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街越区电车9月早日,星期五,下午6时
现在,他们一行全挤到后车门边了,在又湿又热的污浊空气中几乎窒息。通过售票员位子时,众人一阵拳打脚踢又推又挤。高大如一座塔的隆斯崔率先向车厢内挤进去,巧丽这会儿被挤开了,不得不放下隆斯崔的左手臂,只能拼命跟着同行的众人。
售票员又动口又动手,想办法把乘客弄进车内,又得奋力关起那扇折叠的黄色两层车门。后门处一堆人挤在那儿,摇着手中的零钱,售票员谁也没理,只顾着关紧车门,招呼司机发动车子。一些没能挤上车的人绝望地散落在原地,已被淋成落汤鸡了。
隆斯崔的身子随着电车摇晃着,他右手摇着张一元钞票,越过其他乘客的头顶递向售票员。车内本来就闷得可以,尽管所有的车窗完全密闭隔绝了雨水,车内空气的湿度还是非常高,这更令人喘都喘不过气来。
售票员一边吆喝着,也是奋斗了半天,才拿到隆斯崔手中的钞票。乘客你推我挤,把隆斯崔弄得像只被激怒的大熊一样咆哮起来,最后,他总算找回了零钱,用肩膀顶出一条血路和同伴会合。在车厢的中段位置,他找到了巧丽和其他人,巧丽紧紧抓着他的右臂靠着他,隆斯崔则拉着吊环平衡身体。
倾盆大雨中,电车走走停停地驶向第九大道,在紊乱不堪的车阵里,每前进一英尺都得费极大的劲儿,把引擎吼得隆隆作响。
隆斯崔的手伸进口袋里,摸他的眼镜盒,就在这一瞬间,他忽然咒骂了一声飞快地抽回手,银眼镜盒倒是顺利掏出来了。
巧丽问:“怎么啦?”
隆斯崔不解地检查自己的左手,大拇指和手指尖有几处地方冒出血,他感觉眼前有点摇晃起来,脸部僵硬地扭曲着,呼吸也发着轻微的咻咻声:“一定是割到什么了。妈的会是什么鬼……”他的脑袋开始混浊起来,电车这时猛一踉跄摇晃着停了下来,所有人一起向前倒,本能地,隆斯崔左手抓住吊环,巧丽则紧紧抱着他的右臂,电车又突然住前冲了几英尺。隆斯崔掏出手帕使劲按按出血的地方,把手帕放回裤子口袋里,然后从盒里拿出眼镜,再把眼镜盒放回口袋,他取下夹在右腋的晚报,像是要打开来——忽地整个人像陷入一片越来越浓的烟雾中一般。
电车停在第九大道上,群情哗然的候车乘客猛捶紧闭的车门,但售票员摇着头,雨越下越大,电车又缓缓上路。
隆斯崔忽然松开吊环,一字未读的报纸掉落在地,他手按着额头,急急地喘气,并且极其痛苦地呻吟起来,巧丽惊骇地抱着他的右臂,求助般地转头张望着……
电车这时开到第九大道和第十大道的交接处,在宛如迷宫的车堆里,仍是走一步,停一步,走一步,停一步。
隆斯崔大口喘气,全身僵直地痉挛着,眼睛睁得像个吓坏的小孩,而且,像个泄了气的气球般,整个人崩垮了,坐在他面前的年轻女郎腿上。
这位女郎黑发黑眼,搽很重的胭脂,相当漂亮,正和她的男伴聊天,男的是个体格很魁梧的中年男子,站在隆斯崔的左侧,见状立刻拉着隆斯崔无力的手臂,生气地大吼:“嘿,起来,你他妈的以为你在哪儿?”
但隆斯崔毫无反应地从女郎腿边滑下,重重倒在车地板上。
巧丽应声叫起来。
刹那间全车一片死寂,随即,车上所有的乘客一阵骚动,皆伸长脖子向这边看,隆斯崔同行的一干人开始奋力挤过来。
“怎么搞的?”
“是隆斯崔!他倒啦!”
“醉了是吗?”
“嘿,留神——他昏倒了!”
