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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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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过这种经历:在生命的旅程中,时不时的总有些神来之笔,凭肉眼就能立刻辨识出来。莫名地你就知道,这些经历会永远地镌刻——应该是这个词儿——在记忆中,在以后的岁月里,它们会不时地在你半睡半醒间袭来,瞬间驱走睡意,使你从枕头上一跃而起,像被鱼叉刺中的大马哈鱼。

就我本人来说,其中一个叫我念念不忘的记忆发生在第一所私立学校。我趁夜深人静之时偷偷潜入校长室——手下的密探报告说,校长书架下面的柜子里藏有一盒饼干。结果呢,等我深入虎穴且绝无可能怯生生地全身而退后,我发现这老先生正端坐在椅子里,并且——事后想来我总觉十分蹊跷——正忙着撰写我的期末报告。其内容自然是惨不忍睹。

如果说伯特伦这种情况下依旧保持了一贯的“伤不化”[1]而岿然不动,那可能的确与事实大有出入。但现在我决不打诳语:虽然我在上述情景中望着奥布里·厄普约翰牧师吓得面如土色,但那土色决不及此刻听到果丝这句话时的一半。

“丢了?”我声音打战。

“是,不过没事儿。”

“没事儿?”

“我是说,写的什么我都记住了。”

“哦,这样啊,那就好。”

“是。”

“写了很多吗?”

“嗯,一堆呢。”

“都是猛料?”

“经典啊。”

“哦,那可好了。”

我望着他,心中的佩服之情不断滋长。按理说,到了这份儿上,就算他是非正常得超凡脱俗,也该意识到要大难临头了。非也。他的玳瑁眼镜活泼泼地闪烁,他满满的“一郎”和“爱司皮耶哥乐里”[2],世间一切烦恼都与他无关。以脖子为界,以下没什么问题,以上为混凝土砌成——这便是奥古斯都·粉克-诺透是也。

“嗯,可不,”他说,“我全都认真背下来了,而且我很引以为傲。在这个星期里,我对罗德里克·斯波德和沃特金·巴塞特爵士的性格特点进行了毫不留情的分析,还深入彻底地研究了这两个脓包的本质。真神奇,一经分析,就能收集到这么多素材。你听过沃特金·巴塞特爵士喝汤的动静吗?简直堪比苏格兰特快列车穿越隧道。你见过斯波德吃芦笋的嘴脸吗?”

“没。”

“叫人反胃。足以叫人怀疑‘人是万物之灵’的论断。”

“这两条你都记在小本子里了?”

“大概写了半页纸。这些都只是表面上的小缺点。我大部分的研究要深入得多呢。”

“这样啊。你是铆足了劲儿?”

“可不是。”

“全都是漂亮精辟的材料?”

“字字珠玑呀。”

“太妙了。看来老巴塞特读起来是绝对不会兴味索然咯。”

“读起来?”

“哼,捡到的人完全有可能是他,对吧?”

记得吉夫斯有一次说到天气永远无法预测的话题,感叹多少次他曾看见灿烂的清晨,用那至尊的眼媚悦着山顶[3],然后下午就不招人待见了。这句话形容果丝正合适。他本来像探照灯似的满脸放光,听我这么一说,那光辉猛然消失,就像“啪”的一声给拉了总闸。

他对着我目瞪口呆,仿佛我当年对着奥布里·厄普约翰牧师。我又想起有一回在摩纳哥皇家水族馆里惊了一条鱼,虽然已经记不得它的种类,不过那鱼的表情简直和果丝的一模一样。

“这我可没想过!”

“得想想了。”

“天呀!”

“对。”

“地呀!”

“可不。”

“我的神仙姑姑呀!”

“千真万确。”

他梦游似的晃到桌边,捡了一块冷饼嚼起来。他和我四目相对——他那两目鼓着。“假设真叫老巴塞特捡到,你觉得会有什么后果?”

这道题目我会答。“他会立刻叫婚礼泡汤。”

“你真这么想?”

“没错。”

他被烤饼噎住了。

“他当然要这么做,”我接着说,“你也说了,他一直不看好你这个准女婿。读了那个小本子以后,他也不可能对你突然生出好感。他肯定瞥上一眼,就要宣布撤销蛋糕订单,然后警告玛德琳,要想嫁你,除非他死了。玛德琳呢,可不是会违抗父命的小姐。”

“天呀!”

“不过呢,老兄,先不忙担心这个,”我随即指出光明的一面,“等不到这一幕,斯波德就已经把你的脖子扭断了。”

他虚弱地又拿起一块烤饼。

“糟了,伯弟。”

“是不大妙。”

“我掉进火坑了。”

“烧到眉毛了。”

“可怎么是好?”

“不知道啊。”

“你不能想个办法吗?”

“想不到。成事在天,咱们必须得相信神力。”

“你是说,去请教吉夫斯?”

我摇摇脑袋瓜。

“这回吉夫斯也帮不了咱们。问题很简单,就是赶在老巴塞特前找回这个小本子。你干吗不把东西锁起来放好?”

“不行,我时时刻刻都要记录新的想法,灵感什么时候来,谁也不知道,我得随身带着。”

“你确定是放在胸前口袋?”

“确定。”

“有没有可能放在卧室了?”

