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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了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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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朱把小嫣带回家的时候,我正在接一个美术作者的电话,本来说好明日交封面稿,他却以出差为由硬要拖我一周,我火冒三丈,差点把手提电话扔上屋顶。

    回过头,两个女子看着我,一个是我女朋友朱朱,还有一个就是小嫣。

    朱朱指着我说:“罗明,编辑。”

    又指指小嫣说:“我好朋友小嫣。”

    朱朱热情万丈,层出不穷的新友出没于她的四周,生活永远不怕没有装点。可是这个小嫣有点与众不同,她穿一条素白的布裙,脸上不施粉黛,但唇红齿白,煞是好看。我目不转睛看她近五秒,这才艰难地把视线移开。

    她并没有不自在,手提包放到沙发上,自己坐了下来。

    朱朱这才说:“罗明,我和小嫣要来这里住几日。”

    “哦?”我扬扬眉毛:“美女双双离家出走?”

    “老土。”朱朱说,“我们只是想找个地方聊聊天。你这里清静,又可以不花钱。”

    “好的好的。”我把头点得像小鸡啄米。

    面对美女,除了好的,我还能说什么?

    我跑到阳台上吸烟,朱朱一会儿溜了过来,小心翼翼地说:“罗明你不会生气吧?”

    “看看我脸色呢?”我问她。

    她嘿嘿地笑:“我本来应该跟你先说一声的,可是事情比较突然。所以……”

    “好了,好了。”我说,“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八婆?”

    “那我买菜去,”她喜滋滋地响亮地吻我,“晚上给你做糖醋鱼。”

    吃喝对我现在均无味,我脑子里全是封面的事,于是到客厅打电话转求另一个老友:“书市迫在眉睫,书在印刷厂等着发排,你无论如何要救火。”

    “我在西藏采风。”他无可奈何地说,“回来的时候书市都该结束了。”

    “那就在西藏做,完了快递给我。”我蛮横地说。

    “猪头,我五年才放这一次假!”他挂了电话,我再打,关机了。

    我嘴里不能控制地滑出一句脏话。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声轻轻的咳嗽声。我转头,是小嫣,她指指卫生间说:“不好意思,请你去看看水笼头。”

    我三步并做两步奔进卫生间,笼头果然是又坏了,水四处漫射,锐不可挡。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把它控制住,浑身都湿透了,小嫣递给我一张干毛巾:“真是对不起,我只是想洗一下手……”话没说完,她脚下一滑差点摔倒,幸亏我眼疾手快扶住了她。

    “该我说对不起。”我说,“是我家的东西缺少教养,老欺生。”

    她并不理会我的幽默。轻笑一下走开了。

    朱朱大包小包的回来,一幅要大宴宾客的样子。我躲到厨房悄声问她:“这小嫣是何方神圣,劳你如此大驾?”

    “刚认识啊。”朱朱抱怨说,“这次泰国的旅游团,我和她分到一个房间,我们一见钟情。我在电话里跟你提起过的,可见你当时根本没听我说话。浪费我的国际长途费!”

    哦,对。朱朱刚从泰国回来,瞧我,忙得什么都忘了。

    她凑到我耳边来说:“你讲话的时候要注意些,她刚刚失恋。还不想回家,所以我带她来这里。”完了又说,“我和她甚是投机。”

    “晚上她睡客房?”

    “你睡。”朱朱说:“我和她在卧室聊天。”

    “是否过份?”我虎脸。

    朱朱埋头刺鱼,看也不看我:“不过份,两三天而已,我们要讲讲知心话。”

    “三人讲也无妨啊,”我说,“让我来安慰你们的寂寞。”

    她把腥红色的鱼肚毫不客气地摔到我身上。

    吃饭的时候,小嫣很客气地称赞朱朱的手艺,夸我有福气。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朱朱笑得像朵花,完了也夸我说:“罗明也很能干啊,他正在做一本书,很有希望畅销呢。”

    “莫提那本书。”我板脸说:“从头烦到尾。“

    “是封面的事?“小嫣忽然说:“或者我可以试试?”

    “你?”

    “对呀,对呀!”朱朱拍手说:“小嫣是学设计的呢,她的画一流!”

    我将信将疑,在电脑里将书稿调给她看,照样骑着车出门去找别的工作室,磨破嘴皮跟人家定时间,砍价钱,再将要求重复数次。

    烈日炎炎,神经错乱。

    回到家的时候是深夜。客厅里的灯开着,不过没有声响。二女想必已躲在被窝里呢呢喃喃。我刚走到浴室门口就和一个人撞个满怀,吓我老大一跳。定神一看,竟是小嫣,她换成了淡紫色的长裙,头发扎成松松的马尾,用一双大眼睛看着我。

    “对……对不起。”一向伶牙利齿的罗明竟然结巴,只因没见过那么美丽的眼睛。

    “朱朱有事出去了,我在做你的封面,你要不要来看一下?”

