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不上很喜欢兰顿这个人。我跟他是同一个俱乐部的成员,经常会在吃午饭时同他坐在一起。他是伦敦老贝利街英国中央刑事法庭的法官,通过他的安排,我可以坐到法庭的特许席位上去旁听某个我感兴趣的案件裁决。他坐在法官席上,身披红袍和貂皮披肩,头戴大假发,显得很有威仪;他脸很长,面容白皙,薄薄的嘴唇、淡蓝色的眼睛,这副样子多少有点儿令人生畏。他判案公正,但是态度严苛,有时我听到他恶语怒斥即将被他判处长期监禁的囚犯,总不免感到不舒服。不过,因为他在午餐桌上尖酸的妙语连珠,又愿意讨论他审判过的案子,这就足以使我乐于跟他交往,不计较面对他时我所感到的些许不快。有一回我问他,把一个案犯送到绞刑架下,是否会多少让他感到心中有所不安。他微微一笑,啜了一口波特酒。
“没有的事。判决是公正的,我尽可能公平审案,陪审团也认定有罪。如果我判一个案犯死刑,那完全是犯人罪有应得。一旦退庭,我就会把案子抛到脑后,只有婆婆妈妈的傻瓜才会再去多想。”
我知道他喜欢跟我聊天,但我一直认为我在他的心里无非就是个俱乐部熟人而已。因此,有一天当我突然收到他发来的一封电报,说他要去里维埃拉度假,打算在去意大利的途中到我这里逗留两三天,我还是很吃惊的。我回电报告诉他我很高兴跟他见面。不过,在我去车站接他的时候,我心里还是感到忐忑不安。
在他到达的那天,我请邻居格雷小姐帮忙,陪我一起请他共进晚餐。格雷小姐也算是我的老朋友了。她已不年轻,但风韵犹存,而且聊起天来滔滔不绝,我知道没有什么事可以影响她侃侃而谈的兴致。我请他们吃了一顿美餐,虽然我没有波特酒招待法官,但我请他喝了两瓶法国名葡萄酒:一瓶蒙哈榭[产自康帝酒庄,蒙哈榭被认为是“世界干白葡萄酒之王”。——编者注]和一瓶木桐[产自木桐酒庄,木桐酒庄是世界五大顶级酒庄之一。——编者注]。他喝得畅快淋漓,我也为此高兴,因为之前我请他喝鸡尾酒,就被他怒气冲冲地拒绝了。
“我始终不明白,”他说,“所谓的文明人,怎么会沉迷于喝鸡尾酒这种一点儿都不文明的陋习。”
不妨声明一下,这并没有妨碍我和格雷小姐喝了两杯干马天尼鸡尾酒,尽管法官看着我们喝这种酒时,满脸都是不耐烦和反感的神情。
不过晚餐还是很圆满的。有好酒喝,还有格雷小姐眉飞色舞地陪着聊天,兰顿法官居然表现得和颜悦色,这是我在他身上从没见到过的。我看得一清二楚,尽管这位法官外表看上去一本正经,可他喜欢跟女性交往,而格雷小姐衣着得体,头发整洁,只是稍有一点儿花白,五官也长得姣好,一双眼睛亮闪闪的,看上去还是有些迷人。饭后,法官又喝了点儿陈酿白兰地,才开始醉醺醺地放开了,在接下去的两三个小时里,他一直在给我们讲他审过的一个个有名的大案,听得我们入了迷。所以,当格雷小姐邀我们第二天跟她一起吃午饭时,我还没来得及答话,兰顿就兴冲冲地接受了邀请。对此,我一点儿都没感到惊讶。
“真是个不错的女人,”格雷小姐离开后,他对我说,“脑子也灵活。她年轻时一定很漂亮,现在也挺中看的。她为什么没嫁人呢?”
