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我妈一见我,劈头就问:“听说你在写小说?”
我愣了一下,答道:“是啊。”
从我妈后来写的一篇散文里,我得知这件事是兔子告的密。当时的情景大致是这样——
兔子在办公室里和我妈说,大头马在写小说了,而且还是言情小说。你知道吗?
我妈诧异:恩,有这事?
兔子:都贴到乐趣社区了,我打开给你看看吧!
然后我妈弯着腰,居高临下地浏览了个大概,回家就冲我发飙:“你写写那些短小的随笔,我就随你去了!但小说,是你这种小破孩写的吗?”
“但小说”这三个字,被我妈咬得重重的。
“我写着玩玩。”我说。
难道这也不行?
再说,我的小说在乐趣还是受欢迎的么!
其实我很明白她的心理。她就觉得,小说这种东东,只该由她们那种头上顶着“作家”头衔的人来垄断经营。我们这种草民,居然敢写小说,有犯上之嫌!
“我看了,你写得不好!”
我妈又武断地说。
以前,我妈对我写的东西,总是持鼓励态度,今天她有些反常。
“以往的那种轻松幽默的风格都不见了……反正我就是不喜欢!”我妈不高兴地对我说。
哦,原来是这样。
凭心而论,我写的时候从来没想过要写什么样的“风格”,想到哪里写到哪里罢了。
“今晚收尾。”我简洁地对我妈说。
今天是周末。
回到自己的房间,打开电脑,我又噼里啪啦地敲起来。
现在想来,要不是网友的追捧,我的勇气早就被我妈打趴下了。
后来,“她”发觉,其实“他”也有孤独和辛酸,和她一样。接着,他的父亲死了;又接着,“她”与“他”刚刚可以做朋友的时候,他因为保护她,而被小混混杀死了!而她,开始了对自己的反思……
我飞快地敲着字,沉浸在自己营造的感伤氛围中。
写完,看都不看,就贴了上去。
好象辛苦半天,就为了这一个动作带来的快感——发出!
“大头马,几点了?还不睡觉!”我妈在外面喊,显得有点急噪的样子。
“睡了!”
我简洁地应了一声,“啪”地关了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