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鲁斯金像个训练有素的护士,蹑步走出房间,悄悄带上了房门。我独自站在床边,一时竟不知如何是好。身体很疲劳,脑子也麻木了。左腿感觉有些异样,而且这感觉还在不断“扩散”——麻木感正在慢慢渗透,木头里渗出的毒素正在蚕食我的身体。很快,我的脑子就会完全变成木头,然后我就没命了。就连那床都是木头的,没有金属。我要是死在这床上——
拜托,你能不能先坐下,别傻站着,乔突然说话了。
我一坐下就不知道要干吗,我回道。但是看在他的面上,我还是坐到了床上。
床有什么好为难的,三岁小孩都知道床是干什么的。脱了衣服,上床躺下,就算感觉很傻,也别起来。
我觉得这话有道理,于是便开始脱衣服。但因为实在太累,连这么简单的事都勉为其难。等我总算脱光了衣服,扔在地上,发现居然有那么多件,而我的身体却又白又瘦。
我小心掀开被子,在床中间躺下,然后仔细盖上被子,这才安心满足地舒了口气。我感觉一整天的疲劳与困惑,像一条宽厚的被子落到了身上,暖和得让人昏昏欲睡。膝盖渐渐地舒展,如同沐浴着阳光的玫瑰花蕾,而小腿也因此向床尾伸长了两英寸。身上的每个关节都变得松弛而无用。每一秒钟,身体的每个部位都在增重,最后,居然涨到了近五十万吨。这重量平均分布在床的四条木腿上,已经变成宇宙整体的一部分。我的眼皮每个都不少于四吨,重重地耷拉在眼球上。那纤细的小腿,在拉伸的痛苦中,越来越痒,越来越远,最后,脚趾终于抵到了床栏。我就这么直直地平躺着,沉重,绝对,不容置疑。屋外,遥远的夜空正好嵌在窗口,就仿佛墙上的一幅画。画角上有颗很亮的星星,而别处则散落着点点繁星。我静躺在床上,眼神呆滞,心想这夜[35]真是新奇,真是与众不同。它剥夺了我习惯的视觉,粉碎了我的肉身,把它化为不断变幻的色彩、气味、回忆和欲望——构成地球生命与精神存在的无数奇异的元素。我被剥夺了定义、位置和量度,个人的意义正在大幅减少。我躺在那里,感觉倦意正从我身上慢慢退去,像无垠的沙滩上潮水在渐渐回落。这感觉深沉而美妙,于是,我又满足地长舒了一口气。几乎是同时,我还听到了另一声叹息。乔正在嘀咕着什么,心满意足却语无伦次。他的声音离我很近,但不像往常那样来自心底。我想,他肯定就躺在我身边,所以很规矩地把手放在身体两侧,生怕不小心碰到他。不知为什么,我总感觉他那萎缩的身体碰不得——要么覆盖着鳞片,要么像泥鳅一样黏滑,又或者像猫舌一样粗糙而可厌。
这么想没道理啊——而且也不厚道,他突然对我说。
什么没道理?
我的身体啊。怎么会有鳞片呢?
开玩笑罢了,我迷迷糊糊地窃笑道。我知道你没有身体。也许除了我的以外。
可为什么会有鳞片呢?
我不知道。我怎么知道我会这么想?
拜托,我可没长鳞片。
没想到,他一性急,嗓音居然变尖了。然后,整个世界仿佛充斥着他的怨气,不是因为他说了什么,而是因为他开始沉默。
喂,喂,乔,我小声地安慰他。
你要自找麻烦,以后有你受的,他恶狠狠地说。
你没有身体,乔。
那你怎么说我有呢?说我全身都是鳞片?
说到这儿,我突发奇想,一个不比德塞尔比逊色的想法。乔为什么这么讨厌有身体?他如果真有身体,会怎么样?身体里还有身体,一层套一层,跟洋葱似的,多到成千上万,以至于无穷?我只是生命序列中无足轻重的一环?我所认识的世界只是我存在的表征,而我则是那内在的声音?谁是掌管它的核心?是什么怪兽在什么世界掌控着一切?上帝?虚无?这些大胆的想法是底下传给我的,还是我自己新近产生的,然后再向上传递?
是底下传给你的,乔吼道。
谢谢。
我走了。
嗯?
退场。过两分钟再看,究竟是谁长了鳞片?
这话顿时把我给吓蒙了,虽然其中的含义很深,不仔细琢磨根本没法理解。
鳞片,鳞片——这想法哪儿来的?我喊道。
上面来的,他大声回我。
我很困惑,也很害怕,急于想了解自己的中间依存态与非完整性,更想了解我那危险的附属性、尴尬的非独立性。假定——
听着。我走之前要告诉你一件事。我是你的灵魂,你所有的灵魂。我一走,你就死了。过往的人类,不仅蕴含在每个新生儿身上,同时也受到他的限制。人类是个不断扩大的螺旋,生命则是一道光,短暂照射过一个又一个圈。从始至终,所有人都在,只是那道光仅仅照到了你。你尘世的继承者在傻傻地等着你,依靠你我的指引,我内心所有人的指引,希望能护佑他们,向着光明的前方。现在,你不是这群人的首领;当初,你母亲怀你的时候,她也不是。
我一旦离开你,就会带走所有造就你的人——带走你存在的全部意义,带走累积的所有人性本能、欲望、智慧与尊严。你将一无所有,将没有什么留给等待你的人。等他们找到你以后,你就大难临头了!告辞!