柯林斯及时抱住跟着颓然倒下的巧丽。
浓妆艳抹的年轻女郎和她粗壮的护花使者,这下可真吓住了,两人脸色发白,话都说不出来,女郎更是一下跳到旁边,紧抓着男的臂膀,花容失色地看着地上的隆斯崔:“老天爷,”她突然惨叫出声,“谁赶快想想办法啊?你,你看他眼睛!他——他……”她噗嗦噗嗦抖个不停,把脸埋到男伴的身上。
德威特呆立一旁,两手紧紧绞着,亚罕和罗德合力把隆斯崔的沉重身躯抬到年轻女郎原先的座位上,邻座的意大利裔男子也立刻起身,帮着两人让斜靠椅上的隆斯崔平躺下来,此刻,隆斯崔的眼睛死鱼般睁着,嘴巴半张,虚弱的喘着气,口中并开始冒出白沫。
这波骚动此时已传遍全车,一声有力的斥喝声之后,满车的乘客合作地靠向两旁,让路给一位袖子上标示着警官肩章的壮警察,这名警官碰巧搭这班电车,站在前门驾驶座旁边,司机也煞住车了,和售票员两人跟着挤过来一探究竟。
警官粗暴地推开围成一团的隆斯崔同行众人,俯身检视着躺下的隆斯崔,隆斯崔身体再度抽搐了一下,就再也没动静了。警官直起腰来,阴郁地说:“死了,看样子!”说着他们目光忽然瞥见隆斯崔的左手,只见手指头一带像被什么刺伤一般,有十几处伤口,血球已凝结成一小团一小团,而且有发肿的现象,“像是谋杀,喂!你们这一帮人,别靠过来。”
警官用看嫌疑犯的眼神注视着这群和隆斯崔同行的人,他们也本能地立刻紧拢成一堆,像是彼此护卫抵御外敌一般。
警官大喊着:“任何人都不准下车——听到没有?留在原地!喂,你!”他又专横地对司机说,“车子也不准开动,你回你的驾驶座,门窗也保持紧闭——晓得了吗?”司机奉命走开了,“还有你,售票员,你赶快跑去第十大道转角那儿,找正在执勤的交通警察,要他马上联络管区警察,还有要他一定马上联络到总局的萨姆巡官,都记下了吗?等等——我来开车门,我可不允许谁趁着开门偷偷溜走。”
警官亲自带着售票员到后门,亲手拉下拉杆开了门,旦一等售票员奔入雨中便立刻把门头上,售票员快步冲向第十大道,警官又下令给一位身材高大而其貌不扬的男子:“你来负责看着,谁都不准碰车门,知道吗?”该名男子很荣幸似地连连点头,警官这才又一路挤回隆斯崔的尸体所在处。
电车后面是一整排动弹不得的车子,不耐烦的喇叭声咒骂声连绵不绝,吓得半死的车上乘客,只能眼睁睁瞧着外面一堆人。有个人脸贴在滚着雨水的车窗往里窥探,这时,负责看门的高个子丑男子大喊:“嘿,警官,这儿有个警察想上车!”
“等等!”警官不放心,还是自己去开了后门,放进来一位交警,交警行了个礼,说:“警官,我是第九大道执勤警员,听说这里出事了?有没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
“似乎有人在车上被杀了,”警官关好门,对看门的男子又使个脸色,后者默契十足地表示同意,“当然要你帮忙,我已派人通知管区和总局的萨姆巡官,你到前门那里,确保谁也不准上车,谁也不准下车,留心着前门。”
两人一起往前走,警官回到隆斯崔尸体处,交通警察则一路向前,努力挤到驾驶座那儿。
警官大叉腰,注视着隆斯崔:“谁第一个发现的?”警官大声问,“这两个座位原来是谁坐的?”年轻女郎和中年意大利男子同时开口,“一个个来,你先来,叫什么名字?”
年轻女郎还在抖:“埃米莉·杰威特,我——我是个速记员,下班要回家,这个人他——他刚刚倒在我腿上,我赶快起来,让位子给他。”
“你呢?先生。”
“我叫安东尼奥·方塔纳,我什么也不知道,这个——男的他倒了,我就起来,把位子让给他。”意大利人回答。
德威特走上前来,他这时显得很镇静:“警官,我比较清楚事情的经过,这个人叫哈利·隆斯崔,是我的合伙人,我们正要一起参加晚宴——”
“晚宴?哦?”警官不怀好意地扫了众人一眼,“晚宴,大家一起吃吃喝喝,很和气很愉快的那种晚宴是吧。这位先生,我看你先留着气力,待会儿直接讲给萨姆巡官听好了,我看到售票员和我们一个警察同事来了。”
说着,警官马上挤到后门处,售票员正拍着门,雨水从他的帽舌奔流而下宛如瀑布,旁边站着一位警员。警官还是亲手开门,同样,两人一上车,他就立刻关上车门。
警员行了个举手礼:“第十大道执行警员墨洛报告。”
“很好,我是十八区的达非警官,”警官板着脸说,“通知总局了吗?”