“她总说没人向她求婚。”
“简直胡说八道!女人就应当嫁人。太多的女人喜欢口口声声说自己要独立,我可烦这种人了。”
格雷小姐住在圣让地区一栋面朝大海的小房子里,离我在费拉海角的家也就两三英里。第二天,我们一点钟到了她家,她把我们领进了客厅。
“我要给你们个惊喜,”我们握手时她对我说,“克雷格夫妇会来。”
“你总算结识了他们。”
“可不是,我也觉得太荒谬了,都是邻居,每天在同一片海滩洗海水浴,却连话都不说。所以我硬着头皮跟他们套近乎,他们答应了今天过来一起午餐。我也想让你们见见面,顺便听听你对他们有什么看法。”她转身对兰顿说,“希望您不会介意。”
兰顿表现得殷勤备至。
“格雷小姐,能结识你的朋友,我高兴都来不及呢。”他说。
“可他们不是我的朋友。我跟他们经常见面,可直到昨天才开口说话。能跟一位作家和一位著名的大法官见面,是他们的荣幸。”
在过去的三个星期里,我已经听格雷小姐说了很多克雷格夫妇的事。他们租下了她家隔壁的小房子,起先她不免担心这两口子会招人嫌。她一向喜欢独处,不爱琐碎的社交往来。不过她很快就发现,克雷格夫妇显然同她一样,也不喜欢随便跟人交往。在这个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小地方,虽然他们每天都要见上两三次面,但是克雷格夫妇从来都不会瞥她一眼,就像素不相识一样。格雷小姐告诉我说,她的新邻居没有干扰她的个人生活,实在是很得体的,不过我能从她的话里听出来,她知道这对夫妇明显不想跟她结识,就像她自己也不想结识他们一样,与其说她感到被冒犯了,倒不如说她百思不得其解。我早就猜到,她很快就会按捺不住主动去套近乎的。有一回,我们在散步时碰到了克雷格夫妇,我总算有机会把他们好好打量了一番。克雷格相貌英俊,红红的脸蛋儿,看上去挺忠厚的,嘴唇上留着花白的八字胡,一头浓密的花白头发。他衣着整洁,显得一丝不苟,举止中有一种虚情假意的热情,这是一个赚了一大笔后退休的经纪人常有的表现。他的妻子其貌不扬,高个儿,长得有点儿男性化,一头暗淡无光的黄头发梳得过于精细,大鼻子大嘴巴,皮肤粗糙。她不但貌不出众,而且神态冷峻。她的衣着光鲜漂亮,但是穿在她身上有些不伦不类,这样的装束更适合十八岁的妙龄姑娘,而克雷格太太肯定已经有四十岁了。格雷小姐告诉我,这身衣服做工考究,价格不菲。我觉得这男的看上去很普通,而这女的却让人感觉挺别扭的,因此我告诉了格雷小姐,看来这对夫妇生性不愿与人交往,这对她来说倒是好事。
“他们身上有一点很让人赞赏。”她说。
“什么?”
“他们彼此相爱,而且非常疼孩子。”
他们的孩子顶多才一岁,格雷小姐由此断定他们结婚不久。她喜欢看着他们跟孩子在一起的情景。每天早上,保姆用婴儿车推着孩子出门散步,这时夫妇俩会在门口牵着孩子教他走路,一家人欢快地共度一刻钟。他们隔开几码站着,鼓励孩子在他们之间蹒跚学步;每次孩子跌跌撞撞地扑进父母怀里时,他们就把他高高举起,紧紧抱住亲个不停。最后,他们把孩子放进那辆时髦的小推车里,还要俯身咿咿呀呀地哄孩子讲话,然后才目送婴儿车渐渐离去,一片恋恋不舍之情。
格雷小姐常常看见他们手挽手在自家花园的草坪上散步,不过他们彼此并不交谈,仿佛两人能在一起就已经幸福得不需要语言交流了。看到这个神色冷漠、不苟言笑的女人显然对她高大英俊的丈夫一往情深,格雷小姐的心里也感到温馨;看到克雷格太太拂去丈夫衣领上难以察觉的一星灰尘,也是很动人的一幕。格雷小姐还相信,这位太太一定会故意把丈夫的袜子弄出一些洞来,好享受给他补袜子的乐趣。看得出他们伉俪情深。两人在一起时,他会时不时瞟她一眼,她会仰起脸冲丈夫莞尔一笑,他会在妻子脸颊上轻拍两下。由于这对夫妇都不年轻了,他们彼此的深情格外能打动人。
