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仔细打量他。他的表情让我很不自在。要知道,以前他那副样子也没怎么让我自在过,因为上帝在创造这位仁兄的时候,把下巴造得有些不必要地长,双眼也过于凌厉有神,而他既没有成为征战四方的皇帝,也没去当交通警。但此刻,除了影响审美,我觉得这个格罗索普还明显带着威胁的意味,不由得希望吉夫斯不要老是这么见鬼地识相。
我是说,主人见客的时候,自己立刻化成一条泥鳅钻进泥地里,这固然是好,但是某些情况下——我瞧眼前就是一例——真正识相的就该原地不动,准备在接下来的混战中帮把手。
但是吉夫斯已经不见踪影。我没注意到他走开,也没听见他走开的动静,但他已经走了。放眼望去,视线中只有大皮一个。而大皮的姿态,我说过,有种让人不安的成分。我觉着他又要翻旧账,质问我胳肢安吉拉脚腕事件。
不过,听了他的开场白,我才知道自己原来是杞人忧天了。他是抱着善意,这让我大大地放了心。
“伯弟,”他开口道,“我欠你一声抱歉。我来就是为了这事儿。”
听到这话,鉴于其中不包含任何胳肢脚腕的字样,我才放下心,如前所述,是大大地放下了心。但是其大小和我心中的讶异相比还差了一点。距螽斯俱乐部那场令人心痛的往事已经数月有余,但到目前为止,他还从来没有表示过一丝后悔莫及和心有愧疚。没错,我通过秘密渠道得知,他还常常在晚宴和各种聚会上大讲特讲,而且还一边讲,一边笑掉了愚蠢的大牙。
因此,我觉得很难理解,他怎么事过境迁才来卑躬屈膝。大概他终于良心不安了。可那又是为什么?
哎,无论如何吧。
“老伙计,”我的绅士气概一展无遗,“不必提它。”
“这话有意思吗?‘不必提它’?我刚刚提完。”
“我是说,不必再提它。就让它过去吧。谁不会一时忘形放肆起来,等冷静下来一想,又悔不当初?我猜那会儿你是手头比较紧吧。”
“你扯什么鬼话呢?”
他的语气我很不欣赏。失之鲁莽。
“要是我没猜错,”我有点傲然,“你这声抱歉,是为了那天晚上在螽斯俱乐部把最后一只吊环扣住,害我穿着礼服掉进了游泳池。”
“笨蛋!根本不是。”
“那是什么?”
“是巴塞特那件事儿。”
“巴塞特哪件事儿?”
“伯弟,”大皮说,“昨天晚上你说你爱着玛德琳·巴塞特,我表面上装作相信你,其实心里根本不信。因为这事儿太蹊跷了。但是,我打听过了,看来事实和你的供词并没有出入。我来,是为之前怀疑你而道歉。”
“打听?”
“我问她你是不是求婚了,她说是的,你是求过了。”
“大皮,你不是吧?”
“我是啊。”
“你长不长心?成不成话?”
“不长。”
“嗯?哦,行啦,当然了,我只是觉得你该长点儿。”
“长个鬼心。我得确定偷走安吉拉的人是不是你。现在知道不是了。”
既然他知道了,那他长不长心我也就无所谓了。
“哦,”我回答,“那,那就好。你可记牢了。”
“而且我也知道是谁了。”
“什么?”
他沉思了一会儿。只见他双眼中燃烧着两朵星星之火,并且下巴前凸,像吉夫斯的后脑勺。
“伯弟,”他问道,“你记不记得,我当时发誓,等找到是谁偷走了安吉拉的心,我要把他怎么样?”
“我记得可能不全,不过你是要把他从里到外翻过来——”
“活活把自己吃掉。没错。我这个节目照旧。”
“可是大皮,我一直跟你说,我做人证绝对可靠,那次在戛纳没有谁偷走安吉拉的心。”
“对。是她回来以后动的手。”
“什么?”
“别老是什么什么的。你听到了。”
“可是她回来以后没见到什么人啊。”
“哼,没见?那个水螈小子呢?”
