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亚,没有比丹那美拉更迷人的地方了。丹那美拉位于海边,沙滩边缘长着木麻黄。政府办公室仍设在荷兰人统治时建造的市政厅里,山上矗立着灰色的堡垒废墟,曾经葡萄牙人凭借这座堡垒,控制着不守规矩的原住民。丹那美拉有着悠久的历史,华商在海边建造了迷宫般的巨大宅邸,到了凉爽的傍晚,他们便坐在凉廊里,享受着夹杂着咸腥味的海风,而这些家庭在这个国家定居了三个世纪。许多人已经忘记了自己的母语,用马来语和洋泾浜英语进行交流。在马来联邦,仅剩的过去大都只存在于生者父辈的记忆中了,但好在现在还有想象力。
在曾经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丹那美拉一直是中东最繁忙的商业中心,这里的港口停满了船只,还有很多快帆船和舢板船从中国的海面驶来。然而,现在这个地方死气沉沉,弥漫着凄凉和浪漫的气氛,和很多曾经辉煌一时的地方一样,如今只能生活在对昔日荣光的记忆中。这里是一个冷清的小镇,陌生人来了,都将逐渐失去往日的活力,在不知不觉中与当地人一样,过着简单和慵懒的生活。橡胶产业的持续繁荣并没有让这里兴旺起来,随之而来的衰退却加速了小镇的衰落。
欧洲人聚居区非常平静。那片区域整洁干净。这里的白人要么是公务员,要么是公司代理,他们的房屋建在一片巨大的运动场周围,他们所住的平房宽敞舒适,掩映在高大的玉桂树的树荫之下。运动场非常大,绿色的草坪经过精心的打理,就像大教堂的场院。丹那美拉的这个角落笼罩在静谧之中,美轮美奂,会让人想起坎特伯雷大教堂周围的区域。
临海有一个俱乐部,大楼虽然宽敞,却有些破旧,弥漫着衰败之气,走进俱乐部,你会觉得自己像是硬闯进去的,仿佛俱乐部正在停业改建和装修,而你却冒失地走进开着的门,进入了一个不该进的地方。早晨,你可能会看到几个种植园经理从他们的庄园里来这里办事,他们喝过杜松子酒就会返回种植园。到了下午晚些时候,也许会看到一两个女人带着一种鬼鬼祟祟的神气,翻阅过期的《伦敦新闻画报》。傍晚时分,几个男人信步走进来,坐在台球室里,一边看别人打台球一边喝酒。不过每逢礼拜三这里会热闹一些。在那一天,楼上的大房间里会放留声机,人们从周围的乡村来这里跳舞。有时跳舞的人至少有十几对,甚至可以凑齐两桌桥牌了。
就在这样的场合里,我结识了卡特莱特夫妇。我当时住在警察局局长盖兹的家里,那天,我坐在台球厅里,盖兹过来问我能不能搭个手玩桥牌。卡特莱特夫妇打理一座种植园,每周三都带女儿来丹那美拉玩。盖兹说这对夫妇人不错,话不多,为人谦逊,和他们打桥牌挺愉快。我跟着盖兹走进台球室,盖兹把我介绍给他们。他们已经坐在一张桌子旁了,卡特莱特太太正在洗牌。她洗牌的手法很纯熟,我对牌局顿时有了信心。她的手又大又壮,两只手各拿了半副牌,灵巧地把半副牌的牌角插在另外半副牌的牌角下面,“咔嗒”一声,整副牌干脆利落地合在了一起。
她洗牌就像在变魔术。打牌的人都知道,只有不断地练习,才能把牌洗得这么好。可以相当肯定地说,能够这样洗牌的人,都很喜欢玩桥牌。
“你们介不介意我们夫妻两个搭档?”卡特莱特太太问,“我们两个赢对方的钱可没意思。”
“当然不介意。”
切牌之后,我和盖兹坐下。
卡特莱特太太抽了一张A,她一边快速而利落地发牌,一边与盖兹谈着当地的大事小情。但我知道她一直在打量我。她看上去挺精明的,但心地善良。
卡特莱特太太五十来岁(在东方,人们老得很快,但还是很难看出他们的年龄),一头白发梳得乱糟糟的,总有一绺长发掉到额头前面,她经常不耐烦地用一只手把头发往后拨开。真不明白她为什么不干脆用一两个发夹把头发别住,好省去不少麻烦。她的蓝眼睛很大,但脸色苍白,带着倦意。她的脸布满了皱纹,脸色蜡黄。在我看来,正是因为她的嘴,使她看起来有些刻薄,总像是在讽刺什么,同时又显得很宽厚。你看得出,这个女人很有自己的想法,并且从不害怕说出自己的想法。她喜欢一边打牌一边聊天(有些人就反对这样,我却觉得挺不错,因为我不明白在牌桌上为什么要表现得像在参加追悼会一样),而且,我很快就发现她这人很风趣。她拿人打趣的时候嘴很毒,但也很有趣,只有傻瓜才会发火。如果她不时说一句挖苦人的话,你也乐意用你所有的幽默感来体会其中的乐趣,而且,你很快就会发现,她拿别人打趣,也不介意别人用她来开玩笑。要是你能给出机敏的回答,把嘲笑的矛头指向她,她那张嘴唇薄薄的大嘴会形成一抹干笑,她的眼睛也会闪闪发亮。
我认为她是一个非常和蔼可亲的人。我喜欢她的坦率和机智,对她那张朴素的面孔也很有好感。我从未见过一个女人对自己的外表如此不在乎。不光她的头发凌乱不堪,她身上的一切都很邋遢。她穿了一件高领丝绸衬衫,但是为了凉快,她把最上面的扣子解开了,露出一段枯瘦干瘪的脖子。她的衬衫皱巴巴的,一点儿也不干净。她抽了数不清的烟,身上全是烟灰。当她站起来和别人说话时,我看到她的蓝裙子急需洗一洗,下摆都磨损了。此外,她穿着笨重的低跟靴子。但这些都无关紧要。她的穿着打扮很符合她的性格。
和她打桥牌是一种乐趣。她出牌很快,一点儿也不会犹豫,她不仅很懂桥牌之道,还很有这方面的天赋。她自然了解盖兹打牌的手法,却是第一次和我打牌,不过她还是很快就看出了我的意图。她和丈夫之间的合作令人钦佩,她的丈夫打起牌来很谨慎,牌技非常好。但她了解他,所以她打牌时非常大胆和肯定,玩得很漂亮,还能赢。盖兹玩牌乐观到了愚蠢的地步,希望他的对手想不到去利用他的错误,如此一来,我们两个根本不是卡特莱特夫妇的对手。我们连输了好几把,只好干笑,假装就算输了也无所谓。
“这副牌八成有问题。”盖兹最后神情凄楚地说道,“就算有了所有好牌,我们照样输得很惨。”
“这跟你们的牌技可没什么关系。”卡特莱特太太答,用她那双淡蓝眼睛直视着他的脸,“只不过是你们的运气不好罢了。不过上一把你不把红心和方片弄混,说不定还有点儿胜算。”
盖兹开始详细地解释搞得我们损失惨重的不幸是如何发生的,但是,卡特莱特太太灵巧地一挥手,把牌摊成一个大圆圈,准备发牌。卡特莱特看了看时间。
“最后一把了,亲爱的。”他说。
