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的夜晚,大雪纷飞。白天,太阳出来了,晒在积雪上,雪融化了。问你:雪融化的原因是什么?
你一定回答:是因为太阳晒。
可是,你只能看到太阳晒和雪融化这样两个不同的事实,而没有看见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凭什么推断前一个事实是后一个事实的原因呢?
你也许会说:我们可以通过温度计测量出太阳晒导致了雪的温度升高,又测量出雪的温度升高到一定程度会融化,这就证明了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
可是,你这样做只是插进了更多的无法感知的因果关系。你能看到太阳晒和温度计的水银柱升高,水银柱升高和雪融化,但仍然不能看到其间的因果关系。哪怕你搬出显微镜,通过显微镜看到水分子在太阳照射下运动加剧,水分子之间的距离增加,以此来证明太阳晒与雪融化之间有因果关系,我也仍然可以反问你:你只是看到了太阳晒、水分子的运动、雪融化这三个事实,可是你看到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了吗?无论运用多么精密的仪器进行观察和实验,你看到的都只能是一个个事实以及它们之间同时或相继出现的关系,从这种关系永远不能推断出因果关系。
我在这里所说的正是18世纪英国哲学家休谟的看法。他不但否认因果之间有必然联系,而且否认任何因果关系的存在。他的观点可以归结为两点:第一,我们的感官只能感知个别的事实,并不能感知事实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仅仅由于某些事实经常集合在一起先后或同时被我们感知,我们便推断它们之间有因果关系。所以,所谓因果关系只不过是我们的习惯性联想,至于实际上是否存在,我们永远也无法知道。第二,所谓因果关系是一事实必然导致另一事实的关系,可是,观察和实验总是有限的,不论多少次看到两个事实同时或相继出现,我们都不能据此断定它们永远如此。即使天天早晨看到太阳升起,你也不能据此断定明天早晨太阳也一定升起。经验只能说明过去,不能说明未来,从经验中不能得出永远有效的必然判断。
总会有些原因使我们身不由己
不管休谟的看法是对是错,有几分道理,终究对后来的哲学家产生了重大影响。他之后的哲学家对于因果关系往往持比较慎重的态度,他们或者只把它看作或然关系,即一事实很可能(不是必然)导致另一事实,或者只把它看作我们用来整理经验材料的一种必要的思想方式。那么,客观事物之间是否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呢?很可能存在,不过,如果你不满足于仅仅抱有这个信念,而是想从理论上证明它,就会发现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哲学家能够令人信服地做到这一点呢。也许你能,那就不妨试一试。