“不可能,为了安全起见,我一直带在身上。”

“安全,是哦。”

“并且我也说过,我时刻要用的。我想想,最后一次是在哪里见的。等等。有点眉目了。对,我想起来了,是在水泵那儿。”

“水泵?”

“在马厩里,用来提水喂马的。对,最后一次见就是在那儿,昨天午饭前的事儿。我掏出小本子,记录沃特金爵士早上如何稀里呼噜地喝粥,刚写完这段批评,就遇见史黛芬妮·宾,她眼里刚巧进了沙子,我帮她弄掉。伯弟!”他突然大喊一声,不再言语了。只见他眼镜上闪过一道古怪的光。他“”的一拳捶在桌子上。这笨蛋。早该知道会打翻牛奶嘛。“伯弟,我想起来啦,就像幕布掀起,真相大白了。我记得清清楚楚,当时我拿出小本子,记下喝粥这条,然后放回胸前口袋。口袋里还放着手帕。”

“那又怎么样?”

“口袋里还放着手帕,”他又念叨了一遍,“还没明白?用用脑子,老兄,女孩家眼里进了沙子,你第一反应是什么?”

我一声惊呼:“掏手帕!”

“没错。掏手帕,用边边把沙子弄出来。要是手帕旁边还有一个棕色的皮面小本子——”

“就会掉出来——”

“掉到地上——”

“不知道哪儿去了。”

“我知道哪儿去了。这就是重点,我闭着眼睛也能摸回去。”

一瞬间我大为振奋,但很快又愁起来。“你刚才说是昨天午饭前?那肯定已经被人捡走了。”

“我正要说呢。我刚刚想到,处理完沙子,我立刻听到史黛芬妮说:‘咦,这是什么?’然后看到她弯腰去捡什么东西。我当时没太留意,因为我看到了玛德琳。她站在马厩门口,神色冷冷的。不妨告诉你,为了弄掉沙子,我不得不用手托着史黛芬妮的下巴,好叫她不要乱动。”

“那是。”

“这是少不得的。”

“绝对。”

“要是头动来动去,那就没法动手了。我想跟玛德琳讲讲这个道理,但是她不肯听。她昂着头,拔腿就走,我也拔腿就追。直到今天早上我才跟她说明真相,叫她相信了我的话。这期间,我把弯腰捡东西的史黛芬妮忘得一干二净。我看很明显,这小本子现在就握在这个宾小姐手里。”

“无疑。”

“那就好了。咱们找到她,请她把东西物归原主,她照做。估计她读得不亦乐乎吧。”

“她人在哪儿?”

“我好像记得听她说要徒步去村子那边,应该是去找助理牧师套近乎了。你要是没有别的事儿,不如当散步,去那边找她。”

“好的。”

“对了,小心她那条苏梗,估计她带在身边了。”

“哦,好,多谢了。”

我记得吃饭的时候他跟我提过这只畜生。没错,当时上面拖鳎鱼的时候,他给我展示了腿部的伤痛处,害得我没敢碰那道菜。

“如蛇之噬。”

“好啦,我会小心。我看我还是马上出发吧。”

没用多久我就走到了车道尽头,走到大门口时,我站住了。我琢磨着最好是在这附近晃悠,守株待史呆兔。我点了一支烟,开始冥思苦想。

虽然心情比方才稍微轻松了些,但一颗惊魂还是未定。在那个小本子安全地物归原主之前,伍斯特的灵魂总是不得真正的安宁。能不能失而复得,可决定着生死存亡。我跟果丝也说了,要是老巴塞特摆出严父的架势,对婚事提出异议[4],玛德琳决不会挺胸抬头地痛击一句时髦的“爱咋咋地”。一眼就能看出,玛德琳属于仅存的那一小撮的听话闺女,我乐意押一赔十:如果发生上述情形,她会叹口气,默默掉一滴相思泪,不过等一切烟消云散之后,果丝还是要恢复自由身的。

我认真地考虑着严肃的问题,这时思绪突然被打断了。我面前的那条路上,一场人间闹剧正拉开序幕。

此时,夜幕已经开始肆意降临,不过能见度还过得去,我瞧见路那头一个又高又壮、脸如满月的警察正骑着自行车驶来。看得出,他此刻平和得与世无争。结束了一天的巡逻任务——也可能没结束,不过他现在明显不在当差,整个态度就是心中了无牵挂,除了头上警盔。

好了,若各位知道他双手没握车把,就该知道,这位安详的捕快是何等的快活似神仙啊。

说到剧情突变,就是他显然还没有注意到有一个坚强隐忍又专注的身影正对他紧追不舍——那便是条不负盛名的亚伯丁梗了。这边厢,他还在悠然骑着自行车,嗅着清新的晚风,而那边厢,这眉毛胡子不分的苏梗正全力朝他飞奔。后来我跟吉夫斯描述这一场景,他说这情景十分类似古希腊悲剧中动人的一幕:那小英雄登高远眺,意气风发,殊不知复仇女神就在他脚边。吉夫斯说得也许不错。

刚才说到,这位警官双手脱把,否则这出悲剧也不会如此一发不可收拾。想当年我也是个自行车少年,好像以前也提过,我还在某个村子的体育节目中拿过唱诗班障碍赛冠军。我可以作证,骑车要想脱把,首先一定要保证私密的、不受任何打扰的环境。若有一点点迹象显示某只苏梗出其不意地攻脚踝骨之不备,那就要“吱呀”一个急转。众所周知,要是双手没有牢牢地握住车把,“吱呀”就意味着“扑通咣当哗啦啦”。