虽然我觉得这些话很荒唐、很可笑,但他还是走了,而我也就死了。
葬礼的准备工作随即开始。我躺在铺着深色毯子的棺材里,听见铁锤一下一下地敲着钉子。
很快我就知道,敲钉子的人是普拉克警长。他站在门口,向我微笑,看上去很高大,精神饱满,而且居然吃饱了早餐。他制服的领子很紧,一圈通红的肥肉被挤到了外面。那肉看着挺鲜嫩,样子又好看,仿佛刚才从洗衣房取回来。他的胡子因为沾了牛奶,所以是湿的。
谢天谢地,总算又正常了,乔说。
警长的声音温和而亲切,就像是旧西装的口袋。
“早上好啊。”他高兴地跟我打招呼。
我也客气地向他问好,然后把我做的梦详细说了一遍。他倚门听着,特别留意那些最难懂的部分。我说完以后,他同情地冲我一笑,态度非常和蔼。
“你一直在做梦啊,老兄。”他说。
我疑惑地看了他一眼,转头望向窗外。夜色已然退去,没留下一丝痕迹。眼前换作了一座远山,温柔地背靠着天空。山枕着灰白的云朵,平缓的山肩上点缀着树木与岩石,一切看起来都非常真实。我听见早晨的风扫荡着整个世界,白昼里细微的动静全在我的耳畔,明艳、躁动,像一只囚鸟。我叹了口气,回头看看警长,他还倚在门上,静静地剔着牙,面无表情,纹丝不动。
“我记得很清楚,”他说,“六年前做过一个梦,梦到明年十一月二十三号会发生的事。噩梦是很灵验的。这么说吧,我梦到自己在慢慢地漏气。”
“这是挺奇怪,”我轻松地说,“但也没什么大不了。是被钉子扎了吗?”
“不是钉子,”警长说,“是淀粉超量了。”
“怎么,”我揶揄道,“马路上还浇淀粉吗?”
“不是马路。说也奇怪,这回竟然不是郡议会的错。我梦到自己出外勤,骑了三天的车,突然,感觉车座越来越硬,越来越凹凸不平。我下车捏了捏轮胎,没发现什么异样,气也挺足的。于是我想,一定是工作太累,神经太紧张了。我走进一座私宅,找到个执业的医师。他给我做了全身检查,告诉我毛病出在哪儿。我得的是‘慢撒气’。”
说完,他扑哧一下笑了,然后侧转过身,把宽阔的后背对着我。
“你瞧,这儿。”他笑着说。
“嗯。”我喃喃道。
他咯咯地笑着,往前走了一分钟的路,然后又折回来。
“我把玉米粥搁桌上了,”他说,“牛奶是刚挤的,还热乎着呢。”
我穿上衣服,来到值班室吃早饭。警长和麦克鲁斯金正在谈论读数的事。
“目前,系统读数为六点九六三。”麦克鲁斯金说。
“高了,”警长说,“太高了。肯定是地表热量造成的。你再说说下跌的情况。”
“午夜出现中等跌幅,但未见大的颗粒。”
警长大笑,摇摇头。
“果然没了颗粒。”他窃笑道,“你等着瞧,如果真有地热,明天杠杆读数一定会飙升。”
这时,麦克鲁斯金忽地从椅子上站起来。
“那我就添五十磅木炭。”他郑重地说。说完,他快步走出警局,嘴里还在念念有词。他笔直往前走,也不管要去哪儿,两眼紧盯着手里的黑本子。
我把整罐粥几乎全喝了,喝完后往后一仰,直视着警长。
“你打算哪天动手?”我无畏地望着他那张大脸。我感觉体力已经恢复,身体很好,有信心能轻易逃脱。
“明天上午,要是绞架能及时搭好,天又不下雨的话。你可能不知道,新绞架淋过雨以后特别滑。你要是滑脱了,扭伤脖子,粉碎性骨折,到时候,可能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好极了。”我坚强地说,“假如再过二十四小时,我就不在人世了,那你能否告诉我,麦克鲁斯金的黑本子上那些数字究竟是什么?”
警长一听这话,笑得乐开了花。
“你是说那些读数?”
“对。”
“如果你反正要死的话,那这要求也不难满足。”他说,“不过,与其空口说给你听,倒还不如让你亲眼瞧瞧。你跟我来,别动歪脑筋啊。”
说着,他带我来到通往屋后的一条走廊。那儿有扇门,他郑重地推开门,然后礼貌地站到一侧,好让我一览无余。
“怎么样?”他问。
我看了一眼那房间,没觉得有什么特别。这是个很小的卧室,阴暗,不太干净。屋里乱七八糟的,气味很大。
“这是麦克鲁斯金的房间。”他解释道。
“看着很普通。”我说。
警长会心地笑笑。
“你看的地方不对。”他说。
“能看的地方我都看了。”我说。
警长带我进到房间的中央,随手拿起一根手杖。
“我如果想躲起来,”他说,“肯定会找一棵树。普通人不懂仰视的好处,所以很少关注高处。”
我抬头看看天花板。
“没什么东西啊,”我说,“就一只青蝇,好像已经死了。”
警长仰起头,拿手杖指着天花板。
“这不是青蝇,”他说,“这是戈加蒂家的外屋。”
我错愕地瞪着他看,可他并没有睬我,而是继续把天花板上其他的黑点指给我看。
“这个,”他说,“是马丁·邦德尔的家,这个是蒂尔纳辛斯的家,那是他姐姐的婆家。这条路从蒂尔纳辛斯家一直通到电报局所在的主干道。”警长握着手杖,从一条七拐八弯的细纹,划到了一条更深的裂缝。
“地图!”我兴奋地喊了起来。
“警局在这里。”他补充道,“就是这么简单明了。”
我再仔细看那天花板,又发现了马瑟斯先生的家。我认识的每一条路、每一座房子,上面都标得清清楚楚。我不认识的巷弄和街坊也都有迹可循。这是一幅教区全图,细致,完整,令人惊叹。
警长看看我,又笑了。
“想必你也同意,”他说,“这东西是多么迷人,多么神秘,全世界绝无仅有。”
“这地图是你画的?”