我对格雷小姐为何不嫁人一无所知,我和法官一样确信她应该有过很多机会。当她跟我讲述克雷格夫妇的事情时,我也在心里问过自己,看到这样的夫妻恩爱是否会让她有所触动。我以为,在这世上圆满的幸福难得一见,但是这对夫妇似乎就享受着这样的幸福。格雷小姐之所以对他们出奇地感兴趣,或许仅仅是因为她难以抑制自己心中的感触,想到自己保持单身是不是错过了什么。
她只知道他们姓什么,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就自编了他们的名字:埃德温和安吉丽娜。她还编了一个他们的故事,有一天讲给我听了;我听完这个故事戏谑了几句,她差点儿跟我急眼。在我的记忆中,故事是这样的:多年前——或许是二十年前,他们就相爱了。那时安吉丽娜还年轻,有着青春少女的风姿;埃德温也很年轻,很有魄力,无忧无虑地行走在人生旅途中。虽然人们常说年轻人的爱情会得到神灵的眷顾,然而神灵们无暇顾及年轻情侣脑袋里的世俗琐事,所以埃德温和安吉丽娜都穷得叮当响。他们一时没有条件结婚成家,可是他们有勇气和自信,对生活充满希望。埃德温决定到南美洲或马来亚,或者随便什么地方去闯荡一番,赚到一大笔钱后再回来迎娶等待他的姑娘。也就两三年的事,顶多五年,这算得了什么呢?毕竟才二十岁嘛,美好人生就在前面。当然,在这段日子里,安吉丽娜可以跟她的寡母一起生活。
可是世事难如人愿。埃德温很快就发现,赚大钱比他预想的要难得多;事实上,他发现就连挣够自己糊口的钱都很不容易,好在有安吉丽娜对他的爱,还有她写来的一封封柔情绵绵的情书,给了他继续拼搏下去的勇气。五年过去了,他的境况并没有比刚开始闯荡时好到哪里去。安吉丽娜倒是愿意到他那里去分担他的困苦,可是她不能抛下缠绵病榻的母亲。可怜的人,他们无可奈何,只有忍耐。就这样,岁月缓缓流逝,埃德温头发白了,安吉丽娜变得冷漠、憔悴。她的日子更难熬,因为除了等待她什么也做不了。她在无情的镜子里看到,自己曾经拥有的青春魅力一点一滴地溜走了,最后她发现,青春讥嘲地笑了一声,华丽地转身飘然而去,永远不再回来。因长年伺候一个抱怨不休的老病人,她的性格不再甜美;在小乡镇的社交往来中,她的眼界越来越狭隘。她的朋友们都已结婚生子,而她始终囚禁在责任的牢笼中。
她不知道埃德温是否依然爱着她,她拿不准他是否还会回来,她一次又一次地陷入绝望。十年过去了,十五年过去了,二十年也过去了。然后,埃德温来信说,他终于把自己的事情料理妥当了,他赚到了足够他们舒适过日子的钱。如果她还愿意嫁给他,他会立即回来。仁慈的老天爷妙手安排,让活在这个世上纯属徒增累赘的安吉丽娜的母亲选择在这个时候撒手人寰。可是,久别重逢,安吉丽娜发现埃德温竟然还是那么年轻,这让她不免感到沮丧。不错,他已两鬓斑白,但是这丝毫无损于他的容颜。他本来就长得好看,而现在年月增长反而更显得英俊。她感觉自己老得不像样了。她也看出了多年旅居国外的埃德温见识大增,相比之下,她意识到了自己的狭隘和一身乡土气。他似乎越老越春风得意了,而她自己则已暮气沉沉。生活的苦难扭曲了她的灵魂。凭着一个二十年前的约定硬要把这个生气勃勃的精干男人与自己绑在一起,简直是太大的罪过了,所以她主动提出要解除婚约。他听了脸色煞白。
“难道你不再爱我了?”他痛苦地大声问道。
刹那间,她恍然大悟——哦,是一阵狂喜吗?哦,是如释重负吗?——在他眼里,她还是二十年前的她。她留在这个男人心里的印象始终没有变过,她的模样已经深深地印刻在他的心里。总之,二十年后当这个女人再次出现在他面前时,他心里仍然认定她才十八岁。
就这样,他们结婚了。
“我一个字都不信。”当格雷小姐用皆大欢喜的结尾讲完这个故事后,我断然说出了我的看法。
“我还是认为你应该相信。”她说,“我深信事实就是这样,而且我也毫不怀疑他们会白头到老,恩爱如初。”接着,她又说了一句话,我觉得倒是切中要害的,“或许你可以说,他们的爱情是建立在幻想基础上的,但是既然他们觉得这就是现实,又有什么不妥呢?”