“果丝?”
“对,就是粉克-诺透那条毒蛇。”
我觉着他这胡话说得无边无际的。
“可是果丝明明爱着那巴塞特啊。”
“你们怎么个个都爱这个见鬼的巴塞特?我真不懂了,怎么还会有人爱她?那小子爱安吉拉,我跟你说明白了。而且安吉拉也爱他。”
“但是安吉拉和你闹分手,那时候果丝还没来呢。”
“不,才不是。是他来了几个小时以后。”
“他怎么可能几个小时就爱上安吉拉?”
“怎么不会?我几分钟就爱上她了。我一见到她就给迷住了,那个大眼贼,臭丫头。”
“见鬼——”
“别吵了,伯弟。证据确凿。安吉拉爱的就是跟水螈凑热乎的那个混小子。”
“瞎扯,小子,瞎扯。”
“哼!”他脚跟一转,鞋跟嵌进了地毯里——这事儿我读过不少,倒还是第一次亲眼见到。
“那你倒是来解释解释,安吉拉为什么要跟他订婚?”
我真是惊讶得晕倒。
“跟他订婚?”
“安吉拉亲口跟我说的。”
“开你玩笑吧。”
“才不是开我玩笑。今天下午斯诺兹伯里集市文法学校的仪式结束不久,那小子就求婚了,安吉拉哼都不哼一声就答应了。”
“肯定是谁搞错了。”
“没错。就是粉克-诺透那条毒蛇的错。我估计他这会儿也发现了。我从五点三十分就在追他。”
“追他?”
“满屋子追。我要揪掉他的脑袋。”
“噢。这样啊。”
“你见过他没有?”
“没有。”
“哼,要是见了他,那就迅速跟他道别,准备订几束菊花吧……啊,吉夫斯。”
“先生?”
我没听到开门的动静,但他已经现身了。我私下以为——好像以前也提过——吉夫斯是不需要开门的。他就像印度那些老兄,像御风而行的大鸟,比如他们——我是说那些老兄——会消失在孟买的空气中,把身体部位组装好,两分钟后出现在加尔各答。不然怎么他一会儿在一会儿又不在?只有类似的理论才解释得通。他似乎能从甲点飘到乙点,像某种气体。
“你见到粉克-诺透先生没有,吉夫斯?”
“没有,先生。”
“我要杀了他。”
“是,先生。”
大皮重重摔上门走了,我把最新消息讲给吉夫斯。
“吉夫斯,”我说,“你听说没有?粉克-诺透先生跟我表妹安吉拉订婚了。”
“真的,少爷?”
“这,闹的是哪一出?你明白其中的心理吗?怎么说得通?几个小时以前他刚和巴塞特小姐订婚啊。”
“一位先生被某位小姐抛弃以后通常会毫不迟疑地选择另一位,少爷。这种现象通常称为表姿态。”
我有点明白了。
“你的意思我懂了。是挑衅。”
“是,少爷。”
“好比在说,哼,行啦,随你的便,你不要我,可有不少人抢着要呢。”
“正是,少爷。我表哥乔治——”
“先别管你表哥乔治了,吉夫斯。”
“遵命,少爷。”
“留着漫长的冬夜再讲,啊?”
“谨遵少爷吩咐。”
“而且我保证,你表哥乔治不会像果丝,小鸡胆子,见到鹅都不敢呸。所以我也惊讶嘛,吉夫斯,这次居然是果丝大表姿态。”
“少爷要记得,粉克-诺透先生正处在所谓头脑发热的状态中。”
“那倒是。超水准发挥,是吧?”
“半点不差,少爷。”
“嗯,这么说吧,要是让大皮逮到他,他更要头脑发热了……现在几点了?”
“刚好八点整,少爷。”
“这么说大皮追了他两个半钟头。咱们得救救这个倒霉蛋,吉夫斯。”
“是,少爷。”
“总是一条人命嘛,啊?”
