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米米是我们公司新招的文员。
那天,在一大群叽叽喳喳粉红艳绿前来应征的女郎中,我差不多是一眼就相中了她。她穿白色的体恤,牛仔裤,一双看上去很舒适的鞋,很安静地站在窗边。
我问她:“为什么想来做这个工作?”
她笑了笑:“我打字太快,不做这个工作都对不起自己。”
旁边的评委忍不住笑了起来。
“可是,”我说,“文员可不仅仅是打字而已。”
“当然。我会努力认真地工作。”她回答我。
是个机智的不张扬的女孩,我打算留用她。
可是林米米上班的第二天人事部的老周就气急败坏地敲开我的门,把林米米的资料往我面前一放说:“唐总,你们怎么招一个硕士做文员?总公司老板过问这件事情了!”
什么?林米米是硕士?
我赶紧拿过她的资料一看,我的乖乖,复旦大学中文系,如假包换的女硕士。可是我明明记得,她来应征的时候,不过是一张普普通通的本科文凭。
我把她叫进办公室。
她沉默了一下说:“如果因为这个要辞退我,我可以走。”
“说说为什么?”
“我这人没上进心,只想做做没有挑战和不用太动脑子的工作。”她答我,可我认为她并没有完全地说真话。
但是我也没有道理辞退林米米。她的工作做得可圈可点。打字的确飞快,不用看键盘甚至不用看屏幕,一页纸唿啦啦就打到底了。
秘书雅琪开心得眉飞色舞,说我们总算是招来了一个有用的人。我没敢告诉她林米米是硕士,不然她怕是从此不敢对她指手划脚。
林米米不喜欢热闹。中午的时候,大家都到食堂里吃饭。只有她一个人带了便当在开水房里吃。便当在微波炉里热得香气四溢,我问她:“吃的是什么呢?”
她给我看,排得很整齐的红烧小排,清炒藕,香干还有一些水果片,挺会吃的。
“我吃不惯食堂。”她说,“宁愿自己辛苦。”又问我:“你不吃?”
“胃不舒服。”我说,“今天就喝咖啡了。”
“胃不舒服喝白开水。另外要少吃多餐。”
我跟她说谢谢。她笑:“别认为我是拍马屁就行。”
她的头发扎成松松的马尾,纯黑色的。看上去干净而又清爽。我笑一下走开,和下属,特别是女下属,我一向没有太多的话。
晚上有应酬,忍着胃的不舒服和客户聊天喝酒。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老妈黑着脸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我。
“这么晚还在?”我问她。
老妈并不和我住在一起,她只是每周来两三次,替我打扫房间顺带做点吃的放在冰箱里。
“你什么时候才可以带个女人回家?”老妈站起来,走到日历面前指指戳戳地喊:“再过两天你就三十四岁了,难道真想做一辈子单身汉?别人像我的这样的年纪,早就抱孙子抱孙女了,你还要不要我过点舒心的日子?”
“好了,老妈。”我适时地打断她,“走吧,我送你回家。”
“你那破车,”她扬头,“我宁愿打的。”
我的车是宝马,我老妈看到她的第一眼就来气,钱都用来买车养车了,铁定了是不想娶媳妇不是?她罗罗嗦嗦地上了我的车,又罗罗嗦嗦地下了我的车。给她数落这么久,我睡意全无,于是在回程的路上将车驶到一间酒吧,这是一所相当安静的酒吧,几乎没有一个人大声说话,心情郁闷的时候,我喜欢来这里。
我刚在吧台坐下就看到了林米米,没法不看到,因为她就坐在我的旁边,化了淡妆,穿着很讲究看上去也很性感,和在单位大不相同。认出的那一刻我们都有些许的尴尬。还是她先开的口:“胃疼还来喝酒?”
