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没认识麦克斯·克拉达,就不喜欢这个人了。那时大战刚结束,远洋客运航线十分繁忙,太难订到船票了,票务公司随便给你安排在什么舱位,你都只能接受,哪里还能挑三拣四,单人舱是压根儿指望不上的,我好不容易订到了一个双人舱,真是谢天谢地。可是,当我听说了跟我同住一个客舱的这位旅伴的名字时,我的心头顿时一沉。这个名字让人联想到夜里密不透风的舷窗。跟任何一个人同住在一个客舱里十四个昼夜(我要从旧金山到横滨去),就够不好受的了,可哪怕这位同舱的人叫个史密斯或布朗什么的,我也多少会感觉好一点儿吧。
上船后,我发现克拉达的行李已经放在舱房里。我一看那行李的样子就不喜欢:行李箱上贴了太多标签,装衣物的木箱太大了。他已经把盥洗用品拿出来了,我一眼就看出他是香水名牌科蒂先生的老主顾,脸盆架上放着他的香水、洗发露和发蜡。乌木梳子上刻着他的烫金姓名缩写字母,这把梳子拿去刷马桶会更合适。我一点儿都不喜欢这位克拉达先生。我去了吸烟室,要了一副纸牌,准备一个人玩会儿牌。我还没开始,就有一位先生走了过来,问我是不是叫某某名字。
“我是克拉达先生。”他随即自我介绍,冲我笑了笑,露出一排亮晶晶的牙齿,然后坐下了。
“噢,是的,我们好像是住同一个客舱的吧。”
“我管这叫运气好。谁都不知道会被安排跟什么人同住。听说你是英国人,我高兴坏了。我认为我们英国人在海外就得抱成一团,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我眨了眨眼睛。
“你是英国人?”我问道,语气或许有点儿生硬。
“可不是!你不会觉得我看上去像美国人吧?我可是地地道道的英国人,如假包换。”
为了证明此言不虚,克拉达先生从衣袋里掏出护照,神气活现地在我鼻子底下晃了晃。
乔治国王的臣民真是无奇不有。克拉达先生五短身材,很结实,肤色发黑,胡须刮得干干净净,长着一个肉团团的鹰钩鼻子,眼睛又大又亮,水汪汪的,长长的黑发油亮卷曲。他英语说得很流利,但毫无英国口音,说话时手势很多,叫人眼花缭乱。我可以肯定,只要仔细查看一下克拉达先生的那本不列颠护照,就一定会泄露秘密,原来他出生地的天空要比大家见到的英格兰的天空更蓝。
“你想喝点什么?”他问我。
我用狐疑的目光看了他一眼。当时正在实行禁酒令,谁都能一眼看出这艘船上是不可能有一滴酒的。我只要不渴,就不知道自己更不喜欢喝姜汁汽水还是柠檬汁,我觉得都一样。克拉达先生抛给我一个东方人的狡黠笑脸。
“威士忌,还是干马天尼,你随便选。”
他从裤子后面的两个口袋里各掏出一个小酒瓶,往我面前的桌上一放。我挑了马天尼,他喊来服务员,要了一碗冰块和两只玻璃杯。
“很好的鸡尾酒。”我说。
“听着,酒有的是,我知道去哪儿拿。你要是在船上还有朋友,就告诉他们,你有个哥们儿,这世上什么酒他都有。”
克拉达先生很能聊。他聊纽约、聊旧金山,谈论戏剧、谈论绘画、谈论政治。他很爱国。英国米字旗或许就是一块令人起敬的布片儿,但是看到一位来自亚历山大港或贝鲁特的先生挥舞着这面旗帜时,我禁不住会觉得有失尊严。克拉达先生太不把自己当外人了。我倒不是要装腔作势拿架子,我只是觉得,像他这样一个跟我素不相识的人在称呼我名字的时候,似乎总该加上“先生”二字为好。但是克拉达先生无疑是要让我感觉自在些,对我省去了这个客套。我还是不喜欢这位克拉达先生。在他坐下时,我把纸牌放到了一边,可现在我觉得我们初次见面的交谈已经够长了,便自己玩起了纸牌。
“把三放在四上面。”克拉达先生说。
一个人玩纸牌的时候,最让人恼火的事莫过于你刚翻开一张牌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就有人告诉你该放在哪儿了。
“马上要接通了,要接通了,”他嚷嚷道,“把十放到杰克上面。”
我恼恨交加,不再玩了。他一把抢走了纸牌。
“你喜欢变戏法吗?”