“啊?”她看了看表,然后对一个正在穿过房间的年轻人喊道,“布伦先生,你上楼去的话,就告诉奥利弗我们过几分钟就该走了。”她转向我,“我们路上要走大半个小时才能到种植园,可怜的西奥天一亮就得起床。”
“我们每周只来一次。”卡特莱特说,“奥利弗只有在这天才有机会不受拘束,好好玩一玩。”
我觉得卡特莱特看上去又累又老。他中等身高,秃顶,脑袋光亮亮的,留着短而粗的灰白胡须,戴着一副金边眼镜。他穿着白色帆布西装,系着一条黑白相间的领带。他穿戴很整洁,看得出比起他邋遢的妻子,他在穿着方面花了更多的工夫。他很少说话,但很明显,他喜欢妻子尖刻的幽默,有时还能很巧妙地反驳几句。他们显然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他们两个人都年纪不轻了,一定在一起生活了很多年,真高兴看到他们之间的感情那么坚贞,对彼此如此宽容。
这把牌只打了两手就决定了胜负,我们刚刚点了最后一杯苦味杜松子酒,奥利弗就下来了。
“真要走了吗,妈妈?”她问。
卡特莱特太太用慈爱的目光看着女儿。
“是的,亲爱的。快八点半了。要到十点我们才能吃晚饭。”
“该死的晚餐。”奥利弗快活地说。
“走之前让她再跳一支舞吧。”卡特莱特建议道。
“不行。你晚上必须休息好。”
卡特莱特微笑着看着奥利弗。
“你妈妈决定了的事,亲爱的,我们还是乖乖照办为好。”
“她是个意志坚定的女人。”奥利弗说,爱怜地抚摸着母亲布满皱纹的脸颊。
卡特莱特太太拍拍女儿的手,吻了一下。
奥利弗谈不上漂亮,但十分清秀。我想她也就十九或二十岁,还带着一点儿婴儿肥,再瘦一点儿会更有魅力。她不像她母亲那样果断,而她母亲正因如此才显得个性十足;她更像父亲,继承了他的黑眼睛和微微的鹰钩鼻,也和他一样都很和蔼可亲。一看就知道她很强壮,身体非常健康。她的脸颊红红的,眼睛炯炯有神。她有一种他早已失去的活力。她是那种典型的英国姑娘,情绪高昂,盼着可以享受生活,脾气也很好。
和他们分开之后,我和盖兹向他家走去。
“你觉得卡特莱特夫妇怎么样?”他问我。
“我喜欢他们。在这样一个地方,他们肯定人缘不错。”
“我希望他们能多来几次。他们的生活实在太单调了。”
“那姑娘肯定很无聊。卡特莱特夫妇像是有对方陪伴就满意了。”
“是的,他们非常幸福。”
“奥利弗长得像她父亲,对吧?”
盖兹斜睨了我一眼。
“卡特莱特不是她的生父。卡特莱特太太在嫁给他之前是个寡妇。奥利弗是在她生父去世后四个月出生的。”
“啊——!”
我拉长音说出这个字,融入了我所有的震惊、兴趣和好奇。但盖兹什么也没说,我们默默地走完了剩下的路。男仆在门口恭候我们进屋。我们喝完最后一杯苦味杜松子酒,坐下来吃晚饭。
起初,盖兹十分健谈。由于对橡胶产量的限制,走私开始变得猖獗,他的工作就是要打击这种奸诈的行为。那天,他们抓了两艘走私船,他为自己的成功沾沾自喜。没收来的橡胶堆满了仓库,很快就会被正式焚毁。但是,过了一会儿,他不再说话,我们默默地吃了饭。男仆送来了咖啡和白兰地,我们点上了雪茄。盖兹靠在椅背上。他若有所思地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他的白兰地。男仆离开房间后只剩下我们两个了。
“我认识卡特莱特太太有二十多年了。”他慢慢地说,“那时候她长得太美了。她一直都有些邋遢,但她年轻,这也就不是什么大问题,她可真是个可人儿。她嫁给了一个叫布朗森的男人——雷吉·布朗森。他是雪兰登一个种植园的经理,我当时被派到阿洛利比斯工作。那时,那个地方可比现在小得多,整个社区想必都不超过二十人,但有一个挺有意思的小俱乐部,我们玩得很开心。我还记得我第一次见到布朗森夫人的情景,就像昨天一样。那时候没有汽车,她和布朗森是骑着脚踏车过来的。当然,那时她看上去不像现在这么坚决。她瘦得多,肤色很美,一双眼睛格外动人,你知道,她的眼睛是蓝色的,一头乌黑的头发是那么浓密。如果她肯多花些心思打扮,必定会相当迷人。事实上,她是当地最漂亮的女人。”
我试图根据卡特莱特太太现在的样子,以及盖兹那不太形象的描述,在脑海中勾勒出她曾经的(那时她还是布朗森太太)模样。从她那结实的身材,以及坐在桥牌桌旁的笨拙姿态,我想象一个身段玲珑的年轻女子,她的动作轻盈优雅,做什么都仪态万方。现在,她的下巴是方的,鼻头很圆,但她年轻时丰腴圆润,也就掩盖了这些缺点。她一定是个美人,皮肤白里透红,一头浓密的棕发随意一梳。在那个时期,她穿着一条束腰长裙,戴着一顶阔边帽。或者马来亚的妇女当时仍然会戴的、老画报上登的那种遮阳帽?
“我有将近二十年没见过她了。”盖兹继续说道,“我知道她住在马来联邦,但不知道具体地方,后来我接受了这份工作,来到这里。我在俱乐部里遇见她,就像多年前我在雪兰登时一样,感到非常意外。她现在自然是上了年纪,变得面目全非。看到她有一个成年的女儿,我感到相当震惊,不由得感叹岁月如梭。上次见到她时我还是个年轻人,现在,哎呀,再过两三年我就要退休了。有点儿无聊吧?”
盖兹看着我,他那丑陋的脸上露出悔恨的笑容,还带着些许愤怒,仿佛我能帮忙控制岁月匆匆流逝的脚步。
“我也不再年轻了。”我回答。
“你没有一辈子都在东方生活。这会让人提前衰老的。到了五十岁就是老人了,到了五十五岁,人就成了废物,什么也干不了。”
但我不想让盖兹跑题,转而说什么年老的话题。
“你再见到卡特莱特太太时,有没有认出她?”我问。
“也可以说有,也可以说没有。我第一眼看见她,就觉得我认识她,却一时想不起她是谁。我还以为她是我休假时在船上遇到的人,只有一面之缘。但她一开口,我立刻就记起来了。我记得她眼里干涩的闪光和她清脆的声音。她的声音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暗示:你真是个傻瓜,但你并不坏,说实话,我还挺喜欢你的。”
“你从她的声音里听出了不少东西。”我笑着说。
“她在俱乐部里走到我跟前,和我握了手。‘你好,盖兹少校。还记得我吗?’她说。
“我当然记得。
“‘自从我们上次见面以来,都过了很多年了。我们都不再年轻了。你见过西奥了吗?’
