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为了我无心向学,成绩从A降到C。他表哥代表家里人来找我谈判,他说了很多很多,到最后忘了自己要说什么。我一直静静地听他说,有时候看一两眼他的眼睛。他比他弟弟要帅,戴了一只更值钱的手表。我忽然有了恶作剧般的心思,等他说完,便告诉他,我并不介意和他弟弟分手,现在天色已晚,能不能带我出去吃顿饭?
他喜欢上了我,这似乎是自然而然的事。他一样可以带我去兜风,开更好的车子,附带送我更昂贵的礼物。但我并没有和他弟弟分手,当那个孩子知道了这一切,两兄弟的关系便也算完了。这也许不关我的事,他们只是表兄弟,本来就不会有多深的感情。我的愧疚也许只是因为我不习惯。因此当那表哥约我去旅馆的时候,我没有拒绝。
我也没有告诉他,那是我的第一次。
我们的关系在那次之后便完了,或许,那只是他对我的报复。离开的时候他问我,是不是我故意告诉他表弟,他和我的关系?我点头。他问我和他在一起是不是为了钱,我仍旧点头。我知道,其实当他问起的时候,便期待我肯定的回答,这样能证明他应该跟我分开;不知道我的回答能不能让他开心,但他牵着嘴角凄惨地笑了一下,然后咬着牙齿,骂我是妓女。
这样的我,怎还可能继续上学?因为有过退学经历,这一次妈妈送我去的,是一所程度差得多的学校,管得也没有原先的学校那么严。妈妈帮我报了重读中二,同班的女生都比我小好多,不过已经学会化比我更浓的妆。她们排挤我,尽管是不动声色的,我不能参加任何班级的活动,甚至有什么事情需要交钱,只要我不问,也没有人会来收我的。
也许那些女生已经意识到,我和她们不一样。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内在已经从根本改变。现在的我,对一群女人而言就是危险分子,只要有我存在,她们就担心自己的男人会跑掉。似乎我在空气里撒下了危险的荷尔蒙,会吸引到那些想要恋爱的男人来我身边。我可以挑选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对他做出深爱的样子——只要我愿意。
虽然到最后,我并不会和任何一个男人在一起。
不是我不想,而是我,好像不可以。
为了从学校里逃出去,我又一次离家了,这一次是漫长的旅行。我把原来男人送的礼物卖掉一些,筹到最初的钱。我先去了深圳,又去了内地的更多地方,最远到了河南。我没有去任何风景胜地,却渐渐爱上旅行的感觉。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说着陌生的方言。我的普通话大有进步,渐渐可以缓慢地表达出自己的意思。这让我找工作更加方便,奶茶店,咖啡馆,KTV,为了不想在任何地方久留,我只找每周结工钱的活。那样的工作其实不是那么好找,很多时候,我还是会穷到没有吃饭的钱。
那对我来说也并不是什么痛苦,那只是自由的代价而已。
我家里人终于联系上我,对我说,如果没钱了家里会汇给你,但你不要忘了回家。但是,与其跟他们要钱,不如跟男人要。我还是像以前那样,在网上同时跟不同地方的男人搞暧昧。当他们说爱我的时候,我便可以向他们提出要求,比方说,钱。
并不是每个男人都会答应我。那些见死不救的,我就将他们飞起,从他们拒绝的一刻,他们的世界里便不再有“黎未希”这个人存在。
我不会被伤害,因为我对他们没有爱。但我时时刻刻都能装出一副很爱的样子,到后来,我也会忘记自己不过是在装了。
我不认为这是无耻的事,这只是一种交换,他们给我的不过是物质,我给他们的却是更为珍贵的东西——恋爱的感觉。有的人可能一生都没有真的爱过一个女人,也没有被女人真的爱过,跟我在一起,他们很划算。
在旅途中间,我不止和一个男人谈过爱。但真正在一起的只有一个,在河南,他是我打工的奶茶店的老板。我在那呆了比预期长很多的时间,长得连我自己都有种“旅行在此终了”的错觉。他很爱我,对我很好,而我希望有个很好的、稳重的男人,给我一个安全的地方,让我呆下来,最好能一直呆完一生。
我在一个本子上写了《黎未希的恋爱守则》三十条,念给我选中的男人听。