在我给你们讲述这个出自格雷小姐想象力的田园牧歌般的故事时,我们三人,也就是女主人、兰顿和我,一直在等候克雷格夫妇的到来。
“您有没有注意过,凡是住在隔壁的邻居,总是会姗姗来迟?”格雷小姐问法官。
“没有。”法官冷冰冰地答道,“我自己一贯守时,也希望别人都守时。”
“我看您也不想来杯鸡尾酒吧?”
“我绝不喝鸡尾酒,小姐。”
“不过我还有一瓶雪利酒,大家都说不错的。”
法官从她手里拿过酒瓶,仔细看了看商标,薄薄的嘴唇上浮现出一抹微笑。
“这倒是一瓶文明的酒,格雷小姐。如蒙允许,我自己来倒吧。我还没见过哪个女人懂得怎样斟酒,搂女人要搂腰,拿酒瓶要拿瓶颈。”
他一脸满足地品味着陈年雪利酒,格雷小姐不停地瞥向窗外。
“噢,我知道这两口子为什么晚了,他们在等小宝宝回家。”
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见了克雷格家的保姆正推着婴儿车回家,刚好经过格雷小姐家的门口。克雷格把孩子从车里抱出来,高高举到空中,孩子乐呵呵地笑着伸手去揪他的胡子。克雷格太太站在一旁看着他们,脸上的微笑使她冷峻的容颜显得好看了些。窗户是开着的,我们听到了她的说话声。
“快走啦,亲爱的,我们晚了。”
他把孩子放回推车,两人一起走到了格雷小姐的门前,摁响了门铃。女仆引他们进来。他们同格雷小姐握手,由于我站得近,格雷小姐先介绍了我,然后转身介绍法官。
“这位是爱德华·兰顿爵士——这是克雷格先生和克雷格太太。”
按一般社交礼仪,这时法官应该会伸出手,迎上前去,可是他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他戴上了一副眼镜,盯着两位新到的客人。这副眼镜我曾不止一次看见他在法庭上戴过,具有威严的效果。
“老天,这家伙太无礼了。”我暗自说道。
他任由眼镜滑落到鼻梁上。
“你们好!”他说,“我是不是记错了,我们好像以前见过?”
我听到他这么问,便扭头去看克雷格夫妇。他们俩紧紧挨着站在一起,好像要靠在一起互相保护似的。他们没有吭声。克雷格太太面露惊色。克雷格先生的脸涨得发紫,那双眼睛仿佛要从眼眶里弹出来,不过也就一眨眼的工夫,他便用浑厚低沉的嗓音说:
“我想没见过吧。当然啦,爱德华爵士,我对您的大名是仰慕已久的。”
“认识傻瓜的人总是比傻瓜认识的人多。”他说。
在这当儿,格雷小姐已经调好了鸡尾酒,递给了两位客人。她没有注意到有任何异样。我也完全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或者说,到底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眼下发生的事——如果说算是发生了什么的话——很快就过去了,我差点儿以为只是自己突然产生了一个毫无来由的错觉,竟然在这两个陌生人被介绍给这位名人时,好像在他们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丝短暂的尴尬。我开始活跃气氛了。我没话找话地问他们是否喜欢里维埃拉,他们租的那所房子住得是否还舒适。格雷小姐也加入了谈话,我们就像跟任何初次见面的人闲聊一样聊起了家长里短。他们聊得轻松愉快,克雷格太太说他们很喜欢洗海水浴,又抱怨了几句,说住在海边却不容易买到鱼。我留意到法官没有参与聊天,他只是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好像浑然不觉周围人的存在似的。
仆人宣布开饭了。大家走进了餐厅,因为只有五个人,用的是一张小圆餐桌,交谈的内容也只可能是有一搭没一搭的。我承认,主要是我和格雷小姐在挑起话头。法官一言不发,不过这个喜怒无常的家伙常常如此,我也没去理会。我留意到他吃煎蛋饼胃口很好,再次传过来时他又取了一份。我感觉克雷格夫妇显得有些腼腆,不过这也没有让我惊讶。上了第二道菜后,他们说话就不那么拘谨了。我觉得他们不算是很风趣的人,感兴趣的事情也不多,说来说去无非是他们的小宝宝、他们家雇的两个言行怪异的意大利女仆,还有偶尔去蒙特卡洛小赌一把。我不禁认为格雷小姐结识他们是个错误。接着,发生了一件毫无征兆的事情:克雷格突然从椅子上站起身,随即一头栽倒在地板上。我们都跳了起来,克雷格太太扑到丈夫身上,双手抱住了他的脑袋。
“没事的,乔治,”她痛苦地失声喊道,“没事的!”