我笑:“差一点没认出你来。”
她并不说话,拿起酒杯与我干杯。
我没见过那么能喝的女子,就算见过,也没见过喝酒的样子如此优雅的女子。
我们的话并不多,只是有些微醉。最放纵的一刻,也不过是她把头枕到我的肩上来,对我说:“瞧,这夜晚多寂寞。还好遇到你。”
我搂着她的腰,柔若无骨。
那夜我送她回家,梦里全是她的面容,她的沉静凝思,她的如花笑靥,她与我告别时那声轻声的谢谢以及瞬间滑出我车门的紫色裙袂。
三十四年来,第一次有女子令我如此魂萦梦牵。
醒来后,我决定追求她。
巧的是,一大早就在电梯里就遇到她。她又恢复素面朝天的样子,见了我,只是微微点了点头。仿佛昨晚的事从来就未曾发生。看来这女子比我还要老谋深算,不过我不打算给她计算的时间和机会。
我把她叫进办公室,单刀直入地对她说:“晚上一起吃饭。”
“公事还是私事?”她问我。
“这并不重要。”我说。
“重要。”她答我,“公事有雅琪,私事嘛,”她停顿了一下说,“我觉得不太妥。”
这个狡猾的小女人!
我脸色一板说:“妥与不妥不是你说了算的,你别忘了我是你的上司。”
“对,顶头上司。”她补充,言语里全是讥讽。
我并不与她计较,该收拾她的时候自会收拾她。我告诉她晚餐的地点,我有把握她一定会来。我唐一苇今年三十四岁,虽没近过什么女色,可在商场打拼近十年,这点把握没有那也算是白活了。
可是我好像错了,她并没有来。我等了十分钟后接到她的电话,她在电话里对我说:“唐总,很抱歉,我想我不是你想像中的那种女人。”
“你怎知我如何想你?”
她轻笑:“这还用说?”
“林米米。”我败下阵来,“我是认真的。”
“你别说你至今末婚就是为了等我。”她可真不是一般的幽默。
“那你教我,我该怎么说?”
“开门。”她说。
我站起身来拉开包厢的门,她就站在门外,手里拿着手机,一脸捉弄我过后得意而满足的微笑。
我一把扯她进来。吻她。
她挣扎许久,最终放弃。
“你得辞职。”我喘着气对她说:“你这个小妖精,你天天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我还要不要工作了?”
“是。顶头上司。”她红着脸答我。
没想到第二天我真的收到她的辞呈,是托快递公司送来的。我打她的手机,关着。也许还在睡吧,我想,昨晚也折腾得够晚的,让她再睡睡。
雅琪气咻咻地说:“试用期没到,反倒将我们炒了。硕士了不起么?到街上抓十个来一问,十一个都是!”
“原来你知道她是硕士啊。”我笑着说,“那你还吩咐她端茶倒水?她也许是气不过才走的呢。”
“失恋的女人不可理喻!”雅琪总结。
“你怎知她失恋?”
“不然她肯做文员?”雅琪说:“脑子受了刺激就会乱来的哦。”
我不喜欢别人说林米米的坏话,挥手让她忙自己的事情去。
可是一直到下班,我也没联系到林米米。手机关着没人接,打电话到她家没人接。我找个借口在人事部要到她家的地址,开车赶到那里,开门的是个小丫头,她对我说:“林姐姐搬家了。”
我大脑一片空白,赶紧问:“什么时候,搬到哪里?”
“清早搬的。”小女孩说,“搬到哪里不知道。”
“你是她什么人?”
“她租我们家房子。”
我简直不敢相信,这个让我一见倾心的林米米,这个昨夜还被我深吻的林米米,就这样像一阵烟一样地从我面前消失了。
天方夜谈!
过了一大段落空白而失落的日子。我终于收拾破碎的山河接受林米米消失的奇怪而无情的事实。公司里很快招了新的文员。她圆脸,打字也飞快,话多得要命,坐在林米米曾经坐过的位子上,用林米米曾经用过的笔筒和文件夹。我没什么好脸色给她,有一次听到她对别人诉苦:“唐总是个冷血动物,难怪娶不会老婆。”
我不怪她,没有人看到我的深情,除了林米米,可是她却不稀罕。我坐在那里一个人把玩她留下的杯子心酸地想。
林米米什么都没有带走,包括她喝水的杯子。趁人不注意地时候,我把她收了起来。林米米要是知道,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老妈三天一个催婚电话,我没好气地对她说:“老婆跑了,婚还怎么接?”
