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电视上看着挺顺眼,见真人反差特大。比如骆驼,镜头前西装革履的上半身无可挑剔,很合我意。有一回天赐良机,我竟然在微博上碰到了他,于是彼此关注,一通私聊,转眼就约到了餐桌上。没想到骆驼是个小个子,穿着掐腰小黑西装,白衬衣领子浪翻,上半身煞是端庄,下半身就有点顾不上,简直是过于草率,浅色裤子紧兜裆部内容,裤线压在两颗睾丸中间,勒出一道骇人的缝。我当时心里一声惊呼,此后精神很难集中,总是担心他睾丸爆裂。有片刻我的心里也有一种挨挤压的憋闷,我猜他干那事儿多半不行。
北京饥饿男女多,饭局密,只要勤走动,身体不会落闲。男人年复一年变大叔,小姑娘一茬接一茬长成盘中餐,老牛的草料越来越嫩,小姑娘的口味越来越重。她们宠辱不惊,一出场便睥睨万物,连我这种生于1985年前的姑娘在她们嘴里都成了老女人,这多少有点挫人自信。我有时候想,青春真他妈短暂,仿佛头天晚上睡觉,今天早上就老了,贴面膜也不管用。说实话,我不太在乎上床这回事儿,不是不当回事,而是不想以后的夜晚继续细数自己的失去,我打算把它放在锅里,烧起熊熊大火之后,让它沸腾起来。
我想撇开那种用冷锅子凉拌速食的风气。
骆驼的鉴宝节目我追看了半年,我对古玩没兴趣,只为等他落锤砸宝时,我私处随之震颤的愉悦—对一个从没高xdx潮的姑娘来说,这一点弥足珍贵。我看他手握锤子,温柔又果断,一眨眼就将美丽的赝品砸成碎片,像个杀手一样面无表情,我猜想生活中的他也一定是个去伪存真的纯洁男人。
人往往被某种预设所控制,这种想法变得越来越真实,见证过诸多无底线的人和事之后,我对男人的兴趣落到山谷,如今被骆驼拎到半山腰,进退两难。
一泡浓茶冲至寡淡,需要一个过程。因为先前注入的印象太深刻,仿佛吃得太饱来不及消化,我勉强和骆驼的上半身继续交往,找各种理由进行自我说服。我这个人不喜欢听别人的劝告,但总是落进自己的圈套。我拿出很多理由企图湮没骆驼的下半身,比如他是老北京,像我这种怀着生养一个胡同串子的梦想的女人,遇到一个胡同里出来的男人,立马有点天作之合的窃喜。并且,他有头有脸有文化,这种完全不顾他人死活的锦上添花,谁忍拂其美意?
我们吃过两次饭、看过一场戏剧之后,牵起了手。那手算是我主动牵的。或许也不能这么说。因为看戏剧时,他的左手搁在扶手上,掌心朝上,手指弯曲,像朵花一样开着。这像他裆部的那条中缝线一样,严重影响了我欣赏戏剧的专注。宴客品茶时,朋友的茶杯空了,你会本能地给他续上。那只空着的掌心,像一只空杯子一样诱惑着我的情感良心,它甚至就像夏天的一潭湖水,诱人纵身往里一跳。在戏剧进行到三分之二的时候,我忍无可忍,把右手轻轻放进了花心,那朵花立刻闭合,咬紧了我的手,并且开始慢慢地咀嚼。于是,我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手心那点事儿上了。
这时的骆驼是完美的,他坐着,上半身仪表端庄,发型很潮,前面一绺用定型水抓直了,露出饱满的额头,眉眼也不掉价,眼睛黑亮有神,跟得上趋势,侧面看去,鼻子像冰山一样浮出水面。他上半身散发的气息笼罩着我,有一阵我的手和他的手缠绵交织,死心塌地,我以手心出汗为由抽退,因为我看见高xdx潮在遥远的西伯利亚徘徊,像一个孤独的流放犯,身影既朦胧又清晰。