“千真万确,少爷。”
“那么,第一件事,就是要找到他。然后咱们再商讨计划和对策。去吧,吉夫斯,展开地毯式搜索。”
“不需要,少爷。少爷只要回过头,就能看见粉克-诺透先生正从床底下出来。”
啊,上帝,他说得一点儿也没错。
果丝正像他描述的那样浮出水面。他身上挂了不少灰尘,好像海龟探出来换气。
“果丝!”我叫道。
“吉夫斯。”果丝开口。
“先生?”吉夫斯应道。
“门锁了没有,吉夫斯?”
“没有,先生,我这就去处理。”
果丝坐到床上,有一会儿我还以为他要进入以手捂脸的状态了。但他只是挥手扫掉了额头上的一只死蜘蛛。
“门锁上了,吉夫斯?”
“是,先生。”
“谁也说不准那个可怕的格罗索普会不会杀个回马——”
“枪”字到了他嘴边,没来得及出口。他才发出了一个“qi”的声音,门把手就开始转动并嘎嘎作响。果丝一个惊跳,一瞬间像极了达丽姑妈在餐厅里挂的一幅画——《被困的牡鹿》,兰西尔出品[1]。然后他纵身扑向衣柜,大家还没来得及看清他的起跳动作,他人已经进去了。错过九点十五分这趟列车的老兄,动作都没这么利索。
我向吉夫斯投去一瞥。他右边的眉毛轻轻一挑,他向来不动声色,这已经是极丰富的表情了。
“谁呀?”我喊道。
“让我进去,你个笨蛋!”大皮的声音从门外传来,“谁把门锁上了?”
我又用眉毛语询问吉夫斯的意见。他扬起一条眉毛,我也扬起一条。他扬起另一条眉毛,我也扬起另一条,然后我们同时扬起两条眉毛。最后,似乎没有其他的策略好选,我于是敞开大门,大皮一个箭步冲进来。
“怎么啦?”我尽量轻描淡写。
“干吗要锁门?”大皮问。
此时我的扬眉语已颇为流利,于是也对他来了一下。
“就不许别人有点隐私吗,格罗索普?”我冷冷地说,“我吩咐吉夫斯锁上门,因为我要解去衣衫。”
“说得好听!”大皮回嘴,他有没有加上一句“你个头!” 我不大确定,“你不用编了,难道你还怕大家争先恐后地搭游览车来瞻仰你的内衣秀吗?你锁门,就是因为粉克-诺透那条毒蛇藏在屋里。我一转身就怀疑了,所以决定回来探个究竟。我要把这屋子边边角角都搜个遍,依我看,他就藏在衣柜里……衣柜里放了什么?”
“衣服呗,”我又努力了一次轻描淡写,不过对其效果相当没信心,“就是英国绅士到乡间做客的标准行头。”
“骗人!”
哎,要是他稍等一分钟再开口,我也犯不着,因为他话音还没落,果丝就冲出了衣柜。我刚才描述了他冲进去的速度,但和他冲出来的速度相比,那真是不值一提。只见一团影子闪过,他就不见了。
我看大皮也吓了一跳。其实我对此很肯定。虽然他信誓旦旦地说衣柜里窝藏了粉克-诺透,但这位老兄“嗖”的一声出现在他眼前,显然令他很错愕。他倒吸了一口冷气,向后跳出约一米五。但是,他及时回过神,嗒吧嗒吧冲进走廊紧追不舍。此时此刻,要是有达丽姑妈跟在后头大喊一声“唷唷唷!”或者类似的日常用语,那就完全是在演绎阔恩猎场的骑马追狐狸了。
我顺势跌坐在椅子里。虽然平日里很少沮丧,但我觉得,刚才的情况终于开始让伯特伦无力招架了。
“吉夫斯,”我叹道,“情况有点难办哪。”
“是,少爷。”
“叫人头昏脑涨的。”
“是,少爷。”
“你还是先退下吧,吉夫斯。我需要集中全部精力,对这个新局面展开全面思考。”
“遵命,少爷。”
门合上了。我点了根烟,开始沉思。
[1] 埃德温·兰西尔(Edwin Landseer, 1802—1873),英国画家,擅画马、狗、鹿等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