“我一时想不出她指的是谁。我想我看起来很傻,她轻轻一笑,就是那个我很熟悉的嘲弄的微笑,然后她给我解释了一下。
“‘西奥是我的丈夫。这似乎是最好的办法。我很孤独,他正好想结婚。’
“‘我听说你嫁给他了。’我说,‘希望你过得幸福。’
“‘非常幸福。西奥这人可好了。他马上就来。他会很高兴见到你。’
“我对此表示怀疑。在我看来,我是西奥最不愿意见到的人了。我也没想到她会希望我见西奥。但女人都很有趣。”
“他为什么不想见你?”我问。
“这个我等会儿再说。”盖兹道,“西奥出现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叫他西奥,毕竟我一向只叫他卡特莱特,我也只当他是卡特莱特。见到西奥,我大吃一惊。你也知道他现在的样子,在我的记忆中,他很年轻,留着一头鬈发,精神抖擞,干净利落。他总是把自己收拾得很干净,身材好,举止得体,看得出经常运动。现在回想起来,他长得并不难看,虽然谈不上高大魁梧,但你知道,他很优雅,动作也轻盈。可当我看到这个老家伙,戴着眼镜、弯腰驼背,还是个秃顶,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都认不出他来了。至少,他看到我似乎很高兴,也很感兴趣。他并没有表现得太热情,但他向来都是个话不多的人,我也没盼着他对我多热情。
“‘你在这儿遇到我们,是不是很惊讶?’他问我。
“‘我并不知道你们住在什么地方。’
“‘我们可是一直都多多少少了解一些你的动向。你的名字时常出现在报纸上。你找一天一定来我们家里坐坐。我们在那儿住了好多年了,想必在回国之前,我们会一直住在那里。你回过阿洛利比斯吗?’
“‘没有。’我说。
“‘那是个不错的小地方。听说现在越来越繁荣了。我再也没有回去过。’
“‘那里并没有给我们留下什么非常愉快的回忆。’卡特莱特太太说。
“我问他们要不要喝一杯,然后叫来了仆人。我敢说你注意到卡特莱特太太喜欢喝酒了,我不是说她是个酒鬼,但她喝起苏打威士忌活像个男人。我看着他们,心里充满了好奇。他们看起来非常幸福,我猜想他们的日子过得不错,后来我才发现他们相当富裕。他们有一辆高档汽车,每次回国休假出手都很阔绰。他们相处得很好。你知道,看到两个人在结婚多年后,依然喜欢彼此的陪伴,是一件多么令人高兴的事。他们的婚姻显然非常美满。他们都很爱奥利弗,为她感到骄傲。西奥尤为如此。”
“虽然她只是他的继女?”我说。
“虽然她只是他的继女。”盖兹道,“别人肯定以为她会直呼他的名字。但她没有,而是叫他爸爸,她自从出生就只有西奥一个父亲,但她在信上的签名是奥利弗·布朗森。”
“顺便问一下,布朗森是个什么样的人?”
“布朗森?他是个大个子,性格舒爽,声音洪亮,笑起来像打雷,他的体格很健壮,就跟运动员似的。他这人并不突出,但是他为人正直。他的脸很红,头发也是红的。现在回想起来,我从来没见过一个人像他那样流这么多汗。汗水从他身上往下淌,他打网球的时候总是带着毛巾。”
“这么听来,他并不是个有魅力的男人。”
“他长得挺英俊,身材一直都很好。他向来都很注意保持身材。他喜欢谈论的只有橡胶、运动,你知道的,就比如网球、高尔夫和射击,我想他一年到头也看不了一本书。他是典型的公立学校毕业生。我认识他时,他大约三十五岁,但他的头脑却像一个十八岁的孩子。你知道的,很多人来到东方后,就停止成长了。”
说到这种情况,我还真了解一些。对旅行者来说,最令人不安的事情之一就是看到那些又胖又秃顶的中年绅士说话和举止都像小学生。你可能会认为,自从他们第一次从苏伊士运河来到这里,就再也不会动脑子了。虽然结了婚,有了孩子,也许还管着大生意,但他们仍然站在六年级学生的立场上看待生活。
“但他不是傻瓜。”他继续说,“他很清楚自己的工作。他的种植园是全国管理得最好的种植园之一,他也很懂如何对付手下的工人。他真是个好人,就算他有点儿招你烦,你也会不由自主地喜欢他。他在钱的方面很慷慨,总是乐于帮助别人。正是因为这一点,才会有卡特莱特的出现。”
“布朗森夫妇的感情怎么样?”
“我觉得应该很好吧。我相信他们很恩爱。他脾气好,她也是个开朗的人。你知道,她很直率。即使是现在,她要是高兴,也能非常有趣,但一般来说,她开起玩笑来可是绵里藏针,她年轻时嫁给了布朗森,纯粹就是为了好玩。她情绪高昂,喜欢玩。她从来不在乎自己说些什么,但这就是她的风格,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她是那么坦白直率,无忧无虑,你根本不会在乎她对你说了什么。他们看起来非常幸福。
“他们的种植园离阿洛利比斯大约五英里。他们有一辆马车,通常在傍晚五点左右驾车过来。当时外国人很少,男性占大多数。只有六个女人。幸亏有布朗森夫妇在,他们一出现,气氛就会活跃起来。我们在那个小俱乐部里玩得很开心。从那以后,我经常想起他们,我也不知道还有什么时候比驻扎在那里时更快乐。二十年前,从六点到八点半,从亚丁到横滨,阿洛利比斯的俱乐部是最热闹的地方。
“有一天,布朗森太太告诉我们,有个朋友要来和他们住在一起,几天后,他们带来了卡特莱特。看来他是布朗森夫妇的一个老朋友,他们一起在马尔伯勒之类的地方上过学,第一次来东方的时候还乘坐同一艘船。橡胶产业低迷,很多人都失业了。卡特莱特就是其中之一。他失业大半年了,穷得叮当响。在那个时候,种植园经理的工资比现在还要低,要运气特别好,才能存一些钱以备不时之需。卡特莱特去过新加坡。遇上经济不景气的时候,他们都会去那里。那时候的经济太糟糕了,我可是亲眼见过的,我知道有些种植园经理就睡在街上,连一晚上的住宿费用都掏不出来。我知道他们会在欧洲酒店外面拦住陌生人,乞讨一块钱去买吃的,我觉得卡特莱特那时候的日子过得很糟糕。
“最后他写信给布朗森,请他帮忙。布朗森就请他来家里住,等情况好转再做打算,至少他可以白吃白住。卡特莱特欣然接受了这个机会,但布朗森还得给他寄钱,让他去买火车票。当卡特莱特到达阿洛利比斯时,他口袋里连一毛钱也没有。布朗森自己倒是有一点儿钱,我想每年有两三百美元吧,虽然他的薪水减少了,但好歹工作保住了,因此他比大多数种植园经理都富裕。卡特莱特来的时候,布朗森太太让他把这里当自己的家,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她人真好,是不是?”我说。
“是的。”
盖兹又点燃了一根雪茄,斟满了酒。四周静悄悄的,除了偶尔传来壁虎的叫声,其余时间都是一片死寂。在这个热带的夜晚,仿佛只有我们两个,天知道离人类聚居地有多远。盖兹良久都没有说话,最后我不得不说些什么。
“卡特莱特那时是个什么样的人?”我问,“当然他是很年轻,你说过他长得不错,但他这个人怎么样?”