“跑了?”她说,“谁?跑哪里去了?老妈出马替你找回来!”
我真想告诉她跑掉的那个人叫林米米。
我想念林米米。我安慰自己说:“人生何处不相逢,她总会出现的。”
事实证明我是对的。
半年后的一天,雅琪对我说:“你知道吗?我看到林米米了,就是以前在我们这里做文员的那个,她居然装做不认得我的样子,我也懒得跟她打招呼。”
“在哪里?”我尽量掩饰我的激动。
“天地度假村。”雅琪说,“她在那里好像是管事的。人家都叫她林经理。”
我知道那地方,离市区差不多有五十公里,在深山区。如果不是周末,不会有什么客人。看来林米米要找的不是工作,只是一个安静的地方。
我开车到达那里的时候已经快近黄昏。保安问我:“一辆车,一个人?”
“不行?”我问他。
“当然行。”他示意我停车的地方,并告诉我该到哪里找到服务员。
度假村的房子修得相当的有特色,我在客房部的大厅里坐下,立刻有服务员上来问我多少人,要住多少天。
我把桌子一拍说:“我要见经理。”
“哪个经理?”她问我。
“林经理。”我说,“林米米。”
林米米很快就来了,她没穿工作服,头发挽得高高的。不知是不是山里的空气滋养,她显得越发的空灵和飘逸。
见到是我,她显然大吃了一惊。
“山路真难走。”我低沉着声音说:“开了一个多小时的车。热茶伺候!”
她吩咐服务员给我倒茶,人在我对面坐下说:“雅琪告诉你的?”
“对。”我说,“你是不是后悔还没来得及辞职走人?”
“我是没想到你会来。”她说,“我以为你……不记得了。”
我握住她的手,她想躲,可是被我的眼神和语气吓住了:“你以为?什么都是你以为!?你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
服务员端来茶,好奇地看着我们俩。
林米米不露声色地收回她的手对我说:“唐总,这是我们这里最好的高山云雾。你尝一口应该会喜欢。”
我喝,的确是不错。脸色也缓和了不少。
“别住这里。”她说,“开车回去还来得及。这里到了晚上,连热水都供应不了。”
“那你跟我一起走。”我说。
“你如果不走,我会叫保安。”她站起身来,脸色变得飞快。
“林米米。”我喊她。
“我不会爱你的,唐一苇。”她也直呼我的名字,然后低声地说,“你死心吧,你不是我要找的人。你和他差得远呢。”
“他是谁?”我说,“让你深夜到酒吧喝酒那个?让你心甘情愿做文员那个?让你躲到这深山野林里来的那个?”
“是。”她沉静地答我。
这个残忍的女巫!
我从来没发现自己竟是如此的白痴。我到车库取了车离开,在反光镜里看到她,她站在一大片的草地里,黄昏的蝶在她的身边飞舞。我狠下心踩了油门,对自己说:“忘掉他妈的该死的林米米。”
我没想到山里的气候变化是如此的快,还没开出三公里,山风就起,山路开始渐渐地看不清,斗大的雨点也开始降落。我的手机尖锐地响了起来,是林米米,她在电话那边高喊:“唐总你快回头,变天了!”