“我讨厌用纸牌变戏法。”我应道。
“瞧好了,我就给你变一个。”
他给我变了三个戏法。这时我告诉他,我要去餐厅找位子吃饭了。
“噢,那没事的,”他说,“我已经给你占了座位。我觉得吧,既然我们同住一个客舱,我们也该同桌吃饭才好。”
我真的不喜欢克拉达先生。
我不仅和他同住一个舱房,一日三餐都要跟他同坐一桌,我每次到甲板上随便走走,他也总要跟着。要冷落他是不管用的。他压根儿就没想到过别人不待见他。他确信你看见他一定会欢天喜地,就像他看见你一样。要是在你自己家里,你满可以一脚把他踹出门去。就算迎面撞上房门,他都不会想到自己是个不受欢迎的客人。
他跟谁都一混就熟,不出三天就认识了船上所有的人,他什么事都操办。他管理打扫,举办拍卖会,筹钱为体育活动发奖,张罗投环游戏和高尔夫球赛,组织音乐会,安排化装舞会。他无处不在,无时不在。船上所有的人当中肯定数他最讨人嫌了。我们都管他叫无所不知先生,甚至当着他的面也这么称呼他。他把这当作是在夸他。他最让人受不了的是在饭桌上。在大半个钟头里,我们都得听凭他发落。他热情洋溢,欢天喜地,喋喋不休,吵吵闹闹。他什么事都比别人懂得多,而且你要是跟他有不同意见,他就会自负地认为是冒犯了他。不管谈到多么无关紧要的话题,他不把你带到他的思路上是决不罢休的。他从没想到过自己也有可能出错。他就是个无所不知的人。那天我们跟医生同桌吃饭,克拉达先生肯定想要掌控局面,因为医生很懒,我则冷冰冰地不想理会。同桌有一位叫拉姆齐的,跟克拉达先生一样固执己见,他严词驳斥这位老兄的自以为是。他们唇枪舌剑,无休无止。
拉姆齐在美国驻神户领事馆供职,是个来自美国中西部的大胖子,肥厚的脂肪把浑身的皮肉绷得紧紧的,穿在身上的那套制服已经快裹不住他硕大的身躯了。他刚从纽约接上了回国休假一年的太太,现在是在返回神户履职的途中。拉姆齐太太是个娇小漂亮的女人,她举止大方,言谈幽默。领事馆的工资不高,她的穿着总是很简朴,但她很懂怎么穿衣服,她穿出了一种毫不张扬的独特的美。我特别留意到她纯粹是因为她身上有一种气质,这种气质本来在女人身上可能是很常见的,但是现如今却不容易见到了。你只要看到她,就一定会被她的谦逊所打动。她的谦逊就像佩戴在外套上的鲜花一样艳丽夺目。
有一天在晚餐桌上,大家聊着聊着,不知怎么聊到了珍珠。当时报纸上常常报道精明的日本人在人工养殖珍珠,医生说这必然会使天然珍珠贬值。人工养殖的珍珠已经很好,很快就能乱真。克拉达先生习性使然,立刻抓住这个新的话题侃侃而谈起来。他给我们讲了有关珍珠的一切知识。我相信拉姆齐对珍珠一无所知,可是他岂能错失这个对这位自以为是的老兄发起攻击的机会?不到五分钟我们就卷入了一场激烈的争论。我见识过克拉达先生的慷慨激昂、口若悬河,但是像他现在这样的雄辩滔滔我还从未见到过。最后,拉姆齐说的一句什么话真的刺痛了他,他砰砰地砸着桌子大嚷起来:
“你给我听好了,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我这次去日本就是要去谈珍珠生意。我是干这一行的,任何内行都可以证明我刚才讲的珍珠行情都是在理的。世界上最好的珍珠我都懂,如果还有我不知道的,那就是不值得知道的。”
这倒是我们头一次听到的新闻,克拉达先生虽然整天喋喋不休,却从未跟我们说过他是干什么的。我们只是隐约知道他去日本是在跑生意上的事。他满脸得意地看看饭桌上的所有人。
“他们养殖的珍珠再好,遇到我这样的专家,随便瞅一眼就能看出来。”他指了指拉姆齐太太戴着的一条珠链,“拉姆齐太太,记住我的话,你戴的这条项链永远都不会掉价的。”
谦逊的拉姆齐太太脸红了,随手把项链塞进了衣服里。拉姆齐探过身来,看看我们每一个人,眼中闪过一丝笑意。
“我太太戴的项链很漂亮,是吧?”