“跟你说实话,我向来就没怎么注意过他。他和蔼可亲,也不爱摆架子。他现在不爱说话,我敢说你已经注意到了,他以前也不活跃。但他并不招人讨厌。他喜欢读书,钢琴弹得相当好。人们很喜欢和他在一起,他从不碍事,但人们也不会过多地关注他。他跳舞跳得很好,女人们都很喜欢他,他还打得一手好台球,网球技术也不错。他很自然地进入了我们的小圈子。也不能说他有多受欢迎,但每个人都喜欢他。我们当然为他感到难过,就像为一个穷困潦倒的人感到难过一样,但我们无能为力,我们只好接受他,忘记他是后来才来的。他每天晚上和布朗森夫妇一起来,像其他人一样付钱买酒。我想是布朗森借了他一些钱用于日常开销。他总是很有礼貌。我对他的印象相当模糊,他真的没有给我留下什么特别的印象。在东方,总会遇到很多这样的人,他看起来和其他人没什么区别。他想尽一切办法找点事做,但他运气不佳。事实上,那里没有工作,有时他似乎对此相当沮丧。他和布朗森夫妇在一起住了一年多。我记得有一次他对我说:
“‘我毕竟不能永远和他们住在一起。他们对我非常好,但我不好一直麻烦他们。’
“‘我想布朗森夫妇会很高兴招待你的。’我说,‘住在橡胶园里,并不是特别快乐的经历,至于你吃的喝的,不管你是否在那里,对他们都不会有什么太大的不同。’”
盖兹又停了下来,带着犹豫的神情看着我。
“怎么了?”我问。
“恐怕我把这个故事讲得太糟了。”他说,“我好像一直在闲扯。我可不是什么小说家,我是一名警察,我只是把我当时看到的事实讲了出来,在我看来,所有这些情况都很重要,我的意思是,搞清楚他们是什么样的人,非常重要。”
“当然。继续说吧。”
“我记得有个人,一个女人,我想应该是医生的妻子,问布朗森夫人,家里住着一个陌生人,有时候会不会很烦。你知道,在阿洛利比斯这样的地方,没有什么可谈的,要是不谈邻居们的事,也就没有什么可聊的了。
“‘我不觉得烦。’她说,‘西奥并不麻烦。’她转向坐在那里擦脸的丈夫,‘我们都很高兴接待他,是不是?’
“‘是的。’布朗森说。
“‘他整天都做些什么?’
“‘我不知道。’布朗森太太说,‘他有时会和雷吉一起去种植园里转转,还会打猎。他也会跟我聊天。’
“‘他总是乐于帮忙。’布朗森说,“有一天我发高烧,他就替我干活儿,我躺在床上休息,惬意得很呢。’”
“布朗森夫妇没有孩子吗?”我问。
“没有。”盖兹回答,“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绝对养得起孩子。”
盖兹靠在椅背上。他摘下眼镜擦了擦。镜片很厚,透过镜片看,他的眼睛扭曲得可怕。摘掉眼镜,他就不那么丑了。天花板上的壁虎发出一种奇怪的叫声,听起来很像人声,就像一个傻孩子在咯咯笑。
“布朗森被杀死了。”盖兹忽然说。
“被杀?”
“是的,谋杀。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晚上。当时在场的有我和布朗森夫人,还有医生的妻子和西奥·卡特莱特,我们打完网球又去打桥牌。卡特莱特手气不好。我们在桥牌桌旁坐下来的时候,布朗森太太对他说:‘西奥,如果你打桥牌像打网球一样烂,我们就要连裤子都输掉了。’
“我们刚喝了一杯,但她叫仆人再送一轮酒过来。
“‘把这东西喝下去。’她对西奥说,‘要是摸不到最大的牌,赢不了边花,就别再叫酒喝了。’
“布朗森不在,他骑脚踏车去卡布隆取钱好给他手下的劳工们发薪水,回来后才能来俱乐部。比起卡布隆,布朗森夫妇的种植园离阿洛利比斯更近,但论起商业地位,还是卡布隆更重要,所以布朗森把钱都存在了那里的银行。
“‘雷吉来了之后再和我们玩。’布朗森太太说。
“‘他迟到了吧?’医生的妻子说。
“‘晚了很久了。他说他赶不及回来打网球,但一定能赶上打桥牌。我怀疑他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卡布隆的俱乐部,这会儿正喝得美呢,那个浑蛋。’
“‘他可是千杯不醉啊。’我笑着说。
“‘你知道,他越来越胖了。他得注意一下身体了。’
“我们坐在棋牌室里,可以听见台球室里的人们有说有笑,看来兴致都很高。快到圣诞节了,我们都有点儿放纵自己。圣诞前夜还会举办一场舞会。
“后来我想起来,我们在牌桌边坐下来的时候,医生的妻子还问布朗森太太累不累。
“‘我一点儿也不累。’她说,“为什么这么问?’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脸红。
“‘我担心你打网球累着。’医生的妻子说。
“‘不累,不累。’布朗森太太回答,我想她的语气有点儿冲,好像她不想讨论这件事。
“我不知道她们是什么意思,我也是后来才想起这个小插曲。
“我们玩了三四把,但布朗森还是没来。
“‘不知道他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他的妻子说,‘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来得这么晚。’
“卡特莱特一向不爱说话,但今天晚上他几乎没有开口。我以为他累了,就问他白天都干了什么。
“‘没干什么。’他说,‘吃完了午饭,我去猎鸽子了。’
“‘结果怎么样?’我问。
“‘打到了六只。它们一听到动静就飞跑了。’
“但这会儿他说:‘雷吉要是回来太晚了,我敢说他会觉得来这里一趟不划算。我估摸他现在都洗过澡了,等我们回去就会看到他在椅子上打盹儿。’
“‘从卡布隆骑车回来要很久。’医生的妻子说。
“‘你知道,他不走大路。’布朗森太太解释说,‘他都是从丛林里抄近路。’
“‘丛林里能骑车吗?’我问。
“‘能呀,有一条很好走的小路。可以少走几英里路。’
“我们这把牌才刚开始打,酒吧服务员就进来了,他说外面有个警官想和我说话。
“‘有什么事?’我问。
“服务员说他不知道,但警官是带着两个劳工一起来的。
“‘真见鬼。’我说,‘如果我发现他无缘无故地打扰我,看我不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我告诉服务员我就来,把那把牌打完后,我站了起来。
“‘我马上就回来。’我说,‘替我发牌。’我对卡特莱特说。
“我走出去,发现有个警官和两个马来人在台阶上等着我。我问他出了什么事。你可以想象一下,我听到他告诉我那两个马来人来到警察局,称在通往卡布隆的丛林小路上有一具白人死尸,我是多么惊慌失措。我立刻想到了布朗森。
“‘死了?’我大喊道。
“‘是的,是被人开枪打死的,子弹穿过头部。死者是一个红头发的白人。’
“我一听这个,就确定死者是雷吉·布朗森,其中一个马来人不仅说出了布朗森的种植园的名字,还认出死者正是布朗森。这真是一个可怕的打击。布朗森太太此刻就在牌室里,不耐烦地等着我理牌叫牌。有那么一会儿,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沮丧极了,也没有事先准备,就给她这样一个意外而恐怖的打击,简直太可怕了,但是我发现自己实在想不出任何办法来减轻这种打击。我让那个警官和两个劳工等着,然后回到俱乐部。我试着振作起来。我走进牌室,布朗森太太说:‘你怎么去那么久?’这时她看到我脸色不对。‘出什么事了吗?’我看见她握紧拳头,脸色发白。她好像有了不祥的预感。
“‘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我说,我的喉咙有些发紧,所以声音有些沙哑怪异,‘发生了一场事故。你丈夫受伤了。’
“她长吁了一口气,并没有尖叫,但奇怪的是,那让我想起一块丝绸被撕成两半的声音。
“‘受伤?’