“不是我,也不是任何人。它一直就在那儿,麦克鲁斯金敢肯定,这地图很早以前就存在。你瞧这些大大小小的裂纹,多自然啊。”
我斜着眼,寻找我们曾经走过的路。记得当时,吉尔黑尼在草丛里找到了他的自行车。
“有趣的是,”警长说,“麦克鲁斯金躺在那儿,盯着天花板看,整整看了两年,才发现这竟是一幅绝妙的地图。”
“这也太傻了吧。”我很不客气地说。
“然后,他又躺着看了五年,才终于发现永恒之路。”
“永恒之路?”
“没错。”
“那去了还能回来吗?”我小声问。
“当然。那儿有电梯。不过,先别急,让我给你看看这地图的秘密。”
说完,他又举起手杖,指了指代表警局的那个点。
“我们的警局在电报局主干道上。”他说,“现在,请你想象一下,从警局出发,沿主干道往前走,左手边是什么路。”
我一想就想到了。
“那条路和主干道相交,路口是贾维斯家的外屋,”我说,“咱们找到自行车以后走过那条路。”
“也就是说,这是左手边第一个路口咯?”
“是的。”
“就在——这儿。”
他拿手杖指指左边的路,然后又点点街角贾维斯家的外屋。
“那好,”他一本正经地说,“请你告诉我这是哪里。”
他挥动手杖,指着一条很细的裂纹,位置差不多就在警局和贾维斯家那条路的半中间,跟代表主干道的那条裂纹相交。
“这地方叫什么?”他又问了一遍。
“这儿没有路啊。”我激动地叫起来,“贾维斯家所在的那条路是左边第一条路。我可不傻。这儿根本没有路。”
天哪,我看你都快成傻子了。再听他说下去,你离死也就不远了。
“其实是有路的,”警长得意地说,“只不过你没找到窍门。而且是一条很老的路。跟我来,看咱们能不能找到。”
“这就是那条永恒之路?”
“没错,可是没有路牌。”
警长并没把幽禁在囚室的自行车放出来。不过,他很利索地拔了裤腿夹,风风火火地出了警局。我们一同沿大路疾行,谁也没说一句话,谁也不想听对方说什么。
一阵劲风扑面而来,我心头的疑虑、恐惧和惊讶像山上的雨云,顿时一扫而空。因为再不用顾忌警长的存在,于是,所有感知都变得异常灵敏。这美好的天气仿佛都是为了我。世界宛如巨大的工场,在我耳中隆隆作响。四周到处是机械与化工的先进成就。大地一片生机。茁壮的树木尽显生命的力量。草地永远那么丰茂,给天地增添了光彩。难以想象的图形,因为目力所及的每样东西,被融合在一起,相得益彰。农人们穿着亮眼的白衫,在远处的沼地里耕耘,在褐黄的草地与石楠丛中劳作。因为距离遥远,他们的身影全变成了一个个小点。马儿拖着大车,耐心地在一旁等候;远处山梁上,分散的羊群正在吃草。鸟儿隐身于树丛间,在枝头跳来跳去,嘤嘤低语。路边的田野里,一头驴子默默地站着,像是在审视这早晨,一点点地,从容不迫。它一动不动,头昂得很高,嘴里没在嚼什么东西,仿佛早已参透世间的这些独得之乐。
我左顾右盼,可还是不满足。直等到和警长一起左转、踏上永恒之路以后,才被眼前的一切彻底征服。
你不会真相信这所谓的永恒吧?
不信又能怎样?经历过昨天的事,还要再怀疑什么,那就太傻了。
信不信倒没什么,只是我自认为对永恒也颇有研究,我总觉得,这位先生玩的把戏是有破绽的。
我敢肯定没有。
胡说。你太没志气了。
我明天就上绞刑台啦。
还不一定呢。真要是躲不过,咱们也得硬气一点。
咱们?
当然。我会陪你到最后。但同时,咱们得认清一点,在一个乡村警察的卧室里,在那块天花板上,在那些裂纹里,在那条小路上,是不存在永恒的。
既然如此,那条路上有什么呢?
这我不能说。他要是说那条路通往永恒,也就算了。可他又说,咱们还要坐电梯从那儿回来——这下,我开始觉得他准是把夜总会和天堂搞混了。电梯!
这有什么,我争辩道,如果都承认永恒之路了,那电梯也就只是个小问题。俗话说,马车都吞得下,还怕被跳蚤噎死。
不,我不坐电梯。我知道来世是什么样子,那地方可不通电梯。再说,我们这会儿也该到了,可是,并没见到什么高耸入云的电梯。
吉尔黑尼身上也没车把手啊,我反驳道。
除非这电梯的“梯”字有特殊含义。就像说到绞架,“板子”也不是指一般的板子。我想,下巴被铁锹猛砸,也可以叫“坐电梯”。真要这样的话,那这永恒也就跑不掉了,因为它已完全为你所有。
我还是觉得有电梯。
我和乔正谈着,这时,发现警长慢下了脚步,在用手杖探路。只见路两旁地势渐高,荆棘和杂草就在脚边,后面还有更茂密的榛莽,再远处则是高耸、褐黄的树丛,上面爬满了青绿的藤蔓。
“差不多就在这儿,”警长说,“或者再往前一点。”
说着,他拿手杖在草丛边划了几下,想探一探被草覆盖的土壤。
“麦克鲁斯金是骑车沿这草丛走的,”他说,“我一看就知道。手上长了茧不够灵敏,反倒是车轮和车座更能说明问题。”
然后,他又走了一段路,继续用手杖探测。终于,他发现了目标,于是急忙把我拽到树丛下,一只手拨开层层翠绿的枝条,动作极为熟练。
“就是这条隐蔽的路。”他在前头喊道。
老实说,这都很难说是一条路,因为弯折的枝条不断打在人身上,划出一道道口子,所以你只能一步步往前挪。这还不算,脚下的路也跟你作对。我环顾左右,隐约能看见两边壁立的山岩,还有昏暗中潮湿的植被。空气非常闷热,许多蚊蚋盘桓于此。
