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是个很不守时的人。所以,那天我们约好了在克莱里奇饭店吃午饭,我晚到了十分钟,发现她还没到,我一点儿都不惊讶。我要了一杯鸡尾酒。时值盛夏,餐厅的酒吧里只有两三张空桌子。有些人早早吃完午饭,在那里喝咖啡。还有一些人跟我一样,随意喝着一杯干马天尼打发时间。穿着夏装的女人喜气洋洋、妩媚迷人,男人则一个个彬彬有礼。可是我没有见到一个外表足以引起我兴趣的人,好让我等候的时间不那么无聊——我预计还要等上一刻钟。他们看上去一个个花枝招展、衣冠楚楚,又开心又悠闲,可是差不多每个人都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我耐着性子打量他们,没有一点儿好奇心。
可现在已是午后两点钟了,我肚子饿了。我妻子告诉我,她在为自己既不能戴玉镯又不能戴手表而发愁。因为玉镯颜色太绿、手表老停。她把这些都归咎于命运不济。她戴不戴玉镯我没什么可说的,可我有时会想,那手表要是她记得上发条的话是不会停的。我正沉浸在这些遐想中,一个服务员走过来,以餐馆服务员特有的姿态,郑重其事地压低嗓音告诉我(仿佛他们说的话都隐含着什么不祥的意义似的),有一位女士刚刚打来电话说她有事走不开,不能和我共进午餐了。
我犹豫了片刻。独自一人在这拥挤的餐馆用餐并不是件很惬意的事,可是这会儿去俱乐部恐怕又太晚了,所以我决定既来之则安之。我慢步走进了餐厅。许多优雅人士在上流餐馆能被招待主管称名道姓似乎总会沾沾自喜,可我从来没觉得这有什么可得意的。不过在今天这个场合,我会很乐意有人能对我不那么冷眼相待。餐馆的女主管板着一副不无敌意的面孔告诉我已经没有空位了。我无奈地望望那宽敞而气派的餐厅,突然欣喜地看见了一个我认识的人,我的老朋友伊丽莎白·弗蒙特夫人。她朝我笑了笑,我注意到她身旁没有别人,便走了过去。
“你愿意可怜我这个饥肠辘辘的人,让我和你坐在一起吗?”我问。
“啊,没问题。可是我快吃完了。”
她坐的是一张小桌,旁边有一根大柱子。我坐下后就发现,尽管餐厅里熙熙攘攘,我们坐的位置却几乎不受干扰。
“我运气真好。”我说,“我都快要饿晕了。”
她的笑容和蔼可亲,她不是一下子就喜笑颜开,而是一点一滴慢慢绽放出魅力。这笑容先在嘴角边徘徊片刻,而后慢慢地泛到她那双又大又亮的眼睛里,并且温柔地逗留在那里。没有人能说得准伊丽莎白·弗蒙特当年是否姿色出众。她年轻时我根本不认识她,但不少人跟我说过她当年漂亮得叫人掉眼泪,我也深信这个说法。如今她已五十岁了,依然美得无与伦比。她的美艳甚至让含苞待放的娇羞少女也不免黯然失色。我不喜欢女人涂脂抹粉,弄得每一张脸看上去都一个样;我认为女人用香粉和胭脂口红只会使她们表情呆板,显不出个性,是愚蠢的行为。不过伊丽莎白·弗蒙特涂脂抹粉本来就不是要追求自然美,而是要超越自然美。谁也不会去质疑手段,只会对结果拍手叫好。她无比大胆而张扬地使用化妆品,没有使她那张完美的脸失去特色,反而使她显得更与众不同。我猜想她的头发是染过的,乌黑闪亮。她身板笔挺地端坐着,仿佛从来没有学会懒散地在椅子上靠一会儿。她身材苗条,穿一身黑色缎子衣服,那清晰简洁的线条令人赞叹。她脖子上挂着一长串珍珠项链,此外唯一的首饰就是结婚戒指上那颗巨大的绿宝石了,那暗淡的绿光把她的手衬托得更白。不过也就是这双指甲涂得鲜红的手很清楚地暴露了她的年龄,这双手完全不像年轻姑娘的手那样柔软,那样圆鼓鼓地露着小肉窝儿。她的这双手让人看了不免伤感。过不了多久,这双手准会变得像食肉鸟的爪子。