    我随她到书房。一张美伦美奂的图已出现在我面前,线条简洁明快,颜色绚烂但一点也不显俗气,我要的就是这样的封面!

    小嫣说:“明天中午可以交货。但愿你会满意。”

    “满意!”我搓着手,毫无原则地说:“傻瓜才会不满意。”

    完了又加上一句说:“明晚庆功,我请你和朱朱吃饭。”

    “不必,天太热。喝稀粥就可。”

    “那岂不是太便宜我?”

    “我只有一个要求,书上别署我的名。”

    “那署什么?玫瑰?”我绞尽脑汁拍她马屁,她却做出赶我的手势:“我要加班了。”

    我乖乖退出。

    朱朱回来,我把她拉到客房问小嫣到底是做什么的。她摇摇头一问三不知的样子。我没好气地说:“不明底细的人就往我家带,当心人家把你卖到东北!”

    “罗明你就是太俗气!”朱朱批评我说:“交朋友只要感觉。”

    我撵她出门,被子蒙起来睡大觉。翻来覆去,脑子里都是那双美得要命的眼睛。

    美编和老总看了小嫣设计的封面后大为赞叹,我心情大好,打电话让朱朱带小嫣出来喝咖啡。朱朱说:“她回家了。”

    “啊?”我说,“不是说好住三天?”

    “你舍不得了?”朱朱说:“我可以替你致电告诉她你想念她。”

    “狗屁。”我说,“要打我会自己打。”

    她咯咯笑着挂了电话,之前没忘记吩咐我替她买好张学友演唱会的票子。

    那晚我独自在酒吧宿醉,酒吧里放着一首老歌:“这神秘的女郎啊,你来自何方,你去向何处,独留下我,惆怅旧欢如梦……”

    我骂自己说:“罗明你脑子发昏,死有余辜。”

    恶毒地诅咒完自己,我付帐离去。

    生活和以前一模一样地继续。我拼命工作,常常加班,有时在排版公司呆到深夜,骑着我的破摩托在城市的夜色里踽踽穿行。内心当然是有盼望的,至少,盼望我做的书可以畅销,让我可以在出版业混出点名堂。

    再或者,盼望一次重逢。

    老天有眼,没想到的是,二周后的一次晚宴,我竟然又看到了小嫣。

    那是出版届的一次盛会。各路相关人马纷纷前来。我一眼认出小嫣,这一次她化了淡淡的妆,穿晚礼服。精致而高贵的一张脸吸引了众多的目光。

    我按住一颗狂跳的心上前与她打招呼。

    “哦,罗明。”她记性还行,笑笑说:“朱朱可好?”

    “好。”我的眼光没法从她身上移开。

    “怎么啦?”她笑着说:“你的书就快要出来了吧?”

    “就这几天。”我说,“你看我,一直没机会谢谢你。”

    “朱朱的事就是我的事。”她的措辞无懈可击:“你这么客气到是见外了。”

    “朱朱就是你你就是朱朱那该有多好。”

    “你这张嘴啊。”她板起脸来,不再与我多话。转头找别的朋友去了。

    我甚是失落,看来我对她并无半点吸引力。同去的编姐凑到我耳边问:“你居然认得于嫣儿。”

    谁?谁是于嫣儿?小嫣原来叫于嫣儿?

    “她和所有的名作家熟络,让她替你约两部书稿,你很快就会做红。”编姐激动地说。

    “她到底是做什么的?”

    编姐嘴里轻声吐出一个名字,那是我们业内的大红人,不过至少也该过四十岁了吧。编姐说:“于嫣儿从十七岁时就死心塌地跟着他,今晚她应该就是代表他出席吧。这件事当时全城都闹得沸沸扬扬,你会不知道?”

