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不清为什么,夜幕下的乡村总让我有种异样的感觉。平时在伦敦,无论多晚出门都没问题,拎着牛奶回家,手都不抖一下。但是,换成乡间的花园,而且同伴们全员在房中就寝,大门紧锁,我的毛骨不禁有点悚然。夜风吹过,树梢微微摇晃,枝条吱呀作响,灌木丛簌簌抖动,我还没走几步,就先灭了士气,还得提防祖先的鬼魂偷偷跟在身后,呜呜哽咽。
这件事从头到尾都该死地叫人不舒服。要是你以为很快就有起色,因为马上要去拉响全英格兰最聒噪的火警铃,在宁静的安眠中的庄园引发“水龙头总动员”的恐慌,那你错了。
我对布林克利庄园的火警铃再熟悉不过了。那动静,真见了鬼。汤姆叔叔除了不待见小贼以外,一向最反对睡梦中被烤熟,所以当初买下这座庄园的时候,坚持火警应该以让人吓出心脏病为标准,但是不能叫人误以为那是常春藤里麻雀有气无力的叽喳声。
小时候放假偶尔到布林克利来,那时我们常常在打烊以后操练火灾逃生。多少个夜里,我都从无梦的安眠中惊醒,以为听到了末日号角。
坦白说,回想起这警铃的威力,我不禁心下踌躇。此时是凌晨十二点三十分,我准时守在外屋旁悬挂警铃处。看到白墙上的铃绳,想到惨然的喧嚣即将响起,打碎这夜的宁静,刚才提到的那种异样感不由得更浓了。
另外,经过这段时间的深思熟虑,我对吉夫斯的这个计策越发抱了失败主义的想法。
吉夫斯好像理所当然地以为,果丝和大皮面对惨淡的命运,心中唯一的念头就是保护那巴塞特和安吉拉。
但对他这种天真的乐观,我却无法认同。
我是说,对于男士们于危难之中的表现,我也有所了解。记得弗雷迪·韦珍,俱乐部里最英勇的一位,曾跟我讲过,有一次他在海滨度假,有一天酒店里突然响起火警,他可没有跑去保护妇女,而是十秒钟之内冲下救生梯,心心念念的只有一件事——保护弗雷迪·韦珍。
至于说救助老弱妇孺呢,他说自己倒是很愿意站在楼底下扯着被单接人什么的,仅此而已。
所以嘛,难道奥古斯都·粉克-诺透和希尔德布兰·格罗索普会有所不同?
我一边把弄铃绳,一边思考上述问题,几乎想取消计划。就在这个节骨眼,脑海中浮现出那巴塞特平生第一次听到这警铃的画面。这个全新的体验很可能吓得她一蹶不振。
这个想法顿时让我心花怒放,于是不再犹豫,一把抓紧铃绳,站稳脚跟,痛下狠手。
嗯,如前所述,我并没有期盼这铃声会多么悄无声息。果然不出所料。上次跟它打交道,我还是在房子另一头自己的卧室里,即便如此,我还是一惊之下翻下床,以为床底下爆炸了。如今近在咫尺,让我领会到了它的全部威力,可以说一辈子还没有听到什么声响可以与之媲美。
总的来说,我挺喜欢听点响动。记得有天晚上凯特猫·波特珀布莱特搞了个警用棘轮拿到俱乐部,跑到我坐的沙发后面拉响了,我靠着沙发背,闭着眼睛,面带微笑,就像有些人欣赏歌剧那样。此外,还有那次阿加莎姑妈的公子小托,因为好奇点着了一整包盖伊·福克斯日[1]的爆竹。
但是,布林克利庄园的火警有点过了。我拽了五六下铃绳,感到如此足矣,然后踱回屋前的草坪上,考察一下具体结果。
布林克利庄园果然倾巢而出。一眼望去,我看出已经客满。我左顾右盼,时而看到汤姆叔叔穿着紫色睡袍,时而看到达丽姑妈穿着那件黄蓝睡衣。同时我的眼波还掠过阿纳托、大皮、果丝、安吉拉、那巴塞特和吉夫斯,排名分先后。都在了,如数到齐。
可是——让我顿觉不妥的是,我看不出一点英雄救美的迹象。
当然,我想的是这样一幅场景:这边厢,大皮对安吉拉关怀备至,那边厢,果丝拿着条毛巾给那巴塞特扇风。可实际上呢,那巴塞特加上达丽姑妈和汤姆叔叔这组正起劲儿地劝慰阿纳托往好的方面想,而安吉拉和果丝两人,一个倚着日晷一脸不高兴,另一个坐在草地上,揉着擦破了皮的胫部。大皮则独自一人在小径上徘徊。
不得不承认,场面让人苦恼。我把吉夫斯叫到身边,稍显强硬。
“怎么样,吉夫斯?”