“她猛地站起来,直勾勾地盯着卡特莱特。这一眼对他产生了不可思议的效果,他瘫坐在椅子上,脸色苍白如纸。
“‘恐怕是非常非常严重的伤。’我补充说。
“我知道我必须告诉她真相,而且是马上就说,但我无法让自己一下子把一切都说出来。
“‘他还有意识吗?’她的嘴唇颤抖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我看了她一会儿,没有回答。我宁愿掏一千镑,也不愿意回答这个问题。
“‘恐怕没有了。’
“布朗森夫人盯着我,好像要看穿我的心思。
“‘他死了吗?’
“我想此时唯一的办法就是和盘托出,把这件事解决好。
“‘是的,他们发现他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布朗森太太瘫倒在椅子上,放声大哭起来。
“‘老天。’她低声说,‘我的天哪。’
“医生的妻子走过去用双臂抱住她。布朗森太太双手捂着脸,前后摇晃着,歇斯底里地号哭。卡特莱特脸色铁青,一动不动地坐着,张着嘴盯着她。他就跟变成了石头一样。
“‘亲爱的,亲爱的。’医生的妻子说,‘你必须努力振作起来。’然后,她转身对我说,‘给她拿杯水,再把哈利叫来。’
“哈利是她的丈夫,正在打台球。我进去告诉哈利发生了什么事。
“‘去他的水吧。’他说,‘她要的是一大杯白兰地。’
“我们拿了酒,强迫她喝掉,渐渐地,她不再激动。几分钟后,医生的妻子把她带到洗手间洗脸。我已经决定了接下来怎么做。我看得出来,卡特莱特帮不上忙,他都崩溃了。我能理解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打击,毕竟布朗森是他最好的朋友,帮了他很多。
“‘伙计,你看起来也需要喝点白兰地。’我对他说。
“他努力打起精神。
“‘你知道,这件事太突然了。’他说,‘我……我没有……’他停了下来,好像在走神,他的脸色仍然苍白得可怕。他拿出一包香烟,划了一根火柴,但他的手在发抖,根本划不着。
“‘是的,我需要喝点白兰地。’
“‘服务员。’我叫道,然后对卡特莱特说,‘你现在能送布朗森太太回家吗?’
“‘可以。’他回答。
“‘那就好。我和医生带着劳工和警察一起去发现尸体的地方。’
“‘你们会把他送回家里吗?’卡特莱特问道。
“‘我想最好直接送到太平间吧。’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医生就开口了,‘我还得做尸检。’
“布朗森太太回来后平静多了,我都有点儿不敢相信。然后,我把我的建议告诉了她。医生的妻子是个善良的女人,主动提出陪她一起回家,在她家里住一夜,但布朗森太太不同意。她说她会好起来的,可医生的妻子坚持要去,你知道有些人多么想把他们的仁慈强加给那些遇到困难的人,但她几乎是凶巴巴地回绝了她。
“‘不,不,我要一个人待着。’她说,‘我必须一个人待着。再说西奥也在。’
“他们上了马车。西奥拉住缰绳,他们就上路了。我和医生随后也出发了,那个警官和两个劳工跟在后面。我派我的车夫去警察局送信,让他们派两个人到现场。我们很快就超过了布朗森太太和卡特莱特。
“‘还好吗?’我叫道。
“‘没事。’他回答说。
“有一段时间,我和医生一句话也没说。我们两个仍处在深深的震惊之中。我还很担心。无论如何,我必须找到凶手,我也料到这件事很棘手。
“‘你说是不是团伙抢劫?’医生终于说。
“他跟我想的一模一样。
“‘我想这是毫无疑问的。’我回答,‘他们知道他去卡布隆是为了取钱发薪水,就在回来的路上埋伏他。所有人都知道他身上有包钱,他真不应该一个人走丛林。’
“‘这么多年了,他一向都是这样的。’医生说,‘而且,这么做的人不止他一个。’
“‘我知道。但问题是,我们怎么才能找到凶手。’
“‘你不认为那两个报告发现尸体的劳工跟这事有什么关系吗?’
“‘不。他们没这个胆子。依我看,我不相信马来人会这么干,他们会吓破胆的。我们当然会留意那两个马来人的动静。他们要是挥霍钱财,我们很快就能知道了。’
“‘这件事对布朗森太太一定是惊天噩耗了。’医生说,‘在任何时候遇上这种事都很糟糕,况且现在她还怀着孕……’
“‘我还不知道这件事。’我打断他说。
“‘不知道为什么,她想保密。我倒觉得她在处理这件事的时候有点儿奇怪。’
“这时我想起了布朗森太太和医生的妻子说的那几句话,这才明白那位善良的女人为什么那么着急,生怕布朗森太太劳累过度。
“‘说来也怪,她结婚这么多年才有孩子。’
“‘这是常有的事。但她知道后很惊讶,她那时候来找我,我把事情告诉她,她竟然晕倒了,醒来后就哭了起来。我本以为她会很高兴的。她说布朗森不喜欢孩子,一想到孩子,他就极为厌烦。她要我答应不把这个消息说出去,好让她有机会慢慢向布朗森解释。’
“我沉思片刻。
“‘布朗森是那种活泼、热情的人,倒像个喜欢孩子的人。’
“‘这种事光看是看不出来的。有些人很自私,就是不想麻烦。’
“‘那么,她告诉他之后,他有什么反应?很生气吗?’
“‘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告诉过布朗森。不过她不能再等了,除非我弄错了,否则她再过五个月左右就该生了。’
“‘真可怜。’我说,‘你知道,我觉得他要是知道有孩子了,一定会非常高兴的。’
“余下的路我们都沉默不语,最后终于到了一条岔路口,通往卡布隆的小道就在那里。我们在这里停了下来,过了一两分钟,那个警官带着两个马来劳工乘坐我的马车赶了过来。我们拿着头灯照路。我让医生的马夫去照看小马,还嘱咐他让别的警察来了以后顺小路去找我们。两个马来劳工提着灯走在前面,我们跟着他们。这条小路相当宽,足以通过一辆小马车,在修筑公路之前,人们都是从这条小路往来卡布隆和阿洛利比斯。路面很坚实,走起来并不费力。到处都是沙子,有些地方可以清楚地看到脚踏车车轮的痕迹。这是布朗森在去卡布隆的路上留下的痕迹。
“我想我们排成一列走了二十分钟,突然,两个劳工大叫一声,猛地停了下来。那幅情景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尽管他们早有预料,但还是吓了一跳。在劳工所拿的灯的朦胧光线下,可以看到布朗森躺在小路中间。他从脚踏车上摔了下来,横躺在车上,姿势十分怪异。我震惊不已,连话都说不出来了,我想医生也一样。在我们的沉默中,丛林的喧闹声震耳欲聋,该死的蝉和牛蛙绝对能把死人吵醒。即使在平常,夜间丛林的各种声响也很可怕。因为人们会觉得这个时候林子里应该万籁俱寂,看不见的生物不停地发出的叫声会冲击着你的神经,让你寒毛直竖。丛林怪声包围着你。但就在那时,相信我,那些声音真叫人毛骨悚然。那个可怜的家伙躺在那里,已经死了,在他的四周,丛林里躁动不安的生命无视死者,继续着凶狠地生活。
“他脸朝下趴着。警官和两个苦力看着我,好像在等我下命令。那时我还很年轻,看见死人有点儿害怕。虽然我看不见死者的脸,但我确信死的就是布朗森,但我觉得应该把尸体翻过来确认一下。我想我们都有点儿神经兮兮的,你知道的,我一直讨厌触碰死尸。我现在不得不经常这样做,只是依然感到有些恶心。
“‘是布朗森。’我说。
“哎呀,幸亏医生也在。医生弯下腰,把死者的头翻转过来。警官把灯对准死者的脸。
“‘老天,他的头被打飞了一半儿。’我叫道。
“‘是的。’
“医生站直身体,用长在路边的树叶擦了擦手。
“‘他死了吗?’我问。
“‘是的。他一中弹就断气了。开枪的人一定距离他很近。’
“‘你觉得他死了多久了?’