“把他的头放下,”我说,“他只是晕倒了。”
我摸了摸他的脉搏,感觉不到跳动。虽然我说他是晕倒了,但是我拿不准他是不是中风了。像他这种体胖血旺的人,是很容易中风的。格雷小姐把餐巾浸湿,轻轻拍着他的额头,克雷格太太心慌意乱。我注意到兰顿还是安静地坐在椅子上。
“他昏过去了,你们这样围着他也不能帮他醒过来的。”他用冷冰冰的语气说了一句。
克雷格太太扭头用憎恨的目光看了他一眼。
“我打电话叫医生来。”格雷小姐说。
“我看不需要了,”我说,“他快要醒过来了。”
我已经摸到他的脉搏跳得越来越有力,过了一两分钟他就睁开了眼睛。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后,他喘了一大口气,挣扎着想站起来。
“先别动,”我说,“再静躺一会儿。”
我让他喝下了一杯白兰地,他的脸上渐渐有了血色。
“我感觉没事了。”他说。
“我们扶你到隔壁房间去,你可以在那里的沙发上躺一会儿。”
“不用了,我还是回家吧,也就几步路。”
他从地板上站了起来。
“是的,我们回家吧。”克雷格太太说,然后又转身对格雷小姐说,“实在对不起,他以前从没发生过这样的事。”
既然他们执意要回家,我想最好还是照他们的意思做。
“叫他上床静静躺着,明天就什么事也没了。”
我和克雷格太太搀扶着他朝门口走去,格雷小姐替我们开了门;他虽然还有点儿摇摇晃晃,但已经能走路了。走到他家门口时,我提出可以进去帮他脱掉衣服,但是他们两人都一口回绝了。我回到格雷小姐家时,发现他们两人在吃甜品了。
“我不明白他怎么会突然昏倒的。”我听到格雷小姐在说,“窗户都开着,今天也不是特别热啊。”
“我也不明白。”法官说。
我留意到他瘦削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的神情。我们喝了咖啡,由于我和法官要去打高尔夫,我们便告辞出门,上车朝山上我的家开去。
“格雷小姐怎么会去结识这种人?”兰顿问我,“我感觉他们档次不高。依我看,他们和格雷小姐算不上一类人。”
“女人嘛,你也知道的。她本来不想有人来干扰自己的私人生活,所以他们搬到她隔壁时,她打定主意不跟他们有任何交往,可是后来她发现人家根本就没想跟她来往,她就坐立不安,非要去结识他们了。”
我给他讲了格雷小姐编出来的关于她邻居的那个故事,他面无表情地听着。
“看来你的这个朋友格雷小姐是个多愁善感的傻女人,我的老伙计。”他听完这个故事后说道,“我还是那句话,女人就应该嫁人。养上五六个孩子后,她就不会再有这些胡思乱想了。”
“你对克雷格夫妇有何看法?”我问他。
他冷冷地瞥了我一眼。
“我?我为什么要对他们有看法?我认为他们就是很平常的人罢了。”
可惜我实在不知道该怎样描写他当时给我的强烈印象,不论是他一脸冷峻的神情,还是他斩钉截铁不由分说的语气,都在告诉我他不想再多说一个字了。路上我们再也没有说话。
兰顿六十多岁了,但身体还不错,他打高尔夫虽然再也击不中远球,但直线球总能击准,推杆入洞几乎百发百中,所以,虽然他几次对我手下留情,我还是被他打得落花流水。晚饭后,我带他去了蒙特卡洛,那晚他在轮盘赌桌上赢了一两千法郎。好事连连,使他心情大好。
“今天真不错,”我们互道晚安分手时,他说道,“我过得太开心了。”
第二天上午我伏案工作,到吃午饭时我们才又见面。就在我们快要吃完时,有人叫我去接电话。
我接完电话回到餐桌时,我的客人已经在喝第二杯咖啡了。
“是格雷小姐打来的。”我说。
“哦?她说什么了?”
