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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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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我在昆西穿过了密西西比河。不知怎么搞的,它并不像我记忆中那么宏大壮丽。它的确很庄严,很堂皇,得花上整整一分钟才能走完,可是它也有些单调乏味。这也许和天气有点儿关系,因为天气是同样单调乏味。密苏里看起来正和伊利诺伊一模一样,后者看起来又正和艾奥瓦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汽车牌照的颜色不一样。

快到帕尔迈拉的时候,我在一家路边咖啡店停下来吃早餐。我找了个柜台边的位子坐下来。这个钟点,早晨8点刚过,店里满满的都是农夫。如果说有什么事是庄稼人真正热爱的,那就要数开车进城,在柜台边坐上半天(冬天就是一整天),和一帮庄稼人喝着咖啡,粗野地戏弄女招待了。我本以为这应该是他们最忙的时节,可他们好像一点儿也不着急。每隔一会儿,他们中的一个就把两毛五的硬币放在柜台上,带着刚灌了六加仑咖啡下肚的表情站起来,警告泰米要老实点儿,然后走出门去。不一会儿,我们就听到他的小货车轮胎开过碎石路的声音,接着,某人会发表对他的坦率评论,激起一阵赞赏的大笑。之后,谈话又懒洋洋地飘到肥猪、州政治、八大足球赛和性癖好上,其中有关泰米的——当泰米听不见时——占相当大的比重。

坐在我旁边的那个农夫右手上只有三个指头。这是个很少有人注意的事实:大多数农民身上都有些残缺。我很小的时候曾经为此困惑。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以为这是因为农耕生活极其危险,毕竟农民们要操作那么多危险的机器啊!可是你仔细想想,其实许多人都要对付危险的机器,却只有极小一部分会遭受永久性的伤害。然而在中西部,几乎没有一个20岁以上的农民不曾被切掉部分四肢或手指脚趾的,它们被场院里某种嘈杂的机器削下来,扔到了旁边的田野里。告诉你一个绝对的真理吧,我觉得农民们这个样子是故意的。我认为,日复一日地在那些庞大的打谷机和压捆机旁工作,面对着嗞嗞咬合的齿轮、噼啪作响的风扇皮带和复杂的机械装置,所有这一切噪声和活动对他们产生了一些催眠作用。他们站在那儿,呆望着呼呼旋转的机器,心想:“不知道我把手指头伸进去一点点儿会怎么样?”我知道这听起来很疯狂,可是你必须了解,农民们在这些事上没有太多感觉,因为他们感觉不到疼痛。

这是真的。每天你都能在《得梅因纪事报》上发现这样的报道:一个农民不小心被扯掉了手臂,然后平静地走了六里路,去最近的镇子让人把它缝回去。报道总是这么说的:“琼斯抓着他的断臂,对医生说,我好像把我该死的胳膊给切断啦,大夫。”从来不会写成:“琼斯鲜血四溅,歇斯底里地乱跳了20分钟,陷入了昏迷,醒来后又立刻企图四处乱跑。”——就像你我都会有的反应那样。农民们就是感觉不到疼——疼痛的小小的声音在你脑子里,告诉你不要做某些事情,因为那样又蠢又会让你疼得要死,而且你的下半生都会有人因为你不说话而把你的食物切个粉碎。我爷爷正和上面提到的那一样。他经常是正修着车时千斤顶掉了下来压在身上,自己都已经呼吸困难了,却还大声地叫唤,喊你来再把它顶起来;或者让割草机从脚上碾过去;或者碰到通电的电线,害得整个温菲尔德都短路,而他自己除了耳朵里嗡嗡作响,身上一股挥之不去的烧肉味之外,完整无损。他就像大多数中西部的乡下人一样,简直是金刚不坏之身。只有三种东西能杀死一个农夫:雷电,被拖拉机碾过,还有年老。正是年老夺走了我的爷爷。