伊丽莎白·弗蒙特是个了不起的女人。她出身高贵,是圣厄斯公爵七世的女儿。她十八岁时嫁给了一个很有钱的男人,从此便开始过上了奢靡无度的放纵生活。她很骄傲,从不知谨慎行事;她鲁莽,做事不计后果。不到两年,她的丈夫因她丑闻不断而跟她离了婚。后来,她和案件中三个被告人之一结了婚,但是过了一年半又抛弃了他,接着便是一连串的情场角逐。她因放荡而声名狼藉。她的美艳姿色和招蜂惹蝶的品行使她成了公众瞩目的对象,而用不了多久她总会给人们茶余饭后的闲言碎语提供新的谈资。体面的人只要提到她的名字就会嗤之以鼻。她赌博,挥金如土,浪荡不羁。不过,她虽然对情夫不忠,对朋友却始终不离不弃。所以她的身边总有那么一些人,不管她做什么,都坚信她是个好女人。她生性坦诚,活泼大胆;她从不虚伪,慷慨大方,待人真挚。我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了她。如今有身份的女人崇尚宗教的风气已经过时,她们一旦失意就开始热衷于艺术。当她们在自己的高贵圈子里遭遇冷眼时,有时就会屈尊与作家、画家和音乐家为伍。我倒觉得同她交往还是挺愉快的。她是那种不多见的敢于无拘无束说出自己真实想法的人(因而节省了不少宝贵的时间),而且非常机智。她总爱谈论自己耸人听闻的过去(常常夹杂着插科打诨的诙谐)。她说的话虽然缺乏教养,但并不令人反感,因为不管怎么说,她是个诚实的女人。
后来,她干了一件叫人大吃一惊的事。她在四十岁那年跟一个二十一岁的小伙子结了婚。她的朋友都说这是她一生中做的最疯狂的事。有些曾经与她同甘共苦的朋友,也不再同她来往了,这些人同情那小伙子,认为她这样做实在是在蒙骗一个缺乏人生经验的年轻人,未免太不地道。这事真的太过分了。大家都预料到头来一定是一场灾难,因为伊丽莎白·弗蒙特跟任何一个男人共同生活都绝不会超过半年——哦,不对,其实大家都是希望会发生灾难,在他们看来,这个倒霉的年轻人早晚会发现他的妻子行为不端,只能与她分道扬镳。可是他们都错了。我不知道是光阴改变了她的心,还是彼得·弗蒙特天真纯朴的爱情感动了她,事实是:她嫁给这个年轻人后居然变成了一个无可挑剔的贤妻。他们并不富裕,她本来挥霍无度,可现在却变成了一个省吃俭用的家庭主妇,同时她也突然用心爱护自己的名声了,因此传播她丑闻的人也就闭口不言了。她唯一牵挂的就是她丈夫的幸福。没有人怀疑她对丈夫是真爱。这些年来,伊丽莎白·弗蒙特一直是人们茶余饭后议论的人物,可现在没有人再议论她了。看来她的故事已经过时。她就像变了个人,我禁不住偷着乐,心想等她老了以后,回想起自己曾经度过的多年受人敬重的岁月时,她或许会相信那些荒唐的往事并不属于她,而是属于一个她隐约认识但早已过世的人。女人总有令人拍案叫绝的健忘本领。
但是,谁又能说得清楚命运会如何捉弄人呢?一眨眼工夫,一切都变了。彼得·弗蒙特度过了十年美满的婚姻生活后,忽然疯狂地爱上了一个名叫芭芭拉·坎顿的姑娘。这个可爱的姑娘是曾经当过英国外交部副部长罗伯特·坎顿勋爵的小女儿,她长得很漂亮,有一头蓬松的金发。当然,肯定比不上伊丽莎白夫人。很多人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没有人说得清伊丽莎白·弗蒙特是否有所风闻,他们都想知道她会如何应对这样一件她从未经历过的事情。过去从来都是她抛弃一个又一个情人,从未有哪个情人抛弃过她。在我看来,她一定会快刀斩乱麻对付这个年轻的坎顿小姐,我知道她一向敢说敢做,机智果敢。那天我们坐在一起吃午饭闲聊时,我满脑子想的就是这件事。她的举止仍旧和从前一样,开心迷人,坦诚爽朗,一点儿也看不出她有什么烦恼。她的谈吐也和往常一样,在我们的话题不断变化中,她始终聊得很轻松,思路也很清楚,对可笑的事也有生动的见解。我跟她聊得很开心。我在心里断定,不知什么奇迹使她没有发觉彼得已经变心,我暗自做出了一个解释,由于她深深爱着彼得,她已无法想象彼得对她的爱会有丝毫逊色。
我们喝了咖啡,又抽了两支香烟。她问我几点钟了。
“差一刻三点。”
“我得结账啦。”
“这顿午餐我请客可以吗?”