说时迟那时快,“扑通”——而且是我有生以来有幸目睹的最精彩的一个——这位执法人员倒下了。前一秒他还兴高采烈,后一秒他已经置身水沟,只见胳膊腿儿轮子什么的舞成一团。那小梗站在水沟边上俯视他,一副得意洋洋、叫人恨的正义面孔。我已注意到这是亚伯丁梗和人类交锋时的惯用表情。

他在水沟里扭动挣扎,要解救自己于这团乱麻中,这时街角走来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裹着一身混色毛花呢。我认出,这熟悉的面孔正是宾小姐。

听过果丝那番话,我应该预料到史呆会出现,这个自然。看到有只亚伯丁梗,我该猜到主人就是她。我可能已经想到:苏梗来了,史呆还会远吗?

史呆显然很恼恨这个警察,从她那态度就看得出。她用手杖的钩子勾住苏梗的项圈,将它拽回身边,然后开始质问这警察。此时他刚从水沟里冉冉升起,像维纳斯从泡沫里现身。

“你这人,”她厉声问,“究竟想怎么样?”

这事自然与我无关,但我不由得想,这场对话看起来困难重重、十分棘手,她本该婉转一点。看得出警察也有同感。虽然他脸上蹭了不少泥水,不过还不至于掩盖他受伤的表情。

“你会把他吓傻的,那么把自己摔来摔去的。可怜的巴塞洛缪,这个丑八怪差点把你压扁了,是不是?”

我还是觉得差了点婉转。她称这位公职人员是丑八怪,严格来说当然属实。如果参赛选手有且仅有沃特金·巴塞特爵士、螽斯的老富·普罗瑟等寥寥数个类似的仁兄,那么他也许有望赢得选美冠军。但是这种事儿怎么好当面戳穿?这种情况要讲究温良恭俭让。温良恭俭让才能万无一失。

此时警官已经把自个儿连同自行车一并拖出深渊,并开始对车子展开一系列性能测试,以鉴定其受损程度。结果证明伤势较轻,满意之后,他才回身瞧史呆。当初站在勃舍街被告席上,老巴塞特瞧我也是用的这种眼神。

“我正在公路上骑车,”他语速缓慢,字斟句酌的,像在法庭上作证,“介资狗突然向我匆来,非常凶猛。我从自行车上摔下来——”

史呆立刻抓住重点,像训练有素的辩论家。

“哼,你不该骑什么自行车。巴塞洛缪讨厌自行车。”

“我骑自行车,女士,因为要是不骑,那就紫能徒步巡逻。”

“那正好。你也该减点脂肪了。”

“介个,”警官也不是普通的辩论家,只见他从制服隐秘处摸出一本笔记,吹掉上头的一只水甲虫,“介不四问题纵点。问题纵点四,介已经四介只畜生第饿次对本人进行严重袭击,我必须再次传讯你,女四,罪名是纵容恶犬伤人。”

攻势很猛,不过史呆也猛力回击。

“别傻帽了,奥茨。你怎么能叫狗不去咬骑自行车的人呢?不符合人性。而且我打赌,肯定是你先惹了它什么的。不妨告诉你,我准备把这案子打到上议院。我要请这位阁下作重要证人。”她说着转身望向我,这才发现,我哪是什么阁下,乃是一位旧友,“呀,伯弟,好呀。”

“好啊,史呆。”

“你什么时候到的?”

“哦,刚到。”

“事情经过你都看到了?”

“可不,从头到尾都在台边座位。”

“好,那就等着传票吧。”

“成。”

那警员一直在做什么清算,记在笔记本里,这会儿开始秋后算账了。

“右膝几处蹭伤。左肘淤伤或扭伤。鼻梁处擦伤。警服沾满污泥,需送交清理。外加精神创伤——严重惊吓。女四,传讯将不日送达。”

他蹬上车子就走,惹得巴塞洛缪激动地跃起,差点挣脱拘束它的手杖。史呆凝神望着他远去的背影,露出一点渴望的神色,好像希望手边有半块砖头。她转过身,我终于可以说正经事了。

“史呆,”我说,“咱们就省了‘再次见面三生有幸你气色真好’那些废话,你昨天是不是捡到了果丝·粉克-诺透掉在马厩的那个棕色的皮面小本子?”

她没吭声,好像还在想事情,无疑是关于刚才这个奥茨。我又问了一遍,她终于回过神来。“小本子?”

“棕色皮面的。”

“写满了辛辣的私人意见?”

“正是。”

“嗯,在我这儿。”

我向上苍高举双手,高兴地号叫了一声。巴塞洛缪不满地看了我一眼,压着嗓子咕哝了一句盖尔语。我没理它。就算有一窝亚伯丁梗争相对我翻白眼、袒露智齿,也影响不了我这一刻的狂喜。

“天,总算松了口气!”

“是果丝·粉克-诺透的?”