    我不知道。记得朱朱说小嫣和她同年,那么于嫣儿十七岁的时候我也不过十**岁吧,整日在球场上蹦达,渴望朱朱等年轻MM倾慕的目光,肤浅得至死,哪里懂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我唏嘘。

    谁让我比人家晚熟数年,不然说不定也能来场对手戏,谁输谁赢谁知道呢。

    席间我还是忍不住溜过去问她的联系方法,老着脸皮说等书出来了要给她开封面设计费。她低声说:“不必了,算我那两天住在你家给的房租。”

    “到底是有钱人,”我说,“我那破屋也让你出手如此阔绰。”

    她的脸色微变,但尽量维持着风度。

    我自知自己说错话,赶紧向她道歉。她转开话题说:“你告诉朱朱我最近忙,有空的时候再约她聊天。”

    我真疑心她们同性恋。

    吃完晚饭后到停车场取车,我那辆破摩托怎么也发动不了,一个恬静的声音从身边传来:“不介意我送你一程?”

    我知道是她。

    我上了她的车,看了看牌照,是私家车。她将车开得极为平稳,我们一路上无话,车子快要经过立交桥的时候,有一个小广场,她忽然将车停了下来,告诉我她想休息一下,然后开门下了车。

    我看到她灰败的脸色。她显然是喝多了。

    “何苦呢?”我对她说:“不能喝就要少喝些。”

    “世事无常,焉能常常自己做主。”她叹息:“别以为人人都可以象朱朱那么甜蜜快乐。”

    “你和朱朱大不同。”我说。

    “我那日匆匆出门,报了个旅行团,胡乱跟人就上了机。亏得朱朱对我细心照料,晚上的时候,她把她自己带的真丝睡裙让给我穿,自己穿一件大汗衫,也不问我到底是谁,单纯得让我妒忌。”

    “呵呵。”我笑。

    这个聪明的女子,我知道这是她给我的解释,当然还有很多背后的她认为不必要对我解释的东西,比如为什么要匆忙离家,为什么要不开心等等,相信她对朱朱也末曾说过,我当然也不会问。

    我在天桥下跟她告别,自己打车回家。

    忘掉于嫣儿,我对自己说。

    可是有一日,朱朱却苦着脸对我说:“小嫣手机号码也换了,我怎么也找不到她。”

    “忘恩负义之徒,”我说,“你想她做什么!”

    朱朱说:“那日分别时她送我一枚钻戒,说是给我玩玩,我今日才知价值近万,说什么也要还给她,怎么可以收?”

    “我替你找她!”我恼怒地说。我也不知道恼怒从何而来,有钱了不起么?有钱就可以随便摆谱么?去她妈的!

    我托编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查到她办公室电话,本想打电话过去,可最终还是亲自上了门。走到她办公室的那一刻,我才惊悚地发现其实我是想见她。

    但是我已经来不及回头了,我听到她叫我的声音:“罗明?”

    的确是她。她手里拿着文件袋,一身黑衣,头发束起来了,露出颀长的脖子。与我上两次见她有很大差异。我罗明一辈子没见过这么高贵的千变万化的女人,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我找你。”简直是废话。

    “我知道。”她微笑替我开门,“请进。”

    我把一个信封递给她:“这里面是你的报酬和朱朱还你的戒指。”

    她收起微笑:“你们都太认真。”

    “这是原则。”我努力调节气氛,“再说朱朱的钻戒应该我送,你送像什么话?”

    “一枚小戒指而已,我喜欢朱朱所以送她,她若不喜欢,随时扔掉就是。”她的脸变得比翻书还快:“罗先生我还忙,你还有事么?”

    “有。”我说。

    她奇怪地看我。

    “我想约会你。”我开门见山。

    “呵呵,”她取笑地说,“你怎知不会被拒绝?”

    “因为你寂寞。”我说。

    她将我给她的文件袋扫到地上。

    我转身离开,我赌她会看那袋子,里面除了支票和钻戒,还有两张音乐会的门票。朱朱是不会喜欢看那样的演出的,她喜欢听张学友,和一帮小Fans一起尖叫,她连F4都会喜欢,她永远十七岁,她和于嫣儿一点也不同。

    音乐会的那天,我有事耽误了,去的时候已经开场。于嫣儿早就坐在那里,这次是一身淡绿,也是很好看。轻声抱怨我说:“你居然迟到。”

    “我在家换衣服。”我说,“揣测于嫣儿会喜欢哪种套装。”

    她不再与我说话。

    演出很精彩。我和她很有默契地鼓掌。她身上的暗香让我恍惚,我对自己说:“罗明你得知道你在做什么?罗明你怎么可以毁在一个女人手里?”

    可是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词叫身不由已。对,身不由已。

    多好的一个词。

    罗明的灵魂早被一个叫于嫣儿的人偷走。

    散场的时候她问我:“你怎知我会来?”

    “嘘!”我故作调皮状,“秘密!”

    “恶心。”她笑,象个孩子,然后问我:“你怎么来的?”