警长走在前面,与我相隔一码的距离。他低头直往前冲,使劲用手杖把小枝条拨开,一边警告说他就要放开弯折的粗枝,让我千万小心。
也不知走了多久、行了多少路,总之,空气越变越稀薄,光线越来越微弱。这时,我才明白我们已经迷失在密林深处。路面倒还平整,可却铺满了经年累积的落叶,潮湿、腐烂。我一直盲目地跟在警长身后,听他大声警告。但此刻,我已体力不支,走都走不动,只好蹒跚前行,任由枝条狠甩在我身上。我浑身不舒服,筋疲力尽。但就在想要喊救命的时候,我发现树木变稀疏了,警长也不见了踪影,只听他在前头喊“我们到了”。于是,我就跟了上去。只见警长站在一座小石屋前,正弯腰取下裤腿上的夹子。
“这就是了。”他朝小屋撇撇头,眼睛都没抬。
“就是什么?”我嘀咕道。
“入口处啊。”他回说。
这房子像极了乡村小教堂的门廊。因为林子里太暗,枝叶又太密,所以很难看清石屋后面还有没有更大的建筑。那门廊既小又老旧,石板上净是霉绿的斑点,石缝中长满了苔藓。年深日久,门已变成褐黄色。门上的铰链和铁饰全是教堂的风格。整扇门深嵌在门廊里,顶上是门廊的遮檐。这就是永恒世界的入口。我抬手挥了挥额头的淋漓大汗。
警长正忙着全身上下找他的钥匙。
“已经很近了。”他很有礼貌地说。
“这就是未来世界的入口?”我喃喃道。因为劳累和紧张,我的嗓音居然非常小。
“天气太舒适了,还有什么可抱怨的。”他大声补充道,完全无视我的问题。又或许,是我的嗓音不够大,他根本没听见。
警长摸出一把钥匙,塞进锁孔,“嘎吱”一声,门开了。他进到黑漆漆的屋里,然后伸手抓住我的衣袖,猛拉一把,把我也拽了进去。
快点火柴!
几乎与此同时,警长在墙洞里发现了一只箱子,里面有各种旋钮和电线。只见他按了几个开关,箱子里闪现出一道跃动的光,把我吓一大跳。然而,就是黑暗里这短短的一秒钟,已让我经受到此生最大的震撼。原来,都是地板的缘故。我脚一踏上去,就感觉有些异常,再一看,那地板一块一块的,全都打上了小的嵌钉,看着既像蒸汽机的底部,又像绕着大印刷机旋转的隔栅。在警长的鞋钉下,地板发出了空洞而诡异的响声。就这样,咯噔咯噔,他走到小屋的另一边,哗啦啦掏出一串钥匙,打开了墙洞里隐藏的另一扇门。
“好好下场雨,空气肯定会变干净。”他大声说。
我小心走上前去,看他在刚打开的小屋里做什么。只见他又成功打开了一只灯箱,虽然光线也不太稳定。他背对我站着,正在检查墙洞里的仪表盘。两个仪表盘都只有火柴盒那么大,一个标着“16”,一个标着“10”。他叹了口气,走出小屋,伤心地望着我。
“他们说多走走,读数会降下来,”他说,“可我的经验是越走读数越高,越走越结实,而且还能挪出些空间。”
我心想,这时如果提个简单又合理的请求,兴许还有成功的可能。
“既然我明天就死了,”我问,“你能否告诉我——我们这是在哪儿?要干吗?”
“称体重。”他回道。
“称体重?”
“来,到轿厢里来,”他说,“看你有多重。”
我走进小屋,战战兢兢地踏上另一堆铁板,眼看数字变成了“9”和“6”。
“九石[36]六磅。”警长说,“这体重太恶心了。我宁愿少活十年,也要把它降下来。”
说完,他转身背对我,在另一面墙上又打开了一间小屋,然后熟练地又打开了一只灯箱。一道闪烁的光线亮起。我看见他站在小屋里,正盯着他那只大手表,心不在焉地上着发条。光线在他下巴上跳动着,在他粗犷的脸上投下了诡异而不定的暗影。
“你过来吧。”他喊我,“如果不想落单,就跟我一起进去。”
我走进铺满钢板的小屋,一声不吭地站在他身边。他随即小心地关上门,然后若有所思地往墙上一靠。我正要问他怎么回事,突然,不由得打嗓子眼里发出一声惊叫。我们的脚离开了地板,完全是猝不及防,而且一点声音都没有。
“难怪你打哈欠。”警长关切地说,“就快到了。这里的通风太不行。”
“我刚才是在大喊。”我当即反驳道,“这轿厢怎么回事?我们是在——”
我的嗓音逐渐减弱,变成了一声恐惧的干笑。脚下的踏板在飞速下降,我一度失重,两只脚腾空而起,整个人飘浮在地板和天花板之间。于是,我慌忙抬起右脚,用尽全力拼命跺地板。可是脚砸在地上,只发出微弱的叮当声。我又是咒骂,又是哀号,闭上眼等待死神降临。胃在体内剧烈地搅动,我恶心得快要吐了,感觉就像怀揣了一个灌满水的足球。
上帝救命啊!
“多走走,多看看,”警长开心地说,“对人没坏处。开阔一下心胸多好啊。心胸一开阔,眼光就会比较远,就会诞生各种新发明。你看发明了脚踏车的沃尔特·雷利爵士[37],发明了蒸汽机的乔治·斯蒂芬森爵士[38],还有拿破仑·波拿巴、乔治·桑、沃尔特·司各特——都是些了不起的人。”
“我们——我们到达永恒世界了吗?”我嘀咕道。
“还没有,不过快了。”他回道,“你竖起耳朵听,会有很轻的‘咔嗒’一声。”
要怎么形容我个人的处境呢?我被锁在一个铁笼子里,身边是一名体重十六石的警察,身体在不断坠落,恐怖至极,一边听着沃尔特·司各特的生平事迹,一边留意有没有咔嗒声。
咔嗒!