我们什么也没说,没有人明确关系,他也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没有过分要求。我睡眠不好,他说练书法有好处。他的父亲是个收藏家兼书法家,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每天骑着自行车在乡下收破烂,后来去过海南淘花梨木。他家的杂院里塞满了老东西。他还借给别人一套晚清桌椅摆在西餐厅,那边为了给门庭增色,这边是为了养包浆。骆驼给我说这些是为了告诉我,他敢砸宝是有家学渊源的,普通人容易迷恋完美的赝品,弄碎它,心和手都会抖,而他是决不手软的。
我们去买文房四宝。骆驼有一堆胡同故事,信手拈来,说得很好玩,而我却被他的下半身困扰。他两腿紧夹走在人行道上,高兴时像麻雀蹦跳几步,虽说换了黑裤子,那道中缝还是很分明。我非常不好意思,好像自己的隐私暴露在外。每当有人朝我们走过来,我赶紧低下头,与骆驼拉开一点距离。说实话,我还是愿意和他坐着聊天,看他端庄的上半身陷在圈椅里,捏着我的手,我便感觉高xdx潮在遥远的西伯利亚平原蠕动,像一个孤独的流放犯,身影既朦胧又清晰。
有关笔墨纸砚的知识在路上普及完毕。骆驼说什么好宣纸轻似蝉翼白如雪,抖似细绸不闻声,熟宣和生宣,一百张为一刀,哪儿的毛笔有名,初学用什么毛的,墨汁用哪个牌子的,这些都很关键,就像找对象要看对方的毛发、皮肤、德行、品性,还要了解经济基础、文化程度。他这么说时,我忍不住看了看他,毛发是黑的,四合院晒不到太阳的缘故,皮肤偏白,连带气质也阴柔多情,像一株潮湿的植物。
有一次聊到香火问题,我问骆驼喜不喜欢孩子,骆驼说喜欢但不会生养,因为把孩子带到这种环境中等于谋杀犯罪,三聚氰胺奶粉、吃避孕药长大的鱼鳖虾蟹、大粪熏制的臭豆腐、地沟油、洗脑式教育??都是他没法容忍的。我故意说他不把自己的孩子当人类,大家不都在结婚造人哺乳,孩子在联欢晚会上唱歌跳舞挺欢快的么?其实,我心里是窃喜的,因为这也是我的观点。有时我和骆驼会因观点不同发生小小的争执,但始终语不高声,我们这种似是而非的恋人,在情绪表达上有着理性的节制。不知道成了夫妻,在感情积垢很深、生活包浆很厚的情况下,会不会拿出各自的枪支弹药朝对方猛烈地射击。
因为骆驼的父亲心肌梗塞去世,我们不明朗的关系停了一阵。这期间我和骆驼的发小汪大头走得密。汪大头是个摇滚乐手,不过至今没有一首名曲,我的朋友也没听说过汪大头。汪大头的观点是这个时代容不下真正的艺术,真正的艺术家注定是孤独的。他傲然走在大街上,长发飘飘,有时扎成一束马尾,在酒吧弹着贝司用感冒发烧过后的嗓子吼唱,让青春叛逆的少女如遭电击。在“愚公移山”酒吧看过他的表演之后,我发现自己是个没有艺术细胞的人,对音乐无动于衷,事后脑海里总是浮现他手淫似的弹着贝司,微弓着腰,仿佛射不出来很痛苦。我邪恶地想,一定是汪大头这个性感的姿势与高xdx潮似的叫喊触到了粉丝的G点,他和她们在想象中交媾,互相鞭赶西伯利亚平原上那个孤独的流放犯。
我认识汪大头的时候,他刚从监狱出来,因为酒后开车摸乳超速闯红灯撞翻小卖铺,伤着一老太太,赔了钱款,蹲了半年,顺带让副驾驶的那个无名姑娘红了一把,那儿正好有个摄像头。汪大头在狱中写词谱曲,有事没事都唱,受到了空前的欢迎,身体没怎么吃亏,很快火了起来,成了监狱明星,连狱警都舍不得他离开。汪大头说那半年他过得最快活,因为他的歌声给大伙带来了自由与想象。汪大头出狱两个月后在全国的大城市搞了一次巡演,入狱经历仿佛硬汉脸上的刀疤,使他大放光彩。