“少爷?”
我严厉地看着他:“少爷?”个头!
“吉夫斯,你叫少爷也没用。看看周围,自己瞧瞧。你这计策破产了吧?”
“的确,似乎事情并没有按照我们预期那样发展,少爷。”
“我们?”
“是我的预期,少爷。”
“这还差不多。我是不是跟你说过没门?”
“记得少爷的确表示抱有异议。”
“异议这个词不足以形容,吉夫斯。我从一开始就对这个办法完全不抱信心。你第一次呈给我的时候,我就说是烂点子,果然没错。我不是怪你,吉夫斯。这也不是你的错,谁让你脑子不灵光了呢。但是从此以后——希望你听了别伤心,吉夫斯——我心里有谱了,除了最简单最基本的问题,一律都不交给你。咱们还是开诚布公的好,你说呢?最好是要有话直说,不拐弯抹角?”
“自然,少爷。”
“我是说,像手术刀,啊?”
“千真万确,少爷。”
“我想——”
“少爷,抱歉打断少爷的话。我想特拉弗斯夫人有话跟少爷说。”
就在这时,一声震天响的“哟吼”传来,来源只有一个,即刚提到的那位亲戚。由此我知道吉夫斯的看法是对的。
“过来一下,阿提拉,劳烦你了。”那个众所周知的——在某些情况下,也是备受喜爱的——声音轰鸣道。我移步上前。
我不是没有一点担忧的。刚刚才意识到,我其实没有什么圆满的借口来解释半夜拉警铃的可疑行为,而且即使是被小得多的事儿惹到,达丽姑妈表达起来也毫不保留。
但是,她没有任何暴力动作,反而镇定得冷若冰霜,我的意思大家能懂吧。可以看出,这位夫人是经历了一番苦难的。
“啊,伯弟,亲爱的,”她说,“大伙都在呢。”
“是。”我警惕地回答。
“不缺谁吧,嗯?”
“我看不缺。”
“太好了。大伙都出来透透新鲜空气,多健康,总比躺在床上不通风好。我刚刚睡着,你那警铃就拉响了。亲爱的宝贝,拉警铃的是你,没错吧?”
“警铃是我拉的,没错。”
“是出于什么打算,还是一时兴起?”
“我以为着火了。”
“为什么会这么以为呢,亲爱的?”
“我以为看到火光了。”
“哪里,亲爱的?跟达丽姑妈说说。”
“就是有扇窗户里。”
“我明白了。所以我们被揪下床吓个半死,都是因为你看到幻觉了。”
汤姆叔叔发出一种拔瓶塞的声音,阿纳托的小胡子垂出了新纪录,喃喃说了句“大笨蛋”,要是没听错的话,还有一句“rogommier”——也不知道什么意思。
“我承认看错了。对不起。”
“别道歉,宝贝儿,我们多开心啊,这还看不出来?话说回来,你在外面干什么呢?”
“就是散散步。”
“这样啊。你是不是打算继续散下去?”