“对。”

“你是说,那些针对罗德里克·斯波德和沃特金舅舅的精彩的性格分析,都是出自果丝之手?真没想到他还有这两下子。”

“谁说不是呢。这件事说来有趣,听说……”

“不过干吗在斯波德和沃特金舅舅身上浪费时间?明明有奥茨哭着喊着等着人写呀。我真想不通。伯弟,以前从来没遇见过像尤斯塔斯·奥茨这么一贯爱招惹人家的。我快被他烦死了。他骑着自行车到处招摇,明明是自找的,还偏偏说人家不好。他干吗非要歧视可怜的巴塞洛缪,真变态。村子里凡是有血气的狗都咬过他裤腿,他又不是不知道。”

“那小本子呢,史呆?”我把话题拉回res[5]

“别管什么本子,咱们继续说尤斯塔斯·奥茨。你看他是不是真的要传讯我?”

我回答说,从字里行间里推敲,我确实有这种感觉。她做了一个所谓的“哞”的动作——是哞吧?反正是鼓起双唇再迅速收回。

“我怕也是。尤斯塔斯·奥茨这个人,只能用一个词形容:为非作歹。他到处找碴儿欺负人。哎,好了,沃特金舅舅又有事做了。”

“什么意思?”

“我又得听他发落了。”

“这么说,他就算退休了也还在司法?”我想起藏品室里这个前司法官和斯波德的对话,略感不安。

“他只是从勃舍街退了而已。判案这东西是上瘾的,怎么也治不好。他现在担任治安法官,在书房里主持星室法庭之类的,他就在那屋子里发落我。人家本来高高兴兴的,弄弄花草啦,在房间里读本好书啦,然后管家过来说老爷在书房有请。然后呢,就看见沃特金舅舅坐在书桌后,一副杰弗里斯法官的样子[6],奥茨就站在旁边等着作证。”

可以想象,自然很不愉快。一个女孩家的,闺中生活因此蒙上一层阴影。

“而且结果还总是一样,沃特金舅舅蒙上黑纱,狠狠敲我一笔。我说什么他从来都不听。我看哪,他压根儿就不懂什么法。”

“听他判决的时候我也有这种感觉。”

“最糟糕的是,他清楚我的用度,总能算出我荷包里能拿多少。今年里头,他都把我的腰包掏空两回了,每次都是这个奥茨挑的事儿,一次是在建成区超速,一次是因为巴塞洛缪在他腿上轻轻啄了一小下。”

我同情地“啧啧”两声,心里却想着怎么把话题拉回小本子上去。我发现,讨论重要话题的时候女孩家的总有跑题的倾向。

“瞧奥茨那架势,还以为巴塞洛缪咬掉了他一磅肉呢。我看这回又要重演了。这种警察迫害我真是受够啦!这跟俄国有什么分别?伯弟,你觉得警察可恨不可恨?”

我的感情呢,还谈不上这么强烈。总体来说,他们还是个很优秀的团体。“嗯,‘昂马士’[7]倒没有,这个词你懂吧。我觉着他们也有好有坏,和各行各业的人一样。有些呢,很有些安静的人格魅力,另一些就不太有。我也遇见过几个很像样的警察,比如螽斯门口当差的那位,跟我就很哥们儿。至于你这个奥茨嘛,我对他了解不深,当然也不好作评论。”

“哼,信我的话,他是最坏的一个。他会遭报应的。记不记得上次你在公寓招待我的事?你说你在莱斯特广场偷警盔来着。”

“我就是这么认识你舅舅的,我们正是因此才走到了一起。”

“嗯,当时我没多想,不过前两天突然想起来,才猛然觉得黄口小儿吐真言呀。这几个月我一直苦苦思索怎么想个法子报复这个奥茨,你正好给我指了明路。”

我吃了一惊。她这话似乎有且只有一个解释。“难不成你要去偷他的警盔?”

“才不呢。”

“够明智。”

“这是男人的事儿,这我还是懂的,所以我叫哈罗德去。他老说不管为我做什么都心甘情愿,老天保佑他!”

一般情况下,史呆总是一副做梦般的严肃模样,让人以为她正沉浸在美好的深思中。这当然都是假象。依我看,她是断然不认识什么美好的深思,就算你用钎子串好,抹上蛋黄酱递给她。她和吉夫斯一样都不常露笑脸,不过此刻她双唇微启,如痴如癫——好像是这个词,我得和吉夫斯确认一下——双眼炯炯放光。

“他真了不起!”她说,“我们订婚了,知道吧?”

“啊,真的?”

“嗯,但可别告诉任何人,得严格保密。一定不能叫沃特金舅舅知道,得先把他哄住了才行。”

“这个哈罗德是何许人也?”

“村里的助理牧师。”她望着巴塞洛缪说,“可爱的助理牧师要去讨厌的丑八怪警官那里偷警盔啦,酱妈咪会好高兴好高兴的,对不对?”

大概是这么个话儿吧。她那种土语我自然学不来。

我瞪着这个小笨鸟,震惊于她的道德观——勉强这么叫吧。知道吗,我对女性理解越深,就越发觉得应该有条法律。真得管管这半边天,否则整个社会必将轰然倾废,到那时咱们不知得怎么傻眼呢。

“助理牧师?”我说,“可是史呆,你总不能叫助理牧师跑去偷警盔呀。”

“为什么?”

“呃,这很不寻常。这可怜的老兄会被褫夺法衣的。”

“褫夺法衣?”

“牧师偷东西都是这么办的。要是你指派圣哈罗德犯下这可怕的差事,不可避免就是这个下场。”

“这件差事哪里可怕了?”

“难不成说这种事助理牧师做起来很自然?”