    “打车。”我说,“回去想搭你便车。”

    “我没开车来,”她说,“今天心情不错,所以一路走来。”

    “那就一路走回去好了。”我说,“说说为何心情不错?”

    “嘘,秘密!”轮到她将我军。

    “不许笑!”我呵斥她。

    她不解地看我。

    “你笑得我方寸大乱。”我老老实实地说。

    她果然收住笑,叹息说:“罗明,你何时练就这一张嘴?”

    “以前是为了生计。”我说,“不过现在我发现有更大的妙用。”

    “为何?”

    “为了讨你欢心。”我单刀直入,目光炯炯看她。她的脸色突然菲红。调过头去。我自知有戏,穷追不舍:“请你夜宵?”

    她没拒绝。

    我们到“名典咖啡屋”。很优雅的包间,我喝乌龙茶,她喝咖啡。喝到一半时我坐到她身边,她往旁边躲了躲,心里一定在骂我猪头。可是她毕竟没有骂出口。我嘶哑着声音问:“可不可以追求你?”

    她忽然落泪,弄得我手忙脚乱。然后我听到她说:“罗明,我十七岁时怎么没遇到你这样的男孩,不然,一辈子可以不是这样的。”

    “还来得及后悔。”我说。

    “来不及了,我连糖醋鱼都不会做。”

    “我可以学。”我是真心话,我为她什么都可以。

    “为什么喜欢我?”她问。

    “我也想知道。”我说。

    “你是个傻瓜。”她以手抚额,“你比我还要傻。”

    她疲惫的样子也是如此的优雅,我维持君子风度,差点撑到青筋爆烈才没吻她。

    之后的很多天,她不肯再见我。我当然知道原因。于是我开始疏远朱朱,她打来电话我不接,到我家我躲在房间不开门。她终于在单位逮到我,厉声说:“罗明你找死,你在搞什么鬼?”

    “我忙。”我苍白地说。

    “忙什么忙?看你做的破书!”她把我桌上的书甩得啪啪作响:“要不是小嫣的封面漂亮,我看你一本都卖不出去!”

    “是是是。”我任由她骂。

    她夺门而出。

    晚上接到小嫣的电话,我欣喜若狂:“出来喝咖啡?”

    “罗明。”小嫣的声音很沉静:“朱朱在我这里,她快要心碎。”

    “关我什么事?”我硬着心肠。谁让我遇上于嫣儿?

    “我会同她说。”小嫣说。

    “说什么?”我紧张。

    “说你这样的男人不值得留恋。扔掉也罢。”她恶狠狠地挂了电话。

    扔扔扔!此时的罗明,也就跟一张破抹布没什么两样。我自暴自弃,又独自到酒吧喝酒,酒吧里的歌还是那一首:“呵,神秘的女郎啊,你来自何方,你去向何处……”

    惆怅旧欢如梦。

    酒醒了后,我躺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一个人影立在窗前,我脱口叫出:“小嫣!”

    真的是她。她转头向我说:“朱朱说在那里可以找到你,我去的时候,你已烂醉,正在和服务生吵嘴。”

    “为什么吵?”我全不记得。

    “你骂她赶走小嫣。”她呵呵地笑,“我只好带你来这里。”

    “这是哪里?”我问她。

    “我的家。”

    “我们可有……?”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她啐我:“七老八十了,还搞得像小孩子一样深情。”我趁势拥抱她,她的身子很软,我将头埋在她胸前说:“为了于嫣儿,赴汤蹈火。”

    我可以感觉到她的颤栗。

    我以为我会赢。我怎么也没想到我会输得彻底。那是我最后一次见于嫣儿,她送我到家门口,摇开车窗在阳光下跟我挥手,我以为我们会有美好的将来,我没想到她第二天就去了美国。

    美国。

    她留下两样礼物,一样是给朱朱的,还是钻戒。不过比上次给她的还要漂亮许多,盒子里有张小卡,上面写着:给朱朱和罗明的结婚礼物。

    还有一样是她的书稿,图文并茂。书的名字叫《错了又错》。她写道:罗明,相信这会是本畅销书。记得给作者署名叫“玫瑰”。

    我熬夜读完她的小说,应该是于小嫣的自传,于小嫣不输于任何的作家。

    朱朱又回到我身边。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聪明的女子就是这样,可以将不快乐的事很快地抛于脑后不去想它。躺在我怀里读《错了又错》的时候,她说:“罗明,结尾处这个角色怎么看怎么象你?”

    我苦涩地笑。

    我终于事业有成,只是那个叫于嫣儿的女子,与我永远地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