有一天,我和汪大头吃烤串喝啤酒,我和他不算知己,似乎有往那方面发展的趋势,他坦率的高温烫到了我。他毫不忌讳地谈起他的私生活,说他每到一处都有姑娘投怀送抱,他在各式环境里操弄过她们,有的连名字都不知道。他描述了车震、野合还有电影院里的嘿咻经历,尤其是在咖啡馆那一段,惊心动魄,他和一个十八岁的女生挤在一张软椅上,咖啡馆人很少,他们坐在角落,落地窗外人们在夜色中步履匆匆。那女生穿的裙子,侧身假装看iPad,他从后面进去了。其间服务员还来添过一次茶水。西伯利亚平原上那个孤独的流放犯很快走进了咖啡馆。
汪大头还给我介绍他嚼着口香糖塞着耳机的新女友。小妖精睁着一双充气娃娃似的漂亮空洞的眼睛,塞着的耳机从头至尾就没摘下来。
我不大相信汪大头,他把自己弄得像一条公狗或许另有原因。当然,第一次见面就上床总比睡一回觉就得结婚要靠谱。在这种事情上,我没什么道德立场,我只是依我的理论行事,肉体上添一个过客就多一份累赘,甚至是一堆清不掉的垃圾记忆。有人喜欢上床,有人喜欢喝酒,也有喝酒上床善饮能操的,那是别人的能耐。每一次酒局都会有初次见面黏在一起的男女,没什么奇怪的,这便是酒局的功能之一。低龄少女在桌上异常活跃,在这个空间里,“85前”确实大势已去。我的同学全部结婚抱孩子了,我的个人问题几乎成了一桩公患。我只好不再参加同学聚会,尤其躲着抱孩子的女同学,除非开始养狗,我才可能和她们有共同语言。过度的关心就是打探隐私,我从不相信,一个人不结婚会使另一个不相干的人寝食不安。她们更多的是炫耀自己,因为每一个秀幸福的人其实都充满了不自信,他们无非是通过种种方式来暗示自己,并通过外界的力量加以约束,她们的生活始终像狗一样竖起警惕的耳朵。有的终究没糊住窗,露出了破败残絮。想到这些,我就很轻松,像是卸下了重轭。
生活是一张千层饼,我不会因为只尝过其中一层而否定别的存在。当汪大头讲他的风流韵事时,我看见自己如疾风过后的桃花,簌簌落了一地。有几回我想过和骆驼胡搞一阵算了,但他一旦离开座位站起来,我便如上岸的鸭子,不在戏水的状态。
有个女孩写下一句“我有抑郁症想去死一死大家别在意”后从容赴死。看了各种版本的留言,我什么也没说。面对死,犹如恋人说分手,我选择闭嘴不再蹦出一个多余的字。每个人都是自由的,当我去干预别人的自由,我便首先失去了自由。精神上不能自理的人只会酿造更大的矛盾。从前我更看重肉体,我认为性事的不完美意味着情感的凋敝,现在我发现那是一种错误,当我回忆过去,肉欲烟消云散,存在的却是某人的精神世界,无形而坚固。我偶尔发个短信给他,企图摸索着回到过去,但是连我自己也迷了路,荒芜的小径杂草丛生,还有障碍物和深沟野壑。没有人在传颂爱情的时候赞美肉欲。经过许多夜晚的自省,我发誓此后要轻视肉体,让感情变得更加纯粹。可是在与骆驼的交往中,我自相矛盾,禁用自己的身体,又做不到只取他上半身全情投入,像苍蝇盲目地撞击玻璃。
我觉得自己像个笑话。我找了一堆题目测试自己是否患有抑郁症,结果显示我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不倒翁。
我去宋庄看艺术家在房顶表演后位式性交,女人xx子间写着标语,男人披头散发,他们的姿势让我想起一种人面狮身的怪物。后来我对骆驼说,我觉得当时观众的各式表情才是那场行为艺术的核心,就像结婚的表面是爱情,真实的情况是彼此找一个垫背的,以备老无所依。我这话说得刻薄,不小心泄露了内心的恶毒,我以为骆驼会如受惊的小鹿般逃进树林,从此像害怕一管猎枪似的躲着我。没想到他却轻盈一笑,赞同我的垫背观,还说我们都是人面狮身的家伙。骆驼的话给圈外徘徊的羊抽了一鞭子,我差点低着头就冲了进去。他紧接着说了一句更让我爱意顿生的话:哗众取宠的半吊子艺术家才华有限,人品却是向下生长的枝条。