“‘不太清楚,有几个小时了吧。’
“‘我想,如果他打算六点到俱乐部打牌,那他经过这儿的时间大概是五点。’
“‘没有争斗的迹象。’医生说。
“‘肯定不会有。他是在骑车的时候中枪的。’
“我看了一会儿尸体。我不禁想,就在不久之前,布朗森还是个吵吵闹闹、声音洪亮的大活人。
“‘别忘了,他身上还有给劳工的工钱呢。’医生说。
“‘我们最好搜查一下。’
“‘要把他翻过来吗?’
“‘等等。先检查一下地面。’
“我拿起灯,尽可能仔细地环顾四周的地面。就在他倒下的地方,沙石小路上布满了混乱的痕迹,有我们的脚印,还有发现他的两个劳工的脚印。我走了两三步,就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他脚踏车轮子的痕迹,可见他一直沿直线骑得很稳。我沿着车痕走到他倒地的地方,确切地说是快到他摔倒的地方。在车轮两侧,我清楚地看到了他那双沉重靴子的印记。他显然是在那儿停了下来,把脚搁在地上,然后又骑了起来,之后车轮出现了剧烈的晃动,他也倒在了地上。
“‘现在搜搜他身上吧。’我说。
“医生和警官把尸体翻过来,一个劳工把脚踏车拖开。他们让布朗森仰面躺在地上。我想他的钱有一部分是纸币,剩下的都是银币。银币应该装在脚踏车上系着的一个袋子里,我一看就知道银币不在了。他会把钞票放进钱包里,钱包应该很厚。我摸遍了他的全身,但一无所获。然后我把口袋翻了出来,里面都是空的,只有右边的裤兜里装着一些零钱。
“‘他不是一直戴着手表吗?’医生问。
“‘是的。’”
“我记得他把表链穿过上衣翻领上的纽扣孔,怀表、一些印章和其他东西都放在胸袋里。表和表链都不见了。
“‘好吧,现在没什么可怀疑的了吧?’我说。
“很明显,有人知道他身上有钱,就结伙在这里抢他。他们杀了他之后,抢走了他身上的所有财物。我突然想起了有些足印证明他曾一动不动地站了一会儿。我能想象出当时的情形。其中一个人找了个借口拦住了他,然后,就在他再次出发的时候,另一个人从他身后的丛林里溜了出来,把枪上两根枪管里的子弹一股脑儿都打进了他的脑袋。
“‘好吧。’我对医生说,‘我一定要抓住他们,我告诉你,我可是很高兴看到他们被绞死。’
“当然要进行调查询问。需要布朗森太太录口供,但她也提供不了我们不知道的线索。布朗森在上午十一点左右离开了家,在卡布隆吃午餐,五点到六点之间回来。他叫她不要等他,说把钱放进保险柜后会直接去俱乐部。卡特莱特证实了这一点。他和布朗森太太两个人吃了午饭,抽完烟后拿着枪去射鸽子。他大概是在五点左右回去的,也许还要早一点儿,洗了个澡,然后换了衣服去打网球。他猎鸽子的地方离布朗森被杀的地方不远,但没有听到过枪声。这当然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如果有蝉声、蛙声和丛林里的其他声音,他必须离得很近才能听到枪声,而且,在布朗森被杀之前,卡特莱特很可能已经回了布朗森家。我们调查过布朗森都干过什么。他在俱乐部吃的午饭,在银行快关门的时候取了钱,回到俱乐部又喝了一杯,然后骑上脚踏车出发了。他是乘渡船过的河,船夫清楚地记得看见过他,但肯定没有别的骑脚踏车的人过河。看来凶手没有跟踪他,而是准备埋伏他。他沿着大路骑了几英里,然后抄近路走那条通往他家的小路。
“看来凶手很了解他平时的习惯,当然,种植园的劳工马上就成了怀疑对象。我们非常仔细地检查了他们,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他们牵涉其中。事实上,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能清楚交代他们都做过什么,而交代不清的人在我看来也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都被排除了嫌疑。我也调查了他们,但不知何故,我认为这事不是华人干的,我感觉华人不会用猎枪。我的调查没有进展。因此,我们悬赏一千美元,只要有人能帮助我们找到凶手,就能拿到这笔钱。既能帮助警方破案,同时还能挣一大笔钱,我想这对很多人而言都很有吸引力。但是我也清楚,告密者不会承担任何冒险,除非保证安全,否则他们绝不会说出心中的秘密,于是我耐心等待。有了悬赏令,我手下的警察破起案来也有了劲头,我知道他们会用尽一切手段将罪犯绳之以法。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能做的比我多。
“可说来也怪,根本没人提供线索,赏金似乎一点儿诱惑力都没有。我把网撒大了一点儿。沿公路有两三个村子,我不知道凶手是不是藏在里面。我见了村长,但他们也没帮上忙。并不是他们什么也不告诉我,我确信他们并不知情。我找村里的混混儿也谈过,但没有证据显示他们和谋杀案有关。一点儿线索也没有。
“‘好吧,伙计。’我一边驾车回阿洛利比斯,一边对自己说,‘别着急,绞索又不会坏。’
“那些坏蛋抢走的是一大笔钱,但钱不花是一点儿用也没有的。我自认为很了解当地人的性情,他们要是拿到这笔钱,肯定很想把钱花出去。马来人都喜欢铺张浪费,而且好赌,迟早会有人突然开始大手大脚地花钱,那时我就可以调查钱的来源。只需要几个有技巧的问题,我想我就可以唬住他们,只要我再用点手段,应该不难让他们坦白罪行。
“到了这个时候,唯一的办法就是坐下来,等追捕嫌疑犯的热潮平息下来,凶手就会以为这件事过去了。他们会越来越想花掉那些不义之财,像是百爪挠心,难以忍受,直到最后再也按捺不住。我继续做我的工作,但我从来没有放松警惕,总有一天我会把这个案子破了。
“卡特莱特带布朗森太太去了新加坡。布朗森工作的那家公司问他是否愿意接替布朗森的位置,但他说自己不想。于是他们派了另一个人去,并告诉卡特莱特,他可以接替布朗森的继任者留出来的职位,也就是去打理卡特莱特现在赖以为生的种植园。他立刻就去了那里。四个月后,奥利弗在新加坡出生,又过了几个月,也就是布朗森去世一年多后,卡特莱特和布朗森太太结婚了。我很惊讶,但仔细一想,又不禁承认这是顺理成章的事。麻烦过后,布朗森太太对卡特莱特有了更深的了解,他也为她安排好了一切,她一定很孤独,而且相当迷惘,我敢说她很感激他的好意。我猜想他为她感到难过,一个女人遇到这种事,那就是天都塌了,她无处可去,他们所经历的一切一定让他们之间形成了一种纽带。他们完全有理由结合,这对他们来说可能是最好的安排。