终于听见了,刺耳又可怕的声音。下降的速度几乎瞬间发生了变化,也许是已经完全停止,也许是大幅减速了。
“好。”警长开心地说,“总算到了。”
然而,我并没发觉任何异样,只是感到轿厢忽然震了一下,我的脚像是永远离开了地板。警长伸手摸了摸门上貌似旋钮的装置。不一会儿,门开了,他走出轿厢。
“这就是电梯。”他说。
说来也怪,不可预知的灾难并未如期而至。可是,我却不曾因此感到宽慰,相反,倒是多少有些失落。比如,我以为会出现一道极其炫目的强光,可事实上并没有。此外,我也有些别的期待,只是一时还没想清楚。我没见到预料中的强光,却发现了一条很长的通道。通道内每隔一段距离都有照明,电源来自粗糙的自制噪声机。可是,那灯光忽明忽灭,暗处倒比明处多。通道的墙上像是贴的生铁片,用螺栓固定着。墙上开了一排排窗口,貌似火灶的炉门,又像是银行的保险箱。抬头看,只见天花板上布满了电线,有些特别粗,还有的像是管子。耳边不断回响着一个全新的声音,时而像地下水汩汩流动,时而像隐约的外语谈话,倒也并不难听。
警长重重地踩着铁板,已经走在了前头,人影在通道里依稀可见。他悠然地晃着手里的钥匙,一边哼着歌曲。我紧跟在他身后,用心数着墙上窗口的数目。在每段直线两码长的距离内都有四排窗口,每排各六个,换句话说,总数超过几千。到处能见到刻度盘,或者是密密匝匝的钟面和旋钮,看着像是一块块控制板,大团的粗电线在此汇集。一切都让我很困惑,但又感觉那么真实,想来我的恐惧多是毫无来由的吧。我紧跟在警长身边,他还是那么真实的存在。
我们来到通道内的一个十字路口,这里的光线更亮一些。钢板包覆的墙壁,干净、明亮的通道,向两边不断延伸,直到地板、天花板和墙壁浓缩成一个暗点,然后消失在眼前。耳边萦绕着两个声音,一个像是蒸汽的咝咝声,一个像是大齿轮正转、暂停又逆转的声音。警长驻足看了一眼墙上的仪表,抄下读数,然后猛地走向左侧,并喊我跟上。
在某一段通道的墙上开着舷窗似的圆门,在另一处,警长伸手从墙洞里掏出一盒火柴。这些我就不赘述了。我只想说,我俩在钢板路上至少走了一英里远,最终来到一个敞亮的圆形大厅。大厅里堆满了说不出名字的东西,看着很像机器,可又不如机器那么精密。摆放这些物件的高级大橱,被优雅地放置于大厅的各处,而环形墙上则布满了小型刻度盘和计量器。除了地板,到处都能看见粗电线,总长足有几百英里。此外,还有几千个类似炉门的窗口,关得严严实实,无数的旋钮和钥匙,让我想到了美式收银机。
警长正一边从仪表上读取度数,一边细心转动着小轮。突然,大厅后面——最笨重、最精密的设备都在那儿——响起一阵惊天动地的锤击声,瞬间打破了原本的宁静。我大惊失色,脸上当即流下了鲜血。再看警长,他还专注于仪表和手轮,小声念叨着读数,完全没注意到我。然后,那锤击声又突然停止了。
我找了根光滑的铁条坐下,想要理一理纷乱的思绪。大厅里倒是暖和又舒适。可是,还没等我定下神来,就听见又一阵敲打,继而是沉默,接着是一种低沉而有力的噪声,犹如恶狠狠的赌誓,最终,从摆放机器的大橱后传来了沉重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我后脊梁骨发凉,于是赶紧跑到警长身边站着。他从墙洞里取出个白色的长条形工具,貌似大号的温度计,或者乐队用的指挥棒。然后他皱起眉头,开始查看上面的刻度。他既不理会我,也没把逼近的那个人当回事。终于,铿锵的脚步声绕过了最后一个大橱,这时,我不禁慌张地抬起头。原来是麦克鲁斯金警官。只见他愁眉苦脸的,手里也握着根橘色的指挥棒或者说温度计。他径直走到警长身边,把工具拿给警长看,一边用一根通红的手指指着上面的刻度。两人默默地站着,检查彼此的工具。片刻之后,警长终于找到了原因,而表情也顿时轻松了许多。于是,他快步走向那个隐秘处,也就是麦克鲁斯金刚才出来的地方。不一会儿,我们重又听到了锤击声,轻柔、美妙的锤击声。
麦克鲁斯金把指挥棒放回墙洞,转过身,大方地递给我那支揉皱的香烟。我渐渐发现,正是这支烟开启了一段不可思议的对话。
“喜欢这里吗?”他问。
“这里很整洁。”我回道。
“这地方别提有多方便了。”他神秘地说。
警长回来了,拿毛巾擦着通红的手,看上去很是得意。我紧盯着两人看。他们猜透了我的心事,于是互相使了个眼色。
“这就是永恒吗?”我问,“为什么叫永恒?”
“你摸摸我下巴。”麦克鲁斯金露出神秘的微笑。
“之所以叫它永恒,”警长解释道,“是因为人在这里可以长生不老。你离开这里的时候,年龄、体型、身高跟进来时完全一样。这里有个八天一循环的时钟,特制的,能够均衡转动,但却从来不动。”
“你凭什么说在这儿不会变老?”
“你摸摸我下巴。”麦克鲁斯金重复道。
“这很简单。”警长说,“因为胡子不会长出来,吃饱了不会饿,饿了也不会更饿。点着的烟斗不会灭,而且烟丝还一根不少。酒杯总是满的,不管你喝了多少,而且怎么也喝不醉。”
“原来是这样。”我嘀咕道。
“我今天早上来的,已经待了很久。”麦克鲁斯金说,“你看,我下巴还是光溜溜的,跟女人的后背一样。这太方便了,刮胡刀完全成了废物。”
“这地方总共有多大?”
