了之,但毕竟不是什么见血封喉的剧毒,尽管规格比耗子药要高出很多,在抢救及时的情况下,也不能发挥出比毒死一只耗子更大的效果。莺哥在清凉殿不眠不休守了三夜,容垣终于醒来,尽管脸色还是虚弱的苍白,漆黑的眸子里却透出异样颜彩。他披衣靠在床沿定定看着端了药汤的莺哥:“那时候,你说的什么?”
    她低头端起药碗小心抿一口,勺子送到他嘴边,“先喝药,不烫了。”
    他微微垂眼,“不喝。”
    她面上浮起一层恼意,勺子送也不是不送也不是,默默看他半天,慢吞吞从袖子里取出一枚骰子:“喏,这个,给你。”
    他看她一眼,举起骰子在灯卜细细端详:“玲珑骰子安红豆……”良久,收起骰子,一贯冷淡的眉眼睛含笑意:“你送我骰子做什么?”
    她抬头狠狠瞪他一眼:“你不知道?”
    他从容摇头:“我不知道。”
    她扑上去握住他的脸,鼻尖抵着鼻尖:“你不知道?”
    他握住她的手,抬头看她:“还没人敢对我这样,这可是欺君,等我好起来………”
    她偏头笑着看他,颊边泛起红云,像千万朵凋零的春花重回枝头:“等你好起来,要怎么?”
    他没说话,静静地看着她。
    她滑下去伏在他膝头,安心似的叹息:“我等你好起来,快点好起来。”
    玲珑骰子安红豆,相思红豆,入骨相思君知否。
    ***
    而后一切,正如慕言所说,莺哥与容垣相守三年,宠冠郑宫,更在第二年春时被封为正夫人。我不知这世间是否有真情永恒,或许正如慕言所说,一段情,只有在它最美丽时摧毁才能水恒,如那时的沈岸和宋凝。郑史未曾记载的那一页,是大郑宫里尘封的秘密。容垣昭告天下紫月夫人病逝,从知晓莺哥身份那一刻我们就知道另有隐情,却没想到隐情只是一个国君的自尊。
    景侯十年,莺哥人宫时李代桃僵之事被揭穿,容垣震怒。莺哥被罚在庭华山思过十年,十年不得下山。
    庭华山挨着赵郑接壤处,位于重山密林,是郑国圣山,传说因是王室崇奉的一位女神所化,男子不得攀爬,即便是女子,也必得经王室许可,违者族诛。这一年,莺哥二十三岁,她骗他三年,他便将她仅剩的十年青春埋葬在这座与世隔绝的深山。侍卫们将她从溶月宫中绑出来,她想再见他面也是不能。被困在庭华山的前两个月,她日日想的都是如何破掉山中的阵法下山,终于遍体鳞伤地闯出那片山林,日夜兼程赶赴王宫,听到的却是自己病逝的消息,以及他的第六位夫人,如夫人红珠有孕了。
    她身上带伤,耽误行程,才走到一半就被赶来的侍卫拦住。街市荒凉,天上一钩新月,几个残星,本该远在千里的容垣抬手掀起轿帘,月光照下来,现出隐台风雪的一张脸。
    刀尖点地,她一步一步走到他面前,像风中飘零的落花,身后一串长长血印。她抬头看他,眼中一层细密的水雾,嗓音哑哑的:“那时候你告诉我,你和他们不一样,你忘记了么?”
    他将她的手拿开,她急切地握住他的袖子:“还有我送给你的骰子,你不是日日带在身边么,你……”
    他打断她的话,从袖子里取出一枚象牙制的骨骰,指腹微一用力,雪白粉末如沙一般滑落:“你说的,是这个?”