“不了,我还是进屋吧。”
“那好。因为我也正想进屋呢。有你在外面待着,况且你想象力还这么丰富,我怎么睡得踏实?说不定你一会儿又看到客厅窗台上有一只粉红色的小象,开始冲人家扔砖头……好了,来吧,汤姆,看来演出结束了……等一下。水螈王子好像有话要说……怎么了,粉克-诺透先生?”
果丝走过来加入我们的小分队,似乎忧心忡忡。
“我说!”
“说吧,奥古斯都。”
“我说,咱们怎么办啊?”
“别人不知道,反正我是打算回房睡觉。”
“可是门锁了啊。”
“什么门?”
“大门啊。不知道让谁给锁上了。”
“那我去开。”
“打不开。”
“那我去开别的门。”
“所有的门都给锁上了。”
“什么?谁锁的?”
“不知道。”
我提出一个理论:
“是风?”
达丽姑妈和我四目相对。
“别添乱了,”她央求道,“别在这时候,宝贝儿。”的确,我刚说完,就感觉到空气里没有一丝风。
汤姆叔叔说看来我们只好爬窗户了。达丽姑妈叹了口气。
“怎么爬?让劳合·乔治首相来?让温斯顿来?还是让鲍德温首相来?都不行。谁让你装了那些防盗窗。”
“哎,行啦。上帝保佑,那按铃吧。”
“火警铃?”
“门铃。”
“干吗按铃,托马斯?屋里又没人。用人全都去金厄姆了。”
“哎呀,该死,咱们可不能在外面待一晚上。”
“不能?等着瞧。只要咱们乡下聚会上有阿提拉在此,那没有什么——千真万确——是不可能的。我想后门钥匙赛平思带在身上呢。咱们大伙只好自娱自乐打发时间,等他回来咯。”
大皮提出一个建议:
“可以开车去金厄姆,问赛平思拿钥匙,你们说呢?”
反响不错。没有疑议。达丽姑妈一直拉长的脸上第一次浮现出笑容,汤姆叔叔咕哝了一声表示赞许,阿纳托说了一句普罗旺斯话,听着像夸奖。我觉得就连安吉拉的神色也柔和了一点。
“真是好主意,”达丽姑妈说,“太聪明了。立即奔向车库。”
大皮动身以后,他的智慧和手腕得到了广泛称颂,此外还有一些居心叵测之人把他和伯特伦作对比。我听了当然很受伤,不过痛苦没有持续多久,估计不出五分钟,大皮就回来了。
他显得烦躁不安。
“我说,没戏。”
“怎么了?”
“车库锁着呢。”
“打开呀。”
“我没有钥匙。”
“那就喊沃特伯里,把他叫醒。”
“谁?”
“司机啊,笨蛋。他就住在车库二层。”
“他不是去金厄姆跳舞了吗?”
这是致命一击。达丽姑妈一直努力维持冷若冰霜的镇定,这下大坝终于决堤了。岁月滚滚逆流而过,只见她变身成当年那个“唷嗬——咦呵”的达丽·伍斯特,那个感情用事、不平则鸣的大小姐。多少次,她踩着马镫从马背上站起身,冲赶猎狗的人发出怒吼,吐露大不敬之言。
“让这帮只知道跳舞的司机都下地狱!你一个司机,跳什么舞啊?我从一开始就觉着这人不可靠。直觉告诉我,他像会跳舞。这下好了,咱们就在这儿一直等到吃早饭吧。这群可恶的用人,要是八点之前能回来,我可要大失所望。赛平思跳起舞来,除非有人把他扔出大门,否则决不罢休。他什么样我一清二楚。他着了爵士的魔,没完没了地鼓掌,也不怕把手鼓出水泡。让这帮只知道跳舞的管家都下地狱!把堂堂一个布林克利庄园当成什么了?到底是规规矩矩的乡间庄园,还是该死的舞蹈学校?咱们干脆搬到俄罗斯芭蕾舞团里去住得了。哎,算了。要是注定困在外面,那还有什么办法。咱们都等着冻成冰块吧,除了——”说到此处她向我投了一个算不上友好的眼神——“除了亲爱的阿提拉,我看到他穿得倒是很暖和。咱们认命了,估计都得冻死,像故事里的森林弃婴,临死前的遗愿就是希望亲爱的阿提拉能给咱们盖上一层叶子[2]。他无疑还要鸣起火警,以示凭吊——你又想干吗,好伙计?”