我挂了电话。
电话一直响。一直是她。我一直没有接。最后,我索性关掉了它。
其实电话没响的时候我就调头了,我很顺利地回到度假期村,大门口的保安用伞将我护送到了客房部的大厅。我看到林米米,她正背对着我在拨电话,身体抖得像秋风中的落叶。
我走近,她根本就没有发觉,手指一直在不停地按我的手机号码。我从后面搂住她,说:“亲爱的,我在这里。”
她吓得尖叫,然后我看到,她的泪大滴大滴地涌了出来。
我用唇堵住了她的,那一刻我确信她爱我。
“为什么不接我电话?”她问。
“因为要折磨你。”我咬牙切齿地说。
宾馆里果然没有热水,她吩咐服务员烧了热水来给我烫脚,我心安理得地让她伺候我,谁让她差点让我肝肠寸断。她伏在我怀里,说:“你吓坏我了。”
“你以为我死了?”
“对。”她说,“一分钟一万种坏的打算,幸好你活着。”
“不是说不爱我?”我又吻她,自己都觉得自己像色狼。
“我怕。”她在我怀里颤栗。
“别怕。”我说,“有我在。”
虽然她靠着我一夜,可是我没有再过份的行为,她是我的,我的自信又回到我的身体里,我相信,她迟早会是我的。
清晨的时候,她送我回去上班。我恶狠狠地说:“给你一天的时间回来,你要是胆敢再消失,就祁祷我永远找不到你!”
“是。”她乖巧得让我心折。
车窗外风和日丽,昨天的大风大雨像是命中注定。我感谢老天爷的恩赐,心情好得不像话。就在这里收到林米米发给我的短消息:“去看两年前七月十三号的报纸,头条新闻。”
我让雅琪找来报纸,翻开来,一行大字赫然进入我的眼帘:“女研究生的男友坠入深崖,是意外,还是情杀?”
报道的大意是某女年轻漂亮,正在攻读某重点大学的硕士学位,其男友是普通平常的工人,有人证实他们常常会因小事而吵嘴。假期里两人共同出游,男友意外坠崖身亡,是意外还是情杀,一时之间众说纷纭……
原来,是这样。
报纸刚看完我就接到林米米电话,她问我:“知道了?”
“无关紧要的事知道不知道都没什么。”我说。
“唐一苇。”她好像被我感动,有些泣不成声。
“我等你吃晚饭。”我说。
我无论如何没想到的是林米米居然又放了我的鸽子。她没有来,她又奇怪地消失了,和上次消失得一样的迅速和离奇。
他奶奶的。我差点没掀翻我的桌子,吓得雅琪拿了文件进来又识相而飞快地出去了。
我没办法,只好找来郭明亮。
这家伙是我小时候的死党。现在开了一家中介公司,生意好得不可思议。我知道他是挂着羊头卖狗肉,更多的时候他做的是私人征探的事情,比如,替人家查查婚外恋什么的。
我把林米米上次来应征时的照片和资料还有那张报纸扔给她:“三日之内,替我找到这个丫头!”
“是你什么人?”郭眯起眼睛问。
“少管。”我心情恶劣到极点。
“你是否因为她而一直未婚?”他的口气和林米米如出一辙。
“再话多我K你!”
不过郭明亮的确是有办法,三个钟头后他告诉我:“你的朋友昨天坐下午二点半的航班去了海口。”
“查出她在海口的行踪!”
“你以为在拍美国大片?”他讽刺我。
“找到了给你一万块。”我说,“路费和用费全算到我头上。”
“你疯了。”郭名亮说,“唐一苇你真他妈疯了,变态。”他说完,狠狠地挂了电话。不过到底是死党。三分钟后他又打过来:“算了,我替你托海南的同行。你别胡闹。”
郭明亮不知道,我哪有力气再胡闹。我早被林米米那小丫头气得七窍生烟,只差流血致死。
我的手机整日整夜地开着,我希望她会回心转意,告诉我她想念我,愿意与我白头偕老,当然,这不过是一厢情愿的美梦而已。
林米米没有打过我的电话,一次也没有。
三个月后,我收到郭明亮从网上给我发来的一张照片,他在电话里问我:“你好好看看,是不是你朋友?”