    她不能置信地望向他,眼中水雾愈盛,却在汇成珠子前硬逼回去,嘴唇动了动,良久,才发出声音:“其实,你早就知道我不是锦雀了对不对?找到这样的理由囚禁我,”突兀地笑了一声:“是厌倦我了对不对?”她抬手蒙上自己双眼,像是不在乎地懊恼,双颊却逸出泪痕:
    “我怎么就相信你了呢,你们这样的贵族,哪里能懂得人心的可贵。”四下无声,她慢吞吞放下手,连鼻头都泛红,眼角还是湿润,眼睛却执拗地睁得大大的:“听说红珠夫人有孕了,恭喜。”骨骰毁掉的细粉被风吹得扬起来,在暗夜里织出一幅薄纱,容垣的手一顿,抬头看着她,深如古潭的一双眸子悠悠的,如暮春天际寒星。
    两人情谊还在的时候,容垣常指点莺哥刀法,姐姐曾是容浔的护卫,妹妹会刀术也没什么奇怪,但指点归指点,从未真正和莺哥打一场。唯一的这一场却是决裂之后的这个夜晚。千万朵樱花散落在他凌然刀光下,随风飘飞,他将她反剪了双手推给侍卫们,良久,淡淡地:“未将夫人顺利送到,便提头来见孤。”
    那是他们最后一次相见。
    庭华山终年寂静,哪怕人间处处烽烟,唯有此处被世人遗忘,春时莺啼婉转,夏日绿树成荫,秋时红叶依依,冬日细雪不止。莺哥再未主动提及容垣,也没再尝试破阵出山。三年闻郑国可谓风云变幻,却没有一丝消息传人山中。三年后,照看莺哥的老嬷嬷病重将逝,病榻前握住莺哥的手,浑浊双眼流下两行清泪:“陛下命老婢照看夫人十年,如今,老婢却是要负陛下嘱托了,夫人对陛下有怨,可两年前陛下便病逝归天,对已死之人,什么样的恨,都该化为尘土了,陛下,陛下望夫人能好好活下去,这番话本应十年后再转告夫人,老婢命薄,陪不了夫人那么久了。夫人思过三年,其实本无过错,但这三年千曰,世间万般,夫人该是,都看开了罢。”
    夜风过窗吹熄灯烛,半晌,莺哥的声音空荡荡响起,教在风里:“你刚才,说的什么?容垣他,怎么了?”
    事实证明莺哥并没有看开,若是看开就该常伴青灯终老庭华山,而不是奋力破阵誓为当年事追个结局。可见这个老嬷嬷并不了解她,她一生都活得清醒,习惯这样的活法,不知道糊涂是福,人不该和自己较劲。可出山也没有盘缠,从没听说过谁思过还带着一大堆金银财宝,即便是那些锦衣华服玉饰金钗,是容垣送的,就不能拿出去随便当了,只好重操旧业,一边杀人赚盘缠一边寻找容垣。这世间有多少人有杀人的心却无杀人的本事,好在有的是钱。我同莺哥第一次见面,她说她不相信容垣已经死了,看来是真的不想相信。这就是她的梦,梦到此处又重头来过,将所有过往再次回放,沉在这样的虚幻中不能自拔,反反复复没有止境。我终于明日她想要什么,她想要容垣,即便他将她锁在深山,她还是想要他。若他没死,于她而言不过一个负心人,三年、五年、七年,总有一天能够忘怀,可人人都说他死了,留下一团又一团迷雾,而芷死亡之后,最后的决裂化作梦幻泡影,连那些刻意说来让彼此难受的狠心话都失了怨毒带了哀伤,就像回忆一棵被砍伐的树,只记得它黄叶满枝的璀璨胜景,拒绝想起冬日里枯萎的颓败模样。可越是害怕越不能害怕,因身后再没有一个人能握住自己的手。她说她不相信他死了,说得削金断玉斩钉截铁,心中却在恐惧挣扎,这就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梦是人心欲望,人在脆弱时,最难敌的就是心中欲望,她迟迟不能醒过来,因敌人不是别人,是她自己。
    慕言有搭没一搭地敲着扇子:“如何带她出去,可想出法子了?”