她住了口,盯着吉夫斯。在她独白的后一段,吉夫斯一直恭恭敬敬地望着她,希望吸引她的注意力。
“夫人,我斗胆提个建议。”
在我们旷日长久的相处中,我对吉夫斯并不是一贯抱持赞同的态度。他性格中有些缺点,常常引发主仆之间的冷战。他是那种人,就是给他点什么,他就那什么。很多时候显得不够成熟,而且我还听他说我是“智力上乏善可陈”。我曾不止一次不得不费心履行责任,粉碎他的骄傲情绪,免得他把他家少爷当作奴隶或者小听差使唤。
这些缺点都属严重。
但是他有一个长处,我却从来不怯于否认。他有种魔力,似乎总能让人安下心来,像催眠似的。据我所知,他从来没遭遇过进攻的犀牛,但是这种情况如果真有发生,我相信这畜生一接触他的眼光,就会欲迈而止,打个滚,四蹄朝天,呼噜呼噜地撒起娇来。
总而言之,达丽姑妈息怒了——她几乎可以媲美进攻的犀牛——前后还不到五秒钟。其实吉夫斯也只是摆出恭恭敬敬的站姿而已。虽然我没有掐时间,因为秒表没带在身边,但我敢说,总共不出三秒又四分之一,达丽姑妈的整个精神态度就惊人地好转了。她在我们眼皮底下融化了。
“吉夫斯!你有办法了?”
“是,夫人。”
“你那了不起的大脑一如既往,在危机之中恍然大悟了?”
“是,夫人。”
“吉夫斯,”达丽姑妈声音发颤,“对不住,刚才出言鲁莽,一时情急不能自已。我早该知道,你不可能只是想插句话而已。吉夫斯,快告诉我们你想到什么办法,加入我们这个小小的智囊团,让大伙听听你的想法。吉夫斯,不要拘礼,快说说有什么好消息。你真有办法把我们拉出这个火坑?”
“是,夫人。只要哪位先生自告奋勇骑自行车。”
“自行车?”
“菜园的园丁棚子里有一架自行车,夫人。也许某位先生有意骑车到金厄姆庄园,问赛平思先生取得后门钥匙。”
“聪明,吉夫斯!”
“多谢夫人。”
“天才,吉夫斯!”