“无所谓大小,”警长解释说,“因为到处都一样,没有分别。不知道这种恒等性究竟覆盖了多大的范围。”
麦克鲁斯金点燃一根火柴,让我们吸烟,然后随手将火柴扔到地上。那火柴梗像是非常孤独,却又非同小可。
“怎么不把自行车带来?这样全程都可以边骑车、边查表、边记录。”
警长冲我笑笑,好像我是三岁小孩。
“自行车不成问题。”他说。
说完,他走到一个大窗口前,拧了几个旋钮,拉开厚重的金属门,从门里拽出辆崭新的自行车。太不可思议了!那是辆三挡变速车,带油槽,有些部位的凡士林还是湿的,泛着亮光。他放下前轮,熟练地转动起后轮。
“弄辆车还不容易,”他说,“可是,在这儿派不上用场。来,我让你见识一下真相。”
说着,他放下车,带我穿过林立的大橱,绕到其他柜子后面,又跨过一道门。眼前的一幕顿时让我头皮发麻,心脏发颤。这大厅竟然和刚才的一模一样,就像件复制品。更惊人的是,眼花缭乱的我发现,墙上有一扇橱门敞开着,一辆崭新的自行车靠在上面,一模一样的车子,甚至是一模一样的角度。
“你如果想继续往前,不回头,再找个跟这一样的门洞,那你尽可以一直走。可是,这对你没好处。就算我们此刻在你身后,到时候,很可能反而到了你前头。”
这时,我突然一声惊叫,因为我看见地上有根用过的火柴。
“不用刮胡子,这事你怎么看?”麦克鲁斯金得意地问,“这算是不间断实验吧?”
“不可避免且难度极高。”警长说。
麦克鲁斯金在检查中间一个大橱里的旋钮。他转过头,冲我大喊。
“快过来,”他喊道,“给你看样东西,以后回去跟朋友才有得聊。”
我事后才发现,原来这只是个玩笑,虽然他很少开玩笑。因为他给我看的东西,我根本说不上来,世上也没有恰当的语言可以形容。这大橱有个斜槽式的开口,开口下方一码处有个大黑洞。麦克鲁斯金摁了一下两个形似打字机按键的红色部件,拧开一个很大的旋钮。顷刻间,仿佛有几千只饼干盒滚下楼梯,发出隆隆巨响。我感觉,这些坠落物随时都会滚出斜槽。果不其然,它们只在空中出现了几秒,然后就落到下方的黑洞里。可是,这该怎么形容呢?论颜色,它们不是白的,不是黑的,也绝非任何中间色;不是暗色,但也不是亮色。奇怪的是,这些颜色我虽然从没见过,可最吸引我的一点却不是这个。它们还有一种特质,更让我目瞪口呆,气都喘不过来。我都不知道怎么形容这种特质。很久以后,我想了好几个小时,才终于明白这是为什么。因为它们缺乏所有已知物体的某种本质特性。这不能叫形状或形态,因为我指的并不是这个。我只能说,这些彼此不同的东西是没有维度的。它们不是方形,不是矩形,不是圆形,也不是无规则形。你也不能说,它们之间的差别是由于维度的不同。这么说吧,它们的外形(就连这个词都不准确)人眼根本无法理解,也无法形容。
麦克鲁斯金松开了按键,于是,警长很客气地问我还想看什么。
“什么都能看?”
“对。”
“我提到的都行?”
“当然。”
警长轻松“变”出自行车的情景,早就让我浮想联翩。那车少说也得八英镑十先令。目睹过那一幕以后,我的不安多半已经变成荒诞和虚无。此刻,我更关心的是这永恒世界的商业价值。
“我现在想,”我慢吞吞地说,“想看你打开一扇门,取出半吨重的金砖。”
警长耸耸肩,笑了笑。
“这可办不到,这要求太无理了。”他说。“不合常理,也无公平可言。”他又郑重地补上一句。
我一听这话,感觉很沮丧。
“你不是说什么都行吗?”
“我知道。可凡事得有个度,有个分寸,不能超出常理。”
“真扫兴。”我咕哝道。
麦克鲁斯金面露难色。
“没问题,”他说,“只要你不反对我协助警长把金砖抬出来……”
“啊!这很困难吗?”
“我又不是马车。”警长正色道。“不过,试试看吧。”他补充道。这倒让大家想起了他的曾祖父。
“那咱们一起抬。”我喊道。
于是,我们开始动手。拧开旋钮,打开门,使出全身力气把金砖从一只精致的木箱里搬出来,放到地上。
“金子是很普通的东西,看不出什么名堂。”警长评论道,“去跟他要些特别的东西,非同寻常的东西。像是放大镜就不错,因为你会看到完全不一样的东西。”
麦克鲁斯金又打开了一扇门,递给我一个放大镜,一件其貌不扬、带有骨柄的工具。我用放大镜照自己的手,可什么都没看见,然后又拿来照别的东西,眼前还是一片模糊。麦克鲁斯金见我一脸困惑,笑着要回了放大镜。
“这放大镜能放大到你什么都看不见。”他解释说,“正因为放得太大,所以就只能显示物体最小的粒子——而所有物体的最小粒子都是一样的。”
我一边听他解释,一边把目光移向了金砖;其实,我的视线一直都没离开过它。
“我现在想看的是,”我谨慎地说,“五十块一磅重的金条。”
一听这话,麦克鲁斯金马上像个老到的侍应,毕恭毕敬地退下,然后二话不说,从墙洞里取出金条,在地板上码得整整齐齐。警长则悠悠地走开,又开始查仪表、做记录。与此同时,我的大脑非常冷静,正飞快运转着。我要了一瓶威士忌、一堆价值二十万英镑的宝石、几根香蕉、一支自来水笔和纸张,最后还要了一套丝绸衬里的蓝色哔叽西服。当所有这些摊在地上的时候,我想到还漏了些东西,于是又要了内衣、鞋子和钞票,外加一盒火柴。为了推开那些厚重的大门,麦克鲁斯金使出了浑身的力气。他已汗流浃背,正一个劲地抱怨说太热,想歇会儿喝口麦酒。于是,警长用很小的棘爪悄悄拨动了一个小轮。
“这些应该够了。”我半晌之后说道。
警长走过来,直视着那一堆东西。
“主啊,保佑我们。”他说。
“这些我要带走。”我大声宣布。
警长和麦克鲁斯金互相递了个眼色,冲我笑笑。
“这样的话,你得有个结实的大口袋。”说完,警长走到另一扇门前,给我拿了只猪革的袋子。这袋子市价少说也得五十畿尼。于是,我仔细将所有东西都装进了口袋。
我看见麦克鲁斯金把烟摁灭在墙上,可那烟还是原来的长度,跟半小时前点燃时一模一样。我手里的烟也在静静燃烧着,但就是一点都没缩短。于是我也摁灭香烟,塞进了兜里。
我正要拉上口袋,忽然想到一件事,于是便直起身板,转身面朝警官。
“我就再要一样东西。”我说,“我想要一件能塞进口袋的小型武器。这样,任何时候,不管一个人还是一支队伍,谁要是想害我性命,我就能把他消灭。”
警长二话没说,转身给我拿来个又小又黑、看似火把的东西。
“这东西威力惊人。”他说,“你只要把它对准目标,摁下按钮,就能让敌人瞬间化为灰烬。如果不喜欢灰色,你也可以选紫色、黄色……任何颜色,只要你告诉我一声就行。天鹅绒色的喜欢吗?”