    他问得正是时候,我刚要发表想法,半空突然传来滚滚惊雷,像是九天之上天河泛滥,转眼便落起倾盆大雨,雨水寻着雷声间隙劈开浓密云层倾泻直下,破天的水幕层层笼住夜幕里的四方城。远方传来不知名咆哮,紧闭的城门豁然大开,比城门还高的巨浪迎着城墙径直扑进来,像一头猛兽,贪心地张开血盆大口。还以为这次这个梦会比较平和,没想到危险的一刻还是来临。洪水对我无用,我又不用呼吸,只要胸中鲛珠不受损就没问题,可慕言不一样,他是个活人。我脑中一片空白,洪水来势如此凶猛,容不得人做出反应齐头的浪花就打过来。为什么要将他带入莺哥的梦境,若他果真死了……浑浊水浪瞬间淹没头顶,我想紧紧抱住他,可什么都看不到。身子被往后一拖,一口水趁机扑进喉咙,鲛珠在胸膛里怦怦直跳,就像一颗真正的心脏,活的心脏。我想,这一定是慕言,除了他再没别的可能,伸手想攀住他,手伸出去时被紧紧握住,脸颊贴到什么温软物什,伸出还空着的那只手抚摸,摸到水中他高挺鼻粱柔软嘴唇。这的确是他,他在我身边。
    慕言会水,即便带着我这个拖油瓶,凫水也凫得很好,可巨浪一层一层打过来,最好的水手也吃不消,何况他只是个业余的。这无声的世界里,渐渐适应电勉强能视物,久久不能换气,想必给慕言造成巨大负担,我伸手捧住他的脸,隔着水幕也能看到他瞬间诧异的神色,这是我一直想描绘的眉眼,一直想亲上去的双唇。嘴唇印上去时不知他如何表情,隔得那样近又怎能看清表情。我是要在水中为他渡气,却不知该如何撬开他牙关,这些事情师父没有教过我,君玮那些小说里也从没有写过,能够使用的只有舌头,但要一边贴住他嘴唇防止河水呛进去一边用舌头顶开他牙齿就有点困难。我们保持嘴唇贴合的姿势,漂泊的水浪晃得人一阵一阵恍惚,他一手揽住我的腰,身体贴得更近,微微松开齿关,这正是好机会,我紧紧抓住他肩膀,将嘴唇贴得更紧,胸中生气顺着紧贴的双唇逸到他口中,他双眼蓦然睁大,这样多的生气其实已经足够,可我舍不得离开,以后再没有这样的机会。水里其实电有好处,大家都屏住呼吸,隔得这样近相互亲吻,他也不会发现我是个死人。虽然其实这根本就不是个吻,但我可以假装它是。我爱上的这个人着实强大,但在这样的时刻也需要我来保护,我会将他保护得好好的,不受半点伤害,尽管他陷入此种险境也是我害的……
    水势渐渐小下去时我们抓到一块浮木,慕言将我抱上去,放眼四望,真是一片梦里水乡。
    这样也不是办法,根本看不到莺哥在哪里,即使想出带她出梦的法子也无法实施。但转念一想,这是她的梦,梦中一切都是她潜意识里创造,她是这梦里的一切,就如同我所创造的华胥之境,虽然看不见,但处处都该有她的意识……我想我终于明自,垂头看向浮木下的洪水,说出早该说出的话:“容垣没有死,他在等你,我知道他在哪里,你要不要,同我一起去?”瓢泼落雨蓦然停止,我指着前方的一团光,正是从这梦境中走出的结梦梁,缓缓道:“从那里出去,你能找到他。”
    医馆中,莺哥终于模糊醒来,却神情恍惚,看了我们两眼,一句话也未说。她不会记得梦中发生了什么。因我和慕言一身湿衣,得先回房换套衣服,只得将老大夫从床上挖起来先行照看。东方微熹,隔着庭院四围的矮篱笆,可看到远方千里稻花。慕言笑了一声:“什么从那里出去你就能找到他,我还以为你从不说谎从不骗人。”
    我小声争辩:“这又不是骗人,若是在梦中,穷尽一生她也不能找到他,在现实里,不管容垣是死是活,总有一天她能弄个明白。她活得清醒,不善自欺,也不愿别的什么来欺骗自己,哪怕只是个梦境。”
    他打断我:“那你呢?”
    我摇摇头往前走:“我从不做梦。”死人是不会做梦的,我连睡觉都不用,还做什么梦。
    他顿了顿,没再继续那个话题,却换了个更要命的:“方才在水中,你是在做什么?”
    我顿时头皮发麻,转头强装镇定看着他:“帮你渡气,你看,既然我会华胥引,总还是应该有这么一些别的异能……”
    他含笑看我,却没再说别的什么,只是点点头:“去换衣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