“多谢夫人。”
“阿提拉!”达丽姑妈转过脸,声音变得很轻,不怒自威。
我早知不妙。那几句有欠考虑的话从那家伙口中一说出来,我就有种不祥的预感,知道大家肯定要齐心协力推选我作替罪羊。我挺起胸膛,准备奋起反抗并百般阻挠。
我还在组织雄辩滔滔的措辞,指明我不仅不会骑自行车,而且在目前的有限时间内不可能掌握其技巧,正要开始行动,可倒霉的是,那家伙又抢先一步,把我扼死在襁褓里。
“是,夫人。伍斯特少爷将出色地完成任务。他是自行车能手,也常常向我炫耀自己在轮上的风采。”
我没有。我压根也没炫耀过。太可怕了,一个人的话居然能遭如此曲解。我也就是跟他提过——那天我们在纽约街头观看为期六天的自行车赛,我只把这事儿当成趣闻,随口说说而已——十四岁那年放假的时候,家里安排我去一个好像牧师的什么人家里学拉丁,那期间我在当地学校的活动中赢了唱诗班障碍赛。
这和“炫耀自己在轮上的风采”完全是两码事。
我是说,他也算见多识广,肯定知道学校活动本质上就没什么竞争力。此外,要是没记错的话,我还跟他强调过,在那次事件中,人家给了我半圈的优势,此外,那场比赛的大热门威利·潘廷不得不退出,因为他偷偷拿了哥哥的工具而事先没有征得哥哥同意,他哥哥在发令枪刚打响的节骨眼赶来,冲着他脑袋就是那么一下,还把车子也收走了,于是他未能出场,功亏一篑。可是听吉夫斯那么一说,还以为我就是那种穿着运动衣,浑身奖牌的家伙,照片时不时地出现在图文并茂的新闻上,什么从海德公园角一路骑到格拉斯哥,耗时三秒钟之类的。
但是好像嫌这还不够似的,大皮也掺了一脚。
“没错,”大皮附和道,“伯弟一向是个自行车高手。记得在牛津的时候,每到赛艇比赛的祝捷晚宴上,他总是脱了衣服,骑着车子在四方院子里兜圈子,高唱滑稽小调。而且他还骑得飞快。”
“那他现在也能骑得飞快,”达丽姑妈起劲儿地说,“对我来说怎么都不够快。喜欢的话也可以唱唱滑稽小调……而且要是你希望脱了衣服呢,伯弟乖宝贝,那千万别客气。不管你是穿着还是光着,也不管你唱滑稽小调还是不唱滑稽小调,行动起来。”
我终于不哑巴了。
“可我都多少年没骑过了。”
“那正好该练练。”
“我都不会骑了。”
“你很快就能想起来,摔一两跤就好了。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是必经的过程。”
“可是金厄姆有好几英里远呢。”
“所以呀,你早去早回。”
“可我——”
“好伯弟。”
“可我,该死——”
“乖伯弟。”
“嗯,可,该死——”
“亲亲伯弟。”
于是就这样定了。不一会儿,我就由吉夫斯陪同,黯然穿过夜色,达丽姑妈在背后喊话,什么把自己想象成向艾克斯报捷的战士。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这么一号人。
“哼,吉夫斯,”我们走到棚屋前,我的声音冰冷而苦涩,“瞧你那妙计办了什么好事!大皮和安吉拉、果丝和那巴塞特还是互不理睬,而我呢,有八英里路要骑——”
“我想是九英里,少爷。”
“——有九英里路要骑,然后还有九英里路骑回来。”
“很遗憾,少爷。”
“现在遗憾有什么用?那可恶的破车子在哪儿呢?”
“我这就去取,少爷。”
他照做了。我很不满意地打量那玩意儿。
“灯呢?”
“恐怕没有灯,少爷。”
“没灯?”
“是,少爷。”
“没灯我还不摔个半死?万一撞到什么呢?”
我打住话头,冷冰冰地瞪着他。
“你笑了,吉夫斯。你觉得我很幽默是吗?”
“抱歉,少爷。我只是想到小时候西里尔伯伯曾经给我讲过一个故事。是个很荒唐的小故事,少爷,但是不能否认,当时我觉得很好笑。西里尔伯伯说,有两个人,一个叫尼克斯,一个叫杰克松,他们骑着双人自行车去布莱顿,路上不幸撞上了酿酒厂的货车。救援赶到事故现场时,发现两个人遭遇强力被挤成一团,已经无法将他二人完好地分开。无论鉴别力多强,也分不清哪部分残骸是尼克斯,哪部分是杰克松。于是他们尽可能地搜集,将二人合称‘尼克松’。记得小时候听到这个故事,我笑得非常开心,少爷。”
我不得不稍事沉默,努力控制情绪。
“哦,是吗?”
“是,少爷。”
“你觉得好笑吗?”
“是,少爷。”
“你西里尔伯伯也觉得好笑?”