“不用,灰色就行了。”我干脆地回道。
说着,我把武器放进口袋,扎紧,站直了身子。
“现在,我们可以回家了。”我轻松地说,尽量不去看那两个警察的脸。出乎意料的是,他们竟欣然同意了。于是,我们便开始往回走。通道内回荡着三个人的脚步声。走着走着,终于又回到那一眼望不到头的长廊。我背着沉甸甸的口袋,两名警官正轻声谈论着他们抄录的读数。我心里美滋滋的,这一天下来,感觉很满足。整个人像脱胎换骨似的,获得了新生,再度充满了斗志。
“这窍门在哪儿?”我开心地问,希望能和他们攀谈几句。警长瞄了我一眼。
“因为有螺线轮。”他解释道。
“你没看见那些电线吗?”麦克鲁斯金转过身,有些惊讶地问我。
“你可不知道,这木炭的作用可大了。”警长说,“关键是要控制表盘的读数,越低越好。如果起点稳定,那说明你很正常。可一旦让表盘读数升上去,那杠杆还管什么用呢?如果你忘了加炭,表盘读数就会飙升,结果必然导致严重的爆炸。”
“低起点,小降幅。”麦克鲁斯金的总结很精辟,听着就像一句格言。
“但总的来说,”警长继续道,“还是要关注每天的读数。只有这样,你才会神志清明,内心纯洁,就像礼拜天早上穿的衬衣。我自己就非常相信每天的读数。”
“重要的东西我全看过了吗?”
一听这话,两位警官顿时愣住了,继而放声大笑。刺耳的笑声震动了整条长廊,然后又有微弱的回声从远处传到耳边。
“你是不是觉得气味是很简单的东西?”警长笑着问我。
“气味?”
“气味是世界上最复杂的现象,”他说,“人的鼻子无法分辨它、理解它,而狗的鼻子却比我们灵多了。”
“可是狗不会骑车。”麦克鲁斯金给出了比较的另一面。
“我们这儿有台机器,”警长继续道,“能够分解任何气味——包括气味中的气味,就像用玻璃工具分解光线那样。这非常有意思,让人大开眼界。说了你也不信,那么美的百合香水其实含有多种臭味。”
“还有一种分解味觉的机器。”麦克鲁斯金插嘴道,“你可能不知道,一块炸排骨百分之四十的味道都来自……”
说到这里,他露出一丝坏笑,朝地上吐了口唾沫,然后就不作声了。
“还有触觉。”警长说,“你以为女人的后背是最光滑的,可如果把这触觉进行分解,你会大失所望。我对天发誓,我说的全是真话。这光滑感其实有一半是很粗糙的,就像小公牛的屁股。”
“你下次来,”麦克鲁斯金许诺,“会看到让人惊讶的东西。”
我心想,他说这话就够让人惊讶的,因为我刚才目睹了那么多不可思议的东西,口袋里还塞了那么多宝物。麦克鲁斯金在兜里摸了摸,找到原先的那支烟,重又点上,然后把火柴递给了我。我背着个大口袋,很不方便,所以摸了好久才找到我的香烟。再一看那火柴,还在均匀燃烧着,烟头仍然亮着。
三个人默默吸着烟,穿过昏暗的通道,终于回到了电梯口。电梯门敞着,旁边有许多钟面和刻度盘,都是我来时没见过的。电梯门边上还有另一扇门。我扛着装满金条、衣物和威士忌的口袋,早已累得半死,所以一见电梯,便走上前去,心想这下总算能把口袋卸下来了。就在快到门口的时候,我被一声大吼镇得停下了脚步——那是警长发出的吼声,像女人的尖叫声一样尖锐。
“别进去!”
这一声喝阻,吓得我大惊失色。我转过头,站在原地,纹丝不动,一脚在前,一脚在后,就像走路时被人偷拍的样子。
“怎么啦?”
“你脚一踩,电梯就塌了。你会掉到没人去过的地方。”
“为什么?”