见面要叫亲爱的,我笑的时候要陪我一起笑。我很沉默时,你也沉默;把你心里想的老实诉说,不能口是心非;请不要打我或骂我,因为我会害怕;不能随便对我下承诺,除非短期之内能实现,因为我讨厌等待;……最后的一条是:请记住我严重缺少父爱,请给我一面成熟男人的形象,偶尔陪我浪漫,偶尔陪我幼稚,不时呵护我。
那个男人说他都能做到。
你发脾气了不准走,我发脾气了不能丢下我;不准说类似赶我走的话语,我要走的话会提前告诉你;……也许我的规则实在太多,也许男人根本就不在乎自己的承诺,他很快就违反了很多条。
后来,因为我不愿意和他做爱,他打了我。
我离开的时候,他却又给我钱,他说不想我在路上吃苦。
因此他还是爱我的,他打我,只能证明他是一个烂人,却不能否定他对我的爱。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尽力地给我安全感,我也喜欢过他从背后抱住我的感觉。但我没有爱过他,这一点他一定也感觉到,所以,也许一切并不是他的错。
离开他之后,我决定回香港。因为忽然觉得很累。我看着中国地图,几乎不相信自己一个人走了这么远,走过那些曲曲折折的路线。我忘了自己是在逃避什么,又是在追寻什么,我所要的,不过就是有份工,有个男人,有个自己的家,这些东西好像在哪里都可以得到,又好像,在全世界都找不到。
坐在回去的火车上,我忽然想起来,有一条爱情守则他始终没有做到:
要带我去几个老地方,因为你不在时,我还可以自己去。
所以,我离开他,没有什么错。
这一次回香港,我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去警察局销案。
因为旅行中有一段时间没钱充手机,家里人以为我失踪,就报了警。从警局出来,紧接着便有社工上门,说我是有行为偏差的年轻女性,要对我进行心理救助。我没有拒绝,她们反倒吃惊,其实有什么呢,我不习惯拒绝别人对我的好。
社工都是些很有意思的人,很热情,我喜欢和她们聊天。
很多时候,我们都聊起爱情。她们很好奇我的爱情观,又不好意思问,只好旁敲侧击地跟我打听。
我把她们可能觉得有意思的部分都告诉了她们,看着她们掩饰着讶异的眼神。好奇怪,似乎经过了这些,我还是最初那个不设防的女孩,只要别人愿意知道关于我的事,我到头来总会告诉他们。或许因为他们对我好,或许只是因为他们很好奇。
她们问:那经过这么多事,你还相不相信爱情?
我说我从来没有相信过爱情,我可以对每个男人都装得很深情,却不爱。
她们啧啧称奇,觉得我代表着某种新的女性物种。
她们问我喜欢什么,我说,摄影。旅行途中一个人在火车上醒来,隔着玻璃拍下陌生城市的照片,然后问问旁边的人:这是哪里?那是我标注自己所在的唯一方式,我在想,也许也会是一个新的开始。
我在网上问一个新认识的男人:你觉得我应该去学摄影吗?
那个男人快要五十岁了,足可以做我的父亲。他们已经移民到加拿大,他会说起我和他儿子差不多年纪。我想他是有妻子的,但他说,他发现自己这一生原来从没爱过什么人,除了我。
我并不相信他,只是时时喜欢找他说话。我当然知道,中年人和小女孩谈感情,只是为了和她们上床而已。我到七月的时候才会满十七岁,但我觉得,自己已经活过了一百年。我很促狭地看着他迂回曲折,小心翼翼聊到关于性的话题。但我并不觉得厌恶,相反有种感激,因为我明白,这样小心也是一种温柔。
或许我不该给他我家的住址。
他从加拿大回来,说想见我。他打电话来说,在我家楼下。我把手机关掉,他就在楼下喊我的名字。一声又一声,像热风一浪一浪吹到脸上来。
我知道他想要什么,也知道,我不能答应他。我知道,如果我下楼,一切都会慢慢显露出原本的样子:自私、卑怯、肮脏、不值一提。可是他还在那一声声地喊。一个五十岁的男人一声声地喊着一个十七岁女孩的名字。他想要什么呢?不过是青春而已。青春我有一大把,放在我这里也没有用,给别人去用掉,也没什么不好吧?
我才十七岁,但我觉得自己已经活过了一百年。
在我十七岁生日的那一天,我决定去北京参加饶雪漫的夏令营。
我没有安全感,我一直在寻找,太多不幸之后,我希望我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