“是,少爷。”
“天啊,你们家都什么人!下次见到你西里尔伯伯,吉夫斯,替我告诉他,他的幽默感不健康,叫人不快。”
“他已经过世了,少爷。”
“感谢老天……呃,把那死玩意儿拿过来吧。”
“遵命,少爷。”
“车胎打好气了?”
“是,少爷。”
“螺丝都拧紧了,车闸没坏,差速齿轮的链轮都平稳运转?”
“是,少爷。”
“行啦,吉夫斯。”
据大皮所言,在牛津大学的时候,我曾以在学院四方广场裸骑自行车而著称。不可否认,他所言非虚。但是,虽然他说的都是事实,但他并没有说出全部的事实。他忽略未提的是,我几乎每次都无一例外地加足了“乙醇油”,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总是会做出一些壮举,而头脑冷静的时候,理性是要反对的。
在酒精的刺激下,我相信,还有人去骑鳄鱼呢。
眼下,我踩着脚蹬,踏入广阔的大千世界,如寒冰般清醒,因此,当年的技艺彻底弃我而去。车子晃荡得厉害,以前听过的那些令人胆寒的自行车事故全部涌上心头,第一个涌上来的就是吉夫斯的伯伯西里尔口中关于尼克斯和杰克松的小笑话。
我在黑暗中踽踽独行,觉得像吉夫斯的西里尔伯伯这种人,心态完全不可理喻。他怎么会觉得这种灾难事故好笑呢?那可是白白葬送了一条人命啊——好吧,至少是甲的半条人命和乙的另半条人命——我真的没办法理解。对我来说,这是我所听到的最沉痛的一出悲剧了。本来我还会继续思考上很长一段时间,要不是注意力被转移——我不得不一个急转弯,画出一个“之”字形,这才免于和航道上的一头猪相撞。
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尼克尔与杰克松事件又要重演,侥幸的是,我这厢一个敏捷地横撇,同时猪那厢一个灵活地右捺,我才得以顺利通过,毫发无损地继续前进,只不过心里一阵扑通扑通,像笼中的鸟儿。
这次大难不死,我的神经受到了极大震动。大晚上的居然有猪群漂泊在外,这让我深刻意识到这场行动凶多吉少。我由此想到,一个人在熄灯以后骑着两轮车,而且还是没有灯的情况下,各种事故都有可能,特别是我想起有个哥们儿跟我讲过,在乡下某些地方,有些山羊喜欢晃荡到路上,直到把链子抻直了为止,由此设立出一个巧妙的机关。
我记得他举例说,他有个朋友的车子给山羊链子缠住了,结果被拖出七英里——像瑞士马拉雪橇——自那以后他彻底变了个人。还有一个老兄撞到一头大象,那是从马戏团里跑出来的。
的确,概括来说,我觉得除了不会被鲨鱼咬,几乎所有能上头条的灾难事故都可能遇上,谁叫你受了亲友的鼓动,不顾自己敏锐的判断力,爬上脚踏车,踏入神秘的未知世界;而且我也并不羞于承认,大体看来,从这一刻起,我的畏缩心理也愈演愈烈,颇为壮观。
尽管如此,在山羊和大象两方面,不得不说,事情是出乎意料地顺利。
真奇怪,我哪样也没遇上。不过这话都说了,也就等于说尽了一切。因为除了这一项还好,其余一切情况都糟到不能再糟。
除了要时刻留意大象,导致心情没法放松,我发现犬吠也让我紧张万分。还有一回被吓了个半死,当时我驻足研究路标,发现上头蹲着一只猫头鹰,长得跟阿加莎姑妈一模一样。此时我已经焦虑到如此程度,以至于以为那真是阿加莎姑妈,幸好,经过理智的反思,我意识到爬上路标蹲在上头不符合她的习惯,想到此处,我才又振作精神,克服了一时的软弱。