“因为你这袋子。”
“道理很简单,”麦克鲁斯金平静地说,“你现在的重量必须和进来时一样,否则就不能进电梯。”
“要不然,”警长说,“你会死无葬身之地。”
我一把扔下袋子,酒瓶和金砖在袋子里叮当作响。这袋东西可是价值几百万英镑啊。我站在钢板地上,倚着钢板墙,搜肠刮肚,很想找回一点理性、悟性与安慰。我彻底蒙了,只知道我的计划已经泡汤,所谓的永恒之旅只是徒劳,竟或是一场灾难。我抬手捋了捋汗津津的眉头,出神地望着两名警官。他们一脸微笑,露出得意的神色。我顿时感觉有些哽咽,一阵酸楚涌上了心头,仿佛向晚时分的海滩与远涛,但却更加荒凉而寂寥。我再低头看脚上的破鞋,只见它早已在泪海中湿透。于是,我转身对着墙壁,开始放声啜泣。我的内心已彻底崩溃,所以痛哭流涕,跟个小孩似的。也不知哭了多久,忽然听见两个警察在谈论我,满是怜悯的口吻,俨然像经验丰富的医生。我扫了一眼地板,头也没抬,就见麦克鲁斯金拎着我的袋子走开了。接着便传来灶门打开的声音,袋子被一把扔了进去。于是,我转身朝向电梯口的墙壁再次大哭起来。不过,这次我完全控制住了情绪。
最后,还是警察挽住我肩膀,带我称了体重,然后才进的电梯。电梯内,两个大块头的警察挤在我身上,蓝制服的气息夹杂着浓重的体味扑面而来。我的脚开始飘离电梯的踏板,这时,冷不丁地,一片碎纸刮过我的脸颊。我抬头一看,只见在昏暗的光线中,麦克鲁斯金摊开一只手,笨拙又谦恭地朝着警长的胸前,向我这边伸过来。高大的警长站在我旁边,仍旧岿然不动。再看麦克鲁斯金的手里,原来是个白色的小纸袋。我瞥了一眼,看到一些彩色的圆形物,有弗罗林[39]那么大。
“奶糖。”麦克鲁斯金亲切地说。
他得意地摇摇纸袋,开始大声吮吸和咀嚼,仿佛这糖真能带来超凡的享受。于是,因为某些原因,我又抽噎起来。我把手伸进那袋子,摸出一块糖,这时,又有三四块也跟着被扯出来。原来,由于警察的体温,它们早在口袋里黏成了一团。我很想把糖块扯开,可笨手笨脚的,怎么都不行,最后只好把整块都塞进嘴里,站在原地,一边舔着糖果,一边哽咽、抽泣。我听见警长在一旁深深地叹息,感到他的侧腹正在向内收缩。
“天哪,我太爱吃糖了。”他低声说。
“那尝一块吧。”麦克鲁斯金笑着抖了抖手里的袋子。
“喂,说什么呢?”警长转脸向着麦克鲁斯金,呵斥道,“你是不是疯了?还有没有脑子?我要是吃一块这个——不用一块,哪怕咬那么一小口——肚子就会跟地雷似的炸开花,然后会因为胃热食滞,躺床上胡言乱语,过两个星期才康复。你难道想要我死吗?”
“麦芽饴糖真软啊。”麦克鲁斯金鼓着腮帮子嘟哝着,“小孩都能吃,对肠胃有好处。”
“我要是想吃糖,”警长说,“一定选‘嘉年华什锦’。那才叫绝品。口感好,有嚼劲,含一块在嘴里,能吃半小时。”
“那你吃过甘草便士糖吗?”麦克鲁斯金问。
“没吃过。我喜欢‘四便士咖啡奶油混合糖’,味道好极了。”
“那多莉混合糖呢?”
“没吃过。”
“他们说,”麦克鲁斯金说,“多莉混合糖是最棒的,永远无法超越。真的,我可以一颗接一颗,直到吃腻了为止。”
“也许吧。”警长说,“不过,要是身体允许,我还是会推荐嘉年华混合糖。”
就这样,两人争了起来,从奶糖一直吵到巧克力条和硬棒糖。突然,我感觉脚底被猛地托了一把,然后力量渐弱,就听“咔嗒、咔嗒”两声。警长一边伸手去开门,一边继续向麦克鲁斯金发表他对枣味糖、果冻糖和橡皮糖的看法。
我耷拉着肩膀,脸上还带着泪痕,疲惫地走出电梯,来到一间狭小的石室。等那两个警察查完仪表后,就跟他们一起钻进了密林。他们一路上披荆斩棘,而我则紧随其后,不用操什么心。
终于,我们走出林子,来到路边的草地上。三个人气喘吁吁的,手上满是血痕。这时,我发现一件怪事。警长和我出发已经两三个小时,然而,周围的原野、树木和天籁却仍是清晨的光景。一切都透着莫名的新鲜感,一种初醒、复苏的气息。一切都停止了生长,停止了成熟,一切已经开始的都已中断。啁啾的鸟儿还没鸣唱最后的音符,出洞的兔子还没显现隐藏的尾巴。
警长伫立在坚硬、灰暗的路中央,俨然像一块纪念碑。他正在仔细挑拣身上细碎的绿色草叶。麦克鲁斯金则躬身站在齐膝的草丛里,像母鸡一样使劲抖动着身体。我也立定了,无精打采地望着晴朗的天空,对着晨间的万物惊叹不已。
警长已经打定主意,于是礼貌地竖起拇指,做了个手势,示意我们立即出发回警局。起先,麦克鲁斯金跟在我们后头,可一眨眼,他就悄悄赶到了前面,坐在他那辆安静的自行车上,纹丝不动。他打我们身边经过,一声不吭,既没有喘气,也没动一下四肢,然后便沿着平缓的山坡,一路扬长而去,直到默默消失在转弯处。
我和警长继续赶路。但一路上,我并未留意沿途的风景,也没关注行人、走兽或房舍。我的脑子像一根春燕流连的藤蔓。一时间,思绪万千,好似满天聒噪的鸟儿,黑压压、乱纷纷,却没有一只飞过来,飞进我怀里。耳边则不停回荡着沉重的关门声,咔嗒、咔嗒,还有密林里枝条抽弹的嗖嗖声,再就是鞋钉碰击金属地板的叮当声。
回到警局,我不顾一切,直接躺倒在床上,饱饱地睡了一觉。这一觉睡得太沉,相比之下,死亡都显得闹腾,宁静都显得喧嚣,而黑暗就像是一束强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