“是啊。哈罗德最拿手了。想当年他在莫德林学院,那是他还没进教会的时候,可是个捣蛋鬼。这都是家常便饭。”

听她提到莫德林,我来了兴趣。那可是我的学院啊。“他是莫德林出身?哪一届的?可能我认识呢。”

“你当然认识。他老说起你,听我说你也要来,他可高兴了。哈罗德·品克。”

我大吃一惊。“哈罗德·品克?老没品哥·品克?天哪!我最好的哥们儿啦。我就常寻思他跑哪儿去了。原来是偷偷跑去当助理牧师了。果然是贫富不相知,世界上一半的人都不了解剩下那四分之三半哪。没品哥·品克,天!你是说,老没品哥现在以拯救灵魂为生[8]?”

“当然,而且相当称职,上边很器重他,随时可能升他做牧师,然后他就要蹿起来啦,总有一天能当上主教。”

此刻,那种我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兄弟的兴奋感消失了。我再次想到现实问题,从而严肃起来。

至于我为什么严肃,原因如下:史呆说得倒好,什么这种事没品哥最拿手。她是不如我了解这个人。我看着哈罗德·品克走过性格形成的岁月,因此深知他的为人:高高壮壮,呆呆笨笨,像只纽芬兰小狗,满腔热忱,不错,总是努力向上,也对,可就是永远达不到标准。总之,要是有机会搞砸某项计划陷自己于水深火热之中,他绝对不会放过。想到他要去执行窃取奥茨警官头盔这项艰巨的任务,我的血液瞬间凝固了。他的成功概率绝对是零。

我回忆起没品哥年轻的样子。他的体型颇有点像斯波德,一直为大学橄榄球队效力,还进过国家队。说到将对手摔进泥坑,再穿着钉靴踩踏其颈部,他这门技术几乎鲜有人超越。要是想找人帮我对付疯牛,他是最佳人选。或者我不幸被困“秘密九人”的地牢,我最喜闻乐见的就是哈罗德·品克牧师从烟囱跳出来救我。

但是单有肌肉和筋骨并不代表可以去偷警盔。那需要的是谋略。

“是吗?”我反问,“要是他从教区会众那里偷警盔被逮到,那可有大把机会做忏悔教的主。”

“他不会被逮到的。”

“他一定会被逮到。在母校的时候他没有一次不被逮到,好像他根本不懂什么叫随机应变。放手吧,史呆,你得抛弃这个计划。”

“我不。”

“史呆!”

“不,这戏一定得演下去。”

我只好放弃。看得出,再劝她别做什么女孩家的白日梦也只是白费工夫。观察发现,她的脑筋和罗伯塔·威克姆一样,此女曾趁我在某乡间别墅做客期间,劝我半夜摸进另一位客人的卧室,用一端装有织补针的手杖刺破人家的热水袋。

“哎,要是注定如此,那就由他去吧,”我表示无可奈何,“不过至少要提醒他记住,偷警盔的时候,一定要先向前推一下,然后再向上提,否则对方的下巴就要勾住松紧带。我当时就是因为忽略了这一精要,才导致兵败莱斯特广场。勾住松紧带,那警察回身一抓,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儿,就已经身陷被告席,对你沃特金舅舅念叨‘是阁下、不是阁下’了。”

我想着老朋友将要面临的黑暗未来,陷入了沉默。我不是性格软弱之人,但也不禁琢磨,我那么一口否决吉夫斯的环球邮轮计划,做得到底对不对。不管这种旅行怎么招人厌——船上人满为患啦,可能会遇到一堆讨厌鬼啦,不得不下船去参观泰姬陵啦,麻烦死了等等,不过至少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不用眼睁睁看着天真无辜的助理牧师白白葬送大好前程,把在教会中出人头地的机会尽毁,仅仅因为头顶教众的帽子被抓个正着。

我叹口气,换了个话题。“这么说你跟没品哥订婚了?上次吃饭怎么没告诉我?”

“那时还没订呢。啊,伯弟,我好开心,真想咬葡萄。反正等我们让沃特金舅舅转念想‘祝福你,孩子们’的时候,我就真的开心啦。”

“啊,对,你刚才说了,是不是?要哄他什么的。你说哄他是什么意思?”

“我就是想和你说这件事。记不记得我在电报里说有事要吩咐你?”

我悚然一惊,一股准确无误的不祥之感涌遍全身。她那封电报已经被我抛到脑后了。

“很容易的。”

我不敢苟同。我是说,她还觉着助理牧师很适合去偷警盔呢。那么,我不禁暗暗揣测,她给我安排的得是什么样的任务?我看时机已经成熟,该来一点襁褓之中的扼杀了。

“哦,是吗?”我说,“嗯,我此时此刻就告诉你,我才不会做。”

“吓坏胆子了?”

“坏了,和我阿加莎姑妈一样。”

“她怎么了?”

“她得了黄疸。”

“有你这种侄子,她不得黄疸才怪。再说,你还不知道是什么事儿呢。”

“我还是不知道的好。”

“哼,我偏要告诉你。”

“我不想听。”

“莫非你想叫我松开巴塞洛缪?我发现它注视你的表情有点儿怪,我看它是不喜欢你。它的确会突然闹情绪不喜欢谁的。”

咱们伍斯特英勇无畏,但决不失之鲁莽。于是,我准许她带我走到凉台边的石墙处坐了下来。我记得那是个宁静的晚上,尤其有种祥和的意境。所以说呀。

“不会耽误你很久的,”她说,“很容易很简单。不过我得先跟你说说秘密订婚这件事。都是果丝害的。”

“他做错什么了?”

