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间世》上我刊出一篇姚英小姐的文章——她其实已是一位太太了,但她并不是姚英太太,而在英文中,要称呼一个女子的名姓,又没有方法可以不提起她结过了婚没有。如果提及一个著名的女作家,当你用“太太”这个称呼来介绍她时,而不提起她的名字,那便更加不敬了。在中国,至少,我们可以用“女士”这一个称呼而避免自己碰钉子,又用同样的方法我们可以用第三人称而不加辨明是“他”或“她”——只有在华夏之都才有的一种两性平等测度。我想,我们何以不能只用一个属类名称“M”来称呼一个人,而让人家好奇地去玩味这到底是一个已婚或未婚的“他”呢,还是一个已婚或未婚的“她”?好了,且说M姚英写了一篇说她处理书室中书籍的方法的美妙的文章,那方法,同我的竟那么巧合,要是我对于这一点以前曾发表过只字,或以前曾同她见过面的话,我真要说她偷窃了我的意思了。因此我在她这篇文章后面写了一篇很长的编者按语——我是希望编者们能在人家的文章后面写点长的按语的。——说明她的理论与我的相同得多么厉害。事实上,我们所有的只是一种共同的理论而已,这大致如下(转译她的文章):
当然,公共图书馆或学校图书馆择用一种编目的方法,把书籍按照规定一一标签分类,当是很好的,不论是依照杜威分类法或王云五分类法。但这办法对于一个穷书生是办不到的,他没有一部全套的图书馆版本来陈列起来,他往往在上海或南京住着一幢幢的弄堂房子。这种弄堂房子通常有一间会客室,一间客堂,二间卧室,二间浴室,如果他或她可以有一间书房,那已算是幸运的了。此外,他或她所收藏的有限的书籍通常都是按着个性的,大概是偏多于他或她所喜欢的作者的书,而其他的作者的书则较少。那么,他或她对于这些书又怎样来处理呢?
别人我不知道,但这是我的方法(我高兴这种从第三人称转到第一人称的说法,因为英文也不经心地忘掉了对于“我”及“我的”第二个词的性的区别)。我的方法是一种自然的方法。譬如说,当正在书桌前坐着的时候,接到了寄来的一本书或刊物,我便把它放在书桌上。假如正在看的时候有客来了,于是我便把它拿到客堂里去同我的朋友共读。如果那朋友去了,我忘记把它拿回来,我便让它放在客堂里。但有时读得十分有味,我还不想睡觉,而只想舒散一回,于是我便把它拿上楼来在床上看。如果这书能抓住我的兴趣,我便读下去,但如果兴乏了,我便可以随手把它当作枕头。这便是我所谓的自然方法,这可以约略给它下个定义为“把书籍随手置放的方法”。我甚至根本不能说我的书有什么“适当”的地方可以放置。
这种方式的逻辑的结果,当然是到处都是书籍杂志了。床上,沙发上,会客室里,食架上,自来水龙头边,等等,有着一种在杜威或王云五的分类法中所不能获得的丰富的印象。
这种方法有三个优点可以介绍。第一,有一种多样错综的美。因为这样一来书本都杂放在一起了,皮面精装本,纸面本,中文的,英文的,大而厚的巨册,轻巧的毛边书,有的有中世纪英雄的图案,有的有裸体的摩登女郎,全混合在一个知识的大库中,包括了整个人类史的一个缩影。第二,有一种丰盛与多样的趣味。我让一本哲学书放在一部自然科学论文旁边,让一本幽默的小册子同一本意义堂皇的提倡道德的书籍并肩齐立。它们只是组成了一个杂色队伍,很像各自存着相反的意见,而在我的想象中做着一场荒唐无稽的争论而叫我开开心而已。第三,这种方法有一种十分便利的好处,因为如果一个人把他的全部书籍都放置在书房里,那么他在客堂里便分明无书可看了。用了这一种方法,我即使在厕上也可以增进知识了。
我要声明的,便是那是我个人的方法,我并不是要求别人的赞成或请他们照我这样做。我之所以写这篇文章就是因为当我的客人们看见了我的生活方式时,往往摇头叹息。因为我没有去问过他们,所以我也不知道那是不以为然的叹息呢,还是赞成的叹息……但我也不管。
上面的文章可以说是现在中国的小品文的一个好例子。这有中国古文的飘逸,又有现代文的亲切随便。下面便是我的编者按语的大要。我说:
我收到这篇来稿时,那题目便吸引了我的注意,好像有人偷去了我的一件巨宝,当我读下去的时候,我大为惊诧地发现我所喜欢的收藏与处置书籍的方法已同时也被另一个独立的工作者所发现了。所以我对于这一点怎么能不来说上几句呢?我知道读书是一件修养的事业,但自从读书受了大学里的入学登记人的支配之后,这便退化成了一种便宜的,庸俗的,市侩的勾当了。收藏书籍本来也是一种修养的消遣,但现在,自从那些暴发户夹进到这个爱古的雅事中来之后,情形可不幸改变了。这些人总是有着这个作家的全集,那个文人的全本,用漂亮的摩洛哥皮面装订着,保存在精致的玻璃橱中。但我看看他们的书架上,却一个拿去了书而留下的空位也没有,这事实表示这些书除了他们的仆人来清理拂拭之外,从来没有人碰过。书上没有卷边,没有指印,没有偶然落在上面的烟灰,没有仔细用蓝铅笔打着的记号,在书里也没有枫叶夹着,就只是许多没有裁开的书页。
所以看来即使收藏书籍也低落到一种俗态中去了。明××写过一篇读古砚的文章,说起了收藏古玩的俗派,现在姚女士以这一点意思更进而说到藏书,我心下竟不怦然以喜了。仿佛只有你觉得的意思,在世界上总有一个别人会与你同感的。王云五的分类法用在公共图书馆中是很好的,可是这种方法对于一个穷书生的书房又有什么用处呢?我们必须要有一种不同的原则,这已有《浮生六记》的作者指了出来,那便是:“大中见小,小中见大,虚中有实,实中有虚。”这位作者的话是说一个贫儒的家屋与庭园布置的。但这个原则在书籍的处置上也很适用。这个原则用得恰当,你可以把一个穷书生的书房变为一处真正未经探索过的大陆。我的理论是:
书绝不应加以分类。把它们加以分类是一种科学,但不把它们分类则是一种艺术。你的一所五尺的书架本身就应该是一所小小的天地。把一本书集倚在一本科学刊物上,把一本侦探小说放在顾育(Guyau)的书旁,便有这一种效果发生了。这样一布置,那五尺的书架便成为一座“丰富的”书架,可供你去玩味了。反之,如果书架上放了一部司马迁的《史记》,那么当你不想要看史记的时候,这书架对你便毫无意义了,这成了一座空无所有的书架,只是一副枯骨了。大家都知道女人的美是在于她们的神秘与乖巧,而像巴黎及维也纳等古城市之引人入胜,也因为在你住了十年之后,你还不能确知一条曲巷会发现什么。在书室,那情形也是如此。书室中也应当有一种神秘与乖巧,这种神秘乖巧从你决不能猜到几个月或几年前在那个特殊的书架上有些什么这个事实上来的。
所有的书都应有其个性,决不应有一律的装订。所以我始终不高兴买什么《四部备要》或《四部丛刊》。所谓它们的个性,一半是由于它们的外貌,一半是由于那购买的环境。你也许在夏季旅行时随手在安徽的一个小镇上买来了那一本,也许这本书另有人出过比你更高的价钱。如果那些书买了来按照自然的方式放在书架上,你偶尔看到一本王国维的元剧史,小小的一薄本。你像打猎一样的开始寻了,从上到下,从东到西,当你有所得时,你便是真正的得到了,不仅是拿着而已。你的眉头已经有了几滴汗珠,你感到像一次好运气的出猎中的猎人一样。也许你一直寻到地洞里。而正当你要看第三卷的时候,你发觉它又不见了。你站着,呆了一回,想着你不知把它借给谁了,没奈何地叹息一声,像一个小学生失脱了刚要抓到手的鸟儿。这样,一层神秘与可爱的轻纱将永远笼罩着你的书室,你始终不会知道你会找到什么。总之,你的书室便将有一种女人的乖巧与大城市的秘密了。
几年前我在清华遇见一位同事教员,他有一个书室,这书室只有一箱半书,但全是正式加了标签和分了类的。从一到一千,照着美国图书馆协会的分类法。当我向他借一本经济学史时。他可以极为得意地马上告诉我那本书是“580.73A”。他很自傲他的“美国式的效率”。他是一个真正美国留学生,但我说这句话,并没有称赞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