“克雷格一家失踪了,昨晚就不见了。他们家的女仆就住在村里,今天早晨来的时候,发现屋子里空荡荡了。全都不见了——克雷格夫妇、家里的保姆,还有那个孩子——连行李也带走了。桌子上留了钱,是付给女仆的工钱,整个租期的房子租金,还有付商店账单的钱。”
法官一句话也没说。他从烟盒里取出一支雪茄,细细打量了一番,不慌不忙地把它点着。
“这事儿你怎么看?”我问道。
“我的老伙计,你非得像美国人那样说话吗?英国人的语言对你已经不够用了?”
“这是美国人说的话吗?我要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啊。你总不会以为我傻到看不出你和克雷格夫妇以前认识吧?现在他们就像一阵风似的突然人间蒸发了,我就可以做出合理判断,你们当初相识的经过不会是很愉快的。”
法官扑哧笑了一声,冷漠的蓝眼睛里闪现出一道亮光。
“昨晚你给我的白兰地还真不错。”他说,“午饭后喝酒是违背我的原则的,可要是死守原则不放也太死脑筋了吧。我就破一回规矩,喝上一杯。”
我叫人拿来了白兰地,看着法官给自己倒了一大杯,带着明显的满足喝了一大口。
“你还记得温福德谋杀案吗?”
“不记得了。”
“或许那会儿你不在英格兰吧。可惜啦——不然你也可以去听听是怎么审的,你会觉得很有意思的。那是轰动一时的案子,报纸上铺天盖地地报道。
“温福德小姐是个很有钱的老小姐,一生未嫁,和一个陪护一起生活在乡间。她虽已上了年纪,但身体还算健康,所以当她突然去世时,她的朋友都为之惊讶。她的医生叫布兰顿,他在死亡证明上签了字,死者便如期下葬。根据她的遗嘱,她把自己大约六万到七万英镑的财产全部留给了自己的陪护。她的亲戚都气坏了,可也没有办法。遗嘱是律师起草的,律师的书记员和布兰顿医生做的见证。
“但是,温福德小姐有一个跟了她三十年的女仆,这个女仆一直相信自己会获得一些遗产,她口口声声地说,温福德小姐答应过会安排好让她日后衣食无忧的。结果她发现遗嘱中对她竟只字未提,不由得勃然大怒。她告诉前来参加葬礼的温福德小姐的一个侄儿和两个侄女说,她可以肯定温福德小姐是被人下毒害死的;她还说,如果他们不去报警,她会自己去找警察。结果呢,温福德小姐的侄儿侄女没有去报警,而是去找了布兰顿医生。医生哈哈大笑,他说温福德小姐心脏一直不好,接受他的治疗好多年了。就像他预料的那样,温福德小姐是在睡梦中安然去世的。医生还建议他们不要去理会那个女仆说的话,她一向对陪伴温福德小姐生活的斯特林小姐又恨又妒。布兰顿医生向来受人敬重,他做温福德小姐的医生很长时间了,两个侄女常来看望她们的姑姑,所以对医生也挺了解的。再说,他也没有从温福德小姐的遗嘱中得到分文遗产,似乎没有理由怀疑他所说的话。温福德小姐的亲戚认为没必要在这件不幸的事情上节外生枝,所以他们在葬礼后就回伦敦去了。
“可是那个女仆不依不饶,继续到处说温福德小姐是被毒死的,说得警察也只好关注这个案子了——不过我必须得说,他们并不愿意这样做。警方下令验尸,验尸报告认为温福德小姐是死于过量服用巴比妥[曾作为催眠药或镇静药用于临床,但因作用弱、不良反应多、不安全而被淘汰。——编者注]。经验尸陪审团调查,给她服药的就是斯特林小姐,于是警察逮捕了她。苏格兰场[英国首都伦敦警察厅的代称。]派来了一位侦探,他搜集到了一些意想不到的证据。这些证据显示,有很多关于斯特林小姐和布兰顿医生的闲话,经常有人看见他们双双出现在除了幽会之外无法做出其他合理解释的地方。村里人的普遍印象是,他们俩就在等温德福小姐一死就好结婚。这样一来,案情就变得更复杂了。长话短说吧,警方找到了足够的证据,使他们有正当理由逮捕医生,并指控他与斯特林小姐合谋害死了温福德小姐。”