我心急火燎地点开它。
没错,是林米米。也许是远距离偷拍的缘故,照片不是太清晰,但我还是一眼认出她来。她剪了短头发,露出尖尖的下巴,一个人坐在海边晒太阳。
她是那么的寂寞,她的寂寞是那么的划伤我的心。
郭明亮给了我地址,原来她在一家报社做文字编辑。她的笔名叫忆唐。
忆唐?
回忆唐一苇?
呵呵。
这个林米米,总是让我没有把握。
我在双休日的时候飞往海南。在宾馆安定下来后,我打电话到那家报社找忆唐。他们告诉我她今天休息,不在。不过告诉了我她家的地址。
我很容易地找到了那个地方。林米米住在底楼,厨房的窗户开着,我看到她在里面忙碌。我走过去,嘶哑着嗓子问:“红烧小排还是清炒莲藕?”
她手里的锅铲应声落地。
她的小屋很小,只有一室一厅,不过她将她收拾得极为干净。递给我一杯茶,她说:“唐一苇,你真是阴魂不散!“
我说:“忆唐?怎么不叫思唐或爱唐?那样我比较喜欢一些。”
“你笑话我。”她气愤。
“不,我打算揍你。”我把她拉到身边,她没有抗拒。
“这次躲到天涯角来了,下一次会是哪里?”我收紧双臂问她。
“也许是非洲食人部落。”她说。
“那我从今天起开始准备盔甲。”我答她。
她的泪落到我的手臂上:“我没有办法忘记,”她说,“一分钟前他还好好地站在我面前,一分钟后他就掉了下去。你爱的人,眼睁睁地看他坠落可是你无能为力,你知不知道那种感觉?”
“我不用知道。”我说,“我会看好你。”
“他们说我不爱他。其实,我们那天已经商量好婚期。”林米米说,“我只有独守今生才能证明我的清白。”
“傻丫头。”我搂紧她,“我可不打算做一辈子的处男来成全你的梦想。”
她握起拳头擂我。
花拳绣腿,任她打去吧,只要她开心。
那晚,我没有放过林米米。这丫头折磨得我死去活来,我可不打算再做什么君子。缠绵到极致的时候,她喃喃地问我为何会喜欢她。我没有回答她。
第二天清晨醒来,枕边犹留她的发香,只是人不在了。我惊悚地起身,不过又很快地放下心来,她的包在,高跟鞋也在,卫生间的水笼头正发出欢快的出水声。
我终于带回了林米米。我们举行了盛大的婚礼。林米米起初不答应,但我坚持了。这是一个女人应该享受到的礼遇。好在我们都不是名人,也没有记者愿意再将两年前的旧事重新提起。林米米放心了,笑起来,嘴角很自然地上扬。
我越发觉得她美丽。
她真的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我一天比一天更爱她。
半年后她出去找工作,到一家杂志做了主编,将一本濒临倒闭的杂志办得有声有色。记者采访她的时候,她露出自信的笑容面对镜头。
雅琪说:“林米米是个狐狸精,从她进我们公司的第一天我就发现了。不过,还是祝福你。因为要知道在如今的世道,娶到狐狸精是多么的不容易。”
雅琪升主任了。我不是不知道她喜欢我。只是她太平凡。而我要的,是一个像林米米那样不平凡的女人,所以,我才会等到三十四岁。
郭明亮说:“唐一苇一世英名,没想到毁在一个女人的手里。把个老婆当个宝,在外面应酬超过十点一定会再请假和汇报,没劲!”
我任他说。
我欠他一万大洋,只是他无论如何也不肯收。
最满意的人是老妈,媳妇漂亮,烧的菜比她烧的还要好吃。她从此彻底不再管我,天天和老爸一起搓麻将,一边搓一边笑眯眯地告诉人家:“我媳妇是个研究生,可是啊,一点架子也没有,把我们家一苇照顾得好得不得了!”
我一直没告诉林米米我喜欢她的理由。
爱情对我而言,其实就是一刹那间的电闪火花。
我爱林米米,一切的一切,大抵不过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