我逐步发现生活中的骆驼比鉴宝节目中的骆驼更精彩,这使我对肉体的使用更为谨慎。父亲的死让骆驼成了一个哲学家,他说生命是死亡的赝品,是假象,是幻觉。说实话,我不在乎生命是什么东西,我盘算着和骆驼如何继续,要不要上了床边睡边看。现在的人谈恋爱不上床是变态或装逼,而三十年前多睡几个小伙子却要蹲监狱吃枪子儿。
归根结底,我们都是正人君子,观念才是那个兴风作浪的潘金莲。
我设想我和骆驼发展的情景,在临界点我像个处女一样紧张,然后我告诉他我想和他撇开身体谈恋爱,先不说他的反应,把下半身的野兽关进笼子里,无视它的嗷叫,我先自觉得荒唐了。后来,我又曾仔细考虑,我和肉体到底能不能撇开,我能不能做到它们搞它们的,我们谈我们的,快活和灾难身体自己扛,什么月经、怀孕、流产、身体背叛都是无足轻重的附属品,用不着忽而形而上,忽而形而下,在各种浪费生命的麻烦纠结中榨干自己。但是,我的想法像雪糕在箱柜里冻得坚硬果决,拿出来就软化成水,我永远敌不过本性的复杂。我还是那个柔软真实的女人,倚在自己的门庭迎归西伯利亚平原上那个孤独的流放犯。
事实上,我的所想远超我和骆驼交往的程度,他没有表现某种攻击性的需求,我们甚至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接吻,偶尔会嘴唇轻触或者吻一下面颊。我似乎习惯了他裆部的中缝,也许这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另一种演绎,第一次见面时我夸大了那条中缝的存在,我甚至觉得那是很体面的一条中线,它与他密不可分。
我开始跟骆驼参加朋友聚会,他们喝酒聊天都很斯文,不劝酒,更不强迫。没有人主持饭局,酒也是总量控制,倒在分酒器里,一人一壶,用小杯,喝完自己倒。汪大头隔三差五换女友,带来也不介绍姓甚名谁,大伙也不问,那姑娘也只是埋头吃菜,偶尔与汪大头私语两句。我和骆驼的关系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在他们的默认或玩笑中我们不作反驳,我喜欢这种轻松的状态。我看出来了,他们并不在乎你是妻子、情人还是女友,他们要的是聚在一起的欢乐,哪怕你有一天突然不是妻子了,也不会过于诧异。英雄不问出处,饭局照常进行。
有一阵,骆驼和汪大头去厕所吸烟,相继离开饭桌,我试着和汪大头带来的小姑娘说话,那姑娘打着鼻钉闪闪发亮,神色慵懒像个吸毒分子。我不擅于打开别人的心扉,索性装出老女人的样子。我忽然也想小解,于是走过一条悠长的通道到达目的地。洗手间装饰十分优雅,很像咖啡馆,还飘着一股桅子花香味。在盥洗处洗手的时候,我从镜子里看见骆驼和汪大头走出洗手间,汪大头搭在骆驼肩上的手拧了一下骆驼的脸才放下来。男人间的勾勾搭搭总是让人别扭。我对着镜子理顺头发,涂了一层润唇膏,不接吻的嘴唇总是特别干燥。有片刻我顾影自怜,我想是不是我出了什么问题,如果我能像别人那样原谅少毛肚肥屁股大说话粗俗之类的男人并加以热爱,修改完美主义的毛病,就不至于因为骆驼裆部的那条中缝犹豫至今,甚至还在脑海里拼命给他换上裙子。
我到底害怕什么呢?我有点沮丧,但努力整出一副意气风发的样子回到餐桌旁。
汪大头和鼻钉姑娘已经撤了。一个混吃混喝的六指公知喝高了在胡诌。微醺的男作家捏了一下女记者的手。饭局已经有了阑珊的意思。
其实,我本人就是西伯利亚平原上那个孤独的流放犯。我不断地更换城市与圈子,抛弃既有的生活内容。我没剩下朋友,没有闺蜜,几年前有个走得稍近的同事告诉我,高xdx潮的感觉就像跳楼。她长得金肤黑发,修腿翘屁股,像匹结实的母马。母马说她遇到喜欢的男人,身上会分泌出奇异的香味把男人迷倒。我不完全相信母马的这种动物性的描绘,但事实却像她说的那样,总是她甩别人,她很容易“跳楼”,还可以连着跳。在我看来,她是个奇迹。