“当然可以。”她微笑着说。
“你急着要走吗?”
“我三点要跟彼得见面。”
“噢,他好吗?”
“他很好。”
她冲我微微一笑,还是笑得那样不慌不忙,令人愉悦。但我似乎从她的笑容中看出了一丝嘲弄。她迟疑了片刻,很专注地看着我。
“你喜欢猎奇,是不是?”她说,“你肯定猜不到我要去办一件什么事。早晨我给彼得打电话,约他三点钟跟我见面。我打算和他离婚。”
“不会吧?”我大声说,我感觉自己脸红了,不知道说什么好,“我以为你们相处得很好。”
“你以为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我会蒙在鼓里吗?我不至于这么愚蠢的。”
她不是一个可以随便说几句敷衍的话搪塞过去的人,我无法装作听不懂她的话。我沉默了几秒钟。
“你为什么同意他跟你离婚呢?”
“罗伯特·坎顿是个老顽固。我绝不相信要是我跟彼得离了婚,他会同意芭芭拉嫁给彼得。至于我,你也知道,这根本算不上什么事儿,多离一次和少离一次罢了……”
她优雅地耸了耸肩。
“你是怎么知道彼得想要娶她的?”
“他爱她爱得不行了。”
“他对你说过?”
“没有。他甚至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他苦恼极了,可怜的东西。他费尽心机想要不伤害我的感情。”
“他或许只是一时冲昏了头脑。”我冒昧地说,“事情会过去的。”
“怎么会呢?芭芭拉又年轻又漂亮,人也很好。他们挺般配的。再说了,即便事情过去了又有什么用呢?他们现在相爱,这才是问题所在。我比彼得大了十九岁,如果一个男人不再爱一个老得可以做他母亲的女人,你认为他还会回心转意吗?你是个小说家,不会连这样的人性问题都不懂。”
“那你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牺牲呢?”
“十年前他向我求婚时,我答应过他,什么时候他不想跟我过了,他可以随时走。你看,我们年龄相差这么大,我觉得那样做才公平。”
“你要遵守一个他没有要求你遵守的诺言?”
她轻轻地晃了晃她那双又长又细的手。此刻我感觉到她手上那颗绿宝石发出的暗光含有一种不祥的意味。
“噢,你应该知道的,我必须遵守诺言。谁都不能言而无信。跟你说实话,我今天到这儿来吃午饭,就是因为当初他就是在这张餐桌上向我求婚的,那天我们一起在这里吃饭,那时我坐的就是现在这个位子。令人有点儿烦恼的是,我现在还跟当年一样爱他。”
她停了一会儿。我看得出她咬紧了牙齿。“好啦,我该走了。彼得不喜欢不守时的人。”
她看了我一眼,眼神显得有些无助。我突然觉察到她简直没有力气从椅子里站起来了。但是她笑了笑,猛地用力站了起来。
“要我送送你吗?”
“最远送到餐馆门口。”她含笑说。
我们一起穿过餐厅和休息室,走到餐馆门口时,服务生推了一把转门。我问她要不要叫一辆出租车。
“不,我宁愿走一走,天气多好啊。”她向我伸出手,“很高兴见到你。明天我要出国旅行,不过整个秋天我应该都会在伦敦的。随时给我打电话吧。”
她面带微笑,朝我点了点头,转身走了。我看着她走上戴维斯街。午后的空气依然那么温和,像春天一样,有几朵白云悠闲地飘浮在蓝天上。她走路时腰板笔挺、昂首挺胸。她身材苗条、姿态迷人,吸引了过往行人的目光。我看见她对一个向她脱帽致意的熟人优雅地鞠躬回礼。我认为,这个人万万想不到,此时她的心里在忍受着煎熬。我再重复一遍:她是个非常诚实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