“是的,省区这边也联络了,萨姆巡官和管区的警员应该随时会到。巡官有交代,要车子立刻开到四十二街和第十二大道交口的绿线车库去,他会直接赶到那里,巡官还交代任何人不准碰触尸体,此外,我也联络了救护车。”
“他用不上救护车这玩意儿啦,墨洛,你就留在后门边这儿,任何人不准离开车子。”
达菲警官转头问客串了半天看门狗的高个丑男子:“兄弟,有没有谁想溜呢?车门有没有开过?”
“没有。”好几名乘客合唱般同声回答。
达菲这才走到驾驶座:“喂,司机!马上把车开到终点站,停到绿线车库里去,马上!”
红脸的爱尔兰裔年轻司机低声说:“警官,可是那不是我们车的车库,我们是第三大道线,我们不——”
“少罗嗦!叫你开就开。”达菲呵斥了一声,又转头对第九大道的执勤警员下令,“你鸣警笛,要车子让路,你——叫什么名字?”
“希坦菲德,8638号。”
“嗯!希坦菲德,你也同时看守前门,刚刚有人想下车吗?”
“报告警官,没有。”
“司机,我问你,希坦菲德来之前,有人想下车吗?”
“没有。”
“很好,出发吧!”
电车缓缓开动,达菲回到尸体这儿来。巧丽正啜泣着,普拉克轻拍她的手安慰她,德威特则皱着一张脸,仿佛保护尸体的卫兵似的,直挺挺立在隆斯崔前。
电车驶进空旷的纽约绿线车库,回声隆隆作响。一大群便衣警员静静站立,看着车子开进来,车库外头大雨依然倾盆。
灰色头发、强而有力的下巴、一对锐利的灰眼珠——凑在脸上丑陋得近乎滑稽,这是个巨人般的大汉,他用手拍拍车子后门,看门的墨洛赶忙高声喊达菲,达菲走过来,一眼就认出萨姆巡官那独一无二的庞大身影,忙不迭地拉开车内拉杆,两层的车门折叠开来,萨姆上车后示意达菲关门,又对等在车外的警员做个手势,这才顺着走道往前走。
“嗯,处置得不错,”萨姆似乎漫不经心地瞧着尸体,“达菲,怎么发生的?”
达菲小声对着萨姆的耳朵报告,萨姆还是一脸无所谓的神情:“隆斯崔,喔?那股票商……嗯,谁叫埃米莉·杰威特的?”
年轻女郎缩在中年护花使者的羽翼之下走向前,中年男子很敌意地瞪着萨姆。
“小姐,你说你看见这个人倒下来,在他倒下之前,你有没有注意到什么不太寻常的地方呢?”
“有的,”女郎激动地说,“我看见他的手到口袋里拿眼镜,一定是被什么弄伤了,我看到他手抽出来时流着血。”
“哪个口袋?”
“他外套的左口袋。”
“什么时候发生的?”
“呃,在车子停在第九大道前一点点。”
“时间是多久之前呢?”