母马的生日宴会上,她匀给我一个帅小伙,于是我正儿八经地搞起了男女关系。老实说,我几乎是第一次谈恋爱,很不在行,谈得磕磕绊绊,焦头烂额,激烈时还有武斗场面。半年后我提出分手,他突然凶相毕露,一边对我软硬兼施,一边自残自虐,把自己弄出血来。我只好向母马求助,母马说感情的事外人不好插手,更何况她和他并不熟悉。我于是搬家换电话,清净了十来天,我以为事情结束了,没想到有天下午他突然在我住处堵住了我。他先是痛哭继而辱骂,后来又扇自己嘴巴,眼睛通红地求我不要离开。我一定是在那个时候受了惊吓,以至于后来见到男人流眼泪就害怕。当时,我费了很大的劲才逃出了包围,晚上在母马家里住下了,第二天一早接到公安局的电话,有个男人在我门口抹了脖子,请我接受调查。从接到电话开始,我一直在哆嗦。我哆嗦了好多天,直到我离开那座城市。我同时甩掉了从前的朋友,抹掉了一切有可能刺激噩梦重现的蛛丝马迹。
时间终于掩埋了那片废墟。我的精神长期处于瘫痪状态。在任何场合遇到男人这种动物,我总会担心他们突然发起攻击。我保持高度警觉时看起来像个窃贼。骆驼不知道我的遭遇,他温和如羊从来不会有好奇心,像一个匀速摇晃的摇篮,有时仿佛还能听见婴儿的呢喃声。这里有一种避风港式的安全感。我打算和他搞一下。决定跨出那一步时,天色接近黄昏,我忽然想先去许一个愿。我经常在雍和宫里的大树下读书,闻着不灭的香火,看着过往的香客,但从没向菩萨乞求什么,比如钱财,比如爱情,我只是虔诚地等待未知的事物。我对骆驼说想去雍和宫时,他十分体贴地带我去了,告诉我烧香拜佛的一些讲究。我顾不上跪姿和磕头的方式,脑海里紧张混乱,似乎许了一堆愿,后来却一个也不记得。一种神秘的东西分散了我的注意力。
饭后,我们去了骆驼的公寓。这是我第一次去他家。一切符合我的想象,条案、圈椅、瓷器、墙上的字画,还有壁柜里的坛坛罐罐,现代化的跑步机,沙发和旧式箱几混搭,凌乱又个性。我们寻找一种消食的方式。他烧水,在普洱茶和咖啡之间,我选择了前者。因为我那颗脆弱的心脏喝了咖啡就扑扑乱跳,我对那玩意儿从没感冒过,每次去咖啡馆都喝鲜榨胡萝卜汁,我得了一个“兔子”的外号。
骆驼不知道这些。说到底我们只是一对好邻居,站在彼此的花园里打招呼,隔着爬满青藤的竹篱笆说些诚恳的话语。现在,我进了骆驼的花园,我的心里打鼓,满是临刑前的忐忑。
我们坐在沙发上,他现世的屁股一动,我底下的世界也不安稳。续杯之后,我越来越觉得不和骆驼上床是对骆驼的侮辱。瞧,骆驼做好了充分的准备,窗帘闭合,橙色的射灯打在液晶电视周围,余光轻轻落在我们身上,他在自己的沙发上从容笃定,不急不躁,享受这暧昧的前戏。
我们差不多和狗一样相互嗅够了,确定是自己喜欢的气味,半醒半迷中宽衣解带,我像博物馆的工作人员迎接第一批参观者那样打开大门,心里却幻想今天是个休息日。眼看参观者就要鱼贯而入,只听见骆驼诧异的声音:“嗳?怎么回事,刚才还好好的。”
原来骆驼下面不听上面指挥。他又连念叨了几遍,那情形像近视眼忽然不知道眼镜搁哪儿了。
我却喜不自胜。这次不举一举解决了我的心理负担,我拿出平生最大的热情假意抚慰,做得很像那么回事儿。后来的骆驼,仿佛毕生都在为证明自己能找到那副遗失的眼镜而努力。我也趁机深入骆驼的精神世界,在确保他不是身体的过客之前不做无意义的性交。人生最荒唐无聊的性事,对于一个徘徊在遥远的西伯利亚平原的流放犯来说,如果不赋予意义,我想不出它有什么存在的理由。