“我一眼就看出来啦。”克拉达先生说,“当时我心里说,天哪,这可是好珍珠。”
“这项链当然不是我自己买的,可我倒很想知道你觉得值多少钱。”
“噢,市面上大概值一万五千美元。不过,要是在纽约第五大道上买的,花三万美元我也不会吃惊。”
拉姆齐冷冷一笑。
“我告诉你实情,你会大吃一惊的,这条项链是我太太在我们离开纽约前一天在一家百货商店买的,花了十八美元。”
克拉达先生脸涨得通红。
“胡说。这不仅是天然的珍珠,而且这么大的珍珠项链,我还没见过这么精致的。”
“你要打赌吗?我赌一百美元,这是仿制品。”
“赌就赌。”
“噢,埃尔默,你知道实情,不可以拿这样的事打赌的。”拉姆齐太太说。
她嘴角微露笑容,语气温和,有些难为情。
“有什么不能的?要是放过这么容易赚钱的机会,我就是十足的傻瓜了。”
“可是怎么能证明呢?”她继续说,“不能凭我一个人说的就证明克拉达先生说得不对吧。”
“让我瞧瞧这项链,要是仿制品,我会立刻如实告诉你们。一百美元我还是输得起的。”克拉达先生说。
“摘下来吧,亲爱的。让这位先生瞧个够。”
拉姆齐太太犹豫了一会儿,才伸手去解搭扣。
“我解不开,”她说,“克拉达先生只能相信我的话了。”
刹那间,我隐约觉得要发生什么不幸的事了,但是我不知道能说些什么。
拉姆齐跳起身来。
“我来解开。”
他将项链递给了克拉达先生。这个自以为是的老兄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放大镜,细细查看项链。一抹得意的微笑在他光滑黝黑的脸上闪过。他把项链还给拉姆齐太太,刚要说话,忽然看到拉姆齐太太满脸煞白,好像马上要晕过去了。她眼睛睁得大大的,惊恐地盯着他,目光中流露着一种绝望的乞求。这一幕非常明显,我奇怪为什么她丈夫竟然视而不见。
克拉达先生张着嘴愣住了。他的脸涨得通红,你几乎可以看到他用了多么大的力气在竭力控制自己。
“对不起,我弄错了。”他说,“这项链仿制得很好,当然我用放大镜马上就看出了这不是真的。我觉得差不多也就值十八美元吧。”
他掏出皮夹子,抽出一张一百美元的钞票,一言不发地递给了拉姆齐。
“或许可以给你一个教训,下次别再这么自以为是了,年轻人。”拉姆齐一边接过钞票,一边说。
我留意到克拉达先生的双手在颤抖。
可想而知,此事很快在船上传开了,当晚他遭到了不少人的戏弄。这位无所不知先生当场出了洋相,这太有趣了。不过,拉姆齐太太说她头痛,回舱房休息去了。
第二天一早,我刚起床,开始刮胡须,克拉达先生躺在床上抽烟。忽然响起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我看见一个信封从门缝下塞了进来。我打开门往外看了看,一个人影也没有。我捡起了信封,看到这是写给麦克斯·克拉达的。他的名字是用大写字母写的。我把信递给了他。
“谁写来的?”他打开信封,“哦!”
他从信封里抽出来的不是信笺,而是一张一百美元的钞票。他看看我,脸又涨红了。他把信封撕成碎片,递给我。
“麻烦你扔到舷窗外面好吗?”
我照做了,然后含笑看着他。
“没有人乐意被当作该死的大傻瓜。”他说。
“那珍珠是真的吗?”
“如果我有一个年轻漂亮的妻子,我不会让她在纽约住一年,而自己待在神户。”他说。
那一刻,我没有那么不喜欢克拉达先生了。他从口袋里掏出皮夹,小心翼翼地把那张百元钞票放回到皮夹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