我以40英里的时速朝南驶向汉尼拔,去看看马克·吐温童年时的家。那是一栋整饬一新的干净房子,白石灰粉刷的墙壁,配上绿色的百叶窗,格格不入地摆在城区的中央。进去得花两块钱,而且让人很失望。这里宣称忠实地再现了内部的原有陈设,可是每个房间都有电线和洒水器笨拙地明摆着。我还对小赛缪尔·克莱门斯卧室里的阿姆斯特朗塑胶地板很是怀疑(我发现,跟我妈厨房里铺的花色完全一样),还有,他妹妹的卧室里竟然有夹板隔间!你不能真正地走进屋里去,你得透过窗户打量。每扇窗子上都有语音信息,告诉你那间屋子的情况,好像你是个白痴似的:“这是厨房,克莱门斯太太在这儿为家人准备饭菜。”整栋房子相当破旧,如果它是由本地某个经费短缺的文学社团所有,而且他们已经倾尽全力的话,就让人感觉没这么糟糕了,可实际上,它是归汉尼拔市所有,每年吸引13.5万游客英里,它可是这个镇子的小金矿呀。

我跟在一个秃头胖子的后面,走过一扇又一扇窗子。这家伙浑身的滚刀肉,看上去好像衬衫下面包的是各式各样的汽车内胎。“你觉得这儿怎么样?”我问他。他马上亲切地盯着我,就像美国人对陌生人一向表现的那样,这种亲切和率性是与他们最相称的特质:“噢,我觉得棒极了。我每次来汉尼拔都到这儿来—— 一年两三次吧。有时候我还改变路线,专门上这儿来呢。”

“真的吗?”我努力地让自己听上去不太惊愕。

“对呀。到目前为止,我肯定已经来过二三十次啦,这是个真正的圣地,你知道的。”

“你觉得它弄得好吗?”

“噢,当然啦。”

“你说这房子和吐温书里描绘的像吗?”

“我不知道。”那人若有所思地说,“我从来没读过他一本书。”

接下来,和这栋房子连在一起的,是一间小小的展览馆,里面要好一些。有马克·吐温的纪念品——初版作品、一个打字机、照片、几封信。把他跟这房子或者这镇子联系在一起的东西真是贵乎稀有。值得铭记在心的是,吐温一有可能就离开了该死的汉尼拔和密苏里,而且一直讨厌回来。我走到外面四下打量,房子旁边有一道白色的篱笆,牌子上写着:“汤姆·索亚的篱笆,这道木板篱笆就是汤姆·索亚说服他的同伙付钱给他以品尝粉刷乐趣,而汤姆自己坐在一边监工的那个。”这确实能唤醒你对文学的兴趣,对不对?紧挨着吐温故居和博物馆的,是马克·吐温免下车餐馆,一辆辆汽车泊在小小的隔间里,车上的人正在从放在车窗上的盘子里“吃着草”,的确给这景观平添了几分格调。我开始理解为何克莱门斯不仅离开了这里,而且把名字都改了。

我来到商业区闲逛。整个商业区只是汽车零件店、空房子和空地的组合,令人沮丧。我一直以为,所有的河边小镇,即便是贫穷的,都有点儿不同寻常的地方—— 一种褪色的优雅,一种颓废的气息——使它们比别的镇子更有意思。河流就是一个管道,把它们与一个更广大的世界连接起来,也冲刷出一片更有趣、更世故的废墟。可是汉尼拔并非如此。它显然也有过好日子,可惜也好不到哪儿去。马克·吐温旅馆被钉了起来,真是让人难过的景象—— 一栋高高的建筑,每扇窗子都被夹板塞得严严实实的。镇上的每桩生意似乎都在贩卖吐温和他的书——马克·吐温屋顶安装公司、马克·吐温存贷公司、汤姆与哈克汽车旅馆、印第安·乔野营装备与卡丁车道、哈克·芬购物中心。你甚至可能因发疯住进马克·吐温心理健康中心——我想,每天生活在汉尼拔,这种可能性是不断增长的。整个地方令人难过,非常糟糕。我本打算留下来吃午饭的,可一想到得面对汤姆·索亚夹肉饼或者乔可乐,就让我对食物和汉尼拔都没了胃口。

我回头走向汽车。停在路边的每辆车的车牌上都写着“密苏里——迷死你州”,我懒洋洋地想,这是不是“离开的路迷死你”的缩写呢?无论如何,我开上一座绵长高耸的大桥,穿越了密西西比——依然是浑浊的,依然是莫名地平平淡淡。我背对着密苏里,心中并无遗憾。桥的另一边有个路标:“系上安全带,这是伊利诺伊的法律。”就在那上面,写着另外一句:“我们还不会断句呢。”[1]