骆驼最不该将我引向书法的歧途,像我这种过于安静的人,再去练书法,简直像自宫一样,一笔一画全是砍欲望杀卵子的刀。从此,见骆驼只谈字不谈情,我几乎已经成功抛下了身体,在没找到那副眼镜的骆驼面前,敢于妩媚多娇了。
有一次,我无意中聊到老家,说起村里还有人睡晚清雕花床,骆驼便要去我老家淘宝。汪大头强烈附议,不久我们三人整装出发。我一下子带两个男人回来,我妈眯眯笑,我爸烹鱼宰鸡,我哥去田里抓了半篓子黄鳝,各种屠杀过后,我家后院尸血横流。我爸将桌子摆到天地间,槐树下,又拿出自酿的米酒,在乡村的微风中碰杯。我爸喜欢这两位远道而来的客人,酒过三巡竟然聊起了他的革命史。骆驼很感兴趣,因为他的父亲也参加过革命。汪大头一个劲儿逗我五岁的小侄说话,反被小侄古怪的问题难倒,他问为什么你的裤子这么多口袋,你是男的为什么要戴耳环,城里的太阳会落在哪里。
我妈则逮住我说不会是戴耳环的那个吧?我妈越认真我压力越大,如果我下次回来没有骆驼,会被我妈的封建观念碾得遍体鳞伤,她的杀手锏我早已领教。其实我也搞不清骆驼到底算我什么人。深想一层时,连自己也吃了一惊:当我和骆驼没发生性关系的时候,我并不能确认我和他的关系,好像男人必须在女人身上盖戳之后关系才能生效。我想我并没比我妈进化多少。倒是我妈的信念天然诚恳,我的虚伪做作。
我含混着应付过去了,我妈没有追究,我却不能放过自己。我躲在厨房里怀着极大的自我鄙视拍死了一只蟑螂,另一只被逼到洗菜盆里,我拧开水龙头慢慢淹死了它。我妈完全不知道有个人在我家门口抹了脖子,此后我的梦都是血淋淋的。我不知如何看透一个人的脑袋,如果人的精神疾病像秃子头上的虱子一样一览无余,我大可不必像深陷黑夜一般恐惧。我放大了骆驼裆部的中缝,给自己设置了前进的障碍,他像麻雀一样蹦跳是不失童真的顽皮,我看作滑稽是存心不让自己如意。一时间,我有点幡然悔悟的意思。我清理好蟑螂尸体,心情妩媚地回到餐桌。老爸已经微醺,说话情绪激动,手在空中挥动,我知道他的故事抵达高xdx潮。
我看了骆驼一眼,默默想起西伯利亚平原上那个孤独的流放犯,我下决心要它今晚到来。
老爸酒劲上来扛不住,呼呼睡着了。骆驼和汪大头在附近欣赏田园风光,我帮我妈收拾残局,温驯地忍受她的唠叨。我瞟了一眼窗外,骆驼和汪大头边抽烟边评点江山,黄昏最后一脉余光涂满他们的后背。我心里想着夜晚即将发生的妙事儿,面色欢愉。我妈见我态度不错,于是化批评指责为语重心长,还说她开始锻炼身体,因为我生儿育女后需要一个健壮的保姆。我一听就两眼发潮,我想,为了我妈我似乎也该好好干上一回,否则真是不孝。
我又看窗外,骆驼和汪大头已经走开了,枝头上两只小鸟正用嘴互相给对方打理羽毛。
我趁机先把自己弄干净,我在浴室里洗上洗下一通忙乎。我从没这么积极地去干一桩享乐意义上的事,半瓶沐浴液被我抹个精光,头发洗了三遍,吹风机坏了,浴室散发的浓郁香波味差点令我窒息。
在这次彻底清洗身体的过程中,我怀着临嫁姑娘对娘家的眷恋,回顾了自己过去所有的历史,为一个即将获得的好归宿感激涕零。
我吹干头发对镜贴花黄。小侄溜了进来,玩着桌上的眉笔粉刷和瓶瓶罐罐,不停地问这问那。当他明白这些我都要抹在脸上时,撇着嘴不屑地说:“你们女人真麻烦。”
我笑着亲了一口他的脸颊,继续涂脂抹粉。
“姑姑,”小侄倚着桌沿认真地看我化妆,我敷衍地应了一声,他接着说,“那两个叔叔在橘园里亲嘴了。”
我蓦地一怔,瞪着镜子里的人,那张脸像动物的标本。
骆驼裆部的中缝浮现眼前,我吃惊,只是因为内心隐约不安的某种东西得到了印证。
我慢慢擦掉脸上刚涂好的东西,脂粉像三月的柳絮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