“呃,”女郎转着她那乌黑的眼珠子,“车子重新开到这儿大约花了五分钟。而他倒下来距离车子开动又差不多五分钟,而这个,应该只有几分钟时间——二到三分钟吧——从他手弄伤到他倒下来这段时间。”
“不到十五分钟前,对吧?左口袋是吗?”萨姆跪下来,从他裤子后口袋摸出手电筒,用力扯开死者的上衣左口袋,用手电筒照着查看口袋内部,接着,他满意地咕哝两声,放下手电筒,改换一把不小的削笔刀,小心翼翼地割开口袋一侧的缝线,于是,用手电筒一照,可清楚地看到有两件物品闪闪发光。
萨姆并不急着把东西拿出来,保持原状继续查看,其一是个银眼镜盒子,萨姆仔细研究了好一会儿,里头原来装的眼镜,如今歪挂在死者紫黑的鼻梁上。
萨姆再次把注意力移回口袋,另一件东西是样奇特的小玩意儿,一个小而圆的软木塞子,直径约一英寸,上头插了至少五十根寻常可见的缝衣针,每根针露出软木塞约四分之一英寸,整体构成一个一英寸半的精巧凶器,每根针尖上凝着红褐色的不知名物质,萨姆用刀插起软木塞前前后后看着,发现软木塞另一面露出的针尖也同样凝结着红褐色的物质——一种焦油般的粘稠物质,萨姆拿到鼻端使劲闻了一下:“像霉掉的香烟味道,”他回头对达菲说。
达菲站在他肩膀后探头探脑地看着:“妈的,我宁可一整年薪水不拿,也不要碰这玩意儿一下。”
萨姆站起来,摸着自己的口袋,掏出个小镊子和一包烟。香烟倒出来放回口袋,他熟练自如地用镊子夹着软木塞上的针,小心地从隆斯崔的口袋弄出来,放到刚刚空出来的香烟盒上,跟着,他低声吩咐了达菲几句话,达菲立刻离开,不一会儿就带来萨姆要的东西——一份报纸。萨姆用了六张报纸把它密密包起来,再整个交给达菲。
“警官,这跟炸药没两样,”萨姆露齿一笑,站起身来,“你就当炸药般小心捧着,由你负责保管这个玩意儿。”
达菲一听,紧张得身体整个僵直起来,拿东西的手伸得远远的,好像这才比较保险。
萨姆完全没理会隆斯崔同行一帮人的急切目光,径自走到前门处,询问司机和那里的乘客,又回头到后门一带,用同样的问题询问售票员和那里的乘客,最后,才又回到隆斯崔尸体前,他对达菲说:“还算好,警官,从第八大道那只死鸟上了车之后,就没个鬼下过车……这样,你让墨洛和希坦菲德回去,这边人手够了,还有,要求外头拉起警戒线全面封锁这里,所有乘客马上要下干净。”
达菲仍像捧着尊神一样捧着那包致命的东西,从后门下了车,售票员也是一等达菲下车,就紧紧关上车门。
五分钟后,后门再度打开,从后车门外的铁踏阶一直到车库的楼梯口,警察和刑警站成两排,萨姆要隆斯崔同行的这群人先下车。一行人成一列纵队默默下了车,直接被领到车库二搂的接待室里,接待室的大门旋即关上,外头有一名警员站岗,里面还派了两名刑警负责监视。
隆斯崔同伴一行人下车后,萨姆跟着指挥车上的所有其他乘客下车,同样排成一列纵队,残兵败将一样好长的一串,通过同样的两排警察夹成的两道,到二楼另一间颇宽敞的休息室里,室内派了六名刑警看管。
现在,空空旷旷的车上就只剩萨姆单独一个了——单独一个陪着摊平在座位上的死者。
他静静瞧着那张扭曲变形的脸,在刺眼的车内灯光直射下,死者的双眼仍睁着,瞳孔诡异地放大。这时,外头救护车的警笛声唤醒了萨姆,两名穿白衣的年轻男子先冲下车来,后头尾随着一个矮胖男子,戴着老式的金框眼镜,头上戴一项系葡萄农夫的灰色小布帽子,后面的帽檐翻起来,前头则软软垂着。
萨姆拉开后车门拉杆,探头出去,“这里,谢林医生。”
这个矮胖人物,正是纽约地区的法医,气喘吁吁地爬上电车,两个助手跟着上车。谢林医生弯身查看死者时,萨姆伸手到尸体左口袋中拿出那个银眼镜盒。
谢林医生直起身来,“巡官,这硬邦邦的东西你要我在哪儿处理啊?”
“二楼,”萨姆促狭地挤挤眼,“把他抬到二楼接待室里,和他那堆朋友继续开宴会,这样,”他冷冷补了一句,“不很好玩吗?”
谢林医生指挥两名助手抬人时,萨姆先下了车,他叫来一名刑警:“副组长,你马上去办件事,我要你仔仔细细、从头到尾给我搜一遍这辆车子,车上每一片废物都不可放过,全都收集起来。然后,顺着隆斯崔那群同伴和其他乘客所走过的路,也地毯式地给我搜一遍,我要百分之百确定,没有任何家伙偷偷扔掉任何东西。皮波第,这样够清楚了吧,很棒一件差事,不是吗?”
皮波第笑起来,受命而去,萨姆跟着又招呼:“警官,你跟我来。”达菲仍诚惶诚恐地捧着那个报纸包的凶器,有气无力地笑着,一言不发跟随萨姆走上楼梯到二楼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