“就错在他是果丝呗。整天稀里糊涂,鼓着眼睛,在卧室里养什么水螈。沃特金舅舅的感受很好理解。宝贝女儿跟他宣布要嫁人了。‘嗯,是吗?’他说,‘那好,咱们瞧瞧这小伙。’然后果丝隆重出场。当父亲的刺激可不小。”

“可不。”

“所以嘛,他还没从认果丝当女婿的震惊中恢复过来,总不能挑这个时候跟他说我要嫁给助理牧师呀。”

我明白她的意思了。记得弗莱弟·特里珀伍德跟我提过布兰丁斯城堡发生过这么一场风波。他有个表妹想嫁给某个助理牧师,而该事件中,危机得以化解,得益于此人乃是利物浦某船业大亨的继承人。不过总体一般来说,做父母的就是不待见女儿嫁给助理牧师,想必舅舅对外甥女们也是一样。

“不得不承认,助理牧师不是抢手货,所以在揭开秘密的面纱前,咱们得想办法叫沃特金舅舅接受哈罗德。要是咱们出对了牌,我盼着舅舅能用自己的推荐权让他当上牧师[9],那以后就好办了。”

我很不喜欢听她“咱们、咱们”的,不过她想说什么我倒听明白了。虽然不忍,但我也只有打碎她的憧憬和美梦。

“你想叫我为没品哥美言几句?让我把你舅舅拉到一旁,夸夸没品哥是个大好青年?可以的话我当然愿意,亲爱的史呆,但很不幸,我跟你舅舅没这份交情。”

“不不,不是这么回事。”

“哦,那我看不出还帮得上什么。”

“你行。”听她这么一说,我再次感到了那种莫名的不祥之感。我告诉自己一定不能动摇,但又不由得想起罗伯塔·威克姆和热水袋事件。你自认是淬火钢,或者说坚毅如磐石吧,结果烟雾散去才发现,居然让姑娘家的绕进了陷阱。参孙对大利拉就是例证[10]。

“嗯?”我警觉地问。

她搔了搔巴塞洛缪的左耳,然后才作答。“光对沃特金舅舅夸哈罗德是没用的,咱们得多动点脑筋,想一个特别巧妙的计策,叫他一下子得手。我觉着几天前终于想出主意来了。你读过《香闺》没有?”

“我倒是曾经撰文一篇,题为《有品位的男士怎么穿》,不过倒不是忠实读者。怎么了?”

“上个星期里面有篇文章,讲一位公爵不同意女儿嫁给年轻的秘书,后来这个秘书安排一位朋友带公爵去湖上划船,故意把船掀翻,他就跳下去把公爵救了。公爵于是乎说:准啦。”

我判定得杀死这个点子,刻不容缓。“你还是立刻打消这个念头吧。我可不会带沃特金爵士去划船,再把他推下水。况且他怎么可能跟我去湖上划船。”

“是,而且这里也没有湖。哈罗德还叫我别打村子水塘的主意,说现在这个季节水太冷,根本没法跳。哈罗德有时候想法很奇特。”

“我为他健全的常识喝彩。”

“然后我又读到一篇文章,又有了新主意。这里讲的是男主角叫朋友假扮流浪汉去袭击女主角的父亲,然后他再冲出来救人。”

我轻轻拍拍她的手。“你这些主意有一个通病,”我指出,“男主角似乎总有一个弱智朋友,愿意为他铤而走险。但是没品哥没有。我欣赏没品哥,甚至可以说,我把他当亲兄弟一样爱护,但是我有严格界定的底线,决不会为了他的利益去破界。”

“唔,不要紧,反正他把这个也一票否决了,主要理由是万一事发,牧师会怎么想。不过我这个最新的主意,他很喜欢。”

“哦,你还有新主意?”

“对,而且特别妙,最大的好处就是哈罗德完全无可指摘。就算有一千个牧师也挑不出他的错。唯一的不足就是没人配合他。我想来想去也没想出个人选,然后就听说你要来。现在你来了,就万事俱备啦。”

“哼,是吗?我已经说过了,宾大小姐,现在我再说一遍,无论如何我都决不蹚这浑水。”

“啊,伯弟,你一定得帮忙!我们就指望你了。而且可以说你不用费吹灰之力。去偷走沃特金舅舅的奶牛盅就好了。”

不知道各位站在我这个角度会有什么反应。一个穿着混色毛花呢的姑娘突然跟你提这个要求,而不到八小时前,一个木槿紫面孔的姑妈也提过。可能有人要一阵头晕目眩。我猜大多数人都会吧。就本人来说呢,我与其说是惊诧,不如说是好笑。是的,如果记得不错,我放声大笑。果真如此,那也未尝不是好事,因为我以后就没什么机会了。

“哦,是吗?”我答,“说来听听,”我觉得不如鼓励这个呆头鹅继续,权当娱乐,“偷走他的奶牛盅,嗯?”