法官又喝了一口白兰地。
“最后,这个案子转到我手里审判。检方的起诉理由是,两名被告疯狂相爱,合谋害死了这个可怜的老小姐,这样他们就可以利用斯特林小姐从她的雇主那里哄骗来的遗产结婚。温福德小姐总会在睡觉前喝一杯斯特林小姐为她冲泡的热可可,原告律师认定,就是斯特林小姐在冲泡热可可时加了导致温福德小姐死亡的巴比妥药片。被告选择自己举证为自己辩护,他们在证人席上的表现非常拙劣,可以说是谎话连篇。虽然有证人出庭做证说,曾经亲眼看见他们在夜里互相搂着腰散步,而且布兰顿医生的女仆也做证说,看见过两人在医生家里接吻,但是他们两人却宣誓坚称彼此只是朋友关系。特别奇怪的是,医学检查证实,斯特林小姐仍是处女之身。
“布兰顿医生供认,他确实因温福德小姐诉说自己失眠而给过她一瓶巴比妥药片,但是他宣称自己提醒过她,每次最多只能服用一片,而且只能在绝对需要的时候才可以服用。被告想要证明,他的病人过量服药或是出于偶然,或是她想要自杀。这个供认根本站不住脚。温福德小姐是个性格乐观、情绪正常的老太太,生活安逸满足,在她去世前两天,她还邀请了一个老朋友到她这里来做客一周。她也从未跟女仆抱怨过自己睡眠不好——事实上,她的女仆一直认为她睡眠毫无问题。没有证据可以让人相信,她是不小心服用了足以致死剂量的药片。我个人毫不怀疑这是医生和斯特林小姐合谋设下的圈套,而且动机明显充足。我做了案情总结,我希望我的总结是公平的,但是我的职责是要向陪审团呈交所有案情事实。在我看来,事实是确凿的,足以定罪。接着,陪审团退庭合议。我想你可能体会不到,只要坐在法官席上,你就多少会受到法庭气氛的感染。你必须小心提防,不能让自己的判断受到影响。那天,我从未那么强烈地感觉到法庭上没有一个人不相信这两个人确实犯下了所指控的罪行。我丝毫也不怀疑,陪审团一定会做出有罪裁定。但是陪审团有时真的不可捉摸。他们出去了三个小时,等他们回到法庭时我立刻知道自己判断错了。在谋杀案的审判中,如果陪审团做出有罪裁定,他们是不会去看罪犯一眼的,他们的目光会故意避开罪犯。那天我注意到,有三四个陪审员的目光扫向两个被告。果然,他们做出了无罪裁定。克雷格夫妇的真名就是布兰顿医生和布兰顿太太。我敢百分之百断定,这两个人犯下了冷酷残忍的谋杀罪,完全应该被绞死。”
“你认为陪审团是凭什么认定他们无罪的?”
“这个问题我也问过自己,你知道我能给出的唯一解释是什么吗?有一个事实得到了确凿无疑的证实,他们从来就没有成为情夫情妇。如果你仔细想想,这就是整个案子里最离奇的一点。那个女人为了得到自己所爱的男人不惜犯法谋划杀人,可她却始终没有跟这个男人私通做出不合法的风流事。”
“人性太不可思议,是吗?”
“确实如此。”兰顿说着,又给自己斟了一杯白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