“杀害布朗森的凶手看来要永远逍遥法外了,因为我的那个计划没有奏效。在这个地区,没有人突然大笔花钱,如果有人把这些钱埋在家里的地板下面,那他的自控力简直超乎常人。一年过去了,这件事完全被遗忘了。谁能这么谨慎,过了这么长时间,不让一点儿钱流出去?真叫人难以置信。我开始认为布朗森是被几个流浪的人杀死的,他们作案后逃到新加坡去了,在那里抓住他们的机会很小。最后我放弃了。仔细想想,通常来说,找到抢劫案件罪犯的可能性最小,因为没有证据可以把嫌疑人揪出来,就算凶手被抓住了,也只能是由于他自己的粗心大意。这与激情犯罪或复仇犯罪不同,在这两种情况下,只要通过动机就能确定谁想除掉受害者。
“失败之后哭哭啼啼毫无用处,我让自己保持理智,尽力把这件事抛诸脑后。没有人喜欢失败,但我确实失败了,我必须尽量装得没这回事。后来,一个华人拿着可怜的布朗森的怀表去典当,结果被抓住了。
“我告诉过你,布朗森的怀表和表链不见了,当然,布朗森太太清楚地描述了怀表的样子。那是一块半猎表,本森公司制造,配一条金链,此外还有三四个印章和一个装硬币的钱包。当铺老板很精明,一看到人拿着怀表来当,立刻就认出了那块表。他找了个借口让那人等着,然后派人去叫警察。那个华人被逮捕了,并立即被带到我面前。我看见他,就像见到了久违的兄弟。我这辈子还从没在见到哪个人的时候这么高兴过。你知道,我对罪犯没有感情,我为他们感到很难过,因为在他们正在玩的牌局中,所有的王牌都被他们的对手攥在手中,但是,每次抓到罪犯,我还是会有一种小小的满足感,就像打桥牌时来了一次漂亮的飞牌。这个谜终于要解开了,即便凶手不是那个人,我们也很有把握通过他找到凶手。我对他微笑。
“我问他是从哪里得来的这块表。他说他是从一个不认识的人那里买的。这话无法使人信服。我简要地说了说案情,并告诉他,他将被指控谋杀。我就是想吓唬吓唬他,结果他怕了,改口说怀表是他捡来的。
“‘捡来的?’我说,‘真想不到。你在哪里捡的?’
“他的回答使我大吃一惊。他竟然说他是在丛林里拾到的。我哈哈大笑,问他是不是觉得有人会把怀表丢在丛林里。他就说他当时走在从卡布隆到阿洛利比斯的小路上,到了丛林里,他看见一个闪闪发光的东西,过去一看就是这块怀表。这件事极为古怪。他为什么要说是在那里捡到了表?这要么是事实,要么就是此人过于狡猾。我问他链子和印章在哪里,他立刻把它们拿了出来。我把他吓坏了,他脸色苍白,浑身发抖。这个人有些八字脚,个子很矮,我真傻,竟然还以为自己抓住了凶手。但是,他这么恐惧,可见他知道一些事情。
“我问他什么时候捡到手表的。
“‘昨天。’他说。
“我问他为什么要走从卡布隆到阿洛利比斯的这条近路。他说自己一直在新加坡工作,因为父亲生病才会去卡布隆,他去阿洛利比斯也是为了做工。这活儿是他父亲的一个木匠朋友给他介绍的。他说了他在新加坡的同事的名字,以及他在阿洛利比斯的雇主的名字。他所说的一切听来都很可信,而且很容易得到证实,不可能有假。我当然想到,如果真像他说的那样,那块表是他捡到的,那么,怀表在丛林里肯定有一年多了,不可能保存得很好,我试了试,但没能把怀表打开。当铺老板也在警察局,就在隔壁房间等着。幸好他会修表。我派人去叫他来,让他看看这块表。他打开手表的时候还吹了一声口哨,原来表上生了很厚的一层锈。
“‘表坏了。’他摇着头说,‘不走了。’
“我问他怀表怎么会变成这样,我没提示,他就主动说是长期受潮造成的。我把那个人关进了牢房,好让他记住这次的教训,同时我派人去找他的雇主。我给卡布隆发了一份电报,又给新加坡发了一份电报。在等待回信的时候,我尽最大努力把事实拼凑起来。我倾向于相信这个人说的是事实,他之所以害怕,是因为他拿着捡到的东西去卖,所以非常内疚。即使是无辜的人,在和警察打交道的时候也会紧张,我不知道警察有什么特别,但人们和警察在一起总是很不自在。但如果他真的在他说的地方找到了表,那就是有人把它扔在那里的。这就奇怪了。即使凶手认为留着怀表是个祸害,也会把金表壳熔化掉,对原住民来说,这可是轻而易举的事,表链的样式太普通了,他们不可能认为会有人认出表链。全国的珠宝店里都有这样的表链。当然,也有可能是他们跑进丛林,匆忙逃走的时候把表弄掉了,又不敢回去找。我认为这不太可能:马来人习惯把东西藏在纱笼里,华人的外套上也有口袋。再说了,他们一进入丛林就知道没什么可着急的了,他们大可以等一等看看情况,并且当时就把赃物分了。
“几分钟后,我派出的人回到警察局,证实了犯人所说的话,一个小时后,我得到了卡布隆的答复。警察见到了他的父亲,说是这个人到阿洛利比斯的一个木匠那里做工。到目前为止,他所说的一切似乎都是真的。我叫人把他带进来,让他带我去他说捡到手表的地方,而且他必须带我去确切的地点。我把他铐在一个警察手上,虽然这几乎没有必要,这个可怜的家伙已经吓得浑身发抖了。我还带了几个人和我一起去。我们驾车来到小路和大路相连的地方,沿着小路步行。在离布朗森被杀的地方不到五码远处,那个人停了下来。
“‘就是这里。’他说。
“他指着丛林,我们跟着他走了进去。我们走了大约十码,他指着两块大石头之间的缝隙说就是在那里找到了手表。他很可能只是偶然发现了怀表,如果他真的在那里发现的,那么看上去很像有人把表藏在了里面。”
盖兹停了下来,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眼。
“你怎么看?”他问。
“我不知道。”我回答。
“好吧,我告诉你我的想法。我想,如果表在那里,那钱也可能在那里。看起来应该好好搜查一番。当然,在丛林里找东西,简直难如登天,但我必须这么做。我打开了那个人的手铐,我需要所有我能得到的帮助,就让他也跟着搜索。我让我手下的三个警察搜查,我自己也找了起来。我们五个人排成一行沿路搜索,搜索了布朗森遇害地的方圆五十码,然后,我们又仔细搜查了一百码。我们翻了枯叶,查了灌木丛,看了乱石下和树洞里。我知道这么做很蠢,因为我们有所发现的概率可能都不到千分之一。我唯一的希望是凶手在杀人后会惊慌失措,不管他想藏什么都是匆匆忙忙,选择第一个显而易见的地点来藏东西。他藏手表时就是这样的。我之所以在这个限定范围内搜查,唯一的原因是那块表是在离公路很近的地方被发现的,想要扔掉那些东西的人肯定是想尽快把东西脱手。