“对,这玩意是沃特金舅舅昨天从伦敦带回来的藏品,是个银制奶牛,脸上是醉醺醺的表情。他当个宝贝似的,昨天晚饭,他把这东西摆在面前,絮叨个没完。我当时就灵机一动,想着要是哈罗德把奶牛盅偷走,再完璧归赵,沃特金舅舅一定会感激涕零的,当场到处像洒水车似的泼撒牧师职位。但是我立刻发现有一个漏洞。”

“啊,还有漏洞?”

“当然。你想,这东西怎么会到哈罗德手里?这银奶牛从人家的藏品里消失了,第二天却出现在助理牧师那儿,那他可有得解释了。因此很明显,得伪装成外部作案。”

“我懂了。你想叫我套上黑面罩,破窗而入,顺走这件艺术品,再交给没品哥?懂了,懂了。”

我这话充满辛辣的讽刺。我本想,我这话里辛辣的讽刺谁听不出呢,但她却一脸崇拜嘉许。

“伯弟,你真聪明。一点儿也不错。当然啦,你不用非套上面罩。”

“你不觉得套上面罩有助于我融入角色吗?”我这话仍然同上,充满那什么。

“嗯,也许吧。你自己看着办。关键在于破窗而入那部分。当然得戴手套,免得留下指纹。”

“当然。”

“哈罗德会在外面接应,你把东西交给他。”

“然后我退场,去达特穆尔蹲号子[11]?”

“不对。你当然是在扭打中逃走。”

“什么扭打?”

“哈罗德冲进屋子,满身鲜血——”

“谁的血?”

“这个嘛,我说是你的,哈罗德觉得是他的。反正得做出扭打的迹象才可信。我是想叫他一拳打中你的鼻子,但是他说,最好是他浑身血污,故事才有分量。最后我们决定,你们各自一拳打中对方的鼻子。然后哈罗德把我们吵醒,进来把奶牛盅交给沃特金舅舅,解释事情经过,这就万事大吉啦。我是说,沃特金舅舅不可能一句‘哦,多谢’了事吧?他要是还有一丁点人情味,那就得把牧师职位给吐出来。你觉得这个计策很妙吧,是不是?”

我站起身,脸上写着冷酷和坚定。“妙极了。可惜对不住——”

“你难道想推托?这事对你哪有一点儿不方便的?只占用你十分钟时间而已。”

“我的确是要推托。”

“哼,你真是头猪。”

“就算是头猪,那也是头精明清醒的猪。这个计划,就算拿着扫帚我也不碰。告诉你,我最了解没品哥。他怎么也会想方设法地把这事儿搞砸,然后把咱们通通送进大牢,具体什么办法我说不好,反正他有这个本事。好了,我得把那个小本子要回来,拜托啦。”

“什么小本子?啊,果丝那本。”

“对。”

“为什么要给你?”

“给我,”我严肃地说,“因为此物不适合放在果丝手里保管。他可能还会弄丢,继而落到你舅舅手里,继而粉碎果丝和玛德琳的婚礼计划,继而害我成为首当其冲的受害者。”

“你?”

“正是在下。”

“怎么回事?”

“我这就告诉你。”

我用寥寥数语概括了布林克利庄园的各种风波、风波引发的后果以及果丝若被取消比赛资格对我产生的切身威胁。

“你得明白,”我说,“我不是想说你表姐玛德琳的坏话,不过一想到要和她喜结连理,共同踏入婚姻的神圣殿堂,我就打战。这当然不是她不好。对世界上许多许多高贵的女性我都抱有同样的想法。有些女性值得尊重、爱慕、敬仰,但只能远观。要是有任何迹象表明她们要靠近过来,我一定操起酒壶誓死抵抗。你表姐就属于这一类的。她很迷人,对奥古斯都·粉克-诺透来说是理想的伴侣,但对伯特伦来说是大麻烦。”

她认真听着。“我懂了,是,想必玛德琳算是个鬼见愁。”

“鬼见愁这个词呢我自己是尽量避免的,我认为君子要懂得分寸。不过既然你提起了,我承认,这基本概括了事实。”

“真没想到还有这么一段曲折。怪不得你想得到那个小本子。”

“不错。”

“嗯,这倒是给我打开了一条新思路。”

她又浮现出那做梦般的严肃样,还若有所思地用脚摩挲巴塞洛缪的后背。

“行了,”看她这么磨蹭,我责怪道,“快拿来。”

“等一会儿。我得在脑子里先理一理思路。知道吗,伯弟,我真该把那个小本子交给沃特金舅舅。”

“什么?”

“不然我良心不安啊。毕竟我欠他这么多,多年来,他待我一直像父亲一样。应该叫他知道果丝对他的真实想法,是不是?我是说,这对老人家太残忍了点,他当准女婿是个无辜无害的水螈专家那样宝贝,哪想到自己窝藏了一条毒蛇,整天说他喝汤的坏话。不过呢,既然你这么贴心,要帮我和哈罗德去偷走奶牛盅,我大概也只好破例一次。”

咱们伍斯特向来机敏。我想总不出几分钟吧,我就听出她话中有话。我看穿了她的目的,不禁浑身一颤。

她这是在开价钱。换句话说,早饭时刚被姑妈勒索,这还不到晚饭,我又被女性密友给勒索了。行情不错嘛,就算是在这个世风日下的战后世界。

“史呆!”我大叫一声。

“叫史呆有什么用。要么你乖乖地做好分内事,要么沃特金舅舅在早上吃鸡蛋喝咖啡的工夫就有生动的小品文读啦。好好想想吧,伯弟。”

