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声中,小克上场。
我有点好奇,很注意地看着,只见他穿一件橘黄色西服,个子不高,而且比照片要瘦。
不过,他的气质的确还不错!
主持人宣布让小克讲话,又是一阵掌声。
我听到的是一个害羞的声音,叽里咕噜的,不注意的话,会以为是个女人在说话。
唔,这就是高贵的法语?
主持人翻译了小克的话,大致是说他对中国很熟悉,迄今为止,他已在中国开过10年的演奏会了。
“原来这家伙在中国走穴有10年了!”
我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好象你并不喜欢他么。”金剀不客气地对我说。
“是又怎样?你不也不喜欢他么,不是还来看,而且花钱请美女来看?”
我也老实不客气地回敬他。
说完,我有点奇怪——怎么我们之间说话变的得如此随便了?
金剀似乎在笑:“你说错了,我没钱买得起票。票是韩东找他爸爸要的,他爸爸在电视台,是台长。”
他说话的语速有点慢,显得很有耐心和教养。不知为什么,我感到自己为他而动心。
为此,我有点恼火。
“哦,那你爸爸一定也是个局长之类的啦!”
我语气有点呛人。
“我爸爸?”金剀好象偏头看了我一眼,“他是个小科长。”
金剀的语气很平淡,令我感到有点不好意思,同时我对他的印象分也在上升。
我从未见过像他这样的男生——毫无虚荣,宠辱不惊。
“没什么文化,只是心肠特好。平时喜欢喝喝酒、骂骂人。对了,我爸爸今年快60了。”
我过了片刻才反应过来,他是在说自己的爸爸。
他爸爸有这么老吗?我相当好奇,干脆转头看定他。
金剀好象知道我在看他,他只是看着舞台,微微地笑着,我看到他的侧影,还有他挺直的鼻梁。
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会想起拉尔夫。
喔,拉尔夫,他也是个又帅、又很有耐心的男人,我在读小说的时候,在心里一次又一次勾勒了他的形象。
黑暗中我感到自己的脸在发烧,我为自己感到羞耻——我居然浅薄到为一个男孩帅而动心,况且,他喜欢的女生并不是我!
小克居然奏起了《梁祝》,钢琴曲听起来比小提琴少了几许哀愁,多了几分悠扬。
我居然听得入神起来。
忽见前方座位上有个女人,打开了手机,对着舞台方向,这个情景何其熟悉!
回到家后,刚洗过澡,我正准备去睡觉,听见电话响,于是去接听。
“优偌?”对方是个陌生的声音。
我有点奇怪,很少有男生给我打电话,就是女生也不多。
再说,这么迟了,他是谁呢?
“恩。你是谁?”
其实,刚问过,我就忽然反应过来了——他是金剀!那一瞬间,我真怕他会说:“你猜我是谁?”
我最讨厌这样打电话的男生了。
“金剀。”他简洁地说,电话里的声音再次令我动心。
还好,再次证明他不是我讨厌的人。
我有点紧张,不知道他给我打电话是什么目的。
天!什么时候我变得如此小心?
“哎!是你呀。”我故意轻描淡写地问候他。
他说看音乐会的时候忘了告诉我一件事,“我想向你推荐一个音乐家,他的音乐相当不错,他叫帕尔曼。”
帕尔曼?喔,名字听起来有点熟悉,不过就是想不起来。
“他是小提琴演奏大师,张艺谋的《英雄》就是请他演奏的音乐。”
金剀又告诉我。
他的语气很认真,我有点感动,同时,心里又有点奇怪的感觉。
我怀疑他有点喜欢我!
紧接着,我又否定了我自己。因为我已确定金剀是个很有情义的男生——他喜欢七七,又把我当作七七的好朋友,所以才会对我也这么好的。
他真的很不错。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叹了口气——如果,他不是这么帅的话……
“你怎么了,为什么叹气?”金剀在那头问我。
我吓了一跳,似乎已被他看清了心思,连忙慌不择言地掩饰自己:
“今天看音乐会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很熟悉的情景。”
接着,我把前排那个女人高举着手机对着舞台的情景描述给他,还没等我说完,金剀就说他也注意到了。
“你是指罗大佑第一次复出后在广州开的那场演唱会吗?我记得当时看《南方周末》,上面报道了演唱会的盛况,至今我还清楚地记得报纸上刊登的那张照片……”
没等金剀说完,我就兴奋地打断了他,“是啊是啊!你也记得啊?那张照片真感人,至今我也清楚地记得呢!”
报纸上说,罗大佑的歌曾经在80年代的大学校园里盛行。所以,这场演唱会,来的观众大都是中年人,他们曾经是80年代的大学生。那张照片上,一个中年男人打开了手机,高高举着对着舞台,照片下有记者的文字说明:中年男人接通了大学时代女友的电话,让她隔着手机再次聆听罗大佑的歌声,他们一同怀念以往那白衣胜雪的年代……
那以后的每一天,我心里一直都在为那个中年男人和他的女友而感动,为80年代的爱情而感动。
因为我也是那么喜欢罗大佑!
可惜的是,我想我自己晚生了20年——我觉得自己不该属于这个年代的。
想不到的是,金剀竟然和我不约而同地喜欢罗大佑。
金剀说他那里有一张帕尔曼的CD,是《辛德勒的名单》里的曲子,可以借给我听。
话说得差不多了,金剀忽然像是漫不经心地提到了七七:“听七七说,你很推崇《荆棘鸟》?”
“是啊。”我忽然感到语言枯竭了。
“能借我看看吗?”他问我。
“我可以带给七七,让她转交给你好了。”我的口气似乎一下子变得疏远起来。
他犹豫了一下,说这样吧,他最近忙于奥赛,过一段日子再找我要书。
我立刻迫不及待地对他说“拜拜”。
放下电话我,我伸了伸发酸的手臂,这才感到我们的通话时间并不短。
躺在床上,我睁着眼睛想了很久,得出的结论是——金剀这个人好象……呃……有点暧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