我向东一头扎进伊利诺伊,打算奔春田市和新赛勒姆而去。后者是个重建的小村子,亚伯拉罕·林肯年轻时在那儿住过。大概在我五岁的时候,爸爸带我们去过那儿,我当时觉得好极了,但拿不准现在是否还那样。此外,不管怎么样,我还想看看春田市是不是一个理想的小镇。我这次旅行想要寻觅的东西之一,就是完美的小镇。我一直确信在美国某地,肯定有那么一个地方。在我小时候,得梅因的WHO电台每天下午放学后都放老电影,其他小孩在外面踢罐头盒抓牛蛙,或者怂恿小波比吃虫子(吓人的是,他还真听话)的时候,我却独自待在拉着窗帘的房间里,面对着电视,迷失在个人的世界里,腿上放着一碟奥利奥饼干,镜片上闪烁着好莱坞的魔幻世界。我那时并没意识到,那些电影几乎都是经典大片——《黄金时代》《史密斯到首都》《铁血悍将》《一夜风流》。这些影片里永远不变的一点就是那背景,永远是同一个地方,一个阳光灿烂的整洁小镇,种了两排树的主街上,到处是和蔼亲切的商人(早上好,史密斯太太!),还有一个法院广场,木屋组成的居民区里,漂亮的房子在优美的榆树丛中沉睡。总是有一个骑车的报童把报纸扔到前阳台上,一个穿白罩衣的亲切老汉在扫他药店前的人行道,两个男人精神抖擞地大步走过。背景中的这两个男人总是穿着西装,而且总是潇洒地大步前进,从来不闲晃或者慢慢溜达,却绝对地和谐一致。他们真的长于此道。不管前景里的人在干什么——汉弗莱·博加特用点四五手枪打飞一个坏蛋,吉米·斯图尔特认真地向唐娜·里德解释他的雄心,W.C.菲尔兹点燃一根还裹着玻璃纸的雪茄——背景永远是这个永恒又安静的地方。即使是在最可怕的危机之中,当巨蚁在街头乱窜,或者建筑物因州立大学某个轻率的科学实验而纷纷倒塌,你通常依然能够在背景里的某处看到报童在扔报纸,还有那两个穿着西装阔步前行、像对连体婴的家伙,他们绝对沉着冷静。

还不只是电影呢!电视上的每一个人——奥齐与哈丽特,沃利与比弗·克里弗,乔治·伯恩斯与格蕾西·艾伦——都住在这个中产阶级的极乐世界里。杂志广告、电视广告,还有《星期六晚邮报》封面上的诺曼·洛克威尔的画里的人们也是如此。书本里也一样。我常常一本接一本地看《哈代男孩》这样的神秘小说,倒不是为了情节,尽管才八岁,我也能看出来那些情节实在荒唐。(“我说,弗兰克,你觉不觉得咱们昨天在麋鹿湖看到的那两个口音可笑的人,不是真正的渔夫,而是德国间谍?还有,那个躺在他们独木舟里,嘴边缠满绷带的女孩,不是真的出脓,而是罗沙克博士的女儿呀?我有种可笑的感觉,那些家伙说不定会告诉我们一些关于火箭燃料失踪的事儿呢!”)我读这些书,是为了看富兰克林·W.迪克森对湾港镇那虽然是附带一提、却引人遐想的描绘。那是哈代男孩的家乡小镇,一个美景无法诉诸语言的地方。那里的房屋门廊里有吊椅,从篱笆桩往外一瞥,隐约可见一抹蔚蓝的海湾,里面满是帆船和摩托快艇。那是一个冒险永无休止,夏天不会终结的地方。

后来我开始烦恼,因为这样的小镇我从未见过。每年休假时,我们都会开上好几百里路穿越乡间,疯狂地追寻假日的快乐,跋涉过青青山坡和褐色草原,穿过数不清的城市和村镇,却不曾经过任何哪怕有一点儿类似电影中梦幻小镇的地方。我们所到之处,都是又热又脏,到处是骨瘦如柴的狗,关门倒闭的电影院,脏了吧唧的馆子和看上去一周有两个顾客就谢天谢地的加油站。但是我确信,它一定存在于某个地方。一个如此执着小镇理想的国家,一个在幻想中如此沉迷于小镇理念的国家,竟然没有在某处建造这么一个完美的小镇—— 一个和谐勤劳的地方,一个没有大卖场和巨大停车场,没有工厂和露天教堂,没有遍地的便利通和狗屎货以及垃圾广告的地方,简直让人难以想象!在这个超越了时间的地方,宾·克罗斯贝将是牧师,吉米·斯图尔特当市长,弗雷德·麦克墨里是高中校长,亨利·方达是个教友派的农民,沃尔特·布伦南经营加油站,孩子气的米基·鲁尼送杂货,在某一扇开着的窗边,迪娜·德宾将唱着歌。而且在背景里,照例,会有那个骑在车上的孩子,和那两个潇洒漫步的男人。我要寻找的这个地方,将是我在虚构中见识的所有小镇的合成体。没错,那也许就是它的名字——俄亥俄合成镇,或者北达科他合成镇。它几乎不可能存在于任何地方,但它又必须存在。此番旅行,我决心找到它。