她把巴塞洛缪拽起来,不疾不徐地回屋去了。最后她回首留给我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如同刀子一样把我穿透了。

我瘫在墙上。我就这么呆呆地坐着,也不知过了多久,反正还挺久的。有翅膀的夜间生物撞到我身上,但我几乎未加理会。突然,我耷拉的脑袋上方约一米处传来一个声音,我这才摆脱人事不省的状态。

“晚上好,伍斯特。”只听这声音说。

我抬头一看,眼前这个峭壁般的巨大身影原来是罗德里克·斯波德。

想必大独裁者们也有和蔼可亲的时候,他们总会架起腿来和兄弟们放松放松吧。不过很明显,就算罗德里克·斯波德有阳光的一面,他此刻来,也决没有想展示的意思。他态度粗暴,让人感受不到一点亲昵劲儿。

“我有话跟你说,伍斯特。”

“哦,是啊?”

“我刚才跟沃特金·巴塞特爵士聊天,他把奶牛盅的来龙去脉都告诉我了。”

“哦,是啊?”

“你来的目的我们都清楚。”

“哦,是啊?”

“别老是‘哦,是啊’,你这只可怜虫,听我说。”

大多数人都会反感他这副语气。其实我也不例外。不过大家都明白,要是有人管你叫可怜虫,对于有些人呢,你可以立刻奋起批驳,有些就不太可行。

“哦,是啊,”他自己倒能说,讨厌,“你来的目的我们心知肚明。是你叔叔叫你来偷走奶牛盅的,你不用忙着否认,我下午就逮到你把这东西握在手里。现在我们知道你姑妈也要来。真是秃鹰汇聚,哼!”

他顿了一顿,然后又说了一遍“秃鹰汇聚”,貌似很欣赏这句措辞。我倒是没看出好在哪里。

“我来就是要告诉你,伍斯特,可有人盯着你呢,而且盯得牢牢的。要是你偷奶牛盅被逮到,我保证,你一定会进监狱。你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以为沃特金爵士会怕什么丑闻。他会恪守公民和治安法官的义务。”

说着他伸出一只手按在我肩膀上。记忆中没有什么经历比这更不好受了。吉夫斯也许会说这在于“动作的象征意义”,但除此以外,被斯波德捏一下,不下于被马啃了一口。

“你是不是要说‘哦,是啊’?”他问。

“哦,不是啊。”我向他保证。

“那就好。好了,你一定暗暗想自己不会被逮到。你以为,你跟你亲爱的姑妈两个人联手,能狡猾地偷走奶牛盅,又不被察觉。不过你别高兴,伍斯特。要是这东西消失了,不管你和你的女同伙怎么诡计多端,不留一点痕迹,反正我知道这东西在哪儿,我会立刻把你揍成一摊果冻。一摊果冻,”他反复品味这句话,仿佛在品尝陈年佳酿,“懂了没有?”

“啊,懂。”

“你真的都明白了?”

“啊,真的。”

“那就好。”

一个模糊的身影向凉台走来。他见状立刻换了一副叫人肉麻的亲切口吻。

“夜色真好啊,是不是?这个季节里难得有这样的好天气。好了,我不耽误你了,你肯定想进屋换衣服吃晚饭了。打黑领结就行,咱们这儿很随意的。什么事?”

最后这句是对着那模糊的身影说的。一声熟悉的轻咳透露出来者的身份。

“先生,我来找伍斯特少爷。特拉弗斯夫人叫我带话过来。她向少爷致意,并希望我转达她此刻在‘蓝厅’,若少爷能尽快抽出时间前去会面,她将不胜愉快。夫人有一件要紧事希望与少爷商议。”

我听到黑暗中斯波德“哼”了一声。

“特拉弗斯夫人已经到了?”

“是,先生。”

“并且有一件要紧事希望与伍斯特先生商议?”

“是,先生。”

“哼。”斯波德说完,尖厉地干笑一声就闪人了。

我站起身。

“吉夫斯,”我说,“准备给我出谋划策。情节更加扑朔迷离了。”

[1] sang-froid [法] :冷静。

[2] élan; espièglerie [法] :活力,顽皮。

[3] 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第33,“多少次我曾看见灿烂的朝阳/用他那至尊的眼媚悦着山顶”,梁宗岱译,略有改动。

[4] 英国国教中,需在婚前三个星期天连续在教堂等处公开预告婚讯;对未达法定年龄者,若父母或监护人对结婚公告提出异议则不得结婚。

[5] 拉丁语,意为争议点。

[6] 乔治·杰弗里斯(George Jeffreys, 1645—1689),绰号“绞刑法官”(The Hanging Judge),以严格残忍著称。

[7] 法语:en masse,意为大量、全部。

[8] 助理牧师(curate)的任务即为医治教众的灵魂(cure-of-souls)。

[9] 英国国教中,教区牧师需由具有圣职授予权的人(一般为庄园领主)推荐产生,牧师享有牧师住所及相应的薪俸(圣职领耕地和什一税)。助理牧师的薪俸则由牧师决定。

[10] 《旧约·士师记》16,大力士参孙爱上非利士的大利拉,后者设计将他出卖。

[11] Dartmoor,位于德文郡达特穆尔高原,拿破仑战争中为关押战俘而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