“我们继续搜索。我渐渐有些疲倦和恼火。我们汗流浃背。我渴得要命,可周围没有喝的。最后,我得出结论,继续搜索不可能有结果,必须放弃,至少那一天要停止了。就在这个时候,那个人突然号叫了一声,他是个年轻人,眼睛一定很敏锐。他弯下腰,从弯弯曲曲的树根下抽出一个肮脏发霉的东西,还有一股臭味。这是个钱包,在雨中泡了一年,被蚂蚁和甲虫啃咬过,已经湿透腐烂了,但这是个钱包不会有错,而且是布朗森的钱包,里面他从卡布隆取来的新加坡币都烂了,散发出恶臭。现在只差银币尚未找到,我确信它们就藏在附近的某个地方,不过我不打算费力去找了。我发现了一条非常重要的线索。无论是谁谋杀了布朗森,那人都不是为了钱。
“你还记不记得我告诉过你,我注意到在充气轮胎留下的很粗的痕迹的两侧,有布朗森的脚印,他在那里停了下来,也许是在跟什么人说话?他人高马大,靴子的痕迹很明显。他不只是把脚放在松软的沙地上,随即便骑车离开,他至少停了一两分钟。我的解释是,他停下来和一个当地人说话,但我越想越觉得这个推测不可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布朗森正赶回家,虽然他这个人性格开朗,但与当地人也没有相处得多么融洽。他和原住民是主仆关系。我一直都搞不清楚那些脚印是怎么回事。现在我突然明白了真相。杀害布朗森的人并不是为了抢钱,如果他停下来和别人说话,那这个人只能是他的朋友。我终于知道凶手是谁了。”
我一直认为侦探小说最有趣、最巧妙,但是很遗憾我没有能力写侦探小说。我读过很多优秀的侦探小说,而且,我向来都是在看到结局之前就解开了谜团,为此我深感自豪。我早就预见到盖兹会说些什么,但当他终于开口说话时,我承认,我还是有些吃惊。
“他遇见的那个人是卡特莱特。卡特莱特在猎鸽子。他停了下来,问卡特莱特在干什么。就在他骑车要走的时候,卡特莱特举起枪,把两管子弹都射进了他的脑袋里。卡特莱特拿走了钱和表,伪装成劫杀,慌忙中,他把财物藏在了丛林里,然后沿着丛林边缘走到公路,回到布朗森家,换上打网球的衣物,驾车带布朗森太太去俱乐部。
“我记得他那天打球打得很糟糕,我还记得,当时为了更委婉地把这个消息告诉布朗森太太,我只说布朗森受伤了但没有死,可卡特莱特却崩溃了。如果布朗森只是受了伤,那就能说出打伤他的人是谁。天哪,我敢打赌他当时肯定备受煎熬。那孩子是卡特莱特的。看看奥利弗吧,你也看出他们长得像了。医生说当他告诉布朗森太太她怀孕时,她很不高兴,还让医生答应不告诉布朗森。为什么?因为布朗森知道自己不可能是孩子的父亲。”
“你认为布朗森太太知道卡特莱特做了什么吗?”我问。
“我敢肯定她一清二楚。想起那天晚上她在俱乐部的一言一行,我就百分百肯定。她很难过,但不是因为布朗森被杀了,她难过是因为我说他受伤了,而当我告诉她人们发现他的时候他已经死了,她就号啕大哭起来,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我了解那个女人。看她那方下巴,我就清楚她拥有魔鬼般的勇气,钢铁般的意志。是她怂恿卡特莱特做的,她计划了每一个细节和每一个行动。他完全受她控制,现在也是如此。”
“可是你的意思是,你和其他人都没有怀疑过他们两个有关系吗?”
“从来没有。从来没有。”
“如果他们相爱,又知道她怀孕了,为什么不干脆私奔?”
“他们怎么走?钱都是布朗森的,她身无分文,卡特莱特也是个穷光蛋。他失业了。你认为出了这件丑闻,他还能找到工作吗?布朗森在他快饿死的时候收留了他,他却和布朗森的妻子好上了。他们根本没有机会。他们不能让真相大白,唯一的机会就是除掉布朗森,于是他们真的动手了。”
“他们大可以求他成全。”
“是的,但我认为他们没脸这么做。他对他们那么好,他又是那么正派,我想他们不忍心告诉他真相。他们宁愿杀了他。”
我们两个沉默了片刻,我思索着盖兹所说的话。
“那么,你是怎么处理的?”我问。
“我什么都没做。我能怎么做?证据是什么?就凭找到的怀表和纸钞吗?也可以说是凶手把它们藏了起来,事后害怕又不敢去取。凶手很可能只拿走银币就满意了。那脚印又是怎么回事?布朗森很可能是停下来点了根烟,或者有一棵树倒在了小路上,他只能等碰巧在那里遇到的劳工把树搬走。谁能证明一个非常正派体面的女人在她丈夫死后四个月所生的孩子不是她丈夫的呢?没有陪审团会判卡特莱特有罪。我不再提起这件事,布朗森谋杀案就这样被人遗忘了。”
“我想卡特莱特夫妇是不会忘记的。”我说道。
“我并不感到惊讶。人类都是健忘的,如果你想听听我的专业意见,那我不介意告诉你,在我看来,一个人若是肯定他的罪行永远不会被发现,那就不会因为犯罪而感到懊悔。”
我又想起了那天下午我遇到的那对夫妇,丈夫瘦削秃顶,上了年纪,戴着金边眼镜;妻子满头白发,邋里邋遢,说话直率,脸上带着和蔼而刻薄的笑容。几乎无法想象在遥远的过去,他们竟然被心中的激情所左右,而只有这个理由能解释他们的行为,甚至到了最后,他们觉得只有残酷而冷血地痛下杀手,才能解决问题。
“跟他们在一起,你没觉得不舒服吗?”我问盖兹,“我不想吹毛求疵,但我不得不说,我认为他们可不是什么好人。”
“你错就错在这里了。他们是非常好的人,是这里最开朗的人。卡特莱特太太是个非常善良的人,为人很是风趣。我的职责是防止犯罪,在犯罪发生时抓住罪犯,但我认识的罪犯太多了,所以我很清楚,总体来说,我并不觉得他们比其他人更坏。一个完全正派的人可能会受到环境因素的驱使而犯罪,如果他被发现,就会受到惩罚,但他很可能仍然是一个非常正派的人。当然,如果有人违反了法律,社会就会惩罚他,这是对的,但不能总是通过一个人的行为来评判他的为人。如果你像我一样当过警察,你就会知道人们做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是什么样的人。幸运的是,警察不必去管人们的思想,只管他们的行为,不然的话,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处理起来要困难得多。”
盖兹弹掉雪茄上的烟灰,向我投来了他那充满讥讽而又令人愉快的苦笑。
“告诉你吧,有一种工作我很不喜欢。”他说。
“是什么?”我问。
“就是上帝在审判日干的那份工作。”盖兹说,“我可干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