我开啊开,经过了平坦的农田和死气沉沉的小镇:赫尔、皮茨菲尔德、巴里、奥克斯维尔。在我的地图上,春田市就在汉尼拔右边大约两英寸,可是感觉好像得花好几个钟头才能到,实际上也的确花了好几个钟头。我只能慢慢适应美国的大陆规格了,这里的州就有一个国家那么大。伊利诺伊是奥地利的两倍、瑞士的四倍。镇与镇之间是那样空旷,相隔那么遥远。你经过一个小地方,馆子里看上去客满了,于是你就想:“噢,等我到了福德维尔再停下喝咖啡吧。”因为它就在地图上这条路刚过去一点儿的地方。然后,你开上高速公路,见一个路标上写着:“福德维尔,102英里。”你这才意识到你要应付的是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地理规格。再加上,地图上缺乏详细的标注。英国的地图把每个教堂和公共场所都忠实地记录下来,就连小得可笑的河流——就是你能一脚跨过去的那种——都是重要的地标,闻名于方圆几里之内。在美国,整个城镇都可能被遗漏——这些有着学校、商店、几百条沉默小生命的地方,就那样消失了,好像蒸发了一样了无痕迹。

更残酷的是,道路系统并没有清楚地标示出来的。你看着地图,以为侦察到一条捷径,比如说,在红肠村和为难镇之间,是一条乡村公路的灰色直线,看上去能节省你半小时的车程。可是当你离开了高速公路,却发现自己陷入了一个未曾标明的岔路网,道路在乡间向四面八方辐射,仿佛一块破玻璃上的裂缝一般。

找路的整个过程越来越让人受挫,尤其是在离开主干道的时候。在杰克逊镇附近,我错过了一个去春田的左转路口,不得不多拐上几英里路才能回到原本想去的地方。这样的事在美国屡见不鲜。高速公路当局实在让人琢磨不透,他们不愿意透露多少有用的道路信息,比如你的位置或所在路段什么的。当你想到他们仅仅乐于提供各种无关紧要的事情——“现在进入巴布郡土壤保护区,国家鲱鱼产卵区五英里,周三凌晨三点到早晨六点禁止停车,危险:有低飞的鹅,现在正离开巴布郡土壤保护区”,就更觉得奇怪了。你常常会在乡间公路上碰到没有路标的十字路口,然后不得不开上20英里或更长的路,对自己到底在哪儿毫无把握。然后突然之间,没有任何警示地,你绕过一个拐弯,就发现自己正在一个八车道的十字路口上,有14个红绿灯和一堆乱七八糟的路标,每个路标上的箭头都指向不同的方向。“由此通往麦戈特湖区国家公园。柯蒂斯小溪纪念馆快车道往那边。美国41号高速公路往南。美国50号高速公路往北。州际公路11/78号,商业区由此去。德克斯特罗斯郡立师范学院在那边。17号交流道向西。17号交流道不向西。禁止掉头。左转车道务必左转。请系上安全带。请坐直。你今天早上刷牙了吗?”