简而言之,心理上的不安,再加上比较纯粹的身体上的痛苦——这主要集中在那较有弹性部位以及小腿和脚腕处,最终瘫软在金厄姆庄园大门口的这个伯特伦·伍斯特,已经和邦德街以及皮卡迪利那个无忧无虑的“不乐哇儿地爷[3]”判若两人。
就是不知道内情也能发现,金厄姆庄园今天晚上很有点声势浩大。窗子上灯火通明,音乐声不绝于耳,再走近一点,就能分辨出错杂的脚步声:有管家、门房、司机、客厅女侍、清洁女佣、厨房丫头,无疑还有厨子,大家都忙着翩翩起舞。我觉得最贴切的形容莫过于那句“夜色是狂欢的喧嚣[4]”。
狂欢是在一层举行的,房间落地窗正对着车道,我此刻就正朝那些落地窗进发。乐队奏的不知是什么曲子,节奏感十足,要是在平常,我敢说双脚就要忍不住跟着旋律舞动,不过我还有重任在身,可不能在石子路上先踢踏起来。
我要的是那把后门钥匙,而且是马上要。
我环顾舞会众生,一时间却找不到赛平思。不过很快他就进入视线,那姿势是优雅灵活得令人瞠目。我“嘿赛平思”了几声,但是他正专注手头的工作,无心他顾,直到他踩着节拍转到我食指可以戳到的范围内,我在他肋下迅速一点,这才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出乎意料的一击让他被舞伴绊了一下,他异常严肃地转过身。等他认出是伯特伦,冷漠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惊讶。
“伍斯特少爷!”
我没心情跟他拐弯抹角。
“少来少爷,快来后门钥匙,”我简明扼要地说,“把后门钥匙给我,赛平思。”
他似乎没能领会要点。
“后门钥匙,少爷?”
“没错。布林克利庄园的后门钥匙。”
“留在庄园啊,少爷。”
我啧啧两声,老大不高兴。
“别开玩笑,亲爱的管家,”我说,“我蹬着脚踏车骑了九英里,可不是来听你讲笑话的。就在你裤子口袋里。”
“不,少爷,我交给吉夫斯先生了。”
“你——说什么?”
“对,少爷。我来之前,吉夫斯先生说晚上休息前想在花园里散散步。他说过后会把钥匙留在厨房的窗台上。”
我呆望着他。只见他眼光清澈,手也很稳。完全不是管家多喝了几杯的模样。
“你是说,钥匙一直握在吉夫斯手里?”
“是,少爷。”
我没再多言。情绪激动之下我说不出话来。我备感失落,脑筋转不过来,但是有一件事几乎可以确定。出于某种原因——虽然一时想不出,但是一蹬上这可恨的缝纫机,我肯定有充分的时间思考,直到骑完九英里寂寞的乡间小路,进入他的攻击距离——吉夫斯故意使诈。他知道自己可以随时解决问题,但是却让达丽姑妈等人在门前草地上过夜,而且还是“得砸必耶[5]”。更可恶的是,他袖手旁观,漠然看着自家少主人踏上根本没有必要的十八英里自行车之旅。
我真不敢相信。他西里尔伯伯倒是可能。以西里尔伯伯那种扭曲的幽默观,很可能做出这种行为。可吉夫斯怎么会——
我跨上鞍座,这青肿之躯一碰到硬皮革,一声惨叫差点冲口而出,我忍住尖叫,开始了漫漫归途。
[1] 即十一月十五日。每逢盖伊·福克斯日(或称篝火之夜),会点燃象征其人的草人、燃放爆竹烟花庆祝。
[2] 出自英国传统民间故事,两个孩子被遗弃在森林遭谋杀,死后知更鸟衔来树叶盖在他们身上。
[3] 法语:boulevardier,意为花花公子。
[4] 引自拜伦《查尔德·哈罗德游记》(Childe Harold’s Pilgrimage, 1812—1818)。
[5] 法语:en dshabille,意为着睡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