正当你弄清了该走左起第三条车道时,红绿灯突然变了,你马上被车流席卷而去,就像激流中的一个软木塞。这种事过去始终是发生在我爸身上的。我认为老爸没有一次经过非常重要的大路口时,能不被吸到某个不想去的地方的。经常是一个单行道的黑洞,一条通往沙漠的快车道,通向某个近海岛屿的漫长的高价收费大桥,非得走一趟丢脸又花钱的回头路不可。(嘿,先生,你不是一分钟前刚从那头过来吗?)我父亲的看家本领,就是在迷路迷得一塌糊涂时还不让目标消失在视线之外。每次要去一个游乐园或旅游点,他永远都是先从几个方向向其靠近,就像飞行员在不熟悉的机场上空盘旋那样。姐姐、哥哥和我在后座上弹来弹去,眼巴巴地看着它在高速路的那一边,大喊着:“在那儿!在那儿!”一分钟后,我们又从另一个角度发现它在水泥墩的那头。然后是在一条大河的对岸,然后又是在公路的另一边。有时候,把我们和目标隔开的只是一道链子缠绕的高篱笆,你可以看到对面那些无忧无虑的快乐家庭,正在停车准备享受开心假日。“他们怎么就进去啦?”我爸会咆哮起来,额头上青筋暴露。“耶稣基督啊!市政府为什么就不能立几个路标?难怪大家都找不到路进去。”他会加上这么一句,轻易抛开一个事实不提:其他1.8万人,有些肯定是智力有限,都没太费事就设法进入铁丝网的那一边了。

春田市是个令人失望的地方,不过我倒并不特别惊讶。如果它是个好地方,那早就会有人对我说:“我说,你应该去春田,那是个好地方。”我对它期望很高,只是因为一直觉得它听起来值得期待。在世界上这块地方,有这么多的地名都是刺耳、怪里怪气、充满生硬辅音的——什么德刻薄啦,笃烤硬啦,奇尔苦啦,坎坷奇啦。唯有春田带着一抹诗情,是个让人想起青草地和清冽水流的名字。其实呢,根本不沾边。和所有美国小镇一样,它有个闹市区,里面有停车场和高楼大厦,四周是一大堆购物中心、加油站和快餐连锁店。它既不讨厌,也不可爱。我开车稍微转了一下,但没找到任何值得停留的东西,于是驶向北方12英里之外的新赛勒姆。

新赛勒姆生命短暂,而且不怎么辉煌。最早的开拓者指望靠旁边掠过的河上贸易捞上一笔,可结果河上贸易也确实—— 一掠而过——于是这个镇始终没有繁荣起来。1837年,它被抛弃了。要不是1831年到1837年间,它的一个居民是年轻的亚伯拉罕·林肯,它肯定会在历史中彻底消失。所以,现在的新赛勒姆占地620英亩,是完全按照林肯居住时的样子重建的,你可以去看看为什么每个人都那么乐意溜之大吉。其实那儿很好。大概有三四十间小木屋分布在一连串铺满落叶的空地上。这是个灿烂的秋日下午,微风送暧,温柔的阳光在林间飘荡。一切都显得精巧迷人到了极点。进屋是不允许的,你可以走到每一间屋前,透过窗子或前门往里面窥探,就会对住在里面的人的生活有大致了解。绝大多数肯定是相当不舒服的。每间屋子都有一个牌子,告诉你住户的事情,考证工作做得如此勤奋,令人难忘。唯一的问题是,过了一阵之后,这些东西就有点儿重复了。一旦你看过了十四间屋子的窗子,就会发觉当自己走向第十五间时热情有些减退。再等你看到第二十间时,就真是全靠礼貌在驱使你前进了。你觉得,既然人家不辞辛苦地建起这些木屋,又搜遍乡里挖出老摇椅和旧便壶,你能做的至少是四处走走,假装对每间都颇感兴趣。可是你心里正在想的是——要是你再也不看一间木屋,你就太他妈的高兴啦。我敢保证,当林肯收拾起行李,决定不再当木材商,而是去从事解放黑奴、当总统等更有成就感的事业时,心里也是这么想的。

在此地的尽头,我碰到一对上年纪的夫妇正步履沉重地向我走来,看样子是累坏了。那男人在经过时投我以同情的一瞥,并且说:“只剩两间喽。”就在他们过来的那条路尽头,我可以看到其中的一间,看上去遥远而渺小。我一等这对老夫妇拐了弯,安全地离开我的视线,就坐在了一棵树下。那是一棵漂亮的橡树,秋天的第一抹金黄正不露痕迹地渗透着它的叶子。我觉得肩头如释重负,真不知道五岁时为什么会对这个地方那么痴迷。我的童年就那么无聊吗?我知道,我的小儿子如果被带到这儿来,肯定会气呼呼地躺在地上,因为他发现自己封在汽车里一天半,竟然只是来看一堆无聊的木屋子。现在再看看这儿,我也实在不能责怪他。有个问题让我思索了一会儿,有两种生活:一是过着非常无聊的生活,结果很容易快活;二是过着充满刺激的生活,结果很容易无聊。到底哪一种更糟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